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部分:
选择性必修1: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当代国政经)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法律)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逻辑)
必修部分:
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特)
必修2:经济与社会(经社)
必修3:政治与法治(政法)
必修4:哲学与文化(哲文)
政治选考生须知
2027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
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选必2《法律与生活》知识结构
选必
2
法律
与
生活
总则编
人格权编
物权编
合同编
侵权责任编
继承编
婚姻家庭编
全书主线: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第一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单元讲的是《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单元讲的是《诉讼法》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第 一 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4.2
2027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必2 法律与生活
一、知识体系构建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
义务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物权
知识产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和义务 知识体系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九种)
构成要件(三要件)
诉讼时效
侵权责任类型
侵权责任意义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第四课
侵权
责任
与
权利
界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知识体系
要求
表现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意义
要求(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损害事实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一般侵权(过错侵权)
特殊侵权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二、考点考向分析
课程标准 近年考情 备考方向
1.2025年河北
2024年06浙江
2023年06浙江: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2. 2025年山东 湖南 安徽 重庆
2024年北京 06浙江 广东 黑吉辽蒙
2023年山东 北京 06浙江 江苏:
侵权责任的类型及要件
3. 2025年安徽 广东 河北 黑吉辽蒙
2024年黑吉辽蒙
2023年湖南 北京 01浙江
民事权利有限制
4. 2025年湖南
2024年北京 重庆 湖南 山东
2023年山东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4 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1.命题内容:主要结合社会生活中的具体案例,考查侵权责任的类型、要件及承担方式、法律对民事权利的限制、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等。
2.考查形式:既有选择题又有主观题,一般结合本模块其他知识点综合出题。
3.备考建议:了解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相关规定;关注社会生活中关于侵权责任的典型案例;注意区分侵权责任的不同类型。
8
三、核心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P32-33
法律规定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承担主体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口诀:一停一返一排除,两消两赔两恢复)
注意
侵权责任 ≠ 违约责任
注意:
①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法院不予保护。
②有特殊情况(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③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④诉讼时效因起诉、一方提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受理),
但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其权利人胜诉权消失。(告了也白告)
知识拓展
诉讼时效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
(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财物受到侵害,侵害著作权等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召回汽车等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
,
知识拓展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区别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
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责任构成要件和
免责条件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
如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主观过错、因果联系。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
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
法定免责(不可抗力)和约定免责。
知识拓展
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注意
一般规定 过错
侵权责任 内涵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
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内涵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适用情形 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高空坠物
个人信息侵权
无过错
侵权责任 内涵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适用情形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核心考点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二、侵权行为的情理法
P33-34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例如高空抛物) 所有人、管理人
或者使用人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 堆放人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行为人
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 施工方
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 医疗机构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 所有人、管理人
知识拓展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
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监护人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 用人单位
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 接受劳务一方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生产者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一方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污染者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 经营者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知识拓展
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口诀(记主体):
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最高法新规:
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2024年2月5日)
P34”相关链接”
1.陈某在小区内遛小狗时见四周无人,遂解开犬绳任其自由活动。不料,吴某上前逗弄,导致小狗跑向路人张某,致其受到惊吓并在避让过程中受伤。事后张某要求陈某赔付医疗费用2000元,陈某以吴某逗弄在先为由拒绝赔偿,张某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陈某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无论陈某有无过错,均应承担对张某的侵权责任
③因吴某逗弄小狗在先,存在过错,可减轻陈某责任
④张某通过法院诉讼,可要求陈某或吴某赔偿医疗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高考演练
D
提示:①:饲养的动物伤人→无过错侵权责任,①错误。
③: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而不是减轻陈某责任,③错误。
2.(2024·浙江高考)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高考真题
A
提示:③: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③排除。
④: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排除。
3.(2025·山东高考)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真题
A
提示:③:张某公开王某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益,但因其不存在侮辱、诽谤等情节,不构成侵犯王某名誉权,③不选;
④:本案属于民事侵权纠纷,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维权,④不选。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P35-36
核心考点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事权利行使的限制/要求: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法律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的限制
(2)民法对著作权(知识产权)的限制:作品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3)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P35-36
核心考点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的限制
法律
限制 消费者的
批评监督权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②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新闻报道 ①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②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民法对著作权(知识产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作品的合理使用(“两不”) 法定许可使用(“一不”)
含义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特定情形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联系 ①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②都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合理使用——不支付使用费;法定许可使用——支付使用费。
P35-36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P37-38
核心考点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原因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实质)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意义)
类型 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处理规则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法律依据)
③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要求)
④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承担责任)
4.某日凌晨,小陈被楼上邻居小涛唱歌的声音吵到无法入睡,遂到小涛的住处敲门。小涛开门后,小陈将手扶在门框的外沿,提醒小涛在夜深时应降低声音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小涛心有不满,应和后转身返回并用力关门,门夹伤了小陈的右手。经医生诊断,小陈的右手4、5指不同程度骨折,共耗费各项治疗费用13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涛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小涛未能注意权利行使的界限,违背了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③小陈的健康权遭到侵害,可要求小涛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④小陈享有劝阻邻居扰民的权利,实质是动产所有权的延伸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演练
A
提示:③:健康权→赔偿损失等,③排除。
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与延伸,④排除。
5.(2024·黑吉辽蒙)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高考真题
B
提示: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排除;
③: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排除。
6.(2025·安徽高考) 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高考真题
B
提示:②: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②错误;;
④: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排除。
四、高考真题及模拟演练
1. (202301·浙江高考)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高考真题
C
提示: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
④: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2.(2024·重庆高考)“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高考真题
A
提示:B: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
C:小李家的果树如果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
D: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
3.卫先生在搭乘上行自动扶梯时,因帮助其前方的古阿姨站立不稳向后摔倒,古阿姨并未受伤,但卫先生却因冲击力大且事发突然而摔倒受伤。事后,卫先生自行就医并支付了所有费用。相关部门拟对卫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需古阿姨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却遭到拒绝,卫先生将古阿姨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7 000元。对此,下列看法正确的是( )
①卫先生因保护古阿姨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故由侵权人古阿姨承担民事责任
②法院综合考虑卫先生的受伤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作用等实际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③因保护古阿姨民事权益致使卫先生受到损害,可以由受益人古阿姨给予适当补偿
④用法治力量扶起“跌倒的美德”,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高考演练
D
提示:①:古阿姨并非侵权人,她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卫先生是因帮助她站立不稳而自己摔倒受伤,①错误;
②:法院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补偿责任”,而非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二者法律性质不同,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且无侵权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案中古阿姨作为受益人,法院判决其补偿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
④:法院依法判决古阿姨补偿卫先生,体现了通过法治手段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弘扬了见义勇为、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④正确。
4.(2025·广东高考)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高考真题
参考答案:
乙公司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如下: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本案中,乙公司在双方未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将甲公司研发的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对该计算机软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等权利。
②软件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乙公司需要获得甲公司许可并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该软件,否则构成侵权。
5.(2026·陕晋宁青高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6 年 3 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材料一 甲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甲工厂与乙公司签订废水处理协议,约定由乙公司负责处理废水使其达标,再由甲工厂排放。然而,由于乙公司处理不当,大量未达标废水被甲工厂直接排入河流,导致两农场的农作物枯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若干。两农场要求甲工厂赔偿。
甲工厂称:“请你拿出证据,证明你的农作物枯死是由我们排放的废水造成的,而且我们已经委托乙公司处理废水,不应由我们赔偿。”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甲工厂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9分)
高考真题
参考答案:
甲工厂的说法不成立。理由如下:
①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甲工厂作为排污主体,即使委托乙公司处理废水,也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
②环境污染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排污方应当就其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甲工厂要求受害方农场承担举证责任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③甲工厂与乙公司的废水处理协议属于双方内部约定,仅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外部受害第三人,甲工厂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照协议向乙公司追偿。
五、课后作业
敬请批评指正
请及时读背 选必2 第四课 核心知识
请完成“爱思考典”— 高效作业 上对应的练习 P137-140
感谢聆听
NEW YOUTH
NEW ERA
新的时代已经来临,新的时代在召唤着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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