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学会依法办事 课件-2026-2027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2026-07-09
|
25页
|
126人阅读
|
2人下载
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初中 |
| 学科 | 道德与法治 |
| 教材版本 |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八年级上册 |
| 年级 | 八年级 |
| 章节 | 学会依法办事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802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7-09 |
| 更新时间 | 2026-07-09 |
| 作者 | 小苏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7-09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727600.html |
| 价格 | 0.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件聚焦“学会依法办事”,通过杭州初中生盲盒维权案例导入,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三子议题构建递进式学习支架,帮助学生明确守法义务、掌握法律服务途径及诉讼维权方式。
其亮点是以真实情境(如校园法治微观察、小林网购调解、小张诉讼维权)为载体,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采用“情境—问题—提示—总结”探究式教学,助学生养成依法办事习惯,为教师提供结构化、生活化的教学资源。
内容正文:
6.2 学会依法办事
学习目标
学习目标
1.法治观念:通过阅读教材中“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等内容,明确守法是公民基本义务,掌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常见法律服务途径,知道遇到纠纷应依法表达诉求、运用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权。
2.责任意识:通过分析日常生活中守法与用法的具体情境,养成遇事主动思考“是否合法”“如何依法解决”的习惯,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课堂导入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样做才是既理性又有效的选择?
思考:
2024年3月,浙江杭州一名初中生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购买的盲盒文具内含“隐藏款”却未按宣传兑现,经家长协助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商家依法退款并整改宣传用语。该事件被《法治日报》报道,成为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成功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的典型案例。
材料:
课堂导入
探究新知
探究新知
总议题:做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少年
子议题一:日常行为,怎样自觉守法
子议题二:权益受损,如何遇事找法
子议题三:矛盾纠纷,为何解决问题靠法
子议题一:日常行为,怎样自觉守法
子议题一:日常行为,怎样自觉守法
议学情境
2026年3月,浙江杭州某初中开展“校园法治微观察”活动。学生发现:课间追逐打闹导致同学摔倒擦伤;个别同学在班级群转发未经核实的他人照片并配以调侃文字;还有同学放学后骑电动车载人,未戴头盔。班主任组织班会讨论这些行为是否合法。同学们查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相关条文后意识到:看似平常的小事,可能已触碰法律边界。
议学问题
1. 为什么说“日常行为”也要以法律为准绳?
2. 青少年如何做到“经常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
议学提示
1. 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青少年虽未成年,但同样是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基本义务。课间打闹致人受伤可能承担民事责任;随意传播他人肖像涉嫌侵犯人格权;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违法——这些都不是“小事”,而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2. 要养成“法律前置”思维:做事前主动对照法律要求,如“骑车要不要戴头盔?”“发照片要不要征得同意?”“开玩笑会不会伤害他人尊严?”;行动中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不因无人监督而放纵,不因习以为常而忽视后果。
知识总结
自觉守法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经常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违反法律会有什么后果;在行动上以法律为准绳,自觉遵守法律的各项规定。
子议题二:权益受损,如何遇事找法
子议题二:权益受损,如何遇事找法
议学情境
2026年7月,广东深圳某校初二学生小林(真实姓名,深圳中学初二学生)网购学习平板,收货后发现屏幕有明显划痕且无法开机。商家以“已签收”为由拒绝退货。小林没有直接在平台差评或发帖泄愤,而是先登录“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在线咨询,随后在学校法治副校长指导下,携带订单截图、开箱视频等证据,前往所在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天后,商家同意换货并补偿50元交通费。
议学问题
1. 小林为什么选择去人民调解委员会而不是直接在网上骂商家?
2. 除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还有哪些组织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议学提示
1. 因为小林践行了“遇事找法”的理念:面对合法权益受侵害,不靠情绪化手段,而是主动寻求专业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纠纷,既维护了自身权益,也避免激化矛盾。
2. 还可向律师事务所咨询法律问题、委托律师代理事务;到公证处对合同、交易凭证等进行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经济困难时,可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无偿法律咨询、代理服务。这些机构共同构成青少年身边的“法律支持网络”。
知识总结
遇事找法
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主动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充分利用能够提供法律服务的组织和机构,如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
✧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回答我们的法律问题,替我们处理涉及法律的事务。他们还可以接受委托或指派,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
✧ 公证处的公证员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明合同、遗嘱、亲属关系、身份、学历、出生日期、婚姻状况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子议题三:矛盾纠纷,为何解决问题靠法
子议题三:矛盾纠纷,为何解决问题靠法
议学情境
2026年5月,北京海淀区某小区发生一起真实事件:初中生小张(14岁)在小区篮球场打球时,被邻居王某某(62岁)养的大型犬突然扑倒,致左臂骨折。王某某拒绝赔偿,称“狗没咬人,是孩子自己没站稳”。小张父母未与对方争吵,而是立即报警并保留监控录像、医院诊断书、费用票据等证据。在社区民警协调无果后,依法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认定犬主未采取安全措施,判决王某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8万元。
议学问题
1. 小张一家为何不“私了”或“找人说情”,而选择向法院起诉?
2. 这起案件属于哪一类诉讼?其核心功能是什么?
议学提示
1. 因为他们坚持“解决问题靠法”:当协商、调解等途径无法保障合法权益时,必须通过法定程序维权。诉讼是获得法律救济、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具有权威性、终局性和强制力,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2. 这是一起民事诉讼。根据教材定义,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本案中,小张一方作为受害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属于典型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与人身权利纠纷,正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知识总结
解决问题靠法
当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特别是自己或他人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要学会以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武器加以解决。我们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控告、举报,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是人们获得法律救济、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活动。
课堂练习
课堂练习
1.三亚市某校围绕行政诉讼主题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下列纠纷案例适合作为本次模拟素材的是( )
A.徐某因抢夺私人财物,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B.孙某和李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C.钱某因违规停放车辆,被交管部门出具处罚决定书
D.吴某因寻衅滋事致人死亡,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答案】C
2.如果遇到下图中反映的问题,我们应该( )
A.顺其自然,培育积极的网络文化
B.依法维权,向公安机关提起诉讼
C.寻求帮助,严惩网络造谣的行为
D.主动投诉,向相关机关反映情况
【答案】D
课堂练习
课堂总结
课堂总结
感谢聆听
Thank You
$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