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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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广东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85.29 MB
发布时间 2026-07-07
更新时间 2026-07-07
作者 Echo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7-07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697957.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围绕民法的含义、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及基本原则展开,以观看视频导入思考民法作用,通过案例辨析(如杜某侵害肖像权)区分调整范围,构建“情境—案例—理论—实践”的学习支架,衔接课标要求与核心知识点。 其亮点在于融合真实案例(如江某生命权案)与议学情境(“北燕南飞”取名争议),以法治观念为核心,渗透道德修养与政治认同,通过案例教学与随堂检测强化权利义务认知,助力学生形成法治思维,教师可高效落实课标,提升教学实效。

内容正文:

第 一课 认真对待 民事权利与义务 1.1 1 课标要求: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课前预习(3分钟): 1. 民法的含义与作用 2. 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要素 3. 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4. 民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导航 2 观看视频,思考民法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 3 议学情境: 案例一:杜某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博文中使用幼童楼某乘坐杭州地铁的照片并在评论中贬低祖国文化。楼某母亲以杜某侵害其女儿楼某肖像权为由起诉。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杜某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遂判令其在媒体赔礼道歉,并赔偿1.5万元。 案例二:税务部门对薇娅做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3.41亿元。 案例三:青岛11岁男孩用家长手机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给主播打赏10529.6元,家长在记者帮助下联系平台,希望将充值的费用退还。 思考:上述案例是否属于民法调整范畴并说明理由。 是,杜某和楼某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不是,税务机关和薇娅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是,男孩和某短视频平台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含义(P2-2-2)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主体:(P3名词点击) 自然人(公民)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含义(P2-2-2)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主体地位: 民法调整的主体地位必须平等,没有领导与服从的关系,如不平等就不适用民法。 (3)调整的关系: 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如行政关系。 对点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事例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①自然人甲与乙结成的婚姻关系 ②张某与好朋友经济上的借贷关系 ③检察院针对李某涉嫌诈骗案对其提起公诉 ④某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丁某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③:针对李某涉嫌诈骗案对其提起公诉,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 ④: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丁某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调整。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P4-1) (1)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P4-1) (1)自然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行为能力VS民事权利能力(P4名词点击)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财产权)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强调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强调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注意: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活动,既要有民事权利能力资格,还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资格,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权利体系(P5相关链接)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用益物权 所有权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 担保物权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下列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A. 7个月的胎儿 B. 满月的婴儿 C. 会画画的猩猩 D. 英雄烈士 B 郑州夏女士的儿子(13岁)养了一只法国斗牛犬好多年,后狗狗在小区内丢失。为了寻找爱犬,他在小区发布寻狗启示,愿意出3千元寻找。捡到斗牛犬的李某看到寻狗启示后,联系夏女士的儿子归还了宠物,并要求支付3千元酬金。 思考:李某是否能要到3千元的酬谢金?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P4-2) (1)含义: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类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a.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静态) d.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b.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 c.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纠纷 借款。 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生命健康权),判处拘役六个月。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对侵权行为“零容忍”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P4-3) (1)含义: 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议学情境: 2016年11月3日,中国留学生江某在日本被闺蜜刘某前男友杀害。刘某作为江某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告知和提醒江某,明知江某正遭受生命危险而紧闭房门,最终导致江某惨死,其行为侵犯了江某的生命权。江某去世后,刘某极尽恶毒言辞辱骂江某母亲江女士,并威胁江女士以送鸽子肉(江某小名“鸽子”)、鸭脖(江某致命伤在脖颈处)等方式,使得江女士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 2022年1月10日,江女士诉刘某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江女士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有评论指出:江某救人,获得法律力挺,而刘某则为她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一褒一贬,展现法治温度,契合公序良俗,捍卫正义,守卫公道,让违法者存忌惮,让行善者有力量,则社会更有勃勃生机。 结合上述情境,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此案例。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P5-1) (1)依据: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表现: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议学情境: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作为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坚持民法基本原则的原因(P6-1) 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目的) 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和地位(P6-2-1)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3.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P6)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法的前提和基础(强调没有特权、没有歧视)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法的核心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民事活动最基本的特征(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弥补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不足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P6相关链接) 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随堂检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选项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①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员工因未持证上岗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②市民王女士与某房产中介因中介费产生纠纷 ③甲经过招标向某政府机关提供设备有偿维修服务 ④贾某购买彩票中奖后需要向税务机关交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在“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员工因未持证上岗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中,烟花爆竹企业与政府部门不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①排除。 ④: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贾某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④排除。 随堂检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案例不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①徐某在自家阳台上搭建鸽舍,饲养、放飞信鸽扰民休息 ②孙某出版书籍获得稿费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钱某将古画转卖给朋友吴某后反悔,要求吴某归还古画 ④李某在未设警示的维修路段受伤,与市政部门发生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①:该案例中,涉及的民事主体是徐某与邻居,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适用于民法调整,①不符合题意。 ③:该案例中,涉及的民事主体是钱某和吴某,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适用于民法调整,③不符合题意。 随堂检测: 3.小李遗失了一个皮包,包里装有手机、银行卡等物品,该皮包被小黄捡到。小李借朋友的手机给自己遗失的手机拨通了电话,小黄接到电话被告知若归还皮包及其物品会有600元酬劳。小黄向自己的朋友小孙、小张征询意见,小孙说可以适当收取300元作为酬劳,小张则建议交给警察处理。从法律角度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小黄按小张建议交给警察符合拾金不昧的法律要求 ②小黄应放弃酬谢以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③皮包失主小李在领取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④小孙的观点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是正当合法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小黄按小张建议交给警察,这体现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①排除。 ②:小黄是否放弃酬谢是其权利,由小黄决定。材料要求是从法律角度,而不是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角度,②排除。 随堂检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小王还差5个月满8周岁,因此他不能独自 ①购买自行车     ②转让其著作权     ③继承遗产     ④接受礼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小王还差5个月满8周岁,因此他不能独自购买自行车,也不能转让其著作权,①②符合题意。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但法律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允许他们在遗产继承中享有与其他继承人同等的权利,小王可以继承遗产,③不符合题意。 ④:小王可以接受礼物,④不符合题意。 随堂检测: 5.小明是一名15岁的高二年级学生。最近,他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购买了一款新上市的彩色笔套装。回家后发现其中一支蓝色笔无法正常出水。第二天,小明带这支蓝色笔到文具店要求更换。店主表示,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并拒绝了他的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明和店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②小明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③店主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④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这支蓝色笔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②:15岁的高二年级学生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②排除。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而不是商品本身。在这个案例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小明购买商品后享有的消费者权益和店主应承担的商品质量保证义务,④排除。 随堂检测: 6.2024年是《民法典》颁布的第四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关于违反民法典基本原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①有些应用程序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自愿原则 ②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平等原则 ③某公司“文案策划”岗位招聘“限招男性”——公平原则 ④郑某在长城附近施工时,不小心对长城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③:某公司“文案策划”岗位招聘“限招男性”,存在就业性别歧视,违反的是平等原则,③对应错误。 ④:郑某在长城附近施工时,不小心对长城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损害长城历史风貌、环境风貌以及周边生态环境,违背的是绿色原则,④对应错误。 随堂检测: 7.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的实现和发展,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提供了明晰的、共同的规则,关乎人类社会几乎所有的处事规则、财产保障、纠纷解决以及权利捍卫。这表明民法典 ①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②只规定和捍卫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的权利  ③调整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④能够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②:民法典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并不只规定和捍卫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的权利,②说法错误。 ④:民法典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提供了明晰的、共同的规则,但并不能够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④说法错误。 Lavf59.3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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