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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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1.87 MB
发布时间 2026-06-24
更新时间 2026-06-24
作者 xkw_068343675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6-24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479909.html
价格 1.5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涵盖民法含义、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及民法基本原则等核心知识。通过视频导入新课,结合复习必修三依法治国内容衔接旧知,搭建从法治基础到民事权利义务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是以案例教学为特色,如邓伦案、悬赏广告等实例,融合法治观念与道德修养,通过合作探究、表格小结强化知识理解。既助学生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又为教师提供清晰教学路径,提升课堂效率。

内容正文:

视频导入新课 复习回忆必修三《政治与法治》内容: 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什么?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什么? 3、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作为公民,我们应当怎么做? 依法治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应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知识框架 3 统编版 高中政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4 学习目标: 1.能够叙述民法的含义以及民法典的作用; 2.能够说出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并明确其构成要素;(难点) 3.简述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4.识记并区别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内容、目的。(重点) 1.民法含义?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三要素。 3.民法基本原则的目的、含义和内容。 预习检测 1、民法作用(意义): 一、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①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蓝色字体) ②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p2二段) ③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P3一段) 7 2.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一、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主体 内容 没有领导与 服从的关系 2022年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消息称,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 税务机关决定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思考:该案例中税务部门与邓伦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调整吗? 不适用,税务部门与邓伦等人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7 同样是公民与政府,下列两种情境下,二者的是否都是平等的主体关系? 情境一:政府通过竞标方式,向某商店采购了一批办公电脑。 情境二:由于某商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政府对其进行了罚没,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 √ 易错提醒 1、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2、国家行使公权力、收税、罚款不归民法,若是与买卖有关,则归民法管。 案例说法一:深入理解平等主体 名词点击P3: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易混易错】 我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10 (1)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P3最后一段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P4一段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构成要素 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1、15周岁的王某为了追女神,花了5万元买钻戒,此时花五万元买钻戒的行为超出了王某的年龄和智力。 2、我给15周岁的王某发了 500元的红包。 3、王某 15 周岁用 200元买了“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等书。 合作探究一:王某的行为有效吗?(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事先经过了父母(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则有效,若事后父母追认了该行为,也有效。 是纯获利的、没有坏处的行为,如接受赠与、报酬、继承等行为。此时王某可以独立实施。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独立实施的 注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有没有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受年龄、智力限制) 名词点击P4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民事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5      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男方所有。   2:在李某与孙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乙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甲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静态)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民事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17 1. 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 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行为。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张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0年7月份,张某欲花1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学以致用: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探究活动: 合作探究二:悬赏广告 思考: 1:拾金不昧是道德还是法律要求?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怎么办? 1: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 ①法律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据为已有,拾得人就构成“不当得利”。从法律层面看“拾金不昧“是公民的一项法律义务,小林需将失主皮包归还失主。 ②从道德层面看,“拾金不昧"是遵守公序良俗的表现,小林也应立即将失主皮包归还失主。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①法律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②失主发布的“悬赏广告"已具有法律效力,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当然,放弃报酬也是行使权利的表现。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怎么办? 失主变卦为违约,小林有权主张其获得酬金的权利。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1)原因: (2)体现: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1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作为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2010年“北雁云依”父女俩受访 探究与分享 案例中的取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 1.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目的)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4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易混易错】出于善意的行为即使对他人的权利有所侵害,也可以酌情免除责任 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25 3、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思考:以下案例是否合理? 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父母为孩子取名“王者荣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噪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信 守法和公序良俗 26 总结: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调整的内容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课堂小结 课堂小结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含义 民法典的意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原因 含义 原则(6个) 目标检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②甲经过招标向某政府机关提供设备有偿维修服务 ③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 ④甲赠给其18岁侄女乙一台电脑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D 行政法律关系 2.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信原则 C.绿色原则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B 【解析】 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题中,根据前几次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是默认的“交流电机”。甲方为了自己的盈利违背了诚信原则。 3.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体现了我国民法(  ) ①强调为了国家利益需要个人利益作出必要的牺牲  ②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  ③坚持平等原则  ④坚持诚信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材料侧重公民利益的保护,不是国家利益的优先,排除①。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②入选。“征收、征用”是国家以平等的身份对公民进行的购买活动,体现了平等原则,③入选。材料未体现诚信原则,排除④。 Lavf58.20.100 Packed by Bilibili XCoder v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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