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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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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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5.32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6-10 |
| 更新时间 | 2026-06-10 |
| 作者 | lucky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10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284728.html |
| 价格 | 0.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民事权利中的人身权,系统讲解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及隐私权的含义、法律规定与侵权责任,通过案例导入衔接财产权与人身权知识,构建完整权利保护知识支架。
其亮点在于结合《民法典》条文与校园欺凌、网络侵权等真实案例,通过探究分享、对点训练培养学生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如“人肉搜索”案例引导学生理解隐私权保护,教师可高效开展法律教学,学生能提升权利维护与自我保护能力。
内容正文: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可转让、继承、放弃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不能转让、继承、放弃
亲属权、配偶权
......
生命、身体、健康
姓名、肖像
名誉、荣誉、隐私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目 生命健康俱可贵
第二目 姓名肖像受保护
第三目 名誉隐私不可侵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要求:③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1.维护人身权利的原因 P7首段2句
【拓展】: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3
自然人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
人身权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2.人身权的内容P7首段3句
(基于某种特定身份而存在的权利。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例如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拓展】以人的生命有机体为载体,又叫物质性人格权
VS精神性人格权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拓展】区分:侵权表现
(看最终结果)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损害身体或精神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3.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P7二段
(1)重要性: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为了要回赌债,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疫情期间,甲明知道感染新冠病毒,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对点训练
5
《民法典》规定:
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P7相 关 链 接
【拓展】侵犯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侵权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P7探究与分享:
1.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提示: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杨某致其脾脏出血,严重伤害了杨某的生命健康,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且夏某等人是高二学生,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12周岁以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仅如此,夏某等人伤害杨某生命健康的行为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
2.案例中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发生校园暴力,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取决于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因素。该案例中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在校园内,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据此可以判定学校未尽到监护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①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校等求助,要学习一些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技巧。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
②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
③家长要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
④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起校园暴力问题。
⑤国家要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
1、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
A.名誉权 B.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解析】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是侵害了顾客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表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B
2、小王到商场选购文具,被商场保安怀疑偷窃而强行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并宣称这是商场的防窃规定。小王准备控告商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的依据是( )
A.商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B.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C.商场无权制定维护自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D.商场的行为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荣誉权
【解析】根据“强行带到办公室进行搜身”的信息可知此处侵犯了小王的人身自由权利,A符合题意。B、D材料未体现,C错误。
A
对点训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⑴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1.姓名权 P8中段
⑵姓名权受保护的原因: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⑶保护的内容: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注: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
干涉 限制、阻挠、干预他人依法行使姓名权。(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盗用 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例如,打着名人的旗号宣传公司)
冒名 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例如:冒名顶替上大学)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拓展】区分盗用和冒用
盗用姓名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
冒用姓名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
10
●你认为“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吗?
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不过,在正式文件上,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
全国有许多学校和机构使用“鲁迅”这个名字,这些学校或机构有的是在民法规定姓名权之前已经成立并使用至今的,可以继续使用。有的是经过鲁迅后人同意的。“鲁迅”这个名字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与社会尊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未经其继承人同意而使用该名字,谋取不当利益的,构成侵权。
受法律保护
P7下探究与分享:
⑷受保护的表现 P9一段
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P9 相关链接 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的情况:
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A.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B.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C.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拓展】受到保护应满足
A.具有社会知名度,成为公众熟悉
B.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混淆
12
⑴含义:
2.肖像权 P9中段
①自然人的外部形象:身体部位,面部等
②外部形象载体:影像、雕塑、绘画等
③可识别性,指向性
⑵法律保护内容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A.丑化:歪曲污蔑、贬低 画胡须
B.污损:泼墨水、焚烧、撕毁他人照片
C.利用信息技术伪造 恶意P图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拓展】三个构成要件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拓展】
【注】: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23年2月,厦门某汉堡店大肆使用易烊千玺的肖像及姓名做产品宣传,侵犯其肖像权和姓名权
【拓展】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①未经允许擅自使用。
②以营利为目的。
▲21年1月,成都绽妍公司使用的易烊千玺肖像剪影,侵犯其肖像权。
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或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拓展】合理使用,非侵犯肖像权的情形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与同学就此事展开讨论。
♦小郝能否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为什么?
观点一:
该商店的做法侵犯了小郝的权利。
观点二:
该商店的做法虽有不妥,但客观上扩大了小郝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P8上探究与分享:
拍摄获奖照片及刊登在报纸上的行为是对小郝肖像的合理使用,符合《民法典》1020条规定的“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情形,但是,体育用品商店在灯箱广告上使用小郝获奖的照片及小郝的姓名,则属于未经权利人同意使用小郝的肖像与姓名的行为,是一种营利性的商业使用,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因此,这一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行为。
以下行为哪些属于侵犯肖像权?
【既学既练】
1.王某未经李某同意,在网站上展示了李某的照片
2.甲在乙医院整容成功,该医院拍摄了甲整容前后的鼻子(仅见鼻子和嘴巴)并放在网站上。
3.甲将乙的照片进行涂改,丑化放到了网站上
4.张某整容后酷似李某,并多次参加营利性的模仿秀表演
侵犯 未经同意
不侵犯 不被识别
侵犯 丑化
不侵犯 未使用李某肖像
(1)含义:
1.名誉权和荣誉权
三、 名誉隐私不可侵
◆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
◆荣誉权: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名誉 荣誉
区别 随意,无程序要求 正式评价 有严格程序
来源于社会公众的一般评价 政府 单位 社会组织的综合评价
有好、坏、中性评价 积极性 褒奖性
自然产生 非自然产生
联系
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①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P10相关链接
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2)民法典有关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规定 P10一段
4.在一起侵权案中,被告是有数叶万关注者且经认证的某综艺节目自媒体账号,
在其发布对某艺人的侮辱性言论后,关注者纷纷阅读、评论并转发,传播范围迅速扩大。从法律角度看,被告的行为( )
①侵犯了该艺人的名誉权
②侵犯了该艺人的隐私权
③侵犯了该艺人的人格权
④侵犯了该艺人的姓名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对点训练
B
镜头一:去银行办事或者在车站买票,你会发现在柜台办理业务的顾客与后面排队的顾客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地上还画着一条黄线,这就是所谓的“一米线”。这条线避免了以往大家挤在一起争抢位置的做法,也成了个人隐私的保护线。但有人认为:“我不偷不抢,干吗要隔这么远?”
镜头二:有时,我们的老师或者父母会说:“小孩子有什么隐私啊?”有时,我们的信件、日记或者手机上的信息被人擅自翻看。也许他们是出于关心,并无恶意。可是,老师或者父母可以这样做吗?
镜头三:某服装店店主怀疑来店购物的小雨偷了店里的衣服,于是将视频截图发到网络上求“人肉搜索”。众多网民参与“人肉搜索”。小雨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同学、朋友对其指指点点,网上也是一片辱骂之声,小雨几乎因此精神崩溃。
P10-11探 究 与 分 享
“一米线”有利于维护公共秩序,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
未成年人虽没达到成年,同样有自己私人生活中不愿被人知道的事情,同样有隐私权。父母和老师不能以监护和教育为名,侵犯子女和学生的隐私权,应以平等主体的身份尊重他们的权利;子女和学生也要尊重父母和老师,主动与他们沟通,从而得到理解和帮助。
“人肉搜索”如果使用不当会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网站和网民应以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思考:1.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2.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3.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例如: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隐私公开权是一次性的权利
2.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①隐私的含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保护要求: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A.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B.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⑴隐私权 P11一段
④保护个人信息的意义:
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特别提醒】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联系: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
区别:
(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⑵个人信息保护 P11二段
①个人信息的含义: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P11相关链接)
②要求: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处理个人信息的原则: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5.女青年胡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辞犀利而受到关注。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胡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在网站上捏造胡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网民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 )
①姓名权 ②肖像权 ③隐私权 ④名誉权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析】材料中网民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③④符合题意;材料不涉及公民的姓名权和肖像权,①②与题意不符。故正确选项为B。
B
对点训练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知识归纳】
1.甲给同学乙取侮辱性的绰号
2.甲将同学乙的照片作为投飞镖的靶子
3.甲上学迟到,在门卫登记册上签了同学乙的名字
4.甲未经乙的同意就用乙的照片用以招揽顾客
5.某网络自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梅的同意,发布了一篇文章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小梅再次遭到舆论的非议
6.张某在自己的朋友圈用一些粗俗的语言辱骂孙某,并附上了孙某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给孙某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以下案例中侵犯了当事人的什么人身权利?
名誉权
肖像权
姓名权
肖像权
隐私权
名誉权 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属于公开信息,张某没有侵犯孙某隐私权
7.某服装店主怀疑来店购物的小琪偷衣服,随后对小琪进行搜身,强行检查了她的口袋和背包,但没有找到任何东西
11.汤先生和仇小姐同为一家演艺公司艺人,关系较好。汤先生正式向仇小姐求婚,结果被仇拒绝。汤怀恨在心,冒充仇小姐的艺名在报刊杂志征婚,并公布了仇小姐的真实住址和联系电话。此后,仇小姐陆续接到电话,深受其扰
人生自由
姓名权 隐私权
1.某医院的宣传刊物中,擅自使用知名艺人剧照,并配以“仅需7天,重回年轻态”等广告语。由于该刊物内容主要为疾病治疗项目,导致观众以为该艺人接受过该医院的治疗,给艺人带来巨大困扰。本案中,医院侵犯了艺人的
①肖像权②隐私权③名誉权④身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选B。该医院的宣传刊物未经该艺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将其肖像用于广告宣传,侵犯了其肖像权;由于该刊物内容主要为疾病治疗项目,观众以为该艺人接受过该医院的治疗,给艺人带来巨大困扰,影响了艺人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其名誉权,①③正确。该医院侵犯了艺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没有侵犯隐私权和身份权,②④错误。
名誉隐私不可侵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姓名肖像受保护
生命健康俱可贵
1.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依据
2.人身权的内容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1)重要性
(2)区分
(3)侵权民事责任
1.姓名权(1)含义(2)依据(3)内容(4)表现
2.肖像权(1)含义(2)内容
1.名誉权和荣誉权(1)含义(2)民法规定
2.隐私权 (1)含义(2)要求 (3)意义
3.个人信息保护 (1)要求 (2)原则(3)意义
本课小结
1.某些省份新颁布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均把以前关于“见义勇为”的条文改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学会保护自己”。这一修改表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什么权利的重视和保护
A.隐私权 B.名誉权 C.受教育权 D.生命权与健康权
当堂检测
D
【解析】选D。避开“见义勇为”的字眼,以“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学会保护自己”取而代之,这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生命权与健康权的重视和保护,D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
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受教育权”,A、B、C排除。
2.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从法律角度看,这体现了
A.公民可以任意变换姓名 B.公民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改变自己的姓名
C.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D.笔名体现了个人的人格特征
C
【解析】选C。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但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A错误。材料不能说明“公民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改变自己的姓名”,B排除。鲁迅在发表文章时不断变换使用笔名,这体现了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C符合题意。材料仅仅显示鲁迅在发表文章时不断变换使
用笔名,并不涉及人格特征问题,D排除。
4.漫画中人物的行为
A.是错误的,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
B.是正确的,有秘密就应当与大家共享
C.是正确的,发现别人的隐私就该及时揭露
D.是错误的,有的秘密能说,有的秘密不能说
A
【解析】选A。漫画中的人物把别人的隐私公布出
去的行为是错误的,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A正确。
漫画中将别人的隐私公之于众是错误的,B、C错
误。隐私不等同于秘密,但作为受隐私权保护的秘
密是不能传播的,D错误
总结: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客体
内容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⑴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1.姓名权 P8中段
⑵姓名权受保护的原因: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⑶保护的内容: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注: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
干涉 限制、阻挠、干预他人依法行使姓名权。(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盗用 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例如,打着名人的旗号宣传公司)
冒名 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例如:冒名顶替上大学)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特别提醒】:
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拓展】区分盗用和冒用
盗用姓名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扮演姓名者本人;
冒用姓名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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