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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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选必二《法律与生活》“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涵盖诉讼权利保障、当事人具体权利及法律援助制度。以“贪官缺席审判”案例导入引发思考,通过“思考-回答”衔接,构建从案例到理论再到练习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案例贴近现实,如程三昌案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对比表格清晰区分易混概念,互动练习巩固知识。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学生能理论联系实际,教师教学更高效。

内容正文:

bsusongquanli 贪官早已逃匿境外逾20年,为何能被缺席审判? 思考: 1. 程三昌虽早被列为红通人员但其诉讼权利是否被剥夺? 2.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程三昌本人虽未到场,但依法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未被剥夺。我国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视频中体现了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此外,当事人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和上诉的权利。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01 诉讼权利面面观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①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 ②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起诉和应诉的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申请回避,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提交证据,进行辩论,上诉权等。 1. 保障诉讼权利 【相关链接P88】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意: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经济法中的经营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等。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程序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应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①原因: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注意】有/可以委托≠必须委托, 当事人也可以自己行使辩护权或诉讼权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相关链接p89】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注意】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存在辩护人,辩护人只存在刑事诉讼中; 代理人、辩护人一般是律师。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原告/被告)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区别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 刑事诉讼的 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 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 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易混易错】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探究与分享p88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这句法律谚语的理解。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赵某的回避申请为什么被法院驳回?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这句法律谚语的理解。 赵某的回避申请为什么被法院驳回? 这一谚语强调法官的中立性。 实行申请回避制度,法官才能公正审理裁决,实现公平正义。其基本内涵是如果一个法官与法庭受理的某一案件有个人利益牵连,那么他就不能审理这个案件,这是保证审判无偏私的必然要求,这就是任何人不得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原则。 任何人不得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原则这一原则即回避原则,不仅适用于司法领域,同样也适用于行政领域,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时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 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回避。 本案中人民陪审员王某虽然在孙某就读的中学教过书,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退休,二人并不认识,这不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被法院驳回。 ①回避制度: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注】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②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相关链接p89:回避制度中的回避主体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五)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同样适用于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前述人员主动)(当事人申请)(公安司法机关命令) 在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中,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回避制度。 ①自行回避:是前述人员发现存在法定事由后主动要求退出本案诉讼活动; ②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等认为前述人员存在法定事由并提出申请要求其退出本案诉讼活动; ③指令回避:是前述人员存在法定事由应当回避,但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当事人等也未提出申请,而由公安司法机关依照职权作出决定,命令其退出本案诉讼活动。 思考:当事人经一审后能不能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当事人经一审后通常不能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这是由我国两审终审制与级别管辖制度决定的,上诉需遵循逐级上诉原则,仅当一审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时,才能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①两审终审制: 一审 诉讼 生效 上诉 二审 生效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②上诉自由: 上诉权仅作为当事人的程序性救济权利,当事人上诉后,仅引起第二审程序,并不意味着直接改变裁判结果。(二审审理结果可能是依法改判,也可能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等。)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③上诉期限【相关链接p89】: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类型 上诉期限 判决(实体问题) 裁定(程序问题)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书面形式,只有一个。强调结果。 2.裁定:解决程序问题,如不予受理、驳回上诉、中止诉讼等裁定;书面或口头,可以若干个。强调过程。 (1)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据实体法。 最后阶段作出,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 (甲打伤乙,乙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甲赔偿乙费用5000元。) (2)裁定:解决程序问题,依据诉讼法。 任何阶段都可以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甲向法院起诉,A法院说“你这个案子应当向B法院起诉”,于是裁定“不予受理”) 【知识深化】 诉讼、起诉、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2)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3)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4)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理由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 (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 认为确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1)诉讼是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练一练 (1)村民王某不满区政府给予的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逐将区政府诉至法院,请朋友张律师作为辩护人。 (2)某县公安局局长的儿子涉嫌故意杀人。公安局局长闻讯后,亲自安排刑警把儿子缉捕归案并亲自进行讯问。被害人家属提出,公安局局长不能参加案件侦查。 (3)潘某犯故意杀人罪成立,被法院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潘某及其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服,认为量刑过重,马上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改判,降低刑期。 他们有没有正确行使权利? 民事案件,应称张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办案中的侦查人员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适用回避制度。 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了上诉 √ √ 02 寻求法律援助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 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二、寻求法律援助 1. 设立原因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 内涵 3. 性质 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责任主体:政府。 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形式:咨询、代理、辩护。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穷人) 4. 法律援助的获得方式与适用范围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穷人) 均通过申请方式获得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可通过申请或指定两种方式获得 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二、寻求法律援助 ② 涉及维护英烈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 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好人) ② 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未成年人) 1. 若未成年人是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即 “被告”) ✅ 不需要申请,也无任何条件限制 这属于法律强制规定的 “指定辩护” 情形,只要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公检法机关会主动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无需法定代理人申请,也不要求经济困难等条件。 2. 若未成年人是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即 “原告” 或其他诉讼参与人) ✅ 需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核心条件: 经济困难条件:通常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证明家庭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案件类型条件:若案件属于 “遭受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人身损害” 等特定情形,可免予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程序条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时,需提供自身身份证明、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以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案件材料。 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 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注意】法律援助制度≠司法救助制度 司法救助制度是人民法院对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其申请,同意其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 5. 法律援助的程序与要求 二、寻求法律援助 (申请→审查→办理) 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知识拓展:比较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 区别 帮助形式 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是指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制度 组织主体 组织主体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以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人员 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广义司法机关) 适用范围 经济困难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如刑事案件被告、见义勇为者、未成年人等) 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 联系 两者都是国家主导、公益性质,都属于司法为民保障制度,有利于保证公民平等获得法律保护,防止因经济能力不足丧失维权机会。 诉讼权利 宪法原则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内容 表现 要求 ①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②申请回避 ③上诉 本框小结 练一练 1.2024年国庆期间,吴某网购了一双价值千元的品牌运动鞋,收到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便通过网络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对方一口答应,可当吴某寄回运动鞋后,卖家一直不肯退款。于是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中吴某(   ) ①依法行使起诉的权利 ②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③可提供网聊记录作为电子数据证据 ④有权在一审宣判后的10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④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D Lavf58.5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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