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知识复习——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委托( )的权利
①民事、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被害人或自诉人:( )
②刑事诉讼被告:( )
2.申请( )的权利
3.( )的权利
规定期限:民事与行政诉讼判决( )日,裁定( )日
刑事诉讼判决( )日,裁定( )日
法律援助适用情形:①( )公民、②维护( )
③( )、④( )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回避
上诉
15
10
10
5
经济困难
英雄烈士
人格权益
见义勇为
未成年人
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必备知
识清单
01
02
03
04
1★诉讼的基本程序
2★起诉的原则
3★起诉的管辖权
4★开庭审理的地位及阶段
5★启动二审程序的条件及含义
6★所有易错易混点
05
06
思考导入
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遇到矛盾和纠纷,如果实在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解决矛盾时,我们该如何打官司?
今天带你学习如何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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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②
③
④
⑤
⑥
审判
诉讼的基本程序★:起诉→立案→应诉→开庭审理→判决→(上诉)
思考导入
第一目
起诉与应诉
一、起诉与应诉
1、起诉 (诉讼程序第一步)
(1)含义:
(2)地位:
(3)原则:
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诉讼是解决纠纷最后途径)
民事与行政诉讼都是“不告不理”(民不告官不究); 刑事诉讼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不告不理有两层基本含义:
一是原告不起诉,人民法院不得主动进行审判;
二是人民法院不得对原告没提出的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判。
【注意※】
起诉是以书面为原则、口头为例外。
(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最高
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①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④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1、起诉 (诉讼程序第一步)
一、起诉与应诉
(4)起诉的必备条件
四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主体部分)
专门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
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管辖制度
①
受理机构
②
法院分类
③
作用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5)管辖制度
一、起诉与应诉
1、起诉 (诉讼程序第一步)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确定管辖权
(审判权的纵向划分:确定哪一级) 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确定管辖权
(审判权的横向划分:确定哪个地区)
一般
原则 ①基层人民法院(县、县级市):大多数普通案件
②中级人民法院(地级市):全市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③高级人民法院(省市):全省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④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⑤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
①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④因遗产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全面理解管辖制度(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注意: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从起诉到受审实行异地管辖。
情境一:家住A市西城区的尚某向法院起诉家住本市东城区的汪某欠债不还。
情境二:某犯罪分子是A市东城区人,在A市西城区多次抢劫杀人,引发民众惶恐,后被公安机关抓捕。
情境三:小李是A市人,在B县经商,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小李不服,向法院起诉。
A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A市中级人民法院
B县人民法院
(1)内容: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2)意义
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起诉
一律接收
不符合
符合
不立案/诉讼不成立
当场立案/诉讼成立
【注意】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
一、起诉与应诉
2、立案: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沈某)
(XX火锅店)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发送传票
一、起诉与应诉
3、应诉
1.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起诉可以向任何法院提出。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3.对于起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4.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会对审理带来不利影响。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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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目
审理与判决
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1、开庭审理
二、审理与判决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和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名单,以及当事人权利
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具体包括:
当事人陈诉、证人出庭作证、出示物证等证据、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审判长归纳总结等(开庭审理的重心)
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具体包括: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相互辩论、辩论终结、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等
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制作庭审笔录)
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主要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理由与结果、诉讼费用分担等
2、开庭审理的阶段
相关链接:刑事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
【注意】
①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②刑事案件中,对依法被逮捕的人称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人称罪犯。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等)
二、提起公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②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③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
④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
⑤出示、辨认证据;
⑥调取新证据;
⑦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3、上诉与启动二审程序
①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两审终审制)
③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再审程序)
二、审理与判决
【注意※】再审≠二审
①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
②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上诉≠申诉≠抗诉
(1)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2)二审: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3)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4)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知识拓展
1.设立原因:为了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特殊保护,我国设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
2.审理范围:主要审理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
3.审判方式:少年法庭的审判方式上注重疏导、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相关链接:少年法庭
注意:在刑事诉讼中,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拓展深化
起诉
(第一步)
立案
管辖
再审(纠错重审)
应诉
开庭审理(一审)
上诉---二审
(终审裁判)
开庭
准备
法庭
调查
法庭
辩论
休庭
评议
宣告
判决
立案登记制度
无答辩状不影响
诉讼程序
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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