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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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
| 类型 | 题集-综合训练 |
| 知识点 | 法律与生活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
| 学年 | 2027-2028 |
| 地区(省份) | 江苏省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54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25 |
| 更新时间 | 2026-06-25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25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493660.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2026年《法律与生活》模块提优试卷
一、单选题(每题3分,共48分,每题只有一项符合题意。)
1.某校14岁初中生小王爱好汽车标识的研究与设计,在某汽车制造企业为新款汽车征集标识的活动中,小王的设计入选,其父母经法定程序帮助小王申请了专利。在专利申请通过后,该企业明确向小王家长提出,希望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该专利。后经双方协商,汽车制造企业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专利。根据以上信息,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专利属于发明专利
B.该专利保护期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C.因小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项专利只能授予小王父母
D.汽车制造企业希望以5000元购买该专利的意思表示是要约邀请
2.张某通过AI绘图软件简单输入一段关于节气的文字描述,一键生成图片并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表。后某公司在其自媒体平台中使用该图片,张某遂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对该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通过AI软件一键生成的图片缺少作者的独创性表达,与作者自主创作的图片具有本质区别,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司法判决的指引价值在于明确了( )
①自媒体平台应注意在引用他人作品时先审查其内容合法性
②有著作权作品以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和智力投入为必要条件
③只有自然人创作的成果才能成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客体
④在AI新技术的运用中要平衡好应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乐乐是一名11岁的花样滑冰学员,训练一个高难度跳跃动作时不慎摔倒,致右腿骨折。培训机构以“自甘风险”为由,主张免责。乐乐及其家长认为,学员在上课期间发生这样的事故,教练和培训机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于是将该训练机构及教练员诉至法院。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要具备四项条件
✦组织者组织的活动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受害人对该种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有认识,但是自愿参加;
✦受害人因参加此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该文体活动参与者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文体活动的参加者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①乐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②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该培训机构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③本案并不适用“自甘风险”原则
④监护人对训练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受伤情况应有一定的预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林某与白某婚后,林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房,房屋用于二人共同居住。夫妻二人还共同经营一家社区便利店。2026年1月,白某的外祖母(经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亲笔订立书面协议,将名下商铺出租给第三人王某,约定年租金8万元。同时,林某为便利店进货周转,以个人名义向好友张某借款5万元,未告知白某。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如果林某不能及时偿还贷款,银行将直接占有该房屋
②林某以个人名义为便利店借款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林某若擅自将此房屋转租,侵犯白某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④白某外祖母订立的商铺租赁合同经白某追认即可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小禾是一名初中学生,偷偷使用其母亲的票务账号购买了一张2000元演出门票。后因考试与演出时间冲突,申请退款。但平台以条款中明确了“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的要求,拒绝退款。小禾一家诉至法院。双方观点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A.原告:购票行为因原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效
B.原告:平台未以合理方式提醒原告,应承担全部责任
C.被告: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对钱财疏于管理,存在过错
D.被告:相关条款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对双方有约束力
6.小明驾驶摩托车在经过小王经营的门店时,正巧遇到横穿马路的宠物犬,小明躲闪不及摔倒受伤,摩托车将路过的行人小李也碰伤,宠物犬主人小王也赶到事故现场。后经医院诊断,小明多处肋骨骨折,产生医疗费用近万元,小李花费医疗费千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宠物犬未与摩托车发生接触则事故由小明自己负责,小李受伤是由小明的摩托车造成也应由小明负责
②小王的宠物犬横穿马路与小明和小李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③小王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小明的肋骨骨折,其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网红博主甲擅自截取美食博主乙的原创美食短视频片段(乙标注“侵权必究”),剪辑后标注自己姓名发布,未用于商业广告,但间接带动自身账号涨粉、直播带货销量直升;网友丙发现后,未经甲同意下载该剪辑视频,用于个人社交平台转发吐槽,配文指责甲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未直接商用,不侵犯乙著作权,无需担责
②丙既侵犯甲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③乙可要求甲删除视频、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④甲仅侵犯署名权,不侵犯复制权,但需更正署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人工智能(AI)快速发展,在赋能千行百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诸多法律问题也逐步涌现。围绕AI发展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张利用AI制作虚假地震内容并广泛传播,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赵老师将用AI生成的实用新型专利讲解视频用于课堂,侵犯著作权
③乙公司用AI生成与丙公司产品相似海报用于推广,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小李利用AI恶搞室友照片并制作成视频发布至网络,侵犯人格尊严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不少短视频对经典影视作品进行“魔改”,例如:黛玉前一秒蹙眉垂泪,下一秒化身拳击手与宝玉对打;诸葛亮阵前怒斥王朗,一张嘴说的却是流利英文……对此现象,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魔改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
②短视频平台作为生成内容的使用者和传播者,可能对其损害结果承担侵权责任
③《三国演义》等经典著作保护期已届满,进入公共领域所有人都可以任意使用
④擅自利用演员的知名度引流,或丑化角色形象进行魔改,会侵犯演员的肖像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某个人独资企业未经博主林某同意,利用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采集其公开短视频中的人脸数据与声音,生成了与短视频内容无关、与林某形象高度相似的数字人,用于商业直播,但未标注“AI生成”字样。林某发现后,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删除复刻数据并赔偿损失。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直播间运营者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识,持续向消费者提示该人物图像、视频由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该企业作为营利法人,其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该企业侵犯林某肖像权和声音权益,应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③未标注“AI生成”字样,虽未侵犯林某著作权,但属违法行为
④企业提供自身不存在过错的证据,属于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100吨钢材,乙公司预付30%货款。甲公司按时发货后,乙公司以“钢材质量不达标”为由拒付尾款。经鉴定,钢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特级品”标准(合同中未明确特级品的技术参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有权拒付尾款,因为甲公司未按约定标准交付
②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尾款,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③合同中关于“特级品”的约定因不明确而视为未约定,应适用国家标准
④乙公司预付的30%货款属于定金,甲公司违约应双倍返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五一假期,某婚庆公司门店贴出广告“只需520元,给她(他)一场不一样的婚礼”,小王咨询得知该店将于5月20日当天举办集体婚礼,限前100对报名成功的新人。小王支付定金520元并签订服务消费合同。未婚妻小美得知后表示不喜欢,小王到店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店方以合同载明“定金概不退还”为由,拒返定金。就本案事实,四名同学得出下列结论中正确的有( )
甲同学:广告内容属于要约,随小王完成定金支付而生效;
乙同学:根据定金罚则,店方可以主张小王支付双倍定金;
丙同学:“定金概不退还”的格式条款为霸王条款,致使服务消费合同无效;
丁同学:小王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13.吴某婚前继承父母商铺,婚后将商铺出租并将租金用于家庭旅游消费。离婚时妻子周某主张租金属共同财产,吴某称商铺系个人财产。经查,婚后吴某用部分租金炒股获利15万元,另将商铺抵押贷款购置婚房。本案中( )
①商铺租金因用于家庭旅游消费,属于共同财产
②婚房中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③商铺租金是个人财产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④吴某用商铺租金炒股所获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甲去世后,乙发现一份未公证的自书遗嘱,载明“商品房A归侄子小丙所有,别墅B归儿子小乙所有,乙对商品房A有居住的权利”。以下正确的是( )
①小乙可根据遗嘱完全继承别墅B
②小丙不具有商品房A的继承权
③乙可根据法定继承,继承商品房A
④此遗嘱部分内容无效,形式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大学生小王暑假到某培训机构担任助教,口头约定工作两个月。入职一周后,机构要求签订合同,但合同未写明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小王工作一个月后,机构以其“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通知他三天后离职且不支付当月工资。小王对此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小王可主张该合同无效
B.培训机构的行为已实质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C.小王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培训机构支付应得工资
D.小王维权时其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会得到支持
16.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某生鲜电商平台销售“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平台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蔬菜、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依法受理并公开审理此案。本案中( )
①生产者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平台有权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
③平台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10日内提起上诉
④平台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5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1月,独立数字艺术家甲为筹备个人线上艺术展,使用国内主流生成式AI绘画平台创作《山海奇兽》系列作品。甲通过独立艺术构思设计多组精细化提示词,反复调试AI生成参数并筛选数百张初稿,又通过专业绘图软件对最终12幅作品进行实质性艺术加工,形成完整系列。甲将作品发布于个人艺术网站,标注“作者:甲AI辅助创作”,并声明“未经许可不得商用”。
2026年5月,乙公司发现该系列作品后实施了三项行为:①对《九尾狐》进行重新构图、色彩重构和细节添加,形成新插画用于公司文创产品包装;②将《白泽》作品制作成数字藏品(NFT)在区块链平台限量发售;③截取《毕方》作品的核心元素,制作成教学课件在公司内部新员工培训中使用,并注明了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甲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辩称:AI生成内容并非人类智力创作成果,甲不享有著作权;内部培训使用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享有《山海奇兽》系列作品的著作权?请说明理由。
(2)请辩证分析乙公司的三项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若构成,分别指出其侵犯的具体著作权。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1年3月至7月,张某山等人出资并联合洪某武等人提供“三无”采砂船,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且属于禁采区与禁采期的长江铜陵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采运一体方式非法盗采江砂46765.04吨,价值289万余元。马某玉明知系盗采仍收购1700吨并出售。经鉴定,上述行为造成长江生态环境损害共计5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山等人在各自参与采砂数量范围内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515万余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材料二 2023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精密仪器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10台精密仪器,总价款300万元,交货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甲公司需先支付定金60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支付定金。然而,2024年2月,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生产成本增加,若按原合同价格履行将严重亏损,要求提高仪器单价,否则无法按时交货。甲公司不同意提价,双方协商无果。2024年3月15日,乙公司未按时交货,导致甲公司承接的一项重要生产任务无法如期开展,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这样判决的理由。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妻子陈某育有两子张大、张二,收养一女张三(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张三成年后嫁到外省。
2010年张大因公殉职,其妻一直赡养张某夫妇;张二游手好闲,长期对父母不管不问。2020年,神志清楚的张某立下自书遗嘱:“本人名下财产总计110万(张某生前退休工资80万元+交通事故中获赔的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40%给老伴,40%给儿媳,20%给养女”。
2022年,张某病重,在神志清楚且有3名无利害关系的医生、护士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本人名下财产总计110万,50%给老伴,30%给儿媳,20%给养女。张某于立下口头遗嘱的次日去世。
张二主张“大哥已死,大嫂不是张家人,无资格继承遗产;妹妹是养女且已出嫁,更没有资格,遗产应全部由我继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张某的遗产具体应如何分配以及分配的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5年,我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明确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与经营自主权。甲民营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研发的新型节能技术获得专利,与乙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使用费后可独家使用该技术,合同期限3年。半年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该技术泄露给丙公司,丙公司利用该技术生产同类产品,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与甲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甲公司主张乙、丙公司违法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乙、丙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并给出理由。
材料二 2025年春耕前夕,灌区服务中心因近千户农户(涉及8个乡镇、96个村屯)长期拖欠灌溉水费,陷入资金周转困难,为保障灌溉服务正常运转,灌区服务中心将欠费农户一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水费及相应利息。
这批农户中,不少人并非故意欠费。他们提出,灌区干支渠常年老化漏水,又遭遇大雨冲毁未能及时修复,排水不畅、灌溉水量不足,导致部分农田减产。灌区服务中心未履行好供水义务,无权全额收取水费。农田相邻的农户之间因用水问题矛盾不断,上游农户为自家灌溉私自抬高拦水埂,导致下游农田缺水;还有农户擅自填埋公共排水沟,致使周边耕地积水内涝,庄稼受损,受损农户以此为由拒绝缴纳水费,还要求私自改渠、填沟的农户赔偿损失。
灌区服务中心则认为,农户实际使用了灌溉用水,理应履行缴费义务,农户之间的邻里侵权纠纷,不能成为拒缴水费的理由,而农户损毁灌溉设施、私自改渠的行为,也给中心造成了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涉案主体之间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我的数据谁做主?——关于APP个人信息收集的法律治理建议
某中学法治学习小组围绕一篇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开展项目式学习。
【核心案情】
15岁的小马在使用某词典APP时,频繁收到基于其兴趣推送的广告与付费内容。其父马某下载使用该APP时,系统弹窗提示需阅读隐私政策,里面载明需要收集电话号码、年龄、地址。马某点击“拒绝”,APP立即自动退出;重新打开,未实际阅读点击屏幕其他位置,弹窗自动消失并默认勾选“已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且APP中无撤回同意选项。马某认为该APP侵害小马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事实调查】
调查发现,该APP由甲公司开发运营,甲与乙公司签有《数据合作协议》,将用户数据打包提供给乙,用于构建用户画像和广告投放,导致小马频繁收到与学习无关的商业广告和垃圾短信。甲公司回应称,其收集数据旨在提升用户体验,且隐私政策已告知,属于合规运营,对乙公司行为无法律责任。
【模拟法庭】
学习小组根据上述信息,初步撰写了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马某
被告:甲公司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甲公司排除妨碍、停止侵害、采取补救措施、赔礼道歉等。
事实与理由:该APP的基本功能为词汇查询,甲公司收集的电话号码、年龄、地址系与使用APP无关的事项,属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甲公司预先拟定的隐私政策协议为要约邀请,未与原告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提交的微信截图等书证能够证明甲公司的侵权事实,故甲公司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
马某
2026年5月27日
【项目任务】
假设你是该学习小组的成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以下项目任务。
法律文书完善:指出起诉状中存在的明显法律问题。
举证责任承担:在法庭审理环节,甲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法律治理建议:从APP企业和国家监管部门两个角度,就如何构建一个更健康、安全的APP生态环境,分别提出一条可行性建议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1.B
【详解】B:根据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小王设计的汽车标识属于外观设计专利,所以其保护期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正确。
A:发明专利一般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所以汽车标识通常属于外观设计范畴,错误。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虽然小王是14岁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设计汽车标识并申请专利是与其智力等相适应的创造性活动,专利应授予小王本人,而不是其父母,错误。
D: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汽车制造企业明确向小王家长提出希望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该专利,其内容具体明确,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价格、标的等),属于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错误。
2.D
【详解】①:本案争议的核心是AI一键生成的图片是否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并未涉及自媒体平台对引用内容合法性的审查问题,排除。
②:法院以AI生成图片缺少作者独创性表达为由驳回张某诉讼请求,说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以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和智力投入作为必要构成要件,正确。
③: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创作成果,并非只有自然人的创作成果才能受保护,错误。
④:该案对AI生成物的著作权认定作出明确界定,既回应了AI技术的应用需求,也划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适用范围,能够指引人们在AI技术运用中平衡好技术应用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正确。
3.D
【详解】①:11周岁的自然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错误。
②:培训机构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过错侵权责任,而非无过错责任,且培训机构无需承担全部责任,错误。
③:自甘风险原则要求损害由其他活动参加者的行为导致,本案中乐乐是自行摔倒受损,不符合该适用条件,正确。
④:花样滑冰高难度动作本身存在一定风险,监护人对此应有合理预期,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的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正确。
4.C
【详解】①: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能直接占有抵押财产,排除。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案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便利店周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③:案涉房屋是婚后购买且用于夫妻共同居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林某擅自转租房屋侵犯了白某的处分权,正确。
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不存在经追认生效的可能,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排除。
5.C
【详解】A: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00元购票远超日常小额消费,行为效力待定,并非直接无效,需监护人追认才有效,排除。
B:监护缺位是主要原因,平台无需承担全部责任,排除。
C:家长未妥善保管账号、资金,监护履职不到位,自身存在过错,正确。
D:概不退款属于格式霸王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该条款无效,没有约束力,排除。
6.C
【详解】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认定不以动物和受损方直接接触为唯一要件,宠物犬横穿马路是引发小明躲闪受伤、碰伤小李的直接诱因,不能仅因未接触就判定小明承担全部责任,错误。
②:宠物犬横穿马路是小明躲闪摔倒、进而碰伤小李的直接原因,二者存在因果关系,正确。
③: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小王作为宠物犬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应当承担对应侵权责任,正确。
④:小明肋骨骨折是健康权受损,生命权是维护生命存续的权利、身体权是维护身体完整的权利,二者均未被侵犯,错误。
7.C
【详解】①:甲剪辑乙的原创视频并标注自己姓名,侵犯了乙的复制权和署名权,即使未直接商用但间接获利,仍需承担侵权责任,排除。
②:丙未经甲同意下载并转发其剪辑视频,侵犯了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配文指责若缺乏真实证据可能损害甲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侵权,正确。
③:乙作为原创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甲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正确。
④:甲的剪辑行为构成对乙作品的复制,侵犯了复制权,而非仅侵犯署名权,不能仅以更正署名免除责任,错误。
8.D
【详解】①:小张利用AI制作虚假地震内容并广泛传播,属于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并非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著作权(著作财产权)的一部分,排除。
②:赵老师将用AI生成的实用新型专利讲解视频用于课堂,属于合理使用,不侵犯著作权,排除。
③:乙公司用AI生成与丙公司产品相似海报用于推广,是搭便车行为,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正确。
④:小李利用AI恶搞室友照片并制作成视频发布至网络,侵犯了室友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而肖像权、名誉权都属于人格尊严权的范畴,因此侵犯了室友的人格尊严,正确。
9.D
【详解】①: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属于财产权,表述归类错误,排除。
②:短视频平台作为侵权内容的传播管理者,若未履行审核监管义务,需要对损害结果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正确。
③:经典著作仅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届满后进入公共领域,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永远受法律保护,不允许任意篡改滥用,“所有人都可以任意使用”表述错误,排除。
④: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演员肖像引流,或丑化演员塑造的角色形象,符合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正确。
10.B
【详解】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①: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是营利法人,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该企业未经林某同意,采集其人脸、声音数据生成数字人用于商业用途,侵犯了林某的肖像权和声音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③:本案中企业仅提取林某的人脸、声音特征,生成内容与原短视频无关,未侵犯林某著作权,但未按规定标注“AI生成”字样,违反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属于违法行为,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④: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情形,本案属于一般的人格权侵权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企业举证自身无过错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错误但符合题意。
11.C
【详解】①:合同约定“特级品”但未明确技术参数,属于质量约定不明确。根据法律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且无补充协议时,应适用国家标准。甲公司交付的钢材符合国家标准,已履行合同义务,乙公司无权以“未按约定标准交付”拒付尾款,说法错误。
②:因甲公司已按有效标准(国家标准)履行交货义务,乙公司拒付尾款构成违约,甲公司有权要求支付尾款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说法正确。
③:合同中“特级品”约定因缺乏具体技术参数导致质量标准不明确,且无补充协议或交易习惯可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应视为质量约定不明确,适用国家标准,说法正确。
④:乙公司预付的30%货款属于预付款(题目中未明确约定为定金),定金需合同明确约定且实际交付才成立。甲公司未违约,不适用定金罚则,无需双倍返还,说法错误。
12.A
【详解】甲同学:广告内容虽包含价格、时间等信息,但附加了“限前100对报名成功”的条件且面向不特定公众发布,属于要约邀请;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生效,而非定金支付时生效,排除。
乙同学:定金罚则中“双倍返还定金”适用于收受定金方违约的情形;本案中系小王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构成违约,给付定金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非由小王支付双倍定金,排除。
丙同学:“定金概不退还”虽为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但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服务消费合同仍有效成立,排除。
丁同学:小王单方解除合同确属违约,应承担丧失定金的违约责任;“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权的情形,不适用于一般合同违约纠纷,说法错误,排除。
13.D
【详解】①:商铺若只是单纯出租或因市场行情涨价等孳息、自然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商铺是吴某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租金若不属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租金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而且是否用于家庭消费,不改变租金本身的财产性质,错误。
②:婚后用抵押贷款购置婚房,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本身因市场因素产生的价值上涨,商铺租金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自然增值,错误。
④: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炒股属于主动投资行为,获利15万元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正确。
14.D
【详解】①: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题干中未明确该别墅B是否属于甲的个人合法财产,若为甲乙夫妻共同财产,乙依法先享有一半产权,小乙仅能继承属于甲的遗产份额,故“完全继承”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②: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侄子小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甲通过遗嘱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故小丙享有的是受遗赠权而非继承权,正确。
③: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商品房A的归属已在遗嘱中明确处分给小丙(受遗赠),不适用法定继承,排除。
④:形式有效:该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完全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要件。部分内容无效: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该遗嘱中处分的“商品房A”和“别墅B”极有可能属于甲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份额,无权单方面处分属于配偶乙的财产份额。因此,遗嘱中涉及处分乙财产份额的部分归于无效,而处分甲个人份额的部分依然有效,正确。
15.B
【详解】A: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是《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欺诈、胁迫、免除法定责任等情形,缺少必备条款不属于无效情形,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排除。
B: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提前明确岗位要求、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要求、履行法定解除程序”三个法定条件。本案中培训机构未提前明确岗位要求,也未履行合法解除流程,无正当理由辞退小王,实质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正确。
C:如果小王属于在校大学生暑假勤工助学,通常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排除。
D: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本案培训机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应当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若小王仅主张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该请求不会得到支持,排除。
16.B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属于缺陷产品,因此生产者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正确。
②: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本案属于民事公益诉讼,平台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排除。
③: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10日是刑事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排除。
④:民事诉讼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平台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审理,正确。
17.(1)甲享有该系列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保护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人类智力成果。甲的智力投入贯穿创作全过程,作品体现了其独特的审美判断和艺术表达,符合作品构成要件。
(2)乙公司的行为部分构成侵权。
行为①构成侵权。乙公司未经甲许可,对作品进行独创性修改并用于商业包装,侵犯了甲的修改权、改编权和发行权。
行为②构成侵权。NFT数字藏品的本质是作品的数字化传播,乙公司未经许可将作品上链发售,侵犯了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行为③不构成侵权。乙公司为内部培训使用作品,且注明了作者信息,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
18.(1)①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张某山等人非法采砂行为与长江生态环境损害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依法赔偿损失。其行为损害社会公共生态利益,依法还应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②张某山、洪某武等人共同故意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依法应在各自参与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③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绿色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保护环境。
(2)①法院应判决乙公司双倍返还甲公司定金,返还甲公司120万元,并赔偿甲公司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20万元。
②理由:合同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支付定金60万元,根据定金罚则,乙公司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造成80万元损失,扣除双倍定金中涵盖的定金数额60万元,乙公司还应赔偿甲公司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20万元,以弥补甲公司的实际损失。
19.①张某名下110万元财产中80万元退休工资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元归妻子陈某个人所有,剩余40万元属于张某的遗产;30万元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张某个人财产,全部属于遗产。因此,张某的可继承遗产总额为40万+30万=70万元。②自书遗嘱和口头遗嘱均有效,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应以口头遗嘱为依据处理张某的遗产。③妻子陈某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35万;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媳继承21万;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的养子女和婚生子女同样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张三继承14万;张二未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且口头遗嘱未给其留份额,无权继承。
20.(1)乙、丙公司的行为均违法。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应遵循诚信与全面履行原则,乙公司擅自泄露专利技术的行为,既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又侵害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使用其专利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其使用与甲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且误导消费者,构成混淆、搭便车,同时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乙、丙公司都需承担侵权责任(或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2)①双方成立供用水合同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循诚信原则。农户拖欠水费构成违约,应支付水费;灌区未妥善维护渠道、保障供水也构成违约;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②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用水、排水关系。部分农户擅自截水、填沟,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21.法律文书完善:
①原告主体错误:应为未成年人小马,其父马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而非马某本人为原告。
②遗漏被告:乙公司作为实际使用数据并推送广告的侵权人,应列为共同被告或另案被告。
③隐私政策性质错误:用户协议属于格式条款(电子合同),不是要约邀请;/虽未协商但已通过弹窗提示,该格式条款因违反法律(过度收集、无撤回同意)而部分无效,并非完全没有法律约束力。
④诉讼请求不当。“排除妨碍”多用于物权纠纷,应改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不应列入此项。
⑤侵权客体错误:电话号码、年龄、地址属于个人信息,应主张“个人信息权益”受侵害,而非“隐私权”。⑥证据类型错误:微信截图属于电子数据,不是书证。
举证责任承担: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由个人信息处理者(甲公司)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治理建议:对APP开发企业:遵守个人信息最小化收集原则,或践行诚信合法经营原则,或平衡商业利益与用户权益。
对国家监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与标准;或推动全民数字素养教育。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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