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A卷)-2027届高考政治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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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政治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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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综合探究 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综合探究 企业创办之旅,综合探究 财产制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类型 题集-综合训练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625 KB
发布时间 2026-06-24
更新时间 2026-06-25
作者 思辨政治资料库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6-24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472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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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以真实案例整合权利保护、合同履行、侵权责任等模块,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的综合训练 **综合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权利与义务|5题(如1/3/13题)|案例分析型|人格权/著作权保护→权利边界认定→侵权责任承担| |家庭与婚姻|3题(如7/8/9题)|情境辨析型|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关系→家庭责任划分| |企业与劳动者|3题(如10/11/12题)|纠纷处理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权利保障→企业责任履行| |社会纠纷解决|5题(如2/4/6/14/15/16题)|法律适用型|相邻关系→违约责任→诉讼程序→证据效力|

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A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配音员殷某发现自己的声音被用于某AI模型训练中,并生成音频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殷某曾接受A公司委托录制录音制品,A公司为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A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B公司用于AI模型训练的行为殷某并不知情。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的声音作为其人格标识,受法律保护 ②录音制品的著作权授权包括对原声音AI化的授权 ③A公司未经殷某许可使用其声音,侵犯了其身份权 ④殷某可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C 【详解】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的声音属于其人格标识,受法律保护,符合题意。 ②: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与声音的人格权是相互独立的权利。A公司仅享有委托录制的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不享有对配音员殷某声音本身的处分权,排除。 ③:A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殷某声音,侵犯的是其人格权,而非身份权,排除。 ④:依据教材,殷某作为权利受侵害方,可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符合题意。 2.老李家的树木枝繁叶茂,影响道路交通,邀请小钱帮忙剪枝,小孙负责举牌提醒过路人注意安全。60岁的赵老太搭乘摩托车经过时,司机不听赵老太和小孙劝阻,执意通行,导致赵老太受伤。赵老太事后得知,摩托车司机系非法营运。为求医疗费,她把司机、老李、小钱和小孙都告上了法庭。此案中负有责任的人包括(     ) ①所有被告人,他们的行为与赵老太受伤存在因果关系 ②司机,明知砍树现场存在危险仍然冒险经过,侵犯赵老太的健康权 ③老李,对其所有的树木负有管理的义务,砍树时有责任采取防范措施 ④赵老太,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择非法营运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小钱和小孙已尽到提醒义务,他们的行为与赵老太受伤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并非所有被告人都需承担责任,排除。 ②:司机不听劝阻执意通行,导致赵老太受伤,其行为直接侵犯了赵老太的健康权,存在过错,正确。 ③:老李作为树木所有人,因树木影响道路通行而组织修剪,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其未完全尽到相关义务,存在过错,正确。 ④:60岁的赵老太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她并非事故的责任主体,无需自行承担责任,排除。 3.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创作并发表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甲文旅公司取得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该作品的权利后将作品署上自身名字上传到网络、印制宣传册,并提供给乙公司作为模板;乙以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新作品,用于景区甬道设计与施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乙的行为侵害了王某著作财产权中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③若甬道已设计施工完毕,出于绿色原则可予以保留 ④甲、乙均需向王某支付使用其独创性作品的报酬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甲在王某作品上擅自署名、上传到网络、印制宣传册并提供他人使用,分别侵犯王某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姓名权属于人身权中的人格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排除。 ②:乙未经许可改编原作,侵犯了王某的改编权,属于著作财产权之一。保护作品完整权是著作人身权中的内容,排除。 ③④:绿色原则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若该甬道已设计施工完毕,可予以保留,但需向王某支付相应费用,甲、乙均将王某的作品用于商业经营,不属于合理使用法定情形,应支付相应报酬,正确。 4.蔡某以家用轿车为担保,获得银行贷款5万元,用于有机菠菜种植。夏某与蔡某签订购销合同,约定收购蔡某10亩地的菠菜,定金2万元,违约金3万元。邻地农户任某喷洒农药时,因风力及操作问题导致药液飘移,造成蔡某菠菜农残超标被夏某拒收。蔡某和任某对损失数额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法院数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家用轿车因抵押给银行,蔡某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从利益最大化角度看,夏某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 ③任某侵害蔡某的合法权益并造成环境污染,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④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抵押权属于债权人银行所有,蔡某作为抵押人不享有抵押权,错误。 ②:法律规定,违约金与定金只能择一主张。本案中蔡某违约,夏某若选择定金罚则仅能获得4万元(双倍返还定金,实际获赔2万元);若选择违约金,可要求返还本金2万元+违约金3万元,总计获利更高,从利益最大化角度夏某应当选择适用违约金,正确。 ③:任某因操作不当导致药液飘移,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过错推定侵权责任,错误。 ④: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确。 5.李某在某培训机构报名参加高中辅导课程,预交了一学期学费8000元。上课一个月后,该机构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将授课老师更换为无教师资格证人员。李某要求退费被拒,遂向法院起诉。本案中(   ) ①培训机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培训机构侵犯了李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③李某预交学费后,合同才正式成立 ④培训机构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培训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资质的授课老师,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②:本案属于合同履行纠纷,培训机构的违约行为不涉及侵犯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错误。 ③:报名时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宣告成立,预交学费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是合同成立的条件,错误。 ④:机构未经协商擅自更换无资质师资,既没有恪守信用履行约定,也没有全面完成合同义务,违背了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原则,正确。 6.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推动城市更新、缓解老弱人群出行难的民生工程。某老旧小区A栋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加装电梯。A栋北面的B栋业主樊某,以增设电梯影响其采光为由,多次阻碍施工。据查明,A栋采用透光良好的玻璃幕墙,并不影响B栋采光。在此纠纷中(   ) ①按照相邻关系原则,樊某侵犯了A栋业主的相邻权    ②诉讼类型是民事诉讼,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③A栋业主有权要求樊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④法院审判时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根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A栋经批准加装电梯,樊某作为相邻方负有提供必要便利的义务,其多次阻碍施工的行为侵犯了A栋业主的相邻权,正确。 ②:本案是因相邻关系引发的侵权纠纷,属于民事诉讼。但该民事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是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在侵权行为中,客体是被侵权人的民事权益而非行为本身,债权的客体是行为,错误。 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樊某无理阻碍施工,侵害了A栋业主的合法权益,A栋业主作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正确。 ④: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错误。 7.李某与王某婚后以女儿李乙名义签订购房合同,由李某出资6万元购买住房一套。后李某委托儿子李甲办理过户未果,李甲遂与卖方重签合同,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案涉房屋由李某夫妇与李甲一家共同居住、出资装修。王某去世后,案涉房屋被依法征收,因补偿款分配产生纠纷,李某、李乙诉至人民法院,双方就房屋权属问题各执一词。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房屋的购房款由李某全额支付,该房屋为李某的个人财产 ②案涉房屋购于李某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作为共同出资人,其遗产应由李某、李甲、李乙共同继承 ④王某若在李甲、李乙在场见证下留下代书遗嘱,则应依据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案涉房屋购置在李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无婚内财产约定,李某支付的6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其个人财产,①错误,②正确。 ③:王某基于夫妻关系,是购房款的共同权利人(共同出资人),其去世后,合法遗产份额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应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李某、李甲、李乙共同继承,正确。 ④: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甲、李乙为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该遗嘱无效,错误。 8.许某在配偶过世后独自抚养儿子小许长大成人。2022年2月,小许不幸遭遇车祸离世。保险公司赔付相应的赔偿款后,许某与儿媳蓝某就赔偿款分配问题产生分歧,双方矛盾不断,蓝某因此拒绝许某探望孙女珊珊,并带珊珊离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蓝某作为儿媳要承担赡养许某的法定义务 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许某有权分割赔偿款 ③许某对孙女珊珊有法定探望权,蓝某应予以配合 ④许某可直接起诉解决赔偿款分配和探望权纠纷问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子女,儿媳对公婆和女婿对岳父母均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排除。 ②:小许的保险赔偿款不是生前财产,一般不视为遗产,但继承人可参与分割这笔财产。许某作为小许的母亲,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分割该赔偿款,正确。 ③:在司法实践中,父母一方死亡或祖父母长期抚养过孙子女或父母失去监护能力时,法院可支持隔代探望,但我国法律未明确赋予祖父母法定的探望权,蓝某作为珊珊的监护人,有权决定是否让许某探望,许某没有法定强制探望权。排除。 ④:赔偿款分配纠纷属于财产分割纠纷,探望权纠纷属于亲属权纠纷,许某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上述纠纷,正确。 9.吴某婚前继承父母商铺,婚后将商铺出租并将租金用于家庭旅游消费。离婚时妻子周某主张租金属共同财产,吴某称商铺系个人财产。经查,婚后吴某用部分租金炒股获利15万元,另将商铺抵押贷款购置婚房。本案中(   ) ①商铺租金因用于家庭旅游消费,属于共同财产 ②婚房中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③商铺租金是个人财产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④吴某用商铺租金炒股所获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商铺若只是单纯出租或因市场行情涨价等孳息、自然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商铺是吴某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租金若不属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租金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而且是否用于家庭消费,不改变租金本身的财产性质,错误。 ②:婚后用抵押贷款购置婚房,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本身因市场因素产生的价值上涨,商铺租金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自然增值,错误。 ④: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炒股属于主动投资行为,获利15万元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正确。 10.公司领导在会议室口头告知员工王某“不用来了”,随后关闭了王某的工作系统权限,使其无法正常工作。王某询问理由,领导让其回家等通知。随后,该公司以王某旷工为由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关于此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解除劳动合同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作出 ②该公司以王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无效 ③“口头开除”在该案中不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 ④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解除劳动合同并非只能书面形式,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需书面通知劳动者,但解除行为本身不只有书面这一种形式要件,不选。 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先口头告知“不用来了”,又关闭王某的工作相关权限,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该行为无效,正确。 ③:本案中单位“口头开除”且关闭了王某的工作系统权限,并让其回家等通知,产生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已经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错误。 ④: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管是订立还是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正确。 11.小陈入职一家广告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陈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陈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两年后,小陈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发现其结婚,以违约为由,将其辞退。本案中(   ) ①劳动合同中“不得结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②公司因小陈结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其支付赔偿金 ③公司擅自安排小陈长期加班,侵犯了其休息休假权利 ④小陈隐瞒了结婚事实,构成欺诈,无权要求公司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劳动合同中“不得结婚”条款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正确。 ②:公司以无效条款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错误。 ③:公司擅自安排加班至深夜且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严重超时,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正确。 ④:劳动合同中关于婚姻的条款无效,小陈隐瞒结婚事实不构成欺诈,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小陈有权要求赔偿,排除。 12.青年新农人小张返乡创办生态养殖个人独资企业“绿源农场”,主营有机家禽养殖。他用城市商品房作担保向银行筹款扩产,新增“农产品初加工”经营范围后及时办理手续,其企业未设定注册资本限额,经营所得按规定申报纳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绿源农场”经营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 ②小张以商品房向银行质押可获生产贷款 ③企业新增经营范围属于“可公示”事项 ④该个人独资企业章程无需载明注册资本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生产经营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 ②:质押的标的仅为动产和法律规定的财产权利,商品房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设立担保属于抵押,不是质押,排除。 ③:企业新增经营范围属于企业登记事项的重大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依法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是“应公示”而非“可公示”,排除。 ④: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不存在有限责任的保护,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没有设定注册资本限额的要求,因此其章程无需载明注册资本,正确。 13.下图是某平台出现的一则电脑维修信息。某消费者以为这是京东开展的业务,在该平台上请人维修电脑。当消费者与维修方人员当面收取电脑、支付费用时,却遭遇数千元高额费用,并强迫支付。经查证,该维修业务与京东无任何关系。这一情况(    ) ①体现出一些主体对服务质量进行夸大宣传 ②反映了一些主体通过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③表明一些主体试图逃避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④应该由平台运营主体承担起有效监管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材料中维修方是冒用京东名义开展业务,属于虚假宣传,未涉及对服务质量的夸大表述,排除。 ②:维修方虚构与京东的关联发布维修信息,属于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消费选择,正确。 ③:材料仅提及强制收取高额维修费用的侵权行为,没有信息表明维修方存在逃避缴纳增值税的相关行为,排除。 ④:平台作为信息发布的管理主体,对平台内发布的经营信息负有监管义务,该虚假广告在平台发布造成消费者受损,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监管责任,正确。 14.周某和宋某经常参加业余足球比赛,一次跳起争抢头球时发生身体碰撞,宋某不慎摔倒,导致锁骨骨折。宋某提起诉讼,要求周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1万余元,被法院驳回。据此可知,该判决(   )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①建立在当事双方一致决定采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基础上 ②符合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能为类似司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 ③厘清了参与各方的责任边界,有助于保护正常的文体活动 ④符合法律规范,有助于强化体育活动参与者的风险自担意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诉讼只需一方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即可提起,不要求争议双方一致同意选择诉讼方式,并非建立在双方一致决定诉讼的基础上,错误。 ②:该判决是依据民法典作出的个案裁判,民法典才是类似司法实践的法律依据,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个案判决不能提供法律依据,错误。 ③:该判决依据《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则,明确了文体活动中参与者的责任边界,排除了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有助于保护正常的文体活动开展,正确。 ④:该判决严格适用《民法典》自甘风险的法律规范,让体育活动参与者认识到自愿参与具有风险的文体活动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有助于强化参与者的风险自担意识,正确。 15.刘某无证载客议价76元被查,运管部门认定其非法营运罚款2万元。政府复议维持后,刘某起诉要求撤销处罚及复议决定。本案属行政诉讼,被告需举证,原告可委托代理人。关于该诉讼,下列正确的是(   ) ①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有权申请再审             ②诉讼凭据,行政处罚单据是书证 ③刘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诉讼             ④原告刘某负主要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②:书证是通过文字、符号等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行政处罚单据以其记载的处罚内容证明相关行政行为的存在,属于书证,正确。 ③: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参与诉讼活动,题干也明确提示原告可委托代理人,刘某作为原告依法享有该项权利,正确。 ①: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判决的救济途径是提起上诉,再审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错误。 ④: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原告不负主要举证责任,错误。 16.2025年6月,N化工公司夜间偷排高浓度废水,致下游养殖户陈某的30亩虾塘绝收。陈某委托律师起诉索赔,并提交《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N公司辩称排放口监测数据达标,并出示自行检测报告。一审法院认定N公司未能完成举证责任,判令其赔偿全部损失。N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书证 ②当事人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上诉等权利 ③二审法院针对N公司上诉案件启动了再审程序 ④本案适用于民法典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种类中,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鉴定意见是独立的法定证据种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是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专门性意见,属于鉴定意见,不属于书证,错误。 ②:陈某委托律师起诉、N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体现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上诉的诉讼权利,正确。 ③:再审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启动的纠错程序,二审是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的上诉审理程序,N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法院审理属于二审程序,不属于再审,错误。 ④:民法典明确规定,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同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方举证自身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与本案中法院认定N公司未完成举证责任的情形吻合,正确。 二、非选择题:共6题,共52分。 17.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同时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校园欺凌的挡箭牌。 本次修订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实践中,涉事未成年人往往存在“失管失教”或“失学辍学”等问题,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本次修订在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导向,对“教育与惩罚”的关系作出精准再平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 【答案】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本次修订通过明确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有利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本次修订倡导“惩教闭环”,强化执法机关、家庭、学校等机构形成协同治理合力,既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法律威严,又通过系统化矫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真正帮助涉事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考生可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该问题的认识。 有效信息①:材料指出“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法理依据: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以及财产权。说明材料中明确的处罚标准,强化了对校园欺凌违法行为的惩罚,能有效制止欺凌行为,为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能在校园和社会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有效信息②:材料指出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以及批评教育、合理惩戒的义务。说明材料中提到的“惩教闭环”,要求执法机关在处罚的同时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帮教,能够让执法机关、家庭、学校形成协同治理合力,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8.一天,吴某通过某快递公司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将4件衣物寄往同城朋友陈某家中。快递员小林接单配送,小程序显示该订单已于当日完成配送,但陈某表示未接到配送电话,也未收到衣物。吴某与小林沟通未果,之后又与快递公司客服联系,对方表示只能按吊牌价的一半进行赔偿。吴某遂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实际损失14000元。快递公司辩称,快递员已将货物送至正确地址且当时有人接收,若吴某能证明丢失货物的实际价值和付款凭证,可赔偿实际损失,否则仅赔偿一半。为此,吴某向法庭提交了与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清晰展示了四件衣物的吊牌,总价为162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吴某要求赔偿14000元实际损失的主张是否应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吴某要求赔偿14000元实际损失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理由:①吴某与快递公司订立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主体适格,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义务。 ②本案中,快递公司仅以“已送至正确地址”为由主张完成配送,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将快件交付吴某指定的收件人,快件实际丢失,属于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③民法坚持公平原则,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④本案中,快递公司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吴某的4件衣物丢失,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吴某是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清晰展示了衣物吊牌,与快递订单内容吻合,能够有效证明货物实际价值,其索赔的14000元未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符合法律规定。 【详解】本题属于法律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有效合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民法基本原则等角度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吴某通过某快递公司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将4件衣物寄往同城朋友陈某家中→从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说明吴某与快递公司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双方均应全面履行义务。 有效信息②:陈某表示未接到配送电话,也未收到衣物;快递公司辩称,快递员已将货物送至正确地址且当时有人接收→从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的角度分析说明快递公司构成违约。 有效信息③:吴某向法庭提交了与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清晰展示了四件衣物的吊牌,总价为16200元;吴某要求赔偿实际损失14000元→从公平原则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角度分析说明,快递公司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吴某的衣物丢失,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且吴某主张的赔偿低于衣物实际吊牌总价,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吴某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0月,仅有两子的李某(父母与妻子均已离世)去世,其小儿子小李拿出一份父亲生前手写的“遗嘱”,内容为“本人名下位于××小区的房产归小儿子小李所有”,落款处有李某的签名,但未注明书写的年、月、日。 李某的大儿子大李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双方协商无果,大李将小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依法分割遗产。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大李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如果你是法官,对继承人有何忠告。 【答案】自书遗嘱的生效必须满足“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法定要件,缺一不可。注明年、月、日是为了确认遗嘱订立的时间顺序,避免后续出现多份遗嘱时无法认定效力,同时也能佐证遗嘱人订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本案中,李某手写的“遗嘱”虽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应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李某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大李、小李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详解】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遗嘱效力并给出继承忠告。 有效信息①:李某手写遗嘱,有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要件缺一不可。本案中,李某的自书遗嘱缺少“注明年、月、日”这一法定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无效。 有效信息②:父母、妻子均已离世,仅有大李、小李两位继承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遗嘱无效,李某的房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大李、小李平均分配。 有效信息③:双方因遗产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处理原则: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本案中,继承人应理性协商,维护家庭和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9年2月,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张某岗位为生产管理岗,实行标准工时制。张某在公司要求下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张某在职期间从事生产管理工作,该公司长期安排其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且未向张某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自张某入职以来,公司始终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8月,该公司向张某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以“公司人员过剩”为由,单方决定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且明确表示不向张某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结算未休年休假对应的工资。张某对公司的决定提出异议。双方协商未果后,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中科技公司和张某的错误之处并说明原因。 【答案】①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单方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公司安排张某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且未向张某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侵犯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休息休假的权利。③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该公司以无效的《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规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侵犯了张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④张某作为劳动者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权利、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等知识,从科技公司和张某各自的错误行为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公司以“人员过剩”为由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和未休年假工资→可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角度分析: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单方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违背全面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 有效信息②:公司长期安排张某超时工作,且未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可从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和取得劳动报酬权角度分析: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公司超时用工且拒付相关报酬,侵犯了张某的休息休假权和取得劳动报酬权。 有效信息③:公司要求张某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始终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可从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角度分析: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承诺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公司以此为由不缴纳社保,侵犯了张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有效信息④:张某与公司协商未果后,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角度分析:根据劳动争议处理规定,除特殊情形外,劳动争议须先经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起诉。张某未经劳动仲裁直接起诉,程序上存在错误。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2月5日,南方日报报道,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顺丰公司”)的“顺丰速运”商标于2010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国内物流行业具有极高知名度与市场声誉。被告店小二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顺丰速孕”车贴,该商品高度复刻“顺丰速运”商标,仅将核心汉字“运”替换为“孕”,整体结构与涉案注册商标高度近似。该车贴以谐音玩梗方式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嫁接,漠视女性生育体验,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氛围,违背公序良俗,易使公众产生关联联想,弱化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了品牌声誉。顺丰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店小二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被告辩称“速孕”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不应定性为侵权。法院经审理,认定“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裁判的法律依据。 【答案】①《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于驰名商标,法律给予跨类扩大保护,即使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只要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也构成侵权。“顺丰速运”是驰名商标,被告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高度模仿其商标,易使公众产生关联联想,损害了顺丰公司的利益,构成商标侵权。②《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顺丰速孕”车贴以低俗谐音玩梗的方式,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嫁接,漠视女性生育体验,贬损了“顺丰速运”的市场声誉,符合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③《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被告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利用顺丰公司的商业信誉误导消费者,既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也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构成不正当竞争。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试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可联系商标、民事活动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裁判的法律依据作答。 有效信息①:“顺丰速运”为驰名商标,被告商标字形结构高度近似,易让公众产生关联联想,弱化商标显著性、损害品牌利益→可从驰名商标专用权保护角度,判定擅自近似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被告谐音玩梗嫁接品牌,内容低俗、漠视女性权益,违背公序良俗→可从遵守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原则角度,说明使用行为不符合合法使用商标要求。 有效信息③:被告模仿知名商标蹭品牌声誉,易误导公众产生品牌关联认知→可从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角度,认定其搭便车式经营构成不正当竞争。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员工小陈曾在工作中扭伤腰部,多次请病假。3月18日傍晚,小陈又以右脚痛为由向生产经理请病假,并提供“建议休息一周”的医院诊断证明。3月26日,小陈收到公司的开除通知,理由是“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经劳动仲裁,认定公司辞退小陈的决定违法,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公司为证明小陈病情虚假,提供了3月18日上午的监控视频和当日微信运动记录,视频显示小陈是跑步进入厂区,且当天微信步数为16949步。据此,公司主张小陈右脚正常,不存在生病的事实。但法院审理认为,微信步数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以步数推定其右脚是否无碍;监控中跑步画面也无法得出小陈病情虚假的结论;公司将小陈的病假认定为旷工,依据不足。最终,法院判决公司与小陈解除劳动合同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原因。 【答案】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公司提供的微信运动步数、监控录像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因此要承担败诉的后果。生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辞退小陈的理由不属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公司将小陈的病假认定为旷工,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赔偿金。本案审理过程,法院遵循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的原则,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中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的解除、证据的地位和作用、诉讼原则等相关知识点,可从必要性,重要性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公司为证明小陈病情虚假,提供了3月18日上午的监控视频和当日微信运动记录,法院审理认为,微信步数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以步数推定其右脚是否无碍;监控中跑步画面也无法得出小陈病情虚假的结论→可联系证据的地位、“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的知识,说明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因此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有效信息②:小陈收到公司的开除通知,理由是“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公司将小陈的病假认定为旷工,依据不足→可联系合同解除、违约及其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该公司辞退小陈属于违法解除,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赔偿金。 有效信息③:法院判决公司与小陈解除劳动合同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可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角度,说明法院全面贯彻证据裁判的原则,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A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共16题,每题3分,共48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 1.配音员殷某发现自己的声音被用于某AI模型训练中,并生成音频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殷某曾接受A公司委托录制录音制品,A公司为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A公司将录音制品提供给B公司用于AI模型训练的行为殷某并不知情。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的声音作为其人格标识,受法律保护 ②录音制品的著作权授权包括对原声音AI化的授权 ③A公司未经殷某许可使用其声音,侵犯了其身份权 ④殷某可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2.老李家的树木枝繁叶茂,影响道路交通,邀请小钱帮忙剪枝,小孙负责举牌提醒过路人注意安全。60岁的赵老太搭乘摩托车经过时,司机不听赵老太和小孙劝阻,执意通行,导致赵老太受伤。赵老太事后得知,摩托车司机系非法营运。为求医疗费,她把司机、老李、小钱和小孙都告上了法庭。此案中负有责任的人包括(     ) ①所有被告人,他们的行为与赵老太受伤存在因果关系 ②司机,明知砍树现场存在危险仍然冒险经过,侵犯赵老太的健康权 ③老李,对其所有的树木负有管理的义务,砍树时有责任采取防范措施 ④赵老太,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择非法营运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创作并发表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甲文旅公司取得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该作品的权利后将作品署上自身名字上传到网络、印制宣传册,并提供给乙公司作为模板;乙以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新作品,用于景区甬道设计与施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侵害了王某的姓名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乙的行为侵害了王某著作财产权中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③若甬道已设计施工完毕,出于绿色原则可予以保留 ④甲、乙均需向王某支付使用其独创性作品的报酬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蔡某以家用轿车为担保,获得银行贷款5万元,用于有机菠菜种植。夏某与蔡某签订购销合同,约定收购蔡某10亩地的菠菜,定金2万元,违约金3万元。邻地农户任某喷洒农药时,因风力及操作问题导致药液飘移,造成蔡某菠菜农残超标被夏某拒收。蔡某和任某对损失数额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法院数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家用轿车因抵押给银行,蔡某依法享有抵押权 ②从利益最大化角度看,夏某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 ③任某侵害蔡某的合法权益并造成环境污染,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④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李某在某培训机构报名参加高中辅导课程,预交了一学期学费8000元。上课一个月后,该机构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将授课老师更换为无教师资格证人员。李某要求退费被拒,遂向法院起诉。本案中(   ) ①培训机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培训机构侵犯了李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③李某预交学费后,合同才正式成立 ④培训机构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和全面履行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推动城市更新、缓解老弱人群出行难的民生工程。某老旧小区A栋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加装电梯。A栋北面的B栋业主樊某,以增设电梯影响其采光为由,多次阻碍施工。据查明,A栋采用透光良好的玻璃幕墙,并不影响B栋采光。在此纠纷中(   ) ①按照相邻关系原则,樊某侵犯了A栋业主的相邻权    ②诉讼类型是民事诉讼,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③A栋业主有权要求樊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④法院审判时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根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李某与王某婚后以女儿李乙名义签订购房合同,由李某出资6万元购买住房一套。后李某委托儿子李甲办理过户未果,李甲遂与卖方重签合同,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案涉房屋由李某夫妇与李甲一家共同居住、出资装修。王某去世后,案涉房屋被依法征收,因补偿款分配产生纠纷,李某、李乙诉至人民法院,双方就房屋权属问题各执一词。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房屋的购房款由李某全额支付,该房屋为李某的个人财产 ②案涉房屋购于李某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作为共同出资人,其遗产应由李某、李甲、李乙共同继承 ④王某若在李甲、李乙在场见证下留下代书遗嘱,则应依据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许某在配偶过世后独自抚养儿子小许长大成人。2022年2月,小许不幸遭遇车祸离世。保险公司赔付相应的赔偿款后,许某与儿媳蓝某就赔偿款分配问题产生分歧,双方矛盾不断,蓝某因此拒绝许某探望孙女珊珊,并带珊珊离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蓝某作为儿媳要承担赡养许某的法定义务 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许某有权分割赔偿款 ③许某对孙女珊珊有法定探望权,蓝某应予以配合 ④许某可直接起诉解决赔偿款分配和探望权纠纷问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吴某婚前继承父母商铺,婚后将商铺出租并将租金用于家庭旅游消费。离婚时妻子周某主张租金属共同财产,吴某称商铺系个人财产。经查,婚后吴某用部分租金炒股获利15万元,另将商铺抵押贷款购置婚房。本案中(   ) ①商铺租金因用于家庭旅游消费,属于共同财产 ②婚房中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③商铺租金是个人财产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④吴某用商铺租金炒股所获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公司领导在会议室口头告知员工王某“不用来了”,随后关闭了王某的工作系统权限,使其无法正常工作。王某询问理由,领导让其回家等通知。随后,该公司以王某旷工为由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关于此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解除劳动合同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作出 ②该公司以王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无效 ③“口头开除”在该案中不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 ④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小陈入职一家广告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陈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陈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两年后,小陈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发现其结婚,以违约为由,将其辞退。本案中(   ) ①劳动合同中“不得结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②公司因小陈结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其支付赔偿金 ③公司擅自安排小陈长期加班,侵犯了其休息休假权利 ④小陈隐瞒了结婚事实,构成欺诈,无权要求公司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青年新农人小张返乡创办生态养殖个人独资企业“绿源农场”,主营有机家禽养殖。他用城市商品房作担保向银行筹款扩产,新增“农产品初加工”经营范围后及时办理手续,其企业未设定注册资本限额,经营所得按规定申报纳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绿源农场”经营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 ②小张以商品房向银行质押可获生产贷款 ③企业新增经营范围属于“可公示”事项 ④该个人独资企业章程无需载明注册资本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下图是某平台出现的一则电脑维修信息。某消费者以为这是京东开展的业务,在该平台上请人维修电脑。当消费者与维修方人员当面收取电脑、支付费用时,却遭遇数千元高额费用,并强迫支付。经查证,该维修业务与京东无任何关系。这一情况(    ) ①体现出一些主体对服务质量进行夸大宣传 ②反映了一些主体通过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③表明一些主体试图逃避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④应该由平台运营主体承担起有效监管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周某和宋某经常参加业余足球比赛,一次跳起争抢头球时发生身体碰撞,宋某不慎摔倒,导致锁骨骨折。宋某提起诉讼,要求周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1万余元,被法院驳回。据此可知,该判决(   )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①建立在当事双方一致决定采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基础上 ②符合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能为类似司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 ③厘清了参与各方的责任边界,有助于保护正常的文体活动 ④符合法律规范,有助于强化体育活动参与者的风险自担意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刘某无证载客议价76元被查,运管部门认定其非法营运罚款2万元。政府复议维持后,刘某起诉要求撤销处罚及复议决定。本案属行政诉讼,被告需举证,原告可委托代理人。关于该诉讼,下列正确的是(   ) ①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有权申请再审             ②诉讼凭据,行政处罚单据是书证 ③刘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诉讼             ④原告刘某负主要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5年6月,N化工公司夜间偷排高浓度废水,致下游养殖户陈某的30亩虾塘绝收。陈某委托律师起诉索赔,并提交《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N公司辩称排放口监测数据达标,并出示自行检测报告。一审法院认定N公司未能完成举证责任,判令其赔偿全部损失。N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书证 ②当事人依法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上诉等权利 ③二审法院针对N公司上诉案件启动了再审程序 ④本案适用于民法典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共6题,共52分。 17.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处罚,同时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校园欺凌的挡箭牌。 本次修订打破了“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的惯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实践中,涉事未成年人往往存在“失管失教”或“失学辍学”等问题,处罚同步通知学校和家长,并启动后续帮教,形成“惩教闭环”。本次修订在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导向,对“教育与惩罚”的关系作出精准再平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对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违法行为“惩”“教”并行的认识。 18.一天,吴某通过某快递公司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将4件衣物寄往同城朋友陈某家中。快递员小林接单配送,小程序显示该订单已于当日完成配送,但陈某表示未接到配送电话,也未收到衣物。吴某与小林沟通未果,之后又与快递公司客服联系,对方表示只能按吊牌价的一半进行赔偿。吴某遂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实际损失14000元。快递公司辩称,快递员已将货物送至正确地址且当时有人接收,若吴某能证明丢失货物的实际价值和付款凭证,可赔偿实际损失,否则仅赔偿一半。为此,吴某向法庭提交了与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清晰展示了四件衣物的吊牌,总价为162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吴某要求赔偿14000元实际损失的主张是否应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0月,仅有两子的李某(父母与妻子均已离世)去世,其小儿子小李拿出一份父亲生前手写的“遗嘱”,内容为“本人名下位于××小区的房产归小儿子小李所有”,落款处有李某的签名,但未注明书写的年、月、日。 李某的大儿子大李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双方协商无果,大李将小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依法分割遗产。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大李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如果你是法官,对继承人有何忠告。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9年2月,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张某岗位为生产管理岗,实行标准工时制。张某在公司要求下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张某在职期间从事生产管理工作,该公司长期安排其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且未向张某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自张某入职以来,公司始终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8月,该公司向张某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以“公司人员过剩”为由,单方决定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且明确表示不向张某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结算未休年休假对应的工资。张某对公司的决定提出异议。双方协商未果后,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中科技公司和张某的错误之处并说明原因。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2月5日,南方日报报道,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顺丰公司”)的“顺丰速运”商标于2010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国内物流行业具有极高知名度与市场声誉。被告店小二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顺丰速孕”车贴,该商品高度复刻“顺丰速运”商标,仅将核心汉字“运”替换为“孕”,整体结构与涉案注册商标高度近似。该车贴以谐音玩梗方式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嫁接,漠视女性生育体验,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氛围,违背公序良俗,易使公众产生关联联想,弱化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了品牌声誉。顺丰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店小二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被告辩称“速孕”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不应定性为侵权。法院经审理,认定“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裁判的法律依据。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员工小陈曾在工作中扭伤腰部,多次请病假。3月18日傍晚,小陈又以右脚痛为由向生产经理请病假,并提供“建议休息一周”的医院诊断证明。3月26日,小陈收到公司的开除通知,理由是“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构成旷工”。经劳动仲裁,认定公司辞退小陈的决定违法,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公司为证明小陈病情虚假,提供了3月18日上午的监控视频和当日微信运动记录,视频显示小陈是跑步进入厂区,且当天微信步数为16949步。据此,公司主张小陈右脚正常,不存在生病的事实。但法院审理认为,微信步数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以步数推定其右脚是否无碍;监控中跑步画面也无法得出小陈病情虚假的结论;公司将小陈的病假认定为旷工,依据不足。最终,法院判决公司与小陈解除劳动合同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属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原因。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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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A卷)-2027届高考政治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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