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期末复习练习(一)-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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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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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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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末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88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04 |
| 更新时间 | 2026-06-04 |
| 作者 | 思辨政治资料库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0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205201.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高二政治期末模拟练习聚焦选择性必修二法律模块,以AI换脸侵权、房产纠纷、贷款培训骗局等真实案例为情境,考查学生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适配期末综合能力评估需求。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选择题|16题/48分|肖像权、抵押权、专利权、劳动合同等|结合AI换脸、生态损害等热点,考查法律概念辨析|
|非选择题|4题/52分|合同履行、侵权责任、赡养义务、行政诉讼等|以“以旧换新纠纷”“断绝亲子关系协议”等案例,综合考查法律适用与论证能力,体现法治实践导向|
内容正文:
高二政治期末模拟练习(一)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
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
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择性必修二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 16 小题,每小题3 分,共48 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6年3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一起AI换脸侵权案作出判决。短剧制作方A 公司将某知名演员的面部肖像利用深度合成技术拼接至剧中角色面部,播出平台B公司上线该剧后,社交平台出现大量公众误认演员参演的讨论。A公司辩称系AI偶然生成,但无法按法庭要求复现创作过程,证据未被采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A公司能证明涉案形象系AI偶然生成且无主观故意,则不构成侵权
②A公司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利用他人肖像非法牟利,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③播出平台B公司未参与内容制作,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④演员与A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依据民法典,使用他人肖像原则上需权利人同意,即便无主观故意、AI偶然生成,未经许可使用肖像仍构成侵权,错误。
②:A公司未经许可借助AI技术使用演员肖像用于短剧获利,侵害肖像权,正确。
③:B公司作为播出平台负有内容审核义务,未尽合理审核义务上线侵权作品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错误。
④:A公司侵害演员人身权益,二者法律关系的客体为人身利益,正确。
2.季某将一套拆迁安置房以市场价52万元的价格卖给蔡某,蔡某支付完房款后装修入住,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后季某以涉案房屋作为抵押在A商业银行办理了56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A商业银行核实涉案房屋产权登记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蔡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注销该房屋的抵押登记、季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只有登记,蔡某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②A商业银行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抵押权
③季某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④人民法院会支持蔡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在房屋所有权转让中,登记是产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但特定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无需登记,例如通过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确认等方式取得不动产所有权,排除。
②:银行对抵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有严格审查的责任。银行有责任实地查看房屋了解房产的实际状况,确保其与抵押人所描述及相关资料记载相符,避免存在重大瑕疵或隐瞒真实情况。本案中,A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对当事人提供的抵押房屋未进行现场查看并核实房屋的实际居住情况,而仅凭当事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直接办理抵押贷款,银行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不能善意取得抵押权,排除。
③:季某在将房屋卖给蔡某后,又以该房屋为抵押在银行办理了贷款,违背了与蔡某之间买卖合同中的诚信原则。同时,他未协助蔡某办理过户手续,也违背了协作履行原则,正确。
④:蔡某已支付全部房款并实际入住,对房屋享有物权期待权,且权利成立于抵押权之前,其权利优先于银行抵押权受保护。法院应支持蔡某注销抵押登记、办理过户的诉讼请求,符合民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正确。
3.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四足仿生机器狗,并就该产品的核心技术申请获得了发明专利权。2026年初,甲公司在电商平台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销售的同类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与该公司的专利技术完全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乙公司使用的技术系其自行研发,则未侵犯甲公司专利权
②自专利申请日起满15年后,该发明专利即可被任何人免费使用
③甲公司以公开其技术为代价,换取国家提供法定期限内的法律保护
④甲公司享有该发明专利权,乙公司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发明专利实行先申请制,即使乙公司使用的技术系其自行研发,但甲公司已先就该技术申请并获得专利权,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相同技术产品仍构成侵权,不能以自行研发为由免责,说法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并非15年;保护期满后该专利才进入公有领域,可被任何人免费使用,说法错误。
③:专利制度以发明人公开其技术方案为代价,换取国家在法定保护期限内给予独占性的法律保护,以此平衡私人创新与社会公共利益,符合题意。
④:乙公司未经许可销售与甲公司专利技术完全一致的产品,侵害了甲公司的发明专利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符合题意。
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了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一月三十日甲公司需将指定货物送至乙公司,甲公司先支付乙公司货款20%的订金。后因乙公司产能不足,双方约定延迟履行。后期运输过程中遇到台风无法履行,甲公司遂将乙公司告上法庭,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公司应当免责
②本案适用订金罚则,可以主张乙公司双倍返还订金
③乙公司因产能不足导致延迟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返还订金的同时,可主张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不可抗力发生在乙公司自身产能不足迟延履行之后,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不能免责,排除。
②:订金属于预付款,并非法律意义上定金,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罚则,排除。
③:乙公司因自身产能不足造成迟延履行,存在主观过错,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④:订金作为预付款,合同无法履行时甲公司可要求返还,同时可就违约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正确。
5.杨某将一部价值不菲的手机借给高某使用,高某因为手头拮据,擅自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该手机卖给不知情的朱某。杨某获悉后多次向高某和朱某索要无果,遂将高某和朱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手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手机属于动产且已交付使用,应归朱某所有
②朱某事先不知情且已付费,故杨某无权收回手机
③该手机仍归杨某所有,高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④朱某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无法取得手机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②③④:此案中,朱某是否为善意第三人,是解答此题的关键,虽然朱某并不知情,且已完成交付,但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不符合“合理对价”这一核心要件),被推定为“非善意”,因此朱某无法取得此手机的所有权,杨某有权收回手机,而高某未经所有权人同意,将借来的物品低价卖给别人,构成侵权。
6.老赵早年与妻子王某离婚,独生女小赵由前妻王某抚养。老赵离异后突发脑溢血成为植物人,其弟弟赵二一直与老赵同住并悉心照顾,直至老赵去世,历时12年。关于老赵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
②赵二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③小赵未能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丧失继承权
④赵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分得适当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小赵是老赵的独生女,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符合题意。
②:赵二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才能继承遗产,小赵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所以赵二不能继承全部遗产,排除。
③:小赵由前妻抚养,未能照顾老赵并不等同于未尽赡养义务,且题干未体现小赵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排除。
④: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赵二悉心照顾老赵12年,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因此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符合题意。
7.刘先生(65岁)与好友张先生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若刘先生日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张先生担任其监护人。两年后刘先生因中风失能,张先生开始履行监护职责。刘先生的儿子小刘认为张先生并非亲属,无权担任监护人。关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签订后,张先生负责刘先生的生养死葬
②意定监护协议待刘先生失能之时才能够生效
③张先生并非刘先生亲属,该意定监护协议无效
④采取书面的形式能够固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意定监护协议仅约定张先生在刘先生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担任监护人,其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并不必然包含“生养死葬”的全部义务,该表述超出了意定监护的法定范畴,排除。
②:意定监护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自被监护人(刘先生)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此时张先生才开始履行监护职责,正确。
③: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张先生并非亲属不影响协议效力,排除。
④:意定监护协议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就是固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避免日后产生争议,正确。
8.周某与吴某于2024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父母出资全款购买一套价值150万元的商铺,并将产权登记在周某个人名下。周某创作的一幅画作被某美术馆以12万元收购,吴某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80万元债务,并多次辱骂、殴打周某。周某起诉离婚,吴某主张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作出的下列判决中,正确的有( )
①商铺为周某个人财产,吴某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②出售画作所得12万元系知识产权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因吴某存在家暴行为,故周某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④吴某所欠80万元属夫妻共同债务,周某应承担一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商铺由周某父母全款出资并登记在周某个人名下,属于周某个人财产,吴某无权要求分割,正确。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画作收购款12万元系婚内取得的知识产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③: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过错方少分。吴某存在家暴过错,周某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正确。
④:夫妻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吴某赌债属个人不合理开支,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周某无需分担,错误。
9.2025年12月,王某入职某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6年2月,王某在朋友圈对公司加班制度表达了不满(未提及公司名称及具体信息)。公司以“违反公司价值观、损害公司声誉”为由,向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②王某表达对加班不满有损公司声誉,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③王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缺乏法定依据,属违法解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正确。
②:王某未提及公司名称和具体信息,仅表达对加班制度的个人不满,不构成损害公司声誉,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错误。
③: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提起诉讼,错误。
④: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本题中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符合法定要求,属于违法解除,正确。
10.今年“五一”假期期间,小李和小王遇见了烦心事:
这个假期烦透了,公司加班不休息,还迟迟不发加班费、不安排补休。
这个假期我也糟心透了。网购的旅行用品迟迟没有到货,耽误了我的旅游行程。
小李
小王
对此,他们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有( )
①仲裁是诉讼的前置条件,他们必须先经仲裁,无果后再打官司
②以和为贵,他们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政府负有监管职责,他们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依法维权
④便捷经济选仲裁,通过商事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有法律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仲裁前置(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仅适用于劳动争议。小李的劳动纠纷需要先仲裁,但小王的网购民事纠纷可以直接起诉,无需先经仲裁,因此“他们必须先经仲裁”表述错误,排除。
②:协商、调解是法律允许的非诉讼维权方式,两类纠纷都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符合“以和为贵”的纠纷解决原则,正确。
③:政府对劳动用工、市场经营负有法定监管职责,小李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小王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属于合法的维权途径,正确。
④:商事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且小李的劳动纠纷适用劳动仲裁,不属于商事仲裁范畴,表述错误,排除。
11.近期,餐饮、住宿等消费领域出现个别自媒体借探店、体验推广之名,进行虚假刷单炒作、恶意敲诈勒索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个别探店中介诱导商家“付费推广”虚构口碑,刷单团伙雇水军虚假刷单、刷评;部分博主收费后拒评或失联,甚至以“负面评价”要挟商家,索要财物。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虚假刷单、刷评违背诚信原则,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个别自媒体诱导商家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③个别自媒体诱导商家虚构口碑的行为侵害了商家的名誉权
④商家自愿付费推广,应自行承担被敲诈勒索的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虚假刷单、刷评制造虚假消费口碑,违背市场诚信原则,消费者无法获知餐饮住宿服务的真实情况,知情权被侵害,表述正确。
②:诱导商家虚构口碑、虚假刷单刷评,属于违规的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表述正确。
③:诱导商家虚构口碑是夸大商家服务优势、制造虚假好评,并非诋毁商家名誉,没有侵害商家名誉权,错误。
④:恶意敲诈勒索本身是违法行为,商家即便被诱导付费,其合法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不需要自行承担后果,错误。
12.2025年,陕西某旅行社因多次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造成植被破坏、土壤扰动等生态损害,被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诉讼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属行政诉讼范畴
②环境污染属于过错推定,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③检察院出具的环境破坏鉴定书,属于鉴定意见
④该判决体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贯彻绿色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该诉讼属于民事公益诉讼,而非行政诉讼,错误。
②:环境污染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错误。
③:检察院出具的环境破坏鉴定书属于民事诉讼证据类型中的鉴定意见,正确。
④:该诉讼的判决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体现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正确。
13.近年来,某地持续织密人民调解网络,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换届优化、严格选任,吸纳退休党员、退休老干部、退役军人等群体加入,使基层调解力量更专业、更接地气。2025年,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调处8833件矛盾纠纷。对人民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当事人确认签字的有效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我国的人民调解是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外调解机制
③我国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
④在调解和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当事人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司法确认后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排除。
②: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它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即“诉讼外”),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正确。
③:题干中明确提到“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调解工作。根据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活动正是在其组织和主持下进行的,正确。
④: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或对调解结果反悔的,当事人依然可以提起诉讼,并非只能二选一,排除。
14.村民刘某年逾八旬,行动不便,其宅基地与王某菜园地相邻,两家之间有一条日常出行共用通道。王某在菜园除草管护作业后,长期习惯性将田间杂草、废旧杂物等随意堆放至共用通道上,严重阻碍刘某日常安全出行。某日刘某出行时被路面堆放的杂草杂物绊倒受伤,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事后,刘某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该起纠纷。本案中( )
①王某侵犯了刘某用益物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
②刘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犯理应要求王某补偿
③双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④法院经审查裁定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宅基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王某堆放杂物的位置是共用通道,并未侵犯刘某的宅基地使用权,错误。
②:王某主观存在过错,其堆放杂物的行为导致刘某绊倒受伤,侵犯了刘某的健康权,刘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补偿一般适用于无过错情形下的公平分担,不符合本案情形,错误。
③:本案属于相邻通行纠纷,相邻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符合题意。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后,法院依法裁定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符合题意。
15.干邑(Cognac)为首个在中国获得专门保护的葡萄酒外国地理标志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干邑行业办公室发现F汽车公司将其销售的新款汽车命名为“Cognac特别版”,并以“干邑棕”命名相关汽车配色,在网络上大量宣传,遂决定采用法律途径维权。该案例中( )
①F汽车公司行为违反了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F汽车公司行为侵犯了知识产权,应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③干邑行业办公室须先仲裁后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干邑行业办公室若选择诉讼维权,将负有案件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干邑作为具有高知名度的地理标志产品,F汽车公司擅自使用“Cognac特别版”“干邑棕”进行宣传,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和误认,违反了商业道德,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正确。
②:地理标志属于知识产权,F汽车公司行为构成侵权,但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恢复原状并非本案适用的责任方式,错误。
③: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适用,且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不能先仲裁后诉讼,错误。
④: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干邑行业办公室若提起诉讼,需对其主张提供证据,将负有案件举证责任,正确。
16.某建材公司从某电力公司处非法承接固体废物处置业务,将200万吨粉煤灰(一般工业固废)非法倾倒至多地,导致当地雾霾加重、植被被毁、河道淤堵,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督促该建材公司开展环境恢复工作,但该公司未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持续受损。当地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遂立案调查,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里的行政公益诉讼( )
①体现了“检护生态”的责任担当
②是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监督行政机关
③将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作为行政相对人
④属于诉讼一审程序,被告有上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检察院在发现生态持续受损后立案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主动通过司法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这直接体现了其在保护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担当,正确。
②:行政公益诉讼旨在维护公共利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而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生效裁判文书的纠错程序,二者在性质和功能上完全不同,排除。
③:在行政管理关系中,行政相对人指被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在作为被诉对象时,角色是行政主体,被其管理的建材公司才属于行政相对人,错误。
④: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是启动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故属于一审程序;根据诉讼法规定,一审程序中的被告依法享有上诉权,这符合程序公正的要求,正确。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第一项诉求会获得支持。商场声明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甲的主要权利,违反公平原则,无法律效力。电冰箱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场应当按照甲的要求承担换货的违约责任。
②第二项诉求不会获得支持。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与甲心脏骤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乙对甲进行心肺复苏属于见义勇为,符合法定免责条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从违约责任、格式条款的效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等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观点表态:第一项诉求会获得支持。第二项诉求不会获得支持。
有效信息①:商场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横幅;冰箱耗电量与说明书不符;甲要求换货→可联系格式条款与违约责任的知识:商场声明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违反公平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电冰箱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场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更换货物的违约责任。
有效信息②:乙对甲实施心肺复苏救助;诊断书载明甲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民法典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联系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知识: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与甲的心脏骤停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主观上也无过错。乙的行为属于紧急救助,目的是保护甲的生命健康,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免责规定,不构成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7年前,因家庭矛盾激化,在村干部的见证下,余某与父母签订了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签订协议的当日,余某便收拾了自己的物品,带着新婚妻子离开了父母,此后再未尽人子的义务。27年后,父亲已垂垂老矣,身体状况出现问题,动了两次大手术,住院数次。期间,其余4个兄弟去请余某,希望他能去看望父亲,并以此缓和父子关系,但余某均以协议为由,拒绝探望父亲。父亲去世后,母亲希望余某每年支付赡养费3000元及承担五分之一医药费。余某认为自己已签订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按约定不继承父母遗产、不负担父母在世一切费用、父母由其余4个兄弟照料,因此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双方产生争议,诉诸法院。
如果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判决理由。
【答案】判决:余某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
理由:尊重和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人为排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子女仍需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综上,本案中,余某与父母签订的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自始无效,余某应对母亲尽赡养扶助的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及精神上的慰藉等。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以法官身份,对母亲诉求,余某辩解作出判决,并说明理由,结合案例信息分析作答即可。
有效信息①:在村干部的见证下,余某与父母签订了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可调用合同效力的知识,说明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会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有效信息②:余某认为自己已签订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按约定不继承父母遗产、不负担父母在世一切费用、父母由其余4个兄弟照料,因此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可调用赡养义务、继承和赡养的关系的有关知识,说明本案中,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除非存在法定的免除情形,否则不能拒绝履行。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高薪就业+贷款培训”骗局。某教育科技公司通过线上招聘平台、校园宣讲等渠道,以“无经验月薪8000+”“国企直签、100%包就业”为诱饵,诱骗求职者签订《职业培训协议》并引导其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1—3万元消费贷款支付培训费。实际培训仅播放网络公开视频、安排无资质人员答疑,与承诺严重不符。培训结束后,该公司仅推荐低薪普通岗位或让求职者自行求职。
经查,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中介许可,擅自开展招聘中介业务,招聘信息与培训承诺均属虚构,其贷款培训模式涉嫌变相收取就业中介费,违反《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劳动者如何应对“高薪招聘+贷款培训”的骗局?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这给相关企业经营者带来的启示。
【答案】(1)①增强防范意识,行使知情权。劳动者在求职时要核实用人单位的资质与真实经营状况,不轻信“零门槛、高薪”等虚假宣传,防范欺诈行为。
②拒绝违规收费,守住财产底线。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者应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入职收费、付费培训或办理“培训贷”。
③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劳动者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薪资等核心条款,拒绝签订空白协议或含有霸王条款的培训协议。
④保留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劳动者要注意保留招聘信息、协议文本、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现落入骗局,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或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提起诉讼。
(2)①坚持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市场规则。企业经营者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作出“包就业”等虚假承诺,不得通过欺诈手段误导求职者。
②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如培训费)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侵犯劳动者的知情权与公平就业权。
③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在核准范围内开展业务。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相关资质,不得擅自开展招聘中介等特许经营业务,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④树立契约精神,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企业应依法订立并严格履行合同,提供符合约定的培训与就业岗位,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如不平等的培训协议)排除劳动者权利或加重其责任。
【详解】(1)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从防范、签约、拒付、维权四个角度提出应对措施。
有效信息①:教育科技公司以“无经验月薪8000+”“国企直签、100%包就业”为诱饵,且实际培训与承诺严重不符,招聘信息与培训承诺均属虚构→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劳动者享有知情权。在求职过程中,劳动者要增强防范意识,核实用人单位的资质与真实经营状况,不轻信“零门槛、高薪”等虚假宣传,防范欺诈行为。
有效信息②:诱骗求职者签订《职业培训协议》并引导其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消费贷款,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擅自开展招聘中介业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者应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入职收费、付费培训或办理“培训贷”,守住财产安全底线。
有效信息③:培训结束后,该公司仅推荐低薪普通岗位或让求职者自行求职,违反《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在入职签约时,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薪资、社保等核心条款,拒绝签订空白协议或含有霸王条款的培训协议。
有效信息④:结合整个骗局的过程与维权需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者维权的合法途径。劳动者要注意保留招聘信息、聊天记录、协议文本、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现落入骗局,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或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本题是启示类主观题, 从合法经营、诚信宣传、合同履行、尊重权利四个角度提炼反面教训与正面要求。
有效信息①:该公司以“无经验月薪8000+”“国企直签、100%包就业”为诱饵,招聘信息与培训承诺均属虚构,实际培训与承诺严重不符→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的规定。本案中,企业经营者应以此为戒,坚持依法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与商业欺诈,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有效信息②:诱骗求职者办理消费贷款支付培训费,变相收取就业中介费,且实际并未提供承诺的高薪岗位→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案中,启示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不得设立招聘陷阱,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益。
有效信息③: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中介许可,擅自开展招聘中介业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市场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本案中,启示企业经营者必须强化合规意识,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业务。
有效信息④:诱骗求职者签订《职业培训协议》,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贷款,且合同中存在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条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合同订立与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和公平原则,且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启示企业应树立契约精神,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或格式条款侵害求职者利益,应依法依约履行自身义务。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某市一家主营烘焙食品的小型加工厂,因仓库角落三箱临近保质期的苏打饼干未及时清理,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随即处以2万元罚款。企业负责人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当即提出异议:这批饼干距保质期还有一个星期,一直密封存放未流入市场,且接到整改通知当日就完成了清理,违法情节轻微,2万元罚款远超企业承受范围。负责人先后两次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附上整改后的仓库照片及员工整改记录,请求减免罚款,但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反食品安全存储规定”为由驳回。同年年底,走投无路的加工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该诉讼案件的类型以及被告、原告的举证责任。
(2)某校法律兴趣小组成员甲同学认为,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后当事人应该及时提起上诉。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此加以说明。
【答案】(1)①案件类型: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②举证责任:
被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处罚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原告(涉案加工厂):仅需提供证明自身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也可主动举证证明案涉行政处罚违法,原告不举证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2)甲同学的观点是片面的。
①我国诉讼确实实行两审终审制,法律赋予当事人上诉权,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判、维护自身权益,甲的观点看到了上诉权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
②上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非法定义务,是否上诉由当事人根据一审裁判结果自主决定,不是所有案件一审后都必须提起上诉;且上诉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能笼统要求一审后“应当上诉”。
【详解】(1)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中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有关知识点,需要结合材料判断诉讼类型,再根据诉讼类型说明双方的举证责任。
有效信息①:行政相对人(加工厂)不服行政机关(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从诉讼类型的角度,说明本案符合行政诉讼的特征,属于行政诉讼。
有效信息②:负责人先后两次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附上整改后的仓库照片及员工整改记录,请求减免罚款,但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反食品安全存储规定”为由驳回→可从举证责任的角度,说明我国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被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处罚的事实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涉案加工厂)仅需承担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被诉行政处罚实际存在的举证责任。
(2)本题为辨析类主观题,需要运用两审终审制与上诉权的知识,一分为二的进行分析,先肯定观点中关于两审终审制的正确表述,再指出错误本质。
判断:甲同学的观点是片面的。
合理性分析:论据: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后当事人可提起上诉→可从两审终审制、公民的诉讼权利的角度,说明法律赋予当事人上诉权,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判、维护自身权益。
不合理性分析:论据:一审后当事人应该及时提起上诉→可从公民的诉讼权利的角度,说明上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非法定义务,是否上诉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且上诉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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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政治期末模拟练习(一)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
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
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择性必修二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 16 小题,每小题3 分,共48 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6年3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就一起AI换脸侵权案作出判决。短剧制作方A 公司将某知名演员的面部肖像利用深度合成技术拼接至剧中角色面部,播出平台B公司上线该剧后,社交平台出现大量公众误认演员参演的讨论。A公司辩称系AI偶然生成,但无法按法庭要求复现创作过程,证据未被采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A公司能证明涉案形象系AI偶然生成且无主观故意,则不构成侵权
②A公司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利用他人肖像非法牟利,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③播出平台B公司未参与内容制作,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④演员与A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季某将一套拆迁安置房以市场价52万元的价格卖给蔡某,蔡某支付完房款后装修入住,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后季某以涉案房屋作为抵押在A商业银行办理了56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A商业银行核实涉案房屋产权登记后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蔡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注销该房屋的抵押登记、季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只有登记,蔡某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②A商业银行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抵押权
③季某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④人民法院会支持蔡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四足仿生机器狗,并就该产品的核心技术申请获得了发明专利权。2026年初,甲公司在电商平台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销售的同类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与该公司的专利技术完全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乙公司使用的技术系其自行研发,则未侵犯甲公司专利权
②自专利申请日起满15年后,该发明专利即可被任何人免费使用
③甲公司以公开其技术为代价,换取国家提供法定期限内的法律保护
④甲公司享有该发明专利权,乙公司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了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一月三十日甲公司需将指定货物送至乙公司,甲公司先支付乙公司货款20%的订金。后因乙公司产能不足,双方约定延迟履行。后期运输过程中遇到台风无法履行,甲公司遂将乙公司告上法庭,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公司应当免责
②本案适用订金罚则,可以主张乙公司双倍返还订金
③乙公司因产能不足导致延迟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返还订金的同时,可主张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杨某将一部价值不菲的手机借给高某使用,高某因为手头拮据,擅自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该手机卖给不知情的朱某。杨某获悉后多次向高某和朱某索要无果,遂将高某和朱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手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手机属于动产且已交付使用,应归朱某所有
②朱某事先不知情且已付费,故杨某无权收回手机
③该手机仍归杨某所有,高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④朱某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无法取得手机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老赵早年与妻子王某离婚,独生女小赵由前妻王某抚养。老赵离异后突发脑溢血成为植物人,其弟弟赵二一直与老赵同住并悉心照顾,直至老赵去世,历时12年。关于老赵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
②赵二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③小赵未能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丧失继承权
④赵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分得适当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刘先生(65岁)与好友张先生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若刘先生日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张先生担任其监护人。两年后刘先生因中风失能,张先生开始履行监护职责。刘先生的儿子小刘认为张先生并非亲属,无权担任监护人。关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签订后,张先生负责刘先生的生养死葬
②意定监护协议待刘先生失能之时才能够生效
③张先生并非刘先生亲属,该意定监护协议无效
④采取书面的形式能够固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周某与吴某于2024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父母出资全款购买一套价值150万元的商铺,并将产权登记在周某个人名下。周某创作的一幅画作被某美术馆以12万元收购,吴某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80万元债务,并多次辱骂、殴打周某。周某起诉离婚,吴某主张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作出的下列判决中,正确的有( )
①商铺为周某个人财产,吴某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②出售画作所得12万元系知识产权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因吴某存在家暴行为,故周某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④吴某所欠80万元属夫妻共同债务,周某应承担一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5年12月,王某入职某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6年2月,王某在朋友圈对公司加班制度表达了不满(未提及公司名称及具体信息)。公司以“违反公司价值观、损害公司声誉”为由,向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②王某表达对加班不满有损公司声誉,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③王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缺乏法定依据,属违法解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今年“五一”假期期间,小李和小王遇见了烦心事:
这个假期烦透了,公司加班不休息,还迟迟不发加班费、不安排补休。
这个假期我也糟心透了。网购的旅行用品迟迟没有到货,耽误了我的旅游行程。
小李
小王
对此,他们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有( )
①仲裁是诉讼的前置条件,他们必须先经仲裁,无果后再打官司
②以和为贵,他们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政府负有监管职责,他们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依法维权
④便捷经济选仲裁,通过商事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有法律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近期,餐饮、住宿等消费领域出现个别自媒体借探店、体验推广之名,进行虚假刷单炒作、恶意敲诈勒索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个别探店中介诱导商家“付费推广”虚构口碑,刷单团伙雇水军虚假刷单、刷评;部分博主收费后拒评或失联,甚至以“负面评价”要挟商家,索要财物。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虚假刷单、刷评违背诚信原则,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个别自媒体诱导商家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③个别自媒体诱导商家虚构口碑的行为侵害了商家的名誉权
④商家自愿付费推广,应自行承担被敲诈勒索的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5年,陕西某旅行社因多次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造成植被破坏、土壤扰动等生态损害,被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诉讼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属行政诉讼范畴
②环境污染属于过错推定,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③检察院出具的环境破坏鉴定书,属于鉴定意见
④该判决体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贯彻绿色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近年来,某地持续织密人民调解网络,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换届优化、严格选任,吸纳退休党员、退休老干部、退役军人等群体加入,使基层调解力量更专业、更接地气。2025年,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调处8833件矛盾纠纷。对人民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当事人确认签字的有效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②我国的人民调解是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外调解机制
③我国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
④在调解和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村民刘某年逾八旬,行动不便,其宅基地与王某菜园地相邻,两家之间有一条日常出行共用通道。王某在菜园除草管护作业后,长期习惯性将田间杂草、废旧杂物等随意堆放至共用通道上,严重阻碍刘某日常安全出行。某日刘某出行时被路面堆放的杂草杂物绊倒受伤,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事后,刘某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该起纠纷。本案中( )
①王某侵犯了刘某用益物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
②刘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犯理应要求王某补偿
③双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④法院经审查裁定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干邑(Cognac)为首个在中国获得专门保护的葡萄酒外国地理标志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干邑行业办公室发现F汽车公司将其销售的新款汽车命名为“Cognac特别版”,并以“干邑棕”命名相关汽车配色,在网络上大量宣传,遂决定采用法律途径维权。该案例中( )
①F汽车公司行为违反了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F汽车公司行为侵犯了知识产权,应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③干邑行业办公室须先仲裁后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干邑行业办公室若选择诉讼维权,将负有案件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某建材公司从某电力公司处非法承接固体废物处置业务,将200万吨粉煤灰(一般工业固废)非法倾倒至多地,导致当地雾霾加重、植被被毁、河道淤堵,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督促该建材公司开展环境恢复工作,但该公司未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持续受损。当地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遂立案调查,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里的行政公益诉讼( )
①体现了“检护生态”的责任担当
②是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监督行政机关
③将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作为行政相对人
④属于诉讼一审程序,被告有上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7年前,因家庭矛盾激化,在村干部的见证下,余某与父母签订了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签订协议的当日,余某便收拾了自己的物品,带着新婚妻子离开了父母,此后再未尽人子的义务。27年后,父亲已垂垂老矣,身体状况出现问题,动了两次大手术,住院数次。期间,其余4个兄弟去请余某,希望他能去看望父亲,并以此缓和父子关系,但余某均以协议为由,拒绝探望父亲。父亲去世后,母亲希望余某每年支付赡养费3000元及承担五分之一医药费。余某认为自己已签订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按约定不继承父母遗产、不负担父母在世一切费用、父母由其余4个兄弟照料,因此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双方产生争议,诉诸法院。
如果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判决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高薪就业+贷款培训”骗局。某教育科技公司通过线上招聘平台、校园宣讲等渠道,以“无经验月薪8000+”“国企直签、100%包就业”为诱饵,诱骗求职者签订《职业培训协议》并引导其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1—3万元消费贷款支付培训费。实际培训仅播放网络公开视频、安排无资质人员答疑,与承诺严重不符。培训结束后,该公司仅推荐低薪普通岗位或让求职者自行求职。
经查,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中介许可,擅自开展招聘中介业务,招聘信息与培训承诺均属虚构,其贷款培训模式涉嫌变相收取就业中介费,违反《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劳动者如何应对“高薪招聘+贷款培训”的骗局?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这给相关企业经营者带来的启示。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某市一家主营烘焙食品的小型加工厂,因仓库角落三箱临近保质期的苏打饼干未及时清理,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随即处以2万元罚款。企业负责人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当即提出异议:这批饼干距保质期还有一个星期,一直密封存放未流入市场,且接到整改通知当日就完成了清理,违法情节轻微,2万元罚款远超企业承受范围。负责人先后两次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附上整改后的仓库照片及员工整改记录,请求减免罚款,但均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违反食品安全存储规定”为由驳回。同年年底,走投无路的加工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该诉讼案件的类型以及被告、原告的举证责任。
(2)某校法律兴趣小组成员甲同学认为,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后当事人应该及时提起上诉。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此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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