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表格式教学设计)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统编版八年级下册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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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初中 |
| 学科 | 道德与法治 |
| 教材版本 |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八年级下册 |
| 年级 | 八年级 |
| 章节 | 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 |
| 类型 | 教案-教学设计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422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03 |
| 更新时间 | 2026-06-11 |
| 作者 | acha |
| 品牌系列 | 上好课·上好课 |
| 审核时间 | 2026-06-03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195709.html |
| 价格 | 4.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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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设计聚焦国家司法机关核心知识,涵盖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成、职权及司法独立原则,通过播放“两会‘两高’报告”短视频导入,关联已学的国家权力机关等知识,构建国家机构体系学习支架。
此资料以案例教学(如邵女士被骗案)和图示法突破公检法关系难点,运用议题式教学落实法治观念与政治认同,分层作业助学生学以致用,为教师提供清晰教学路径,提升课堂效率与学生法治素养。
内容正文:
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教学设计
课题
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
年级
八年级下册
学科
道德与法治
课时
1课时
教材分析
本课是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近国家机构”的第十二课。在学习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之后,本课将引导学生认识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教材通过“小方的爸爸购车纠纷”、“李某醉驾”、“邵女士被诈骗”等与学生生活、社会热点紧密相连的案例,生动阐释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权(法律监督权)及其核心职权。教学重点在于引导学生理解“两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组成及职权,难点在于理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及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学习本课,有助于学生树立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增强法治观念,学会依法维权,从而培育政治认同、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等核心素养。
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通过日常生活、影视作品等渠道,对“法院”、“检察院”有一定程度的感性认识,知道它们与“打官司”、“抓坏人”有关。然而,这种认识往往是片面和模糊的,具体表现为:
机构性质混淆:学生容易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混为一谈,不清楚“司法机关”的特指范围,更难以区分“审判机关”与“法律监督机关”的不同属性。
职权认知笼统:学生知道法院“审判”、检察院“起诉”,但对法院具体审理哪些类型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院除提起公诉外还有哪些法律监督职权(如批准逮捕、监督执法等)缺乏清晰、系统的认知。
关系理解困难: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先后顺序、分工协作与相互制约关系感到困惑,对“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与“受人大监督”的关系也存在理解障碍。
诉讼类型陌生:对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区分标准和应用场景了解甚少。
因此,教学需从学生已有的认知经验和兴趣点出发,充分利用教材案例,通过案例分析、情境判断、关系图解等方式,引导学生逐步构建起关于国家司法机关的准确、立体认知。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通过了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及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关键作用,理解我国司法制度是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认同。
法治观念:通过研读《宪法》相关条文,分析真实案例,明确审判权、检察权的法律来源和运行规则。理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司法领域的体现,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正的法治意识。
责任意识:通过感受司法在定分止争、惩恶扬善中的作用,认识到司法公正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终保障。激发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学会在遇到纠纷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初步形成依法办事、尊重司法裁判的责任感。
教学重点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成及核心职权。
能够准确判断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案件类型。
教学难点
理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如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理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复杂关系。
教学方法
议题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合作探究法、宪法法律文本研读法、图示法。
教学环节-主要思路
设计意图
一、复习导入(温故知新,创设情境)
1. 视频启思,设疑导入:播放“聚焦两会‘两高’报告亮点”短视频片段。教师设问:“同学们,视频中提到的‘两高’指的是什么国家机关?你对他们有什么印象或了解?”
2. 揭示课题,明确目标:学生自由发言后,教师总结并引入课题:“‘两高’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它们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共同构成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核心。今天,我们就一起学习《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深入了解它们的‘真面目’。”
3. 呈现总议题:“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是什么?具有哪些职责?”明确本课探究主线。
从时政热点“两会”切入,利用“两高”这一简称激发学生好奇心,快速聚焦本课主题。总议题的提出为学生本课学习提供了清晰的思维框架和探索方向。
探究新知(议题引领,层层剖解)
分议题一:人民法院——国家的审判机关
活动一:生活观察——小方爸爸的烦恼
● 情境呈现:呈现PDF中“小方的爸爸购买的小汽车存在质量缺陷”案例。
● 核心设问:“小方的爸爸可否到人民法院起诉厂家?为什么?”
● 自主探究:学生结合初步认知思考并回答。教师引导学生回归教材P94,明确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受理和审判民事案件。此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调解无效后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知识梳理:
① 性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② 组成: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中、基层)、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活动二:探究与分享——识别诉讼类型
● 情境与任务:呈现教材P95三个案例(李某醉驾、钱某告交警、夏某肖像权纠纷)。
● 合作判断:学生小组讨论,判断每个案例分别属于何种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并说明理由。
● 归纳职权:教师结合案例判断结果,系统归纳人民法院的三大核心职权:
1. 审理刑事案件,惩办犯罪分子。
2. 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争议。
3. 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
● 深化认知: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89-90,总结人民法院如何行使职权: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干涉。
分议题二:人民检察院——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活动三:初识检察院——性质与组成
● 情境过渡:呈现“人民检察院 你不知道的人民检察院”趣味图示或简介。
● 核心设问:“结合教材,说说人民检察院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由哪些部分组成?”
● 自主学习:学生阅读教材P97,找出答案。
● 知识明确:
① 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② 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如军事检察院)。
“小方爸爸”案例贴近生活,能迅速拉近学生与“打官司”这一看似遥远概念的距离,直观理解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功能。通过案例判断区分三种诉讼类型,是化抽象法理为具体应用的关键步骤,能有效攻克重点。回归宪法文本,深化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的理解。
从趣味科普入手,降低学生对检察院的陌生感。邵女士被骗案是理解检察院职权及“公检法”关系的绝佳综合性素材。通过分析具体职责,再到概括抽象职权,符合认知规律。利用关系图直观展示刑事案件流程,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一抽象原则具体化、可视化,有效突破教学难点。
活动四:案例深究——邵女士被骗案中的检察院
● 情境呈现:完整呈现PDF中“邵女士遭遇电信诈骗”案例,突出流程:公安侦查→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
● 核心问题:“在本案中,人民检察院履行了哪些职责,发挥了什么作用?”
● 分析与归纳:学生分析案例中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行为。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97,总结人民检察院的职权: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安全与秩序,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等。并明确其工作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 关系图解(突破难点):
教师出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中的关系示意图”:
公安机关(侦查)→ 移送 →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可退回补充侦查)→ 提起公诉 → 人民法院(审判)。
结合“邵女士案”和“李某醉驾案”,讲解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活动五:明晰关系——检察院与权力机关
● 图示引导:呈现PDF中“人民检察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结构图。
● 知识梳理:引导学生总结: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最高检领导地方各级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
明确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位置,理解其权力来源和监督机制,完善知识体系。
总结升华(体系构建,价值引领)
1. 知识结构化:师生共同回顾,利用课件“本课思维导图”或共同构建板书,系统梳理核心知识:
- 人民法院:性质(审判机关)、组成、职权(审理刑、民、行案件)、工作原则(独立行使审判权)。
- 人民检察院:性质(法律监督机关)、组成、职权(检察权)、工作原则(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权力机关关系。
- 司法机关间关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2. 价值引领:教师总结:“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一个执掌审判的天平,一个高擎监督的利剑。它们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既互相配合又彼此制约,共同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同学们能信任司法、尊重司法,未来更能成为法治社会的坚定维护者和践行者。”
通过思维导图进行总结,帮助学生形成关于“国家司法机关”的完整、清晰的知识网络。最终的总结陈词,将制度功能与核心价值(公平正义)相连,升华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落实核心素养。
课后任务(分层评价,巩固延伸)
1. 基础巩固(必做):完成课件“随堂练习”中的三道选择题,并对照解析自行订正。整理本课笔记。
2. 能力提升(选做A):请根据以下情境,判断诉讼类型,并说明应由哪个国家机关行使何种职权:“张三因琐事与李四发生争执,将李四打伤(轻伤)。李四报警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 实践拓展(选做B):关注一则社会法治新闻(可通过官方媒体),尝试分析其中涉及的国家机关(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分别扮演了什么角色,发挥了什么作用。
分层作业兼顾基础巩固与能力拓展。基础题检测课堂核心知识掌握情况;能力提升题检验学生对诉讼类型和机关职权的综合应用;实践拓展题引导学生关注现实法治运行,学以致用。
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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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预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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