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单元测试-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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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信息**
本单元卷聚焦“就业与创业”,以直播电商、AI“数字复活”等社会热点为情境,覆盖劳动合同、消费者权益、商标权等核心知识点,适配单元复习,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单选题|18道|劳动合同订立、劳动者权利、消费者知情权、不正当竞争|以方某产假维权、第三方抢票软件欺诈等案例,考查基础法律判断|
|材料题|4道|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商标侵权、AI人格权、工伤免责条款效力|结合顺丰速运商标侵权、AI“数字复活”逝者等热点,综合考查法律分析与论证能力|
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单元练习
一、单选题
1.方某入职某公司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3月方某获批休产假,同年5月公司口头告知方某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方某依法维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方某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无需双方书面确认
②方某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未缴社保,再申请仲裁主张相关赔偿
③若公司已为方某缴纳商业保险,可免除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④公司的违法解除行为,侵犯了方某的休息休假权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6年3月,甲公司在多个社交平台宣称可为商户提供“代运营”服务,按月收取费用后组织人员发布未经实际消费体验的好评与销量数据,影响平台信用评价体系。某点评乙平台遂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甲公司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与知情权
②甲公司利用技术手段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③消费者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主张惩罚性赔偿
④经营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规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李某入职某电力公司,担任高压配电室运行值班人员,该岗位的核心要求包括履职主体确定、排班可控、记录真实、交接规范。某日李某在未获得公司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安排同事顶替其岗位,并自行向该同事支付报酬。后该公司在安全检查时发现值班记录中字迹与李某明显不符,查实李某私自安排替岗的行为,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服并提出仲裁申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并未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于法无据
②李某安排他人替岗的行为未经公司同意,构成对亲自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违背
③公司对李某的替岗行为予以否定评价并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④劳动仲裁为诉讼前置程序,李某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部分第三方抢票软件通过编造“双通道抢票”概念、制造“加速包”高成功率假象,将铁路12306平台的免费候补服务包装成付费特权,诱导消费者付费;抢票成功则归功于付费服务,失败则无需担责,形成“稳赚不赔”的经营模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将免费候补包装成付费特权是搭便车混淆行为
②第三方平台诱导消费者支付费用,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该平台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④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民事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某科技公司2026年3月10日与应届生孙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一年、禁止参加外部职业技能培训,且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月15日孙某完成入职登记,3月20日正式到岗开始工作。半年后,孙某拒绝公司强制违规加班,被公司无故单方辞退,拖欠薪资未发。孙某准备依法维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限制孙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侵害劳动者法定权利
②合同部分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整份劳动合同无效
③孙某需要先通过协商和调解,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本案劳动关系成立日期为3月20日,而非劳动合同签订之日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某日,王某在某线上生活服务类平台上点开了青岛到宁波的某航班订购页面,只见页面上写着“机票价格350元”,后面还写了一句“可享受优惠40元”。王某支付310元票款后,为确认航班信息,打开了航空公司的官方APP,却发现自己支付的机票票款是300元。王某立刻找平台询问,却被告知,原来这310元买的不只是机票,而是“机票+外卖权益大礼包”的组合。该平台的做法( )
①属于典型“搭便车”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②构成故意误导的消费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违背平等公平的原则,消费者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
④警示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2年7月,朱某入职某保安公司,次日便按公司要求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声明》,约定公司将社保费用以补助形式直接发放给朱某。入职仅一个月后,朱某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仲裁委员会未支持其该项请求。在本案中( )
A.只要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B.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朱某在自愿前提下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C.朱某若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一年内向相关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D.不缴纳社保费用的约定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
8.石某在某购物平台看到有具体标价、产品成分等信息的某款商品,选择了购买数量后,点击“立即支付”,完成了购买。收货后,石某发现产品信息虚假,遂起诉维权,经营者被判令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经营者以石某知假买假、合同应属无效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这一案例中( )
①卖方通过页面的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是违背公平原则的不正当行为
②在买方成功提交订单之时,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就已确立并有效
③网络购物的买卖双方不能面对面平等协商,交易风险是无法避免的
④经营者因未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被判决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梁某系某数字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两公司合署办公、业务相同、人员混同。王某系某科技公司应聘员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包含某数字公司经营业务,其工资系通过梁某个人账户发放。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数字公司若经营不善,梁某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因未订立合同,王某与某数字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③王某若申请仲裁,可选择两公司任何一个进行维权
④两公司存在涉嫌借混同用工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近日来,“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现象引发消费者关注。广告中占据显著位置的大字,用来突出商品功效、销量、折扣等吸引眼球的信息;而边缘位置的小字,则对大字信息作出补充和解释,意图消除可能带来的责任。商家的行为可能( )
①没有做到“准确、清楚”宣传,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②被消费者认为构成欺诈,需要承担返还财产的违约责任
③因对商品做了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近年来,某传媒公司通过话术、剧本摆拍贫困、悲惨身世的短视频,刻意包装公司旗下多个网红主播。同时,雇佣网络水军在社交平台涨粉引流、刷量控评、不断哄抬主播直播间热度,直播带货假冒的原生态农特产品。最终,当地公安组织警力分赴多地,将他们一网打尽。这说明( )
①经营者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平台经营者要开展正当竞争
④销售假冒商品构成刑事犯罪,必将受到刑事处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王某从市场上购进假冒“×面”注册商标的全套包装商标标识,并自行加贴在其购买的布料上,再雇佣他人将布料加工成成衣。随后,王某在某购物平台上注册店铺,销售此类服饰。经鉴定,王某拥有的此类商品货值金额共计206280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行为侵犯了该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王某作为经营者应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网络购物平台疏于监管、防范,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王某“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张某自主创办了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厂,与赵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使用赵某独立研发的特殊烘焙技术为工厂制作点心;赵某需遵守工厂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赵某因与张某就加班工资问题发生劳动争议,主动辞职。随后,张某聘请钱某,钱某掌握与赵某相同且也为独立研发的特殊烘焙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与赵某未订立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②张某自主创办食品加工厂,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并制定公司章程
③钱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赵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对赵某的侵权
④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外卖骑手甲在某公司站点工作,公司要求甲在固定时间内上下班,甲通过平台App接单,报酬按派送单数结算,公司提供电瓶车但从报酬中扣除了租车费,且未为甲办理用工登记。工作半年后,公司将甲移出工作群并封禁其平台账号,导致其无法工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和某公司之间未真正建立劳动关系
②甲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某公司
③某公司侵犯了甲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④某公司应向甲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赵某某在网络平台宣传某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等治疗功效,诱导60岁的孙某某花费1万余元购买理疗服务。事后孙某某发现,理疗店仅使用普通护肤品提供服务,根本不具备所宣传的保健治疗效果,孙某某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某实施混淆行为,误导老年消费者的消费选择
B.孙某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自行承担消费风险
C.赵某某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老年消费者,应适用惩罚性赔偿
D.法院的判决用以体现对老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为主要司法目标
16.直播电商玉石销售乱象频出,央视《财经调查》曝光部分网络直播间以劣质石材经化学染色冒充和田玉高价售卖,主播通过虚构砍价套路误导消费者下单,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②电商平台要对入驻商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③经营者对消费者构成消费欺诈,未做到诚信经营
④商家冒充和田玉销售,侵犯了和田玉的商标专用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某宠物店“黑心猫舍!近亲繁殖!证书作假!血统作假!猫咪健康有问题”等内容,并推广自家猫舍业务。最终因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佐证上述内容和言论,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万元。本案中,该公司的行为( )
①构成商业诋毁,严重侵犯案涉宠物店的名誉权
②属于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③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
④违背了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规则,破坏了市场秩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2020年8月7日,李某入职N酒店,从事后厨工作。李某与N酒店签订了六年外包协议书。双方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李某的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N酒店为李某缴纳了2020年9月至2025年3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25年3月,李某与N酒店发生纠纷后离开酒店,双方就经济补偿发生争议。该案中( )
①李某既能申请仲裁,也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N酒店若违法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赔偿金
③双方签订的是外包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④N酒店尊重和维护了李某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4月,某食品公司发布招聘启事,张某成功通过质检员岗位的面试。入职当日,该公司要求张某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并告知“质检员为临时用工,签订劳务协议更灵活”。工作期间,该公司实行“两班倒”,张某每日工作12小时,每周休息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2024年12月,张某要求公司落实带薪年假待遇,补缴社会保险,均被公司以“双方系劳务关系”为由拒绝。2025年1月,该公司以“张某质疑公司制度,影响车间管理”为由,单方面向其送达《解除劳务合作协议通知书》,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张某遂向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仲裁裁决作出后张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接受食品公司考勤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质检工作系公司核心业务,公司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食品公司的用工行为存在哪些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2月5日,南方日报报道,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顺丰公司”)的“顺丰速运”商标于2010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国内物流行业具有极高知名度与市场声誉。被告店小二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顺丰速孕”车贴,该商品高度复刻“顺丰速运”商标,仅将核心汉字“运”替换为“孕”,整体结构与涉案注册商标高度近似。该车贴以谐音玩梗方式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嫁接,漠视女性生育体验,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氛围,违背公序良俗,易使公众产生关联联想,弱化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了品牌声誉。顺丰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店小二公司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被告辩称“速孕”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不应定性为侵权。法院经审理,认定“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裁判的法律依据。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AI技术“数字复活”已故公众人物的现象引发广泛关注。有人利用AI制作悼念视频以寄托情感慰藉,也有部分企业与个人未经逝者家属同意,盗用逝者姓名、肖像进行商业代言、虚假宣传等营利活动。近日,知名教育博主张某峰离世后,其旗下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发布公告,收回张某峰全部姓名、肖像使用授权,要求合作方24小时内下架相关宣传物料;某茶企未经已故茶学家遗孀许可,利用AI“复活”逝者制作商业代言视频,亦引发家属强烈反对。AI“数字复活”在带来情感慰藉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法律与伦理问题。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AI“数字复活”逝者用于商业宣传的行为存在哪些违法之处。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3月,已满18周岁的王某高中毕业,与当地一家正规加工企业洽谈入职事宜,双方商议后拟定劳动合同。企业提出,合同中需加入“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王某因家庭贫困且父亲生病急需用钱,迫于压力无奈签字。
入职半年后,王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花费医疗费两万余元,要求企业承担相应费用并补缴社保,企业却以劳动合同中已有约定为由拒绝。王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承担工伤医疗费用,并补缴社会保险。
仲裁委经审理查明情况,最终裁定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支持了王某的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仲裁委员会为什么会裁定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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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A
【详解】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不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也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正确。
②:劳动者维权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针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单位补缴;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争议,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符合维权的法定流程,正确。
③: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障性福利,属于法定义务,商业保险是用人单位额外提供的福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无法免除单位缴纳社保的法定责任,错误。
④:公司在方某休产假期间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侵犯的是方某的劳动就业权和获取劳动保护的权利,题干中没有涉及侵犯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的内容,错误。
2.B
【详解】①:甲公司组织人员发布虚假好评与销量数据,使消费者无法获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利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交易决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符合题意。
②:虚假好评和刷量行为属于人为编造虚假信息,并非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限制消费者选择,不构成对自主选择权的侵害,错误。
③:惩罚性赔偿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特殊制度,其主要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非《产品质量法》,错误。
④:甲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和刷单炒信,严重违背了经营活动中应坚守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符合题意。
3.D
【详解】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要求必须造成实际重大损害。李某在未获得公司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安排同事顶替其岗位,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错误。
②:劳动合同具有人身属性,建立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本人资质、能力信任的基础上,要求劳动者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李某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安排同事替岗,构成对亲自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违背,正确。
③:李某违反规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行使用工管理权,并未侵犯李某的合法权益,错误。
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李某未经过劳动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正确。
4.C
【详解】①:将免费候补包装成付费特权属于虚假宣传、欺诈消费,并非“搭便车混淆行为”。混淆行为特指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引人误认的行为,排除。
②:第三方平台编造概念、制造高成功率假象,隐瞒免费候补的真实情况,诱导消费者付费,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正确。
③:平台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稳赚不赔”模式主要是剥夺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未直接侵犯自主选择权,排除。
④:消费者遭遇此类消费欺诈,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民事权益,正确。
5.B
【详解】①: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法定权利,公司约定禁止孙某参加外部职业技能培训,侵害了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正确。
②: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仅违法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合法条款的效力,不会导致整份劳动合同无效,排除。
③: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是劳动仲裁,协商和调解是自愿选择的维权途径,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排除。
④: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孙某3月20日正式到岗工作即用工起始日,因此劳动关系成立日期为3月20日,并非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正确。
6.C
【详解】①:“搭便车”属于混淆型不正当竞争,指经营者盗用他人商业信誉、误导消费者混淆商品/服务主体的行为(如仿冒知名品牌商标),本题是平台隐瞒组合销售的真实情况,不属于“搭便车”行为,排除。
②: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有权知悉所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平台故意只标注机票价格,不说明实际是“机票+外卖权益大礼包”的组合,属于故意误导的消费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正确。
③:惩罚性赔偿是法律规定的特殊责任,多用于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等法定情形,本题中平台虽违法,但主张惩罚性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
④:平台的不诚信违法行为,明确警示经营者必须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
7.D
【详解】A: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并非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错误。
B: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强制义务,不因双方自愿约定而免除,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款无效,错误。
C:朱某若不服仲裁裁决,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相关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而非一年内,错误。
D: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保、以补助替代社保的条款,违反了强制性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约定,正确。
8.C
【详解】①:经营者的违法情形是发布虚假产品信息,格式条款本身并不必然违背公平原则,只有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才不符合公平要求,排除。
②:网络购物中,标注了明确价格、成分等具体信息的商品展示属于要约,买方提交订单成功属于有效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即依法成立生效,符合题意。
③:网络购物虽不直接面对面协商,但可通过平台监管、法律救济等途径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并非无法避免,排除。
④: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信息虚假,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符合题意。
9.D
【详解】①: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法定情形时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题中未涉及该情形,错误。
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王某实际为两公司提供劳动,与两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错误。
③:两公司合署办公、业务人员混同,属于混同用工,劳动者有权选择任意一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正确。
④:两公司混同用工,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通过个人账户发工资,会导致劳动者劳动关系归属不清,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保障,涉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正确。
10.B
【详解】①: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关于产品信息的表述应当清楚、准确,题干中商家的行为没有做到清楚、全面地宣传,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正确。
②:如果经营者的行为被消费者认为构成欺诈,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排除。
③:因商家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可能构成对商品做出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正确。
④:商家虽然可能做出了引人误解的宣传,但并未强制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没有违背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排除。
11.B
【详解】①:该传媒公司摆拍虚假身世、售卖假冒农特产品,违背了市场交易的诚信原则,隐瞒商品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规则,正确。
②:材料中商家的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不是违约责任,错误。
③:该公司在网络空间实施刷量控评、售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被查处,说明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经营者必须开展正当竞争,正确。
④:销售假冒商品只有达到法定犯罪情节、符合刑事犯罪构成要件才会承担刑事责任,并非所有售假行为都构成刑事犯罪,表述错误。
12.B
【详解】①: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私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用于自己销售的商品上,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符合题意。
②:王某的假冒商标行为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没有涉及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不符合题意。
③:网络购物平台承担的是过错侵权责任,仅在明知或应知经营者侵权却未采取必要措施时才需承担连带责任,并非无过错侵权责任,错误。
④:王某冒用他人注册商标蹭品牌影响力牟利,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符合题意。
13.D
【详解】①: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赵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错误。
②:只有设立公司制企业才要求必须制定公司章程,张某创办的小型食品加工厂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非公司制主体,并非“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错误。
③:赵某仅掌握该技术但未申请专利,钱某的技术是独立研发且合法获得发明专利,因此钱某实施自身专利不构成对赵某的侵权,正确。
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赵某与张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正确。
14.D
【详解】①:公司对骑手实行固定上下班时间管理、通过平台统一派单、提供劳动用工工具并进行费用管控,具备人格从属、经济从属和组织从属特征,双方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排除。
②:该公司未依法办理用工登记、随意封禁账号终止用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甲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权,正确。
③:公司按派送单数结算报酬,依规扣除电瓶车租车费用,不存在无故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形,未侵犯甲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排除。
④: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无正当理由将甲移出工作群并封禁其平台账号,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当向甲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正确。
15.C
【详解】C:赵某某虚构理疗产品治疗功效欺骗消费者,属于欺诈经营,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正确。
A: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等手段使消费者误认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行为,赵某某是虚假宣传治疗功效,不属于混淆行为,错误。
B:孙某某虽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消费决策是受赵某某欺诈作出的,有权主张救济,无需自行承担全部风险,错误。
D:我国司法的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对老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是司法公平的具体体现,并非主要司法目标,错误。
16.C
【详解】①:商家以次充好、虚构砍价套路,主要侵犯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未直接限制或剥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排除。
②:电商平台作为经营者的载体,负有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经营行为监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正确。
③:商家用劣质石材冒充和田玉高价售卖,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原则,正确。
④:“和田玉”是玉石品类名称,并非注册商标,商家行为属于以假充真的欺诈,不构成商标侵权,排除。
17.B
【详解】①:捏造虚假事实诋毁对手商誉,构成商业诋毁,侵犯宠物店名誉权,正确。
②:该行为属于商业诋毁,损害的是竞争对手利益,没有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排除。
③:采取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不是侵权责任,排除。
④:捏造虚假信息打压对手,违背诚信与公平竞争规则,扰乱市场秩序,正确。
18.C
【详解】①: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起诉,错误。
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正确。
③:李某接受酒店的管理安排,从事酒店安排的有报酬的后厨劳动,双方实际构成劳动关系,即便签订外包协议也适用劳动合同法,错误。
④:N酒店按规定为李某缴纳了三项社会保险,履行了法定义务,维护了李某的社会保险权利,正确。
19.①以劳务关系规避劳动关系。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食品公司以《劳务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②侵犯劳动者合法权利。公司长期超时用工、拒付加班费,不落实带薪年假,侵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拒缴社会保险侵犯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食品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且不支付赔偿金违反法律规定。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运用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知识,从劳动合同订立、劳动者权利保护、劳动关系解除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食品公司以《劳务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而张某接受考勤管理、从事公司核心业务、按月获取报酬,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可运用劳动合同知识,从劳动关系的形式角度分析:公司以劳务关系规避劳动关系。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以《劳务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有效信息②:公司实行每日12小时工作制、每周仅休息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不落实带薪年假,拒绝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可运用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知识分析:长期超时用工、拒付加班费、不落实带薪年假,侵犯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休息休假的权利;拒缴社会保险,侵犯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有效信息③:公司以“张某质疑公司制度,影响车间管理”为由单方解除用工关系,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可运用劳动合同的解除的知识,从合法解除的法定情形与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角度分析: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且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赔偿金,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违反了法律规定。
20.①《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于驰名商标,法律给予跨类扩大保护,即使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只要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也构成侵权。“顺丰速运”是驰名商标,被告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高度模仿其商标,易使公众产生关联联想,损害了顺丰公司的利益,构成商标侵权。②《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顺丰速孕”车贴以低俗谐音玩梗的方式,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嫁接,漠视女性生育体验,贬损了“顺丰速运”的市场声誉,符合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③《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被告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利用顺丰公司的商业信誉误导消费者,既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也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构成不正当竞争。
【详解】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试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可联系商标、民事活动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裁判的法律依据作答。
有效信息①:“顺丰速运”为驰名商标,被告商标字形结构高度近似,易让公众产生关联联想,弱化商标显著性、损害品牌利益→可从驰名商标专用权保护角度,判定擅自近似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被告谐音玩梗嫁接品牌,内容低俗、漠视女性权益,违背公序良俗→可从遵守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原则角度,说明使用行为不符合合法使用商标要求。
有效信息③:被告模仿知名商标蹭品牌声誉,易误导公众产生品牌关联认知→可从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角度,认定其搭便车式经营构成不正当竞争。
21.①利用AI“数字复活”逝者用于商业宣传的行为,侵害了死者的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利益,违反了民法典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规定。②该行为未经逝者近亲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死者姓名、肖像从事商业代言、虚假宣传等活动,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人格权保护、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部分企业与个人未经逝者家属同意,盗用逝者姓名、肖像进行商业营利活动→可联系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知识分析:民法典明确保护死者的姓名、肖像等人格利益,未经近亲属许可擅自将逝者的姓名、肖像用于商业活动,直接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死者人格利益。
有效信息②:盗用逝者姓名、肖像进行商业代言、虚假宣传等营利活动→可联系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分析:该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逝者人格要素,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损害了逝者近亲属的情感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有效信息③: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明确死者人格利益受损时近亲属有权主张民事责任→可联系侵权责任的知识分析:该行为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虚假宣传行为同时还违反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22.①我国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原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因此裁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双方约定“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无效。③保障劳动者安全、承担工伤相关责任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免除了企业法定责任,排除了王某获得工伤赔偿的合法权益,违反公平原则,该条款无效。因此仲裁委裁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支持王某诉求。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的知识,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企业提出,合同中需加入“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从劳动合同角度,说明该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有效信息②: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从劳动合同的原则角度分析说明“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免除了公司的法定责任,排除了王某获得工伤赔偿和社会保险的合法权益,违反公平原则,因此最终裁定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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