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单元测试-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01
|
17页
|
127人阅读
|
0人下载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
| 类型 | 作业-单元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54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01 |
| 更新时间 | 2026-06-01 |
| 作者 | 政治老师思思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01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159797.html |
| 价格 | 1.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本单元卷聚焦“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以AI训练侵权、相邻关系纠纷等真实案例为情境,适配高中思想政治单元复习,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单选题|18题|著作权合理使用(题1)、合同效力(题12)、相邻权(题10)|结合AI训练、职业歧视等热点情境,考查权利界限判断|
|材料题|4题|侵权责任认定(题19)、相邻关系处理(题20)、合同履行(题22)|以装修合同纠纷、乡村民宿争议等案例,综合考查法律适用与责任承担|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单元练习
一、单选题
1.2026年3月,刘某发现某智能科技公司未经其授权,批量收录其全网公开的原创风光摄影作品用于AI图像生成模型的训练,并对外推出付费AI制图服务实现商业盈利。刘某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被告辩称AI生成图像为算法独立产出,属于技术转换性创作,不构成侵权。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被告商用原作训练AI并牟利,不属于著作权法限定的合理使用情形
②AI生成图像实质性借鉴原作独创性表达,侵犯了刘某的改编权
③AI算法具有独立性,生成内容不属于作品范畴,被告抗辩成立
④刘某的作品创作完成50年后就进入公共领域,其他人可以免费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6年4月,外卖骑手赵某在执行乙公司任务期间,因观察不周,与15周岁的王某违规骑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摔倒受伤、车辆损毁。事后王某家属与赵某、乙公司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主张侵权赔偿。根据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骑行致人受伤,侵害王某的生命权,需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②王某违规骑行电动车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③事故系赵某履职期间发生,本案赔偿责任应由乙公司依法承担
④15周岁的王某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下列案例中的诉讼主张不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的是( )
①甲因陈某在微信群发布虚假事实侵害其名誉权,要求陈某公开赔礼道歉
②乙的农作物因邻地树木遮光导致减产,乙要求相邻权利人排除妨害和赔偿损失
③丙公司因违规收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7万元罚款,丙公司以处罚过重为由请求减少罚款数额
④丁(17周岁,已工作)打赏某平台主播数万元,其父母以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返还打赏款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某文化传媒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模型,输入文字指令后自动生成了一篇原创散文,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表并标注来源。某中学语文教师未经许可,将该散文完整转载至班级公众号用于课堂教学;某商业网站未经许可转载该散文,仅注明作者与出处,未支付报酬。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若构成作品,其著作权一般由使用该人工智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
②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该作品将自动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可免费且不受限制地使用
③该中学教师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
④该商业网站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只需注明出处,无须支付使用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的保护。关于依法保护财产权,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在产品包装上擅自使用与老洪独创的蜡染作品高度一致的图案,侵犯了其著作权
②小奇为其发明的智能插座申请发明专利,保护期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计算
③王某为借款将自己的古董字画质押给债权人,债权人在质押期间有权拍卖该字画
④小汪家的两亩承包地因县政府修建公路被依法征收,小汪家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刘某与张某系工友,关系较好。张某外出送货时接到刘某身体不适的电话,遂驾驶摩托车搭载刘某就医,途中刘某摔倒身亡。张某与刘某家属签订赔偿协议,约定张某赔偿12万元。后司法鉴定确认刘某死亡系自身疾病导致而非交通事故。张某支付了4万元,之后不久,他被确定为农村低保对象,无支付能力。刘某之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剩余赔偿款,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①张某搭载刘某就医的行为属于紧急救助,张某无须对刘某死亡承担民事责任
②赔偿协议因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属于有效合同,张某应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③张某成为农村低保对象后,可单方面撤销赔偿协议,免除剩余赔偿义务
④人民法院的判决彰显了对善行的认同与保护,助力弘扬善意施救的美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画家甲将自己创作的一幅水墨画卖给收藏家乙,双方钱货两清。后乙未经甲许可,将该画的高清扫描件授权给丙公司。丙公司仅原样使用画作图案制作文创产品并线上批量销售获利。甲得知后,认为乙和丙公司侵犯了其权利。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乙享有画作原件的所有权,有权对画作进行拍照留存欣赏
②甲将画作原件卖给乙,意味着该画作的著作权也一并转让
③乙许可他人对画作进行商业开发利用并对外销售,侵犯了甲的发行权
④丙公司未经许可原样使用画作图案进行商业开发,侵犯了甲的改编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甲将一辆大型客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价款,但乙一直将车停于甲的停车场内,且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将该辆客车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三人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合以上信息,对本案例的解读,正确的有( )
①甲乙未办理该车的过户登记,该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 ②甲丙办理了该车的抵押登记,丙对该车有收益和处分权 ③乙虽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 ④丙基于该辆客车的交换价值而获得了担保物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民法的调整范围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的是( )
①夏某答应帮助葛某修车却未前往,葛某要求他履行承诺
②王某因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
③李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被处以200元罚款
④赵某为出版自己的新书和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10.2025年2月,穿闪送员工制服的快递小哥王某,在进入某商场陪同妻子购物时被拦,商场保安要求其脱掉制服方可入内。王某认为这是对他所从事的职业的歧视,予以拒绝。但是商场态度强硬,坚决不放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场损害了王某的职业荣誉感,侵害了王某的荣誉权
②商场的做法只针对快递行业,并没有侮辱王某的人格
③商场搞职业歧视,贬损了王某的人格,必须赔礼道歉
④商场即使是私人所有,所有者也无权禁止快递员进入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6年1月,某校课间休息时间,童某(2012年11月出生)与郑某(2012年12月出生)在小学操场单杠边玩耍。期间,童某翻单杠未能翻过,郑某应童某要求,在童某再次翻越单杠时双手托起童某的脚帮助其翻越,托举动作过大导致童某重心失衡,童某翻过单杠后未能抓住单杠,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本案中( )
①童某与郑某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童某与郑某二人对自身行为危险性均有一定的注意义务
③事故发生在课间,故学校不用承担责任
④童某的身体权受到了侵害,自身无过错,故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与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通过通信软件沟通合同签订事宜并在其他平台签订了电子合同,约定乙公司在甲公司处购买电机,并约定价款63万元以及交货日期,供方收到订金,合同生效。次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订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逾期未交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订金
②通信软件中的聊天记录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③买卖双方因签订该合同而构成了债权关系
④双方签订的书面形式合同可作为诉讼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老式搪瓷缸、印着五角星的提袋,一家主打怀旧风格以“人民咖啡馆”为标识的门店引发关注。据悉,该品牌所属公司多次申请“人民咖啡馆”名称商标均被驳回,目前仅持有“潮人民咖啡馆”等两个注册商标。如今,全国多地涌现出大量使用“人民咖啡馆”同类标识的店,借同款怀旧风格吸引消费者打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标申请被驳回,同类店家使用该标识便不构成侵权
②该商标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为店家
③商业标识需要具备显著性,否则难以获得商标授权
④“人民”属公共属性词汇,不宜直接作为门店标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Z女士在看到某培训公司作出的“买24课时,送20课时”的宣传后,为其两个子女在该培训公司各购买了24课时的英语培训课程。双方签订了合同。在上了部分课时后,该培训公司表示后续不再继续提供培训服务,Z女士认为赠送的课程应按购买课程的原价赔偿,培训公司认为赠送的课程为免费课程,无需赔偿。双方协商未果,Z女士将该培训公司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赠送课程属于无偿合同的内容,培训公司违约无需赔偿
B.培训公司未兑现赠送课程的承诺,违背了协作履行原则
C.培训公司作出的“买24课时,送20课时”的宣传属于要约
D.本案中培训公司与Z女士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44课时
15.2025年2月,陈某和雷某签订店铺租赁合同,租赁雷某名下一处门店,租期1年。陈某按约定支付了3600元押金及首月租金,雷某也按时把商铺交付给陈某使用。然而仅过去11天,陈某因为和他人谈妥了另一处门店的合租事宜,口头向雷某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把押金和租金全部返还,遭到雷某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陈某不得随意单方解约
②陈某单方违约,雷某有权依据定金罚则扣除全部押金
③陈某若执意坚持单方面解约,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④陈某已与他人谈妥合租事宜,能以发生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鲁某通过在线旅游平台提前14日预订某客栈“十一黄金周”客房并支付全款1281元,订单首页标注“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取消需扣除全额预付款”。鲁某因未买到车票,在预订成功两小时后申请全额退款,被客栈以超时为由拒绝。鲁某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某客栈向鲁某退还房费1000元。该判决是基于( )
①案涉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依法应属无效
②按照公平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要考虑客栈所受实际损失
③鲁某未买到车票属不可抗力,可依法免除其部分违约责任
④案涉客栈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春节后,高中生刘某(17周岁)在某二手平台看中了一款价值5000元的限量版球鞋。刘某用自己的压岁钱私下完成了交易。刘某的父母得知后,认为价格过高,要求平台商家退货退款。该商家以“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为由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交易与刘某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合同当然无效
B.商家设置的“概不退换”属于“霸王条款”,合同无效
C.刘某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随时撤销买卖合同
D.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合同须父母追认方有效
1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了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一月三十日甲公司需将指定货物送至乙公司,甲公司先支付乙公司货款20%的订金。后因乙公司产能不足,双方约定延迟履行。后期运输过程中遇到台风无法履行,甲公司遂将乙公司告上法庭,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公司应当免责
②本案适用订金罚则,可以主张乙公司双倍返还订金
③乙公司因产能不足导致延迟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返还订金的同时,可主张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3月,南昌市民陈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全包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客厅、卧室地面使用“广东佛山通体大理石瓷砖”,单价标注为165元/片,并附材料样板照片。施工期间,陈某到现场查看时发现,工人正在铺设的瓷砖包装箱上印着“佛山精品通体大理石瓷砖”,而非合同约定的品牌。陈某当即联系装饰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这是行业内通用叫法,广东佛山产的瓷砖都这么称呼,质量差不多。”陈某随后咨询专业机构得知,合同约定的品牌瓷砖市场价约150-180元/片,而实际使用的瓷砖市场价仅40-50元/片,二者在胚体密度、釉面工艺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陈某要求装饰公司停止施工、更换为合同约定品牌瓷砖并赔偿差价。装饰公司辩称,合同中未写明具体品牌名称,“广东佛山通体大理石瓷砖”属于地域+材质的通用描述,公司有权选择同等品质产品,拒绝陈某的诉求。陈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假如你是本案法官,你是否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5年,浙江杭州某法院审结一起邻里采光通风纠纷,入选当地人民法院民生典型案例。居民陈某与林某是上下楼邻居,陈某为扩大房屋使用面积,在自家阳台违规搭建封闭阳光房,阳光房顶部高度超出原有楼面,直接遮挡林某家卧室、客厅的采光与通风,且雨天雨水滴落阳光房产生持续噪音,严重影响林某一家正常生活。林某多次与陈某协商,要求其拆除违规搭建,陈某却以“处置自家房产,他人无权干涉”为由拒绝。林某随后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拆除阳光房,排除妨碍并赔偿相应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及判决依据。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矛盾、规范产业发展、维护群众权益,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
湖南省某乡村立足生态资源发展民宿产业,村民以闲置宅基地住宅改建民宿经营,村集体经民主程序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给文旅公司打造民宿集群。但在实际经营中,纠纷频发:城镇居民私下购买村民宅基地民宿引发拆迁补偿争议;民宿因债务被查封,执行因宅基地权属限制陷入僵局。
当地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司法规则:一是认定非本集体成员购买宅基地房屋合同无效,守住土地集体所有底线;二是在不转移宅基地所有权前提下,拍卖民宿一定期限租赁经营权,破解执行难题;三是确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合同效力,稳定经营预期。
相关资料:《民事诉讼法》执行编:被执行人财产权益可依法处置,租赁经营权属于可执行财产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划确定为经营性用途、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可通过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个人使用;出租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当地法院的司法创新,护航民宿产业发展的法理依据。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殷某某曾为甲公司录制录音制品。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以该音频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后形成软件产品,该产品使任意文字内容都可以以殷某某的声音展现出来。乙公司将该产品对外出售。丙公司购买该软件产品后,又包装成自有软件产品提供给用户使用。后来,殷某某发现一些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的视频中使用的是基于自己声音制作的配音。经查,上述视频中的配音来源于丙公司的软件产品。殷某某并未授权上述任何公司将自己的声音或音频AI化,故殷某某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乙公司、丙公司停止侵权,向殷某某赔礼道歉,甲公司、乙公司连带赔偿损失25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与责任界限”的知识,分析法院对甲、乙、丙三家公司判决结果的法律依据。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A
【详解】①:著作权合理使用有法定情形,仅限非商业、无偿、不损害著作权合法权益、不影响作品正常商用的特定情形。被告擅自使用他人原创摄影作品训练AI,且依托模型开展商用服务、获取商业收益,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条件,正确。
②:改编权是著作权人改变原有作品表达、创作全新作品的专有权利。被告AI模型生成的图像,实质性利用了刘某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属于未经授权对原作的改编与二次利用,构成对改编权的侵害,正确。
③:被告侵权的核心是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AI商用训练,该前置行为已构成侵权。AI生成内容是否具备独创性、是否构成作品,不影响其侵权事实认定,被告的技术转换性创作抗辩不成立,错误。
④: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错误。
2.C
【详解】①:赵某的行为造成王某身体受伤,侵害的是公民的健康权,并未危及生命、侵害生命权;同时赵某属于履职侵权,无需独立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②:王某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造成事故,因自身存在过错,要依法承担部分责任,减轻侵权方的赔偿责任,正确。
③: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赵某是在执行乙公司职务期间引发事故,赔偿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正确。
④: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5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15周岁的王某违规骑行引发事故,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与安全教育职责,承担相应监护责任,并非无需担责,错误。
3.D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民法典保护自然人名誉权,陈某在微信群散布虚假事实侵害甲名誉权,甲要求公开赔礼道歉的主张符合民法典规定,能够得到支持,不符合题意。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邻地树木遮光造成乙农作物减产,乙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符合规定,能够得到支持,不符合题意。
③:市场监管部门对丙公司的罚款属于行政行为,该纠纷属于行政法调整范畴,不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丙的主张不能够得到民法典支持,符合题意。
④:民法典规定,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丁17周岁已参加工作,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行为有效,父母主张返还的诉求不符合民法典规定,不能够得到支持,符合题意。
4.B
【详解】①:在我国司法与立法实践中,AI生成内容构成作品的,通常认定提供指令、投入资源的法人/组织享有著作权,而非AI本身,正确。
②: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届满,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他人可免费使用,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永久受保护,并非“完全不受限制”,错误。
③:为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少量复制或转载已发表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无须许可、无须付费,正确。
④:法定许可使用允许不经许可,但必须支付报酬;而该网站既非法定许可情形,又未付费,不属于合法的法定许可,错误。
5.B
【详解】①:擅自使用他人独创艺术作品图案,未经许可复制使用,侵犯著作权,正确。
②:发明专利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并非授权公告日,排除。
③:质押期间债权人仅享有占有权,无权擅自拍卖质物,需到期债务人不履约才可依法处置,排除。
④: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并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小汪家的承包地属于合法用益物权,依法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正确。
6.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张某在刘某身体不适时自愿搭载其就医,属于自愿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且司法鉴定确认刘某死亡系自身疾病导致,与救助行为无关,因此张某无须承担民事责任,正确。
②:张某的救助行为本身无过错,且刘某死亡并非救助行为导致,该赔偿协议缺乏合法的责任基础。同时,张某已成为低保对象无支付能力,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说明该协议并非必须履行,排除。
③:单方面撤销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成为低保对象不属于可撤销事由。张某无需继续履行的依据是其本身无民事责任,而非撤销协议,排除。
④:法院驳回刘某家属的请求,肯定了紧急救助行为的正当性,避免让行善者承担额外责任,体现了对善意施救的鼓励和保护,正确。
7.A
【详解】①:乙通过购买取得画作原件的所有权,动产物权自交付时设立。乙有权对原件进行拍照留存欣赏,这是对所有物的合理使用,正确。
②: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甲仅转让了画作原件的所有权,该画的著作权仍归属于甲,乙未获得著作权,错误。
③: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乙未经甲许可,授权丙公司制作复制件并销售获利,侵犯了甲的发行权,正确。
④:改编权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丙公司是“原样使用”画作图案,未进行独创性改变,侵犯的是甲的复制权,而非改编权,错误。
8.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动车等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仅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条件。甲将车交付给乙后(乙支付全款并实际控制车辆,即使停放于甲的停车场),所有权已转移至乙,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影响乙取得所有权,排除。
②: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人仅享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不直接享有对抵押财产的收益、处分权,排除。
③:乙虽取得所有权,但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其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正确。
④:抵押权以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为担保,丙的抵押权正是基于客车的交换价值设立,正确。
9.B
【详解】①:夏某答应帮忙修车属于日常生活中的好意施惠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范围,排除。
②:王某和商家是平等民事主体,网购商品质量问题属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纠纷,属于民法调整,正确。
③:交警对李某罚款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关系,不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排除。
④:赵某和出版社是平等民事主体,签订出版合同是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正确。
10.D
【详解】①:商场没有正当理由禁止快递员王某入内,侵犯了王某的人格权而不是荣誉权,排除。
②:王某从事快递行业,因此快递员是王某的人格标签,商场禁止王某穿快递制服入内依然侮辱了王某的人格,排除。
③④:商场以职业为由禁止王某入内,贬损了其人格尊严,构成人格侵权,应赔礼道歉。商场即使为私人所有,作为公共场所也不能随意禁止他人进入,正确。
11.A
【详解】①②:童某(2012年11月生)与郑某(2012年12月生)在2026年1月时均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人对自身行为危险性均有一定的注意义务,正确。
③:学校负有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发生在课间,不是其免责的要件,错误。
④:童某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对翻越单杠活动中可能存在风险具有一定的认识,对自身行为危险性有一定的注意义务,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错误。
12.D
【详解】①:订金不同于定金,订金属于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不适用双倍返还罚则。因此,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订金,排除。
②:通信软件中的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作为合同磋商过程的证据,但其本身并不等同于合同,不能直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排除。
③:合同依法成立后,买卖双方之间形成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属于合同之债,故双方构成债权关系,正确。
④: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在诉讼中可作为有力证据,正确。
13.D
【详解】①:商标申请被驳回不代表该标识可以随意使用,如果这类使用会造成公众混淆、损害公共利益,依然可能构成侵权,错误。
②:该商标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人民咖啡馆”这个商业标识,不是店家,错误。
③:商业标识要获得商标授权,必须具备显著性,能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不具备显著性就难以获得授权,正确。
④:“人民”属于公共属性词汇,直接作为门店标识使用容易误导消费者,也不符合商标注册的相关要求,不宜直接使用,正确。
14.C
【详解】A:赠送课程是以消费者购买付费课程为前提的,属于整个有偿培训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属于无偿合同内容,培训公司违约仍需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B: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还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培训公司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违背全面履行原则,而不是协作履行原则,错误。
C: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培训公司在作宣传时许诺赠送课程,许诺内容详细明确,是对消费者发出的要约,正确。
D: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即提供培训服务的行为,课时只是服务量化标准,客体不是课时本身,错误。
15.A
【详解】①:本案中,陈某和雷某自愿签订租赁合同,具备法律效力,陈某不可随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正确。
③: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②:材料显示陈某支付的款项为押金和租金,并非定金,不能适用定金罚则,错误。
④: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不能克服,另行租赁商铺不属于不可抗力,无法以此主张免责,错误。
16.A
【详解】①:本案中的格式条款是平台单方制定的“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取消需扣除全额预付款”,该条款不合理地剥夺了消费者的合理取消权,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符合题意。
②:鲁某在预订成功仅两小时后提出退款,此时距离“十一黄金周”还有较长时间,客栈有充足时间另行出售案涉客房,实际损失较小,按照公平原则,违约责任承担需要匹配实际损失,不应扣除全部房费,符合题意。
③: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未买到车票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错误。
④:本案中是鲁某因自身原因申请退款,客栈不存在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错误。
17.D
【详解】A:17周岁的高中生刘某未以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交易5000元球鞋的行为,和自身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并非当然无效,排除。
B:商家的“概不退换”属于不合理的霸王格式条款,仅该条款无效,并非整个合同无效,排除。
C:刘某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仅对该合同享有追认权(不追认则合同无效),并非有权随时撤销,排除。
D: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追认才有效,正确。
18.D
【详解】①:不可抗力发生在乙公司自身产能不足迟延履行之后,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不能免责,排除。
②:订金属于预付款,并非法律意义上定金,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罚则,排除。
③:乙公司因自身产能不足造成迟延履行,存在主观过错,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正确。
④:订金作为预付款,合同无法履行时甲公司可要求返还,同时可就违约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正确。
19.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
①双方签订的全包装修合同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装饰公司提供的瓷砖与合同约定不符,且在价格、工艺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③装饰公司的抗辩不成立,其应承担停止侵害、更换符合约定的瓷砖并赔偿差价等违约责任。
【详解】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可从合同效力及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免除及责任承担角度说明。
有效信息①:陈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全包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客厅、卧室地面使用“广东佛山通体大理石瓷砖”,并附材料样板照片。施工期间,陈某到现场查看时发现,工人正在铺设的瓷砖包装箱上印着“佛山精品通体大理石瓷砖”,而非合同约定的品牌→从合同效力及合同履行的角度分析装饰公司行为的不合理性: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装饰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有效信息②:陈某要求装饰公司停止施工、更换为合同约定品牌瓷砖并赔偿差价。装饰公司辩称,合同中未写明具体品牌名称,“广东佛山通体大理石瓷砖”属于地域+材质的通用描述,公司有权选择同等品质产品,拒绝陈某的诉求→从违约责任免除及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装饰公司行为的不合理性:装饰公司擅自更换不符合约定的瓷砖,其抗辩不成立,应承担违约责任。
20.法院判决:判令陈某限期拆除违规搭建的阳光房,排除对林某家采光、通风及生活安宁的妨碍。
判决依据: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②陈某违规搭建阳光房,超出了自身财产权利的行使界限,遮挡了邻居林某房屋的采光与通风,同时产生噪音干扰,严重影响林某的正常居住生活,违背了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构成侵权。③依据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相邻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陈某的行为对林某的合法相邻权益造成持续侵害,且拒不改正,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定情形,法院依法判决其整改,维护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详解】本题为可从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侵权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角度加以分析说明。
判决:判令陈某限期拆除违规搭建的阳光房,排除对林某家采光、通风及生活安宁的妨碍。
有效信息①:陈某为扩大房屋使用面积,在自家阳台违规搭建封闭阳光房,阳光房顶部高度超出原有楼面……严重影响林某一家正常生活→可运用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的知识,分析说明陈某违规搭建阳光房,超出了自身财产权利的行使界限,严重影响林某的正常居住生活,违背了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构成侵权。
有效信息②:林某多次与陈某协商,要求其拆除违规搭建,陈某却以“处置自家房产,他人无权干涉”为由拒绝。林某随后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拆除阳光房,排除妨碍并赔偿相应损失→可从侵权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角度分析说明陈某的行为对林某的合法相邻权益造成持续侵害,且拒不改正,符合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定情形,法院依法判决其整改,维护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1.
①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的保障性权利,具有身份限制。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法院认定非本集体成员购买宅基地房屋合同无效,守住了土地集体所有的法律底线,符合法律规定。
②租赁经营权属于合法财产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可依法处置。法院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归属的前提下,拍卖民宿一定期限租赁经营权,既未突破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要求,又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破解了执行难题,符合法律规定。
③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条件:符合规划、依法登记,且经过法定民主程序,法院确认合同效力,尊重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稳定经营预期,符合法治精神。
【详解】本题为依据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需明确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边界,分析相关处置措施时要体现不突破土地集体所有的底线。
有效信息①:湖南省某乡村立足生态资源发展民宿产业,村民以闲置宅基地住宅改建民宿经营,但在实际经营中,城镇居民私下购买村民宅基地民宿引发拆迁补偿争议;执行因宅基地权属限制陷入僵局→从宅基地使用权角度分析说明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非本集体成员购买宅基地房屋合同无效,守住了土地集体所有的法律底线。
有效信息②:村集体经民主程序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给文旅公司打造民宿集群→从租赁经营权角度分析说明法院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归属的前提下,拍卖民宿一定期限租赁经营权,既未突破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要求,又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有效信息③:当地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司法规则:非本集体成员购买宅基地房屋合同无效,守住土地集体所有底线;确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合同效力,稳定经营预期→从订立合同角度分析说明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条件,尊重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稳定经营预期,符合法治精神。
22.①殷某某未许可声音AI化及商业化使用,其声音权也属于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②乙公司未经殷某某同意,擅自对甲公司提供的原始音频进行AI化处理并开发软件产品,构成对殷某某声音权的直接侵害。乙公司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25万元的责任。
③丙公司购买侵权软件后包装成自有产品提供给用户使用,虽未直接参与AI化过程,但其传播行为扩大了损害后果,构成对侵权产品的二次使用,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责任。
④甲公司在未取得殷某某许可的情况下,提供原始音频给乙公司AI化处理殷某某声音,构成对乙公司侵权行为的“帮助行为”。甲公司需与乙公司就25万元损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结合人格权、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区分三家公司不同侵权行为,匹配对应的侵权责任类型。
有效信息①:殷某某未授权任何公司将其声音或音频AI化并进行商业化使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声音权益,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本案中,未经本人许可擅自进行AI化处理及商业化使用,侵害了殷某某的声音权(属于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有效信息②:乙公司未经同意,以音频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形成软件产品并对外出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对殷某某声音权的直接侵害,依法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有效信息③:丙公司购买侵权软件后包装成自有产品提供给用户使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损害后果的扩大。本案中,丙公司虽未直接参与AI化过程,但其将侵权产品二次包装并提供给用户的传播行为,客观上扩大了损害后果,因此同样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有效信息④:甲公司未取得许可,将原始音频提供给乙公司用于AI化处理→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共同侵权中的连带责任规则(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甲公司在无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提供原始音频,构成了对乙公司侵权行为的“帮助行为”,因此需与乙公司就25万元损失赔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