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教学设计-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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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初中 |
| 学科 | 道德与法治 |
| 教材版本 |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八年级下册 |
| 年级 | 八年级 |
| 章节 |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
| 类型 | 教案-教学设计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34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5-28 |
| 更新时间 | 2026-05-28 |
| 作者 | xkw_7550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28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093613.html |
| 价格 | 0.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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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设计聚焦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涵盖产生方式、性质、体系及监察对象等核心知识点。通过“生活观察”中刘某案导入,以“谁有权力调查”提问衔接前后知识,搭建生活与抽象概念的学习支架。
特色在于案例教学与小组探究结合,如讨论“监察对象范围”引导学生列举公立学校校长等实例,强化法治观念中“公权力监督”认知。情境模拟厘清监察委与司法机关职能,提升政治认同,助力学生形成知识体系,为教师提供结构化教学方案。
内容正文:
11.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教学设计
一、基本信息
课题名称
11.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授课教师
李老师
授课班级
八年级(3班)
课时
1课时(45分钟)
二、教学目标
1. 知识与技能目标
① 学生能准确说出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知道它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② 学生能清晰阐述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方式(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 学生能归纳出各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上级领导下级)。
④ 学生能理解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这一关键职能。
2. 过程与方法目标
① 通过分析“生活观察”中市监察委员会对刘某立案调查的案例,培养学生的案例分析和信息提取能力。
② 通过小组讨论“为什么可以对刘某立案调查”,锻炼学生的合作探究和逻辑推理能力。
③ 通过绘制“国家机构产生关系图”,帮助学生直观理解国家权力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关系,提升图文转换能力。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① 认识到国家监察机关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增强对国家权力监督体系的认同和信任。
② 初步树立“权力需要监督”、“公权力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法治观念。
③ 激发学生对国家机构运行的好奇心和尊重,为后续学习其他国家机关奠定情感基础。
三、教学重难点
1. 教学重点
关键知识点1: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与性质(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关键知识点2: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突破方法:采用“案例+图表”法。先用教材“生活观察”案例引导学生追问“谁有资格查他?”,引出权力来源;再在黑板上绘制“人民→人大→监察机关”的箭头图,结合“探究与分享”中不同行业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的例子,直观展示监察对象的广泛性。
2. 教学难点
学生可能存在的困难1:混淆“国家监察机关”与“国家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职能,尤其是“调查职务犯罪”与“提起公诉”的主体区分。
学生可能存在的困难2:理解“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与“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下级”这两种关系在实际运行中如何统一。
解决策略:① 对比列表格:设计一个简单的表格,对比“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能、性质、产生方式。② 情境模拟:设置一个简单情境——“某局长被举报贪污,先由谁去查(监察委)?查清楚后把材料移送哪里(检察院)?哪里负责判(法院)?”通过这个流程,帮助学生厘清职能边界。
四、教学方法
1. 案例教学法
在“导入”和“新授环节1”使用。通过分析“生活观察”中刘某案,直观展示监察机关如何工作,激发学生探究欲,并能自然地引出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产生方式。
2. 小组合作探究法
在“新授环节2”使用。将学生分为4-6人小组,围绕“监察委员会监察范围有多大?”这一问题,结合教材“探究与分享”中提到的政府公务人员、司法系统人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者等案例进行讨论。设计意图是让学生通过同伴互助,从不同角度丰富对监察对象“广泛性”的认识,突破教学重点。
3. 讲授法与图示法结合
在“新授环节1”和“小结”使用。通过教师的精讲,配合板书的箭头图、关系图,将抽象的国家机关关系具体化、结构化,帮助学生构建系统的知识框架,适合初二学生的认知特点。
五、教具与资源
1. 传统教具
PPT课件(包含教材案例、探究问题、关系图、对比表格)、黑板、彩色粉笔(用于绘制关系图)。
2. 多媒体资源
(可选)一段简短的新闻报道视频,如“某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或“监察委员会查办某公职人员”的新闻片段(时长1分钟内),用于导入环节以增强真实感。
3. 其他资源
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P89-91页。
六、教学过程(分步骤表格)
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时间
导入(3分钟)
展示教材P89“生活观察”案例:某市副区长刘某被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提问:“同学们,大家知道处理这种腐败官员的是哪个部门吗?是公安局?纪委?还是其他机关?”引导学生猜测后,引出故事中提到的“市监察委员会”。追问:“那市监察委员会凭什么权力去调查一个副区长呢?它的权力从哪来?”板书课题:11.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1. 阅读案例。
2. 头脑风暴,尝试回答教师提问。
3. 产生好奇,进入学习状态。
用贴近实际的真实案例作为悬念,迅速抓住学生注意力,从他们熟悉的“反腐”话题切入,自然过渡到抽象的“权力来源”问题,建立生活与知识的链接。
3分钟
新授环节1: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与性质(12分钟)
1. 讲解产生方式:承接导入,引导学生再读案例。提问:“市监察委员会由谁产生,才能有权力调查由人大产生的副区长?”引导学生翻看教材或回忆第三、四单元内容,得出“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结论。教师强调:“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 讲解体系与性质:展示“国家机构产生关系图”(板书画出:人民→(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产生)→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人民政府(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板书:中央(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并标注“上级领导下级”。通过提问“全国最牛的监察机关是哪个?”加深对最高国家监察机关的印象。
3. 强调性质:明确“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1. 阅读教材P90相关段落。
2. 跟随教师引导,思考并回答“谁产生谁”的关系。
3. 在笔记上跟随教师绘制简化的关系图。
4. 记下关键点:“由上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上级领导下级”。
此环节是本节课的知识基石。通过“问题驱动+图表建构”的方式,将“产生方式”和“组织体系”这两点讲透,让学生从“源头”上理解权力的授予和归属,避免死记硬背。
12分钟
新授环节2: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15分钟)
1. 组织探究:引导学生学习教材P90-91“探究与分享”中的三则材料(政府公务人员、司法系统人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者)。提问:“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对象到底有多广?”
2. 小组讨论:将学生分为4-6人小组,讨论:“除了这三种人,你觉得还有哪些‘公职人员’应该受到监察委员会的监督?为什么?”
3. 总结提升:邀请3-4个小组代表分享。教师总结:“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强调“所有行使公权力”这一核心,并解释“公权力”即公共权力。补充:“监察的范围很广,目的是实现‘全覆盖’,但并不是所有人,比如我们普通学生就不在监察范围内。”
1. 阅读教材“探究与分享”。
2. 小组内讨论,列举可能的人群(如公立学校校长、公立医院院长、国企领导、各类评审专家等),并说明理由。
3. 小组代表发言。
4. 听教师总结,巩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这一核心观点。
通过小组合作探究,让学生自己从案例中归纳出监察对象的“广泛性”,比教师直接灌输更能加深理解。同时,拓展学生的思维,让他们能结合生活经验进行推理。最后教师的总结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明确“所有行使公权力”这一关键限定词。
15分钟
巩固练习(7分钟)
1. 基础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
- ①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 ②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只需要对产生它的同级人大负责。( )
2. 拓展题:情境判断:“某中学教导处李主任,因违规收取学生费用被举报。你认为监察委员会能否对其进行调查?为什么?”
1. 独立思考并回答基础题。
2. 小组内讨论拓展题,模拟“监察委工作人员”的角色进行判断。
3. 举手回答,其他同学互评。
基础题检验学生对核心概念的掌握;拓展题设置了一个“临界点”情境(公立学校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公职人员”?),引发深度思考,巩固对“公权力”范围的理解,避免知识僵化。
7分钟
小结(5分钟)
1. 引导学生回顾本节课的知识框架:“我们学了关于国家监察机关的哪两个核心问题?”。
2. 在黑板上书写或展示知识框架思维导图:
- 核心:国家监察机关
- 分支1:性质(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 分支2:产生(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 分支3:体系(国家监察委员会 /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上级领导下级)
- 分支4:监察对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1. 跟随教师回顾,在脑中或笔记中复述关键点。
2. 对照板书和PPT,自我检查知识掌握情况。
通过结构化的知识回顾,帮助学生将零散的知识点串成线、结成网,形成完整的认知体系,强化对本课核心内容的记忆。
5分钟
作业布置(3分钟)
1. 基础作业:完成《练习册》本课时的选择题和简答题。
2. 拓展作业:请你以“小记者”身份,查找资料或请教家长,了解本地区监察委员会的全称(如“XX市监察委员会”),并列举2-3个你认为应该在监察范围内的、身边常见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写一段50字左右的调查报告。
记录作业内容,明确要求。
基础作业巩固知识;拓展作业将学习从课堂延伸至生活,培养信息搜集、调查探究的能力,并进一步强化对“公权力”监督的社会责任感。
3分钟
七、板书设计
主板书(左侧)
副板书(右侧)
11.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一、产生与性质
1. 产生:由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 性质: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产生关系图:
人民 → 人大 → 监察委员会
(产生、负责、监督)
二、体系
1.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
2.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3. 关系:上级领导下级
动态内容(随课堂生成):
学生回答要点记录:
(来自拓展题)
- 李主任可以被查,因为他是公立学校工作人员,行使公权力。
- 不能查,因为学校不是政府。应该由教育部门管。
易混点/易错点提醒:
1. ❌ 监察委 = 法院/检察院?
✅ 监察委调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
2. ❌ 监察委只查官员?
✅ 查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八、教学反思(预留空白表格)
维度
内容描述
成功之处
(课后填写。例如:本节课案例贴近生活,学生参与度高。特别是小组讨论环节,学生能积极列举“国企领导”、“大学校长”等作为监察对象,说明对“公权力”的理解比较到位。)
改进点
(课后填写。例如:在讲解“产生方式”时,部分学生对“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受它监督”的理解停留于表面。下次可以尝试用一个具体事例,如“某人大罢免了不称职的监察委主任”,来加深理解。“如何处理”的讲解可以过渡得更自然。)
学生反馈
(课后通过观察或提问了解。例如:大多数学生能正确回答基础题,但拓展题上学生分歧较大,说明“公权力”与“非公权力”的边界还需要更多案例辅助理解。部分学生对“上级领导下级”与“对同级人大负责”的关系感到困惑,需要在下节课用一个流程图再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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