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答司马谏议书》课件 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一语文必修下册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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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语文
教材版本 高中语文统编版 必修下册
年级 高一
章节 15-2 *答司马谏议书/王安石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41.77 MB
发布时间 2026-05-28
更新时间 2026-05-28
作者 文士先生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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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语文课件围绕《答司马谏议书》,系统涵盖王安石生平分期、变法背景、文本逐段解读及驳论艺术,通过“知人论世”支架梳理作者从地方历练到变法推行的人生脉络,帮助学生理解写作背景与作者立场。 其亮点在于以“名实之辩”为逻辑核心,用表格对比司马光指责与王安石辩驳,结合盘庚迁殷史实论证,培养思维能力。挖掘“三不足”精神提升文化自信,通过实词语法分析强化语言运用,学生可提升思辨与文化认同,教师获得系统教学资源。

内容正文:

一、知人论世 作者简介 人物概况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北宋临川(今属江西抚州)人,世称临川先生。北宋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他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两次出任宰相,坚持推行变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或“熙宁变法”。列宁称他是“ 主要成就 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又是著名的文学家,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在诗、词、散文等方面都有独特的成就,他主张为文应“有补于世”,“以适用为本”。他的著作有《临川先生文集》、《王荆公诗文集》。 一、潜龙在渊:地方历练与思想蓄势期(1021-1060) 王安石的人生起点,并非朝堂上的意气风发,而是基层的摸爬滚打。 早年与入仕:王安石生于1021年(抚州临川),自幼随父宦游各地,深知民间疾苦。1042年,22岁的他进士及第,令人意外的是,他放弃了进京做馆阁清官的机会,主动选择去地方任职。 初露锋芒(鄞yín县知县):在担任鄞县(今宁波)知县期间,他做了两件大事:疏浚河道、兴修水利;在青黄不接时贷谷于民,这正是后来著名“青苗法”的雏形。在这里,他完成了变法的早期实验。 声名鹊起:此后他历任舒州通判、常州知州等职,政绩斐然。即便在文豪辈出的北宋,他的文章也深得欧阳修赏识。他多次拒绝朝廷授予的显赫京官职位,这种“务实不务虚”的作风,让他赢得了极高的声望。 二、待时守变:蛰伏江宁与声望积累期(1058-1067) 这一时期是王安石政治思想的成熟期,也奠定了他日后变法的理论基础。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1058年,他进京述职,写下长达万言的奏章。他尖锐指出北宋“积贫积弱”的根源在于“不知法度”,提出全面改革的主张。然而,仁宗的温和派作风并未采纳这种激进的建议,改革之路第一次受阻。 母丧丁忧与隐居:1063年,王安石母亲病逝,他辞官回江宁守丧。期间宋英宗多次召他回京,他都托病不出。实际上,他是在等待一个真正能支持他的君主。这一时期他在江宁讲学,声望反而更高了。 三、猛浪急湍:熙宁变法与全面对抗期(1068-1076) 这是王安石人生的高潮,也是《答司马谏议书》诞生的时代背景。 风云际会:1067年,年仅20岁的宋神宗即位。这位少年天子一心想洗刷“屈辱”,复兴宋朝。他久慕王安石之名,于1069年力排众议,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相),次年拜相,开启“熙宁变法”。 起落无常:由于保守派压力过大及变法内部出现分裂,1074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次年虽复相,但随着爱子王雱病逝,心力交瘁的他于1076年彻底退出了政治舞台 四、半山听雨:退隐江宁与精神升华期(1076-1086)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彻底退出政治舞台,回到江宁,度过了人生最后的十年。这是他心灵的安顿期,也是文学创作的巅峰期。 从朝堂到山林:王安石退居江宁(南京),在钟山半山腰建了“半山园”,过着简朴的隐居生活。在这里,他不再是一个强悍的政治家,而是一个骑着毛驴、与文人僧侣谈诗论道的隐士。 从政治到文学:退居江宁的十年,是王安石诗歌创作的巅峰期。语言凝练如刀削,意境深邃,余韵悠长。从“拗相公”变为“半山诗翁” 元丰七年(1084年),从黄州移汝州的苏轼途经金陵。王安石大病初愈,两人游山玩水、谈诗论佛近一个月。 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在病痛与绝望中病逝于金陵,享年66岁。 王安石变法 一、变法的历史背景 1.“三冗”危机 北宋立国后,为防止地方割据,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但也埋下了隐患。冗员、冗兵、冗费。到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财政已出现严重赤字,“百年之积,惟存空簿”。 2.内忧外患 内部:财政亏空迫使政府不断增加赋税,百姓负担沉重,各地农民起义不断 外部:北宋与辽、西夏连年战争,但因政治腐败和军队涣散,每每以失败告终 3.庆历新政的失败 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但仅一年便告失败。然而,改革的呼声并未沉寂。 二、变法的酝酿与启动 1. 王安石的早期改革思想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提出变法主张,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但未被宋仁宗采纳。 2.宋神宗即位与王安石入朝 治平四年(1067年),年仅20岁的宋神宗即位。这位少年天子一心想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他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 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精辟分析北宋百余年来“累世因循”的弊病,向神宗发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的呼吁,深深打动了神宗。 3.变法正式启动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副相),正式开启变法。为指导变法实施,首先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一个凌驾于三司之上的中央财政统筹机构,变法核心决策机构,由王安石亲自掌管。 制置三司条例司:变法的“总枢纽” 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熙宁变法初期,由王安石提议、宋神宗批准设立的变法核心决策机构。它存续时间虽短(1069年2月—1070年5月,仅约16个月),却在北宋政治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王安石设立这一机构的根本目的,是绕过旧的行政体制,高效推动变法。突破“三司”藩篱,摆脱“宰执”掣肘。其权力体现: 制定新法,统筹财政经济政策变革 人事任免,掌握变法人事权,可自行辟署官员 督查地方,有权奏遣使者出巡各路,考察地方利弊与执行情况,建立了遍布全国的变法组织网络 熙宁三年(1070年)五月,宋神宗在没有提前通知王安石的情况下,下诏废除制置三司条例司,将其职权归并回中书省 三、变法的核心内容 (一)富国之法(经济改革) 法令名称 颁布时间 核心内容 均输法 熙宁二年(1069年)七月 设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按“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原则统一采购运输 青苗法 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 每年青黄不接时,官府贷款贷粮给农民,半年取息二分至三分,随夏秋两税归还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1069年)十一月 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出资,不足可向官府贷款 免役法 熙宁三年(1070年) 废除按户轮流服差役,改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役者按贫富交“免役钱” 方田均税法 熙宁四年(1071年) 全国清丈土地,按土质分五等定税,核实田产 市易法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 设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短缺时卖出,允许商人贷款赊货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 十家为一保,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军训、夜间巡防 免行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 各行商贩按获利交纳免行钱,免除对官府的实物供应 三、变法的核心内容 (二)强兵之法(军事改革) 法令名称 核心内容 作用 裁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50岁退役;不合格者降级或为民 提高军队士兵素质 将兵法(置将法) 废除更戍法,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专门负责军队训练 改变兵将分离局面,加强战斗力 保马法 由保甲民户养马,政府给监马或给钱购买,可免除部分赋税 提高马匹质量和数量,节省养马费用 军器监法 监督制造兵器,严格管理,提高武器质量 武器生产量增加,质量改善 三、变法的核心内容 (三)取士之法(教育改革) 措施 核心内容 作用 改革科举 废除明经科,进士科考试以经义和策论为主,增加法科 选拔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整顿太学(三舍法) 分上、中、下三班教学,成绩优异者可不经科举直接为官 以平日考核取代科举考试 惟才用人 重视对中下级官员的提拔和任用 使许多低级官员得到发挥才干的机会 四、变法的过程与斗争 1.新旧党争 新法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大商人的根本利益,遭到强烈反对。以司马光、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为核心的保守派,在朝堂上结成强大的反对阵营。 反对派指责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王安石则作《答司马谏议书》逐条驳斥,表明自己“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的决心。 2.王安石两度罢相 熙宁七年(1074年):因天下大旱,反对声浪高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 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复相 熙宁九年(1076年):因爱子王雱Pāng病逝,心力交瘁的王安石彻底退出政治舞台,退居江宁 3.变法的延续与终结 王安石罢相后,宋神宗亲自主持改革,史称“元丰改制”,这是熙宁变法的延续,改革重心转向官制等方面。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年仅十岁的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相。元祐元年(1086年)起,新法被陆续废除,史称“元祐更化” 五、变法的成效与局限 1. 积极成效 财政增收:全国财政收入从宋仁宗时的3680万贯增加到6000多万贯,可支20年之用 农业发展:兴修水利10793处,灌溉民田3600多万亩,耕地面积增加 军事改善:收复熙、河、洮、岷、叠、宕六州,扭转西北战争败局 社会相对稳定:民间变乱发生频率降至宋代历史上的低点 2.问题与局限 执行偏差:青苗法在推行中被地方官强制摊派,利息甚至增加到百分之五十 加重负担:免役法对贫苦人仍是沉重负担,保甲法也给百姓带来额外压力 用人不当:为巩固权力启用吕惠卿、蔡京等品行有争议之人,导致变法内部腐败 新旧党争:变法引发激烈的党派斗争,被认为是北宋灭亡的远因之一 政治上不相容的政敌 熙宁元年 (1068) ,司马光与王安石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辩。其时因河北受灾,国用不足,宰相曾公亮等建议举行南郊典礼时停止赏赐。神宗把这个意见交学士院讨论。司马光从节流方面着眼,认为救灾节用,宜从贵近者开始,主张停止赏赐。王安石却从开源方面立论,认为国用不足是没有任用善于理财者的缘故。两人的意见截然相反,各不相让。这是新法实行前的一次交锋。 后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 (副相),主持变法。司马光反对新法与王安石有过无数次交锋,书信往来只为其一。 人物关系 书 “政敌”与“诤友” 王安石和司马光,既是朋友又是政敌,两人的政治主张针锋相对,彼此都认为对方的执政方针荒谬至极。王安石大权在握,皇帝询问他对司马光的看法,王安石大加赞赏,称司马光为“国之栋梁”,对他的人品、能力、文学造诣都给了很高的评价。正因为如此,虽然司马光失去了皇帝的信任,但是并没有因为大权旁落而陷入悲惨的境地,反而得以从容地“退江湖之远”,吟诗作赋,锦衣玉食。 神宗死后,司马光担任宰相。皇帝询问司马光对王安石的评价时,司马光说:“王安石嫉恶如仇,胸怀坦荡,忠心耿耿。”皇帝说了一句话“卿等皆君子也!”1086年,王安石去世。司马光预感到王安石身后可能会遭受世俗的鄙薄和小人的凌辱。他立即抱病作书,告诉右相吕公著:“介甫文章节义,过人之处甚多......方矫其失,革其弊,不幸介甫谢世,反复之徒必诋毁百端,光意以谓朝廷宜优加厚礼....”【王安石的文章风骨、操守道义,远超常人的地方很多。他正想要纠正过往的过失、革除当下的弊病,可惜王安石不幸离世。那些反复无常的小人定然会百般污蔑诋毁他。我认为朝廷应当给予他优厚的礼遇与抚恤。】 写作背景 当时任右谏议大夫的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给王安石写了长达4046字的信——《与王介甫书》,从“用心太过”,“自信太厚”两方面指出变法的失误之处。列举新法的种种弊端,要王安石放弃新法。王安石“故略上报”,只回了一封短信,没有对司马光的意见作实质性的答复。 司马光心有不甘,又于三月三日写了《与王介甫第二书》。于是王安石对司马光来信中的观点一一驳斥,信中逐条驳斥对方对新法的责难,批判了士大夫因循守旧、苟且偷安、不恤国事的保守思想,表示了坚定不移地推行新法的决心。写下了这篇千古流传的驳论名篇《答司马谏议书》。 “答”:即“答复、回复”之意。 “谏议”:是“谏议大夫”这个官职 谏院是宋代设立的舆论机关,负责在朝廷中搜集建议和评论。谏院中设谏官和御史,御史负责组织各种官员收集民间的意见;谏官议论施政的得失,供皇帝参考,有时还可纠正皇帝的错误。 “司马”:即司马光 “书”:文体名,书信。 解题 “书”是古代的一种文体,即书信。古人写信多有题目,说明写给谁,信题多为: 解题 “与……书” 对象 《与朱元思书》(吴均)《与妻书》林觉民 “报……书” 《报任安书》(司马迁) 复信 “上……书” 《上枢密韩太尉书》(苏辙) 高官 “答……书” 《答司马谏议书》(王安石)《答苏武书》(李陵) 回信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chǔ)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qiǎnɡ)聒(guō),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chóng)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lǔ)莽,故今具道所以,冀(jì)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pì)邪说,难(nàn)壬(rén)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xù)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liàng)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ɡēnɡ)之迁,胥(xū)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dù),度(duó)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wù),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二、文本解读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 实词积累:蒙:覆盖之意, 引申:①蒙蔽 ②遭受 ③愚蒙,无知 ④敬辞,承蒙。 ⑤同“矇”眼睛失明,昏暗不明。 持 承蒙 常常 同游共处,交往 鄙人王安石启:昨天承蒙(您来信)指教,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往来交好的日子很久了,但是议论起政事来(意见)常常不一致,(这是因为我们)所持的政治主张大多不同的缘故。 解读第一段 本人陈述。 谦辞,私下里。 方法,主张 判断 23 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勉强 说话声嘈杂 详细地 又考虑到 简单,简略 虽然想要(向您)勉强解释,最终一定(是)不能被(您)理解,所以只是简单地给您写了封回信,不再一一为自己辩解。又考虑君实待我优厚,书信往来上不应该粗疏草率,所以现在详细地说出我这样做的理由,希望您或许能够宽恕我吧。 解读第一段 看待,对待 表被动 理解 古:敬辞,给您回信 今:向上级汇报 同“辩”,分辩,辩解 或许 古:书信往返 今:重复再三;变化无常 粗疏草率,“卤”同“鲁”,粗鲁。 ……的原因 原谅我;“见”,第一人称,“我”。 被动 24 1.和“看”有关 2.同“现” 3.表示被动,可译成“被”。和“于”连用表示被动(见……于)格式。 例:是以见放。 信而见疑,忠而被谤。 终必不蒙见察。(终究一定是不能被您理解) ①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 ②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 4.用在动词前,表示对我如何,可译成“我”。 例:慈父见背。“见谅” “见笑” “有何见教” ①冀君实或见恕也。(希望您或许能够宽恕我吧) ②今君实所以见教者。(现在君实您用来指教我的) 古汉语中 “见” 的常见用法 思考问题 1、《答司马谏议书》第一段主要内容是什么? 2、措辞有何特点? 3、体现了王安石什么样的形象? 1、《答司马谏议书》第一段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一段 阐明写信原因和目的。 ①“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 政见不合 ②“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 变法不被理解 ③“具道所以” 写信目的:回应司马光的抨击,陈说推行新法的缘由,希望得到理解。 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 2、措辞有何特点? ①措辞彬彬有礼(蒙教,上报,见恕……) 3、体现了王安石什么样的形象? 有礼节、有风度、有风骨的政治家形象。 ②语调含蓄委婉 (强聒,不宜卤莽,冀君实或见恕也) ③暗藏锋芒(终必不蒙见察、不复)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 句首语气词 怨恨和诽谤 尊崇儒学、通习儒家经书的人。汉以后泛指读书人 古:因而招致。 今:表结果的连词 侵官权,生事端,征民利,拒纳言 认为 表凭借,用来.....的 名和实(是否相符) 有学问的读书人所争论的问题,特别注重于名义和实际(是否相符)。如果名义和实际的关系已经明确了,那么天下的大道理也就清晰了。现在君实您用来指教我的,是认为我(推行新法)侵夺了官吏们的职权,制造了事端,争夺了百姓的财利,拒绝接受不同的意见,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 侵官:添设新官,侵夺原来官吏的职权; 生事:派人到各地推行新法,生事扰民; 征利:设法生财,与民争利; 拒谏:朝中有反对的意见,拒不接受。 解读第二段 29 疏通文意 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议定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修正,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这不是侵夺官吏职权;施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来兴起有利的功业并消除种种弊端,这也不是生事扰民。 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 认为 皇帝 负有专责的官吏 是 施行 adj.→n.,有利的事业;弊端 却 古代贤明君主 表顺承 把 表目的,来 状语后置 疏通文意 替 是 批驳 排斥 善于巧言献媚,不行正道的人 本来 预先 整顿财政 判断句 判断句 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为天下治理整顿财政,这不是(与民)争利;批驳不正确的言论,排斥巧言献媚之人,这也不是拒绝采纳大家的意见。至于那么多的怨恨和诽谤之言,那是我本来预先料到它会是这样的。 定后 疏通文意 第二段 1.确立“名实相符”的逻辑前提。(立论) 2.摆出对方观点,逐一反驳。(驳论) 3.解释非议,表明决心。 批驳谬论 针锋相对 无所畏惧 第二段层次梳理 名实之辩是中国哲学史和逻辑思想史上对名实关系的研究和争论。 名正则言顺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场,对同样一样事就会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 名:名称;形式 实:实际内容 名:司马光给新法冠上的罪名 实:王安石变法的实际内容(性质) 名实之辩 1.作者在驳斥司马光的种种责难之前,为什么要强调“名”和“实”呢? 作者先立后破。“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为下文“正名”提供了推理前提。 作者高屋建瓴的抓住问题的本质,从而避免陷入纠缠表面现象和具体事实而易使自己陷入琐碎辩解的不利处境。 部编版高一必修下第八单元《答司马谏议书》课件(共40张PPT) 部编版高一必修下第八单元《答司马谏议书》课件(共40张PPT) 侵官 生事 征利 拒谏 怨谤 《与王介甫书》司马光给新法冠上的罪名 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四十余人使行新法于四方。 所遣者虽皆选择才俊,然其中亦有轻佻狂躁之人,陵轹lì州县,骚扰百姓者,于是士大夫不服,农商丧业,谤议沸腾,怨嗟盈路。 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 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不便者,介甫辄艴bó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 士大夫在朝廷及自四方来者,莫不非议介甫,如出一口;下至闾阎细民,小吏走卒,亦窃窃怨叹,人人归咎于介甫。 增设新官,侵夺原来官吏的职权 派人到各地推行新法,生事扰民 设法生财,与民争利 朝中有反对的意见,拒不接受 招致天下人的怨恨诽谤 司马光 王安石 侵官 侵夺原来官吏的职权 生事 派人到各地推行新法,生事扰民 征利 设法生财,与民争利 拒谏 朝中有反对的意见,拒不接受 对于司马光的指责 王安石如何辩驳? 以致天下怨谤也 文本探究 司马光的指责 (名) 王安石的实际作为 (实) 结 论 侵官 (越权) 生事 (惹事) 征利 (与民争利) 拒谏 (不听意见) 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 (皇帝授权+朝廷商议) 非所谓侵官 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 (推行良政+解决问题) 不为生事 为天下理财 (为国家理财) 不为征利 辟邪说,难壬人 (反驳歪理+驳斥小人) 不为拒谏 文本探究 第二段中王安石的辩驳有何特点? ②抓住问题实质,从大处高处着眼(在驳斥的同时指责司马光忤逆“人主”旨意,违背“先王”之政,不愿为天下兴利除弊,将司马光置于壬人邪说代言人的难堪境地)【扣帽子】 ①思路清楚、逻辑明晰【辩论高手】 ③言辞锐利,气势逼人,锋芒毕露(不为侵官/不为生事/不为征利/不为拒谏/固前知其如此)【咄咄逼人】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wéi)而不汹汹然? 习惯 把……作为 形作动,献媚讨好 得过且过,没有长远打算 形作名,好的事情 解读第三段 才 顾虑,忧虑 附和世俗,流于世俗 这种情况 估算,估量 政敌,反对者 多少 抵抗 那么 声势盛大或凶猛的样子 为何 人们习惯于得过且过(的状态)不是一天两天了,士大夫大多把不忧虑国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当作好事。皇上才要改变这种状况,而我不去考虑反对者的多少,想出力帮助皇上来抵制他们,那么众人怎么会不大吵大闹呢? 宾前 39 疏通文意 盘庚迁都的时候,连百姓人民都抱怨,不仅是朝廷士大夫(反对);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自己的计划,(这是他)考虑到(迁都)适宜然后就去行动,认为正确就没什么值得后悔的缘故啊。 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duó)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相怨 只是,仅仅 因为 缘故 计划 考虑 适宜 认为正确 值得反悔的地方 判断句 疏通文意 如果您责备我是因为我在位任职很久,没能帮助皇上的大有一番作为,施恩惠给人民,那么我承认 自己是有罪的;如果说现在应该什么事情都不做,守着前人所做的就可以了,那就不是我所敢领教的了。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因为 作为 n→v,施恩惠 应该 n→v,做 领教 那么 墨守 知识补充 盘庚之迁 盘庚迁殷是发生在商朝中期的一次历史事件,是指盘庚继位后,为了挽救政治危机,决定迁都于殷(今河南安阳)。 商汤建立商朝的时候,最早的国都在亳(bó,今河南商丘)。在以后三百年当中,都城一共搬迁了五次。这是因为王族内部经常争夺王位,发生内乱;再加上黄河下游常常闹水灾。有一次发大水,把都城全淹了,同时在统治者之间,对王位的争夺也十分激烈,有的人说应当父死子继,有的人说应当兄终弟及。叔侄之间、兄弟之间为争夺王位,常常展开你死我活的斗争。他们为私利把国家搞得混乱不堪。 就不得考虑迁都的问题。 自盘庚迁都殷后,商族才定居下来不再迁徙。从此,政局稳定,诸侯来朝,商朝遂强盛起来。 1、王安石在回信中引用了盘庚迁殷的史实,有何目的? 王安石借“盘庚迁殷”说明反对者众多并不表明措施就有误,只要“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来表达变法的正确性、有效性,以及自己施行变法的坚定决心。 文本探究 第三段 1、指出士大夫的现状 2、举“盘庚西迁”的史实论证 3、以退为进反驳 第三段内容概括 分析原因 态度坚决 措辞委婉 主要内容:指责保守派无所作为的思想,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表明坚持改革的决心。 文本探究 解读第三段 2、王安石为什么要进行这场变法? ①人习于苟且非一日;(百姓) ②士大夫多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官员) ③上乃欲变此。(皇上) ④“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自己) 太后向宋神宗哭诉 王安石变法 45 王安石的反击(第三段) 反击1 反击2 反击3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 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保守派的思想根源 举例论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晓之以理的同时,动之以情,表达刚毅不屈的精神意志。 3、剖析改革遭遇抵制的深层原因 4.第三段两个两个假设句(如君实责我……;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有何作用? 两句内容上退中有进,作者欲擒故纵,先让开一步,说如果对方是责备自己在位日久,没有能帮助皇帝干出一番大事,施惠于民,那么自己是知罪的。紧接着又反转过去,正面表明态度:“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实际上是认为自己改革还不够坚决,不够迅速,不够彻底,这也使后句的驳斥更显柔中有刚。 文本探究 文本探究 解读第三段 5、在如此严峻的情形面前,王安石对变法持怎样的态度? 坚持变法,义无反顾。 (1)“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 欲出力助上以抗之 ”,就是说皇上要变法,不管有多少人攻击,自己也要全力顶住。 (2)以盘庚迁都“度义而后动”,不以“怨者多”而改变计划的故事,表明自己变法的合理与正义性,更进一步表明在变法问题上 , 自己决不后悔, 决不后退! 48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古代书信的套语】 由:机会 会晤:见面 不任:不胜 区区:小,用作自称的谦辞 向往:仰慕 【翻译】没有机会见面,内心不胜仰慕到了极点! 语气由强硬转为缓和 第4段 三、驳论艺术 驳论:是通过驳斥敌对论点,证明它是错误的、荒谬的,从而证明自己观点正确性的一种论证方法。驳论可分为驳论点、驳论据和驳论证三种。   立论与驳论 立论 :针对客观事物或问题,直接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其理由,表明自己的态度就是立论。换一个角度来说,立论就是运用充分有力的证据从正面直接证明自己论点正确性的论证形式。 部编版高一必修下第八单元《答司马谏议书》课件(共40张PPT) 部编版高一必修下第八单元《答司马谏议书》课件(共40张PPT) 1、中心论点: 反驳司马光指责变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 2、论据(使反驳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实际原则基础之上) 理论论据:名实相符的原则 事实论据:新法的实际情况 盘庚迁殷 3、论证方法:①道理论证;②举例论证 驳论特色 小结 定原则:名实相符 树靶子:五条罪名 受命于人主,修之于朝廷,授之于有司 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 为天下理财 辟邪说,难壬人 早在意料之中 非侵官 非生事 非征利 非拒谏 非怨谤 侵官 生事 征利 拒谏 怨谤 析怨谤:揭露本质 表态度:不畏怨谤 文章主旨 全文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的指责,指出“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的,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全是谬论。文章逐条驳斥司马光的谬论,从而批驳了保守派不恤国事、墨守成规的弊端,表现出作者坚持改革、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以及坚持变法的坚决态度。 54 四、语言特点 鉴赏本文语言特点 ①柔中带刚 ②态度委婉而坚决 ③言简意赅 ④不容置辩 多用谦称,谦词,并称“与君实游处相好”,但立场坚定 列出指责自己的罪名,再一一批驳,采用驳论的论证方法 语言精练,客观清晰分析变法原因 有理有据 驳论有力 立场坚定 五、人物精神 体会王安石的人格魅力 作为“11世纪的改革家” 王安石在本文中哪些地方体现了他非凡的政治胆略? ①“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改革前就已经将这种情况洞明于心,却敢于挑战,体现非凡的胆略。 ②“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直斥当时苟且偷安,不思进取,墨守成规的现象,不回避,不妥协,不遮掩,体现一种直言不讳的勇气。 作为“11世纪的改革家” 王安石在本文中哪些地方体现了他非凡的政治胆略? ③明知寡不敌众,却“欲出力助上以抗之”。 ④在论辩中面对司马光这样的政敌,使用“何为而不汹汹然?”之类的强烈反诘语气。  体会王安石的人格魅力 我们应该学习古人怎样的精神?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学习王安石不畏责难、矢志变法的决心;面对大是大非的问题,我据理力争,决不让步的态度;对国家大事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 自然界的灾异天象,不值得畏惧,前代祖宗定下的旧制度、旧规矩,不必一味照搬恪守,世俗的非议、流言舆论,不必放在心上。 虽千万人吾往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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