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犯罪与刑罚-2025-2026学年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议题式课件(统编版)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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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七年级下册
年级 七年级
章节 犯罪与刑罚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62.00 MB
发布时间 2026-05-25
更新时间 2026-05-25
作者 道法议题式家园店铺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25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028991.html
价格 10.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件围绕“犯罪与刑罚”核心知识点,以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为导入,通过案例分析引出刑法内涵与作用,结合议一议、情境辨析等活动,构建“刑法-犯罪特征-刑罚类型-斗争方法”的逻辑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运用真实案例(如《接力追查二十年》视频素材)和“智勇大闯关”情境活动,聚焦法治观念(理解犯罪三特征、刑罚类型)与责任意识(培育有勇有谋斗争能力),采用案例教学与情境体验法,小结系统清晰,助力学生增强法治意识,教师可直接使用丰富素材提升教学实效。

内容正文:

《11.2 犯罪与刑罚》逐字稿 教师:(播放王浩文拐卖儿童案视频,视频内容包括:案件侦破经过、判决结果) 同学们,欢迎来到今天的法治课堂。刚才这段视频,记录了一起跨越二十年的拐卖儿童案。视频里,偷盗幼儿是犯罪,判处死刑是刑罚——犯罪与刑罚,如何界定?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起进入今天的学习。 (切换PPT:课题页面)《11.2 犯罪与刑罚》。总议题:犯罪如何界定,正义如何抵达? (切换PPT:自主预习) 课前大家已经自主预习了教材P96至P98,标注了四个核心问题。今天,我们通过王浩文这起真实案件,把它们一一解决。 环节一:惩恶之剑从何来? 教师:我们先来看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 王浩文从2001年10月起,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偷盗未满六周岁的幼儿共11人,贩卖到广东,非法获利19.9万元。他的行为导致部分被拐儿童父母自杀未果、离婚。2024年,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浩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亲现场,长大后的孩子们回到父母的怀抱——父亲贾学宇紧紧拥着儿子,母亲骆采泣不成声,喜极而泣、紧紧相拥。团圆这一刻,等了20多年。 教师:同学们,偷盗11名幼儿、判处死刑、等了20多年的团圆——这三组画面,都指向同一部法律。它是什么法?它规定了什么?发挥了什么作用?请同学们思考屏幕上的问题。 (学生短暂思考) 教师:哪位同学来说? 学生1: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教师:没错,是《刑法》。那《刑法》规定了什么呢?我们来看看王浩文的判决——他被认定犯“拐卖儿童罪”,这说明《刑法》规定了什么? 学生2: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 教师:很好。王浩文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被判处死刑,这说明《刑法》还规定了什么? 学生3:规定了犯了罪要承担什么责任,要受什么处罚。 教师:没错。所以,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和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教师:那刑法发挥了什么作用呢?回到王浩文案——11名幼儿被偷走贩卖,部分父母自杀未果、离婚;另一边,法院判处王浩文死刑,孩子们最终回到了父母身边。这体现了刑法的什么作用? 学生4: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教师:概括得很准确。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好,我们知道了刑法是什么、有什么用。那王浩文的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他所受的处罚又属于什么类型呢?我们继续探讨。 环节二:罪与罚如何裁量? 教师:请大家看屏幕—— 王浩文共拐卖11名儿童,使11个家庭支离破碎。其中雷武泽3岁的儿子被拐走后,他辗转全国各地寻子22年。王浩文被执行死刑后,他说:“哽在心里20多年的意难平松解了。”紧接着又说:“松了一半。”松不掉的那一半是什么?“给家庭带来的伤害和情感修复还在进行。” 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现在,请各小组议一议——王浩文的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造成了什么后果?触犯了哪部法律?因此要接受什么? (学生小组讨论约2分钟) 教师:时间到。先看第一个方面——造成了什么后果? 学生5:雷武泽说“松了一半”,说明伤害太大了,就算判了死刑,家庭的伤害也弥补不了。 教师:说得很好!11个家庭支离破碎,寻子22年,父母自杀、离婚——这种危害程度,和一般的违法行为能比吗?比如欠债不还,会这样吗? 学生6:不能比。这个太严重了。 教师:所以,这种危害达到了什么程度? 学生齐答:严重! 教师:这就是犯罪的第一个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它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如果没有这个特征,就不构成犯罪。 接下来,第二个方面——触犯了哪部法律? 学生7:触犯了《刑法》第240条。 教师:对。那闯红灯也违法,闯红灯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王浩文触犯的是《刑法》——两者有什么不同? 学生8:一个是一般违法,一个是犯罪。 教师:这就点出了第二个特征——刑事违法性。它是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跨过这条线,触犯了刑法,就是犯罪;没跨过,是一般违法。 第三个方面——因此要接受什么? 学生9:接受刑罚,死刑。 教师:对。罚款能解决吗?拘留够吗? 学生10:不能,后果太严重了,必须用最严厉的处罚。 教师:所以,犯罪必然导致刑罚处罚,而不是罚款或行政拘留——这就是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好,三个特征我们都分析完了。接下来检验一下——大家是否真正理解了这三个特征? (切换PPT:火眼金睛辨犯罪) 教师:请看三个情景—— 情景一:张某在公交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盗走现金3000元。法院依据《刑法》第264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情景二:李某在学校门口因琐事与同学发生争执,推搡对方致其手臂擦伤。学校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 情景三:刘某多次在深夜潜入便利店偷走零食和饮料,累计价值约200元。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请同学们判断:这三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并说明理由。小组讨论1分钟,开始。 (学生讨论约1分钟) 教师:情景一,是不是犯罪? 学生11:是犯罪。他偷了3000元,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的是《刑法》,有刑事违法性;被判了有期徒刑和罚金,是应受刑罚处罚性。 教师:非常好!三个特征齐备,构成犯罪。情景二呢? 学生12:不是犯罪。推搡导致擦伤,后果不严重,没有达到严重社会危害性;学校给记过,不是刑罚处罚。 教师:很好!这是最本质的特征不具备——缺乏严重社会危害性。那情景三? 学生13:也不是犯罪。偷的东西价值只有200元,危害不够严重;触犯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是《刑法》;被行政拘留不是刑罚。 教师:完全正确!触犯的不是刑法——缺乏刑事违法性这个分界线。大家掌握得很好! 教师:请同学们翻到教材P97,把这三点标注好,齐读一遍—— 学生齐读: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切换PPT:一般违法与犯罪对比表) 教师:好,我们来看王浩文案这份判决文书。 被告人王浩文。经审理查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王浩文偷盗未满六周岁的幼儿11人贩卖至广东,非法获利19.9万元,致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执行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6年王浩文被依法执行死刑。 议一议:死刑、没收财产,跟罚款、拘留比,差别在哪? 学生14:死刑和没收财产是刑罚,由法院判;罚款、拘留是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决定。刑罚严厉得多。 教师:说得很好!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利为主要内容。 教师:请同学们翻开教材P98。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王浩文的死刑属于什么? 学生:主刑。 教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呢? 学生:附加刑。 (切换PPT:拘留与拘役、罚款与罚金辨析) 教师:特别注意这两组易混概念——拘留和拘役,罚款和罚金。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学生15:拘留、罚款是行政违法用的;拘役、罚金是犯罪用的。 教师:完全正确。请标注在教材上。 好,我们知道了犯罪怎么定、刑罚怎么分。最后一个问题——打击犯罪,靠谁?我们普通人能做什么? 环节三:正义之路谁守护? 教师:请大家看屏幕—— 央视《今日说法》以《接力追查二十年》为题报道了此案。二十年间,警方跨省追凶、持续侦查;被害家庭坚持提供线索、辗转寻子从不放弃;多地群众积极举报可疑人员和线索。 被拐儿童家长雷武泽22年辗转全国各地寻子,他将收集到的线索提供给警方,最终协助锁定王浩文。 请同学们议一议两个问题: 第一,这起案件为什么叫《接力追查二十年》?这背后,有哪些人在坚持? 第二,雷武泽是怎么做的?他一个人冲上去抓人贩子了吗? (学生讨论约1分钟) 教师:第一个问题——为什么叫《接力追查二十年》?有哪些人在坚持? 学生16:因为不是一个人在追,是警察、被害家庭、群众一起在追。像接力赛一样,一棒接一棒。 教师:说得太形象了!警方、被害家庭、群众——三方接力,二十年不放弃。面对犯罪行为,我们首先要有这样的态度—— 学生17:敢于站出来,不冷漠。 教师:对。这就是敢于斗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这叫见义勇为。同时,还要怎么做?第二个问题——雷武泽是自己冲上去吗? 学生18:没有。他收集线索,提供给警方,让警方去抓人。 教师:为什么他不自己去抓? 学生19:人贩子很危险,自己冲上去可能受伤,反而帮不上忙。 教师:完全正确。这就是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这叫见义“智”为。 (切换PPT:智勇大闯关) 教师:接下来,我们来做一个活动——智勇大闯关。 请各小组抽取情境卡片,讨论2分钟后,派代表用这个模板汇报—— “我们组抽到的是情境×。我们的选择是:管/不管。具体做法是:……。这样做的理由是:……。我们认为这体现了:见义勇为/见义智为/两者都有。” (学生抽取情境卡片:情境一放学路上、情境二公交车上、情境三网络诈骗) (学生讨论约2分钟,各组派代表汇报) 教师:好,各组都汇报完了。我们来总结一下—— 情境一,放学路上:立即报警,记住体貌特征和车牌号,大声呼喊引起周围成年人注意,但不独自上前——这体现了见义勇为和见义智为两者结合。 情境二,公交车上:悄悄告诉司机,或假装认识小学生上前聊天让他警觉,不与对方正面冲突——这体现了见义智为。 情境三,网络诈骗:不转账,截图留证,将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这也体现了见义智为。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发现——三个情境,应对方式不一样?但无论哪种情况,都要记住——你的勇敢,不是去跟歹徒硬碰硬;你的智慧,才是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的最好武器。 (切换PPT:如何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教师:请同学们把教材P98的最后一段标注好。齐读—— 最后,今天的课后作业是——关注一则近期媒体报道的刑事案例,完成以下分析表格。 课堂小结 教师:同学们,今天我们从王浩文案出发,一层层看清了—— 刑法是惩治犯罪的利剑,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三者缺一不可;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五类、附加刑四类;而我们面对犯罪,既要有挺身而出的勇气,更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 教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浩文被执行死刑,11个家庭等了20多年终于等到了正义的回响。愿每一位同学,都能成为法治的信仰者、正义的接力人。 下课!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十余年间流窜多地拐卖15名儿童,致无数家庭破碎,王浩文终被执行死刑,罪恶人生画上句号。王皓文,1957年9月25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系公安部督办特大拐卖儿童案主犯。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湖南、湖北等地拐卖15名儿童,以食物、玩具诱骗后贩卖至广东,经司法认定非法获利19.9万元。2024年6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认定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且毫无悔罪表现。2025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裁定,同年10月16日完成死刑复核程序。2026年4月2日,王浩文被依法执行死刑。此案共追回被拐儿童22名,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拐卖犯罪的坚定决心。懂了吗?秒懂百科,世界如此简单。 偷盗幼儿是犯罪,判处死刑是刑罚——犯罪与刑罚,如何界定? 11.2 犯罪与刑罚 总议题:犯罪如何界定,正义如何抵达? 1.刑法的内涵和作用? 2.犯罪的基本特征? 3.刑罚的内涵和类型? 4.如何同犯罪行为斗争? 自主预习 核心素养目标 法治观念:通过分析王浩文拐卖儿童案的判决结果与犯罪事实,理解刑法的内涵与作用,掌握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与刑罚的主要类型,增强法治意识,养成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责任意识:通过《接力追查二十年》素材探究与“智勇大闯关”情境辨析活动,理解面对犯罪行为既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的辩证关系,培育有勇有谋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能力,提升社会责任感。 环节一 惩恶之剑从何来? 王浩文被判死刑,是依据哪部法律?这部法律有什么作用? 王浩文从2001年10月起,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偷盗未满六周岁的幼儿共11人,致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2024年,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浩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亲现场,长大后的孩子们回到父母的怀抱——父亲贾学宇紧紧拥着儿子,母亲骆采拉起儿子的胳膊,泣不成声,喜极而泣、紧紧相拥,团圆这一刻,等了20多年。 议一议 惩恶,护民——这部法律叫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和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1.刑法的内涵和作用(P96) (1)内涵: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和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2)★作用: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笔记 环节二 罪与罚如何裁量? 王浩文共拐卖11名儿童,使11个家庭支离破碎。其中雷武泽3岁的儿子被拐走后,他辗转全国各地寻子22年。王浩文被执行死刑后,他说:“哽在心里20多年的意难平松解了。”紧接着又说:“松了一半。”松不掉的那一半是什么?“给家庭带来的伤害和情感修复还在进行。” 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王浩文的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 请从以下三方面分析:造成了什么后果、触犯了哪部法律、因此要接受什么? 议一议 严重社会危害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刑事违法性 从后果、到法律、到处罚——三个角度,看清犯罪。 情景一:张某在公交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盗走现金3000元。法院依据《刑法》第264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情景二:李某在学校门口因琐事与同学发生争执,推搡对方致其手臂擦伤。学校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 情景三:刘某多次在深夜潜入便利店偷走零食和饮料,累计价值约200元。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议学活动:火眼金睛辨犯罪 判断以上三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并说明理由。 2.★犯罪的基本特征?(P97-P98) ①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②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 ③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笔记 王浩文被判的三个处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由谁来判?和罚款、拘留比,哪个更重? 判决文书 被告人:王浩文 经审理查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王浩文偷盗未满六周岁的幼儿11人贩卖至广东,非法获利19.9万元,致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 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执行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6年王浩文被依法执行死刑。 议一议 死刑,和我们常说的罚款、拘留有什么区别? 王浩文的刑罚由审判机关来判,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利为主要内容。所以刑罚比拘留、罚款更重。 3.刑罚的内涵和类型(P98) (1)内涵: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利为主要内容。 (2)★类型: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笔记 了解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分类 比较    一般违法行为 严重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犯罪) 区别 危害程度 相对轻微 相对轻微 严重 触犯法律 民事法律规范 行政法律规范 刑事法律规范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刑罚处罚 处罚机关 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典型表现 欠债不还、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谎报险情、破坏铁路封闭网、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拦路抢劫、殴打他人致人重伤甚至死亡、故意杀人 刑罚 附加刑 主刑 管制 拘役 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驱逐出境 罚金 没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 不关押,限制自由,人民和群众监督改造 1-6个月 就近关押 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注意】拘留与拘役;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拘留、罚款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拘役、罚金适用于犯罪。 环节三 正义之路谁守护? 1.这起案件为什么叫《接力追查二十年》?这背后,有哪些人在坚持? 2.雷武泽是怎么做的?他一个人冲上去抓人贩子了吗? 议一议 一个人追凶,一群人接力—靠的是什么? 央视《今日说法》以《接力追查二十年》为题报道了此案。二十年间,警方跨省追凶、持续侦查;被害家庭坚持提供线索、辗转寻子从不放弃;多地群众积极举报可疑人员和线索。 被拐儿童家长雷武泽22年辗转全国各地寻子,他将收集到的线索提供给警方,最终协助锁定王浩文。 1.警方、被害家庭、群众二十年接力追凶,绝不沉默退缩,彰显敢于斗争; 2.雷武泽搜集线索、配合警方取证,不贸然行事,借力聚力,体现善于斗争、见义智为。 情境一:课间,你在教学楼走廊尽头,看到两名高年级学生拦住一名低年级学生,威胁说:“明天带50块钱来,敢告诉老师你就等着。”低年级学生低着头,不敢说话。 情境二:你和同学乘公交车回家。车上人不多,你注意到一个男子紧挨着一个小学生,手在对方背包上摸索。小学生低头玩手机,完全没察觉。你看得很清楚。 情境三:你刷短视频,看到一条“重金寻子”的帖子。评论区有人留言说:“这个小孩我见过,就在我们村,你给我打500块钱,我告诉你具体地址。” 议学活动:智勇大闯关 遇到以上情景你会不会管?如果管,你会怎么管? 4.如何同犯罪行为斗争?(P98) ①面对犯罪行为,我们要敢于斗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见义勇为/有勇) ②更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有勇有谋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智”为/有谋) 笔记 任务:关注一则近期媒体报道的刑事案例,完成以下分析: 议学延伸 案件名称: 分析维度 你的回答 造成什么后果 触犯哪部法律 是否构成犯罪 受到了什么刑罚 主刑: 附加刑: 三个特征齐备吗? 提交方式: 手写或电子版均可,200字以内,下节课分享。 课堂小结 犯罪与刑罚 1.刑法的作用? 2.犯罪的基本特征? 3.刑罚的类型? 4.如何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 ①严重社会危害性 ③应受刑罚处罚性 ②刑事违法性 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①敢于斗争 ②善于斗争 今天,我们从王浩文案出发,一层层看清了:刑法是惩治犯罪的利剑,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而我们——面对犯罪,既要有挺身而出的勇气,更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愿每一位同学,都成为法治的信仰者、正义的接力人。 随堂练习 1.(2026·全国七年级下)在法律家族中,刑法是比较特别的一种法律。下列对刑法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刑法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作了明确规定 ②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③刑法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 ④刑法规定了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D ①错误: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和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2.(2026·全国七年级下)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这说明( ) ①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②无论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受到刑罚处罚 ③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④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B ①错误:犯罪行为要包含三要素,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②错误:只有犯罪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 3.(2026·全国七年级下)12 岁的女孩小丽独自在家做作业,突然她发现有一个盗贼在撬窗户,她当即大声说了句:“爸爸,你公安局的朋友给你打电话!” 盗贼听了这话迅速地逃跑了。这告诉我们( ) ①违法犯罪分子都非常胆小,最怕他人吓唬 ②不仅要敢于斗争,而且要善于斗争 ③要有勇有谋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④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D ①错误:实际上很多犯罪分子会铤而走险。 小丽假装家中有大人在,并谎称爸爸有公安局的朋友,体现了②③④ 4.(2026·全国七年级下)最近,小明在网上看到一则 “扫黑除恶” 的宣传语:“一切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 对此,你的看法是( ) A.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该宣传语正确 B. 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该宣传语正确 C. 犯罪是应受到附加刑处罚的行为,该宣传语不正确 D.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该宣传语不严谨 D 该宣传语不符合犯罪行为的定义,故宣传语错误,选项AB错误。 犯罪应受刑罚处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不能单独使用。故C错误 5.(2026·全国七年级下)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是( ) A. 刑事违法性 B. 具有主观恶意 C. 造成严重后果 D. 应受刑罚处罚性 A 刑事违法性是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故选A 6.(2026·全国七年级下)某中学八年级学生小陈在放学回家途中,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在小区门口反复徘徊,不时用零食逗引独自玩耍的幼儿,还多次询问幼儿“你家住几号楼”“爸爸妈妈在不在家”。小陈意识到情况可疑。他悄悄记下该男子的体貌特征和衣着,走到不远处请小区保安帮忙留意,自己拨打了110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经盘查发现该男子身上携带有伪造的身份证件,后经审讯,该男子确系在逃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 材料中,小陈的做法给我们什么启示?(4分) 参考答案 ①面对犯罪行为,要敢于斗争。小陈发现可疑情况没有假装没看见,而是选择有所行动,体现了见义勇为。(2分) ②更要善于斗争。小陈没有贸然上前与可疑男子正面冲突,而是记住体貌特征、请保安协助、及时报警,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机智灵活地借助他人力量,做到了见义“智”为。(2分) Lavf58.20.100 Packed by Bilibili XCoder v2.0.2 $人反产青出领社 犯罪与刑罚 生活观察 情境一:齐某撬开他人小轿 车车门,盗窃车内笔记本电脑等 贵重物品。 情境二:马某要求中途下车被拒 绝后,抢控公交车司机手中的方向盘, 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 0 情境三:汪某将一件禁 一aat—,i0f-t-£”。一 ”,f”.-eaiE08--£ 0e."m^e B ic,“-f。 。根据刑法,分析情境中人物行为的性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E乙 2 1.” 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2 和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 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96道德与法治七年级”十E 人风嘉青怀社 人轻青出领礼 探究与分享 行为一 行为二 殴打他人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身体,致人轻伤、 的,违反了治安管 重伤或者死亡的, 理处罚法,属于行 触犯了刑法,属于 政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 E£"f-—“£、”E£"f iE”¥a—“.一》E£"f- £-£”f一·%。-“tTE"wt·,iE 。为何两个行为类似,但性质不同即-g“¥。一一2。“¥如 0 -“…,gB¥a—“a…%。ie ·,---’£就3 1.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社会危害性 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任何违法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当 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就构成犯罪。 2.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刑事违法是犯罪在法 律上的表现,即犯罪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 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 探究与分享 15岁的学生林某使用言语威胁、搜身、殴打等方式,多次强行向几名中学 生索要财物,一年内共索得三千余元。 。林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应当如何处理? 一f 第四单元生活在法治社会97 人及希青出颜社 人辰嘉育出领礼 3.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是指审判机关 法对花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以限 制或剥夺犯罪人权利为主要内容。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 附加刑。 权 制 徒 徒 刑罚 刑 主刑 治 附加刑 收 役 期 期 逐 夺 死 没 tt“%,—“下g“£” 2品 1.面对犯罪行为,我们要敢于斗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 2 索援和救助;更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 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 式,有勇有谋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驱 四 阅读感悟 赵某听到女邻居邹某家中传出谩骂和殴打声,便前去查看,发现李某把邹 某摁倒在地,殴打其头部。赵某立即上前制止并从背后拉拽李某,致李某倒 地。李某起身后欲殴打赵某,赵某随即将李某推倒,朝李某腹部猛踩一脚。看 到李某无法起身后,赵某离开现场。经鉴定,李某腹部横结肠破裂,伤情属于 重伤二级;邹某面部挫伤,伤情属于轻微伤。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赵某属 于正当防卫,依法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98道德与法治七年级”十E 人反系青领社 单元教学设计 单元名称 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生活在法治社会》 1.单元教学设计说明 第四单元“生活在法治社会”由三课组成,通过详细阐述我国日益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对个人和社会的作用、民法典的内容及其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障、如何辨识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远离违法犯罪等内容,旨在培养学生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等法治观念,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第九课“法律为我们护航”概述了日益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本课指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并详细介绍了日益完善的法律体系如何为社会生活提供保障。 第十课“走近民法典”深入介绍了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调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本课通过阐述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使学生理解民法典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以及它在维护个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不可或缺性。 第十一课“远离违法犯罪”着重于教育学生认识违法行为的类型、犯罪的基本特征与刑罚的分类,以及个人应如何严于律己,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本课通过解析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强调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明辨是非,杜绝不良行为,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在教材中,第四单元“生活在法治社会”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对前三单元珍惜青春时光、焕发青春活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补充和深化,更是将法治教育融入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学生不仅能够增强法治意识,学会依法行事,还能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更加自觉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参与社会建设,为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1)课标依据 本单元依据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5年版)》的相应部分是: 以“法治教育”为学习主题 初步认识法治的内涵,理解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认识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意义。 认识犯罪的基本概念,了解刑罚的主要类型;认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培育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和违法犯罪行为。 (2)核心素养发展的价值: 法治意识: 培养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养成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政治认同: 增强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道路的高度认同,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作用。​ 责任意识: 引导学生关注法治建设,认识自身在法治社会的责任,鼓励他们通过实际行动有序参与法治进步的进程,以主人翁的意识和担当精神学会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的捍卫者。 (3)学段目标 第四学段(7-9年级) 学生需要了解法律对个人生活、社会秩序和国家发展的作用,理解法治的本质及特征;了解以民法典为代表的、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理解法律是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认识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理解犯罪的特征及后果,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4)学业质量: 学生能够结合实例说明法律的重要性,学生能够举例说明民法典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学生能够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分析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学生能够表现出较强的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5)教学设计与实践的理论基础: 本单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紧扣 “生活在法治社会” 主题,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法治教育与青少年成长实际紧密结合。 遵循初中生身心发展规律与认知特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为重要载体,引导学生认识法律与生活的密切联系,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确违法行为的危害与后果,树立 “法不可违” 的底线意识。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注重知识传授、价值引领与行为养成相统一,帮助学生在生活中感知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为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建设法治中国奠定坚实基础。 (6)学情依据: 1.具象认知为主,抽象理解不足 七年级学生身心发展过渡,抽象思维萌芽但以感性认知为主,对具体形象的内容接受度高,对抽象法律概念理解困难。他们对宪法等专业知识接受慢,易枯燥抵触,难关联法律条文与现实。注意力易分散,思维活跃但缺乏深度,理解表面,需案例化、情境化引导,实现从感性到理性的过渡,契合“具象思维优于抽象思维”的特点。 2.法治认知零散,知识体系欠缺 学生通过日常渠道接触法律词汇,对法治有模糊认知但缺乏系统知识。多数学生误以为法律只约束成人,不清楚其与生活的关联,对核心知识了解甚少。部分学生仅知“不能违法”,但无法区分违法与犯罪,知识零散片面,亟须系统教学构建完整法治认知框架。 3.自我约束薄弱,法治底线模糊 七年级学生自我约束弱、好奇心强,易受同伴影响,部分有侥幸心理,认为“年龄小违法没关系”,对不良行为演变为违法犯罪认识不清。日常中,少数学生欺凌同学、乱扔垃圾、违反校规,缺乏规则意识和法治敬畏;面对侵权,多数学生不知依法维权,或忍气吞声或冲动行事,缺乏理性解决矛盾能力。学生守法自觉性有待提高,亟须法治教育引导,树立底线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4.成长需求迫切,注重实用导向 七年级学生面临人际矛盾、隐私泄露、财产纠纷、校园欺凌等成长困惑,这些都与法治知识相关。他们渴望学习实用法律知识,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学会辨别是非、依法维权。学生对法治学习的需求实用性强,偏好解决实际问题的生活化教学,这为实践性教学提供了基础。 2.单元目标与重点难点 单元目标: 1.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内容及作用,理解法律的本质和重要作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理念,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理解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了解违法行为的类型,理解犯罪的特征及后果。 2.能够结合具体的案例理解法律的重要作用;能够分析体现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案例,体悟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重要意义;知道有勇有谋地同犯罪分子做斗争,培育健全人格与责任意识的核心素养。3.能够自觉运用法律观察社会、思考问题、解决困难;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依法参与社会生活。 单元重难点: 1.重点: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理解法律的本质;理解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理解民法典规定基本原则的重要性;理解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涵及主要类型;知道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懂得违反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2.难点:培养法治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运用法律思考和解决问题;结合具体案例理解民法典对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及其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远离违法犯罪,增强防范意识。 3. 单元思维导图 课时教学设计 课题 11.2犯罪与刑罚 1. 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是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十一课《远离违法犯罪》的第二框内容,聚焦刑法的内涵与作用、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内涵与类型、如何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四个核心知识点,是学生认识犯罪与刑罚、树立法治观念的关键环节。本课以“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为贯穿性情境,引导学生探究刑法作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有力武器”的内涵与作用,理解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及三者缺一不可的关系,掌握刑罚的类型及主刑与附加刑的分类,感悟面对犯罪行为既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的实践智慧。通过这一框题的学习,帮助学生认识犯罪的严重危害,增强遇事找法的法治意识,自觉成为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2.学情分析 七年级学生对“犯罪”“判刑”已有模糊的生活感知,如知道“杀人放火要坐牢”,但对“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分界线在哪里”“为什么同样的罪名处罚不同”“未成年人面对犯罪能做什么”等深层次问题缺乏系统认识。这一阶段的学生具象思维为主,对“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等抽象法律概念理解困难,需要通过具体案例将概念具象化。同时,学生自我约束力较弱,对“见义勇为”与“见义智为”的区分模糊,部分学生可能认为“不管就不勇敢”“冲上去才是英雄”,亟须通过情境判断活动培养辩证思维能力。通过“王浩文案”这一真实案件切入,结合设问链、情境辨析、判断训练等多样化的议学活动,能够有效激发探究兴趣,帮助其从感性认知上升为理性认同。 3.核心素养目标 法治观念:通过分析王浩文拐卖儿童案的判决结果与犯罪事实,理解刑法的内涵与作用,掌握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与刑罚的主要类型,增强法治意识,养成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责任意识:通过《接力追查二十年》素材探究与“智勇大闯关”情境辨析活动,理解面对犯罪行为既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的辩证关系,培育有勇有谋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能力,提升社会责任感。 4. 学习重点难点 重点: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类型。 难点: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理解“敢于斗争”与“善于斗争”的辩证关系。 5.学习活动设计 导入:播放王浩文拐卖儿童案视频,视频内容包括:案件侦破经过、判决结果。 设计意图:以央视《今日说法》报道视频切入,发挥视听素材的直观冲击力,迅速将学生带入真实案件情境。 环节一:惩恶之剑从何来? 教师活动: 议学情境: 王浩文从2001年10月起,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偷盗未满六周岁的幼儿共11人,致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2024年,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浩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亲现场,长大后的孩子们回到父母的怀抱——父亲贾学宇紧紧拥着儿子,母亲骆采拉起儿子的胳膊,泣不成声,喜极而泣、紧紧相拥,团圆这一刻,等了20多年。 议一议:王浩文被判死刑,是依据哪部法律?这部法律有什么作用 议学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和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议学小结(笔记): 1. 刑法的内涵和作用 (P96) (1) 内涵: 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应当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和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2) ★作用: 我国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学生活动: 学生活动:阅读教材P96,标注知识点。 设计意图: 通过判决结果倒推法律功能,避免直接灌输知识。从“犯罪→刑事责任→刑罚”三个维度归纳刑法内涵,从“惩恶”与“护民”两个维度归纳刑法作用,同一素材支撑两个知识点。 环节二:罪与罚如何裁量? 教师活动: 议学情境: 王浩文共拐卖11名儿童,使11个家庭支离破碎。其中雷武泽3岁的儿子被拐走后,他辗转全国各地寻子22年。王浩文被执行死刑后,他说:“哽在心里20多年的意难平松解了。”紧接着又说:“松了一半。”松不掉的那一半是什么?“给家庭带来的伤害和情感修复还在进行。” 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议一议:王浩文的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请从以下三方面分析:造成了什么后果、触犯了哪部法律、因此要接受什么? 议学提示: 造成了什么后果:11个家庭支离破碎,寻子22年,伤害无法弥补——严重社会危害性(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触犯了哪部法律:《刑法》第240条——刑事违法性(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 因此要接受什么:死刑——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的法律后果) 议学活动:火眼金睛辨犯罪(课件第9页): 情景一:张某在公交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盗走现金3000元。法院依据《刑法》第264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情景二:李某在学校门口因琐事与同学发生争执,推搡对方致其手臂擦伤。学校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 情景三:刘某多次在深夜潜入便利店偷走零食和饮料,累计价值约200元。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判断以上三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并说明理由。 议学提示:情景一:是犯罪,三个特征齐备。情景二:不是犯罪,缺乏严重社会危害性。情景三:不是犯罪,触犯的不是刑法(缺乏刑事违法性)。 议学小结(笔记)(课件第10页): 2.★犯罪的基本特征? (P97-P98) ①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②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 ③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议学情境(课件第12页): 判决文书 被告人:王浩文 经审理查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王浩文偷盗未满六周岁的幼儿11人贩卖至广东,非法获利19.9万元,致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 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执行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6年王浩文被依法执行死刑。 议一议:死刑、没收财产,跟罚款、拘留比,差别在哪? 议学提示: 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利为主要内容。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①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②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王浩文案:死刑(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加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加刑)。 特别注意:拘留与拘役;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拘留、罚款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拘役、罚金适用于犯罪。 议学小结(笔记)(课件第13页): 3. 刑罚的内涵和类型 (P98) (1) 内涵: 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 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利为主要内容。 (2) ★类型: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①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②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学生活动: 小组合作完成犯罪特征分析表;小组快速抢答三个情景是否属于犯罪并说明理由;阅读教材P98标注刑罚知识点。 设计意图:通过“雷武泽松了一半”素材创设认知冲突,从“后果→法律→处罚”三个角度引导学生自主归纳犯罪三特征,经历“现象→概念”的思维过程。通过“火眼金睛辨犯罪”活动,训练学生运用三特征进行罪与非罪的判断,击破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分难点。通过判决文书引出刑罚内涵与类型,用“同案判决”素材层层递进。 环节三:正义之路谁守护? 教师活动: 议学情景:央视《今日说法》以《接力追查二十年》为题报道了此案。二十年间,警方跨省追凶、持续侦查;被害家庭坚持提供线索、辗转寻子从不放弃;多地群众积极举报可疑人员和线索。 被拐儿童家长雷武泽22年辗转全国各地寻子,他将收集到的线索提供给警方,最终协助锁定王浩文。 议一议: 这起案件为什么叫《接力追查二十年》?这背后,有哪些人在坚持? 雷武泽是怎么做的?他一个人冲上去抓人贩子了吗? 议学提示: 警方、被害家庭、群众三方接力,共同坚持二十年。面对犯罪行为,没有人沉默放弃——这体现了敢于斗争(见义勇为/有勇)。 雷武泽收集线索、提供给警方、配合取证,没有独自冲上去。他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借助警方和社会力量——这体现了善于斗争(见义“智”为/有谋)。 议学活动:智勇大闯关(课件第17页): 情境一:放学后,你走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拽着一个大声哭喊的小孩。孩子拼命挣扎,大叫:“我不认识你!放开我!”男子神色紧张,用力拖着孩子往前走。周围有几个路人,大家都看着,但没人上前。 情境二:你和同学乘公交车回家。车上人不多,你注意到一个男子紧挨着一个小学生,手在对方背包上摸索。小学生低头玩手机,完全没察觉。你看得很清楚。 情境三:你刷短视频,看到一条“重金寻子”的帖子。评论区有人留言说:“这个小孩我见过,就在我们村,你给我打500块钱,我告诉你具体地址。” 遇到以上情景你会不会管?如果管,你会怎么管? 议学提示: 情境一:立即报警,记住体貌特征和车牌号,大声呼喊引起周围成年人注意,不独自上前——见义勇为 + 见义智为 情境二:悄悄告诉司机,或假装认识小学生让他警觉,不与对方正面冲突——见义智为 情境三:不转账,截图留证,将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见义智为 议学小结(笔记)(课件第18页): 4. 如何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P98) ①面对犯罪行为, 我们要敢于斗争, 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见义勇为/有勇) ②更要善于斗争, 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 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 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 有勇有谋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见义“智”为/有谋) 学生活动:小组讨论《接力追查二十年》背后的力量;小组抽取情境卡片,讨论应对方案并派代表汇报。 设计意图:通过“接力”素材自然引出“敢于斗争”与“善于斗争”的双重维度,避免口号化。通过“智勇大闯关”情境辨析活动,训练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判断危险程度、选择恰当策略,培养辩证思维能力,突破“敢于斗争”与“善于斗争”的辩证关系这一难点。 6. 板书设计: 7.特色学习资源分析、技术手段应用说明 本课以“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为核心情境资源,辅以《刑法》条款、《今日说法》报道截图、判决文书等。这些资源具有以下特色:真实性——案件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权威性和震撼力;典型性——涵盖拐卖儿童罪的定罪、量刑、追查全过程,与四个知识点高度对应;价值性——通过“接力追查二十年”素材、《刑法》第240条文本、雷武泽“松了一半”等材料,实现法治认知与价值引领的有机融合。 本课在环节一中通过“倒推法”引导学生从判决结果归纳刑法内涵与作用,培养学生逆向推理能力;在环节二中通过“三个角度”分析框架培养学生多维度分析能力,通过“火眼金睛辨犯罪”训练学生运用三特征判断罪与非罪;在环节三中通过“智勇大闯关”情境辨析活动,培养学生在不同危险程度下灵活选择应对策略的实践判断能力。 8.教学反思与改进 “刑事违法性”的抽象概念理解中部分学生可能难以区分刑法与其他法律→教师提前准备“闯红灯(交规)vs 拐卖儿童(刑法)”的对比参照,降低认知门槛。 “智勇大闯关”活动中部分学生可能出现“一律不动手”的思维定式→教师在总结时有意识点出不同情境的差异,强调“善于斗争的策略根据危险程度灵活调整” 环节二时间较紧(18分钟内完成犯罪特征+刑罚类型+辨析)→教师可依据学情弹性调整“火眼金睛辨犯罪”的讨论时长,必要时缩减为快速全班抢答。 改进方向:课后布置关注“王浩文案”后续相关案件的审判进展,观察判决结果与课堂推测是否一致;结合学校法治副校长资源,邀请其进班解答学生关于未成年人如何同犯罪作斗争的问题。 9.学习评价设计 过程性评价(40%):观察学生在“火眼金睛辨犯罪”和“智勇大闯关”等活动中的参与度和观点表达的准确性,评估其对犯罪三特征、刑罚类型、斗争策略的理解程度;观察小组讨论和全班分享时的投入状态,评估学习积极性和合作能力。 成果性评价(30%):收集学生在“智勇大闯关”中的小组汇报成果,从是否准确区分“见义勇为”与“见义智为”、应对策略是否具体可行、是否有独到见解三个维度评价,评估知识运用与实践判断能力。 延伸性评价(30%):布置课后任务:关注一则近期宣判的刑事案例,用三个犯罪特征分析其是否构成犯罪,注明所受刑罚的类型。通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学生将课堂所学延伸至课外、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现实案例的能力。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11.2 犯罪与刑罚(导学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 11.2犯罪与刑罚 课型 新授课 课时: 1 核心素养目标 法治观念:通过分析王浩文拐卖儿童案的判决结果与犯罪事实,理解刑法的内涵与作用,掌握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与刑罚的主要类型,增强法治意识,养成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责任意识:通过《接力追查二十年》素材探究与“智勇大闯关”情境辨析活动,理解面对犯罪行为既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的辩证关系,培育有勇有谋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能力,提升社会责任感。 重点 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类型。 难点 区分一般违法与犯罪;理解“敢于斗争”与“善于斗争”的辩证关系。 课前案 自主预习 请标划出课本中关于以下内容的重点段落、核心句子和关键词: 1. 刑法的内涵和作用 2. 犯罪的基本特征 3. 刑罚的内涵和类型 4. 如何同犯罪行为斗争 课堂案 一、基础知识点填空 请结合课堂学习,完成下列基础知识点填空: 1. 刑法的内涵和作用 刑法是规定什么是__________________、应当承担何种__________________和对犯罪人处以何种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 我国刑法是保护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惩治__________________的有力武器。 2. 犯罪的基本特征 __________________: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犯罪的__________________特征。 __________________: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是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3. 刑罚的内涵和类型 刑罚是指__________________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 主刑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刑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如何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面对犯罪行为,要__________________斗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更要__________________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借助他人或社会力量。 二、交流合作 → 共享共长 环节一:惩恶之剑从何来? 议学情境:王浩文从2001年10月起,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偷盗未满六周岁的幼儿共11人,致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2024年,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浩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议一议: 王浩文被判死刑,是依据哪部法律?这部法律有什么作用? 环节二:犯罪如何界定? 议学情境:王浩文共拐卖11名儿童,使11个家庭支离破碎。其中雷武泽3岁的儿子被拐走后,他辗转全国各地寻子22年。王浩文被执行死刑后,他说:“哽在心里20多年的意难平松解了。”紧接着又说:“松了一半。”松不掉的那一半是什么?“给家庭带来的伤害和情感修复还在进行。” 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议一议:王浩文的行为为什么构成犯罪?请从以下三方面分析:造成了什么后果、触犯了哪部法律、因此要接受什么处罚? 议学活动:火眼金睛辨犯罪 判断以下三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说明理由。 情景一 : 张某在公交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盗走现金3000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情景二 :李某在学校门口因琐事推搡同学致其手臂擦伤,被学校记过处分。 情景三 :刘某多次深夜潜入便利店偷走零食和饮料,累计价值约200元,被行政拘留十日。 判断以上三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并说明理由 议学情境: 判决文书 被告人:王浩文 经审理查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王浩文偷盗未满六周岁的幼儿11人贩卖至广东,非法获利19.9万元,致部分被害人父母自杀未果、离婚。 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执行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6年王浩文被依法执行死刑。 议一议:死刑和我们常说的罚款、拘留有什么区别? 环节三:正义之路谁守护? 议学情境:央视《今日说法》以《接力追查二十年》为题报道了王浩文案。二十年间,警方跨省追凶、持续侦查;被害家庭坚持提供线索、辗转寻子;多地群众积极举报可疑人员和线索。 议一议: 1.这起案件为什么叫《接力追查二十年》?这背后,有哪些人在坚持? 2.雷武泽是怎么做的?他一个人冲上去抓人贩子了吗? 议学活动:智勇大闯关 情境辨析:遇到以下情况,你会不会管?如果管,你会怎么管? 情境一:看到两名高年级学生威胁低年级学生交钱。 情境二:公交车上发现男子偷摸小学生的背包。 情境三:刷到“重金寻子”帖子,有人索要500元才肯提供线索。 小组讨论:如何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有勇有谋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议学延伸 任务:关注一则近期媒体报道的刑事案例,完成以下分析: 提交方式: 手写或电子版均可,200字以内,下节课分享。 归纳凝练→内化升华 1. (2026·全国七年级下) 在法律家族中,刑法是比较特别的一种法律。下列对刑法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刑法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 ②刑法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 ③刑法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 ④刑法规定了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2. (2026·全国七年级下) 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这说明( ) ①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②无论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受到刑罚处罚 ③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④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③  D. ②④ 3. (2026·全国七年级下) 12岁的女孩小丽独自在家做作业,突然她发现有一个盗贼在撬窗户,她当即大声说了句:“爸爸,你公安局的朋友给你打电话!”盗贼听了这话迅速地逃跑了。这告诉我们( ) ①违法犯罪分子都非常胆小,最怕他人吓唬 ②不仅要敢于斗争,而且要善于斗争 ③要有勇有谋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④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4. (2026·全国七年级下) 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分界线是( ) A. 刑事违法性  B. 具有主观恶意  C. 造成严重后果  D. 应受刑罚处罚性 5. (2026·全国七年级下) 某中学八年级学生小陈在放学回家途中,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在小区门口反复徘徊,不时用零食逗引独自玩耍的幼儿,还多次询问幼儿“你家住几号楼”“爸爸妈妈在不在家”。小陈意识到情况可疑。他悄悄记下该男子的体貌特征和衣着,走到不远处请小区保安帮忙留意,自己拨打了110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经盘查发现该男子身上携带有伪造的身份证件,后经审讯,该男子确系在逃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 材料中,小陈的做法给我们什么启示?(4分) 参考答案 课堂案 一、基础知识点填空 1.犯罪、刑事责任、刑罚;国家、人民利益、犯罪。 2.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刑事违法性、法律分界线;应受刑罚处罚性 3.审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4.敢于;善于 归纳凝练→内化升华 1-5:DBDDA 6.①面对犯罪行为,要敢于斗争。小陈发现可疑情况没有假装没看见,而是选择有所行动,体现了见义勇为。(2分) ②更要善于斗争。小陈没有贸然上前与可疑男子正面冲突,而是记住体貌特征、请保安协助、及时报警,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机智灵活地借助他人力量,做到了见义“智”为。(2分)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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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犯罪与刑罚-2025-2026学年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议题式课件(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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