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人民法院 教案-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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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八年级下册
年级 八年级
章节 人民法院
类型 教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846 KB
发布时间 2026-05-20
更新时间 2026-06-11
作者 故道书香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20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7949734.html
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教案聚焦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行使原则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以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政新闻导入,通过设问引发思考,自然衔接课题,搭建知识学习支架。 此资料特色在于结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等真实案例和两会报告等时政材料,运用案例辨析、小组讨论等方法,落实政治认同(认同司法制度)、法治观念(理解审判权)、责任意识(维护司法权威)。帮助学生将抽象知识生活化,提升法治意识,也为教师提供结构清晰、重难点突出的教学方案。

内容正文:

八年级下册12.1《人民法院》 教学设计 课题 12.1 人民法院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材分析 本节是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三单元《走近国家机构》第十二课《国家司法机关》的第一框,聚焦人民法院这一国家司法机关。教材围绕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如何行使职权等内容展开,旨在帮助学生理解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增强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和法治观念。 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在生活中对“法院”有模糊认知,但对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审判职权理解不深,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感到困惑。教学中需要结合通过案例辨析、小组讨论、情境探究开展教学,将抽象的司法权运行具体化、生活化。 核心 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认同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 法治观念:掌握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与职权,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责任意识:认识人民法院的社会职能,主动维护司法权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重点 人民法院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难点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以及法院与人大、上下级法院的关系。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创设情景,导入课题 新闻播报 2026年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结案31900余件,各级法院审结执结3600余万件。 思考:最高人民法院是什么样国家机关?它和人民代表大会有什么关系?是怎样行使职权的? 引入课题:12.1 人民法院 学生讨论并思考 时政热点导入,激发学习兴趣与探究欲,自然引出本节课课题,贴合学生认知特点,实现课堂高效导入。 自主预习 认真阅读课本P94—96,思考下面的问题,并在课本上标注,时间4分钟。 1、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成是怎样的? 2、人民法院的职权和作用是什么? 3、人民法院怎样行使职权? 4、人民法院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以及各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怎样? 5、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和组成? 认真阅读课本,并在课本上做标记 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让学生对本课知识形成初步框架。 合作探究,交流分享 活动一:讨论与交流 (PPT图片+材料呈现) 材料一:2026年3月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思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同属于我国什么样的的国家机关?组成怎样? 教师总结:性质:它们是我国的司法机关,是专门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 组成: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分别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司法机关。 活动二:案件回放 (PPT图片+材料呈现)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案件回顾:1993年至2003年,余华英伙同他人拐卖了17儿童,涉及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 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终身。余华英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4年12月9日,贵州省高级法院对余华英案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2月2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贵阳市中院对余华英执行死刑。 思考:案件为什么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涉及几级人民法院? 教师总结: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贵阳市中级法院、贵州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如军事、海事、知识产权、金融法院等) 活动三:生活观察 (PPT图片+材料呈现) 结合下列图片,概括人民法院的组成。 教师总结: 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活动四:探究与分享 (PPT图片+材料呈现)基层人民法院 案例一:李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经鉴定,李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78.31毫克,属于醉驾。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例二:某交警大队认定白某违法驾车通过人行横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白某不服,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交警大队的这一决定。 案例三:杜某到某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网站上。杜某得知此事后要求该餐厅删除照片,遭到拒绝。杜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思考:1、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在行使什么职权? 分别审理什么案件? 2、人民法院行使了职权有何作用? 教师总结:1、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分别审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 2、①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②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案例四: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小区,因消防、验收等问题被当地住建局顶格罚款489万元(含多项重复、越权处罚),住建局多次打招呼、施压,要求法院“支持行政决定、维护政府权威”,当地部分领导也说情、干预,希望法院维持处罚,企业起诉后,住建局还通过行政系统协调法院,试图影响裁判…… 思考:3、人民法院如何行使职权? 教师总结: ①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②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活动五:交流与分享 (PPT图片+材料呈现) 材料一:2026年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安排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等形式,有力推动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工作与社会治理融合。 思考:1、上述材料说明,人民法院与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什么关系? 教师总结:①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材料二:2026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 一、我国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上级法院依法提级审理案件3200件,增长8.5% 。 二、统一裁判标准:最高法发布指导案例、开展司法巡查,对8个高级法院进行审务督察。 三、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统一。 思考:2、人民法院之间是什么关系? 教师总结:①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②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注意:人民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 材料阅读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材料阅读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材料阅读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结合时政热点“两会‘两高’工作报告” ,激发探究兴趣,衔接司法机关相关知识。 通过真实案例,让学生了解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用清晰的层级结构帮学生构建知识体系,结合实例让抽象的组织体系具象化,符合学生认知规律。 通过层级法院图片的呈现,引导学生系统认识人民法院的基本架构,既落实教材核心知识点,又通过情境设问推动学生主动探究。 通过三类典型案例,让学生全面了解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类型,理解审判权的广泛适用。 以生活化的真实场景替代抽象理论,让学生直观感知法院在惩罚犯罪、化解纠纷、监督行政中的职能,深化对 “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益” 核心价值的理解。 通过干预司法的反面素材,让学生深刻理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内涵,突破审判原则的难点。 引用两会工作报告等时政材料,帮学生精准梳理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突破教学难点,让知识落地,提升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 收获平台 学习了本课后,你有哪些收获和感想?告诉大家好吗? 让学生畅所欲言,谈本节课收获 对本节课进行总结 板书设计 12.1 人民法院 1. 司法机关 ①性质:专门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 ②组成: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 人民法院性质和组成 ①性质:国家审判机关 ②组成: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3. 职权:行使审判权 4. 如何行使职权:独立行权 5.关系: ①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②上下级人民法院的关系 作业设计 见课件 教学反思 本节课紧密围绕核心素养展开教学,结合案例与生活实际,结构清晰、环节紧凑,贴合八年级学生认知特点;教学内容紧扣教材、课件与核心素养,注重知识逻辑与生活实际结合;师生互动充分,学生参与度较高,能够较好掌握人民法院的性质、职权等重点知识,同时增强法治观念与政治认同。 不足之处在于,对专门法院、上下级法院监督关系等难点讲解深度不足,学生理解不够透彻,后续可结合知识产权法院、海事法院等具体案例进行深化。另外,对于“监督关系”与“领导关系”的区别,部分学生理解仍有难度,需要更直观的图示帮助理解。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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