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课件-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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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件聚焦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四项核心职权,以总议题“人大如何行使职权?”为引导,通过《生态环境法典》立法、“十五五”规划批准等案例开展活动探究,构建“案例分析-思考讨论-知识详解-课堂笔记”的学习支架,帮助学生逐步理解职权内涵与区别。
其亮点在于结合2025-2026年最新案例,如《生态环境法典》制定过程、“十五五”规划审批流程等,通过案例辨析培养学生逻辑思维(健全人格),强调职权法定原则(法治观念)与人大制度优越性(政治认同)。课堂小结用“法律立改废”“未来的事”等简洁语言概括职权特征,既助学生增强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意识,也为教师提供系统教学工具,提升教学效率。
内容正文:
7.2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统编版 · 道德与法治 · 八年级下册
2025 — 2026 学年
1.7.2013
大家好,今天我们共同学习的内容是“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将深入了解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如何行使其神圣职责的,从而增强我们的制度自信和法治观念。让我们一起走进人民代表大会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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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
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深刻理解其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集中力量办大事等方面的显著优越性。
法治观念
明确职权法定原则,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各项职权的。
健全人格
培养逻辑思维与理性分析能力,能够准确辨析人大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这四项核心职权的区别与内在联系。
责任意识
增强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意识,主动关注国家大事与立法动态,深刻理解并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内涵与时代要求。
1.7.2013
本节课我们的学习目标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是政治认同,我们要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其次是法治观念,明确人大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再次是健全人格,学会理性分析问题;最后是责任意识,关注国家发展,增强主人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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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议题:人大如何行使职权?
守护人民利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1.7.2013
在正式学习之前,让我们先明确本节课的总议题:人大究竟是如何行使它的各项职权的?这个问题贯穿我们整个学习过程,希望通过今天的探究,大家能找到答案,理解人大在守护人民利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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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良法如何出台?
—— 立法权 ——
1.7.2013
首先,我们来探讨第一个问题:一部良法是如何诞生的?这背后体现的就是人大的第一项重要职权——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为国家治理提供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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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探究一:解密立法权 —— 以《生态环境法典》为例
【案例】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法典化新阶段。
“ 良法善治,护航美丽中国 ”
【思考与讨论】
01. 职权辨析:这部法典的高票通过,具体体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了哪项核心职权?
02. 价值思考: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谈谈国家为什么要制定一部专门的《生态环境法典》?
1.7.2013
让我们来看一个最新的案例。202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这是一件大事,它体现了全国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这部法典的诞生,对我们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意味着什么?它又是如何体现人民意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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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详解:《生态环境法典》的诞生之路
2023.11
启动编纂工作
开启立法新征程
2025.04
草案初次审议
进入立法程序
2025年
公开征求意见
收到意见1万+条
2026.03.05
草案提请
全国人大审议
2026.03.12
全国人大
高票表决通过
2026.08.15
全国生态日
正式施行
规模宏大
法典全文共计1242条,分为“总则”“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要素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应对”“法律责任”5编,构建起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网。
体系创新
在世界范围内首次单独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举措纳入法典,彰显中国担当。
制度集成
全面整合了现行的大气、水、土壤、固废等30多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将分散的法律规范进行系统化梳理与重构。
回应民生
以人为本
针对群众关切,专门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治理措施,切实解决“身边的环境问题”。
1.7.2013
这部法典的诞生并非一蹴而就,它经历了漫长而严谨的立法过程。从2023年11月启动编纂,到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历时近两年,期间经过了初次审议、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最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高票表决通过。
这部法典有四个鲜明特点:第一是规模宏大,全文1242条,是名副其实的“生态宪法”;第二是体系创新,首创“绿色低碳发展”专编;第三是制度集成,整合了30多部单行法;第四是回应民生,把社会生活噪声、餐饮油烟等群众最关心的“身边小事”写入国家法典,真正体现了立法为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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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家大事谁来定?
—— 决定权 ——
1.7.2013
了解了立法权,我们再来看看第二项职权——决定权。国家的重大事项,比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谁来决定呢?这就是人大决定权的体现。它关乎国家发展的方向和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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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探究二:认识决定权——以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为例
▍ 案例回顾
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这为未来五年国家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指明了方向。
▍ 深度思考
01.全国人大审查并批准国家发展规划纲要,这一行为体现了它行使哪一项重要职权?
02.从“党中央提出建议”到“全国人大批准”的过程,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什么逻辑?
1.7.2013
每年全国人大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查和批准国家的发展规划。今年,代表们就审议并通过了“十五五”规划纲要。这正是人大行使决定权的核心体现。这个过程充分展示了我们国家的决策机制,是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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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权详解:“十五五”规划纲要的诞生流程
党中央提出建议
体现党对国家发展的战略谋划,为规划编制定调领航。
国务院编制草案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规划纲要草案。
人大初步审查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等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代表大会审议
全国人大全体代表深入审议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凝聚共识。
大会表决通过
将党的主张、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正式颁布实施。
规划核心目标
•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支撑
• 全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7.2013
一个国家五年规划的诞生,背后是一套严谨的法定程序。从党中央提出建议,到国务院编制草案,再到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初步审查,以及全体人大代表的深入审议和最终表决,每一步都体现了科学决策和民主集中的有机统一。最终通过的规划纲要,将党的战略意图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明确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核心目标,为未来五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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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国家机关人员如何任免?
任免权
1.7.2013
接下来,我们探讨第三项职权——任免权。国家机构的运转需要合适的领导人员,那么这些人员是如何产生的呢?这就涉及到人大的任免权。这项权力确保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和领导人员的有序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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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探究三:了解任免权 —— 2025年重要人事任免
任免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人
• 免去潘岳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 任命陈瑞峰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免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
• 决定任命张升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 免去何卫东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思考】人大的任免权是如何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
1.7.2013
让我们来看几个2025年的真实案例。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了潘岳的国家民委主任职务,任命陈瑞峰接任;同时,也对中央军委副主席进行了任免。这些人事变动,都是通过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程序完成的,体现了人大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任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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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权详解:范围与程序
▍ 核心任免范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等最高国家领导人,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体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 (闭会期间)
• 决定国务院部长、委员会主任、央行行长等
• 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
• 任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
2025年度 任免工作概览
97人次
国务院部门/驻外大使
138人次
最高人民法院
23人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
1.7.2013
人大的任免权范围非常广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选举国家层面的最高领导人,而在大会闭会期间,其常务委员会则负责日常的人事任免工作,包括国务院组成人员、军委组成人员以及“两高”的法官和检察官。从2025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这项工作是常态化且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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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权力如何不被滥用?
监督权
SUPERVISION POWER
1.7.2013
最后,我们来学习第四项职权——监督权。权力如果缺乏监督,就容易被滥用。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职责,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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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探究四:明晰监督权——执法检查与听取报告
【案例1:执法检查】
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深入各地检查法律实施情况,推动落实全过程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2:听取报告】
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依法对“两院”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监督。
【思考】
这两种监督方式有什么不同?它们共同的目的是什么?
1.7.2013
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方式是多样的。比如,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像2025年对《食品安全法》的检查,确保法律条文落到实处。另一种重要方式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对他们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这两种方式,一个是专项检查,一个是全面评议,共同构成了人大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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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详解:方式与对象
01 / 监督方式
01 听取和审议
工作报告
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包括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02 执法检查
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推动法律有效贯彻执行。
03 询问和质询
对特定问题进行询问,必要时依法提出质询案。
04 特定问题调查
针对重大违法失职等特定问题,组织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02 / 监督对象
核心对象:“一府一委两院”
即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监督内容:宪法与法律实施
确保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权利。
1.7.2013
人大的监督方式非常丰富,除了我们刚才提到的听取报告和执法检查,还包括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的对象主要是“一府一委两院”,也就是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和检察院,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切实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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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笔记:立法权
什么是立法权?
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核心权力之一,是法治国家的基石。
行使主体与权限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可制定地方性法规,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 设区的市人大:仅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
核心特征
产出的是具有
普遍约束力
的法律规范
1.7.2013
现在我们来系统梳理一下人大的四项职权。首先是立法权,简单来说,就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而地方人大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记住,立法权的核心产出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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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笔记:决定权
②
决定权 · 重大事项的决策之权
权力定义
讨论、决定国家和地方重大事项的权力。是将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保障国家决策科学性的关键环节。
行使主体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
典型事项
✓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 审查和批准国家或地方的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
✓ 决定战争与和平、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核心特征
针对“未来的、未执行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具有鲜明的前瞻性与宏观指导性,直接关系国家发展方向与民生福祉。
1.7.2013
第二项是决定权。这项权力针对的是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项。比如,批准国家五年规划、批准国家预算、决定战争与和平等。判断一个事项是否属于决定权,关键看它是否是针对“未来的、尚未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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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笔记:任免权
③ 任免权
权力定义
选举、决定任免、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权力,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使主体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使最高层级的任免权。
核心内容
•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等国家领导人。
•决定任免:根据提名,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等。
•罢免:对不称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罢免。
核心特征
权力的指向性非常明确:
针对的对象是“人”,
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1.7.2013
第三项是任免权。这项权力的对象非常明确,就是“人”。包括选举、任命和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比如,选举国家主席,任命国务院部长,罢免不称职的官员,都属于任免权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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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笔记:监督权
定义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权力。
行使主体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这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关系。
主要方式
•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重点关注上一年度的总结与执行情况)
• 开展针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
• 人大代表提出询问和质询案,要求相关部门答复
核心特征
监督具有事后性的特征,即主要针对“已经执行”或发生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纠错,以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1.7.2013
最后是监督权。监督权是对“事”的监督,而且通常是针对“已经发生或执行”的事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对过去的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这与决定权针对“未来事项”形成了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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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混淆概念辨析
人民(People)
政治概念,国家的主人,是一个集体概念,而非单个的“人”。
人大代表(NPC Deputies)
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选举出来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个人。
人民代表大会(NPC)
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System of People's Congresses)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定位
“人民” = 权力来源
定位
“人大代表” = 行使者
定位
“人大” = 权力机关
定位
“制度” = 根本政治制度
1.7.2013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比如“人民”、“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家要注意区分:人民是主人,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代表大会是机关,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理清这些概念,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理解人大的各项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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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拓展:职权辨析
01. 立法权的层级
● 全国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国家法律。
● 省、设区的市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 县级及以下人大:没有地方立法权,但可以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02. 决定权 vs 监督权
✅ 场景一:批准本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 决定权 (面向未来)
决定新一年的目标任务与方向
✅ 场景二:审议通过上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 监督权 (面向过去)
监督过去一年工作的落实与成效
03. 集体 vs 个人
📢 人大(权力机关):
行使立法、决定、任免、监督四项职权。
注:必须通过会议以“集体”名义行使。
🗣️ 人大代表(个体):
享有审议、表决、提案、质询四项权利。
注:以个人或联名的方式行使权利。
1.7.2013
接下来,我们拓展几个知识点。首先,立法权是有层级的,并不是所有人大都有立法权。其次,要区分决定权和监督权,关键看是针对“未来”还是“过去”。最后,要分清人大作为一个集体行使的职权,和人大代表作为个人行使的职权是不同的。这些辨析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本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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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巩固:职权判断
请结合所学知识,判断下列场景体现了人大的哪项核心职权?
01全国人大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
答案:立法权
核心特征:制定、修改、废除法律
02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主席。
答案:任免权
核心特征:选举、决定、罢免国家领导人
03全国人大批准《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答案:决定权
核心特征:审查、批准国家重大发展事项
04全国人大听取并审议最高人民法院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
答案:监督权| 核心特征: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监督执行
05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一名新的国务院部长。
答案:任免权| 核心特征: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免
1.7.2013
现在,我们来做一个小练习,巩固一下今天所学的知识。这里有五个案例,请大家判断它们分别体现了人大的哪项职权。通过这个练习,希望大家能熟练掌握四项职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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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小结
01
立法权
法律的立、改、废,
产出的是“法律”。
02
决定权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针对的是“未来的事”。
03
任免权
选举、任命、罢免,
针对的是“人”。
04
监督权
监督宪法法律实施和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针对“过去的事”。
1.7.2013
好了,我们来总结一下今天的核心内容。人大的四项职权各有侧重:立法权管“法律”,决定权管“未来的事”,任免权管“人”,监督权管“过去的事”。希望大家能牢记这四个关键点,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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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聆听!
1.7.2013
今天的课程到此结束。希望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大家不仅掌握了人大的四项职权,更能从中感受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从而增强我们的制度自信。感谢大家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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