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9讲 辽夏金元的统治(916—1368年)
【复习导航】
10至13世纪,当两宋政权在汉族核心区域延续统治时,中国北方和西北先后兴起了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多个少数民族政权。它们与宋朝长期并立,经历了从“多政权并立”到“元朝大统一”的历史进程。这一时期的突出特征是:少数民族政权在学习吸收汉制的同时,也在制度上进行了因地制宜的创新;民族交融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以往;而元朝最终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少数民族实现的大一统,其版图之辽阔、民族之众多、治理之复杂,均超过了汉唐。
本讲的复习重点在于把握少数民族政权在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发展中的独特贡献。具体而言:辽朝的“南北面官”制度、金朝的“猛安谋克”制度、元朝的行省制度和“四等人制”,分别代表了不同层次的制度创新与治理智慧。元朝“从‘小中国’到‘大中国’”的转变,拓展了“中国”的地域、民族和文化内涵,对此后乃至近现代中国的疆域和民族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一部分 辽、西夏、金:多民族政权的并立与制度探索
一、辽朝:“因俗而治”的南北面官制
辽朝(916—1125年)由契丹族建立。契丹原是游牧于西辽河上游的民族,耶律阿保机统一各部后建国,后吞并渤海国,又于938年从后晋手中获取燕云十六州,从此辽朝同时统治着游牧区和农耕区。
辽朝治理的核心智慧是“因俗而治”。中央设置南面官和北面官两套系统:北面官管理契丹本族及其他游牧民族事务,保留契丹旧制;南面官管理汉人、渤海人等农耕民族事务,仿唐制设立三省六部。南北面官各自独立运作,互不统属。在地方上,辽朝也采取类似策略——契丹、奚等游牧民族仍按部族组织管理,而汉人、渤海人地区则设置州县。
这种“一国两制”的治理模式,保证了不同经济文化类型的地区都能在适合自身特点的体制下运行,维持了辽朝两百余年的统治稳定。辽朝皇帝还保留了“四时捺钵”的草原传统——每年随季节迁徙,在不同的捺钵(行帐)处理政务。捺钵并非单纯的游猎活动,而是辽朝中央政治中心的流动形态,其目的在于保持契丹民族的游牧本色,同时借巡游之机加强对各地的控制。
在文化政策上,辽朝对汉人较为开放。燕云十六州归辽后,辽太宗即在此地设科考试,专门面向汉人。到辽圣宗时,科举每年举行一次,分诗赋、经义、法律三科,但规定契丹等北方部族不得参加。这种政策既保障了契丹贵族的特权,又给汉人提供了入仕通道,有利于增强汉人对辽政权的政治认同。
辽朝以“二元政治”兼顾不同族群的特点,为后世处理多民族国家的治理问题提供了重要借鉴。北宋虽然自称“大一统”,却无法真正统治北方草原,而辽朝打破了农耕区与游牧区的界限,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探索上走在了宋朝前面。
二、西夏:模仿与创新并存的政权
西夏(1038—1227年)由党项族建立。党项原居青海、四川交界地带,唐末因镇压黄巢起义有功,被赐姓李,逐渐割据一方。1038年元昊称帝,定都兴庆府(今宁夏银川)。
西夏在制度上大量模仿宋朝:设立中书省、枢密院等中央机构,实行科举,尊崇儒学,元昊还命人创制了西夏文字。但与辽朝不同,西夏统治的核心区域是农耕区,其制度“宋化”程度较高。
西夏的统治面临两大挑战:一是夹在宋、辽(后为金)两大国之间,生存空间狭窄;二是党项人口较少,需要平衡党项贵族与汉人士大夫的关系。元昊时期曾采取“秃发令”等强化党项民族认同的政策,但最终还是走上了汉化的道路。
西夏虽是小国,却创造了灿烂的文化。黑水城遗址出土的大量西夏文献,包括佛经、法律、字典、绘画等,证明了西夏文明的独特价值。1227年,西夏在蒙古的进攻下灭亡。
三、金朝:从“猛安谋克”到汉化转型
金朝(1115—1234年)由女真族建立。女真原本生活在松花江、黑龙江流域,完颜阿骨打统一各部后建国,随后迅速灭辽(1125年)和北宋(1127年),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政权。
金朝的崛起极为迅猛。它用了不到二十年时间,就从东北一隅扩张到统治半个中国。这种扩张速度使金朝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以人口稀少、文明程度较低的女真族,如何有效统治人口众多、文化先进的汉地?
金朝最初的制度依托是“猛安谋克”制。猛安谋克原是女真部落的狩猎组织,金朝将其改造为集军事、行政、生产于一体的基层单位——一谋克约三百户,十谋克为一猛安。猛安谋克平时组织生产、维持治安,战时出兵作战。这种“兵民合一”的体制与北魏的府兵制有相似之处,在女真族尚未完全封建化的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金朝疆域南扩,女真统治者开始吸收汉制。海陵王完颜亮(1149—1161年在位)是金朝汉化改革的关键人物。他迁都燕京(今北京),改名中都;改革中央官制,废除女真旧制,全面采用唐宋制度;并大规模南征,试图统一中国,但在采石之战失败后被部将所杀。
金朝中后期,女真贵族逐渐汉化,猛安谋克制走向瓦解——女真人迁居中原后,逐渐放弃农耕和军事训练,日益腐朽。金朝末期,北方蒙古兴起,金朝在蒙宋夹击下灭亡(1234年)。
辽、西夏、金的历史表明:少数民族政权在入主中原后,都不同程度地走上了“汉化”道路。这种汉化不是简单的被同化,而是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在碰撞中走向融合的必然选择。各政权在吸收汉制的同时,也都保留了自身的民族特色,形成了多元并存的制度格局,这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多样性的体现。
第二部分 蒙古的崛起与元朝的大一统
一、从草原帝国到世界帝国
蒙古原是活动于蒙古高原的游牧部落。1206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各部,在斡难河源召开忽里勒台(部落议事会),被尊为“成吉思汗”,蒙古汗国正式建立。
成吉思汗及其后继者发动了三次大规模西征:第一次(1219—1224年)灭花剌子模(今中亚),兵锋直抵黑海北岸;第二次(1235—1242年)征服俄罗斯、乌克兰、波兰、匈牙利等地;第三次(1253—1260年)攻占巴格达,灭阿拉伯帝国。蒙古军队的铁蹄踏遍欧亚大陆,建立了人类历史上陆地面积最大的帝国。
蒙古西征对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破坏方面,战争造成了大量人口死亡和经济破坏,西亚、中亚的许多古老文明遭受重创;建设方面,蒙古统治下的“ Pax Mongolica”(蒙古治下的和平)使东西方交通空前畅通,促进了科技、文化、商品的交流。中国的火药、印刷术、指南针等重大发明,正是在这一时期西传,对欧洲社会转型产生了重要影响。大量西亚、中亚的工匠、学者、商人随蒙古军队东来,成为元朝的“色目人”,后逐渐融入汉族。
二、元朝的建立与统一中国
1260年,忽必烈继承汗位。他改变了此前蒙古以和林(今蒙古国境内)为都城的传统,将统治中心南移。1271年,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定国号为“大元”,标志着蒙古汗国向中原王朝的转型。1276年,元军攻占临安,俘宋恭帝;1279年,崖山海战,南宋残余势力彻底灭亡,元朝完成了自唐末以来近四百年的统一大业。
元朝的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是当时世界上版图最辽阔的帝国。它首次将西藏、云南、东北、新疆东部等地区完全纳入中央政权的直接管辖之下,奠定了此后中国疆域的基本格局。
三、元朝巩固统一的制度创新
面对如此辽阔的疆域和众多民族,元朝在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
中央官制:一省制与相权反弹。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政务,枢密院掌军事,御史台掌监察。与唐宋分割相权的思路不同,元朝实行一省制,中书省长官(右丞相、左丞相、平章政事)权力很大。这导致相权反弹——丞相常可左右朝政,甚至威胁皇权。元朝中后期,权臣专权、内乱频仍,与这一制度设计不无关系。宣政院是元朝特设的机构,负责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并直接管辖吐蕃(西藏)地区,这是西藏正式归属中央政府管辖的开端。
地方管理:行省制度的创立。行省制是元朝对后世影响最深远的制度创新。元朝将全国划分为十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形成四级管理体制。行省制的核心设计是“犬牙交错”——打破自然地理(山川形便)的界限,使各省区跨越不同的地理单元,以防止地方利用天险割据自雄。例如,陕西行省跨越秦岭,河南行省跨越黄河,使任何一个行省都难以凭借自然屏障对抗中央。这一制度被明清继承并沿用至今,是现代中国省级行政区划的历史源头。
边疆治理:西藏与台湾正式纳入管辖。元朝在西藏设置宣政院,派遣官员进行管理,从此西藏正式成为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行政区域。在澎湖设巡检司,加强对台湾地区的管辖——这是中国在台湾附近岛屿设立正式建置的开始。在西南地区,元朝开始实行土司制度,任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土官,世袭其职,接受中央统辖。土司制度成为明清两代治理西南的基本模式。
民族政策:四等人制与民族交融。元朝将全国居民分为四等:蒙古人(最高)、色目人(西夏、回回、西域人等)、汉人(原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契丹人、女真人)、南人(原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四等人在法律地位、仕途机会、刑罚适用上存在差别对待,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和压迫色彩。但“四等人制”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严格,尤其是在文化和社会生活层面,各民族之间的交融十分活跃。
元朝的民族交融达到了新高度。一方面,大量蒙古人、色目人迁入中原和江南,与汉族杂居通婚,逐渐融入汉族;另一方面,汉族也有不少人迁往边疆,促进了内地与边疆的联系。最典型的融合成果是“回回”民族的形成——来自中亚、西亚的穆斯林移民与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通婚融合,逐渐形成了新的民族共同体“回回”,即今天的回族的前身。元朝的民族交融使“中国”的概念超越了汉族和九州的范围,扩展为多民族共同的家园。
经济与交通。元朝重视交通建设,在全国设置驿站(站赤),形成了以大都(今北京)为中心的驿道网络,大大便利了政令传达和物资运输。大运河在元朝得到了进一步疏浚和裁弯取直,京杭大运河的南北直通格局基本定型,成为连接政治中心(大都)与经济重心(江南)的大动脉。元朝还开通了海运,从长江口直航大都,提高了粮食北运的效率。
第三部分 “从‘小中国’到‘大中国’”:元朝的历史地位
一、“小中国”与“大中国”的内涵
有学者认为,元朝以前的中国历史,包括汉、唐在内,本质上属于“小中国”;到了元朝,加上此前辽、金等北方民族政权的影响,中国才变成了“大中国”。这一判断揭示了元朝在中华文明史上的转折意义。
“小中国”的地域范围局限于传统的“九州”(主要是黄河、长江流域),不包括广大的北方草原、青藏高原、西域等地;民族构成以汉族为主,非汉族群处于边缘地位;文化内涵以农耕文化为主,游牧文化被视为“异质”;国家主权由汉族政权行使,非汉族建立政权会被排斥在“中国”正统之外。
“大中国”的地域范围突破了九州的限制,将蒙古高原、青藏高原、西域、辽东等都纳入版图;民族构成实现了汉、蒙、色目等多民族共处,各民族的互动交融成为常态;文化内涵兼具农耕文化与草原文化,“中国”不再等同于“汉”;国家主权可以由汉族政权行使,也可以由多民族联合政权或少数民族政权行使,只要它认同“中国”的政治传统和文化价值。
元朝的转变是多方面的。在疆域上,元朝首次将西藏纳入中央直接管辖,在云南、东北等边疆地区设立行省,近代中国的版图自此有了雏形。在民族上,“中国”的概念从单一汉族拓展为多民族共同体,“华夷之辨”逐渐让位于“四海一家”。在文化上,元朝兼容并包,儒、佛、道、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各得其所,上都(开平)成为多文明交汇的国际都会。
二、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历史贡献
从辽、夏、金到元,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第一,它们打破了中国历史上“农耕区与游牧区”的长期分割。汉唐虽强,但未能真正将北方草原纳入直接管辖;而辽、金、元政权横跨两种经济类型,使长城内外第一次被纳入同一个政治共同体。
第二,它们推动了民族大交融。大规模的迁徙、通婚、文化交流,使各民族的血缘和文化联系空前紧密。“中国”不再是单一民族的标签,而成为多民族共同的家园。
第三,它们在制度上进行了创新探索。南北面官、猛安谋克、行省制度、土司制度等,都是在处理多民族国家治理问题上的实践智慧,为后世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四,它们拓展了“中国”的空间和内涵。元朝以“大元”为国号,忽必烈以“中国之主”自居,这意味着少数民族政权在认同“中国”的同时,也重新定义了“中国”。正如学者所言,元朝使“中国”的地域意义突破九州而演变为十一行省,人民意义突破汉人而演变为汉、蒙、色目等众多民族,文化意义演变为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兼有。
第四部分 唯物史观在本讲的典型运用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动:游牧与农耕的碰撞
辽、夏、金、元等政权都是由游牧或半游牧民族建立的。这些民族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其社会组织形式(部落制、兵民合一),而进入农耕区后,原有的生产关系无法适应新的经济基础,于是产生了制度变迁的压力——从部落制向国家官僚制转型,从习惯法向成文法过渡,从世选制向科举制演变。这一过程生动体现了生产力(农耕经济的稳定性、复杂性)对生产关系(统治制度)的决定作用,以及生产关系调整对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行省制的地理逻辑
行省制度的设计,体现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深层关联。元朝之所以要打破“山川形便”、实行“犬牙交错”,是因为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变化——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跨区域物资调运的需要(如南粮北运)、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强化,都要求行政区域打破自然地理的限制。行省制不是凭空设计的,而是为了适应大一统国家的经济和政治需求。
三、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演变:从“华夷之辨”到“四海一家”
辽、夏、金、元时期,传统的“华夷之辨”观念经历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少数民族政权为了确立合法性,往往主动认同儒家文化、尊崇孔子、实行科举;另一方面,汉族士大夫也逐渐接受了少数民族君主也是“天命所归”的观念。元朝“海内一家”的政治理念,是长期民族交融在意识形态层面的反映。社会意识的变化,根源于社会存在的变动——当各族人民在同一国家框架内长期共处、互通婚姻、共同生产时,“华夷”的界限自然会被超越。
【本讲小结】
辽、夏、金、元时期,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阶段。如果说秦汉奠定了“中国”的疆域和制度框架,隋唐将这一框架推向成熟,那么辽夏金元则在三个维度上实现了突破:
地理维度——将北方草原、青藏高原、西域等纳入中央政权管辖,使“中国”的版图从“九州”扩展为“十一行省”,奠定了近现代中国的疆域基础。
民族维度——打破了“华夷之辨”的壁垒,实现了汉、契丹、党项、女真、蒙古、色目等多民族的深度交融,“中国”的内涵从单一汉族拓展为多民族共同体。
制度维度——创造了“因俗而治”(南北面官)、“兵民合一”(猛安谋克)、“行省制度”“土司制度”等治理模式,为处理多民族国家的复杂问题提供了制度工具。元朝的行省制尤其影响深远,成为此后六百年中国地方行政的基本框架。
元朝的成就和局限同样值得关注。它的疆域之辽阔、民族之众多、文化之包容,超过了此前任何一个王朝;它的驿站系统、大运河、海上贸易,促进了全国范围内的经济整合;它首次将西藏和台湾纳入直接管辖,在边疆治理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但元朝未能很好处理蒙古贵族与汉人士大夫的关系,四等人制激化了民族矛盾,加之权臣专权、内乱频仍、财政腐败,建国不到百年就爆发了大规模农民起义,1368年被明朝取代。
辽夏金元的历史告诉我们: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是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需要兼顾制度统一与文化多样性;“中国”的概念是开放的、包容的,它在历史中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
对于2027届高考复习而言,本讲需重点把握:辽朝南北面官制的特点与作用;金朝猛安谋克制的性质与演变;元朝行省制的创新与影响;元朝对西藏和台湾的管辖;元朝民族交融的表现及其历史意义;“从‘小中国’到‘大中国’”的内涵。复习时要特别注意少数民族政权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贡献,这是近年来高考命题的热点方向。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