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7讲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官员选拔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东汉中后期,由于宦官专权,政治腐败,察举选官名实不符,很难选拔到真正的人才。同时,汉末以来,战乱频仍,社会动荡不安,百姓背井离乡,“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难以掌握士人的真实情况,使察举制无法实施。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上册)》
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称为“状”。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九品中正制
中国古代的官员选拔制度
中正访问→定级九品→吏部授官→中央考核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官员选拔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官员选拔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科举制是我国古代通过分科取士,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科,是考试科目;举,是选拔人才。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地主经济发展,庶族地主的势力加强。庶族地主尤其是中小地主为了维护和扩大其经济利益,迫切需要打破门阀士族在政治上的垄断
为满足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需打破门第取士的标准,打击门阀世族势力
一拍即合
科举制的背景
朝为田舍郎 暮登天子堂
隋文帝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隋炀帝
始建立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唐太宗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最为主要。
武则天
扩大了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唐玄宗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隋唐时期科举制的发展
7
常举
制举
制举是由皇帝亲任考官,选拔具有专才之人
进士科最初内容包括贴经、诗赋和政论,考试难度大,但考中进士最为荣耀,有的官至宰相。“不为进士出身,终不为美”。
明经科主要考儒家经典,考试是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
科举制
三十老明经,七十少进士!
科举制的评价
科举制度的最大优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世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向着尽可能大的社会面开放。
——王炳照《中国科举制度研究》
间接助成国内风俗教化之统整,以辅成大一统政府之团结与巩固。
——钱穆《国史大纲》
贞观初放榜日,上私幸端门,见进士于榜下缀行而出,喜谓侍臣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唐]王定保《唐摭言》卷一五《杂记》
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促进社会身份流动,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
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官员选拔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官员选拔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官员管理
考核制度
监察制度
唐朝的官吏考核制度更加规范,《唐六典》全面规制了官吏的选用、考核、监察、奖惩等。
《唐六典》规定:考绩由尚书省吏部负责,考课一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考核评定分三等九级,综合考评这几年的政绩以决定升降与奖惩。
考核标准:根据品德和才能两方面,以四善二十七最为标准,评定等第。
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唐六典》
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
考核部门 尚书省的吏部
考核方式 地方报告中央
皇帝巡查州县
考核标准 品德才能,四善二十七
考核结果 评定分三等九级,确定官员升降与奖惩。
隋唐时期的官员考核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官员选拔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官员管理
考核制度
监察制度
隋唐时期的官员监察—中央监察
唐代对地方的监察,除中央御史台的察院以外,还分全国为若干道监察区,派巡按使,行使对地方的监察权。
隋唐时期的官员监察
道(监察区):唐初 10 道,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 年)增为 15 道,每道由监察御史1 人巡按,后设采访使 / 观察使常驻,监察州县官吏。
州级:刺史掌行政与监察,设录事参军专职监察僚属与属县。
县级:县令主政,县尉兼监察,纠察县内官吏与豪强。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三省六部制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中央官制的发展历程
秦朝
西汉
东汉
魏晋南北朝
隋文帝
三公卿制
内外朝制
尚书台
三省制
三省六部制
唐太宗
中书省
草拟诏令
皇 帝
门下省
审核诏令
尚书省
执行诏令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得旨拟诏
提交上奏
皇帝画“勅”
送交审核
“涂归”“封驳”
审核 通过
唐制每事先经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旨,再下中书,中书以付门下。若有未当,则门下缴驳……若可行,门下又下尚书省,尚书但主书撰奉行而已。
——《朱子语类》
(1)三省六部制是如何运作的?
隋唐时期的中央官制
中书省
草拟诏令
皇 帝
门下省
审核诏令
尚书省
执行诏令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中书令、侍郎)
(尚书令、仆射)
(侍中、侍郎、给事中)
(他官加参知机务、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政事堂
(后改中书门下)
(2)有资格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官员有哪些?最多、最少几人开会?
中央政府设政事堂,作为宰相的议事机构,一切重大事务,都要由政事堂会议讨论,经皇帝批准后颁行。三省的首长都是宰相,以后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也是宰相,他们都带有参知机务、参知政事等衔,所以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宰相多至一二十人。
——樊树志《国史概要》
隋唐时期的中央官制
中书省、门下省作为决策机构,分立在皇帝处理政事的太极宫两侧较近的地方,凸显皇权的集中。尚书省作为执行机构,离决策中心南侧稍远的地方。同时,三省位置独立,有各自的办公地点,各司其职。
注:掖庭宫室宫女居住,发配犯罪官僚家属之地;太极宫为皇城;东宫为太子居住的地方;鸿胪寺为外交部门;太庙用来祭祖;少府监管理百工技巧,铸钱。
隋唐时期的中央官制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体系完整、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
1.根据下面材料,结合前面所学,分析三省六部制的历史作用?
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致使相权逐渐削弱,这既是我国集权体制下的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突出特征,也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齐涛《资政通鉴·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得失》
隋唐时期的中央官制
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故说“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中书省武则天改称凤阁,门下省武则天改称鸾台)....... 唐中宗时有“斜封墨敕”,表示此项命令未经中书、门下两省,而要请下行机关马虎承认之意。而唐中宗时私下所封的官,也被成为“斜封官”。由此可知,中国传统政治,本不全由皇帝专制,也不能说中国人绝无法制观念。但中国政治史上所规定下的一切法制,往往有不严格遵守的。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隋唐时期的中央官制
制约君权:斜封墨敕
根据下面材料,结合前面所学,分析三省六部制的历史作用?
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致使相权逐渐削弱,这既是我国集权体制下的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突出特征,也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齐涛《资政通鉴·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得失》
隋唐时期的中央官制
①削弱相权,加强皇权,强化君主专制;
②分工明确,提高行政效率;
③在制度上对君权形成一定制约,有助于提高决策科学性;
④是中国古代官制的重大变革,标志中国古代官僚体制走向成熟;
⑤对中国后世,及日本影响深远。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三省六部制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政治制度
地方行政规划
节度使拥兵自重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一)为民制产:租庸调制
1.背景:
2.方式:
3.影响:
①北魏均田制、租调制奠定基础;
②繁重徭役影响正常农业生产。
有田则有租
有家则有调
有身则有庸
(以庸代役)
①保证农民生产时间;
②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隋唐时期的赋税—租庸调制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材料一: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户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安史之乱),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民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 ——《资治通鉴》卷226
材料二:唐玄宗天宝年间,人口不过891万户,免税的有350万户。安史之乱后,人口只剩下天宝年间的1/3,而免税户达到总户数的2/3。皇帝规定了更加高昂的税额,但这些税一部分要留在州政府,一部分交给了节度使。
——据郭建龙《中央帝国的财政密码》
①安史之乱,社会动荡,原有户籍制度破坏,租庸调制难以推行;
②贪官污吏巧立名目,增加苛捐杂税,加重百姓负担;
③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破坏,政府掌握的户口减少,影响财政收入;
④地方藩镇节度使扣留税收,加剧财政负担。
隋唐时期的赋税—两税法
②实施: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③两税法内容: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旧唐书·杨炎传》
财政原则: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课税主体:不区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商人也要交税。
课税标准: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劳役用钱代替。
纳税期限: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①背景
隋唐时期的赋税—两税法
②实施: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③内容: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旧唐书·杨炎传》
①背景
隋唐时期的赋税—两税法
④影响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赋税制度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法律与教化
户籍制度
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服制”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此时被纳入法典,成为确定亲属相犯时刑罚轻重施用的原则。它规定在刑法适用上,凡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凡服制愈远,以尊犯卑,处罚变重;以卑犯尊,处罚变轻。
律在唐初经过删繁就简。
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
唐高宗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名例》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
《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以礼入法、礼法结合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实质上就是唐律一切依礼以为出入,礼与刑相辅相成,律学与经学相互发明,使礼法结合在唐律中达到十分完备的程度
唐朝的法律—律令儒家化的完成
礼治:《大唐开元礼》
分吉、宾、军、嘉、凶五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以精密叙述皇帝为中心的官僚国家的仪礼次序为主,加上对若干个地方官举行的祭仪、官人家庭中举行的冠、婚、丧、庙等礼的记述而成。标示公共典礼的体系。
社会教化: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自汉初起,家训著作随着朝代演变渐丰富多彩。家谱中记录了许多治家教子的名言警句,成为人们倾心企慕的治家良策,成为“修身”、“齐家”的典范。在家谱中有不少详记家训、家规等以资子孙遵行的。当中,最为人称道的名训,如颜氏家训、朱子治家格言等,至今脍炙人口。
唐朝的礼治与教化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法律与教化
户籍制度
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隋唐户籍制度
开皇三年,隋文帝下令在全国彻底清查户口,根据户籍簿上登记的年龄与本人的体貌进行核对,从中检查隐漏户口,以解决诈老诈小的行为,即为“大索貌阅”……通过这一措施,新增成定人数44.3万,新附人口164万。
——宁欣《中国古代史(下册)》
每岁一造计账,三年一造户籍。县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总而领焉。
——《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法律与教化
户籍制度
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唐朝基层组织以县 — 乡 — 里 / 村 — 保为核心,城市实行坊市制,形成 “行政管控 + 社区自治 + 邻保连坐” 的治理体系,前期重户籍与均田,后期随两税法转向资产与属地管理。
治安与司法(秩序保障)
• 邻保连坐:5 户互保,一人犯法,联保连坐,强化互相监督。
• 里正 / 村正:捕盗、禁奸、调解纠纷;小事里村自理,大事报县衙 人民日报 。
• 宵禁:城市昏闭晨开,坊门按时启闭,金吾卫巡逻,禁夜间通行。
隋唐的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三国至隋唐的制度建设
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法律教化与基层治理
法律与教化
户籍制度
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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