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题
12.1 人民法院
单元
四
年级
八
主备
备课时间
授课时间
素
养
目
标
1.政治认同:认同我国的司法制度,理解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增强对国家司法机关的信任与制度自信。
2.法治观念:掌握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与职权,区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理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增强法治意识。
3.健全人格:形成尊重司法、崇尚公平正义的理性态度,养成依法维权、遇事找法的行为习惯。
4.责任意识:认识人民法院的社会职能,主动维护司法权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重点
人民法院的性质和职权。
难点
区分三大诉讼;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监督的关系。
方法
讲授法、探究法、启发法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
入
新
课
展示课本生活观察案例:小方爸爸购买汽车遇质量缺陷,调解无果后寻求维权。
教师提问:小方爸爸能否到人民法院起诉厂家?为什么?
学生交流后,教师总结: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调解无法解决时,人民法院是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天我们共同学习12.1 人民法院。
阅读材料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用真实、鲜活的时政视频导入,快速吸引学生注意力,激发探究兴趣,同时自然衔接教材内容,为新课学习做好铺垫。
新
知
研
学
活
动
探
究
环节一:探究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
1.继续思考:小方爸爸能否到人民法院起诉厂家?为什么?
2.教师总结:小方爸爸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厂家,因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具有国家性、专门性和权威性。它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结合教材第 94页,梳理体系。
4.教师总结: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环节二:探究人民法院的职权与诉讼类型。
1.阅读P95“探究与分享”,判断案例中的诉讼各属于什么性质的诉讼。
2.教师精讲三类诉讼:
刑事诉讼:针对犯罪行为,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如案例一李某醉驾案);
民事诉讼:针对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解决民事争议、保护民事权益(如案例三消费侵权案);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针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如案例二不服交警处罚案)。
3.思考: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循什么原则?才能保证司法公正?
4.教师总结: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审理案件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5.特别强调:独立行使≠不受监督:各级法院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环节三:探究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1.出示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的材料。
2.思考:各级人民法院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3.教师总结: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4.继续思考:最高人民法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是什么关系?
5.教师总结: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环节四:探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1.出示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录:“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行圆桌审判、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
2.阅读P96“阅读感悟”。
3.教师总结:知识总结:我国人民法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坚决依法判处,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阅读材料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阅读材料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阅读材料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通过分析真实案例,让学生了解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用清晰的层级结构帮学生构建知识体系,结合实例让抽象的组织体系具象化,符合学生认知规律。
通过真实案例对比,让学生直观区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差异,厘清不同诉讼的适用场景,深化对审判权的理解。
澄清认知误区,帮助学生理解 “独立审判” 与 “监督” 的辩证统一,深化对司法公正的理解,落实核心素养。
引用新鲜时政新闻,帮学生精准梳理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突破教学难点,让知识落地,提升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
将最高人民法院的真实工作报告与教材阅读板块深度融合,渗透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理念,让严谨的法治课堂充满直抵人心的人文关怀。
课堂总结
本节课我们学习了人民法院的相关知识:认识了人民法院的性质与组织体系,区分了刑事、民事、行政三类诉讼,理解了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一起回顾所学知识
通过主线式知识梳理,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框架,巩固本节课的核心知识点,同时再次升华教学主题,让核心素养的培养贯穿教学始终。
作业布置
课后分层作业
板书设计
12.1 人民法院
一、性质与体系
1. 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 体系:最高、地方各级、专门法院
二、职权与诉讼
1. 准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 诉讼: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三、原则与关系
1. 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2. 关系:对同级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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