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九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课标要求
通过了解两宋的政治与军事,认识这一时期在政治方面的新变化。
一、北宋的建立与制度设计:矫正前代之弊的精心布局
(一)走出五代阴影:一个关键的历史抉择
960年,后周禁军统帅赵匡胤在陈桥驿发动兵变,黄袍加身,建立宋朝。从这一刻起,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摆在了新皇帝的面前:自唐朝灭亡以来短短五十余年间,中原地区先后经历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朝代,帝王换了八姓,战乱不息,生灵涂炭。宋朝会不会成为第六个短命王朝?
赵匡胤与谋臣赵普之间有一次著名的对话,道破了问题的核心。太祖问:天下自唐末以来,数十年间帝王换了八姓,战火不息、百姓遭殃,原因何在?赵普回答:没有别的原因,就在于方镇(节度使)权力太重,形成君弱臣强的格局。要解决这个问题也没有什么奇巧之法,无非就是“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剥夺他们的行政权力,控制他们的财赋来源,收编他们的精锐部队——这样天下自然就安定了。
这次对话为北宋初年的制度改革画出了核心方向的路线图。宋朝初年的制度建设,实际上就是围绕“夺权、制钱、收兵”这三个关键词展开的。在统一策略上,北宋采取了“先南后北”的审慎方针——先征服经济发达、物产丰饶的南方诸国以增强财力物力,而将北汉作为缓冲地带暂不攻取,使新生的北宋不必独自承受来自北方契丹的军事压力。这是一个兼顾政权稳固与统一大业的务实选择。
(二)收地方之权:让割据再无可能
北宋初年加强中央集权的第一套组合拳,指向了地方势力。具体做法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收行政权、收财政权、收兵权。
在行政权方面,中央派出文官担任各州知州,节度使逐渐变为没有实权的虚衔。过去节度使在自己辖区内军政财权一把抓,现在换成了由中央直接任免、随时可以调动的文官,割据的制度基础从根子上被切断了。在财政权方面,朝廷在各路设置转运使统管财政,各州赋税除留足地方必要开支外,绝大部分必须上缴朝廷。地方没有了独立的经济来源,也就没有了造反的物质条件。在兵权方面,将地方精锐部队全部编入禁军,由中央直接统辖,地方只剩下毫无战斗力的厢军。
这套政策的总体导向被概括为“强干弱枝,守内虚外”——加强中央、削弱地方,重内轻外。它的效果是立竿见影的:自北宋建立直到灭亡,中国腹地再也没有出现过足以威胁中央的地方割据势力,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三)分官僚之权:让任何部门都不能独大
光收地方之权还不够,中央各部门的权力如果过于集中,同样可能孕育出新的威胁。北宋的第二个制度创造,是在中央层面进行系统性的权力分割。
在中央,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多。过去宰相“事无不统”,行政、军事、财政一把抓,北宋则将其权力分散为多个互不统属的机构:掌管行政的是中书门下,掌管军事的是枢密院,掌管财政的是三司。这三个机构各自独立、各对皇帝负责,彼此不能干预对方事务。枢密院长官通常任用文官,对禁军有发令调遣之权,但不参与日常管理;禁军平时归三衙——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统领训练,三衙长官虽有统兵之责,却无调兵之权。每有战事,由枢密院秉承皇帝意旨调遣军队,统兵将领则临时委派,战事结束后兵归三衙、将还本职。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使任何将领都难以培植私兵、拥兵自重。
在地方层面,同样贯彻了分权制衡的原则。一州之内,知州掌行政,通判掌监督,二者同署文书、共议政务,通判实际上起到了牵制知州的作用。州下设县,路一级不设单一长官,而是设置帅司、漕司、宪司、仓司四个平行的监司机构,分管军政、财政、司法和仓储,互相制约,各自对中央负责。
这样,从中央到地方,没有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官员能够集大权于一身。权力被切割成小块,分散在多个互不统属的机构之中,而这些机构又都直接或间接地向皇帝负责。这种以“分权制衡”为核心原则的制度设计,使皇权达到了空前稳固的地步。
(四)崇文抑武:文人治国的基本国策
北宋制度设计中最为鲜明、也最具争议的特征,是确立了“崇文抑武”的基本国策。这一政策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重用文官,提倡文治,大规模扩大科举取士名额,抬高文人和士人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则竭力抑制武将势力的膨胀——杯酒释兵权剥夺高级将领的兵权,分散军权使得统兵与调兵分离,实行更戍法使军队定期更换驻地以防止将领与士兵形成私人关系。
“崇文抑武”取向的一个典型映照,是当时人对文武两种职业的价值评判。名臣尹洙曾说:状元及第的荣耀,即便统兵数十万、收复幽蓟失地、将强敌驱逐于大漠深处、在太庙献捷,“其荣亦不可及也”。军功盖世,不及状元及第——这种价值取向在宋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宋太祖立下“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的遗训,更为士大夫参政议政、畅所欲言提供了安全保障。后人概括宋朝政治为“重文轻武,文人治国”——这八个字虽不全面,但抓住了要害。
(五)制度设计的代价:“三冗”与积贫积弱
然而任何制度设计都有其代价。北宋这套精心建构的集权体系,在有效解决了藩镇割据和武将篡权问题的同时,也制造出了新的弊病。
分权过度导致官僚机构叠床架屋,官员数量急剧膨胀,形成了“冗官”。养兵制度使禁军与厢军规模不断扩大,加上更戍法使得军队频繁调动、耗费巨大,形成了“冗兵”。官僚和军队的巨额开支形成了“冗费”。“三冗”叠加,国家财政不堪重负,这是“积贫”的根源。而在军事上,兵将分离、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军队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每逢大战便难以形成有效的指挥和协同,这是“积弱”的根源。与此同时,北宋初年确立的“崇文抑武”方针在执行过程中也逐渐走向极端,形成了因循保守的政治风气——官员们宁可无所作为,也不愿冒风险做出改变。
北宋的制度设计用一套极其精巧理性且环环相扣的方案,成功解决了唐末五代以来的核心政治难题,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使大规模的地方割据和武将篡权变得不再可能。但正因为这套办法在防范内乱方面太过有效,其负面影响——行政效率低下、财政负担沉重、军队战斗力弱、政治风气因循——也难以在体制内得到纠正,北宋中期的种种困局,根子正埋在这里。
二、北宋中期的困局与应对
(一)边防压力:北方强邻环伺
北宋虽然成功统一了中原和南方,但其北方边疆形势远不如汉唐那样稳固。后晋石敬瑭为答谢契丹出兵之助,将燕云十六州割让给了辽朝。这十六州分布在长城南侧,地势居高临下、易守难攻,本是长城防线背后的战略支撑点。割让燕云十六州意味着中原的门户洞开——中原王朝失去了抵御北方游牧民族的天然屏障和人工防线,辽朝骑兵可以随时南下,中原步兵则无险可守。终北宋一代,收复燕云失地始终是一个未能实现的梦想。
北宋与辽朝之间,经历了长期的战争与和议的反复博弈。1004年,辽军大举南下,直逼黄河岸边的澶州。宰相寇准力主宋真宗御驾亲征,宋军在澶州城下射杀辽军主将,双方最终达成和议,史称“澶渊之盟”。盟约规定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宋朝每年向辽朝提供一定数量的银绢作为“岁币”,辽朝放弃对燕云以南的领土要求。
如何看待这种“以钱财换和平”的做法?苏辙认为,澶渊之盟后百数十年间,北方边民“不识干戈”,这是汉唐盛世所未曾有过的安定局面。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也说,每年支出的岁币与战争费用相比,“不及百分之一”。和平实现之后,宋朝在与辽朝的边境贸易中还能获得大量贸易盈余,支付的岁币在很大程度上又通过贸易流回了中原。对辽朝而言,和平获得的稳定物资供应远胜于战争所带来的不确定抢掠。就此而言,澶渊之盟并非单纯的丧权辱国,而是在双方力量相对均势的条件下实现的理性选择——以有限的财政支出换取长期的边境安宁,为中原经济文化的持续繁荣创造了和平环境。
不过,此后与西夏的关系则更令北宋头疼。元昊称帝建西夏后,宋夏之间爆发了持续数年的战争,宋军屡战屡败。最终的和议规定宋朝每年“赐”给西夏银绢茶叶,西夏名义上向宋称臣。在北方,辽朝趁机趁火打劫,逼迫宋朝增加了岁币数额。北宋周边强邻环伺的战略困局,需要强大的军事力量和巨额的财政资源作为后盾——而这两个条件,恰恰是北宋中期所不具备的。
(二)财政危机:积重难返的体制性困局
与边防压力同样严峻的,是日益加剧的财政危机。北宋财政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三冗”问题——冗官、冗兵、冗费。官僚队伍因分权体制和科举扩招而迅速膨胀,军队因养兵政策和募兵制度而规模庞大,二者共同构成了日益不可承受的财政负担。加上每年对辽和西夏的岁币支出,国家财政捉襟见肘。到宋仁宗时期,财政危机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三)“庆历新政”:一场夭折的改革预演
最先站出来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是范仲淹。宋仁宗庆历年间,范仲淹出任参知政事(副宰相),主持推行以“澄清吏治”为核心的改革,史称“庆历新政”。他的改革方案包括十个方面:严明官吏升降制度、限制侥幸滥进、严密科举取士、慎选地方长官、授予官员职田以“责其廉节”、重视农业生产、减少徭役、整治军备、慎重发布朝廷号令、落实朝廷的惠政和信义。
范仲淹的改革思路是清晰的——从整顿官僚队伍入手,通过提高行政效率和官员素质来缓解财政压力、改善国防状况。但这个思路恰恰触动了整个既得利益集团,遭到了强烈的抵制,新政推行不过一年多便以范仲淹被贬出朝而宣告失败。庆历新政的夭折表明,在北宋体制内想要进行哪怕温和的自我改良,都比人们预想的要困难得多。
(四)王安石变法:一场更为激进的制度实验
到了宋神宗时期,财政困难和边防压力的叠加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年轻的宋神宗力排众议,起用王安石主持变法,史称“熙宁变法”,也常称为“王安石变法”。变法的目标十分明确——富国强兵。变法的范围则远超庆历新政,涉及财政、军事、教育和选官制度等多个领域。
在富国方面,王安石推行了一系列颇具创新性的经济措施。青苗法规定,每年青黄不接时,由政府向农民提供贷款或谷物,收获后还本付息。这样做既可以防止农民受高利贷盘剥,又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募役法——也称免役法——将原来按户等轮流承担徭役的制度改为缴纳免役钱,由政府雇人代役;原来不需要服役的官户、坊郭户等也要缴纳助役钱。这一改革使大量劳动力从徭役中解放出来,同时为国家开辟了新的财源。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全国土地,按土地的实际数量和肥瘠程度确定税额,打击了豪强地主的逃税行为。市易法和均输法则试图通过国家力量调控市场、平抑物价,将原来落入商人手中的利润收归国家。
在强兵方面,保甲法将农民按保甲组织起来,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战时则可补充军队。将兵法改变了此前“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状况,由固定的将领长期统领固定的部队,以提高军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取士方面,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培养实用人才。
(五)变法的争议与评价
王安石变法自推行之日起就伴随着激烈的争议。反对派批评他“尽变更祖宗旧法”,司马光在给王安石的信中说:“使上至朝廷,下及田野,内起京师,外周四海,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另一位反对派刘挚也批评说:“二三年间,开阖动摇,举天地之内,无一民一物得安其所者”,“数十百事交举并作,欲以岁月变化天下”——同时推行几十上百项新法,想在短时间内改变整个天下,步子迈得太大太急。
这些出自变法反对派之口的批评或有夸大之处,但并非全无根据。变法确实存在涉及面过广、头绪过多、推行操之过急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新法出现了明显的扭曲。宋代话本《拗相公》中记载了一个民间老妇的控诉:自从王安石当了宰相,立新法扰民。老妇孀居二十年,也要缴纳免役钱和助役钱,交了钱之后差役却并未免除。她本以养蚕种麻为生,如今桑麻经营困难,只得养猪养鸡等候官吏来征收役钱,“故此民间怨恨新法入于骨髓”。话本属于文学作品,有艺术加工的成分,不能直接当做信史。但它所反映的某些问题——新法在执行中加重了民众负担,用人不当导致官吏扰民,民间确实存在不满情绪——可以与其他史料相互印证。
对王安石变法的历史评价,不宜简单地以成败论英雄。青苗法、免役法等举措在制度设计上确有进步意义——青苗法类于现代的农业信用贷款,免役法以货币代徭役反映了赋役制度的发展方向,方田均税法打击了豪强逃税、有利于税负公平。但变法过于急切,无视既有的官僚体制是否有能力承担如此繁剧的改革任务,也低估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反扑力量。宋神宗去世后,保守派在太皇太后高氏支持下全面推翻新法,变法最终以失败告终。然而此后北宋的国运再也未能有实质性的好转,变法失败数十年后,帝国就在铁骑南下中覆灭了。
三、南宋的建立与偏安
(一)靖康之变
1127年,来自东北的女真族金朝军队攻破北宋首都汴京,将宋徽宗、宋钦宗以及后妃、宗室、臣僚共三千余人掳往北方,同时掠走了大量金银财宝、仪仗法物、图书典籍和百工技艺人才,北宋就此灭亡。这一事件史称“靖康之变”,是帝制时代罕见的以皇帝被掳、宗庙覆灭为结局的亡国方式。
(二)偏安一隅的南宋格局
同年,宋徽宗第九子赵构在应天府即位,后定都临安,重建宋朝,史称南宋。南宋建立后,与金朝之间经历了长期的战争与和议。岳飞等将领曾率军北伐,一度收复大片失地,但最终在朝廷主和派的压制下功败垂成。1141年,宋金达成绍兴和议,南宋向金称臣,每年向金朝缴纳“岁贡”,两国“世为侄国”——宋朝皇帝对金朝皇帝以“侄皇帝”自称。此后的隆兴和议改为“世为叔侄之国”,宋帝称金帝为叔。
如何看待两宋时期这些以屈辱条件换取和平的和议?从当时来看,和议给宋朝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对宋朝政府来说是以屈辱条件换取苟安。但如果从更长时段和更宏观的视野来看,和议本身也是民族间和平相处的一种表现形式——和议达成之后,双方之间的战争大为减少,客观上有利于边境地区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有利于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交融。此后辽、金、西夏与宋朝之间虽仍时有冲突,但长期大规模的战争已不再是常态——这种长期保持多政权并立又相对稳定的格局,在世界历史上并不多见。
全专题小结
两宋三百余年的政治与军事,始终围绕着一个核心矛盾展开:如何在大一统国家的理想与现实多政权并立的格局之间找到自己的位置。北宋初年以高度的政治智慧设计了一套严密的中央集权体制,成功解决了唐末五代以来的内部分裂问题,中国腹地从此不再出现大规模的地方割据。但过度集权带来的“三冗”积弊、崇文抑武导致的军队羸弱,使得北宋在应对北方强邻时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北宋的覆灭,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南宋在东南半壁江山中延续了宋朝的国祚,以屈辱的和议换来偏安,但也使南方经济文化得以持续发展,民族交融在交往中不断推进。两宋的政治遗产留给后世的,不仅仅是一套精巧的制度设计,更是一个深刻的命题:集权与活力、稳定与强大之间,如何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宋代制度的“精巧”恰恰走向了失去弹性的“僵硬”,这或许是留给后世最可深省的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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