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9章 平面向量
9.2.1 向量的加减法
第2课时 向量的减法
苏教版 必修第二册
【课标要求】
1.借助实例和平面向量的几何表示,理解向量减法的意义.
2.能熟练地进行向量的加、减综合运算.
要点深化·核心知识提炼
知识点一 向量减法的定义
定义:求两个向量差的运算,叫作向量的减法.
名师点睛
向量减法的实质是向量加法的逆运算.利用相反向量的定义,可以把向量的减法转化为向量的加法进行运算.
知识点二 向量减法的运算法则及几何意义
1.减法法则:已知向量a,b,在平面内任取一点O,作=a,=b,则向量
a-b=,如图所示.
2.几何意义:如果把两个向量的起点放在一起,那么这两个向量的差是以减向量的终点为起点,被减向量的终点为终点的向量.
【拓展】向量三角不等式
1.向量三角不等式
(1)已知非零向量a,b,则||a|-|b||≤|a+b|≤|a|+|b|(当a与b反向共线时第1个等号成立;当a与b同向共线时第2个等号成立);
(2)已知非零向量a,b,则||a|-|b||≤|a-b|≤|a|+|b|(当a与b同向共线时第1个等号成立;当a与b反向共线时第2个等号成立).
2.记忆方式:“符异”反向共线等号成立;“符同”同向共线等号成立.如
||a|-|b||≤|a+b|≤|a|+|b|中,||a|-|b||≤|a+b|中间连接号一负一正“符异”,故反向共线时等号成立;又如||a|-|b||≤|a+b|≤|a|+|b|中,|a+b|≤|a|+|b|中间连接号都是正号“符同”,故同向共线时等号成立.
自主诊断
判断正误.(正确的画√,错误的画×)
(1).( )
(2)|a|+|b|=|a+b|.( )
(3)|a|+|b|=|a-b|.( )
×
×
×
题型分析·能力素养提升
【题型一】向量减法法则的运用
例 1 [链接教材例3]如图,已知向量a,b,c不共线,求作向量a+b-c.
图①
解 法一:如图①,在平面内任取一点O,作=a,=b,=c,连接BC,则=b-c,过点A作AD BC,则=b-c,连接OD,=a+b-c.
法二:如图②,在平面内任取一点O,作=a,=b,连接OB,则=a+b,再作=c,连接CB,则=a+b-c.
法三:如图③,在平面内任取一点O,作=a,=b,连接OB,则=a+b,再作=c,连接OC,则=a+b-c.
图②
图③
题后反思 求作两个向量的差向量时,若两个向量有共同起点,直接连接这两个向量的终点,并指向被减向量,就得到这两个向量的差向量;若两个向量的起点不重合,先通过平移使它们的起点重合,再作出差向量.
跟踪训练1
如图,点O是四边形ABCD内任意一点,试根据图中给出的向量,确定a,b,c,d的方向(用箭头表示),使a+b=,c-d=,并作出向量b-c和a+d.
解 因为a+b=,c-d=,所以a=,b=,c=,d=
如图所示,作平行四边形OBEC,平行四边形ODFA.
根据平行四边形法则可得,b-c=,a+d=
【题型二】向量加法与减法的混合运算
例 2 [链接教材习题9.2(1),T7](1)非零向量可以写成:①;
②;③;④.其中正确的是 (填序号).
①④
解析 ;=-=-();
;故答案为①④.
(2)化简:①;
②()-().
解 =()+()=
②()-()=
=0.
规律方法 1.向量减法运算的常用方法
2.向量加减法化简的两种形式
(1)首尾相连且为和;
(2)起点相同且为差.
做题时要注意观察是否有这两种形式,同时要注意逆向应用.
跟踪训练2
(多选题)化简以下各式:
①;②;③;④.
结果为零向量的是( )
A.① B.② C.③ D.④
ABD
解析 =0;
=0;
=2;
=0.
故选ABD.
【题型三】向量减法法则几何意义的运用
例 3 [链接教材例4]如图所示,四边形ACDE是平行四边形,点B是该平行四边形外一点,且=a,=b,=c,试用向量a,b,c分别表示向量.
解 因为四边形ACDE是平行四边形,
所以=c,=b-a,
故=b-a+c.
规律方法 用向量表示其他向量的方法
(1)解决此类问题要充分利用平面几何知识,灵活运用平行四边形法则和三角形法则.
(2)表示向量时要考虑以下问题:它是某个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吗?是否可以找到由起点到终点的恰当途径?它的起点和终点是否是两个有共同起点的向量的终点?
(3)必要时可以直接用向量求和的多边形法则.
跟踪训练3
(1)如图,向量=a,=b,=c,则向量可以表示为( )
A.a-b-c
B.b+a-c
C.a-b+c
D.b-a+c
D
解析 =b-a+c.故选D.
(2)下列不等式或等式一定不成立的个数是 .
①|a|-|b|<|a+b|<|a|+|b|;
②|a|-|b|=|a+b|=|a|+|b|;
③|a|-|b|=|a+b|<|a|+|b|;
④|a|-|b|<|a+b|=|a|+|b|.
0
解析 ①当a与b不共线时成立;
②当a=b=0,或b=0,a≠0时成立;
③当a与b共线,方向相反,且|a|≥|b|时成立;
④当a与b共线,且方向相同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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