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八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学设计
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八年级下
核心素养目标
1. 政治认同: 深刻理解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认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坚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信念。
2. 法治观念: 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载入宪法和法律,明确民族自治地方的层级、自治机关及其自治权,理解“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的法治原则。
3. 责任意识: 树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责任感,自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和践行者。
4.责任意识:认识到自己作为国家小主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培养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责任感。
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通过历史、地理等学科学习,对“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一定认知,但存在以下具体问题:多数学生能说出“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宁夏”五个自治区中的几个,但分不清“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架构;听说过“自治”这个词,但说不清自治机关是什么、自治权包括哪些内容、与国家统一是什么关系。学生具备一定的图文解读和小组讨论能力,但对“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这类抽象表述,需要借助具体的知识讲解和案例分析才能真正理解。学生对民族团结有天然好感,但容易停留在“唱歌跳舞手拉手”的浅层认知,需要通过制度知识的学习,真正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保障和深刻内涵。
重难点
1. 重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自治地方的层级、自治机关、自治权,以及实行这一制度的根本目的。
2. 难点: 理解“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的辩证关系,从而认同这一制度既维护了国家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实现共同发展。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讲授新课
【课堂导入】
展示中国地图(黑板挂图或PPT)。
【提问引导【:“请大家快速找一找,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名称,大部分都以‘省’结尾,但有没有几个‘特例’?它们叫什么?”
【学生寻找与回答【:(引导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点出核心】“没错!它们不叫‘省’,而叫‘自治区’。‘自治’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它们可以特别地称为‘自治区’?”(自然引出“民族”因素)。
播放一组快速切换的图片(配以简短活泼的音乐):
场景一:内蒙古那达慕大会赛马的场景。
场景二:广西壮族“三月三”对歌的盛况。
场景三:西藏学生正在使用的藏、汉双语教材。
场景四:新疆热闹的巴扎(集市)上,各种特色商品和笑脸。
【简短提问】:“从这些图片中,你看到了哪些‘不一样’?”(引导学生回答:不一样的衣服、节日、文字、商品…)
我们国家有56个民族,这些‘不一样’正是各民族灿烂文化的体现。那么,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来了:在国家统一的大家庭里,如何既尊重和保护这些‘不一样’,又能让大家团结一致、共同发展呢?
【教师总结导入】: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国家为解决这个问题而设立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简单说,它就是在这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让它们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依法行使一定的自治权,来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内部事务。”
“这就像一个大花园,国家是园丁,保证阳光雨露(统一领导),而不同的花朵(各民族)可以在同一片土地上,按照自己的特性(自治权),绽放出独特的光彩。”
【新课讲授·知识点系统讲解】
本节课围绕四个核心知识点展开,以总议题串联,每个分议题落实一个具体知识点。
总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与统一如何并行不悖?
案例背景: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下辖6市2县,是我国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区,朝鲜族人口约73万,占全州总人口的36%,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40%以上。同时,延边地处中、朝、俄三国交界地带,区位特殊。1952年成立自治区,1955年改为自治州,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早期探索到成熟完善的生动缩影。
分议题一: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国情基础与制度含义
【情景与案例】
打开延边州地图。延边地处长白山区,与朝鲜、俄罗斯接壤,图们江蜿蜒流过。这里自古以来就是朝鲜族同胞聚居的地方,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同时,延边又是东北边疆的重要门户,战略地位突出。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现行宪法第四条进一步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正是基于延边朝鲜族人口集中聚居这一现实条件,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区宣告成立,成为吉林省下辖的一个省级以下、县级以上的自治地方。
【思考】:宪法规定的是“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而不是“实行民族自治”。为什么是“区域自治”而不是“民族自治”?
【学生活动】:
阅读教材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含义的内容,结合延边案例,完成以下任务:用笔在教材上划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定义的三个关键词,然后同桌互相检查划得对不对,并说一说延边州分别对应这三个关键词的具体情况是什么——“聚居”体现在哪里?“自治机关”是谁?“自治权”意味着什么?
【教师引导与总结】
找一位同学分享三个关键词的答案,其他同学补充。第一个关键词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延边州朝鲜族人口占全国朝鲜族总人口的40%以上,是全国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区,完全符合这个条件。不是所有有少数民族的地方都搞自治,聚居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才行。第二个关键词是“设立自治机关”。1952年延边成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作为本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三个关键词是“行使自治权”。自治机关可以依法自主管理本地方的事务,立法、发展经济文化等。
这里要特别注意一个容易混淆的点。宪法说的是“区域自治”而不是“民族自治”。为什么?因为自治是给这个地方的,而不是仅给某一个民族的。延边州的自治权,是延边各族人民共同享有的,目的是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民族共同管理本地方事务。这就把“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结合起来了”。如果叫“民族自治”,就可能被误解为某一个民族搞特殊化,这与我们“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是相悖的。
【知识点总结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与国情基础】
1. 国情基础: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决定了我国不适合实行联邦制或“民族自决”,而必须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2. 制度含义(概念三要素):
前提: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方式: 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
核心: 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3. 宪法地位: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载入宪法。
分议题二: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是什么?——三级架构与两级机关
【情景与案例】
情景与案例:
2023年1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延吉市召开。来自全州各条战线的300多名人大代表齐聚一堂,他们中有朝鲜族代表,也有汉族、满族等各族代表。会议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闭会期间,延边州人民政府作为自治机关之一,负责执行人大决议,管理全州行政事务。
【思考】第一,延边州在民族自治地方体系中属于哪一级?第二,哪些机关是自治机关?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三级:自治区是省级,与省、直辖市平级,全国有5个,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州是地级,介于省和县之间,全国有30个,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属于这一级;自治县是县级,全国有120个。这三级共同构成了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划骨架。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只是补充形式。
【学生活动】:全班分为六个小组,每个小组领取一个机关名称卡片,分别是:自治州人大、自治州政府、自治州法院、自治州检察院、自治州党委、自治州政协。各组用一分钟讨论:我手中的这个机关是不是自治机关?依据是什么?然后每组派一名代表,把卡片贴在黑板上“自治机关区”或“非自治机关区”的相应位置,并说出判断理由。
【教师引导与总结】:引导学生逐一确认。延边州人大和州政府这两家是自治机关,法院、检察院、党委、政协都不是。为什么法院不是自治机关?因为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干涉,如果把法院列为自治机关,就可能出现自治地方干预司法的问题。检察院同理。党委和政协更不是,一个是领导核心,一个是协商机构。
这里有一个选择题常见陷阱。题目经常把法院、检察院混入自治机关选项中,很多同学看到“法院”“检察院”在自治地方的,就误以为是自治机关。一定要记住:自治机关只有人大和政府。另外强调延边州的层级。延边州是自治州,地级,上面是吉林省,下面还有县市。三级自治地方的对应关系要记清楚,考试常考让辨别“某某地方属于哪一级自治地方”。
【知识点总结3:自治机关】
1. 自治机关是: 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2. 不是自治机关的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政协——这些机关虽然设在自治地方,但性质上不属于自治机关。
3. 双重身份: 自治机关既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又是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
分议题三:自治权是什么?——内容与边界
【情景与案例】
延边州成立70多年来,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取得了显著成效。请看四个方面的生动实例。
第一,1985年,延边州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这是全国自治州中较早制定的自治条例之一。此后,延边州人大又陆续制定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多部单行条例。自治条例是全面的、管总的,单行条例是针对某一方面的、专门的。这两类条例都属于自治立法,都需要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二,国家统一规定自然资源开发要执行某些程序。延边州地处长白山区,森林资源丰富,林区群众的传统生产生活与森林关系密切。延边州人大根据本地实际,在国家法律框架内,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为林区群众保留了必要的生产生活空间,让国家统一政策在延边落地时更加符合本地实际。注意,这种调整必须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报上级批准,不是想怎么变就怎么变。
第三,延边州充分利用长白山生态资源和朝鲜族特色文化,自主规划发展旅游产业,打造了“长白山—朝鲜族民俗—边境风情”精品旅游线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苹果梨种植面积达数万亩,长白山人参享誉全国;培育医药和食品加工等支柱产业,2023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突破800亿元。这些经济决策和发展规划,都是延边州自治机关根据本地资源禀赋自主安排的。
第四,延边州自主建立和完善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朝鲜族教育体系,延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设有朝鲜语言文学等特色学科。延边卫视是全国唯一的朝鲜语卫星电视频道,覆盖东北亚地区。延边歌舞团创作的大型原创歌舞《长白情》等作品荣获国家级大奖。延边还立法保护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乐舞、长鼓舞等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在延边处处可见。
【学生活动】:教师依次出示四个延边州的实践做法,学生判断每个做法体现的是哪一项自治权,并简要说明判断理由。
做法一:延边州人大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立法权。因为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自治机关立法权的核心内容。
做法二:延边州根据长白山森林资源实际,在国家法律框架内为林区群众保留生产生活空间——变通执行权。因为这是在执行国家统一政策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的合法调整。
做法三:延边州自主发展长白山旅游和苹果梨种植——经济自主权。因为这是自主安排和管理本地方经济建设事业。
做法四:延边州建立朝鲜族教育体系、开办延边卫视——文化发展权。因为这是自主发展本地方民族文化教育事业。
【教师引导与总结】:
这四项权力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但行使这些权力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必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请大家看三个“必须”:自治条例必须报上级人大批准,变通执行必须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经济文化发展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就回答了本节课最核心的问题:自治与统一如何并行?答案是,在维护国家统一这个根本前提下,因地制宜行使自治权,让国家的统一与民族的自治有机结合起来。统一是自治的前提,自治是统一的活力来源。没有统一这个前提,自治就会变成分裂;没有自治的活力,统一就会僵化。
【知识点总结4:自治权的含义及其行使条件】
1. 自治权的含义: 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主管理本地方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项事务的权力。
2. 自治权的具体表现:
立法权: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报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变通执行权: 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经济自主权: 自主安排和管理本地方的经济建设事业
文化发展权: 自主发展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3. 行使自治权的条件(核心边界):
必须服从国家统一领导
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必须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针对变通执行等事项)
分议题四:这一制度好在哪里?——根本目的与现实意义
【情景与案例】
回到延边州的整体发展。成立70多年来,延边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总量从建州初期的几千万元增长到今天的800多亿元。全州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5万公里,高铁直达长春、北京,延吉机场开通多条国内外航线。曾经偏远闭塞的边疆地区,如今成为东北亚区域合作的重要枢纽。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全州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更重要的是社会局面的稳定和谐。延边州汉族、朝鲜族、满族等各族人民长期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朝鲜族老人教汉族邻居做泡菜,汉族师傅带朝鲜族徒弟学技术,这样的场景在延边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延边州连续多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长期位居全国前列。
【思考】为什么延边能有这样的发展奇迹?
秘密就藏在“两个结合”和“三个有利于”里面。两个结合,即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国家统一为延边发展提供了大环境和大支持,自治权的行使让延边能够因地制宜走自己的路。民族因素保证了朝鲜族等少数民族的权益和文化传承,区域因素确保了延边作为一个整体、各族人民共同发展。“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各民族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学生活动】:每位同学独立思考后完成一个微型写作任务。题目是“如果我是延边州的一名中学生”。写一段80字左右的话,谈谈你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感受。可以从两个问题入手:你从延边的变化中看到了什么?你作为延边的一员,能为民族团结做什么?写完后同桌交换阅读,推荐优秀作品在全班分享。
【教师引导与总结】:
请2至3位同学分享写作内容。延边州的发展是全方位的:经济上有起色,文化上有传承,社会上有和谐。为什么延边能做到?因为这项制度既有统一这个“定海神针”,保证国家集中统一的领导和支持,又有自治这条“活力源泉”,激发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知识点总结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和意义】
1. 根本目的: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 工作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 制度意义(三个“有利于”):
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各民族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总结
同学们,今天我们围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个主题,系统学习了四个核心知识点。我们来回顾一下:
制度含义: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三级架构: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自治机关: 人大和政府(注意:法院、检察院、党委、政协不是自治机关)。
自治权: 立法权、变通执行权、经济文化自主权等——但有边界,必须服从国家统一领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行使。
核心关系: 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请同学们记住:这个制度的灵魂是“两个结合”,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理解了这个,就理解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精髓。
课堂练习
1. (单选题) 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民族文化保护条例》。下列选项中,属于该自治州自治机关的是( )
A. 该自治州的人民法院
B. 该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C. 该自治州的人民检察院
D. 该自治州的党委和政协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自治机关”的知识点。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均不属于自治机关。党委是党的领导机关,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不属于自治机关。B选项正确。本题为易错考点,需与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相区别。
2. (单选题) 西藏自治区在执行国家环保政策时,充分考虑高原生态脆弱的特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地方环保标准。这一做法直接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哪一项重要原则?( )
A. 民主集中制原则
B.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C. 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D.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两个相结合”原则的理解。题干中“执行国家环保政策”体现了服从国家“统一”的要求,“考虑高原生态脆弱特点制定更严格地方标准”体现了因地制宜的“自治”权利,同时考虑的是“区域因素”(高原生态)而非单纯的“民族因素”。二者结合,正是“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原则的生动体现。A选项民主集中制是人大的组织活动原则,B选项与此题无关,D选项是国家性质层面的表述,均不如C选项准确扣题。故C正确。
课后作业
【课后作业】(二选一)
1. 【知识整理·思维导图】 请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中心词,绘制一张A4纸大小的思维导图,必须包含以下知识点:制度含义、三级自治地方(各举一例)、自治机关(注意辨析哪些不是)、自治权(至少写出三项)、两个“相结合”原则。要求层级清晰、逻辑完整。
2. 【调研实践·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 采访一位身边的长辈,了解一个不同民族交往、互助的真实故事。将故事记录下来(150字左右),并运用本课所学知识分析:这个故事反映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哪一方面优势?对你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什么启发?
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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