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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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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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8.18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5-05 |
| 更新时间 | 2026-05-09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05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690664.html |
| 价格 | 1.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法律与生活》中民法核心内容,涵盖民事权利义务、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及民法基本原则,通过“人的一生法律关系”生活案例和“你懂民法吗”问题导入,搭建从生活实例到理论知识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以法治观念和道德修养为核心,通过案例判断、小组讨论(如小然购物纠纷)、当堂检测等互动形式,将法律知识与生活紧密结合,既强化权利义务统一意识,又渗透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学生形成法治思维,也为教师提供丰富教学资源。
内容正文: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0岁以下
知识拓展: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0-1岁
《民法典》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8岁
《民法典》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4-16岁
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8岁
到了18岁这个年龄,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
20-22岁
《民法典》1047条规定,从20岁开始,女性获得了结婚的权利能力。在婚姻领域,男性比女性要迟两年到22岁才获得结婚的权利能力。
知识拓展: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45岁
此时,你有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55-60岁
除非另有规定,女性公务员到了这个年龄,就该退休了(《公务员法》规定)。而男性公务员可以比女性多干五年。
60-75岁
最高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死亡
75岁以上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75岁以上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致残或死亡的,相应的赔偿金按5年计算。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年满70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
去世以后,生前的财产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既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财产被宣告为无主财产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漫漫人生路,总有人同行
但却没有人陪伴你一生。
父母陪你成长,爱人陪你变老
那么,你知道什么能够陪伴你一生
有人说社会保障,从摇篮到坟墓
从摇篮到坟墓,其实还有《民法典》……
今天,就让我们走进《法律与生活》
看看民法典如何给我们写情书
《法律与生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你懂民法吗?
1.小屿还是个胎儿(未出生),他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吗?
3.小然今年17周岁,为电子厂的合同工,某日她购买了项链,价值1700元,她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贸易,要求商家退货。小然父亲要求商家退货符合法律规定吗?
2.小明今年7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块钱,小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
4.在教学楼捡到饭卡一张,中午吃饭用它消费,是否违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调整的范围(含义):(民法是干什么的?)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法调整的内容是: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活动1 判断以下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和同桌进行讨论,并说明理由,时间2分钟。
某地工商管理局对哄抬连花清瘟物价的个体户进行处罚。
某地工商管理局修筑办公大楼与A公司签订合同。
甲去某地工商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
F
F
T
【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公法。)
注意:在考试时,经常会以“国家机关”作为干扰项:
①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公权力依法对公民进行管理和处罚,不适用民法;
②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去消费购买商品等,则适用民法。
法律地位平等;不以主体论关系,而以行为论关系
小然今年17周岁,为电子厂的合同工,某日她购买了项链,价值1700元,她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贸易,要求商家退货。小然父亲要求商家退货符合法律规定吗?法律是否支持其父亲的这一行为?
活动2 前后4人讨论2分钟,并请代表回答。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①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但可通过法定代理人接受。
记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例如:人身权、财产权)
如: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保护自己肖像权、健康权、隐私权等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的约束。(例如:不能高空抛物。不能盗取别人财产;不能侵犯别人肖像权)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资格。(有没有,强调资格。例如: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强调能力。例如:自然人受年龄、智力限制)
名词点击
注意:
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当堂检测: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分别属于什么关系?
1.刘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骑电动车未戴头盔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某市场监督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5.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6.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7.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8.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9.小张许诺女友求职成功就带其出国旅游。
√
财产关系
×
行政关系
√
人身关系(名誉)
√
财产关系(借贷)
√
财产关系(买卖)
×
劳动关系
√
财产关系(买卖)
×
行政关系
×
恋爱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专利、著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生命、身体、健康、姓名、名誉、婚姻关系等)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某小区一商品房内突然发生火灾,而造成这场火灾的罪魁祸首竟然是一条电热毯。火灾烧毁了该房主严女士孩子的棉被、床单等所有床上用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千元。严女士非常气愤,于当日下午来到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经销商谢某赔偿严女士全部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从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角度,分析上述材料。(7分)
活动3 前后4人讨论3分钟,并完成作业本上练习。
参考答案:
【答案】 ①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1分)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1分)
②在材料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两个主体分别是消费者严女士和经销商谢某。(1分)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1分)在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交付电热毯的行为。(1分)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分)
由于谢某经营的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导致严女士家遭受经济损失,严女士有获得赔偿的民事权利,电热毯质量问题与她家的经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义务;
谢某有权要求严女士就损害事实和损失金额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必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民事义务。 (1分)
教材P5-探究与分享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①“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
②明确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 小林父母向失主收取500元也是合法的。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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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①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的核心)
③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社会公共道德,损害公共利益)
⑥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平等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因民族、性别、信仰受约束
不强迫
无视对方的民事行为能力×
以下违反民法的哪些原则?
1、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2、李某以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未成年儿子支付抚养费。
3、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4、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5、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6、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守法和公序良俗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实信用
练一练
课堂总结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和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重要性
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解析民法
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的原因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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