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教学设计 -2025-2026学年(五四学制)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下册

202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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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五四学制)六年级下册
年级 六年级
章节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类型 教案-教学设计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825 KB
发布时间 2026-05-02
更新时间 2026-05-02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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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教学设计 一、教学背景分析 (一)课标依据 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本课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总目标包括:法治观念中的“宪法法律至上”“权利义务相统一”;学段目标中的“知道宪法,感受宪法对社会和生活的重要性,形成初步的法治意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课程内容中的法治教育部分的“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知道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二)教材分析 本课时是人教版六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三课《宪法是根本法》的第二框内容,着重引导学生理解宪法为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法。本课时内容通过层层递进的逻辑展开:从“法律之树”的形象比喻入手,帮助学生直观建立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认知;进而通过法律条文的探究活动,让学生自主发现普通法律以宪法为制定依据的关系;最终将宪法条文与生活场景对接,使学生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根本法,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旨在让学生在内心真正树立起宪法至上、维护宪法权威的法治观念。 (三)学情分析 六年级学生通过上一课时的学习,已经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但对于根本法和最高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在哪里,他们的认识是抽象和模糊的。他们可能知道有很多法律,但无法清晰地理解这些法律与宪法之间的层级关系。对于“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一原则,学生缺乏具体的感知和理解。因此,本课时教学的关键在于,通过形象化的比喻、具体的法律条文分析和生活化的案例,将抽象的“最高法律效力”具象化,帮助学生清晰地构建起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金字塔模型,深化对宪法至高无上地位的认同。 二、教学目标 1.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2.初步理解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3.了解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树立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 三、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引导学生理解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即其他法律依据宪法制定,且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教学难点:引导学生理解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抽象概念及其具体表现。 四、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播放视频:“画”说宪法 教师提问:视频中提到“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句话说明了什么? 学生预设回答:说明宪法最大/最厉害。/说明别的法律都要听宪法的。 教师小结:同学们的观察非常仔细!这说明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根”和“源”,是所有法律的制定依据。 如果说法律是一个家族,那么宪法就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强的根本法。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究宪法这种“最高法律效力”究竟体现在哪里。下面我们开始学习《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设计意图:六年级学生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通过短视频的视觉冲击,将抽象的法律位阶关系具象化,迅速集中学生注意力。抓住“不得抵触”这一核心法理语句进行设问,引导学生初步感知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根”与“源”地位,为整节课探究“最高法律效力”奠定认知基础,避免了枯燥的概念灌输。 (二)探究新知 【活动一:慧眼识“根本”——内容大比拼】 教师过渡:要想知道宪法为什么是法律家族的“老大”,光看地位还不够,我们还得看看它肚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内容。如果不打开看看,或许我们会以为所有的法律都差不多。那么,宪法和其他法律在内容上究竟有什么不同呢。 学生分组讨论 预设学生回答:刑法规定了什么是犯罪,犯了罪判几年刑。(管:犯罪与刑罚)/民法典规定了怎么签合同、财产归谁、婚姻家庭。(管:民事关系)/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的性质);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国家的根本任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国家的制度) 教师追问: (1)对比一下,刑法和民法典管的是什么样的事?宪法管的又是什么样的事?” (2)“如果把法律体系比作一棵大树,宪法是哪一部分?其他法律是哪一部分?” 学生预设回答:刑法管具体的坏人,宪法管国家的大事。/宪法是这棵大树最粗壮的树干,而民法典、刑法这些法律都是树上结出的果实。这个比喻说明宪法是基础,是根本,其他法律都是从宪法这个根基上生长出来的。/因为树干是整棵树的支撑和根本,果实依赖树干提供营养才能生长。这就像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它规定的都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而其他法律这些“果实”,只规定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内容。所以宪法的地位最高,是这棵树的根本。 教师总结:其他法律法律只规定社会生活中某些方面的内容(如交通、婚姻、犯罪)。而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如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就像大树的树干。 知识小课堂:为什么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1)在法律体系中,宪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不同,它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其他法律只规定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内容。 设计意图:通过“法律体检表”和“法律体系大树”的活动设计,帮助学生直观地理解宪法的根本地位与其他法律关系,快速建立起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核心与统领地位的形象认知,初步理解其“根本法”和“总章程”的内涵。 【活动二:寻根溯源——关系大揭秘】 教师过渡:既然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大事”,那么它和其他只管“具体小事”的其他法律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互动环节:找证据(立法依据)】 展示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为了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1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任务要求:让学生圈出共同的高频词。 学生回答: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教师追问:这说明了什么? 教师小结:在我国,其他法律是依据宪法制定的! 【互动环节:判官司(不得抵触)】 展示材料: 某市为了市容整洁,制定了一个《城市管理规定》:“凡是外地来务工的人员,禁止子女在本地公立学校读书。” 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辩一辩:这个市的《城市管理规定》有效吗? 活动要求:学生4组讨论,1-2组支持正方观点;3-4支持反方观点。讨论三分钟,期间可以调用智能体查询资料。讨论结束后,每组派两个代表进行辩论。 教师总结:在法律家族里有两条铁律:第一,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就是无效的。 知识小课堂:为什么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在我国,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设计意图:通过“找关键词”验证立法依据,通过“违宪案例”验证效力等级,一正一反,彻底讲透宪法与其他法律的逻辑关系,让学生明白“违宪无效”的道理。 【活动三:宣誓显“神圣”——权责大盘点】 教师过渡:我们知道了宪法地位最高、效力最强,那它离我们普通人是不是很遥远,只管国家大事呢?其实不然。宪法不仅约束着国家机关的权力,更直接保护着我们每个人的权利。让我们来看一个庄严的时刻。 材料呈现: 为庆祝第五个“女法官国际日”与第116个“三八”国际妇女节,炎陵法院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全体女法官身着法袍,身姿挺拔、神情肃穆,整齐列队,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洪亮的誓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回荡在活动现场,既是对宪法的郑重承诺,也是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更是女法官们坚守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的坚定决心。宣誓结束后,女法官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宣誓为契机,时刻牢记初心使命,把宪法精神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以更严谨的态度、更专业的能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温暖。 教师提问:这些法官为什么要向宪法宣誓? 学生预设回答:因为宪法是根本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她们承诺要忠于宪法,维护公平正义。 教师小结:宪法规范国家权利的行使。宣誓是为了承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乱用权。 教师追问:宪法里还写了哪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内容? 学生预设回答:宪法第二章写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有受教育权、劳动权、财产权等。/宪法第二章还写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依法纳税、依法服兵役等义务。 教师追问:作为公民,我们只享受权利行不行? 教师小结:我国宪法保护公民享有基本权利。任何公民在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 教师总结:我国宪法保护公民享有基本权利。任何公民在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无论是法官还是普通公民,我们都要尊崇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知识小课堂:为什么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4)我国宪法保护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规范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任何公民在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 设计意图:利用真实的“女法官宪法宣誓”案例,营造庄严的仪式感,让学生体会宪法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约束力和神圣性。同时,通过设问引导学生思考公民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升华法治情感,落实核心素养。 (三)随堂练习 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拥有至高无上地位的根本法是( B )。 A.民法典 B.宪法 C.刑法 D.行政法 2.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这一规定是根据宪法关于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款制定的。这表明( C )。 A.宪法可以代替其他法律 B.义务教育法比宪法更重要 C.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D.所有法律都同等重要,没有高低之分 3.下列行为中,体现了履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是( A )。 A.小明在升旗仪式上庄重地向国旗行注目礼 B.小红将自己的压岁钱存入银行 C.小华因病向学校请假 D.小丽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 4.材料: 某地方政府为了城市美观,出台了一项新规定,要求所有临街商铺必须统一更换成政府指定样式的招牌,否则将予以拆除。店主王先生认为,自己店铺的特色招牌是花钱合法制作的,属于自己的财产,不应被强制更换。 请思考: 根据本课所学,你认为该地方政府的这项新规定可能与宪法中保护公民哪一项基本权利的原则相冲突? 如果该规定确实与宪法原则相冲突,那么应该以哪个为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该地方政府的这项新规定可能与宪法中 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基本权利原则相冲突。 (2)如果该规定与宪法原则相冲突,那么应该以宪法为准。因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总章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地方政府的规定也必须遵守宪法的原则,不能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四)课堂小结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通过层层探究,终于揭开了宪法“至高无上”的秘密。我们明白,宪法之所以能稳居法律金字塔的顶端,是因为它作为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它是法律家族的“母亲”,是一切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底线,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它相抵触;它更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保障书,既规范国家权力,又守护公民权利。宪法不仅神圣庄严,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希望大家从今天起,把宪法精神装进心里,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五、板书设计 六、布置作业 我是“宪法”小主播:请同学们在课后,从今天“宪法连连看”活动中的五个条款(权利或义务)中任选一个,为它录制一段30-60秒的短视频解说。可以结合生活中的具体例子,向家人或朋友介绍这项宪法权利或义务的重要性。下节课我们评选“金牌小主播”。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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