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生活与法律》教学设计
一、教学背景分析
(一)课标依据
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本课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总目标包括:法治观念中的“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理念”;学段目标中的“知道民法典,了解未成年人的权利,树立用法律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课程内容中的法治教育部分的“初步认识法律的概念及特征,感受法律对个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的重要性,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二)教材分析
本课时是人教版六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生活中的法律》第二框的内容。着重引导学生系统认识法律的大家庭,具体了解民法、行政法、刑法这三大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本框内容通过丰富的图文材料和生活情境,具体阐释了不同法律的不同功能:民法调整个人与社会关系,行政法约束公权力,刑法惩治犯罪。通过学习,学生能理解法律是如何通过不同分工,共同发挥“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的总体作用,从而构建一个更具体、更系统的法律认知框架。
(三)学情分析
六年级学生已经知道法律与生活有关,但对于法律具体“如何”管理生活,认识是模糊的。他们可能听说过“民法”“刑法”等名词,但对其具体含义、功能以及彼此间的区别并不清楚,容易混淆。他们对于法律如何规范个人行为、如何约束政府行为、如何惩罚严重犯罪行为缺乏系统认知。因此,本课时教学的关键在于,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将抽象的法律部门具象化,帮助学生清晰地辨别民法、行政法、刑法的基本功能和应用场景,深化对法律作用的理解。
二、教学目标
1.知道法律具有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的作用。
2.初步了解民法、行政法、刑法等不同法律的不同功能,并能结合生活实际进行简单辨析。
3.理解不同的法律共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保障着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引导学生初步了解民法、行政法、刑法与我们日常生活的关系及其各自的主要功能。
教学难点:引导学生初步区分民法、行政法、刑法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和领域。
四、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情境创设与互动:
教师:同学们,今天,让我们先来看一个有趣的短片,看看法律是如何融入我们生活的。
教师:请大家回忆一下,刚在的视频中有展示了哪些法律的名称?看完这段视频,你有什么感悟?
学生预设回答: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教师小结:法律就像空气一样,时刻伴随着我们,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天,就让我们继续学习《生活与法律》,深入了解法律是如何守护我们的生活的。
(2) 探究新知
【活动一:家庭法律日志】
教师过渡:法律既然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那它具体体现在哪里呢?老师在课前请同学们采访了自己的家人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涉及哪些法律,现在大家一起来分享自己家庭的“法律日志”。
学生预设回答:我妈妈说“今天我参加咱们县的人大代表选举活动了,我投下了神圣的一票,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
学生预设回答:我爸爸说“我这周在公司加班了,和公司申请了加班调休和补贴,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
学生预设回答:我在学校认真学习,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老师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总结:我们无论在哪里,在怎样的场景当中,都有相关的法律在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在保护着我们。法律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大到国家的政治生活,小到个人的家庭生活,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
知识小课堂:法律与生活的关系
法律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大到国家的政治生活,小到个人的家庭生活,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
设计意图:通过创设“家庭法律日志”这一贴近学生生活的情境,引导学生从多个维度,直观感受法律的无处不在和普遍性,从而将“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处处有法律身影”这一抽象概念具体化、生活化,为后续学习不同法律部门的功能做好铺垫。
【活动二:民法——我们的“生活大管家”】
教师过渡:在众多的法律中,有一位和我们生活贴得最近,就像一位无微不至的“生活大管家”,它就是——民法。我们先从民法管理的一件大事——合同,开始说起。
材料呈现:
一家奶粉公司要向一家养殖场购买鲜牛奶,双方为此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名称,买卖商品的数量、质量,商品的价款,交货的日期,支付货款的方式,违反合同的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签订平等、互利的合同,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买卖行为顺利进行。
教师提问:你了解什么是合同吗?
学生预设回答:合同是两方面或几方面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条文。
【互动环节:我来接火车——生活中的合同】
教师过渡: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合同的种类还有很多,它们就像一个个小卫士,保护着我们方方面面的约定。现在,我们就来玩一个“合同小火车”接龙游戏,看看我们能召唤出多少位“合同卫士”!
活动规则:
(1)小组纵向进行接龙。
(2)前面同学说过的内容不要重复说。
(3)比一比谁说得最多?
学生预设回答: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合同……
教师:同学们的知识面真广!那我们为什么要签订合同呢?我们再来看两个例子。
小畅妈妈为小畅投人身保险,签订保险合同。
小志爸爸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教师:为什么要签订合同?
学生预设回答:签订合同能够方便我们依法维权,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教师总结与拓展:
教师:非常正确!除了合同,民法这位“大管家”还管哪些事呢?请大家结合生活想一想。
学生预设回答:保护我们的生命和健康/保护我们的压岁钱和房子/……
教师总结:同学们的发现非常准确!民法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从出生到年老的一切。它既保护我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为我们的各种交往活动提供规则,确保公平和秩序。
知识小课堂:民法的功能
民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名誉,保护我们的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民法指导人们签订和履行合同,调整生产、交易、消费等社会关系;等等。
设计意图:通过案例分析和“合同小火车”游戏,引导学生从“合同关系”切入,延伸至“人身”与“财产”权利,直观感受民法对自己生活的全面保护,从而深刻理解其“生活大管家”的定位。
【活动三:行政法——“公共服务”的监督员】
教师过渡:我们和亲友、商家打交道有民法管,那我们和政府部门打交道,又由谁来管呢?这就需要另一位重要的法律成员——行政法登场了。它就像一位“公共服务监督员”。
材料呈现:
图片材料: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讲解营业执照申请事宜。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办理税收业务。
教师提问:图中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属于什么机构?他们在做什么?
学生预设回答:他们是政府行政机构,在为人民服务,比如办理营业执照、办理税收业务。
教师提问:这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需要遵守法律吗?为什么?
学生预设回答:行政法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督促其履行自己的职责,管理公共事务,为公众提供服务。
教师:太棒了!行政法正是起到这个作用。我们生活中还有很多地方能看到这位“监督员”的身影,你还能想到生活中哪些场景,是需要行政法来“监督”政府部门好好工作的吗?
学生预设回答:警察叔叔在路上指挥交通,这是在维护公共秩序/我们去派出所办户口,这是政府为我们提供服务/还有卫生监督员检查餐厅卫生,是为了保障我们的食品安全/环保人员检测水质,是在保护我们的生活环境。
教师总结:行政法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督促其履行自己的职责,管理公共事务,为公众提供服务。确保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知识小课堂:行政法的功能
行政法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督促其履行自己的职责,管理公共事务,为公众提供服务。
设计意图:通过呈现多元化的图文情境,引导学生聚焦“民与官”的关系,从“约束权力”和“督促履职”两个维度,理解行政法对行政机关行为的规范作用,从而确立其“公共服务监督员”的角色定位。
【活动四:刑法——社会秩序的“守护神”】
教师过渡:从古至今,都有惩罚犯罪的法律,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秩序。
材料呈现:
展示材料:
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种犯罪,包括盗窃罪、抢劫罪、绑架罪、虐待罪、遗弃罪、贪污罪、受贿罪、寻衅滋事罪、交通肇事罪等。
教师:请大家阅读关于刑法的材料,探讨刑法的作用。
学生预设回答:可以让我们知道哪些行为是严重的犯罪,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这样就能远离危险,既保护自己不受侵害,也教育自己不要走上犯罪的道路。
教师总结:刑法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对于犯罪应该给予什么样的惩罚。刑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权,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互动环节:法律诊所我坐堂】
教师过渡:刚才我们认识了法律大家庭的三位重要成员。现在,我们来开一个“法律诊所”,请同学们当“小法官”,为前来求助的人们指引正确的“科室”。
材料呈现:
(课件展示三个科室:民法科、行政法科、刑法科,以及四个待诊案例)
案例一:小红的爸爸妈妈想买一套新房子,需要和房主签订购房合同,但不知道合同怎么签才受法律保护。
案例二:张叔叔想开一家小餐馆,需要申请营业执照,但不清楚办理流程。
案例三:李阿姨的钱包在公交车上被小偷偷走了,她已经报警。
案例四:王爷爷想把自己的存款和房子在去世后留给孙子,需要立一份遗嘱。
探究与分享:
教师:请各小组讨论,这四个案例应该分别去哪个科室寻求帮助?请将它们进行分类,并说明理由。
小组汇报与全班交流:
汇报小组:
案例一和案例四应该去【民法科】。因为买卖房屋和订立遗嘱都属于我们普通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受民法保护和调整。
案例二应该去【行政法科】。因为办理营业执照是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这个行政机关打交道,行政法规定了他们的职责。
案例三应该去【刑法科】。因为偷窃是犯罪行为,应该由刑法来惩罚。
教师总结:在法律的大家庭里,这些不同的法律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发挥不同的功能。他们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保障着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
知识小课堂:刑法的功能
刑法规定了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刑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设计意图:通过情境化的分类活动,巩固学生对民法、行政法、刑法各自功能的理解,并锻炼他们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知识学以致用。
(三)随堂练习
1.小明在商店买了一支笔,回家后发现是坏的,他要求商店更换。商店的行为主要受哪部法律的调整?(A)
A.民法
B.行政法
C.刑法
2.为了道路通畅,交警对一辆违规停放的汽车开具了罚单。交警的这种执法行为主要受到哪部法律的规范和约束?(B)
A.民法
B.行政法
C刑法
3.新闻报道,某人因抢劫银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对这个人的判决依据的是哪部法律?(C)
A.民法
B.行政法
C.刑法
4.材料:小华的爸爸开了一家餐馆。他与蔬菜供应商签订了供货合同;按照规定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同时,他也知道,如果使用地沟油给顾客食用,将会构成犯罪。
请结合本节课所学,分析:
(1)以上事件分别涉及了哪些法律?
(2)并说明这些法律是如何共同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
【参考答案】
(1)签订供货合同,属于平等的交易关系,涉及民法。办理营业执照,是与行政机关打交道,接受管理,涉及行政法。使用地沟油会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是犯罪行为,涉及刑法。
(2)这说明在法律的大家庭里,不同的法律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发挥不同的功能。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共同保障着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课堂小结
教师:同学们,这节课我们拜访了法律大家庭的三位重要成员:管理我们日常生活的“大管家”——民法;监督政府部门为人民服务的“监督员”——行政法;以及惩治犯罪、守护社会安宁的“守护神”——刑法。它们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共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保障着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让我们的社会安定、和谐、有序。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大家能对我们生活中的法律有更清晰地认识。
(五)板书设计
五、布置作业
我的生活与法微调查:请同学们采访自己的家人(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等),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涉及了哪些法律。尝试用今天学到的知识,判断这些事情主要与民法、行政法还是刑法有关,并简单记录下来,下节课我们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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