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公民的基本权利 教学设计 -2025-2026学年(五四学制)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下册

202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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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权利》教学设计 一、教学背景分析 (一)课标依据 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本课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总目标包括:法治观念中的“权利义务相统一。理解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学段目标中的“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课程内容中的法治教育部分的“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知道民法典,了解未成年人的权利,树立用法律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识”。 (二)教材分析 本课时是人教版六年级下册第二单元《公民与国家》第五课第一框的内容。着重引导学生系统认识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主体特定性、国家保障性以及行使的有限性。本框内容通过丰富的生活情境和案例辨析,具体阐释了宪法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的深刻内涵:从列举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权利,到明确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的特别保护;从展示国家通过具体法律和措施保障权利,到通过案例引导学生理解行使权利的合法边界。通过学习,学生能理解公民基本权利是如何由宪法确立、由国家保障、并在具体生活中体现的,从而构建起一个具体、全面的权利观念和法治思维。 (三)学情分析 六年级学生对“权利”一词有初步的感性认识,知道自己有受教育、休息等权利。但他们对于权利的来源、权利的广泛性、权利主体的特殊性以及最重要的——权利的边界等系统知识是模糊的。他们可能认为“我的权利我做主”,而忽视了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和集体利益的法定义务。因此,本课时教学的关键在于,通过情境化、生活化的探究活动,将抽象的权利概念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紧密联系,帮助他们清晰地理解权利的全面内涵,并初步树立在法律框架内正确行使权利的法治观念。 二、教学目标 1.知道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了解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并能识别生活中的具体权利。 2.了解公民是基本权利的一般主体,妇女、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是特殊主体,国家对他们给予特别保护。 3.理解国家通过各种措施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认识到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和集体利益,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 三、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引导学生认识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和国家对权利的保障。 教学难点:引导学生理解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四、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活动设计:教师通过创设“我的权利清单”的讨论情境,引导学生从自身经验出发,初步感知权利的存在,从而自然地引出本课的学习主题。 情境创设与互动: 教师:同学们,我们每天都在学习和生活,大家想一想,作为一名小公民,我们享有哪些理所当然的权利呢?我们一起来列一个“我的权利清单”。 教师:比如,我们每天都能坐在教室里上课,这是我们享有的什么权利? 学生回答:受教育的权利! 教师:没错!那放学后,爸爸妈妈不能强迫我们一直学习不让休息,这是什么权利? 学生回答:休息的权利! 教师:非常好!我们还能想到哪些?比如我们的压岁钱、我们的隐私…… 学生回答:我们有自己的财产,爸爸妈妈不能随便拿走。我们写的日记,别人不能偷看! 教师小结与导入:同学们说得都很好!我们刚才提到的受教育、休息、个人财产、隐私等等,都是我们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不是凭空而来的,它们都受到国家根本法——宪法的庄严保护。宪法就像一本厚厚的权利保障书。今天,就让我们一起翻开这本保障书,系统地看一看,作为中国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设计意图:通过创设与学生自身密切相关的“权利清单”活动,将学习内容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和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学生在列举权利的过程中,自然地产生疑问,为学习新课做好了认知和情感上的铺垫。 (二)探究新知 【活动一:权利保障书——广泛的权利】 教师过渡: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那么,这本保障书里都保障了我们哪些权利呢?它的范围有多广?让我们走进教材的“活动园”,通过几个生活中的小故事来找找答案。 材料呈现: 探究与分享: 教师:请各小组讨论一下,这三个情境分别和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有关? (课件展示选项:1.劳动者休息权2.物质帮助权3.平等权) 学生回答:情境一,小诺的爷爷领取高龄津贴,这关系到老年人获得国家帮助的权利,应该是“物质帮助权”。 学生回答:情境二,招聘只招男性,这是性别歧视,侵犯了小源姐姐的“平等权”。 学生回答:情境三,超时工作还不让休假,这侵犯了小琪爸爸作为劳动者的“劳动者休息权”。 教师总结与引导:同学们分析得非常准确!大家看,从年老时获得帮助,到找工作时不受歧视,再到工作时能够正常休息,这些都属于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这说明,宪法保障的权利覆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知识小课堂: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 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人身、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权利。 设计意图:通过对教材中三个具体生活情境的分析和判断,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到公民基本权利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从老年保障、就业平等到劳动休息,这些案例将抽象的“经济、社会权利”等概念具体化、生活化,帮助学生深刻理解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 【活动二:特别的关爱——权利的主体】 教师过渡:我们知道,所有中国公民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但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权利保护方面,国家会不会对某些人给予特别的关爱呢?让我们通过教材“活动园”中的法律连线,来一探究竟。 材料呈现: 探究与分享(普遍性人权保障): 教师:请同学们先完成这个连线。大家看,从保障我们劳动的权利,到保障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再到保障我们的人身自由,国家制定了如此多的法律来保护我们方方面面的权利。这说明了什么? 学生回答:说明国家很重视保护我们的权利! 学生回答:说明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有法律保障的! 教师总结与引导:同学们说得非常好!这正体现了我国宪法的一项根本原则。正如教材所说,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因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对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庄严承诺。 【互动环节:寻找“特别的关爱”】 教师过渡:在这个“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大家庭里,国家还给予了谁特别的关注呢?让我们再次聚焦这些法律的名称,完成下面的填空,看看能发现什么。 材料呈现: 探究与分享(特殊性权利保护): 教师:(引导学生根据法律名称中的关键词完成填空) 学生回答:第一个空是老年人,第二个是女性,第三个是残疾人! 教师:观察得非常仔细!这个发现又告诉我们什么呢? 学生回答:说明我们国家不仅保护所有公民的权利,还对妇女、老人、残疾人这些群体给予了特别的保护。 教师总结:同学们说得非常到位!在权利主体上,我们国家的法律做出了周全的考虑。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基本权利的一般主体。但同时,宪法和法律也对妇女、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更容易遇到困难,我们称他们为基本权利的特殊主体。 知识小课堂:为什么要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 设计意图:本活动采用“两步走”策略:先通过连线感受人权保障的普遍性,再通过填空发现对特殊群体的关爱。由普遍到特殊,层层递进,引导学生自主建构“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的概念,感受立法的人文关怀。 【活动三:幸福的基石——国家的保障】 教师过渡:宪法和法律为我们规定了广泛的权利,那么国家又是如何确保这些写在纸上的权利,变成我们实实在在的幸福生活呢?让我们来看一组生活中的温暖瞬间。 材料呈现: 探究与分享: 教师:请同学们说一说,这些情境分别涉及了公民的什么权利?在这些事情背后,我们能看到谁在努力? 学生回答:小秋姐姐申请助学贷款,是受教育权;小程给政府网站留言,是监督权;小敏家住保障房,是社会经济权利;小博去图书馆,是文化权利;电视有手语主持人,保障了残疾人的权利。 学生回答:在这些事情背后,我们都能看到国家和政府的努力!是国家提供了助学贷款、保障房,建设了图书馆,要求电视台配备手语主持。 教师总结:同学们的发现非常深刻!无论是安心学习,还是安居乐业,无论是参与国家管理,还是享受文化生活,背后都离不开国家的充分保障。正是因为国家通过各种具体的措施,才让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得以实现,让我们能够安心地工作、学习和生活。 知识小课堂:为什么要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2)让人们可以安心地工作、学习和生活,让每个公民在困难时获得帮助。 设计意图:通过一组积极、正面的生活实例,引导学生将个人获得的便利和幸福与国家的保障行为联系起来,从而直观地感受“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体现在助学、住房、公共文化服务等方方面面的具体行动中,增强学生对国家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活动四:权利的边界——依法行使】 教师过渡:既然国家保障了我们这么多的权利,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呢?让我们来看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 材料呈现: 小远家楼上的高叔叔这几个月装修房子。高叔叔联系的施工队每天晚上十点才收工,周末也不休息,装修噪声严重干扰了楼上楼下邻居的正常生活。小远的爸爸多次去找高叔叔协商,请他妥善解决问题。高叔叔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在自己家里装修是我的权利,你无权干涉。” 班里的同学听说这一事件后,发起了热烈的讨论。小峰同学认为:高叔叔有装修自家房子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小丽同学认为:小远和他的父母也享有不被他人打扰的权利。小马认为:高叔叔装修不应该打扰邻居的私人生活安宁。探究与分享: 教师:请各小组讨论一下:高叔叔说得对吗?你同意以上哪位同学的观点?为什么? 学生回答:高叔叔说得不对!虽然他有权利装修自己的房子,但是他的装修影响了邻居的正常休息。 学生回答:高叔叔有装修的权利,但小远一家也有休息和不被打扰的权利。他的权利不能建立在损害别人权利的基础上。 教师小结:在法治社会,任何人的自由和权利都不是绝对的、毫无限制的。我们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教师追问:小远一家如何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学生预设回答:可以找到居委会或者是找警察来调解…… 教师总结:同学们总结得非常全面!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知识小课堂: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1)了解自己的各项权利。 (2)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权益。 (3)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 设计意图:通过一个贴近学生生活的邻里纠纷案例,让学生认识到如何正确行使权利,使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随堂练习 1.宪法被称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因为它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权利。下列情境中,体现公民享有社会文化权利的是( B ) A.小明对市政府的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建议 B.小红周末去省博物馆参观历史文物展 C.小强的爸爸依法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 D.小丽因家庭困难申请了国家助学金 2.我国宪法不仅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还对一些特殊主体给予特别保护。下列法律中,最能体现对特殊主体进行特别保护的是( D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3.关于公民权利的行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我的权利我做主,任何人不能干涉 B.只要不违法犯罪,就可以任意行使权利 C.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D.为了集体利益,个人权利可以被忽略 4.材料: 李叔叔非常喜欢唱歌,他买了一套专业的卡拉OK设备,每天晚上都在家里引吭高歌到深夜。邻居们不堪其扰,多次上门沟通,李叔叔却说:“我在自己家里唱歌是我的自由和权利,你们管不着。” 请思考并回答: (1)你认为李叔叔的说法正确吗? (2)请结合本课所学知识,说明你的理由。 【参考答案】 (1)不正确。 (2)理由:①宪法保障公民享有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权利,李叔叔在自己家唱歌是他行使权利的表现。②但是,宪法也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③李叔叔深夜唱歌的行为,已经干扰了邻居的正常休息,损害了邻居享有的休息权和安宁生活的权利。因此,他的行为超出了合法行使权利的边界,是错误的。 (四)课堂小结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共同学习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知道了,宪法是我们的“权利保障书”,它保障了我们方方面面的权利;我们懂得了,国家不仅平等保护每个公民,还给予妇女、老人、儿童等群体特别的关爱;我们感受到了,国家的充分保障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坚实基础;我们更明白了,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希望大家从今天起,既要懂得珍惜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要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五、板书设计 六、布置作业 我是“权利”观察员:请同学们在生活中仔细观察,发现一个体现“国家保障公民权利”或“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的具体事例,并简单记录下来(可以是家人享受的社保医疗,可以是社区为残疾人修建的无障碍通道,也可以是同学间互相尊重隐私等)。下节课我们一起来分享你的发现。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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