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教学设计-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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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教学设计 一、教学背景分析 (一)课标依据 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本框要培养的核心素养包括:法治观念中的“认识我国国家机构”;学段目标中的“认识主要国家机关,理解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行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课程内容中的法治教育“了解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相关要求”等内容。 (二)教材分析 本课主要介绍了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重点讲解了监察委员会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与领导关系、监察对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及监察权依法独立行使、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等内容。通过本课的学习,学生将深入理解我国国家监察机关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及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治意识和国家认同。 (三)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对“反腐”“纪委监委”等有浅层耳闻,但对国家监察机关的组成、性质、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认知模糊、概念易混;学生思维活跃,喜欢互动探究、时政结合的学习形式,具备小组合作与简单信息处理能力,但抽象政治概念的理解能力有待提升。 二、教学目标 1.明确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 2.知道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了解监察权依法独立行使以及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树立“权力受法律约束”的法治观念。 3.通过案例分析,初步理解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增强关注国家大事、参与社会生活的责任意识。 三、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教学难点:理解监察委员会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理解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四、教学过程 (一)课程导入: 2025年反腐工作亮点数据: ·立案101.2万件,处分98.3万人,2.6万人主动投案; ·查处“四风”问题29.1万起,37.6万人被处理;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371.6万个,返还群众财物776.3亿元; ·追回外逃人员963人,实现“百名红通人员”亚洲地区清零。 教师引导:“老虎苍蝇一起打”是我们常听到的反腐口号,2025年全国反腐败工作处分了98.3万人,这些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是谁在监督和查处他们呢? 展示材料: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绊脚石,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 ——习近平 教师小结:习近平总书记说“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拦路虎”,而监察机关就是专司反腐的专门国家机关,今天我们就一同走近它,探寻它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定位与独特作用。 设计意图:通过反腐败数据引发学生好奇,自然引出国家监察机关的主题,激发学习兴趣。 (二)探究新知 【活动一:监察机关从哪里来?】 展示材料: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国家监委主任提请,任免国家监委副主任、委员。 2025年10月:多地(如浙江、四川、安徽)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题询问。 2026年1月23日:抚州市第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补选刘志涛为抚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思考:(1)结合以上材料和所学知识,谈谈你的发现? (2)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这体现了监察委员会与人大之间是什么关系? 展示监察委员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关系示意图: 教师总结: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知识小课堂:监察委员会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设计意图:通过真实时政材料和关系图,让学生直观理解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的制度安排。 【活动二:监察体系如何运转?】 展示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制定专项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各省、市、县监委必须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同步开展整治、定期上报进展、接受上级督办。2025年甘肃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开展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专项监督,要求各市、县监委督促自然资源、住建等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定西市临洮县、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等县监委按省、市监委要求,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设立专门窗口、查处监管失职问题。 思考:(1)结合上述材料与教材知识,说明我国各级监察机关的组织架构。 (2)各级监察机关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展示我国各级监察机关的图片和文字,帮助学生理解我国各级监察机关的组织架构: 教师小结:我国监察机关组成: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展示监察委员会的组织体系 教师小结:各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教师总结: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机关,确保全国监察工作方向,避免各自为政。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形成上下联动机制,便于统筹反腐,提升工作效能。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监察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监督,实现监察无死角,筑牢反腐败防线。 知识小课堂:国家监察机关的组成和关系 (1)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2)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设计意图:通过专项整治案例和组织体系图,让学生清晰理解从国家监委到地方各级监委的层级关系与领导机制。 【活动三:监察对象有哪些?】 教师过渡:正是从国家监委到地方各级监委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统一领导的严密监察体系,才能确保监察全覆盖落到实处。那么,这一纵向贯通的监察网络,具体覆盖哪些被监察的对象?三位同学展开了以下讨论。 展示三位同学的讨论: 展示学生任务(此任务可以利用学生平板中的虚拟人或者智能体进行查询):登录中国人大网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看看还有哪些对象也在监察范围之内? 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节选):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教师根据上面的材料进行总结: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和检查范围 学以致用:下列人员是否受监察委员会监督? 教师总结: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并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公务员,而是涵盖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无论是国企高管、公办学校医院的管理人员,还是村委会干部,只要手握公权力,就必受监督。这彰显了国家反腐败无死角的坚定决心。 知识小课堂: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 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设计意图:通过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条文,让学生明确监察对象的范围,理解“行使公权力”这一核心标准。通过“学以致用”,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具体职业判断,有效纠正了“仅公务员受监察”的认知误区,帮助学生精准掌握监察对象的本质特征,深化对监察机关性质的理解。 【活动四:监察权如何行使?】 展示案例: 某县监察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县人民医院院长王某涉嫌套取扶贫经费、受贿,遂立案调查。王某所在单位以其有扶贫贡献要求停查,监察委员会不受干预继续行使职权。经查,王某受贿1046.4万元。县监察委员会将王某涉嫌受贿罪的案件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思考: (1)王某所在单位以“有扶贫贡献”为由要求停查,监察委员会为什么可以拒绝? (2)结合上述案例,说说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如何分工配合的。 展示国家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教师总结: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同时与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反腐合力。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审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展示新闻视频:2026开年首月连打十“虎” 教师总结:监察委员会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的坚强力量。从中央到地方,监察机关以独立、权威、高效的方式行使监察权,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形成反腐合力。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不仅要增强法治意识,更要理解和支持国家监察制度,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知识小课堂:国家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的原则(国家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1)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3)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设计意图:通过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引导学生在剖析案情中,直观理解监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厘清其与公检法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最后引入2026年最新反腐视频,将微观案例升华为国家严惩腐败的宏观决心,化抽象法理为生动实践,有效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与制度认同。 (三)随堂练习 1.下列对于监察委员会的描述正确的是( B ) A. 管理经济文化事务是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B. 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C. 依法行使国家的审判权、法律检察权 D. 行使权力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不能独立行使 2.某校道德与法治学习小组在进行活动探究时,制作了某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办理流程图(节选)。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有( D ) ① 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监察机关产生,并受它监督 ② 公民违反法律,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③ 监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应当与其他机关互相配合 ④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3.2025年全国反腐立案101.2万件,处分98.3万人,2.6万人主动投案;查处“四风”问题29.1万起,37.6万人被处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①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② 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权受行政机关和个人的干涉 ③ 国家监察机关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④ 国家监察机关严厉惩治腐败,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④ D. ③④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2025年12月,某县监察委员会在调查该县教育局局长赵某涉嫌受贿案时,赵某所在单位以“赵某正在推进重要教育改革项目”为由,请求县监委暂停调查。县监委经研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初步固定,决定继续调查,并依法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1)县监委拒绝赵某所在单位的暂停调查请求体现了监察权的哪一特点? (2)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除了“互相配合”外,为什么还需要“互相制约”?请谈谈你的理解。 参考答案: (1)县监委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2)“配合”体现为各个机关在程序上衔接协作,形成反腐合力;“制约”体现在检察院可退回补充调查,法院独立审判把关。二者共同防止权力滥用,保障案件质量与司法公正。 (四)课堂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走近了国家监察机关。我们了解到,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委员会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的坚强力量。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不仅要增强法治意识,更要理解和支持国家监察制度,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五)板书设计 五、布置作业 “我身边的监察力量” 任务: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选择以下一种形式完成作业: 访谈:采访一位基层公职人员(如社区干部、学校管理人员等),了解他们对监察委员会的认识或接受监察的情况,撰写一份访谈记录。 调查:查阅本地纪委监委官网,了解近一年来本地区开展的一项专项监督工作,制作一份图文并茂的简报。 创作:以“监察就在身边”为主题,创作一幅漫画或一段短视频,展示监察机关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 5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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