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大声诵读高中政治课程标准,积累专业术语。
课前速背--小宇宙爆发了
对点训练
甲将汽车以15万元价格卖给乙并交付,后甲从乙处借回该车,并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同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乙得知后,要求甲、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类由甲赔偿
B.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丙连带赔偿
C.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D.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解析】本案中,甲交付给乙后,乙取得所有权,甲将车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甲虽将车辆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善意的丙,但未交付,因此即便是办理了登记手续,丙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也就没有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故本题答案为C。
c
专题17:家庭婚姻
与就业创业
授课时间:
2026二轮复习
2026/4/29
教师寄语:
没有突然的开挂,只有不放弃的日常。
3
课程
标准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3.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4.阐明劳动对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意义,弘扬劳动精神,树立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观念。
命题
趋势 1.高考多依托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为情境,综合考查考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复习备考中,分别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四个角度掌握基本知识,同时,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读生活中的典型案例。
2.高考常以劳动纠纷案例为背景材料,考查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有哪些、为什么维护以及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试题常以新职业的出现、新经营主体的设立等为背景材料,考查自主创业;以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等为背景材料,考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单元
统领 单元大概念:家庭与婚姻、就业、创业
单元
统领
单元
统领
家庭
与
婚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遗产处理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家庭和睦:敬老爱幼,传统美德,核心价值观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
遗嘱
遗嘱继承
继承
法定继承
思路
画人物关系图
析产
明确遗产处理方式
是否清偿债务
和解调解诉讼
纠纷
注意
继承权取得与丧失
方式
1、含义
2、条件: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
3、范围顺序:第一顺序、第二顺序
4、继承规则:①②
5、遗产份额分配原则:①②③④⑤
6、处理好法定继承及意义: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传统美德、核心价值观
离婚
结婚
夫妻关系
平等人身关系
平等财产关系
感情确已破裂
1、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是平等的
2、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3、约定财产制:含义、形式、债务
4、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离婚自由及限制①
感情破裂:条件②
方式③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抚养和探望孩子④
1、符合法定条件(无效和可撤销)
2、登记程序(不同于同居关系)
3、对夫妻的要求:相互忠实、尊重、关爱、 相互扶养的义务
①内容
②意义
1.(2025·北京)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详解】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C
2.(2025·广东)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详解】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④: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B
3.(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
A
12
4.(2025·福建)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详解】①:房屋为甲乙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非以甲个人财产清偿,①排除。②:甲借款用于赌博,该债务系个人债务,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②正确。
③: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债务由甲清偿,导致甲名下财产减少(房屋转移),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丙的债权无法实现)。法院判决支持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正是基于该约定损害了丙的债权,③正确。
④:法院判决仅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未否定离婚协议的整体法律效力或离婚事实。甲乙协议离婚本身仍有效,④排除。
C
(2025·河北)材料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今天的中国,聚民智立善法,汇民意解难题,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持续推动法治进程,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谈谈如何理解法治让生活更美好。(8分)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8分)
(1)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党坚持人民立场,以人民为中心。
②建设法治国家,坚持良法之治,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反映人民意志,保证人民权益。
③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事流程,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改善生活质量。
④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保证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
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3)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2024年浙江)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4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5分)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3分)(①合法/是/有效(表肯定1分,判断错误0分)②成年意定监护(1分)如果写成成年意定监护人不给分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商≠协调/书面协议或书面形式,3选2且结合材料给2分,写一个或无材料给1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否。(1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2分)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2分)(①否/不支持(表否定1分,判断错误0分)②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要完整1分,遗嘱继承、遗赠不给分)③协议合法(1分)④诚信原则(2分)替代:全面履行原则/正确/适当/未按约定履行/未守诺原则;只写诚信或诚实信用,没有原则,1分。)
就业
创业
就业与创业
劳动者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法律保障
权利
义务
相辅相成
受损
①②
③④
⑤
维权
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协商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调整对象
原则
意义
含义与意义
必备可备条款
原则
无效合同情形
双方义务要求
创业者
成功
经营者
程序
义务
①办什么样经营主体
②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文件
③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④登记信息依法及时公示
1、依法经营、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
①混淆行为
②虚假商业宣传
③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利
①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知情权
③自主选择权
3、依法诚信纳税
投诉/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维权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
联系人身权侵权
逻辑框架
劳动者
了解
劳动法
签订
劳动合同
权利与义务
明确
学会
维 权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维权的途径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2025·江西·高考真题)2024年3月,在校大学生甲在某公司实习,公司与甲口头约定,待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7月,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公司以甲业绩排名末位为由将其辞退,并扣除一个月工资。甲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本案中( )
①甲与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
②公司辞退甲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③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
④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详解】①:甲在公司实习时,公司与其约定在甲取得毕业证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题干中还可以推知,甲在2024年7月就已经告知公司其已取得毕业证,并要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直到甲被辞退,公司也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两者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由此可知,甲与公司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故选项①错误。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故选项②正确。
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中并不包括“末位淘汰”的情形。虽然甲的业绩排名末位,但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将其辞退。故选项③错误。
④: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或者履行了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后,用人单位须依法依约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第九十一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故选项④正确。
2.(2025·甘肃·高考真题)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详解】①:根据最高法工作报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是“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小永在节假日在家通过电话或微信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①错误。
②: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随意安排员工随时加班,②错误。
③:《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小永在节假日为公司工作,公司应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
④:劳动者拥有休息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属于劳动者个人休息时间。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占用了其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符合题意。
企业
办什么
战略定位
看市场
看他企
看政策
看本企
适销对路(优质产品),优化产品结构,生活性需求(价格、收入、观念)、生产型需求,国内市场、国外市场(全球化趋势、走出去)
利用有利条件(制度、政策、法律、战略),营商环境,运用国际规则
发挥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高性价比),增强竞争力
同行业竞争倒逼、配套合作(产能合作),上下游产业链(降低成本),参与全球竞争合作,提高竞争力
怎么办
经营
靠技术
靠品牌
靠管理
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与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深度融合、转型升级、引进来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合理的分配机制,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引进来
信誉形象、产品和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
办得怎样
发展
规模效益,扩大规模、增强盈利能力,联合、兼并、破产
与必修二链接
核心整合
企业经营成功的因素
(1)要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2)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如:价格、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品牌效应等。
(3)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
(4)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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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平竞争相关的评价类试题的解法
第一步,辨别材料中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结合只是说明进一步说明属于哪一类不正当竞争。
第二步,分析带来的危害,或者分析对该企业进行处罚的必要性。
第三步,分析案例给予的警示意义。
【方法技巧】
评价经营者行为(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消费者权利+消费者维权途径
1.(2023·辽宁高考)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B
(2025·福建·高考真题)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
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
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直击高考】
①第1点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员工已付出的劳动,公司仍应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②第2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劳动合同中的重大事项,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需双方协商一致。
③第3点符合法律规定。按销售额提成作为员工奖金,符合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相关规定。
④第4点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业绩倒数第一不属于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情形。
⑤第5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剥夺。
(2025·江苏·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①工资中的工龄补贴部分不应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而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
②诉讼之前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③甲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2024·北京·高考真题)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作出裁判结果,并说明理由,完成下表。
【直击高考】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②市场主体应该遵循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C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向电商平台投诉,属于商业诋毁行为,侵犯了D公司的名誉权,并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使D公司合法权益受损。C公司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D公司有损害后果,C公司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所以C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医生刘某的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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