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体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客体、内容
民法基本原则
民事权利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民事义务
人身权与财产权
类型
保护
限制
名誉权、知识产权、不动产所有权(相邻关系)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
婚姻
继承关系
结婚与离婚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劳动法基本原则
就业
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维权途径
法律
与
生活
标题
体系
总
分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总
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7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立
足
职
场
有
法
宝 劳动关系
劳动者
劳动法的
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 形式
条款
原则
效力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
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①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①必备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②可备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1)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2)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起建立。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 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用工之日
用工之日
应当
思考: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真题演练: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典型例题】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真题演练: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典型例题】郑某入职某游戏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与公司口头约定:郑某从事游戏测试工作;公司每月支付工资2万元,一半以现金支付,一半以公司游戏币支付;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入职后,郑某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 )
①公司与郑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②公司支付郑某工资的方式是合法的
③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的
④郑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开除郑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心
中
有
数
上
职
场 劳动者
的权利
劳动者
的义务
劳动
争议 含义
维权途径
①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③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其他权利: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
①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②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③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特定情形下,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思考: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吗?
投诉
和解
调解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诉讼
前置程序
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七条
非第四十七条
劳动仲裁的效力
(向劳动者倾斜的)终局裁决: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前置程序:
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都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行政部门:在中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行政部门。国务院设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方设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任务是在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综合管理劳动行政工作。
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
最长权利
保护期间
不适用
诉讼时效
的情形
3年
适用情形:绝大多数民事权利请求,如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等
起算点: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隐瞒重大疾病)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1年
20年,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无论权利人是否知情,特殊情况可申请法院延长(如不可抗力或特殊障碍)
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②不动产物权或登记的动产物权返还请求权
③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请求权
真题演练:劳动者的权利
【典型例题】16周岁的小刘与某保安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法定节假日一律不得休假”。今年“五一”来临之前,小刘已经连续工作了一个月有余,计划“五一”期间回家探亲,向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假未被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刘与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B.小刘可以直接向保安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C.小刘作为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D.小刘不应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C
真题演练: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典型例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因无故开除员工于某,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承担赔偿金1万元。因不满仲裁结果,该公司在支付赔偿金时,将1万元纸币兑换成100多斤重的硬币,令于某气愤不已。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
(1)于某若不服裁决,如何进一步维权;
(2)公司履行裁决的行为侵犯了于某什么权益,说明理由。
(1)于某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司履行裁决的行为侵犯了于某的人格尊严。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司的行为属于故意为之,存在主观过错,而且其行为损害了于某合法权益,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必二P35
选必二P7
真题演练: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典型例题】小雨入职一家服装公司,从事直播带货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一年后,小雨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小雨认为结婚并不影响工作,希望公司继续留用自己,双方协商未果。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
①合同中的对于限制结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排除劳动者权利)
②公司侵犯了小雨的休息休假权,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公司未经协商一致,经常让小雨加班日均工作10小时。
③公司不能以小雨结婚为由辞退小雨,应该支付相应的赔偿。
真题演练: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典型例题】小雨入职一家服装公司,从事直播带货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一年后,小雨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小雨认为结婚并不影响工作,希望公司继续留用自己,双方协商未果。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依法维权的途径:
以案说法
【案情】2021年3月,余某入职品某公司任店长,负责管理该公司位于某广场的门店。2024年9月26日,品某公司区域经理通过微信告知余某,其工号将于当日作废。公司主张,余某在工作时间、店内有顾客时坐于收银台凳子上睡觉,被商场人员投诉;其管理的门店曾在营业时间关闭店门,违反商场制度,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该场地,产生严重损失,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余某表示,2024年9月某日被商场人员投诉一事确实存在,但其从9时30分开始上班至当日22时30分下班,当天门店所有工作均由其一人完成。20时许,当天上班已超8小时,出现生理性疲惫,因为工作太累,坐在凳子上歇了一会,实际没有睡着。且品某公司也无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接待客人,客人进来时自己有接待,只是太累就坐了一下,闭眼休息了3分钟而已。至于2024年8月某日闭店一事,系因当日店内仅一名店员,其上厕所期间短暂关门。
【问题】(1)余某的权利是否收到侵犯?(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1)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余某连续工作超8小时,公司未安排人员顶岗,其疲惫时闭眼休息是正常生理现象,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长时间睡眠;8月某日闭店也是因上厕所而短暂关门,符合一般情理。
(2)余某行为并非严重过错,公司无证据证明其行为造成责罚规定中的“严重损失”,解除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
以案说法
【案情】2021年3月,余某入职品某公司任店长,负责管理该公司位于某广场的门店。2024年9月26日,品某公司区域经理通过微信告知余某,其工号将于当日作废。公司主张,余某在工作时间、店内有顾客时坐于收银台凳子上睡觉,被商场人员投诉;其管理的门店曾在营业时间关闭店门,违反商场制度,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该场地,产生严重损失,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余某表示,2024年9月某日被商场人员投诉一事确实存在,但其从9时30分开始上班至当日22时30分下班,当天门店所有工作均由其一人完成。20时许,当天上班已超8小时,出现生理性疲惫,因为工作太累,坐在凳子上歇了一会,实际没有睡着。且品某公司也无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接待客人,客人进来时自己有接待,只是太累就坐了一下,闭眼休息了3分钟而已。至于2024年8月某日闭店一事,系因当日店内仅一名店员,其上厕所期间短暂关门。
【问题】(1)余某的权利是否收到侵犯?(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品某公司向余某支付工资差额217.2元、住房补贴3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572.24元,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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