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 1 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1、法律和国家是如何保障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
2、★★★劳动法调整的对象?什么是劳动者,?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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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1)法律保障: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2)国家保障:
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3)意义:
①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②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劳动权主要有:
就业权、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培训权
相关链接
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
核心
基础
辅助
劳动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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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涉及主体
调整对象
【注意】劳动关系(有从属性)≠劳务关系(无从属性)
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平等主体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以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等。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劳动关系不适用于民法调整。
劳务关系: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劳动者得到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的劳动报酬外,没有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2、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拓展:“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①含义: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②要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
有劳动能力≠劳动者(劳动(能力)+收入)
(2)劳动者:
2、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①意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②表现:●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可以说,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首要原则)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注意】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双方的保护存在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者处于事实上的弱势地位,对劳动者倾斜保护,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①内涵: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②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注意】就业平等、择业自主是劳动权的核心内容。
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强度,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性别进行限定。
【提示】平等的含义:
①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
②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结合生理、心理特点,法律对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①体现: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意义: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高强度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
(4)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探究与分享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某公司在国庆节假日期间,强令员工小张继续工作,而且还不额外给小张加班费。
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应届女大学生邱某在应聘某公司文案职位时,该公司以“仅招男性”为由拒绝她面试,邱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因父亲早逝,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小王和残疾母亲相依为命,他们被某民营煤矿录取,从事井下劳动。
分析以下三则案例,这些公司侵犯了劳动法的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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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浙江温州一模)某快递站业务员曹某,让15周岁的儿子曹飞飞与快递站签署了劳动合同并参与配送工作。一天,曹飞飞在配送过程中骑电动车将姜某撞伤。因协商未果,姜某将曹氏父子、快递站一并告上了法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快递公司聘用曹飞飞的行为合法
②快递公司应向曹飞飞支付劳动报酬
③曹飞飞不具备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④曹某对曹飞飞未适当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曹飞飞才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快递公司聘用曹飞飞的行为违法,①错误。 ②: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对曹飞飞已付出的劳动,快递公司仍需向其支付劳动报酬,②符合题意。③:在我国,如果未成年人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曹飞飞具备民事诉讼权利能力,③说法错误。④:曹飞飞才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曹某作为父亲,有监护曹飞飞的职责。④符合题意。
C
实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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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广西模拟考)2023年3月7日,“两高报告”专门提到了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的权益保障。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提到,“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意见,推动破解劳动关系难认定、工伤无赔偿、社保零缴纳等问题”。“让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有尊严、有保障”,未来可期。将“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的权益保障写进“两高”报告( )
①是我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②体现了《劳动法》中的特殊劳动保护原则
③有利于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法律关系认定
④有利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司法保障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③④:将“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写进“两高”报告有利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司法保障,有利于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法律关系认定,③④符合题意。①: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将“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写进“两高”报告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①说法错误。②:国家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施特殊保护,②不符合题意。
D
实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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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1、劳动合同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2、★★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哪些?
3、★★签订劳动合同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劳动合同的有效及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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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劳动合同(应当定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
补充:(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和重要保证。
(2)劳动者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互为前提的。其中,履行义务是劳动者获得权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的义务
(3)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
1、劳动合同的含义及作用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含义:
(2)作用: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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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P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①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②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并不等于只有订立劳动合同,才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案例:小李入职一家公司,公司只让他签了一份只有姓名、岗位和工资的简单协议。工作半年后,公司突然将他辞退且不给予任何补偿。小李拿出协议,却发现里面没有关于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和解除合同的约定。
【议学任务2】思考:
1、小李签订的“协议”能算是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吗?为什么?
2、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应该包含哪些法定内容?
3、缺少了关键条款会给劳动者带来哪些风险?
2、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
(1)必备条款:
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2)可备条款: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
包括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注意:①欠缺法定必备条款并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而是部分内容未形成合意,属于应改正的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必备条款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对缔约过失承担赔偿责任。
思考:如果你是求职者,你会签订这份劳动合同吗?为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法 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举例:①年满16周岁;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公平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举例:①“工伤概不负责”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岗位的80%,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平等自愿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举例:①无条件服从岗位调动;②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索要担保金、财物
协商一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诚实信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必备条款】
举例:隐瞒自己的年龄、学历、伪造证件
3、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①主体资格不合法:
如劳动者提供假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者一方达不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聘用单位不具备聘用资格等
②内容不合法:
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条款,均属无效条款。如约定制造毒品、假钞、刷单、从事诈骗活动等。
③形式不合法:
法律规定的有效形式主要是书面形式。
【知识拓展】劳动合同违反合法原则的具体情况
违背了什么原则
?
合同有效吗?
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违背了合法、公平原则
用人单位违背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
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教材P63探究与分享
排除劳动者权利,违背了合法、公平原则
订立合同≠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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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结论】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追问: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还能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吗?
能
【相关链接】: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劳动合同的效力(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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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例:虚假待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承诺高薪、丰厚福利,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却降低待遇,或者在实际工作中不兑现承诺、产假结束后被调岗降薪/学历造假。)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例:不提供社会保险、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安排休息日、工伤概不负责)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例:非法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或扣押身份证件,违反了禁止收取押金和扣押证件的法律规定、新员工不交社会保险)
注意: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合同:整个合同是有效的,只是部分条款无效,如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劳动合同的效力(约束力)
追问: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还能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吗?
【相关链接】: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有效合同: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劳动合同的效力(约束力)
劳动合同有效要件:
合同主体适格,
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内容合法,
合同形式合法,
程序合法。
1.看是否遵循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必答角度】
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看是否存在合同无效情形【②③常用】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3.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材料体现谁写谁】
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4.看是否遵循劳动法基本原则
①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首要)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5.看是否尊重并满足了劳动者的权利【材料体现谁写谁】
①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③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主观设问: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金。
补充拓展: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BY YUSHEN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P67相关链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知识拓展
劳动法施行后,我国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但是一些企业仍然存在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当被问及为什么不签订劳动合同时,这些企业的员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1:劳动合同是干什么用的?我们公司小,不用签劳动合同。
观点2:现在工作这么难找,能找到一份工作就不错了,公司不提签合同的事,我哪儿敢提呀!
观点3:劳动合同没什么用,签了合同也不上保险,签与不签无所谓。
观点4:签了合同,想走也走不了啦。
请对上述观点进行评析。
探究与分享
观点一:认为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用人单位的规模有关,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根据劳动台同法,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的规模没有关系。
观点二:认为就业机会难得,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正是因为现实中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劳动者更应该通过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观点三:否认了劳动合同的作用,也是错误的观点。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有利于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观点四:没有认识到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和终止,是片面的观点。劳动合同确实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劳动合同订立后,虽然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劳动者依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探究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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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广东卷)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②: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①②符合题意。③:劳动保护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这一规定不合法,③排除。④: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说法错误
A
实战演练
30
2.(2023·湖北省重点中学联考)即将大学毕业的李某(22岁),进入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该公司依据其业绩每月发放报酬,但是未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因社保等问题李某申请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该公司认为,李某尚未毕业到公司实习,公司付清了劳动报酬,双方之间未形成劳动关系。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尚未毕业,不具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
②李某接受公司的管理并为其工作,与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
③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故法院对李某的诉求不予支持
④该公司侵犯了李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应予以补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李某已经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①错误。②:李某已经在公司中工作,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②正确。③:李某与公司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公司应当及时与李某补签劳动合同并办理保险,法院会支持李某的诉求,③错误。④:该公司没有为李某办理社会保险,侵犯了李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李某补偿,④正确。
C
实战演练
31
3.(2023·重庆卷)甲(17周岁)与乙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从事仓储管理工作。合同中甲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后果自负。甲因在工作时间经常打游戏导致所管理物资多次丢失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未成年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生效
B.甲作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且后果自负的承诺有效
C.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D.甲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乙公司可据此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
【解析】A:材料中甲虽然17岁,但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A错误。B: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故该题案例中甲做出的承诺无效,B错误。C:若甲和乙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甲应该先仲裁,C错误。D:甲与乙签到劳动合同,但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未履行相应义务,故乙公司可据此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D正确。
D
实战演练
32
7.1课堂小结
立 足 职 场 有 法 宝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1、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和劳动法
3、劳动法基本原则
1、劳动合同的含义及作用
2、劳动合同内容(条款)
3、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4、劳动合同的效力
①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
③特殊劳动保护原则
①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②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
③劳动合同的生效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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