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 练习-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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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薪火相传有继承
类型 作业-同步练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江苏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62 KB
发布时间 2026-04-19
更新时间 2026-04-19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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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5.2强化练习 一、选择题 1.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关于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是遗产 B.当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冲突时,优先适用法定继承 C.遗嘱继承既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指定其他亲友 D.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2.戴某与第一任丈夫庞某生育庞小某,庞某于1992年离世;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00年结婚,并于2017年离婚。2019年初,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在求助庞小某未果后,与蔡某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约定戴某的生活起居、生病陪护及丧葬事宜由蔡某负责,死后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蔡某依约履行直至戴某离世,并最终获得戴某的遗产。该案中,蔡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   ) ①蔡某是戴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②蔡某对戴某履行了赡养扶助义务 ③蔡某与戴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蔡某对戴某履行了扶养照顾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谢某生有一子一女,女儿谢乙去世多年,留有一女张丙。2020年,谢某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谢甲,并公证。2025年10月,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产留给侄女谢丁,当日中午谢某去世,留下存款50万元和未到期债务15万元。据此,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谢甲可获得房产 ②张丙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部分存款 ③谢甲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④口头遗嘱有效,谢丁可依法获得谢某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周某突发疾病去世,未立遗嘱,其妻赵某、前妻所生之子周甲(已成年)、再婚后共同生活的继子李某(13岁)、周某的妹妹周乙及侄子周丙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周某所涉遗产包括再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套、存款60万元。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②需先将周某的个人合法财产从所涉遗产中析出 ③若周某生前立有遗嘱将房产给侄子周丙,则周丙可继承房产 ④周某的遗产应由赵某、周甲、李某共同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甲在婚后成立了一家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其妻乙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因公司资金缺口,甲向丙借款100万元,并将其婚前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后甲意外离世,乙合法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借款合同到期后,丙要求乙承担还款责任,乙表示拒绝。本案中(   ) ①甲抵押的房产应优先用于清偿丙借款 ②乙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③甲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意外离世导致合同违约属不可抗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某村村民王某生前一直由他的侄子在身边照顾。王某的妻子早年去世,儿子在外地工作多年未归,未尽赡养义务。王某去世后,留有一笔存款。其儿子与侄子就遗产处置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的儿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继承全部遗产 B.王某的侄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C.王某的侄子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D.若王某与侄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侄子可优先继承遗产 7.李先生2020年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婚前个人房产及名下存款,均由妻子郑女士继承。2022年,因女儿小李长期照料其养病,李先生将该房产赠与小李并办理过户登记。2024年李先生病故,遗留80万元存款及8万元个人债务。郑女士持遗嘱主张继承全部房产和存款,小李则主张房屋归其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明确房屋归郑女士继承,李先生的赠与行为无效 ②该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小李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③80万元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由郑女士、小李共同分割 ④郑女士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8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王小花的父亲王某生前因生活开支需要,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不久后王某因意外事故突然去世。某银行将其唯一继承人王小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小花偿还其父亲生前所借的10万元及利息。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去世不意味着其与银行的债务关系消失 ②王小花若使用过该欠款,就必须要还清该债务 ③王小花若不继承王某遗产,则不必偿还该债务 ④王小花若继承王某遗产,就必须要还清该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胡某与前妻离婚后,婚生子胡小某已成年,有赡养能力却长期与胡某断联,未尽赡养义务。后胡某与李某再婚,再婚时李某之女蒋某年仅13岁,随二人共同生活。胡某去世后未留遗嘱,胡小某因遗产分割与李某、蒋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胡小某、李某、蒋某应当均分胡某留下的遗产 ②胡小某、李某、蒋某都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③胡小某对胡某未尽赡养义务,丧失遗产继承权 ④法官可以判处胡小某少分或者不分胡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18年,老欧因公司资金周转向赵某借款5万元,承诺于2025年年底前清偿所有款项,并签订《还款协议书》。2025年老欧因病死亡,借款未能清偿。赵某多次与老欧的唯一亲人儿子小欧就其父生前所欠借款沟通协商,小欧均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小欧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中(   ) ①小欧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应承担还债责任     ②赵某与老欧的借贷合同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小欧对老欧遗产的继承是不附任何条件的     ④老欧个人合法财产应优先用于偿还其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孤寡老人苏某担心晚年无人照料,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某承担苏某生养死葬的义务,苏某去世后名下一套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尽心照料苏某三年,后因琐事产生矛盾,拒绝继续履行扶养义务。苏某病逝后,李某要求继承房产,但此时苏某的妹妹却对房产分配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遗赠扶养协议因李某违约,双方可协商依法解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李某可顺利获得房产 ③李某未完全履行协议义务,无权主张获得该套房产 ④该遗赠扶养协议因未办理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山东济南某社区独居老人林某(78岁)离世,留下一套市区房产及20万元存款。林某生前于2024年8月订立一份打印遗嘱,指定房产由照顾其5年的保姆刘某继承,存款由其侄子林小某继承;同时,林某与当地养老服务中心签订了书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中心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死后存款归中心所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印遗嘱需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逐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要件。林某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已故)、养女林某甲(42岁,与林某共同生活,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弟弟林某乙(70岁,无收入来源)。林某甲向法院起诉,主张打印遗嘱无效,要求依法继承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打印遗嘱因未满足“逐页签名”要件被认定无效,存款应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分配 ②林小某作为代位继承人,可在遗嘱无效时主张继承林某的部分遗产 ③林某甲作为养女,在法定继承中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且可多分遗产 ④林某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主张继承林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丧偶的戴某年老时长期卧床,其子置之不理,并且不愿意负担日后的治疗费用。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其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予蔡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戴某儿子应照顾戴某并支付医药费 ②蔡某因遗嘱继承而取得房屋所有权 ③戴某儿子可与蔡某共同取得房屋所有权 ④戴某儿子是法定继承人,但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张某去世前立下公证遗嘱,将名下存款平分给儿子小张和女儿小张某;后又立下自书遗嘱,将全部存款赠与小张。张某去世后,小张与小张某就存款继承产生纠纷。关于两份遗嘱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存款应按公证遗嘱分割 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存款归小张所有 ③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两份遗嘱均有效,存款按比例分割 ④若自书遗嘱是张某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定形式,可取代公证遗嘱效力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15.杨某与其配偶婚后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一直由配偶之侄卢某长期照料生活。杨某感念卢某多年的悉心照顾,将名下一处房产赠与卢某。之后,杨某与卢某经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关于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杨某的自主决定权 ②卢某作为监护人,应当对杨某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杨某的合法权益 ④杨某将个人名下的房产赠与卢某的行为属于遗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九旬老人王达早年丧偶,由外甥女小冬长期照料并共同生活28年。2001年,王达将名下房产登记为与外孙女高梅按份共有(各占50%)。王达多次表示,唯一的女儿王晓不管自己,并于2009年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名下房产份额留给小冬。据此推断,可知(   ) A.该遗嘱于王达去世后即可生效,小冬获得该房产 B.该涉案房产50%的份额,属于王达的外孙女所有 C.女儿王晓可以依据法定继承,获得一定房产份额 D.该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材料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1)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以吗?为什么? (2)小丽、祖母、外祖母最终各能够分得多少遗产?请图示分配过程。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关系,于1989年育有一子张小甲,二人于2000年9月离婚。张小甲2006年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张某于2002年9月购买房屋一套并于2011年5月与刘某再婚。2022年6月,张某留下录像遗嘱,“我的房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当时仅刘某在场用手机拍摄了张某的遗嘱视频。 2022年11月,张某因病去世,张小甲与刘某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张某遗嘱继承案涉房屋,且声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张小甲无关。张小甲辩称其有权继承案涉房屋的部分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刘某向法院的请求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案涉遗产应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未对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婚后初期家庭和睦,张某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收入稳定,所得收入均交由自己保管,用于店铺周转及家庭日常开支。2022年,双方之子出生,家庭开支大幅增加,王某要求张某将汽修店收入交由双方共同管理,张某以“店铺是自己婚前筹备”为由拒绝,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2023年,王某的祖父去世,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及20万元存款由王某个人继承,遗嘱中明确注明“仅归王某一人所有,与他人无关”。2025年,张某遭遇意外身亡,未留下任何遗嘱。事后,王某与张某的母亲赵某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争议如下: ①赵某:王某从其祖父处继承的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是在张某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作为配偶享有份额,自己作为张某的母亲,有权继承该部分财产中的相应份额。 ②王某:张某经营汽修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且赵某无权主张分割自己从祖父处继承的房产和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赵某和王某的主张。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高小某系高某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此后未与父母联系。2018年,高小某母亲患病住院,居委会多次要求高小某返家照料,高小某拒绝回应且母亲去世亦未奔丧。2020年起,高某因脑梗瘫痪在床,通过派出所向高小某寄送《赡养义务履行通知书》,高小某仍拒不回应,亦未支付任何赡养费用。 2021年,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经医院诊断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的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百年后的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其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每日细心照料高某饮食起居,直至2023年高某去世。 高某去世后,高小某领取了高某10万元存款,并主张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高某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判令高某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判令高小某返还已领取的10万元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面对双方诉求,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5DDDDB 6-10BDADD 11-16 BBBBBB 17.(1)不可以。该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在没有特殊约定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丽父母各拥有该房产一半份额,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小丽母亲,1/2属于小丽父亲的遗产,小丽不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小丽不能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2)小丽、祖母、外祖母分别可以继承份额为150万、50万、100万。 18.(1)①刘某主张案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效。涉案房产属于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全部份额可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②张小甲虽然是张某与前妻所生,但依然可以作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得到案涉遗产的部分份额。 (2)①录像遗嘱属于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本案中仅有继承人刘某在场拍摄,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遗嘱无效。②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刘某和张小甲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两人共同继承,在无特殊情况下应该均分。③张小甲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适当多分。 19.①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张某意外身亡未留遗嘱,王某作为其配偶、赵某作为其母亲,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张某的遗产。②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需先析产,一半归王某所有,另一半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王某和赵某依法继承,王某的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③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王某祖父的遗嘱明确注明学区房和20万元存款仅归王某一人所有,该财产应认定为王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亦不属于张某的遗产。赵某主张分割该部分财产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某的该主张合法有效。 20.法院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理由:①高某与李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自愿,内容合法,李某履行了协议规定的生养死葬义务,法院应判决李某享有高某财产遗赠的合法权利。②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统一的,高小某虽享有高某财产的继承权,但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法院应判决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③法院的上述判决既体现公平正义,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有利于弘扬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美德。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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