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三《政治与法治》(期中复习知识清单)高一政治下学期统编版必修三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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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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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必修3 政治与法治 |
| 年级 | 高一 |
| 章节 | - |
| 类型 | 学案-知识清单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中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5.64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4-17 |
| 更新时间 | 2026-04-17 |
| 作者 | zhanue520520 |
| 品牌系列 | 上好课·考点大串讲 |
| 审核时间 |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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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 4.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思维导图
串
考点清单
理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课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一、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
1.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
(1)原因:帝国主义的入侵打断了中国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正常进程。中国逐渐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基本国情: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也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2.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
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
3.近代中国的历史任务
(1)决定因素: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
(2)历史任务: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4.正确认识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
(1)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及其性质: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两对主要矛盾及其斗争贯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始终,并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变化起着决定性作用。前者是民族矛盾,后者是阶级矛盾。
(2)两对主要矛盾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当外国列强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时,阶级矛盾降到次要地位,民族矛盾上升到主要地位;当外国侵略者同中国封建政权相勾结,共同镇压中国革命,尤其是封建地主阶级对人民的压迫特别残酷时,中国人民往往用战争的形式反对封建政权,这时阶级矛盾就上升为主要矛盾;当国内战争发展到直接威胁帝国主义在华利益以及中国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时,外国列强往往直接出兵,镇压中国人民,援助中国反动派,这时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主义完全公开站在一条战线上。
(3)历史价值: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变化与演变,是上述两对主要矛盾互相交织和交替作用的结果。近代以来中国的伟大革命,是在这两对主要矛盾及其激化的基础之上发生和推进的。中国人民近百年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就是为了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推动中国社会前进。
5.近代中国的历史任务
(1)历史任务:第一,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第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2)区别:前者是要改变民族受压迫、人民受剥削的地位和状况,是要从根本上推翻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实质是解决生产关系的问题;后者是要改变近代中国经济、文化和社会落后的地位和状况,是要充分发展近代民族工商业,实质是解决生产力的问题。
(3)联系:二者均由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决定。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才能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创造前提,开辟道路;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是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最终目的和必然要求。
二、各种政治力量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1.中国人民的抗争:面对苦难,中国人民挺起脊梁、奋起抗争,以百折不挠的精神进行可歌可泣的斗争。
2.20世纪上半叶中国出现的三种建国方案
(1)第一种方案:先后以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代表,极力维护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统治,让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
结果:被中国人民抛弃了,其代表者的统治也被推翻了。
(2)第二种方案:以某些中间派或中间人士为代表,幻想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
结果:没有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它的多数代表者后来也承认这个方案在中国无法实现。
(3)第三种方案: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
结果:最终赢得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3.中国共产党诞生的意义
(1)成立条件: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1919年五四运动后,工人阶级成为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力量。
(2)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3)意义:中国共产党诞生,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从此,中国人民在斗争中就有了主心骨,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和希望。中国共产党执政,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
4.近代中国工人阶级的特点
(1)集中分布在大城市。
(2)处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重压迫之下,富有斗争精神,具有革命性。
(3)与先进的生产方式相联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先进性。
5.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历史贡献
(1)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的斗争存在两个根本性的弱点:一是没有认清革命的目的和对象,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打击真正的敌人;二是没有广泛地发动人民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未能形成有组织的、持久的群众运动。
(2)中国共产党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对“为什么革命、怎样革命”的根本问题给出了正确的答案。
(3)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
(4)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战,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于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
(5)结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斗争经验的历史总结,是中国人民在长期探索、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共同确认的历史真理。
6.新中国成立前三种主要政治力量和政治代表及建国方案
政治力量
政治代表
建国方案
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
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集团
继续实行地主阶级、买办资产阶级的军事独裁统治,让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
民族资产阶级(中间势力,民主革命的力量之一)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
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中国成为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
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进步势力,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
在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下,首先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以便建立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并逐步达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2.中国共产党诞生
(1)重要意义: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这一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从此,中国人民在斗争中就有了主心骨,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和希望。
(2)近代史上的伟大历史贡献: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28年浴血奋战,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伟大历史贡献的意义在于,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
课时2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一、建立新中国 中国人民站起来
1.新中国成立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并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了政治前提。
2.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1)前提: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
(2)标志:生产资料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确立。
(3)意义:为我国逐步走向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
3.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苦探索
(1)原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之后,在中国怎样坚持和建设社会主义、怎样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并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如同革命一样,也必须在实践中进行艰苦的探索。
(2)成就: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实践中,我国基本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教育、科学、文化、国防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国际地位逐步提高。
(3)意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取得的物质成就和历史经验,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理解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1)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2)社会主义改造
①性质: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重要过程和组成部分。
②目的:为了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
③实质:对中国的生产关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即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的意义
①总体来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②生产力角度: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③生产关系角度: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是中国几千年来阶级关系的最根本变革,巩固和扩大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和经济基础。
④世界角度:使占世界人口1/4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它进一步改变了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增强了社会主义的力量,对维护世界和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⑤理论角度: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的系统回答和正确解决,是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在中国的正确运用和创造性发展的结果。它不仅再次证明了马列主义的真理性,而且以其独创性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二、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1.改革开放的开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
2.改革开放的目的
(1)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中国人民富起来、中国强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社会主义: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党的建设: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3.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
(1)实践成就: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使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2)结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
4.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经过长期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发展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意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意味着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2)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3)人类社会发展史: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6.新征程
(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领导中国人民踏上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
(2)结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是正确的选择。
7.全面理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1)内涵: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2)理解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①人民需要的内涵大大扩展。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还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角度提出了更多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②人民需要的层次大大提升。人民追求质量更高的生活,比如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①不平衡,表现在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以及经济建设水平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水平之间的差距。
②不充分,表现在创新能力不够强,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供给的水平不够高。
(3)要求: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4)变与不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1)重要标志: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也是新时代的重要特征。
(2)内涵:①在时代层面: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②在国家层面: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③在人民层面: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④在中华民族层面: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⑤在中国和世界的关系层面:是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
(3)意义:①中华民族维度:意味着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②科学社会主义维度: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③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维度: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课时1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一、党的性质和宗旨
1.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党的根本立场和根本宗旨
(1)根本立场:人民立场。
(2)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要求
(1)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2)在任何时候,党都应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同甘共苦,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更不允许任何党员凌驾于群众之上。
3.认识党的性质的两个先锋队
(1)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中国共产党是建立在中国工人阶级基础之上的,是马列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中国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
(2)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不仅符合中国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3)两个先锋队体现了党的阶级基础的先进性与代表人民利益的广泛性的有机统一,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坚持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就能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完成党的使命。
4.党的宗旨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先进性的本质体现,是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根本标志。党的根本宗旨、根本立场都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党的根本立场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
(2)坚持党的宗旨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源泉。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力量源泉。
(3)坚持党的宗旨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①牢记人民至上。坚持党的宗旨,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②站稳人民立场。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而不是站在个人、少数人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一个人、某部分人利益,是决定人心向背、事业成败的关键。
③关心人民生活。坚持党的宗旨必须体现在关注人民生活、倾听人民心声、关心人民疾苦的具体行动上。这就要求我们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3.密切联系群众
(1)必要性:密切联系群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
①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只有马克思主义政党才能统一群众的意志和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意义: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这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中得出的一条规律性认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的核心问题。
二、党的执政理念
1.党的执政理念的依据
(1)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
(2)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因此,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
3.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涵
(1)立党为公: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2)执政为民:就是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3)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
4.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
(1)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牢记执政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立场和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切实做到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3)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5.新的目标任务
到21世纪中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6.理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1)立党为公
区别: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任何的私利私求可言。其核心是“公”,“公”是国家和民族的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全社会的公共事务等。现阶段,中国共产党最大的“公”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执政为民
区别:指我国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核心是“民”,在当代中国,“民”就是最广大人民。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人民。
联系: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统一的整体。立党为公是执政为民的前提条件,执政为民是立党为公的本质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归根结底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课时2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一、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
1.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原因
(1)马克思主义是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
(2)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它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3.关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4.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理论创新成果
(1)党的七大以来,
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
主要内容: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
主要内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3)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
理论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主要内容: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
(4)党的十六大以来
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
主要内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
(5)党的十八大以来
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要内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时代课题。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就在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实践证明,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内涵
(1)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2)实事求是,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探求事物的客观规律,用以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3)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际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4)求真务实,就是要求人们在实际工作中既正确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探求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又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行事。
3.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1)关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紧密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和条件,与时俱进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规律,求真务实是实事求是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有机构成、丰富和发展。
(2)要求: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就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坚持解放思想,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含义和时代特征
(1)含义:指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2)时代特征: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2.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因
(1)决定因素: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的直接而具体的体现。
(2)意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3.新时代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
(1)在新征程上更加珍惜工人阶级先锋队战士的光荣称号,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2)做学习的模范,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模范,做服从组织、严守纪律的模范,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模范,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模范,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4.理解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表现
(1)骨干作用: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应当成为群众的核心和中坚分子。对于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主动热情地帮助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要正确地给以解释和回答;当群众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敢于挺身而出,保护群众的利益。
(2)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应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作出表率,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而共同奋斗。
(3)桥梁作用:共产党员是党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中介,要成为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相联系的纽带。一方面,要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另一方面,要及时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以更好地改进工作。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课时1 坚持党的领导
一、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1.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
(1)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2)意义: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2.党的政治领导
(1)含义: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原则方面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
(2)要求: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最重要的是,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3.党的思想领导
(1)含义:党在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上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2)要求:统一思想、集中智慧、凝聚力量,最重要的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者,培养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党的组织领导
(1)含义:党在组织体系和组织工作方面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干部、广大党员组织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2)要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得到贯彻执行,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5.结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要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从而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6.比较党的三种领导方式
(1)区别:政治领导侧重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思想领导侧重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侧重推荐干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2)联系: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主要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这三个方面的领导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政治领导是根本,思想领导是灵魂,组织领导是保证。实行党的正确领导,任何一方面都不可偏废。
(3)提醒: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是党的主要领导方式,并不是全部的领导方式,党对国家的领导还存在其他方式的领导,如军事领导等。
二、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
要确保党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2.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具体内容
(1)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具体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3.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性
(1)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确认识和应对复杂的国际局势。
(2)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
4.深刻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是什么
党的全面领导,即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还具体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2)为什么
①必要性: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②重要性:a.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角度: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确认识和应对复杂的国际局势。b.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角度: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c.从国家治理体系角度: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怎么做
①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②必须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③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党的执政水平,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5.党领导一切不等于包揽一切
(1)“党领导一切”并不等于包揽一切。领导一切是指大政方针的领导,而不是具体事务上的大包大揽。
(2)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并非党要取代国家和政府的职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是什么事情都由党组织来干。
(3)党是领导一切的,并不是事无巨细,更不是“包打天下”,而是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保落实,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做主
思维导图
串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课时1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一、我国的国体
1.我国的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国体的意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3.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
(1)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2)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广大农民与工人阶级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天然的联系,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4.正确认识我国的国体
1.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体概念回答的是国家政权究竟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
2.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3.意义: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4.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5.领导阶级:工人阶级。
6.阶级基础:工农联盟。
7.群众基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民主的含义
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2.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是一种新型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3.最广泛的民主
(1)表现: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上。
(2)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将人民的民主权利推行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逐步实现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4.最真实的民主
(1)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2)制度和法律保障: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切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在实践中保障了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
(3)实现方式:我国不仅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的组织等方面实行民主选举,还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民主协商。
5.最管用的民主
(1)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2)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
(3)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避免相互掣肘而导致内耗严重、效率低下的弊端。
6.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特点
表现
内容
最广泛
权利广泛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管理等多方面的权利
主体广泛
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最真实
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制度和法律保障
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系列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并在实践中保障了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
实现方式
民主选举、民主协商
最管用
制度保障体系
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愈益充实,社会的凝聚力也日益提高
2.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三个领域民主化的表现
(1)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各项政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种政治权利和基本自由,通过各种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在政治上实现当家作主。
(2)经济管理的民主化: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在各项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利相统一的法律制度基础上,实现人民群众对经济事务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和发挥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国家将更多的管理权交给社会和人民,努力提供制度保证和物质条件,使人民群众切实享有管理社会事务的各项权利,逐步实现基层社会生活、社会组织和社会活动的民主自治。
课时2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一、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发扬人民民主的原因
(1)决定因素: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2)现实意义: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2.坚持专政职能的原因
(1)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2)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3)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3.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民主
(1)含义: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2)适用范围:统治阶级内部。
(3)特征:以政治权利平等实现、少数服从多数为基本特征。
(4)功能:为了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更加有效地管理国家。
专政
(1)含义: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
(2)适用范围: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
(3)特征:以国家力量的强制实施为基本特征。
(4)功能:为了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
联系:民主与专政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任何民主制国家都是统治阶级的民主与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4.区分专制与专政
(1)专制即独裁,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在于,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实行个人专断。民主与专制是根本对立的两种国家制度,要么是民主制度,要么是专制制度。专制制度是对民主制度的根本否定。
(2)专政就是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专政与民主是辩证统一的,民主与专政是民主制国家的两项职能。
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靠保障
1.国家职能的表现
对内职能
(1)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稳定;
具体表现: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2) 主要内容:促进社会发展;
具体表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对内职能
(1) 主要内容: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具体表现: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利的国际环境。
2.国家职能的作用: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3.图示法掌握国家职能的相关知识
4.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
(1)内涵:①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②国家职能是指国家在实现阶级统治中所担负的对内和对外的职责功能。国家职能是国家活动的最重要的方面,国家的各项职能直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因而它最直接表现国家性质。
(2)关系:①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的任何一项基本职能即使是社会管理职能,也只能是在统治阶级的利益影响下付诸实现的。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的性质、基本内容及其实施的方式。②国家职能反映和体现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由国家性质决定,因此它总会直接反映国家的性质。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课时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国家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3)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2)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职权: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经常性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5.图解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
在我国,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间接行使,而不是直接行使;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如图:
6.辨别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1) 立法权
内容: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辨别方法: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
(2) 决定权
内容: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辨别方法: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不能简单地根据文字表述中有无“决定”两个字而判断是否在行使决定权)。
(3) 任免权
内容:选举、任命、罢免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
辨别方法:关于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
(4) 监督权
内容: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的权力。
辨别方法: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7.区分与人民代表大会相关的几组概念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前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前者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等。
(3)国家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关,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二、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1.人大代表的产生
(1)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2)基于我国的国情,人大代表的产生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
2.人大代表的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3.人大代表的职权
(1)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大代表享有广泛的职权。
(2)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4.人大代表的义务
(1)要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2)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5.区分人大代表的四项权利
(1)审议权: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2)表决权: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
(3)提案权:依法定程序向人大提出议案。
(4)质询权:依法定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6.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的关系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大代表组成的,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课时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定因素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2)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及其表现
(1)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表现: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最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的,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
4.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
(1) 区别: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区别: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5.人民民主专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民主专政
区别:我国的国体。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区别:我国的政体。
联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们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3.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
在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具体如下:
(1)决定与执行的关系。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作出的决定,其他国家机关必须执行。政府负责执行行政方面的决定,监察委员会负责执行监察方面的决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负责执行司法方面的决定。
(2)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有权对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必须依法对人大负责并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它们之间不是互相监督的关系,也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上下级关系。
(3)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人大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作出决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严格依法执行,这样既能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能避免不必要的牵扯,使各个国家机关既各司其职又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4.理解民主集中制原则
(1)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2)地位: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我国国家机构的工作原则。
(3)表现:①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的关系上,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课时1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1.我国政党制度的地位、产生和发展
(1)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产生和发展:这一制度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过程中确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得到发展。
2.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3.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
(1)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奉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2)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3)政治地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包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等。
(4)根本活动准则: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4.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及优越性
(1)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创立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关系与政党制度形式,在当今世界独具特色。
②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
(2)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5.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
各民主党派
区别
性质
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基础
工人阶级是其阶级基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是其群众基础
以各界知识分子为主
地位
执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参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联系
二者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组织上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隶属关系;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关系;在工作上是互相监督的关系;在事业上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关系
6.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与旧式政党制度的比较
我国新型政党制度
(1)利益代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
(2)政党关系: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
(3)施政决策: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旧式政党制度
(1)利益代表: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利益。
(2)政党关系: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
(3)施政决策: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组成
(1)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2)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2.人民政协的主题和职能
(1)主题:团结和民主。
(2)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3.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1)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2)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3)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4.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的比较
人民代表大会
(1)区别①性质:国家权力机关;②职能: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③监督效力: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具有法律约束力;④产生方式: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
人民政协
(2)区别①性质: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②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③监督效力:属于民主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④产生方式:政协委员由民主协商推荐产生。
联系:都从不同方面反映人民的意愿,都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都有利于保证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监督国家机关开展工作,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都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区分人民政协的三个职能
(1)政治协商
内容: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意义: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实现形式,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党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2)民主监督
内容: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意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3)参政议政
内容: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义:是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是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
注意:政治协商一般是在决策之前征求意见,民主监督一般是在决策之后的建议和批评,参政议政一般是指主动建议。
课时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我国的民族特点与民族政策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我国民族格局的特点
①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一方面,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另一方面,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
②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疆域,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①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②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2.我国的民族关系和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
(1)我国的民族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实现了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为建设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2)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我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3)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行政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4)前提和基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5)地位和作用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
②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民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6)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①一方面,要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②另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③必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4.正确理解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
民族平等
(1)含义:各民族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义务。
(2)原因: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
(3)注意点:民族平等方针并不否认当前各民族间发展程度存在差异。
民族团结
(1)含义: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
(2)原因: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3)注意点:不仅指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还包括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
各民族共同繁荣
(1) 含义: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都得到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2) 原因: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3) 注意点:共同繁荣并不意味着各民族同步繁荣。不仅指各民族经济共同繁荣,还包括政治、文化的共同繁荣。
联系: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又是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5.我国民族关系、民族方针与民族政策的关系
(1) 民族关系
内容: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2) 民族方针
内容: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3) 民族政策
内容:民族区域自治。
(4)联系:①我国的民族关系是实施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与民族政策的客观基础。我国的民族方针与民族政策又是发展我国新型民族关系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保证。
②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是制定和实行我国民族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而我国的民族政策体现了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是对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的具体落实。
二、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1.妥善处理宗教问题的原因:我国有多种宗教,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的内容
(1)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②内涵: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①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和司法。
②我国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③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①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②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严格禁止境外宗教的渗透和发展,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严密防范宗教极端行为的发生。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①重要任务: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不断推动我国宗教的中国化。
②内容: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3.抓住注意点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1)政策: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注意点:①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非鼓励公民信教,实质是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的自由选择;
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③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不能信教。这是由其唯物主义指导思想决定的,不是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定。
(2)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注意点: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并不是要限制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而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这项权利;
②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境外势力也可能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因此国家必须对宗教事务依法进行管理。
(4) 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注意点: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并不是要阻止宗教界开展对外交往,而是强调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5) 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注意点:①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对他们进行“两个要求”“两个支持”;
②也不是说宗教已经不存在消极作用,而是通过对宗教进行引导,限制其消极作用,发挥其积极作用;
③宗教不能够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因为宗教坚持有神论和唯心主义,社会主义坚持无神论和唯物主义,二者在根本上是对立的。
4.理解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治因素
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这得益于多种因素,其中政治方面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根本前提: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2)新型民族关系: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我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4)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保障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繁荣发展,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5)合理的宗教政策:我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尊重民族地区的宗教信仰自由,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
课时3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
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2.农村村民自治
(1)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①性质: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职能: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2)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
①从选举上看: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从管理上看: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
3.城市居民自治
(1)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①性质: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任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2)城市居民自治的基本内容和意义
①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这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组织的关系
(1)区别: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是指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有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等,它们不是国家机关,不履行国家职能,而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组织形式。
(2)联系: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对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二是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协助基层政权组织开展工作。
二、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
1.发展基层民主
(1)原因: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2)实践:在我国农村和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基层民主实践。
2.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途径
(1)民主选举
①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居民委员会,按法律规定均由本居住地的村民或居民选举产生。
②在农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③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正从过去的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选举程序更加规范,给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显著变化。
(2)民主协商
①原因:城乡基层的公共事务千头万绪,应该也必须由众人商量着办。只有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促成基层社会的和谐。
②适用范围: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3)民主决策
①原因:城乡基层的公共决策与每家每户的利益直接相关。
②要求:在农村,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在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4)民主管理
①主体:在法律上,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属于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本区的全体居民;在现实运作中,一般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授权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来进行。
②关键: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5)民主监督
①原因:负责城乡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事实上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要防止以权谋私,尽可能避免管理工作的失误,必须实行民主监督。
②要求: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还应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地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要求: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4.深入理解我国村民自治与居民自治
村民自治
(1)自治机构:村民委员会;
(2)性质: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主要职能和任务: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4)内容
①民主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
②民主协商:农村的公共事务由村民商量着办,村民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
③民主决策: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
④民主管理: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
⑤民主监督:通过民主评议对村委会实行民主监督的职能,主要由村民会议承担。
居民自治
(1)自治机构:居民委员会;
(2)性质: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主要职能和任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4)内容
①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正从过去的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
②民主协商:社区的公共事务由居民商量着办,居民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
③民主决策: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④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属于本区的全体居民。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⑤民主监督:城市社区对居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居民代表、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也可以是由居委会代表、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代表和居民代表联合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特点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其主要特点如下:
(1)群众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不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而设立的,也不具有特殊的政治、经济目的,它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具有群众性的特点,不同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2)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不是国家机关的下级组织,又不从属于居民(村民)居住地范围内的其他任何社会组织,而是一个具有自治性质的社会组织,自治是其最主要的特色。
(3)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上级组织,更没有全国性、地区性的统一组织,只存在于居民( 村民)居住地区范围内的基层社区,而且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村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具有基层性的特点。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思维导图
串
考点清单
理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课时1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1.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1)产生: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2)发展:在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2.中国法治发展的历程
(1)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1840年鸦片战争后,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但最终归于失败。
3.中国法治历史
(1)春秋战国时期;状况:开始制定成文法;
(2)西汉时期;状况:强调礼法结合;
(3)唐朝时期;状况: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
(4)鸦片战争后;状况: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未获成功。
2.全面了解中华法系
(1)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 (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到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907年)成熟。最初的国家与法产生于夏朝,以后经商朝到西周时期逐渐完备。
(2)中华法系以中国传统思想为理论基础,糅合了法家、道家、阴阳家学说的精华,其主要特点有:第一,法律以君主意志为主。第二,礼教是法律的最高原则。第三,刑法发达,民法薄弱。第四,行政司法合一。这些特征是中国古代社会农耕生产、宗法家族、集权政体三合一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
(3)中华法系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华法系不但对古代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等中华文明圈国家的法治文明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4)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中华法系的多元性格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1.法的产生和本质
(1)产生: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本质: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2.法的决定因素
(1)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这一因素主要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3.法的类型
(1)法的历史类型: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2)我国当代的法的类型:社会主义法。
4.法的内涵
(1)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5.法的职能
(1)政治职能: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2)社会职能: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6.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7.全面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1)法的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法的本质: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3)法的决定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生产方式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4)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5)法的特征: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6)法的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8.准确理解法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关系
区别
政治职能
(1) 含义: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2)表现:①体现国家政权的性质,确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
②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
③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
④维护经济基础。
社会职能
(1)含义: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表现:①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
②发展社会生产力;
③发展社会文化;
④规范某些技术指标。
联系:政治职能是法的作用的核心,决定社会职能;社会职能是政治职能的基础和体现,二者是统一的。
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1.一国法治的决定因素:由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
2.中国人民的法治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
3.巨大成就
(1)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3)人权的法治保障方面:在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4.法治建设在路上
(1)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参与的、史无前例的伟大社会实践。
(2)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中华民族,正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努力开创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境界。
5.探索法治体系建设新内涵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法治体系”与“法律体系”一字之差,折射出新一代领导集体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思考,表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超越了法律体系的范畴。我国虽然早于2008年就宣布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并不意味着这一体系已经完善,鉴于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必须与时俱进,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赋予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新的内涵。
6.深化治国理政法治新理念
(1)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16字方针为抓手,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2)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理论与新的主张。这些理论与主张,更加凸显依法治国的四大特性:战略重要性、内在协调性、唯一领导性、主体全面性。上述这些依法治国新理念新主张,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遵循,也是对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内涵的丰富和深化。
课时2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1.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1)重要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2)必要性: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1)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具体要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实施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不断前进。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摆脱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大踏步走向现代法治社会,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从中央到地方,从地区到行业、基层,都要厉行法治,使国家治理方式发生整体性变革。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法治体系、法治国家将成为我国政治法律制度建设的战略目标,为改善国家治理开辟广阔空间。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法治国家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要准备在国家治理领域打攻坚战、持久战。
4.法制与法治的关系
法制
(1)含义: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
(2)生产与发展: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
(3)基本要求: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主要标志: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法治
(1)含义: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2)生产与发展: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基本要求: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4)主要标志: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原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要求: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统一起来。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切实尊重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1)原因: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2)要求: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地位: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2)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1)重要性: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2)要求: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1)根本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2)要求: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6.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2)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也才能有可靠的政治保证。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用法律手段实现和保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
7.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三方面内容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也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2)在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的同时,任何人不论其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身份多特殊,一旦违法犯罪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制裁,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3)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课时1 法治国家
一、法治国家的内涵
1.法治国家的内涵
法治国家,就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意味着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2.法治国家的内容
(1)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
(2)坚持良法之治。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理,只有良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效力。
(3)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4)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国家的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3.全面理解法治国家的内涵
法治国家,就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
(1)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即宪法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2)坚持良法之治:一方面,良法应内容合理,在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符合社会和人民的需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另一方面,良法应体系完备、规范系统、类别齐全、协调统一,能够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可制定出良法,良法之下才有法治国家。
(3)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4)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国家的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为了规范权力的运行,就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4.正确理解良法善治的内涵
(1)所谓良法,是符合法律的内容、形式和价值的内在性质、特点和规律性的法律。所谓善治(Good 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
(2)良法有六个标准:一是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二是反映公平、正义等价值追求。三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四是要反映国情、社情、民情。 五是具备科学、合理的体系。 六是符合法定程序,具有程序正当性。
(3)在我国,良法应当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维护个人的基本权利,反映社会的发展规律。在立法过程中,要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努力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最大限度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得到人民拥护。
二、建设法治国家
1.基本方式:法治国家意味着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国家,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
2.具体要求
(1)推进宪法实施: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3)完善法律实施机制:已经制定的法律需要得到有效实施。
3.重大意义:通过建设法治国家,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能够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4.宪法至上原则
(1)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居于母法和最高法的地位,即宪法作为根本法构成国家制定法的基础和核心,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层次、地位和效力最高。
(2)其他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能与其规定相抵触。“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是对宪法至上性原则的明确表述。
5.如何全面认识我国的法律体系
(1)核心: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2)内容: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3)层级: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6.法律的实施环节
(1)遵守法律,即守法: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
(2)执行法律,即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
(3)适用法律,即司法: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4)法律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依法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课时2 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的内涵
1.含义: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
2.具体要求
(1)职能科学的政府。政府不能什么都管,也不能该管的不管。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关系的配置必须科学合理。
(2)权责法定的政府。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3)执法严明的政府。执法严明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从事执法活动。
(4)公开公正的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正执法要求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将其贯彻于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
(5)廉洁高效的政府。政府必须清廉,不得利用公权力谋求私人或团体利益;政府必须高效运行,通过优化流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6)守法诚信的政府。政府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诚实守信,不能朝令夕改、言而无信。
3.政府职能的特点
(1)公共性。政府职能涉及国家大量日常公共事务的处理,根本目的是为所有社会群体和阶层提供普遍的、公平的、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2)法定性。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指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一国政府职能的边界,使公共行政有法可循。
(3)执行性。政府作为贯彻和执行国家意志的机关,其职能具有明显的执行性。
(4)强制性。政府职能的强制性是指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行政相对人不得阻碍政府职能的正常行使。
(5)动态性。政府职能始终是变化的,取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性、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力量对比以及政府与自然界的关系演变。
(6)扩张性。政府职能的扩张性是指随着现代社会中公共事务、公共问题日益增多且日益复杂,公众的需求日益个性化、多样化,政府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职能,并逐渐扩展至社会各层面。
4.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对哪些事务负有管理权责、管什么、管多宽、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转变等。
二、建设法治政府
1.措施
(1)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2)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意义
(1)能够督促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
(2)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3.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与标准
(1)基本原则: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2)衡量标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4.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
区别
依法治国
(1)含义: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主体:广大人民群众。
依法执政
(1)含义: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国理政。
(2)主体:中国共产党。
依法行政
(1)含义: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2)主体:政府。
联系: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都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党领导人民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
课时3 法治社会
一、法治社会的内涵
1.含义:指法律得到普遍公认和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2.具体表现
(1)信法: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
(2)守法: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
(3)用法: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3.法治社会的内涵
(1)含义:是指法律得到普遍公认和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具体表现
(1)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在法治社会中,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体公民、社会组织对于法律发自内心地认可和接受,普遍认可法律是社会生活中所有人都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2)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无论是在私人生活领域,还是在公共生活领域,法律的要求得到普遍的遵守,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到履行,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3)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在纠纷发生后,人们普遍依据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有效处理纠纷、化解矛盾。
4.全社会信仰法治的条件
(1)立良法。良法必须紧扣本国实际,否则立法就是无本之木。
(2)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也是培育国人法律信仰的关键。有了良法,司法不公,法律信仰只能是纸上谈兵;没有良法,即使司法公正,法律信仰亦是墙上芦苇。
(3)严执法。严格执法是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不仅事关政府的光辉形象,而且关乎民众法律信仰的形成。
(4)重守法。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普法教育,让普通百姓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守法。
3.调解、仲裁、诉讼的区分
(1)调解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
(2)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3)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争论的活动。
二、建设法治社会
1.措施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4)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2.意义
(1)能够更好地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
(2)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3.如何建设法治社会
建设法治社会是一个艰巨的目标,需要进行全方位、长期性的努力。
(1)措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具体表现: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措施: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具体表现: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措施: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具体表现: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4)措施: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具体表现: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4.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仲裁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区
别
受理的机关不同
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
由行政机关受理
由法院受理
适用的法律不同
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法律的后果不同
对仲裁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
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
联系
是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区别与联系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
区
别
主体不同
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部门
人民法院
内容不同
主要调解民间纠纷
主要调解具有行政管理隶属关系人的纠纷
主要调解诉讼过程中民事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执行和解案件等
性质不同
非诉讼活动
诉讼外调解
一种诉讼活动
联系:都是解决纠纷当事人的纷争的一种重要方式;采用的方法都是通过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和解协议,消除纷争;适用的原则基本上都是“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原则”。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课时1 科学立法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1.含义: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2.具体要求
(1)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2)符合国情和实际。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3)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3.全面把握科学立法的三个维度
(1)科学理念。科学立法,就是不能超越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不能盲目制定不合实际、无法实施的法律,就是要把符合规律的东西,把通过实践证明是好的做法固定下来。立法在反映和体现客观规律的同时,还必须遵循法律体系自身的内在规律。
(2)科学内容。科学立法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科学合理地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3)科学方法。科学立法一定是民主立法。立法是否科学,要看立项是否科学。科学立法的本意就是要实事求是,从地方实际出发。
4.坚持科学立法的原因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
(2)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3)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推进科学立法
1.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要充分发扬民主。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3.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4.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关系
科学立法
(1)地位:保证法规质量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2)核心:尊重和体现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和法律体系内在要求;
(3)侧重点:科学立法体现了立法活动的科学属性。
民主立法
(1)地位:保证法规质量的基本途径和关键;
(2)核心: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
(3)侧重点:民主立法突出了立法活动的人民属性。
依法立法
(1)地位:保证法规质量的根本要求和底线;
(2)核心: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宪法法律精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3)侧重点:对立法活动的合法属性予以关注,重点解决法出多门、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等问题。
联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三者统一于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体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不同法律规范的差异
(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我国的刑法、物权法、行政法、劳动法。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一般都有“条例”“细则”之类文字,如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地方性法规,顾名思义就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只能在本辖区内实施。如《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2)法律的效力大于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限制人身自由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的,由国务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主要区别是制定的主体不同,因此导致了其效力上的不同,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从效力高低来看,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前两者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后者在本行政区有效。
课时2 严格执法
一、严格执法的内涵
1.含义: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
2.主体: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3.意义
(1)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
(2)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
(3)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
4.执法与执法机关
(1)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2)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是指法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3)在现代社会,国家行政机关被称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后者制定的法律、法规主要由前者贯彻、执行、付诸实现。
5.严格执法的意义
(1)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如果有了法律而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
(2)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
(3)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只有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
二、推进严格执法
1.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2.坚持规范执法
(1)前提: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
(2)要求: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3.坚持公正执法
(1)含义:行政执法要坚持公正,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2)要求:要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4.坚持文明执法
执法部门要改进执法方式,做到语言、行为规范,融法、理、情于一体,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5.如何推进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
(1)特点: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
(2)要求:严格,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执法工作中,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规范执法
(1)特点: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
(2)要求: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
公正执法
(1)特点: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
(2)要求:对执法者来说就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文明执法
(1)特点: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
(2)要求:文明,是指执法者文明的形象,是对人的一种态度,执法要有礼有节。
联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课时3 公正司法
一、公正司法的内涵
1.含义: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
2.重要性: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3.具体要求:就法院的审判而言,公正司法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
4.表现
(1)司法的程序要公正。程序的公正意味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
(2)司法的结果要公正。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5.程序公正
程序的公正意味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通过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有效保护公民的程序权利,从而使得审判结果可以更好地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
6.结果公正
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只有结果公正,才能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法律的公平正义正是通过一个又一个公正的判决而得以实现的。
二、推进公正司法
1.推进公正司法,必须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
2.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3.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4.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的制度保障。
5.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
(1)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3)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4)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6.正确区分我国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2)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课时4 全民守法
一、全民守法的内涵
1.含义:是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2.必要性: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推动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要求
(1)全民守法要求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全民守法要求依法履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公民也负有相应的义务。
(3)全民守法意味着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
4.坚持全民守法的原因
(1)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法治国家的主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全民守法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只有将法治观念植根于民心,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中国才能形神兼具,行稳致远。
(2)使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尚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在认同感和敬畏心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是法治宣传存在对象和地区的不均衡现象,制约了普法成效,全民守法仍然任重道远。二是促进全民守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3)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环节,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
5.正确理解理性维权
(1)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2)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进行维权。
二、推进全民守法
1.要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要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4.推进全民守法的措施
(1)推进全民守法,要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推进全民守法,要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推进全民守法,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5.比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依法治国
区别
(1) 实施方式不同: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后盾;
(2) 发挥的作用不同:侧重点是保证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以德治国
(1)实施方式不同:主要靠社会舆论、内心的道德信念和修养等力量来获得实施和维护。
(2)发挥的作用不同:侧重点是通过社会舆论与内心信念促使人们自觉养成良好习惯和规范良好道德行为,约束和制止不道德和不文明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联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德治对法治的实施具有指导和保障作用,以德治国将更好地推动依法治国进程;法治为德治目标的实现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是德治的发展与延伸,法治对德治理念的弘扬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易错清单
辨
第一课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是推翻封建主义的统治和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 )
2.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 )
3.1919年的五四运动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 ( )
4.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
5.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 )
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
7.改革开放是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是强国之路。( )
8.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
9.近代中国,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 )
10.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旧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 )
11.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并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了政治前提。( )
12.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
13.改革开放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 )
14.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
1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从新中国的成立开始的。( )
16.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经过长期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期,我国发展有了新的历史方向。( )
17.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
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强起来、富起来到站起来的伟大飞跃。( )
1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共产主义将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 )
2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策略和中国方法。( )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1.中国共产党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
2.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
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4.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5.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
6.立党为公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7.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把公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8.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坚持党的主体地位。()
9.中国共产党要坚持替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10.执政为民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1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立足点。()
12.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1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
14.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15.解放思想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际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16.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17.与时俱进就是探求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行事。()
18.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体现出来。()
19. 党的先进性教育是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20.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容是相同的()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2.生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
3.坚持党的指导思想,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
4.党的领导主要政治领导、理论领导、组织领导。( )
5.党的思想领导,就是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原则方面的领导。( )
6.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指导思想、政治任务、政治方向的领导。( )
7.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最重要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8.党的组织领导主要体现为对党员的吸收和接纳。( )
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组织领导最重要的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得到贯彻执行。( )
1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
11.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党的思想建设为统领。( )
12.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
13.全面从严治党决定党的先进性、时代性,决定人心向背,决定党的生死存亡。( )
14.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政策和原则。( )
15.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面,要害在严,基础在治。( )
16.科学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
17.科学执政,就是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自然界发展规律。( )
18.民主执政强调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
19.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民主执政的重要体现。( )
20.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基本途径,依法执政是本质所在,三者是有机统一的。( )
21.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
22.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保持自身的先进性。( )
23.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 )
24.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全面,基础是从严。( )
25.科学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的基本方式。( )
2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摆在首位。( )
27.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
28.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
29.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 )
30.政治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其木的执政方式。( )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是由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的。( )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 )
3.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 )
4.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 ( )
5.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
6.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阶级斗争不再存在。( )
7.民主是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制度。( )
8.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
9.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
10.政治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
1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 )
12.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形式。( )
13.我国的国家职能要求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与其相适应。( )
14.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属于我国的对内职能。( )
15.在我国公民当家作主,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 )
16.我国法律要代表公民的意志,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
17.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
18.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民主与专制的辩证统一。( )
19.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全民性。( )
20.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与国家职能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
2.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所以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
3.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
4.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人大的职能部门。( )
5.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对全国人大代表负责并报告工作。( )
8.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
9.人大代表是公民利益的代言人,人大代表代替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
10.全国人大可以委托国务院行使立法权。( )
1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
12.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
1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权为民所赋原则。( )
1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把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党的政策。( )
1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
1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
1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
18.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一起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集体行使政权,集体决定问题。( )
19.在我国,各个国家机关是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关系。( )
20.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制度安排。( )
21.人大具有质询权,人大代表拥有提案权,立法权决定权。( )
22.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监督权。( )
23.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或地方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 )
2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25.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
26.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
27.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所以人民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
28.人大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行使最高立法权。( )
29.监察委员会属于我国的司法机关。 ( )
30.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不受任何方面的干涉。 ( )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1.人民群众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 ( )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
3.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联合执政。( )
4.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
5.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遵守宪法。( )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其相适应,二者共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
7.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
8.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共同职责。( )
9政协委员提交正式提案表明其代替公民行使建议权,向政协会议提交正式提案说明其依法行使质询权。( )
10.人民政协是我国的重要国家机关,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国家职能。( )
1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联盟。( )
12.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结构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
13.民族团结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政治基础。 ( )
14.自治地方的人民依法行使自治权。 ( )
15.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民族团结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自治的有机结合。( )
1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
17.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 )
18.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民族团结为前提和基础。( )
19.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我国的宗教团体不得与外国宗教组织进行交往。( )
20.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支持我国宗教坚持国际化方向。( )
21.人民群众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间接行使民主权利。( )
22.村民(居民)委员会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 )
23.基层群众自治实行共同管理、共同教育、共同服务、共同监督。( )
24.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25.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党员选举产生,向村党支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
26.在农村,通过民主评议对村委会实行民主监督的职能,主要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承担。( )
27.居民委员会成员要向居委会党支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
28.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29.村民或居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
30.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中华法系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民法典》。 ( )
2.法律体现全体公民的共同意志,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
4.法在国家治理中只有政治职能,只体现在政治领域。( )
5.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为人权法治保障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证。( )
6.坚持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坚持党纪高于国法,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
7.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
8.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经济和政治文化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 )
9.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立法,守法和司法平等。( )
10.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以德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1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我国公民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
12.依德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
13.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14.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推进。( )
1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
16.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 )
17.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18.公平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
19.我们要既重视发挥法律的教化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 )
2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
第8课 法治中国建设
1.坚持良法之治是法治的首要内容。( )
2.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理,只有成文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效力。( )
3.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意味着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
4.推进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方可制定出良法,良法之下才有法治国家。( )
5.建设法治社会应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
6.在法治国家,人民的权利和尊严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并通过执法和司法加以保障。( )
7.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惩戒机制、不易腐的防范机制。( )
8.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 )
9.法治社会意味着社会纠纷依规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
10.政府部门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分止争,惩罚犯罪,化解矛盾。( )
11.我国正在建设法治政府,因此我国政府是全能的政府。( )
12.治社会建设只需要党、政府和各人民团体的参与。( )
13.行政人员拥有自由裁量权,政府权力可以随情况行使。( )
14.执法严明重在程序正当、权责统一、有权必有责,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从事执法活动。( )
15.公正执法,要求将诚实守信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将其贯彻于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 )
16.通过依法执政,能够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17.只要不利用公权力谋求个人利益,就不违背廉洁政府的要求( )
18.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是建立守法诚信的政府的要求。( )
19.建设法治社会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法律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
20.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要求强化道德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
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1.我国立法要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公民各项权利。( )
2.立法过程的科学化实质是必须经过民主程序,体现人民的意志。 ( )
3.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法律传统,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
4.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公民个人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
6.科学立法要做到以德立法,在道德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
7.在我国,宪法和民法总则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
8.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主导作用。( )
9.行政执法要恰当地行使自主处置权,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
10.行政执法要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
11.在法律实施体系中,权力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
12.为了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政府必须带头科学立法。( )
1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国共产党必须严格执法。( )
14.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带头守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社会建设成效。( )
15.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适当为。( )
16.严密的操作流程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 )
17.公正司法,就是司法活动的结果体现公平正义。( )
18.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做到办案结果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结果公正、事实认定符合程序公正。( )
19.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公民司法为公民,依靠公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公民权益。( )
20.推进司法公开要依法及时进行政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 )
21.推进公正司法,要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有、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
22.就法院的审判而言,公正司法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平等和正当。( )
23.严格执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
24.程序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
25.全民守法是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状态。( )
26.建设法治中国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监督者。( )
27.推进全民守法要坚持把全民学法和用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
28.推进全民守法要引导全民自觉用法、遇事找关系、解决问题靠政府。( )
29.推进全民守法要使学法懂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
30.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与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相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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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思维导图
串
考点清单
理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课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一、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
1.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
(1)原因:帝国主义的入侵打断了中国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正常进程。中国逐渐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基本国情: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也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2.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
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
3.近代中国的历史任务
(1)决定因素: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
(2)历史任务: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4.正确认识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
(1)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及其性质: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两对主要矛盾及其斗争贯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始终,并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变化起着决定性作用。前者是民族矛盾,后者是阶级矛盾。
(2)两对主要矛盾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当外国列强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时,阶级矛盾降到次要地位,民族矛盾上升到主要地位;当外国侵略者同中国封建政权相勾结,共同镇压中国革命,尤其是封建地主阶级对人民的压迫特别残酷时,中国人民往往用战争的形式反对封建政权,这时阶级矛盾就上升为主要矛盾;当国内战争发展到直接威胁帝国主义在华利益以及中国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时,外国列强往往直接出兵,镇压中国人民,援助中国反动派,这时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主义完全公开站在一条战线上。
(3)历史价值: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变化与演变,是上述两对主要矛盾互相交织和交替作用的结果。近代以来中国的伟大革命,是在这两对主要矛盾及其激化的基础之上发生和推进的。中国人民近百年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就是为了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推动中国社会前进。
5.近代中国的历史任务
(1)历史任务:第一,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第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2)区别:前者是要改变民族受压迫、人民受剥削的地位和状况,是要从根本上推翻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实质是解决生产关系的问题;后者是要改变近代中国经济、文化和社会落后的地位和状况,是要充分发展近代民族工商业,实质是解决生产力的问题。
(3)联系:二者均由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决定。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才能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创造前提,开辟道路;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是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最终目的和必然要求。
二、各种政治力量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1.中国人民的抗争:面对苦难,中国人民挺起脊梁、奋起抗争,以百折不挠的精神进行可歌可泣的斗争。
2.20世纪上半叶中国出现的三种建国方案
(1)第一种方案:先后以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代表,极力维护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统治,让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
结果:被中国人民抛弃了,其代表者的统治也被推翻了。
(2)第二种方案:以某些中间派或中间人士为代表,幻想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
结果:没有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它的多数代表者后来也承认这个方案在中国无法实现。
(3)第三种方案: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
结果:最终赢得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3.中国共产党诞生的意义
(1)成立条件: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1919年五四运动后,工人阶级成为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力量。
(2)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3)意义:中国共产党诞生,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从此,中国人民在斗争中就有了主心骨,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和希望。中国共产党执政,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
4.近代中国工人阶级的特点
(1)集中分布在大城市。
(2)处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重压迫之下,富有斗争精神,具有革命性。
(3)与先进的生产方式相联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先进性。
5.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历史贡献
(1)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的斗争存在两个根本性的弱点:一是没有认清革命的目的和对象,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打击真正的敌人;二是没有广泛地发动人民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未能形成有组织的、持久的群众运动。
(2)中国共产党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对“为什么革命、怎样革命”的根本问题给出了正确的答案。
(3)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
(4)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战,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于1949年10月1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
(5)结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斗争经验的历史总结,是中国人民在长期探索、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共同确认的历史真理。
6.新中国成立前三种主要政治力量和政治代表及建国方案
政治力量
政治代表
建国方案
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
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集团
继续实行地主阶级、买办资产阶级的军事独裁统治,让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
民族资产阶级(中间势力,民主革命的力量之一)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
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中国成为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
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进步势力,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
在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下,首先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以便建立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并逐步达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2.中国共产党诞生
(1)重要意义: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这一开天辟地的大事变,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从此,中国人民在斗争中就有了主心骨,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和希望。
(2)近代史上的伟大历史贡献: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28年浴血奋战,打败日本帝国主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伟大历史贡献的意义在于,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
课时2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一、建立新中国 中国人民站起来
1.新中国成立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并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了政治前提。
2.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1)前提: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
(2)标志:生产资料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确立。
(3)意义:为我国逐步走向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
3.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苦探索
(1)原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之后,在中国怎样坚持和建设社会主义、怎样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并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如同革命一样,也必须在实践中进行艰苦的探索。
(2)成就: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实践中,我国基本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教育、科学、文化、国防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国际地位逐步提高。
(3)意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取得的物质成就和历史经验,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理解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1)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2)社会主义改造
①性质: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重要过程和组成部分。
②目的:为了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
③实质:对中国的生产关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即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的意义
①总体来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②生产力角度: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③生产关系角度: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是中国几千年来阶级关系的最根本变革,巩固和扩大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和经济基础。
④世界角度:使占世界人口1/4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它进一步改变了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增强了社会主义的力量,对维护世界和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⑤理论角度: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的系统回答和正确解决,是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在中国的正确运用和创造性发展的结果。它不仅再次证明了马列主义的真理性,而且以其独创性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二、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1.改革开放的开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
2.改革开放的目的
(1)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中国人民富起来、中国强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社会主义: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党的建设: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3.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
(1)实践成就: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使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2)结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
4.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经过长期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发展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意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意味着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2)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3)人类社会发展史: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6.新征程
(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领导中国人民踏上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
(2)结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是正确的选择。
7.全面理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1)内涵: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2)理解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①人民需要的内涵大大扩展。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而且还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角度提出了更多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②人民需要的层次大大提升。人民追求质量更高的生活,比如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①不平衡,表现在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以及经济建设水平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水平之间的差距。
②不充分,表现在创新能力不够强,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供给的水平不够高。
(3)要求: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4)变与不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1)重要标志: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也是新时代的重要特征。
(2)内涵:①在时代层面: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②在国家层面: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③在人民层面: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④在中华民族层面:是全体中华儿女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⑤在中国和世界的关系层面:是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
(3)意义:①中华民族维度:意味着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②科学社会主义维度: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③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维度: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课时1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一、党的性质和宗旨
1.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党的根本立场和根本宗旨
(1)根本立场:人民立场。
(2)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要求
(1)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2)在任何时候,党都应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同甘共苦,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更不允许任何党员凌驾于群众之上。
3.认识党的性质的两个先锋队
(1)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中国共产党是建立在中国工人阶级基础之上的,是马列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中国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
(2)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不仅符合中国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3)两个先锋队体现了党的阶级基础的先进性与代表人民利益的广泛性的有机统一,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坚持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就能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完成党的使命。
4.党的宗旨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先进性的本质体现,是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根本标志。党的根本宗旨、根本立场都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党的根本立场是党的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
(2)坚持党的宗旨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源泉。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力量源泉。
(3)坚持党的宗旨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①牢记人民至上。坚持党的宗旨,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②站稳人民立场。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而不是站在个人、少数人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一个人、某部分人利益,是决定人心向背、事业成败的关键。
③关心人民生活。坚持党的宗旨必须体现在关注人民生活、倾听人民心声、关心人民疾苦的具体行动上。这就要求我们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3.密切联系群众
(1)必要性:密切联系群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
①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只有马克思主义政党才能统一群众的意志和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意义: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这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中得出的一条规律性认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的核心问题。
二、党的执政理念
1.党的执政理念的依据
(1)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
(2)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因此,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
3.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涵
(1)立党为公: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2)执政为民:就是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3)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
4.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
(1)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牢记执政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立场和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切实做到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3)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5.新的目标任务
到21世纪中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6.理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1)立党为公
区别: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任何的私利私求可言。其核心是“公”,“公”是国家和民族的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全社会的公共事务等。现阶段,中国共产党最大的“公”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执政为民
区别:指我国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核心是“民”,在当代中国,“民”就是最广大人民。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人民。
联系: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统一的整体。立党为公是执政为民的前提条件,执政为民是立党为公的本质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归根结底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课时2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一、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
1.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原因
(1)马克思主义是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
(2)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它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3.关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4.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理论创新成果
(1)党的七大以来,
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
主要内容: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
主要内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3)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
理论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主要内容: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
(4)党的十六大以来
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
主要内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
(5)党的十八大以来
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要内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时代课题。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就在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实践证明,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内涵
(1)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2)实事求是,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探求事物的客观规律,用以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3)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际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4)求真务实,就是要求人们在实际工作中既正确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探求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又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行事。
3.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1)关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紧密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和条件,与时俱进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规律,求真务实是实事求是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有机构成、丰富和发展。
(2)要求: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就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坚持解放思想,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含义和时代特征
(1)含义:指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2)时代特征: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2.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因
(1)决定因素: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的直接而具体的体现。
(2)意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3.新时代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
(1)在新征程上更加珍惜工人阶级先锋队战士的光荣称号,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2)做学习的模范,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模范,做服从组织、严守纪律的模范,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模范,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模范,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4.理解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表现
(1)骨干作用: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应当成为群众的核心和中坚分子。对于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主动热情地帮助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要正确地给以解释和回答;当群众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敢于挺身而出,保护群众的利益。
(2)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应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作出表率,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而共同奋斗。
(3)桥梁作用:共产党员是党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中介,要成为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相联系的纽带。一方面,要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另一方面,要及时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以更好地改进工作。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课时1 坚持党的领导
一、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1.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
(1)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2)意义: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2.党的政治领导
(1)含义: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原则方面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
(2)要求: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最重要的是,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3.党的思想领导
(1)含义:党在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上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2)要求:统一思想、集中智慧、凝聚力量,最重要的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者,培养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党的组织领导
(1)含义:党在组织体系和组织工作方面的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干部、广大党员组织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2)要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得到贯彻执行,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5.结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要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从而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6.比较党的三种领导方式
(1)区别:政治领导侧重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思想领导侧重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侧重推荐干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2)联系: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主要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这三个方面的领导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政治领导是根本,思想领导是灵魂,组织领导是保证。实行党的正确领导,任何一方面都不可偏废。
(3)提醒: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是党的主要领导方式,并不是全部的领导方式,党对国家的领导还存在其他方式的领导,如军事领导等。
二、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
要确保党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2.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具体内容
(1)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具体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3.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性
(1)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确认识和应对复杂的国际局势。
(2)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
4.深刻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是什么
党的全面领导,即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还具体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2)为什么
①必要性: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②重要性:a.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角度: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确认识和应对复杂的国际局势。b.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角度: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c.从国家治理体系角度: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怎么做
①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②必须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③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党的执政水平,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5.党领导一切不等于包揽一切
(1)“党领导一切”并不等于包揽一切。领导一切是指大政方针的领导,而不是具体事务上的大包大揽。
(2)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并非党要取代国家和政府的职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是什么事情都由党组织来干。
(3)党是领导一切的,并不是事无巨细,更不是“包打天下”,而是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保落实,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做主
思维导图
串
考点清单
理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课时1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一、我国的国体
1.我国的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国体的意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3.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
(1)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2)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广大农民与工人阶级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天然的联系,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4.正确认识我国的国体
1.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体概念回答的是国家政权究竟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
2.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3.意义: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4.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5.领导阶级:工人阶级。
6.阶级基础:工农联盟。
7.群众基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民主的含义
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2.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是一种新型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3.最广泛的民主
(1)表现: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上。
(2)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将人民的民主权利推行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逐步实现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4.最真实的民主
(1)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2)制度和法律保障: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切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在实践中保障了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
(3)实现方式:我国不仅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的组织等方面实行民主选举,还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民主协商。
5.最管用的民主
(1)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2)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
(3)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避免相互掣肘而导致内耗严重、效率低下的弊端。
6.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
特点
表现
内容
最广泛
权利广泛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管理等多方面的权利
主体广泛
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最真实
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制度和法律保障
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系列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并在实践中保障了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
实现方式
民主选举、民主协商
最管用
制度保障体系
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愈益充实,社会的凝聚力也日益提高
2.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三个领域民主化的表现
(1)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各项政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种政治权利和基本自由,通过各种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在政治上实现当家作主。
(2)经济管理的民主化: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在各项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利相统一的法律制度基础上,实现人民群众对经济事务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和发挥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国家将更多的管理权交给社会和人民,努力提供制度保证和物质条件,使人民群众切实享有管理社会事务的各项权利,逐步实现基层社会生活、社会组织和社会活动的民主自治。
一、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发扬人民民主的原因
(1)决定因素: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2)现实意义: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2.坚持专政职能的原因
(1)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2)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3)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3.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民主
(1)含义: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2)适用范围:统治阶级内部。
(3)特征:以政治权利平等实现、少数服从多数为基本特征。
(4)功能:为了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更加有效地管理国家。
专政
(1)含义: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
(2)适用范围: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
(3)特征:以国家力量的强制实施为基本特征。
(4)功能:为了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
联系:民主与专政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任何民主制国家都是统治阶级的民主与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4.区分专制与专政
(1)专制即独裁,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在于,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实行个人专断。民主与专制是根本对立的两种国家制度,要么是民主制度,要么是专制制度。专制制度是对民主制度的根本否定。
(2)专政就是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专政与民主是辩证统一的,民主与专政是民主制国家的两项职能。
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靠保障
1.国家职能的表现
对内职能
(1)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稳定;
具体表现: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2) 主要内容:促进社会发展;
具体表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对内职能
(1) 主要内容: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具体表现: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利的国际环境。
2.国家职能的作用: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3.图示法掌握国家职能的相关知识
4.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
(1)内涵:①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②国家职能是指国家在实现阶级统治中所担负的对内和对外的职责功能。国家职能是国家活动的最重要的方面,国家的各项职能直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因而它最直接表现国家性质。
(2)关系:①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的任何一项基本职能即使是社会管理职能,也只能是在统治阶级的利益影响下付诸实现的。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的性质、基本内容及其实施的方式。②国家职能反映和体现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由国家性质决定,因此它总会直接反映国家的性质。
课时2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课时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国家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3)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2)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职权: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经常性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5.图解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
在我国,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间接行使,而不是直接行使;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如图:
6.辨别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1) 立法权
内容: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辨别方法: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
(2) 决定权
内容: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辨别方法: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不能简单地根据文字表述中有无“决定”两个字而判断是否在行使决定权)。
(3) 任免权
内容:选举、任命、罢免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
辨别方法:关于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
(4) 监督权
内容: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的权力。
辨别方法: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7.区分与人民代表大会相关的几组概念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前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前者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等。
(3)国家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关,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二、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1.人大代表的产生
(1)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2)基于我国的国情,人大代表的产生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
2.人大代表的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3.人大代表的职权
(1)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大代表享有广泛的职权。
(2)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4.人大代表的义务
(1)要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2)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5.区分人大代表的四项权利
(1)审议权: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2)表决权: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
(3)提案权:依法定程序向人大提出议案。
(4)质询权:依法定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6.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的关系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大代表组成的,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课时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定因素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2)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及其表现
(1)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表现: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最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的,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
4.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
(1) 区别: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区别: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5.人民民主专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民主专政
区别:我国的国体。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区别:我国的政体。
联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们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3.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
在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具体如下:
(1)决定与执行的关系。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作出的决定,其他国家机关必须执行。政府负责执行行政方面的决定,监察委员会负责执行监察方面的决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负责执行司法方面的决定。
(2)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有权对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必须依法对人大负责并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它们之间不是互相监督的关系,也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上下级关系。
(3)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人大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作出决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严格依法执行,这样既能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能避免不必要的牵扯,使各个国家机关既各司其职又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4.理解民主集中制原则
(1)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2)地位: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我国国家机构的工作原则。
(3)表现:①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的关系上,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课时1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1.我国政党制度的地位、产生和发展
(1)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产生和发展:这一制度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过程中确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得到发展。
2.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3.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
(1)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奉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2)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3)政治地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包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等。
(4)根本活动准则: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4.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及优越性
(1)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创立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关系与政党制度形式,在当今世界独具特色。
②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
(2)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5.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
各民主党派
区别
性质
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基础
工人阶级是其阶级基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是其群众基础
以各界知识分子为主
地位
执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参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联系
二者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组织上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隶属关系;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关系;在工作上是互相监督的关系;在事业上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关系
6.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与旧式政党制度的比较
我国新型政党制度
(1)利益代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
(2)政党关系: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
(3)施政决策: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旧式政党制度
(1)利益代表: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利益。
(2)政党关系: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
(3)施政决策: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组成
(1)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2)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2.人民政协的主题和职能
(1)主题:团结和民主。
(2)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3.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1)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2)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3)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4.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的比较
人民代表大会
(1)区别①性质:国家权力机关;②职能: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③监督效力: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具有法律约束力;④产生方式: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
人民政协
(2)区别①性质: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②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③监督效力:属于民主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④产生方式:政协委员由民主协商推荐产生。
联系:都从不同方面反映人民的意愿,都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都有利于保证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监督国家机关开展工作,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都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区分人民政协的三个职能
(1)政治协商
内容: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意义: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实现形式,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党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2)民主监督
内容: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意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3)参政议政
内容: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义:是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是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
注意:政治协商一般是在决策之前征求意见,民主监督一般是在决策之后的建议和批评,参政议政一般是指主动建议。
课时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我国的民族特点与民族政策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我国民族格局的特点
①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一方面,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另一方面,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
②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疆域,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①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②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2.我国的民族关系和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
(1)我国的民族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实现了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为建设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2)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我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3)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行政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4)前提和基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5)地位和作用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
②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民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6)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①一方面,要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②另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③必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4.正确理解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
民族平等
(1)含义:各民族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义务。
(2)原因: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
(3)注意点:民族平等方针并不否认当前各民族间发展程度存在差异。
民族团结
(1)含义: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
(2)原因: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3)注意点:不仅指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还包括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
各民族共同繁荣
(1) 含义: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都得到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2) 原因: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3) 注意点:共同繁荣并不意味着各民族同步繁荣。不仅指各民族经济共同繁荣,还包括政治、文化的共同繁荣。
联系: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又是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5.我国民族关系、民族方针与民族政策的关系
(1) 民族关系
内容: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2) 民族方针
内容: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3) 民族政策
内容:民族区域自治。
(4)联系:①我国的民族关系是实施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与民族政策的客观基础。我国的民族方针与民族政策又是发展我国新型民族关系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保证。
②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是制定和实行我国民族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而我国的民族政策体现了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是对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的具体落实。
二、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1.妥善处理宗教问题的原因:我国有多种宗教,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的内容
(1)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②内涵: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①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和司法。
②我国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③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①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②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严格禁止境外宗教的渗透和发展,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严密防范宗教极端行为的发生。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①重要任务: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不断推动我国宗教的中国化。
②内容: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3.抓住注意点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1)政策: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注意点:①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非鼓励公民信教,实质是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的自由选择;
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③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不能信教。这是由其唯物主义指导思想决定的,不是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定。
(2)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注意点: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并不是要限制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而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这项权利;
②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境外势力也可能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因此国家必须对宗教事务依法进行管理。
(4) 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注意点: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并不是要阻止宗教界开展对外交往,而是强调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5) 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注意点:①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对他们进行“两个要求”“两个支持”;
②也不是说宗教已经不存在消极作用,而是通过对宗教进行引导,限制其消极作用,发挥其积极作用;
③宗教不能够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因为宗教坚持有神论和唯心主义,社会主义坚持无神论和唯物主义,二者在根本上是对立的。
4.理解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治因素
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这得益于多种因素,其中政治方面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根本前提: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2)新型民族关系: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我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4)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保障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繁荣发展,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5)合理的宗教政策:我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尊重民族地区的宗教信仰自由,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
课时3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
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2.农村村民自治
(1)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①性质: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职能: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2)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
①从选举上看: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从管理上看: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
3.城市居民自治
(1)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①性质: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任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2)城市居民自治的基本内容和意义
①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这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组织的关系
(1)区别: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是指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有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等,它们不是国家机关,不履行国家职能,而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组织形式。
(2)联系: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对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二是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协助基层政权组织开展工作。
二、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
1.发展基层民主
(1)原因: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2)实践:在我国农村和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基层民主实践。
2.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途径
(1)民主选举
①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居民委员会,按法律规定均由本居住地的村民或居民选举产生。
②在农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③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正从过去的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选举程序更加规范,给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显著变化。
(2)民主协商
①原因:城乡基层的公共事务千头万绪,应该也必须由众人商量着办。只有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促成基层社会的和谐。
②适用范围: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3)民主决策
①原因:城乡基层的公共决策与每家每户的利益直接相关。
②要求:在农村,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在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4)民主管理
①主体:在法律上,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属于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本区的全体居民;在现实运作中,一般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授权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来进行。
②关键: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5)民主监督
①原因:负责城乡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事实上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要防止以权谋私,尽可能避免管理工作的失误,必须实行民主监督。
②要求: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还应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地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要求: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4.深入理解我国村民自治与居民自治
村民自治
(1)自治机构:村民委员会;
(2)性质: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主要职能和任务: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4)内容
①民主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
②民主协商:农村的公共事务由村民商量着办,村民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
③民主决策: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
④民主管理: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
⑤民主监督:通过民主评议对村委会实行民主监督的职能,主要由村民会议承担。
居民自治
(1)自治机构:居民委员会;
(2)性质: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主要职能和任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4)内容
①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正从过去的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
②民主协商:社区的公共事务由居民商量着办,居民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
③民主决策: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④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属于本区的全体居民。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⑤民主监督:城市社区对居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居民代表、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也可以是由居委会代表、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代表和居民代表联合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特点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其主要特点如下:
(1)群众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不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而设立的,也不具有特殊的政治、经济目的,它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具有群众性的特点,不同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2)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不是国家机关的下级组织,又不从属于居民(村民)居住地范围内的其他任何社会组织,而是一个具有自治性质的社会组织,自治是其最主要的特色。
(3)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上级组织,更没有全国性、地区性的统一组织,只存在于居民( 村民)居住地区范围内的基层社区,而且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村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具有基层性的特点。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思维导图
串
考点清单
理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课时1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1.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1)产生: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2)发展:在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2.中国法治发展的历程
(1)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1840年鸦片战争后,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但最终归于失败。
3.中国法治历史
(1)春秋战国时期;状况:开始制定成文法;
(2)西汉时期;状况:强调礼法结合;
(3)唐朝时期;状况: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
(4)鸦片战争后;状况: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未获成功。
2.全面了解中华法系
(1)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 (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到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907年)成熟。最初的国家与法产生于夏朝,以后经商朝到西周时期逐渐完备。
(2)中华法系以中国传统思想为理论基础,糅合了法家、道家、阴阳家学说的精华,其主要特点有:第一,法律以君主意志为主。第二,礼教是法律的最高原则。第三,刑法发达,民法薄弱。第四,行政司法合一。这些特征是中国古代社会农耕生产、宗法家族、集权政体三合一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
(3)中华法系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华法系不但对古代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等中华文明圈国家的法治文明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4)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中华法系的多元性格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1.法的产生和本质
(1)产生: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本质: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2.法的决定因素
(1)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这一因素主要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3.法的类型
(1)法的历史类型: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2)我国当代的法的类型:社会主义法。
4.法的内涵
(1)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5.法的职能
(1)政治职能: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2)社会职能: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6.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7.全面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1)法的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法的本质: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3)法的决定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生产方式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4)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5)法的特征: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6)法的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8.准确理解法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关系
区别
政治职能
(1) 含义: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2)表现:①体现国家政权的性质,确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
②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
③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
④维护经济基础。
社会职能
(1)含义: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表现:①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
②发展社会生产力;
③发展社会文化;
④规范某些技术指标。
联系:政治职能是法的作用的核心,决定社会职能;社会职能是政治职能的基础和体现,二者是统一的。
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1.一国法治的决定因素:由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
2.中国人民的法治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
3.巨大成就
(1)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3)人权的法治保障方面:在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4.法治建设在路上
(1)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参与的、史无前例的伟大社会实践。
(2)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中华民族,正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努力开创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境界。
5.探索法治体系建设新内涵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法治体系”与“法律体系”一字之差,折射出新一代领导集体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思考,表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超越了法律体系的范畴。我国虽然早于2008年就宣布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并不意味着这一体系已经完善,鉴于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必须与时俱进,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赋予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新的内涵。
6.深化治国理政法治新理念
(1)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16字方针为抓手,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2)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理论与新的主张。这些理论与主张,更加凸显依法治国的四大特性:战略重要性、内在协调性、唯一领导性、主体全面性。上述这些依法治国新理念新主张,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遵循,也是对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内涵的丰富和深化。
课时2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1.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1)重要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2)必要性: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1)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具体要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实施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不断前进。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摆脱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大踏步走向现代法治社会,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从中央到地方,从地区到行业、基层,都要厉行法治,使国家治理方式发生整体性变革。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法治体系、法治国家将成为我国政治法律制度建设的战略目标,为改善国家治理开辟广阔空间。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法治国家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要准备在国家治理领域打攻坚战、持久战。
4.法制与法治的关系
法制
(1)含义: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
(2)生产与发展: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
(3)基本要求: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主要标志: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法治
(1)含义: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2)生产与发展: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基本要求: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4)主要标志: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原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要求: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统一起来。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切实尊重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1)原因: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2)要求: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地位: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2)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1)重要性: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2)要求: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1)根本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2)要求: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6.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2)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也才能有可靠的政治保证。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用法律手段实现和保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
7.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三方面内容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也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2)在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的同时,任何人不论其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身份多特殊,一旦违法犯罪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制裁,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3)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一、法治国家的内涵
1.法治国家的内涵
法治国家,就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意味着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2.法治国家的内容
(1)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
(2)坚持良法之治。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理,只有良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效力。
(3)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4)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国家的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3.全面理解法治国家的内涵
法治国家,就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
(1)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即宪法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2)坚持良法之治:一方面,良法应内容合理,在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符合社会和人民的需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另一方面,良法应体系完备、规范系统、类别齐全、协调统一,能够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可制定出良法,良法之下才有法治国家。
(3)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4)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国家的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为了规范权力的运行,就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4.正确理解良法善治的内涵
(1)所谓良法,是符合法律的内容、形式和价值的内在性质、特点和规律性的法律。所谓善治(Good 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
(2)良法有六个标准:一是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二是反映公平、正义等价值追求。三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四是要反映国情、社情、民情。 五是具备科学、合理的体系。 六是符合法定程序,具有程序正当性。
(3)在我国,良法应当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维护个人的基本权利,反映社会的发展规律。在立法过程中,要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努力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最大限度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得到人民拥护。
二、建设法治国家
1.基本方式:法治国家意味着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国家,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
2.具体要求
(1)推进宪法实施: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3)完善法律实施机制:已经制定的法律需要得到有效实施。
3.重大意义:通过建设法治国家,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能够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4.宪法至上原则
(1)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居于母法和最高法的地位,即宪法作为根本法构成国家制定法的基础和核心,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层次、地位和效力最高。
(2)其他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能与其规定相抵触。“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是对宪法至上性原则的明确表述。
5.如何全面认识我国的法律体系
(1)核心: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2)内容: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3)层级: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6.法律的实施环节
(1)遵守法律,即守法: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
(2)执行法律,即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
(3)适用法律,即司法: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4)法律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依法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课时2 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的内涵
1.含义: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
2.具体要求
(1)职能科学的政府。政府不能什么都管,也不能该管的不管。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关系的配置必须科学合理。
(2)权责法定的政府。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3)执法严明的政府。执法严明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从事执法活动。
(4)公开公正的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正执法要求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将其贯彻于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
(5)廉洁高效的政府。政府必须清廉,不得利用公权力谋求私人或团体利益;政府必须高效运行,通过优化流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6)守法诚信的政府。政府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诚实守信,不能朝令夕改、言而无信。
3.政府职能的特点
(1)公共性。政府职能涉及国家大量日常公共事务的处理,根本目的是为所有社会群体和阶层提供普遍的、公平的、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2)法定性。政府职能的法定性是指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一国政府职能的边界,使公共行政有法可循。
(3)执行性。政府作为贯彻和执行国家意志的机关,其职能具有明显的执行性。
(4)强制性。政府职能的强制性是指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行政相对人不得阻碍政府职能的正常行使。
(5)动态性。政府职能始终是变化的,取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性、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力量对比以及政府与自然界的关系演变。
(6)扩张性。政府职能的扩张性是指随着现代社会中公共事务、公共问题日益增多且日益复杂,公众的需求日益个性化、多样化,政府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职能,并逐渐扩展至社会各层面。
4.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对哪些事务负有管理权责、管什么、管多宽、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转变等。
二、建设法治政府
1.措施
(1)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2)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意义
(1)能够督促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
(2)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3.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与标准
(1)基本原则: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2)衡量标准: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4.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
区别
依法治国
(1)含义: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主体:广大人民群众。
依法执政
(1)含义: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国理政。
(2)主体:中国共产党。
依法行政
(1)含义: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2)主体:政府。
联系: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都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党的领导和依法执政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党领导人民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
课时3 法治社会
一、法治社会的内涵
1.含义:指法律得到普遍公认和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2.具体表现
(1)信法: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
(2)守法: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
(3)用法: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3.法治社会的内涵
(1)含义:是指法律得到普遍公认和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具体表现
(1)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在法治社会中,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体公民、社会组织对于法律发自内心地认可和接受,普遍认可法律是社会生活中所有人都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2)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无论是在私人生活领域,还是在公共生活领域,法律的要求得到普遍的遵守,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到履行,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3)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在纠纷发生后,人们普遍依据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有效处理纠纷、化解矛盾。
4.全社会信仰法治的条件
(1)立良法。良法必须紧扣本国实际,否则立法就是无本之木。
(2)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也是培育国人法律信仰的关键。有了良法,司法不公,法律信仰只能是纸上谈兵;没有良法,即使司法公正,法律信仰亦是墙上芦苇。
(3)严执法。严格执法是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不仅事关政府的光辉形象,而且关乎民众法律信仰的形成。
(4)重守法。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普法教育,让普通百姓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守法。
3.调解、仲裁、诉讼的区分
(1)调解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
(2)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3)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争论的活动。
二、建设法治社会
1.措施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4)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2.意义
(1)能够更好地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
(2)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3.如何建设法治社会
建设法治社会是一个艰巨的目标,需要进行全方位、长期性的努力。
(1)措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具体表现: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措施: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具体表现: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措施: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具体表现: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4)措施: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具体表现: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4.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仲裁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区
别
受理的机关不同
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
由行政机关受理
由法院受理
适用的法律不同
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法律的后果不同
对仲裁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
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
联系
是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区别与联系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
区
别
主体不同
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部门
人民法院
内容不同
主要调解民间纠纷
主要调解具有行政管理隶属关系人的纠纷
主要调解诉讼过程中民事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及执行和解案件等
性质不同
非诉讼活动
诉讼外调解
一种诉讼活动
联系:都是解决纠纷当事人的纷争的一种重要方式;采用的方法都是通过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和解协议,消除纷争;适用的原则基本上都是“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原则”。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课时1 科学立法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1.含义: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2.具体要求
(1)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2)符合国情和实际。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3)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3.全面把握科学立法的三个维度
(1)科学理念。科学立法,就是不能超越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不能盲目制定不合实际、无法实施的法律,就是要把符合规律的东西,把通过实践证明是好的做法固定下来。立法在反映和体现客观规律的同时,还必须遵循法律体系自身的内在规律。
(2)科学内容。科学立法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科学合理地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3)科学方法。科学立法一定是民主立法。立法是否科学,要看立项是否科学。科学立法的本意就是要实事求是,从地方实际出发。
4.坚持科学立法的原因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
(2)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3)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推进科学立法
1.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要充分发扬民主。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3.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4.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关系
科学立法
(1)地位:保证法规质量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2)核心:尊重和体现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和法律体系内在要求;
(3)侧重点:科学立法体现了立法活动的科学属性。
民主立法
(1)地位:保证法规质量的基本途径和关键;
(2)核心: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
(3)侧重点:民主立法突出了立法活动的人民属性。
依法立法
(1)地位:保证法规质量的根本要求和底线;
(2)核心: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宪法法律精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3)侧重点:对立法活动的合法属性予以关注,重点解决法出多门、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等问题。
联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三者统一于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体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不同法律规范的差异
(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我国的刑法、物权法、行政法、劳动法。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一般都有“条例”“细则”之类文字,如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地方性法规,顾名思义就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只能在本辖区内实施。如《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2)法律的效力大于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限制人身自由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的,由国务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主要区别是制定的主体不同,因此导致了其效力上的不同,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从效力高低来看,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前两者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后者在本行政区有效。
课时2 严格执法
一、严格执法的内涵
1.含义: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
2.主体: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3.意义
(1)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
(2)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
(3)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
4.执法与执法机关
(1)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2)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是指法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3)在现代社会,国家行政机关被称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后者制定的法律、法规主要由前者贯彻、执行、付诸实现。
5.严格执法的意义
(1)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如果有了法律而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
(2)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
(3)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只有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
二、推进严格执法
1.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2.坚持规范执法
(1)前提: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
(2)要求: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3.坚持公正执法
(1)含义:行政执法要坚持公正,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2)要求:要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4.坚持文明执法
执法部门要改进执法方式,做到语言、行为规范,融法、理、情于一体,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5.如何推进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
(1)特点: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
(2)要求:严格,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执法工作中,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规范执法
(1)特点: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
(2)要求: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
公正执法
(1)特点: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
(2)要求:对执法者来说就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文明执法
(1)特点: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
(2)要求:文明,是指执法者文明的形象,是对人的一种态度,执法要有礼有节。
联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课时3 公正司法
一、公正司法的内涵
1.含义: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
2.重要性: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3.具体要求:就法院的审判而言,公正司法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
4.表现
(1)司法的程序要公正。程序的公正意味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
(2)司法的结果要公正。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5.程序公正
程序的公正意味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通过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有效保护公民的程序权利,从而使得审判结果可以更好地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
6.结果公正
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只有结果公正,才能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法律的公平正义正是通过一个又一个公正的判决而得以实现的。
二、推进公正司法
1.推进公正司法,必须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
2.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3.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4.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的制度保障。
5.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
(1)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3)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4)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6.正确区分我国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2)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课时4 全民守法
一、全民守法的内涵
1.含义:是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2.必要性: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推动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要求
(1)全民守法要求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全民守法要求依法履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公民也负有相应的义务。
(3)全民守法意味着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
4.坚持全民守法的原因
(1)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法治国家的主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全民守法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只有将法治观念植根于民心,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中国才能形神兼具,行稳致远。
(2)使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尚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在认同感和敬畏心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是法治宣传存在对象和地区的不均衡现象,制约了普法成效,全民守法仍然任重道远。二是促进全民守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3)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环节,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
5.正确理解理性维权
(1)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权的范围可能包括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行政及司法诉讼。
(2)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进行维权。
二、推进全民守法
1.要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要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4.推进全民守法的措施
(1)推进全民守法,要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推进全民守法,要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推进全民守法,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5.比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依法治国
区别
(1) 实施方式不同: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后盾;
(2) 发挥的作用不同:侧重点是保证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以德治国
(1)实施方式不同:主要靠社会舆论、内心的道德信念和修养等力量来获得实施和维护。
(2)发挥的作用不同:侧重点是通过社会舆论与内心信念促使人们自觉养成良好习惯和规范良好道德行为,约束和制止不道德和不文明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联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德治对法治的实施具有指导和保障作用,以德治国将更好地推动依法治国进程;法治为德治目标的实现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是德治的发展与延伸,法治对德治理念的弘扬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易错清单
辨
第一课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是推翻封建主义的统治和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 ( ╳)
【阐释】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是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2.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 ╳)
【阐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也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3.1919年的五四运动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 ( ╳)
【阐释】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诞生,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
4.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
【提醒】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5.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 ╳)
【阐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就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
【阐释】到1956年底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生产资料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7.改革开放是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是强国之路。( ╳)
【阐释】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
8.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
【阐释】我国推进改革开放,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而不是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
9.近代中国,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 ╳)
【阐释】近代中国,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
10.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旧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 ╳)
【阐释】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
11.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并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了政治前提。( ╳)
【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并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了政治前提。
12.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
【阐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13.改革开放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 ╳)
【阐释】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14.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
【阐释】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在21世纪的三大历史任务。
1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从新中国的成立开始的。( ╳)
【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的。
16.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经过长期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期,我国发展有了新的历史方向。( ╳)
【阐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经过长期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发展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
17.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
【阐释】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强起来、富起来到站起来的伟大飞跃。( ╳)
【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1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共产主义将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 ╳)
【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
2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策略和中国方法。( ╳)
【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1.中国共产党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
【阐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
【阐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阐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4.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阐释】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5.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
【阐释】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使命。
6.立党为公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阐释】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7.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把公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阐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
8.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坚持党的主体地位。(╳)
【阐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9.中国共产党要坚持替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阐释】执政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10.执政为民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阐释】立党为公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1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立足点。(╳)
【阐释】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我国的国情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立足点。
12.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阐释】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
【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4.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阐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15.解放思想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际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阐释】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16.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阐释】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17.与时俱进就是探求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行事。(╳)
【阐释】求真务实要求人们在实际工作中探求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行事
18.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体现出来。(╳)
【阐释】中国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直接体现。
19. 党的先进性教育是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阐释】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20.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容是相同的(╳)
【阐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阐释】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2.生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阐释】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3.坚持党的指导思想,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阐释】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4.党的领导主要政治领导、理论领导、组织领导。(╳)
【阐释】党的领导主要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5.党的思想领导,就是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原则方面的领导。(╳)
【阐释】党的思想领导,就是党在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上的领导。
6.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指导思想、政治任务、政治方向的领导。(╳)
【阐释】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
7.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最重要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阐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思想领导,最重要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党的组织领导主要体现为对党员的吸收和接纳。(╳)
【阐释】党的组织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干部、广大党员组织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组织领导最重要的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得到贯彻执行。(╳)
【阐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组织领导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阐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11.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党的思想建设为统领。(╳)
【阐释】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12.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阐释】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
13.全面从严治党决定党的先进性、时代性,决定人心向背,决定党的生死存亡。(╳)
【阐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14.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政策和原则。(╳)
【阐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
15.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面,要害在严,基础在治。(╳)
【阐释】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16.科学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阐释】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17.科学执政,就是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自然界发展规律。(╳)
【阐释】科学执政,就是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18.民主执政强调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阐释】民主执政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19.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民主执政的重要体现。(╳)
【阐释】这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20.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基本途径,依法执政是本质所在,三者是有机统一的。(╳)
【阐释】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
21.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阐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
22.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保持自身的先进性。(╳)
【阐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3.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
【阐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24.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全面,基础是从严。(╳)
【阐释】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25.科学执政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的基本方式。(╳)
【阐释】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26.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摆在首位。(╳)
【阐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27.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阐释】政府及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28.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阐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29.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
【阐释】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30.政治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其木的执政方式。(╳)
【阐释】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是由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的。(╳)
【阐释】国体是由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的。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
【阐释】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3.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
【阐释】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4.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 (╳)
【阐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5.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阐释】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6.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阶级斗争不再存在。(╳)
【阐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7.民主是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制度。(╳)
【阐释】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8.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阐释】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9.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阐释】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10.政治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阐释】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1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
【阐释】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2.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形式。(╳)
【阐释】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形式。
13.我国的国家职能要求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与其相适应。(╳)
【阐释】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
14.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属于我国的对内职能。(╳)
【阐释】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属于国家的对外职能。
15.在我国公民当家作主,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策权。(╳)
【阐释】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公民没有决策权。
16.我国法律要代表公民的意志,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阐释】我国法律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17.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阐释】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18.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民主与专制的辩证统一。(╳)
【阐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9.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全民性。(╳)
【阐释】民主具有阶级性,不存在全民的超阶级的民主。
20.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与国家职能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阐释】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阐释】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
2.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所以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阐释】并非人民代表大会都能行使立法权,都能称为立法机关。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称为立法机关。
3.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阐释】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享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4.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人大的职能部门。(╳)
【阐释】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正确的。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但我国政府不是人大的职能部门。
5.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阐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阐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对全国人大代表负责并报告工作。(╳)
【阐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8.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阐释】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表决和投票权、提案权、质询权,而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是人大的权力。
9.人大代表是公民利益的代言人,人大代表代替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阐释】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10.全国人大可以委托国务院行使立法权。(╳)
【阐释】国务院具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但国务院不是我国的立法机关,不能行使立法权。
1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阐释】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12.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权为民所赋原则。(╳)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
1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把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党的政策。(╳)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1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1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1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阐释】人民民主专政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18.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一起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集体行使政权,集体决定问题。(╳)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集体行使政权,集体决定问题。
19.在我国,各个国家机关是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关系。(╳)
【阐释】我国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
20.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制度安排。(╳)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1.人大具有质询权,人大代表拥有提案权,立法权决定权。(╳)
【阐释】人大代表具有质询权,提案权,人大有立法权,决定权。
22.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监督权。(╳)
【阐释】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监督权。
23.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或地方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
【阐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2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25.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26.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27.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所以人民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阐释】人民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选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28.人大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行使最高立法权。(╳)
【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人大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严格执法,人大代表不能行使立法权。29.监察委员会属于我国的司法机关。 (╳)
【阐释】监察委员会是我国的监察机关,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0.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不受任何方面的干涉。 (╳)
【阐释】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要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1.人民群众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 (╳)
【阐释】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阐释】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联合执政。(╳)
【阐释】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参政不等于执政。
4.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阐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组织上是各自独立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互相监督的关系,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5.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遵守宪法。(╳)
【阐释】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其相适应,二者共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7.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阐释】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
8.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共同职责。(╳)
【阐释】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政协委员的职责。
9政协委员提交正式提案表明其代替公民行使建议权,向政协会议提交正式提案说明其依法行使质询权。(╳)
【阐释】前半句中“代替”的说法错误;向政协会议提交正式提案说明政协委员依法参政议政,质询权是人大代表的权利。
10.人民政协是我国的重要国家机关,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国家职能。(╳)
【阐释】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不能履行国家职能。
1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联盟。(╳)
【阐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12.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结构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阐释】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13.民族团结是实现民族平等的政治基础。 (╳)
【阐释】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
14.自治地方的人民依法行使自治权。 (╳)
【阐释】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
15.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民族团结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自治的有机结合。(╳)
【阐释】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自治的有机结合。
1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阐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17.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
【阐释】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包括司法机关。
18.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民族团结为前提和基础。(╳)
【阐释】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
19.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我国的宗教团体不得与外国宗教组织进行交往。(╳)
【阐释】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是指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20.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支持我国宗教坚持国际化方向。(╳)
【阐释】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21.人民群众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间接行使民主权利。(╳)
【阐释】人民群众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22.村民(居民)委员会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
【阐释】村民(居民)委员会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
23.基层群众自治实行共同管理、共同教育、共同服务、共同监督。(╳)
【阐释】基层群众自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24.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阐释】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5.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党员选举产生,向村党支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阐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6.在农村,通过民主评议对村委会实行民主监督的职能,主要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承担。(╳)
【阐释】在农村,通过民主评议对村委会实行民主监督的职能,主要由村民会议承担。
27.居民委员会成员要向居委会党支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阐释】居民委员会成员要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8.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阐释】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29.村民或居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阐释】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30.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中华法系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民法典》。 (╳)
【阐释】中华法系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
2.法律体现全体公民的共同意志,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阐释】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阐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一总目标,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法在国家治理中只有政治职能,只体现在政治领域。(╳)
【阐释】法在治理国家中具有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罚所具有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
5.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为人权法治保障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证。(╳)
【阐释】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为人权法治化保障提供了坚强保证。
6.坚持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坚持党纪高于国法,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阐释】法律规范调整人的行为,是对全体公民的基本要求,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纪要严于国法,而不是高于国法。
7.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阐释】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但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依法治国。
8.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经济和政治文化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
【阐释】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
9.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立法,守法和司法平等。(╳)
【阐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适用法律,它是指守法平等和司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阶级性,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
10.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以德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阐释】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我国公民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阐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的是我国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而不是我国公民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12.依德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阐释】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3.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阐释】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4.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推进。(╳)
【阐释】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阐释】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16.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
【阐释】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17.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阐释】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18.公平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阐释】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19.我们要既重视发挥法律的教化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
【阐释】我们要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第8课 法治中国建设
1.中华法系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民法典》。 (╳)
【阐释】中华法系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
2.法律体现全体公民的共同意志,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阐释】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阐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一总目标,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法在国家治理中只有政治职能,只体现在政治领域。(╳)
【阐释】法在治理国家中具有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罚所具有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
5.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为人权法治保障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证。(╳)
【阐释】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为人权法治化保障提供了坚强保证。
6.坚持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坚持党纪高于国法,党员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阐释】法律规范调整人的行为,是对全体公民的基本要求,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纪要严于国法,而不是高于国法。
7.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阐释】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但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依法治国。
8.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经济和政治文化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
【阐释】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
9.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立法,守法和司法平等。(╳)
【阐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适用法律,它是指守法平等和司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阶级性,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
10.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以德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阐释】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我国公民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阐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的是我国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而不是我国公民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12.依德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阐释】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3.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阐释】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4.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推进。(╳)
【阐释】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阐释】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16.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
【阐释】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17.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阐释】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18.公平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阐释】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19.我们要既重视发挥法律的教化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
【阐释】我们要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1.我国立法要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公民各项权利。(╳)
【阐释】我国立法要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推动国家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2.立法过程的科学化实质是必须经过民主程序,体现人民的意志。 (╳)
【阐释】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3.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法律传统,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阐释】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4.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公民个人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阐释】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6.科学立法要做到以德立法,在道德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阐释】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7.在我国,宪法和民法总则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阐释】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8.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主导作用。(╳)
【阐释】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
9.行政执法要恰当地行使自主处置权,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阐释】行政执法要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10.行政执法要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阐释】行政执法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11.在法律实施体系中,权力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阐释】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12.为了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政府必须带头科学立法。(╳)
【阐释】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
13.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国共产党必须严格执法。(╳)
【阐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必须严格执法。
14.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带头守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社会建设成效。(╳)
【阐释】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
15.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适当为。(╳)
【阐释】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16.严密的操作流程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
【阐释】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
17.公正司法,就是司法活动的结果体现公平正义。(╳)
【阐释】公正司法,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
18.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要做到办案结果符合客观真相、办案过程符合结果公正、事实认定符合程序公正。(╳)
【阐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19.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公民司法为公民,依靠公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公民权益。(╳)
【阐释】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20.推进司法公开要依法及时进行政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
【阐释】推进司法公开要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21.推进公正司法,要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有、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阐释】推进公正司法,要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22.就法院的审判而言,公正司法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平等和正当。(╳)
【阐释】就法院的审判而言,公正司法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
23.严格执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阐释】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4.程序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阐释】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25.全民守法是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状态。(╳)
【阐释】全民守法是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26.建设法治中国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监督者。(╳)
【阐释】建设法治中国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7.推进全民守法要坚持把全民学法和用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阐释】推进全民守法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28.推进全民守法要引导全民自觉用法、遇事找关系、解决问题靠政府。(╳)
【阐释】推进全民守法要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9.推进全民守法要使学法懂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阐释】推进全民守法要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0.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与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相同的。(╳)
【阐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适用法律。
它是指守法平等和司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而后者不仅包括司法和手法的平等,还包括立法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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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考点清单
理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课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一、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
1.(1)帝国主义(2)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依据
2.帝国主义 封建主义
3.(1)主要矛盾(2)人民幸福
4.(1)帝国主义 中华民族的矛盾 封建主义 人民大众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民族 阶级
(2)阶级 民族 上升 阶级 中国封建地主阶级 (3) 交替 伟大革
5.(1)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 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2) 统治秩序 生产力 (3)国家富强 人民幸福 人民解放
二、各种政治力量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1. 百折不挠 可歌可泣
2.(1)北洋军阀 国民党统治集团 (2)资产阶级共和国(3) 中国共产党
3.(1)工人阶级(2) 谋幸福 谋复兴 (3) 主心骨 历史 人民
4.(2) 革命性(3) 先进性。
5.(1) 目的 对象 人民群众 工农群众 有组织的、持久的群众 (2)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 民族独立 (4)新民主主义 人民民主 (5)历史真理
6.官僚资产阶级 买办资产阶级 民主党派 资产阶级共和国 工人阶级、农民阶级
7.(2) 新民主主义革命 人民民主
课时2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一、建立新中国 中国人民站起来
1. 新民主主义 社会主义 政治前提
2.(1) 社会主义改造 (2)生产资料公有制(3)制度基础
3.(1)设社会主 社会主义(2)工业体系 国际地位(3)改革开放
4.(1)社会主义工业化 社会主义(2)②社会主义工业化(3)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制度②积极性 创造性③ 人民民主专政国 阶级基础 经济基础④世界政治经济格局⑤创造性 独创性理论原则
二、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1.十一届三中 改革开放
2.(1) 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2) 自我完善 先进性
3.(1) 生产力 人民生活 (2) 关键抉择
4.新时代
5.(1)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 中国方案
6.(1)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2) 中国共产党
7.(1)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①人民需要的内涵大大扩展
②人民需要的层次大大提升 不平衡 不充分(3)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8.(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2) ①在时代层面: ②在国家层面 ③在人民层面 ④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 (3)①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课时1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一、党的性质和宗旨
1. 中国人民 中华民族
2.(1) 人民 (2)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1) 最广大人民 (2) 人民利益
3.(1) 工人阶级 阶级 先进 工人阶级 工人运动 工人阶级 工人阶级(2) 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 代表 群众 工人阶级 中国人民 中华民族 (3) 先进 广泛 工人阶级 中国人民 中华民族 阶级 群众
4.(1) 先进性 根本宗旨、根本立场 性质 根本宗旨 (2) 人心向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力量源泉
(3) ①牢记人民至上 ②站稳人民立场 ③关心人民生活 群众
5.(1)必要性 ① 人民 ② 工人阶级 (2) 人民群众 群众路线
二、党的执政理念
1.(1)为什么人 (2)人民 人民
2.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1) 最广大人民 (2) 最广大人民 (3) 奋斗目标。
4.(1)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群众路线 (2) 人民主体 人民。(3) 基本路线。
5.共同富裕
6.(1)广大人民 公 国家 民族 社会主义现代化 中华民族 (2) 人民 民 人民 服务人民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课时2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一、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
1. 毛泽东思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1) 发展 (2) 先进 纯洁 创新理论
3.一脉相承 与时俱进。
4.(1)党的七大以来 毛泽东思想 革命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邓小平理论,(3)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 三个代表(4)党的十六大以来(5)党的十八大以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1.解放思想 求真务实 时代前列
2. (1) 新情况 新问题。(2) 根本观点 思想方法 (3) 时代 创造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4) 客观规律
3. (1)与时俱进 求真务实 思想路线 (2)坚持党的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1)马克思主义信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带头 群众
2.(1)先锋队 先进性 (2)保证
3.(1)工人阶级 责任 (2) 联系群众 核心价值观
4.(1)骨干作用 群众 (2)带头作用 群众 (3)桥梁作用 群众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课时1 坚持党的领导
一、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1. (1)政治领导力量 最大优势。(2) 根本政治保证。
2.(1) 政治方向 路线、方针、政策 (2) 政治意识 核心意识 集中统一领导 坚强领导核心
3. (1) 思想理论 意识形态 思想基础。(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4.(2) 党管干部
5..政治领导力 群众组织力
6.(2) 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 (3) 组织领导
二、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 领导核心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2. (1) 集中统一 支持 人民军队 (2) 生态文明 国家工作
3.(1)以人民为中心 (2)可靠保障。
4.(1)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 生态文明 (2)①政治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②“五位一体”b.“四个全面”战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 c. 科学 民主 治理能力
(3)①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②必须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③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5. (1)“党领导一切” 大政方 (2)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3) “包打天下” 把方向、谋大局 总揽全局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做主
考点清单
理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课时1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一、我国的国体
1.工人阶级 工农联盟 人民民主专政
2.民主专政 根本性 人民
3.(1)工人阶级 组织 纪律 领导 中坚 (2) 同盟军
4.(1)社会各阶级(2)人民民主专政(3)人民当家作主。
5. 工人阶级。
6. 工农联盟。
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统治阶级 少数服从多数 最管用
2.(1)民主权利 民主主体 (2)民主制度 民主形式 政治生活
3.(1) 中国共产党 人民民主 (3) 国家权力机关 民主选举 民主协商。
4.(1)制度体系。(2)人民权益
6.途径和形式 经济和文化 国家和社会 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民主选举、民主协商
7.(1)政治生活 民主制度 当家作主(2)经济管理 民主决策 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3)社会生活
一、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 (1)人民 人民 (2)人权 积极性
2.(1)广大人民 极少数敌人 专政 (2)阶级斗争 (3)专政 社会秩序
3.民主(1)平等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统治阶级内部。专政(3)国家力量的强制实施(4)联系:专政
4.(1)专制(2)民主与专政
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靠保障
1.对内职能(1)社会主义 安全 生命财产安全 公共秩序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
对内职能(1) 主权 完整 社会主义现代化 国际环境。
2. 国体 保障。
4.(1)①国家性质 (2)①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 ②国家职能反映和体现国家性质
课时2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课时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1)当家作主 人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民主选举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 人民
2.(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最高 (3)最高 产生 监督。(4)少数民族
3.(1)常设机关 (2)选举 (3)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 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辨别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1)地方性法规 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2)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 (3)国家机关干部任免 (4)“一府一委两院”
7.(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人民代表大会 (3)权力机关 立法机关
二、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1. (1)民主选举 (2)间接选举
2.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3.(1)广泛 (2) 表决 提案权
4.(1)人民群众 (2)人民利益 宪法 人民
5.(1)审议权 (2)表决权 (3)提案权 (4)质询权
6.(1) 人民 人大代表 大代表 人大代表 (2) 人大代表 人民
课时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
2.(1) 人民当家作主 (2)中国共产党 国家意志
3. (1)根本 (2)人民当家作主 核心 立法
4.人民代表大会(1) 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 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5.(1)国体 (2)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
1.(1)人民当家作主。(2)主人翁(3)协调高效
2.根本政治制度 制度优势
3 .(1)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 行政方面 监察方面 执行司法方面 (3)协调一致
4.(2)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3)①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②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③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课时1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1.(1)多党合作 政治协商 政党 基本
3.政治联盟。
(1)互相监督 亲密友党。(2) 中国共产党 (3)参政党 参政权 (4)宪法
4.(1)①新型②互相监督 参政 (2) 民主 和平统一
5.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工人阶级 以各界知识分子为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相互独立
6.(1)马克思主义(3)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1)政治协商会议 爱国统一战线 多党合作 政治协商 治理体系 (2) 各民主党派 归国侨胞 特别邀请
2. (1)民主。(2)民主监督
4.(1)协商民主 (2)协商民主 (3)民主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1)① 国家权力机关 ④ 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人民政协(2)① 多党合作 民主监督 ③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系: 科学化民主化
6.(1)政治协商 科学民主 (2)民主监督 协商式监督 互相监督。
(3)参政议政 提出意见和建议
课时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我国的民族特点与民族政策
1.(1)①多元一体 命运共同体 ② 多民族国家 (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① 民族自治 自治 ② 中央政府
2.(1)主人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2) 平等 共同繁荣
3.(1) “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 相互依存 (2) 统一 聚居 (3) 人民政府自治权 (4) 国家统一
(5) ① 基本 重要保证 ② 凝聚力 (6)①自治权 合法权益 ② 国家尊严 民族分裂 敌对势力 ③ 民族团结进步 共同体
4.民族平等(1)政治、经济、文化(3)不否认当前各民族间发展程度存在差异。
民族团结(3)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
各民族共同繁荣(1)政治、经济、文化(3)共同繁荣并不意味着各民族同步繁荣
联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
5.(1)族共同繁荣。(4)①民族方针 民族政策
二、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1.统一和稳定
2.(1)①宗教信仰自由。②不信仰宗教(2)①宪法和法律②教育③非法 渗透 (3)外国势力②干预 平等友好
(4)① 核心价值观 中华优秀文化 ② 社会主义制度 最高利益 社会进步
3.(1)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①鼓励公民信教(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两个要求 两个支持
4.(1)社会主义道路。(3)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我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自由政策
课时3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党组织 居住地 教育 监督
2.(1)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②公共事务(2)①村民 村民会议②从村规民约
3.(1)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②公共事务
(2)②参与政治生活
4.(1)乡镇 基层群众 农村村民 居民 职工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
1.(1)民主权利 民主政治 (2)基层民主实践。
2.(1)①村民或居民②直接选举 无记名③直接 (2)①众人 有序参与②民主协商 基层治理
(3)①利益②集体 居民会议 (4) ① 全体村民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 关键 (5) ① 民主监督。② 公开
3.(1)基本(2)基础性
4.村民自治(2)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3)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4)①直接选举
③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
居民自治(2)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4)①代表选举④全体居民⑤民主评议和监督
5.(1)群众性(2)自治性(3)基层性 全国 地区 公共事务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考点清单
理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课时1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1.(1)历史阶段(2)等级 人人平等 人治
2.(1)法治发展(2)失败。
3.(1)定成文法;(3)封建
2.(1)秦朝 隋唐 夏 商 西周 (2)君主 礼教 刑 民 行政司法合一 (3)朝鲜和越南 (4)中华法系的多元性格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1.(1)阶级(2)根本利益
2.(1)社会物质生活条件(2)生产方式
3.(1)资本主义法(2)社会主义法。
4.(1)社会关系(2)制定或认可(3)强制力 约束力
5. (1)阶级统治 (2)社会公共事务
6.共同意志
7.(1)私有制、阶级和国家 (2)生产方式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4)社会主义法;
(5)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6)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8.社会职能(1)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③社会文化;联系政治
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1.国情和社会制度
2.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法治
3.(1)宪法(2)公正司。(3)生存权和发展权
4.(1)依法治国 法治 中国共产党 全体中国人民共同 (2) 民主与法治
5.(1)宪法(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体系”与“法律体系”
6.(1)“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战略重要性、内在协调性、唯一领导性、主体全面性。
课时2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1.(1)治国 重要依托。(2) 经济社会 法治国家
2.(1)法治体系(2)中国共产党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法治国家 法治社会 (3)国家治理 法治化 法治中国
3.(1)人治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整体性变革(4)长期性、复杂性
4.法制(3)法律 制度 (4) 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法治(1)“人治”(4)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1.(1)最本质 最根本 (2) 领导立法 依法执政 依宪执政
2.(1)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 (2)保障人民根本权益 社会公平正义
3.(1)平等(2)宪法法律 超越宪法法律
4.(1)法律和道德(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规范作用 教化作用 促进作用 支撑作用
5.(1)道路、理论、制度、文化(2)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 社会发展规律
6.(1)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 (2)全面依法治国 (3)党的领导、人民民主
7.(1)任何公民 宪法 一律平等 (3)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一、法治国家的内涵
1.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 依法行使 依法开展。
2. (1)宪法法律至上 (2)依法治理 (3)各项权利 (4)立法权 司法权 法律
3.(1)坚持宪法法律至上(2)坚持良法之治 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可制定出良法,良法之下才有法治国家。(3)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 (4)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4.(1) 规律 政府与公民 (2) 一是反映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二是反映公平、正义等价值追求。三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四是要反映国情、社情、民情。 五是具备科学、合理的体系。 六是符合法定程序,具有程序正当性。(3) 客观规律
二、建设法治国家
1. 法治 法律体系 严格实施。
2. (1) 依宪治国 依宪执政。(2)法律体系 。(3) 法律
3.权力运行 国家治理
4.(1)宪法居于母法和最高法的地位 宪法 (2)宪法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5.(1)宪法(3)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
6.(1)遵守法律(2)执行法律(3)适用法律(4)法律监督
课时2 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的内涵
1.执法严明 廉洁高效
2.(1)科学合理(2)行政程序(3)有法必依 法定程序 (4) 政务公开 行政管理 (5) 团体利益 行政效率 (6)遵守法律
3.(1)公共性(2)法定性(3)执行性(4)强制性(5)动态性。(6)扩张性
4.必然性
二、建设法治政府
1.(1)法治轨道(2)有法必依
2.(1)履行职责(2)互信互助
3.(1)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人民 依法治国(2)衡量标准 科学民主合
4.区别 依法治国(2)广大人民群众。 依法执政(2)中国共产党。依法行政(2)政府。
课时3 法治社会
一、法治社会的内涵
1.公认 公共生活
2.(1)一致追求
(2)普遍遵守(3)公平正义
3.具体表现
(1)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2)普遍遵守(3)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4.(1)立良法。(2)正司法。(3)严执法。(4)重守法。
3.(3)人民法院
二、建设法治社会
1.(1)法治宣传(3)服务体系(4)预防化解
2.(1)社会共识(2)社会和谐。
3.(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2)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健全司法救助体系(4)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4.行政机关 法院受理 诉讼法 是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
5.民间纠纷 行政管理隶属关系 人民法院 一种诉讼活动 “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原则”。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课时1 科学立法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1.客观规律
2.(1)国家性质(2)立法体制机制 科学合理地(3) 内在逻辑 立法技术
3. (1)科学理念 (2)科学内容。 (3)科学方法。
4.(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3)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
二、推进科学立法
1.合法有效
2.广开言路
3.权利与义务
4.科学立法(3)科学属性。民主立法(2)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依法立法(1)保证法规质量的根本要求和底线;
5.(1)“条例”“细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 常委会
课时2 严格执法
一、严格执法的内涵
1.依法办事
2.履行职能
3.(1)尊崇和敬畏(2)伸张正义(3)有任务和目标。
4.(2)国家行政(3)国家权力机关
5.(1)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2)实现社会公平正义(3)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二、推进严格执法
1.勇于负责 懒政
2.(1)执法程序(2)执法全过程记录
3.(1)平等对待 差别对待(2)自由裁量权
4.执法效果
5.严格执法(2)“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执法(1)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公正执法(2)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文明执法(1)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
课时3 公正司法
一、公正司法的内涵
1.过程和结果
2.最后一道
3.平等 正义。
4.(1)诉讼地位
(2)事实清楚
二、推进公正司法
1.依法独立
2.事实 法律
3.人民司法
4.司法保障 制度保障
5.(1)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
6.(1)最高审判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
课时4 全民守法
一、全民守法的内涵
1.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
2.积极性和主动性 人民
3.(1)行使权利(2)履行义务(3)正当权益 理性维权。
4.(1)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3)全民守法
5.(2)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推进全民守法
1.基础性 自觉守法
2.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追求
3.道德建设 家庭责任
4.(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2)积极性和主动性 自觉行动。(3)公民道德建设
5.以德治国
(1)社会舆论
联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易错清单
辨
第一课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阐释】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是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2.【阐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也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3.【阐释】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诞生,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变。
4.【提醒】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5.【阐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就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6.【阐释】到1956年底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生产资料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7.【阐释】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
8.【阐释】我国推进改革开放,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而不是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
9.【阐释】近代中国,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
10.【阐释】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
11.【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并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了政治前提。
12.【阐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13.【阐释】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14.【阐释】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在21世纪的三大历史任务。
15.【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的。
16.【阐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经过长期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发展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
17.【阐释】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18.【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19.【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
20.【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1.【阐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阐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3.【阐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4.【阐释】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5.【阐释】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使命。
6.【阐释】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7.【阐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
8.【阐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9.【阐释】执政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10.【阐释】立党为公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11.【阐释】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我国的国情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立足点。
12.【阐释】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3.【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4.【阐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15.【阐释】解放思想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16.【阐释】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17.【阐释】求真务实要求人们在实际工作中探求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行事
18.【阐释】中国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直接体现。
19.【阐释】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20.【阐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阐释】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2.【阐释】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3.【阐释】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4.【阐释】党的领导主要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5.【阐释】党的思想领导,就是党在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上的领导。
6.【阐释】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
7.【阐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思想领导,最重要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阐释】党的组织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干部、广大党员组织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9.【阐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党的组织领导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0.【阐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11.【阐释】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12.【阐释】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
13.【阐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14.【阐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
15.【阐释】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16.【阐释】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17.【阐释】科学执政,就是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18.【阐释】民主执政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19.【阐释】这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20.【阐释】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
21.【阐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
22.【阐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3.【阐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24.【阐释】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25.【阐释】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26.【阐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27.【阐释】政府及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28.【阐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29.【阐释】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30.【阐释】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阐释】国体是由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的。
2.【阐释】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3.【阐释】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4.【阐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5.【阐释】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6.【阐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7.【阐释】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8.【阐释】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9.【阐释】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10.【阐释】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11.【阐释】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2.【阐释】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形式。
13.【阐释】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
14.【阐释】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属于国家的对外职能。
15.【阐释】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公民没有决策权。
16.【阐释】我国法律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17.【阐释】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18.【阐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9.【阐释】民主具有阶级性,不存在全民的超阶级的民主。
20.【阐释】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阐释】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
2.【阐释】并非人民代表大会都能行使立法权,都能称为立法机关。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称为立法机关。
3.【阐释】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享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4.【阐释】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正确的。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但我国政府不是人大的职能部门。
5.【阐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6.【阐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7.【阐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8.【阐释】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表决和投票权、提案权、质询权,而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是人大的权力。
9.【阐释】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10.【阐释】国务院具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但国务院不是我国的立法机关,不能行使立法权。
11.【阐释】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12.【阐释】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3.【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
14.【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15.【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16.【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17.【阐释】人民民主专政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18.【阐释】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集体行使政权,集体决定问题。
19.【阐释】我国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
20.【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1.【阐释】人大代表具有质询权,提案权,人大有立法权,决定权。
22.【阐释】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监督权。
23.【阐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24.【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25.【阐释】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26.【阐释】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27.【阐释】人民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选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28.【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人大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严格执法,人大代表不能行使立法权。
29.【阐释】监察委员会是我国的监察机关,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0.【阐释】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要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1.【阐释】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2.【阐释】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阐释】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参政不等于执政。
4.【阐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组织上是各自独立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互相监督的关系,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5.【阐释】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6.【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7.【阐释】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
8.【阐释】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政协委员的职责。
9.【阐释】前半句中“代替”的说法错误;向政协会议提交正式提案说明政协委员依法参政议政,质询权是人大代表的权利。
10.【阐释】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不能履行国家职能。
11.【阐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12.【阐释】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13.【阐释】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
14.【阐释】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
15.【阐释】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自治的有机结合。
16.【阐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17.【阐释】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包括司法机关。
18.【阐释】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
19.【阐释】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是指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20.【阐释】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21.【阐释】人民群众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22.【阐释】村民(居民)委员会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
23.【阐释】基层群众自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24.【阐释】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5.【阐释】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6.【阐释】在农村,通过民主评议对村委会实行民主监督的职能,主要由村民会议承担。
27.【阐释】居民委员会成员要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8.【阐释】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29.【阐释】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30.【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阐释】中华法系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
2.【阐释】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3.【阐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一总目标,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阐释】法在治理国家中具有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罚所具有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
5.【阐释】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为人权法治化保障提供了坚强保证。
6.【阐释】法律规范调整人的行为,是对全体公民的基本要求,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纪要严于国法,而不是高于国法。
7.【阐释】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但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依法治国。
8.【阐释】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
9.【阐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适用法律,它是指守法平等和司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阶级性,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
10.【阐释】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1.【阐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的是我国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而不是我国公民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12.【阐释】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3.【阐释】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4.【阐释】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5.【阐释】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16.【阐释】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17.【阐释】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18.【阐释】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19.【阐释】我们要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0.【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第8课 法治中国建设
1.【阐释】中华法系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
2.【阐释】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3.【阐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一总目标,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阐释】法在治理国家中具有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罚所具有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
5.【阐释】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为人权法治化保障提供了坚强保证。
6.【阐释】法律规范调整人的行为,是对全体公民的基本要求,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纪要严于国法,而不是高于国法。
7.【阐释】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但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依法治国。
8.【阐释】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
9.【阐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适用法律,它是指守法平等和司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因为法律具有阶级性,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
10.【阐释】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1.【阐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的是我国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而不是我国公民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12.【阐释】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3.【阐释】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4.【阐释】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5.【阐释】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16.【阐释】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17.【阐释】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18.【阐释】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19.【阐释】我们要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0.【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1.【阐释】我国立法要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推动国家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2.【阐释】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3.【阐释】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4.【阐释】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6.【阐释】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7.【阐释】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8.【阐释】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
9.【阐释】行政执法要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10.【阐释】行政执法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11.【阐释】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12.【阐释】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
13.【阐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必须严格执法。
14.【阐释】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
15.【阐释】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16.【阐释】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
17.【阐释】公正司法,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
18.【阐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19.【阐释】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20.【阐释】推进司法公开要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21.【阐释】推进公正司法,要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22.【阐释】就法院的审判而言,公正司法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
23.【阐释】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4.【阐释】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25.【阐释】全民守法是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26.【阐释】建设法治中国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7.【阐释】推进全民守法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28.【阐释】推进全民守法要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9.【阐释】推进全民守法要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0.【阐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适用法律。
它是指守法平等和司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而后者不仅包括司法和手法的平等,还包括立法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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