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治 知识清单-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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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必修3 政治与法治
年级 高一
章节 -
类型 学案-知识清单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476 KB
发布时间 2025-05-06
更新时间 2025-05-06
作者 2nick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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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必修三 政治与法治 第一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1、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p4) 2、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p4) 3、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p4) 【特别提示】中国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决定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 4、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1)阶级基础:1919年五四运动后,工人阶级成为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力量。 (2)初心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3)意义:中国人民在斗争中有了主心骨,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和希望。(p5) 5、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1)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 (2)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和自己命运的主人。(p7) 6、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p9) 7、到1956年底,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生产资料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实现了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p10) 8、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p12) 9、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p14) 10、结论:实践充分证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是正确的选择。(p14) 第二课: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第一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提示】 · 可用作判断党的关键词:中共中央;书记;……委;纪委;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党支部。 · 党组织有六级:中央、省、市、县、乡镇、村社区 2、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人民立场。 3、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5、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6、党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7、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根本使命)、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提示】 ·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 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 ·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第二框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1.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它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提示】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成果包括:毛、邓、三、科、习。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三、科、习。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 2、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3、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含义:是指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2)原因: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的直接而具体的体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是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源泉,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提示】区别党、党员、党组织的作用 · 中国共产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 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组织,主要是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党组织,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 三个作用相互配合,本质是一致的,但又相互区别,不能混淆 4、总结: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原因?(指导思想+思想路线+党员先锋模范) ①始终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思想路线) ③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一框 坚持党的领导 1、为什么坚持党的的领导——为什么 (1)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执政,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 (2)理论逻辑: ①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性质、根本立场、根本宗旨、执政理念、奋斗目标等。 ②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党的指导思想、四大法宝、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 (2)党的地位: ①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②中国共产党是我们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③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3) 重要性: ①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 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 (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2、党的领导的特点及表现--是什么 (1)从对象上看(领导谁):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样做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能保证国家机关与社会团体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2)从内容看(领导什么):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一切工作都要坚持党的领导。 ①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等等。(五位一体)我们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②有利于保证将党的意志贯彻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方面、环节,从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提示】总揽全局/领导一切≠包揽一切;党≠国家机关,不履行国家职能 · “党领导一切”是指国家大政方针的领导,是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保落实,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而不是具体事物上的大包大揽,不能代替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职能。(政府——行政;党——执政) · 虽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但党并不是国家重大事务的决定者。人民代表大会才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重大事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党也不负责具体国家事务的管理,国家具体事务管理的职能由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行使。 · 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都不是国家机关,不履行国家职能;党与国家机关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3) 从方式上看(如何领导): ①政治领导(主要体现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 ②思想领导(侧重用党的指导思想教育人民)。 ③组织领导 (侧重党组织内部对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以及推荐党的优秀人才担任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等) 这三个方面的领导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政治领导是根本,思想领导是灵魂,组织领导是保证。实行党的正确领导,任何一方面都不可偏废。 (4)总结: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走过百年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党同人民群众始终保持血肉联系。中国共产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3、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如何做 (1)最高原则: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两个确立+4个意识+两个维护) ①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③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根本遵循: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3)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①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②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 ③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④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 ⑤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 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4) 组织建设: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党还要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等等。 第二框 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 1、为什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必要性: ①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很重要的原因是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②在新形势下,党面临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③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2)重要性: ①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四个关系); ②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保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2、怎么样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①两个坚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②一条主线: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 ③一个统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④一个根基: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 ⑤三个着力点: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 ⑥六个建设: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⑦目标: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2)加强党的建没,必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3、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1)科学执政:就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长期执政能力,并按照客观规律执好政,掌好权。(凡涉及到“规律”、少犯错误的,属科学执政。) (2)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执政。(凡涉及到“为人民”或采取“民主的方式”的,属民主执政。) (3)依法执政 ①地位: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②★重要体现: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③要求: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国理政。 (凡是与“法律”有关的,属依法执政。) (4)关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有机统一的,其中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 (5)目的:在于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执政地位,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实现党的执政使命。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我国的国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提示】※从地位上看,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从特点上看,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同时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涉及依据、原因、根本原因的,首先考虑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1)是什么: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为什么: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3)怎么做: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 最广泛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①(权利广泛)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②(主体广泛)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群体均实现全面覆盖的民主体系。 · 最真实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 ①(制度+渠道,确保参与)我国已经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已经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能够确保人民有序政治参与。 ②(程序+体系,确保落地)人民的意愿和呼声,经过民主决策程序顺利成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而通过政权体系顺利转化为实现人民意愿的具体实践。 · 最管用的民主——民主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 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使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 3.人民民主专政的两个方面——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1)是什么: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2)为什么: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3)怎么做:我国的国家职能(对内、对外)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维护国家稳定。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促进社会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对外职能主要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构建和维护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际环境。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一、人大代表 1.是什么: (与人民)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 (与人大)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结合;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职权: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 3.义务:要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3)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4)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是什么: (定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与其他国家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提示】※国家权力的行使: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审判机关:法院 检察机关:检察院 ·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提示】※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才设立常委会,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不设立常委会。 2.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A、立法权:关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的决定 【提示】※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县级及以下人民代表大会没有立法权(自治县除外)。 并非带“法”的都是立法权,如审议并通过政府有关法律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不带“法”的也可能是立法权,如某些条例: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 B、决定权: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尚未发生执行的) C、任免权:对国家机关干部进行选举、任命、罢免。 D、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运行(正发生或已发生)如:执法检查情况、xx事执行情况、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是什么:含义+原则+功能+地位 (1)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原则+过程+目的+实质) (2)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既是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也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活动原则。 【提示】 民主集中制具体表现在:①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3) 人大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也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表现) 【注意】 党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也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4)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提示】※区分我国的国家制度、根本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这是从广义上来说的,狭义的国家制度是指国体。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2.为什么: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国体)决定的 【提示】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3.何意义:人大制度的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立的全新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制度优势。 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 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③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④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⑤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综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一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1.是什么:含义+地位+内容+准则 (1)含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提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现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阶级联盟、政党联盟) (2)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内容: · 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提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不是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 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 【提示】※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友党,不是兄弟党、在朝党、在野党、反对党; 不能联合执政、共同执政、轮流执政; 但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包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等。 ·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提示】※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 在组织上: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隶属关系。 在法律上: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在事业上: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在工作上:是互相监督的关系(不同于人大与同级其他国家机关、公民与国家机关、政协与国家机关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4) 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 【提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2.为什么:必要性+重要性 (1)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2)必要性(“新”在何处?): ①人民利益: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 ②政党关系:把各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共同目标奋斗 ③决策科学: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是什么:性质+组成+主题+职能 (1)性质(地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提示】※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不能履行国家职能,不能行使国家权力;不是政党,也不是政党联盟;虽名为“会议”,不是会议,而是个组织机构;人民政协不能直接对国家事务进行决策,不能决定国家重大事务,无法律约束力;政协委员向政协提交提案,人大代表向人大提交议案。 (2)组成: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提示】※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不只有民主党派,还有中国共产党和其它各界人士 ※政协委员不是选民选举产生,是按界别民主协商推荐产生 (3)主题: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4)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①政治协商:在国家重大问题决策之前或实施之中,中国共产党主动邀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进行协商。(参加座谈会、协商会等形式;自上而下);(决策科学民主化) ②民主监督:一般在决策后,对宪法和法律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没有法律约束力)(无强制力,主动参与、协商式监督) ③参政议政:政协委员在国家机构中任职;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党政机关献计献策。(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自下而上)(侧重民生问题) 【提示】※政协不是国家机关,没有国家职能 ※参与决策协商≠作决策和有决策权,如可讨论但不能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政治权利、基本民主权利)、政治自由、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其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各个方面的统筹推进和制度化发展,保证了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民主权利。(p40专家点评) 2.怎么做: ①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②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二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现实(民族格局特点):中华民族是我国所有民族凝聚形成的命运共同体,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表现】①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 ②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 2.历史(民族形成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我们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实践(特殊区域自治):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享有自治权),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它们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二、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1.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2.是什么:我国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形成) 3.怎么做(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基本原则):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1)内容: ①民族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关键词:“无优劣之分”“权利和义务平等”“尊重少数民族语言、风俗习惯”、各民族均有全国人大代表) 【提示】※坚持民族平等≠消除民族差别,民族习惯和民族传统的差别是没必要消除的。 ※民族平等≠各民族发展程度相同。各民族在权利和社会地位上实现了平等,在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上存在差异,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衡需要通过长期的努力逐步消除。 ※对少数民族地区给予特殊的扶持和照顾,没有违反民族平等原则。 ※不能说少数民族有特殊政治地位、特殊政治权利,不能说少数民族享有更多权利。但可以说少数民族有特殊利益要求。 ②民族团结(汉少离不开,少少离不开,关键词:“和睦”“合作”“共同奋斗”) 【提示】※民族团结、民族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民族团结、民族凝聚力是国家统一的基础,而国家统一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关键词:“加大财政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 (2)关系: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为什么: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是什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非居住)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包括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制度,体现了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提示】※自治地方层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自治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是与乡、镇平级的行政单位,仅仅是民族区域自治的一种补充形式。 3.何意义: (地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 (意义)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思路点拨】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此处都是其他部分的知识的整合,理解记忆!) ①根本原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②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③地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④作用:A.既保证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B.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4.怎么做: ①民族自治:要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推动民族自治地方发展。 ②国家统一: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处理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坚决反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③意识形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群众认同,树立共同体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补充)④还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⑤坚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⑥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四、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1.为什么:我国有多种宗教,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是什么: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提示】①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非鼓励公民信教,实质是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的自由选择,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 ②国家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④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不能信教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①权义统一: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②遵守法律: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③依法管理: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和司法。我国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④坚持原则: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3)坚持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严格禁止境外宗教的渗透和发展,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严密防范宗教极端行为的发生。 (4)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不断推进我国宗教的中国化。 【提示】①不能认为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鼓励公民信教。对全体公民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②不能认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是限制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政府只有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才能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③不能认为宗教可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因为宗教在本质上是唯心的。 第三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一、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1)含义及特点: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是指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社区党支部、村党支部)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与国家和政府层面的政治民主相比,基层民主具有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管理活动的自治性等特点。 (2)组织形式: 地位 职责 关系 村民委员会 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自治如何实现 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管理本村日常事务,实现自己事情自己办、自己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 居民委员会 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自治如何实现 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这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提示】与基层治理相关的主体及其关系 ①基层政权组织:我国的基层政权是指乡、镇、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以及市(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最低一级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政权机关。 ②基层政府:即基层行政机关,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③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基层政权中政府的派出机关,从事相关行政管理工作,与乡镇政府是同一级别。 ④村(社区)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村(社区)的基层组织,领导村(居)委会 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形式,是由宪法和两个组织法规定的,除非相关法律调整,否则,基层民主管理(治理)模式的创新都是管理方式/工作形式的创新,而非基层自治组织形式的创新或丰富。 二、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 民主选举 农村/城市的村民/居民委员会,由本居住地的村民或居民选举产生(自己选举当家人是村/居民自治的基础)。 民主协商 大家的事由众人商量着办。只有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促成基层社会的和谐。 民主决策 城乡基层的公共决策与每家每户的利益直接相关。按民主决策要求,在农村,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做出决定。在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民主管理 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民主监督 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还应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提示】民主监督≠监督权:民主监督过程中,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村民、市民、民主党派、政协等,监督的对象也不仅仅限于国家机关。而公民行使监督权,涉及的是公民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 3、 发展基层民主的原因: ①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②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③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基层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也能够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第一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1.现实(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1)法律的产生: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形成法。) (2)法律的本质及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法律具有阶级性),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3)法律在不同社会阶段的表现 ①在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 ②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4)法律发展历史成果:中华法系 ①含义:是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 ②代表性法典:唐朝《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 ③地位影响: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理论(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 (1)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 ①法的决定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②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法的性质:是我国当代的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③法的基本特征 A.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B.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④法的职能:法在国家治理中既执行政治职能(维护阶级统治,如:解决刑事犯罪问题),又执行社会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如:解决民事纠纷)。 3.实践(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①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②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③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 【提示】※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人权得以实现的保障。 ※我国法治建设的经验:①坚持党的领导;②以宪法为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③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④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第二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1、为什么(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因): ①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P73) ②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我国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P74) ③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治国理政的最大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P81) ④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P81上) ⑤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P81) 2、是什么(总目标与原则): (1)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原则(怎样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 政治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①原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②要求: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 · 力量源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①原因: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②要求: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价值追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①原因: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②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 精神支撑: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①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②要求: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 实践基础: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补充:三统一答题模板 **过程是如何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关系? 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分: ①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等。+材料 ②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要充分发扬民主。+材料 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强保障。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材料 总: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第一框 法治国家(法治建设的目标) 1、是什么:法治国家的内涵 (1)含义:法治国家,就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意味着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2)基本特征 ①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治的首要内容) ②坚持良法之治。(①内容合理,制定过程广泛听取意见,符合需要,符合理念;②体系完备、规范系统,类别齐全、协调统一,涵盖各方面。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③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 ④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2、为什么:建设法治国家的意义 (对国家机关)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对公民)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对国家)能够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3、怎么做:建设法治国家的措施 (1)总要求:建设法治国家,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 (2)具体措施: ①推进宪法实施。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 ②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有法可依。(建设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③完善法律实施机制。(不同主体展开:政府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社会公众要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司法机关要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二框 法治政府(法治建设的主体工程、重点任务) 1、是什么:法治政府的内涵 (1)含义:法治政府就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 (2)基本特征 ①职能科学的政府。(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关系的配置必须科学合理) 【提示】※区分国家职能和政府职能 【提示】※政府简政放权≠限制/弱化/减少政府部门责任/扩大/缩小职能×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对哪些事物负有管理权责,管什么,管多宽,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转变等。 ②权责法定的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提示】※政府不能包办一切,不是“全能政府”,要建设有限政府。 ③执法严明的政府。(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从事执法活动) ④公开公正的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提示】※政务公开≠公开所有政务信息。 ⑤智能高效的政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设数字政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⑥廉洁诚信的政府。(政府必须清廉,做到诚实守信。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贪腐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⑦人民满意的政府。(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 2、为什么: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对政府)能够督促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对公民)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对国家)有利于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政民关系)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3、怎么做: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 ①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②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提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 【提示】※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外部监督:权力机关、党、司法机关、政协、监察机关、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内部监督:上下级政府、审计部门(监督主体本身就是政府部门) ※民主监督(党、政协、社会与公民)、法制监督(人大、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政府内部) 第三框 法治社会(法治建设的基础) 1、是什么:法治社会的内涵 (1)含义:法治社会是指法律得到普遍公认和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2)基本特征: ①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法治意识——信法) ②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法律实施——守法) ③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实施效果——用法) 2、为什么:建设法治社会的原因、意义 (1)必要性:法治社会是构建法治国家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需要进行全方位、长期性的努力。 (2)重要性(意义): ①能够更好地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 ②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3、怎么做:建设法治社会的措施 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②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③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④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做到科学立法(前提)、严格执法(关键)、公正司法(防线)、全民守法(基础)。 第一框 科学立法(前提) 1、是什么:科学立法的内涵 (1)含义:科学立法就是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核心),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关键)。 (2)原则: ①科学立法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②科学立法要符合国情和实际。 ③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 【提示】※科学立法主要是从“质”的角度考量,是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质”。 2、为什么:科学立法的原因、意义 (1)必要性: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 (2)重要性(意义): ①对法治建设:有利于提高法律质量,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②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③对社会:有利于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怎么做:如何推进科学立法(除了以下4点,还可以结合科学立法的含义及原则) ①要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②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立法。 ③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 【提示】※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提示】※选择题中“核心类”表述: ①依法治国的核心:依宪治国/宪法 ②科学立法的核心: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③民主立法的核心: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④现代中国社会政治文明的核心:法治 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和本质特征: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框 严格执法(关键) 1、是什么:严格执法的内涵 严格执法,就是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 【提示】※严格执法的主体: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不是唯一!)。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2、为什么:严格执法的意义 ①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②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③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3、怎么做:如何推进严格执法 ①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②坚持规范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③坚持公正执法。(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④坚持文明执法。(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提示】※“权力清单”明确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 “责任清单”明确的是“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 第三框 公正司法(防线) 【提示】※选择题中“防线”表述: ①人民调解制度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②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③人权司法保障是实现人权的最后防线。 ④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成员生活和生存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1、是什么:公正司法的内涵 公正司法,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 要求 意义 ①司法的程序要公正 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 通过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有效保护公民的程序权利,从而使得审判结果可以更好地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 ②司法的结果要公正 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只有结果公正,才能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法律的公平正义正是通过一个又一个公正的判决而得以实现的。 2、为什么:公正司法的意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推进公正司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怎么做:如何推进公正司法 ①必须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 【提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等于“不受任何主体的影响”: ①我国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负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要受到国家权力机关和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②人民法院必须接受、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接受各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其他社会团体、公民的监督。 ②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③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④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第四框 全民守法(基础) 1、是什么:全民守法的内涵 全民守法是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全民守法要求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也意味着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为什么:全民守法的必要性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推动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怎么做:如何推进全民守法 ①要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②要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③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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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治 知识清单-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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