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检测-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4-11
|
2份
|
25页
|
243人阅读
|
2人下载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
| 类型 | 作业-单元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84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4-11 |
| 更新时间 | 2026-04-11 |
| 作者 | 思辨政治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4-11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298042.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检测
一、单选题
1.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禁止养子上学并多次殴打,致其体表广泛挫伤。该养子年仅9周岁。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养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李某侵犯了养子的受教育权
③李某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④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履行监护教育职责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9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排除。
②:禁止养子上学,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正确。
③:多次殴打致其体表挫伤,侵害了生命健康权,正确。
④:禁止上学、暴力殴打超出监护教育的合法边界,不属于正当履行职责,排除。
2.老刘夫妇没有生育子女,共同抚养小李(养女)、小王(养子)至成年,并为小王娶了媳妇。后80多岁的老刘因摔伤住院无法劳动,没有了经济收入,但小王及媳妇将老刘拒之门外,于是老刘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小王负责全部的赡养义务。本案中( )
①小王的行为构成遗弃罪,法院应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②小李作为老刘养女,应与小王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③无劳动能力的老刘,有权起诉要求养子小王给付赡养费
④法院应支持老刘要求小王承担全部赡养义务的请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遗弃罪属于刑事犯罪,本案是老刘提起的赡养纠纷民事诉讼,且题干未说明小王行为达到遗弃罪的定罪标准,法院不能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排除。
②:合法的收养关系中,养子女和养父母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致,因此养女小李对老刘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应与小王共同承担赡养义务,正确。
③:合法的收养关系中,养子对养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老刘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养子小王给付赡养费,正确。
④:养女小李同样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因此法院不会支持老刘要求小王承担全部赡养义务的请求,排除。
3.王大伯的老伴早年去世,唯一的女儿也在国外工作,2025年春节期间,王大伯昏迷住院需手术治疗,邻居李阿姨依据双方此前的约定,代为签署手术同意书并办理入院手续。据悉,一年前王大伯因担心自己发生意外,便与李阿姨协商一致,委托她担任他的意定监护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制度尊重王大伯自主选择监护人的权利
②李阿姨作为意定监护人,有权继承王大伯的遗产
③意定监护自王大伯和李阿姨达成口头协议时生效
④王大伯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无需在国外的女儿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如王大伯)在“意识清晰时”自主选择信任的人(如李阿姨)作为未来监护人,正确。
②:意定监护的核心是“解决被监护人生前的监护问题”(如人身照料、财产管理),而遗产继承是“解决被继承人身后的财产分配问题”,二者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排除。
③:意定监护协议应签订书面协议,自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排除。
④:意定监护的签订主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无需子女同意,正确。
4.李奶奶与丈夫未生育子女,2015年丈夫因病去世。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奶奶为了解决自己年老后的人身财产等问题,避免出现老无所依的窘境,2017年10月,李奶奶与长期照顾自己生活的外甥女周女士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案例表明( )
①可以口头确定他人担任自己的监护人
②签订监护协议意味着开始履行监护职责
③可以让其近亲属作为自己的监护人
④尊重老年人自主意愿,保障老年人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意定监护需以书面形式确定,不可口头确定监护人,错误。
②:监护职责自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开始履行,并非签订协议即履行,错误。
③:意定监护允许成年人选定近亲属担任自己的监护人,外甥女可以作为监护人,符合规定,正确。
④:意定监护制度充分尊重老年人自主意愿,保障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正确。
5.老李头与贺老太育有两子(李甲、李乙)两女(李丙、李丁),均已成家。二老年迈多病,无其他收入来源,医疗费除医保报销外,两女儿共承担25000元,余款全由次子李乙支付。长子李甲与父母关系恶化,多年未付赡养费及医疗费,经多次沟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甲的行为违反法律和道德
②李乙与李丙李丁已承担医疗费用,可免除他们的赡养义务
③父母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义务要求子女赡养
④李甲的行为侵害了父母的合法权益,父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也是道德要求,李甲多年拒绝承担赡养费、医疗费,既违反法律也违背道德,正确。
②:赡养义务是每个成年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会因已经承担部分费用就免除自身赡养义务,排除。
③: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有权利要求子女赡养,赡养是子女的义务而非父母的义务,选项混淆了权利和义务,排除。
④:李甲不履行赡养义务侵害了父母的合法权益,父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正确。
6.小琳(化名)18岁时父母离婚,双方约定,小琳随母亲生活,父亲承担其学费并按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小琳23岁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父亲支付第一年费用后拒绝继续承担,理由是小琳已成年、读研非法定义务教育,小琳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履行抚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依据法律规定,父亲应继续履行对小琳的抚养义务
②父母没有抚养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
④父亲为小琳读研支付的费用可视为基于亲情的赠与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法律规定,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小琳23岁已成年,读研不属于法定义务教育,也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父亲无法定抚养义务,错误。
②:父母对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不存在法定抚养责任,仅在自愿基础上可提供帮助,正确。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通常以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限,不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小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该约定对父亲不再具有强制约束力,错误。
④:父亲对读研的小琳无法定支付义务,其自愿支付的费用属于基于亲情的赠与行为,正确。
7.柯某与陆某育有一子小柯。柯某与陆某离婚后,陆某带着只有2个月大的小柯回到娘家居住。2025年底,陆某带着小柯搬离了娘家。柯某无从知晓陆某与小柯的新居住地点,通过社交平台与陆某多次沟通探望事宜未果,遂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此可见( )
①陆某侵害了柯某对小柯的探望权
②教育和保护小柯仅是陆某的义务
③陆某的做法会损害小柯的身心健康
④离婚后,柯某对小柯已没有抚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柯某与陆某离婚后,柯某作为不直接抚养小柯的一方,享有探望小柯的权利,而陆某有协助柯某行使探望权的义务。陆某不仅在搬离娘家后不告知柯某新居住地点,还多次拒绝与柯某沟通探望事宜,侵害了柯某对小柯的探望权,并且陆某的这一做法还会损害小柯的身心健康,正确。
②④: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柯某与陆某离婚,柯某和陆某都对小柯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不是仅陆某有此义务,柯某对小柯也有抚养义务,排除。
8.陈某生前立下打印遗嘱,载明名下房产由长子继承,遗嘱有陈某及两位见证人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2025年3月,陈某去世后,长子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次子则认为遗嘱无效。经查,该遗嘱由继承人提前打印,订立时见证人未全程参与。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遗嘱因为形式要件缺失而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②打印遗嘱只需遗嘱人与见证人签名,无须注明订立日期
③遗嘱内容确为陈某真实意思表示,故法律应承认其效力
④见证人未全程参与遗嘱订立过程,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根据法律规定,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陈某所立打印遗嘱未注明年、月、日,且遗嘱订立时见证人未全程参与,遗嘱因为形式要件缺失而无效,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正确。
②:打印遗嘱不仅需要遗嘱人与见证人签名,还需要注明订立日期,错误。
③:虽然遗嘱内容可能是陈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但由于遗嘱形式要件缺失,法律不能承认其效力,错误。
9.独居老人苏某无人照料,与远房晚辈蔡某签订协议:蔡某负责苏某生养死葬,苏某死后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蔡某依约照料苏某直至其病故,后顺利获得遗产。该案例中,蔡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 )
①苏某与蔡某之间存在法定继承关系
②蔡某通过履行协议内容获得了继承权
③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
④依法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法定继承关系基于法律规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建立,蔡某只是苏某的远房晚辈,和苏某不存在法定继承关系,排除。
②:继承权是法律赋予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的身份权利,蔡某不属于苏某的继承人,他是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取得受遗赠的权利,并非“获得继承权”,排除。
③④:远房晚辈蔡某负责苏某生养死葬,苏某死后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本案中苏某与蔡某签订的就是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依法成立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是蔡某获得遗产的合法依据,正确。
10.赵某育有赵大、赵二两子。2023年赵某亲笔书写遗嘱,载明其名下一套商铺及20万元存款由赵大继承。2025年,赵某病重,在赵二悉心照料期间,与赵二签订赠与合同,将该商铺无偿赠与赵二并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赵某病逝后,留下3万元个人债务,赵大持遗嘱主张继承商铺及全部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将商铺赠与赵二的行为属于遗赠,赵大无权就商铺主张继承权利
②商铺已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归赵二所有,赵大的遗嘱中商铺继承条款无法履行
③赵某的自书遗嘱因后续赠与行为失效,赵大、赵二应按法定继承分割全部遗产
④若赵大继承20万元存款,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3万元债务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赵二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儿子),因此赵某与赵二签订的是生前赠与合同,而非遗赠,排除。
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赵某已将商铺赠与赵二并完成过户登记,商铺所有权已归赵二所有,不再属于赵某的遗产。因此,赵某2023年遗嘱中关于商铺由赵大继承的条款,因标的物已处分而无法履行,正确。
③: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本案中,赵某仅处分了商铺,仅导致遗嘱中商铺继承条款失效,20万元存款的继承条款仍然有效,并非整个遗嘱失效,也无需按法定继承分割全部遗产,排除。
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赵大继承了20万元存款,属于赵某的遗产,因此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赵某的3万元个人债务,正确。
11.2025年,方某与袁某因感情破裂产生离婚纠纷,二人就10岁儿子的抚养权归属、共同商铺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方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袁某则主张先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下列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裁判离婚需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待冷静期届满后方可解除婚姻关系
②因二人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分歧,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③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袁某以判决书未提及为由拒绝方某探望儿子,方某有权主张权利
④裁判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无需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裁判离婚,排除。
②:即使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分歧,双方仍可先通过协议离婚解决,并非“只能”裁判离婚,排除。
③: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袁某不能以判决书未提及为由拒绝,方某有权主张该权利,正确。
④:裁判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无需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正确。
12.赵某与妻子孙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赵某父亲健在。2025年赵某意外离世,生前未立遗嘱。其名下财产有:婚前全款商铺一间、个人存款20万元和婚后夫妻共买汽车一辆。孙某将全部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赵甲、赵乙和赵某父亲提出继承主张,引发纠纷。下列关于本案遗产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赵甲有赡养能力却长期未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予分配
②若赵乙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其应得份额由赵某父亲优先继承,剩余份额由孙某、赵甲均分
③赵某的遗产为商铺、20万元存款、汽车价值的一半
④若赵某父亲无固定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可酌情为其多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并非“应当”不予分配,法律赋予法院裁量空间,而非强制“应当”完全不分,错误。
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其应继份额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法定继承比例分配,不存在某一继承人优先继承的规则,所有剩余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配,错误。
③:婚前商铺、个人存款属于赵某个人财产,婚后汽车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属于赵某遗产,符合遗产范围的法定认定,正确。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酌情多分,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13.王某与妻子离异后,独自抚养儿子李某至成年。李某外出谋生后与王某断绝联系,长期未尽赡养义务。王某重病后无其他近亲属,多次请求李某照料均被拒绝,直至去世,其照料、丧葬事宜均由妹妹王某乙承担。王某去世后,李某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主张继承全部遗产,王某乙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李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优先继承王某全部遗产
②李某拒绝照料重病父亲,构成遗弃,可能丧失继承权
③王某乙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④王某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相应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李某作为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虽享有法定继承权,但长期与父亲断绝联系、拒绝照料重病父亲,已构成遗弃,依法可能丧失继承权,并非“理应优先继承全部遗产”,错误。
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可能丧失继承权。李某有独立生活能力,却长期未尽赡养义务、拒绝照料重病父亲,符合遗弃的法定情形,可能面临继承权丧失,正确。
③:王某乙作为王某的妹妹,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并非遗赠的受赠主体——遗赠是被继承人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组织,王某乙享有的是法定继承权,而非接受遗赠的权利,排除。
④:王某乙是王某的妹妹,依法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本案中王某无其他近亲属,若李某丧失继承权,则无有效第一顺序继承人,王某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有权依法继承王某的遗产,正确。
14.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下列对其第四十八条理解正确的是( )
第四十八条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①为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②有利于实现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
③旨在直接保障妇女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④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夫妻人格独立属于人身关系范畴,该条款是财产查询的规定,属于夫妻财产权利,排除。
②:该法规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办法,有利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符合题意。
③:法条保障的是对夫妻财产的知情权,而非直接的处分权,排除。
④: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该规定明确赋予一方财产查询权,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符合题意。
15.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取消了婚姻登记的地域限制,实行“全国通办”,并简化了登记流程,显著提升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为新时代婚姻登记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和张某户籍分别为北京和云南,可直接在杭州办理结婚登记
②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婚姻有效
③张某与苏某自由恋爱,只要举行婚礼就已确立婚姻关系
④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行“全国通办”,王某和张某户籍分别为北京和云南,可直接在杭州办理结婚登记,正确。
②:男性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小罗21周岁未达法定婚龄,且伪造证件登记结婚,婚姻无效,排除。
③:确立婚姻关系以办理结婚登记为准,仅举行婚礼未办理登记,婚姻关系不成立,排除。
④: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王某在家人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正确。
16.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下列对其第四十八条理解正确的是( )
第四十八条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①为夫妻双方享有人格独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②有利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③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和处理权
④符合“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规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夫妻人格独立属于人身关系范畴,核心是夫妻双方享有独立的姓名权、参与生产社会活动的自由等,该条款是财产查询的规定,属于夫妻财产权利,排除。
②:该法规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办法,针对现实中女方普遍难以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状况、财产权益易受损的情况,该规定便利女方查询配偶财产,有利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正确。
③: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该规定明确赋予一方财产查询权,直接保障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只有知晓财产状况,才能正常行使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因此该规定也保障了平等处理权的实现,正确。
④:法律规定的“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主要指向婚姻关系中的忠贞义务和人格尊重,该条款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平等财产权利,与忠实义务无直接关联,排除。
17.王某与孙某结婚后长期因为家庭琐事而引发纠纷,最终选择离婚。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前在银行存款100万和这些年获得的利息1000元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某的父亲老孙将一套房产指定留给了孙某继承。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某出版一本小说,获得稿酬5元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某与王某的工资、奖金共计10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王某婚前存款及利息属于王某婚前个人财产及其天然孳息,属于王某个人,不属于共同财产,排除。
②:老孙明确指定房产只归孙某一人继承,属于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孙某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排除。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某出版小说获得的稿酬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18.近年来,“高额彩礼”“天价彩礼”引起社会关注,也引发诸多婚姻纠纷。《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强调,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这一规定( )
①坚持公平原则,合理平衡双方财产利益
②旨在维护公序良俗,遏制天价彩礼陋习
③说明只要夫妻关系成立,彩礼不需返还
④体现只要双方自愿,财产处分就不受限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该规定要求法院综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情况等多种事实确定返还比例,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原则,合理平衡双方财产利益,正确。
②: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彩礼数额等多方面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这一规定防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维护婚姻自由平等,有利于引导人们摒弃高额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维护公序良俗,正确。
③:材料规定说明即使双方形成婚姻关系,彩礼可能仍需要返还,错误。
④:民事主体的财产处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并非“只要双方自愿就不受限制”,错误。
19.张某与刘某结婚前,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结婚后,张某经营一家烘焙店,收入可观;刘某在某企业上班,有一定的工资收入。2025年12月,张某送给刘某一套专用化妆品。材料中属于张某与刘某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刘某的工资
②张某的房产
③张某的经营收入
④张某送给刘某的化妆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刘某在某企业上班,有一定的工资收入,这是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张某与刘某结婚后,张某经营一家烘焙店,其收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张某与刘某结婚前,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这是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选。
④:张某送给刘某的专用化妆品,属于刘某一方专用生活用品,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不选。
20.林某瞒着丈夫江某向好友郑某借款30万元用于投资,后因投资不善导致亏损,无力偿还借款。郑某找到江某,要求其与林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属于林某与江某的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林某借款仅用于个人炒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则江某无需偿还
③若江某对该借款表示不予追认,则郑某只能向林某主张还款权利
④若林某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则江某需与林某共同还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并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该借款是林某单方所借,如果不符合共同债务认定条件,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排除。
②:若借款仅用于林某个人投资,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就属于林某个人债务,江某无需偿还,正确。
③:即使江某不追认,若该借款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仍属于共同债务,郑某有权要求江某还款,本选项观点错误,排除。
④: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符合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江某需要与林某共同还债,正确。
二、材料题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情景一 周先生与吴女士婚后因琐事发生争吵,遂以吴女士婚前隐瞒曾患慢性荨麻疹为由诉请离婚。吴女士表示该病不影响正常生活,不同意离婚。庭审中,周先生认为,吴女士婚后通过遗嘱继承的20万元存款虽指定归吴女士个人所有,但取得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周先生曾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吴女士主张该债务属于周先生个人债务,周先生则认为是婚后债务需共同偿还。
情景二 2026年2月,周先生父母因车祸去世。周先生作为独子,在叔叔协助下料理后事。两日后,周先生奶奶作为其父母唯一在世长辈亦离世。5月,周先生欲将父母婚后所购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房管局告知:除非父母留有有效遗嘱明确房产由周先生继承,否则周先生需与叔叔协商一致方可办理过户。
结合材料,假如你是律师,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上述两个情景中的争议分别进行判断并说明理由。(可从离婚请求、存款分割、债务承担、房产继承等方面作答)
【答案】(1)离婚诉讼:是否离婚视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引导当事人珍惜婚姻、维护家庭稳定。慢性荨麻疹不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重大疾病,隐瞒行为本身不必然导致离婚。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否则不予支持。
(2)存款的归属:继承的20万元应认定为吴女士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本案中,遗嘱明确指定该20万元存款由吴女士个人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故该笔存款属于吴女士个人财产,周先生无权主张分割。
(3)债务承担:10万借款应认定为周先生个人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周先生借款10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个人非理性消费,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吴女士未追认,故应由周先生个人承担,吴女士无需清偿。
(4)遗产继承:不可直接办理过户。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周先生父母去世时,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为子女周先生及各自父母。周先生奶奶作为周先生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离世,其应继承份额可由其继承人(即周先生的叔叔)继承。故周先生需与叔叔协商一致后方可办理过户。
【详解】本题是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婚姻家庭、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民法典相关知识对两个情景的争议进行判断说明。
有效信息①:周先生以吴女士婚前隐瞒慢性荨麻疹为由诉请离婚→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慢性荨麻疹不属于法定的重大疾病,不构成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也不必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法院应先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否则不予支持。本案中,吴女士所患疾病不影响正常生活,无其他感情破裂情形的,法院不应准予离婚。
有效信息②:吴女士婚后通过遗嘱继承的20万元存款,周先生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本案中,遗嘱明确指定该20万元归吴女士个人所有,即使取得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属于吴女士的个人财产,周先生无权要求分割。
有效信息③:周先生以个人名义借款10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周先生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周先生借款用于个人打赏,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吴女士未追认,该债务属于周先生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吴女士无共同偿还义务。
有效信息④:周先生父母去世后奶奶离世,周先生欲过户父母房产,房管局告知需与叔叔协商→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本案中,周先生父母去世后,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周先生和周先生的奶奶(父亲的母亲),奶奶在遗产分割前去世,其继承的份额转由其继承人(周先生的叔叔)继承,因此该房产包含叔叔的继承份额,周先生需与叔叔协商一致方可办理过户。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春节期间,10岁的小涛在街边公园燃放烟花,烟花打中了路过的王某,导致王某左眼受伤出血。经鉴定,王某的伤残等级为八级。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小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
据悉,小涛的亲生父亲早已离世,他从3岁起就跟随母亲与继父郑某生活。小涛母亲认为,这是孩子自己惹的祸,不愿承担责任。郑某认为自己不是小涛的亲生父亲,也拒绝承担责任。
假如你是该案的法官,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你对该案的判决及理由。
【答案】判决小涛母亲与继父郑某共同赔偿王某的相应损失。
理由:
①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小涛在公共场合燃放烟花的行为与王某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构成直接因果关系,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小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造成王某损害,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③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小涛3岁起与郑某共同生活并受其抚养,形成抚养关系,郑某系法定监护人。郑某“非亲生”抗辩不成立,应与小涛母亲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该纠纷角度来分析作答。
判决小涛母亲与继父郑某共同赔偿王某的相应损失。
理由:
有效信息①:10岁的小涛在街边公园燃放烟花,烟花打中了路过的王某,导致王某左眼受伤出血→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小涛在公共场合燃放烟花的行为与王某权益受到损害构成直接因果关系,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10岁的小涛在街边公园燃放烟花→从民事行为主体角度分析说明小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小涛从3岁起就跟随母亲与继父郑某生活→从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角度分析说明小涛与郑某形成抚养关系,郑某“非亲生”抗辩不成立,应与小涛母亲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先生和吴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周先生发现吴女士隐瞒了自己曾患有严重抑郁症的事实,且在婚后抑郁症多次发作,影响了正常生活,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周先生认为吴女士的隐瞒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提出离婚。吴女士则表示自己的抑郁症并不影响正常生活,且正在积极治疗,因此不同意离婚,双方争执不下。随后,周先生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先生又提出:吴女士在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在婚后自然增值了不少,这部分增值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吴女士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应归自己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周先生的诉求。
【答案】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②虽然吴女士的抑郁症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但她隐瞒病情的行为影响到夫妻间的信任和感情。周先生以吴女士隐瞒病情影响夫妻感情为由提出离婚,如果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周先生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会支持他的离婚诉求。③人民法院会判决吴女士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归吴女士个人所有。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吴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后增值,但其增值是由于市场行情等客观因素导致的自然增值,并非夫妻双方婚后共同经营、管理或劳动所得,那么这部分增值应认定为吴女士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周先生无权要求分割。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知识,从周先生的诉求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吴女士的隐瞒行为对周先生造成了伤害,提出离婚→从离婚要慎重角度分析说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效信息②:吴女士隐瞒了自己曾患有严重抑郁症的事实,且在婚后抑郁症多次发作,影响了正常生活,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从珍惜婚姻角度分析说明如果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周先生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会支持他的离婚诉求。
有效信息③:吴女士在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在婚后自然增值了不少,这部分增值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从平等的财产关系角度分析说明吴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其增值应认定为吴女士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周先生无权要求分割。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与李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小孙。2023年5月,孙某因病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的继承问题发生争议。
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孙甲获悉后据此主张继承A房产。小孙则认为,自己和母亲李某都有继承权,A房产应作为遗产由三方共同继承。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孙某的遗产应如何确定和分配并分别说明相应理由。
【答案】遗产确定:孙某的遗产包括A房产及60万存款。
理由: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属于孙某的遗产。婚前全款购买的A房产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
分配方式:孙某的遗产应由李某和小孙共同继承,原则上份额均等。
理由:本案中,孙某的遗嘱无亲自签名,形式上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因此无效,遗产需法定继承处理。孙某的哥哥孙甲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甲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的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继承制度的知识,分析孙某遗产的确定与分配。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可联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角度,说明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属于孙某的遗产。婚前全款购买的A房产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因此,孙某的遗产包括A房产及60万存款。
有效信息②: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首先,可联系遗嘱的知识,从自书遗嘱的角度,说明本案中,孙某的遗嘱无亲自签名,形式上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因此无效,遗产需法定继承处理。其次,可联系继承的知识,从法定继承顺序的角度,说明孙某的哥哥孙甲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甲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检测
一、单选题
1.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禁止养子上学并多次殴打,致其体表广泛挫伤。该养子年仅9周岁。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养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李某侵犯了养子的受教育权
③李某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④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履行监护教育职责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老刘夫妇没有生育子女,共同抚养小李(养女)、小王(养子)至成年,并为小王娶了媳妇。后80多岁的老刘因摔伤住院无法劳动,没有了经济收入,但小王及媳妇将老刘拒之门外,于是老刘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小王负责全部的赡养义务。本案中( )
①小王的行为构成遗弃罪,法院应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②小李作为老刘养女,应与小王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③无劳动能力的老刘,有权起诉要求养子小王给付赡养费
④法院应支持老刘要求小王承担全部赡养义务的请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王大伯的老伴早年去世,唯一的女儿也在国外工作,2025年春节期间,王大伯昏迷住院需手术治疗,邻居李阿姨依据双方此前的约定,代为签署手术同意书并办理入院手续。据悉,一年前王大伯因担心自己发生意外,便与李阿姨协商一致,委托她担任他的意定监护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制度尊重王大伯自主选择监护人的权利
②李阿姨作为意定监护人,有权继承王大伯的遗产
③意定监护自王大伯和李阿姨达成口头协议时生效
④王大伯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无需在国外的女儿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李奶奶与丈夫未生育子女,2015年丈夫因病去世。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奶奶为了解决自己年老后的人身财产等问题,避免出现老无所依的窘境,2017年10月,李奶奶与长期照顾自己生活的外甥女周女士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案例表明( )
①可以口头确定他人担任自己的监护人
②签订监护协议意味着开始履行监护职责
③可以让其近亲属作为自己的监护人
④尊重老年人自主意愿,保障老年人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老李头与贺老太育有两子(李甲、李乙)两女(李丙、李丁),均已成家。二老年迈多病,无其他收入来源,医疗费除医保报销外,两女儿共承担25000元,余款全由次子李乙支付。长子李甲与父母关系恶化,多年未付赡养费及医疗费,经多次沟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甲的行为违反法律和道德
②李乙与李丙李丁已承担医疗费用,可免除他们的赡养义务
③父母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义务要求子女赡养
④李甲的行为侵害了父母的合法权益,父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小琳(化名)18岁时父母离婚,双方约定,小琳随母亲生活,父亲承担其学费并按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小琳23岁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父亲支付第一年费用后拒绝继续承担,理由是小琳已成年、读研非法定义务教育,小琳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履行抚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依据法律规定,父亲应继续履行对小琳的抚养义务
②父母没有抚养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
④父亲为小琳读研支付的费用可视为基于亲情的赠与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柯某与陆某育有一子小柯。柯某与陆某离婚后,陆某带着只有2个月大的小柯回到娘家居住。2025年底,陆某带着小柯搬离了娘家。柯某无从知晓陆某与小柯的新居住地点,通过社交平台与陆某多次沟通探望事宜未果,遂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此可见( )
①陆某侵害了柯某对小柯的探望权
②教育和保护小柯仅是陆某的义务
③陆某的做法会损害小柯的身心健康
④离婚后,柯某对小柯已没有抚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陈某生前立下打印遗嘱,载明名下房产由长子继承,遗嘱有陈某及两位见证人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2025年3月,陈某去世后,长子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次子则认为遗嘱无效。经查,该遗嘱由继承人提前打印,订立时见证人未全程参与。据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遗嘱因为形式要件缺失而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②打印遗嘱只需遗嘱人与见证人签名,无须注明订立日期
③遗嘱内容确为陈某真实意思表示,故法律应承认其效力
④见证人未全程参与遗嘱订立过程,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独居老人苏某无人照料,与远房晚辈蔡某签订协议:蔡某负责苏某生养死葬,苏某死后全部遗产归蔡某所有。蔡某依约照料苏某直至其病故,后顺利获得遗产。该案例中,蔡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 )
①苏某与蔡某之间存在法定继承关系
②蔡某通过履行协议内容获得了继承权
③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
④依法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赵某育有赵大、赵二两子。2023年赵某亲笔书写遗嘱,载明其名下一套商铺及20万元存款由赵大继承。2025年,赵某病重,在赵二悉心照料期间,与赵二签订赠与合同,将该商铺无偿赠与赵二并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赵某病逝后,留下3万元个人债务,赵大持遗嘱主张继承商铺及全部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将商铺赠与赵二的行为属于遗赠,赵大无权就商铺主张继承权利
②商铺已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归赵二所有,赵大的遗嘱中商铺继承条款无法履行
③赵某的自书遗嘱因后续赠与行为失效,赵大、赵二应按法定继承分割全部遗产
④若赵大继承20万元存款,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3万元债务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11.2025年,方某与袁某因感情破裂产生离婚纠纷,二人就10岁儿子的抚养权归属、共同商铺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方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袁某则主张先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下列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裁判离婚需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待冷静期届满后方可解除婚姻关系
②因二人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分歧,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③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袁某以判决书未提及为由拒绝方某探望儿子,方某有权主张权利
④裁判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无需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赵某与妻子孙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赵某父亲健在。2025年赵某意外离世,生前未立遗嘱。其名下财产有:婚前全款商铺一间、个人存款20万元和婚后夫妻共买汽车一辆。孙某将全部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赵甲、赵乙和赵某父亲提出继承主张,引发纠纷。下列关于本案遗产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赵甲有赡养能力却长期未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予分配
②若赵乙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其应得份额由赵某父亲优先继承,剩余份额由孙某、赵甲均分
③赵某的遗产为商铺、20万元存款、汽车价值的一半
④若赵某父亲无固定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可酌情为其多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王某与妻子离异后,独自抚养儿子李某至成年。李某外出谋生后与王某断绝联系,长期未尽赡养义务。王某重病后无其他近亲属,多次请求李某照料均被拒绝,直至去世,其照料、丧葬事宜均由妹妹王某乙承担。王某去世后,李某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主张继承全部遗产,王某乙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李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优先继承王某全部遗产
②李某拒绝照料重病父亲,构成遗弃,可能丧失继承权
③王某乙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④王某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相应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下列对其第四十八条理解正确的是( )
第四十八条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①为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②有利于实现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
③旨在直接保障妇女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
④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取消了婚姻登记的地域限制,实行“全国通办”,并简化了登记流程,显著提升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为新时代婚姻登记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和张某户籍分别为北京和云南,可直接在杭州办理结婚登记
②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婚姻有效
③张某与苏某自由恋爱,只要举行婚礼就已确立婚姻关系
④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16.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下列对其第四十八条理解正确的是( )
第四十八条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①为夫妻双方享有人格独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②有利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③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和处理权
④符合“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规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王某与孙某结婚后长期因为家庭琐事而引发纠纷,最终选择离婚。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前在银行存款100万和这些年获得的利息1000元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某的父亲老孙将一套房产指定留给了孙某继承。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某出版一本小说,获得稿酬5元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某与王某的工资、奖金共计10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近年来,“高额彩礼”“天价彩礼”引起社会关注,也引发诸多婚姻纠纷。《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强调,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这一规定( )
①坚持公平原则,合理平衡双方财产利益
②旨在维护公序良俗,遏制天价彩礼陋习
③说明只要夫妻关系成立,彩礼不需返还
④体现只要双方自愿,财产处分就不受限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9.张某与刘某结婚前,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结婚后,张某经营一家烘焙店,收入可观;刘某在某企业上班,有一定的工资收入。2025年12月,张某送给刘某一套专用化妆品。材料中属于张某与刘某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刘某的工资
②张某的房产
③张某的经营收入
④张某送给刘某的化妆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0.林某瞒着丈夫江某向好友郑某借款30万元用于投资,后因投资不善导致亏损,无力偿还借款。郑某找到江某,要求其与林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属于林某与江某的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林某借款仅用于个人炒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则江某无需偿还
③若江某对该借款表示不予追认,则郑某只能向林某主张还款权利
④若林某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则江某需与林某共同还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情景一 周先生与吴女士婚后因琐事发生争吵,遂以吴女士婚前隐瞒曾患慢性荨麻疹为由诉请离婚。吴女士表示该病不影响正常生活,不同意离婚。庭审中,周先生认为,吴女士婚后通过遗嘱继承的20万元存款虽指定归吴女士个人所有,但取得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周先生曾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吴女士主张该债务属于周先生个人债务,周先生则认为是婚后债务需共同偿还。
情景二 2026年2月,周先生父母因车祸去世。周先生作为独子,在叔叔协助下料理后事。两日后,周先生奶奶作为其父母唯一在世长辈亦离世。5月,周先生欲将父母婚后所购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房管局告知:除非父母留有有效遗嘱明确房产由周先生继承,否则周先生需与叔叔协商一致方可办理过户。
结合材料,假如你是律师,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上述两个情景中的争议分别进行判断并说明理由。(可从离婚请求、存款分割、债务承担、房产继承等方面作答)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春节期间,10岁的小涛在街边公园燃放烟花,烟花打中了路过的王某,导致王某左眼受伤出血。经鉴定,王某的伤残等级为八级。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小涛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
据悉,小涛的亲生父亲早已离世,他从3岁起就跟随母亲与继父郑某生活。小涛母亲认为,这是孩子自己惹的祸,不愿承担责任。郑某认为自己不是小涛的亲生父亲,也拒绝承担责任。
假如你是该案的法官,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你对该案的判决及理由。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先生和吴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周先生发现吴女士隐瞒了自己曾患有严重抑郁症的事实,且在婚后抑郁症多次发作,影响了正常生活,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周先生认为吴女士的隐瞒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提出离婚。吴女士则表示自己的抑郁症并不影响正常生活,且正在积极治疗,因此不同意离婚,双方争执不下。随后,周先生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先生又提出:吴女士在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在婚后自然增值了不少,这部分增值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吴女士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应归自己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周先生的诉求。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与李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小孙。2023年5月,孙某因病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的继承问题发生争议。
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孙甲获悉后据此主张继承A房产。小孙则认为,自己和母亲李某都有继承权,A房产应作为遗产由三方共同继承。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孙某的遗产应如何确定和分配并分别说明相应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