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检测
一、判断题
1.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 )
2.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
3.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5.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
6.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否则,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
7.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只须让父母吃好喝好。( )
8.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才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9.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便无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10.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
11.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1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也属于个人财产。( )
13.甲可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
14.李四离世后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
15.女青年小杨喜欢户外骑行运动,婚后购买了一辆运动自行车,小杨夫妻对该自行车有平等的处分权。( )
16.“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对等”为夫妻关系的核心。( )
17.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
18.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 )
19.一女士因为父母包办婚姻,逃离老家多年。这一事例中的父母违背了结婚的男女平等原则。( )
20.甲婚前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二、单选题
21.2025年10月,四川雅西高速服务区出现一名3岁赤身裸体、行为类似动物的儿童。事后,当地政府、妇联和警方曾多次上门劝说孩子父母,但他们认为,这是“自然教养”模式,不希望被外界打扰。此事引发了人们对“教育自由”与“儿童权益”的思考。对此认识正确的( )
①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②社会各界都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③父母因材施教,不同的教育理念都应该被尊重
④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近年来,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发生的纠纷、诉讼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尤其是房产继承,更成为继承纠纷、诉讼的多发领域。针对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不能参与遗产分割
②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没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3.老张立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长子张某,次子张某强认为父亲立遗嘱时神志不清,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法院查明老张立遗嘱时年迈,但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张某强提供老张日常健忘证据。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老张若立遗嘱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无效
②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老张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
③张某强需要另行举证老张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
④两个见证人在场证明老张立遗嘱时有民事行为能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4.13岁的中学生林小夏凭借一部校园小说获得全国文学大赛金奖,奖金5万元。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将全部奖金捐赠给山区儿童图书馆,并与该公益项目签署了捐赠协议。林小夏的母亲得知后明确表示反对,认为这笔奖金应作为女儿的教育储备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捐赠协议有效,因为林小夏是自愿作出捐赠承诺的
②林小夏母亲的主张成立,因为林小夏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若林小夏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则无权继承该笔奖金
④林小夏可以独立接受奖金,但捐赠行为需监护人同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5.7岁女儿小诺由母亲陈某直接抚养,父亲罗某需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后罗某因陈某阻挠探望停付抚养费,陈某则因罗某拖欠抚养费拒绝其探望小诺。一天,陈某带小诺玩耍时疏于看管,小诺用玩具铲子划伤儿童小宇,产生8000元费用。小宇父母将小诺父母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陈某以拖欠抚养费为由拒绝探望不合法
②罗某因为探望受阻停付抚养费合法合理
③陈某因未履行好监护义务,需要独自承担侵权责任
④小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自行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王某与李某结婚后购买一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市值300万元。2025年,王某去世,未立遗嘱。此时李某已怀孕,王某尚有婚前个人债务15万元。王某父亲早逝,只有母亲陈某健在。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房产3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陈某和李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遗产必须为腹中的胎儿保留份额
D.李某可继承王某的遗产75万元
27.庞某与戴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庞小某。庞某去世后,戴某身患疾病长期卧床,庞小某不顾不理。戴甲是戴某的堂弟。戴某与戴甲签订协议,约定戴甲照顾戴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后其房屋赠与戴甲。此后,戴甲悉心照顾戴某,并在戴某去世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当戴甲依据协议主张权利时,庞小某以母亲曾在家庭微信群中立下遗嘱,称其名下所有资产归庞小某所有为由拒绝。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戴某在微信群中立下的遗嘱系真实意思表示,应予以尊重
②戴甲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有权获得戴某的房屋
③庞小某侵犯了戴甲的合法继承权,也侵犯了戴甲的法定继承权
④庞小某虽是戴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也有可能丧失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8.刘某与牛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四名子女。牛某于2018年7月去世。刘某于2024年8月去世。刘某、牛某名下共有房屋一处,刘某于2023年8月在神志清醒、精神正常的情况下自书遗嘱一份,将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照顾其晚年生活的大女儿。本案中( )
A.因遗嘱效力优先,牛某的其他子女不能继承该房产
B.牛某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各继承人依法继承
C.因继承所取得的房产所有权需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D.大女儿照顾刘某晚年生活,其遗嘱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29.小琳(化名)18岁时父母离婚,双方约定,小琳随母亲生活,父亲承担其学费并按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小琳23岁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父亲支付第一年费用后拒绝继续承担,理由是小琳已成年、读研非法定义务教育,小琳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履行抚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依据法律规定,父亲应继续履行对小琳的抚养义务
②父母没有抚养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
④父亲为小琳读研支付的费用可视为基于亲情的赠与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0.许某育有赵军、赵敏两名子女。2023年,许某亲笔书写自书遗嘱,明确其名下全部财产由赵军继承。2024年,许某因意外瘫痪在床,遂要求赵敏负责照料其饮食起居与康复治疗,并于同年将名下车辆赠与赵敏,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2025年,许某病逝,遗留有5万元银行存款和3.5万元个人债务,赵军持遗嘱要求继承车辆及剩余全部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许某将名下车辆赠与赵敏的行为属于遗赠行为
②许某名下车辆的所有权已转移,赵军无权继承
③车辆赠与行为发生在自书遗嘱之后,故遗嘱失效
④若赵军继承遗产,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1.李某与郭某是夫妻,因购房需要,二人向张某借款10万元。一年后,两人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在离婚调解书中约定郭某偿还借款本息。两年后,张某将李某与郭某一同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借款本息。由于郭某难以联系,李某按人民法院判决先行垫付了这笔款项。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笔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有还款义务
②李某应以调解书约定为证拒绝垫付这笔款项
③李某可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郭某返还其垫付的款项
④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优先于达成的调解协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下列对其第四十八条理解正确的是( )
第四十八条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①为夫妻双方享有人格独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②有利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③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和处理权
④符合“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规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3.张先生与李女士婚后育有一女小花,小花自2018年出生后便备受家人喜爱。逢年过节,长辈都会给小花几百至上千元的压岁钱,这些钱一直由李女士保管。截至2024年底,小花的压岁钱共计5万余元。2025年1月,张先生和李女士因感情不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确认小花的抚养权并请求法院分割小花的压岁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小花的监护权变更为一方所有
②夫妻双方无权分割小花的压岁钱,但可以代为保管
③压岁钱是长辈对小花进行的赠与,其所有权归小花本人所有
④小花对压岁钱的独立处分权需要根据其民事权利能力来确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4.林某与张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餐饮店,共同购置了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双方曾口头约定“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但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公证。2023年,林某为扩大餐饮店经营,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50万元,贷款全部用于装修餐饮店,后因经营不善,贷款到期未偿还。2025年,林某突发疾病去世,未立遗嘱,其父母、张某及未成年女儿均健在。关于此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林某以个人名义所贷的50万元,因未与张某共签,属个人债务
②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产,虽有口头约定,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③在林某的法定继承人中,张某作为配偶可以多分得部分遗产
④该笔贷款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张某继续偿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5.钟某鸿与吴某某婚姻存续期间,钟某鸿向钟某进借款,到期未还。后钟某进起诉追债,双方达成分期还款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次月,钟某鸿与吴某某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住宅和车辆都归吴某某,债务由钟某鸿独自承担。因钟某鸿无财产可执行,钟某进诉请撤销该财产分割约定,法院予以支持。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钟某鸿与钟某进的借款合同经司法确认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钟某进诉请撤销权的时效,自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③财产都归吴某某的约定,属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无效条款
④财产分割约定被撤销后,住宅和车辆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6.2023年5月1日,小李的父母全款购买了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第二年,小李因资金周转需要,以该套商品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后小李喜欢上女孩小张,小李的爸爸和小张的爷爷是亲兄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属于小李
②小李是商品房的抵押人
③该商品房的抵押权人是小李
④小李和小张不可以结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7.汪某与梅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在玉溪的火锅店登记于汪某名下。汪某到沿海地区打工后,梅某代其与徐某签订了火锅店承包5年的合同,约定年承包费4万元,该代签未得汪某事前同意及事后追认。徐某经营火锅店生意红火且按期缴费,承包第3年,汪某返回后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收回店铺自己经营。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梅某不可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②该合同纠纷可通过效率高、效力强的诉讼方式解决
③徐某与梅某签订的合同因缺乏汪某的追认而无效
④徐某承包火锅店的合同有效,汪某无权提前收回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38.宋某与李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2022年育有一子。2024年4月,李某因赌博欠债心情不好对宋某家暴,宋某遂返回娘家居住,双方开始分居。期间,双方尝试沟通,无果。2025年5月,宋某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与李某离婚,并主张儿子跟宋某生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充分考虑家暴及感情破裂事实判决离婚
②宋某可委托诉讼辩护人向法院请求协议离婚
③李某赌博所欠债务,宋某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④若判决儿子跟宋某生活,李某可适当减轻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9.李四离世后未留下遗嘱,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天旺财1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若遗嘱真实有效,旺财可继承1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0.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王某的父母又为他们出资购买了相配套的产权车位,车位登记在王某名下。离婚时,李某主张车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均分,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车位归王某所有,但需补偿李某增值部分5万元。据此可以推断( )
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获得的财产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夫妻财产问题的处理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登记情况及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三、简答题
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高小某系高某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此后未与父母联系。2018年,高小某母亲患病住院,居委会多次要求高小某返家照料,高小某拒绝回应且母亲去世亦未奔丧。2020年起,高某因脑梗瘫痪在床,通过派出所向高小某寄送《赡养义务履行通知书》,高小某仍拒不回应,亦未支付任何赡养费用。
2021年,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经医院诊断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的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百年后的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其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每日细心照料高某饮食起居,直至2023年高某去世。
高某去世后,高小某领取了高某10万元存款,并主张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高某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判令高某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判令高小某返还已领取的10万元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面对双方诉求,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4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让人们在养老方式上有了更多的选择。
余老一直以来独自生活,老伴去世多年。余老育有一子,儿子虽与老人居住不远,却甚少前来探望。71岁的余老与邻居张某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成年意定监护的相关公证。一年后,余老双目失明且行动不便,张某悉心照顾其生活起居。在余老重病去世之前,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余老的儿子在老人去世后,是否可以要求继承其房产?请说明理由。
4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生前有过两次婚姻,小李是张某与第一任妻子李女士的婚生儿子,大乔和小乔是张某现任妻子关女士(身体有病,无固定收入)与其第一任丈夫的两个双胞胎女儿,张某于2025年因病去世。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小李作为亲生儿子进行照顾,履行了赡养义务。大乔、小乔在关女士与张某再婚时,已经年满30周岁,张某对其未履行抚养、教育职责;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大乔、小乔没有对其进行赡养。张某名下财产有存款55万元(张某生前退休工资9万元+交通事故中获赔的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6万元)。儿子小李以关女士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要求对张某的遗产进行分割。关女士的女儿大乔、小乔主张享有四分之二的财产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张某的合法遗产有哪些,应如何分配?
4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二人育有一子小王。2018年,小王因意外事故导致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一直由王某夫妇照料。2020年,李某与王某感情破裂,搬出去居住,但未办理离婚登记。2022年5月,王某自书遗嘱一份,内容为:“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全部由情人张某继承。”遗嘱末尾有王某手写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2023年3月,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存款共计50万元。张某持王某遗嘱主张继承房产和存款,遭到李某、小王的反对。
经查,李某在王某去世后,发现王某曾于2021年12月与侄子王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王甲负责王某的生养死葬,王某去世后将其收藏的一幅价值20万元的字画(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王甲,王甲已依约履行全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张某依据遗嘱继承房产和存款的诉求?王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分配?请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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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检测
一、判断题
1.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 )
【答案】错误
【详解】财产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本题观点错误。
2.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
【答案】错误
【详解】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故本题错误。
3.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
【答案】错误
【详解】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故本题错误。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答案】正确
【详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本题说法正确。
5.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
【答案】错误
【详解】继承人不仅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故该说法错误。
6.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否则,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
【答案】错误
【详解】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果情节恶劣,还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因此本题观点错误。
7.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只须让父母吃好喝好。( )
【答案】错误
【详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该观点错误。
8.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才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答案】错误
【详解】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因此本题观点错误。
9.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便无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答案】错误
【详解】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离婚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故该说法错误。
10.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
【答案】错误
【详解】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该观点错误。
11.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答案】错误
【详解】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题观点错误。
1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也属于个人财产。( )
【答案】错误
【详解】《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个人财产,因此本题观点错误。
13.甲可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
【答案】错误
【详解】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因此本题观点错误。
14.李四离世后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
【答案】错误
【详解】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观点错误。
15.女青年小杨喜欢户外骑行运动,婚后购买了一辆运动自行车,小杨夫妻对该自行车有平等的处分权。( )
【答案】错误
【详解】个人的专属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使用的一方享有处分权。该自行车虽为婚后购置,但属于小杨的专用运动装备,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只有小杨对它有处分权。故该判断错误。
16.“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对等”为夫妻关系的核心。( )
【答案】错误
【详解】“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对等)”为夫妻关系的核心。故原观点错误。
17.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
【答案】错误
【详解】协议离婚是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先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故该判断错误。
18.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 )
【答案】错误
【详解】虐待是持续性的家庭暴力行为,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并不能反映持续性的特征,只能反映出杨某实施了家庭暴力,故该说法错误。
19.一女士因为父母包办婚姻,逃离老家多年。这一事例中的父母违背了结婚的男女平等原则。( )
【答案】错误
【详解】公民有权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和离婚,任何人都不得横加干涉和强制。这一事例中的包办婚姻违背了我国婚姻制度的婚姻自由原则。故题中观点错误。
20.甲婚前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答案】错误
【详解】甲婚前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题中观点错误。
二、单选题
21.2025年10月,四川雅西高速服务区出现一名3岁赤身裸体、行为类似动物的儿童。事后,当地政府、妇联和警方曾多次上门劝说孩子父母,但他们认为,这是“自然教养”模式,不希望被外界打扰。此事引发了人们对“教育自由”与“儿童权益”的思考。对此认识正确的( )
①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②社会各界都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③父母因材施教,不同的教育理念都应该被尊重
④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接受教育既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也是法定义务,义务必须履行,不能随意放弃。3岁儿童的受教育权关乎其身心健康发展,父母无权替孩子放弃该权利,错误。
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社会各界均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题干中多部门介入劝说正是这一义务的体现,正确。
③:“自然教养”模式已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并非所有教育理念都值得尊重,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方式才应被认可,错误。
④:“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原则,选择教育方法必须以此为根本遵循,题干中“自然教养”显然不利于孩子成长,应遵循该原则调整教育方式,正确。
22.近年来,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发生的纠纷、诉讼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尤其是房产继承,更成为继承纠纷、诉讼的多发领域。针对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不能参与遗产分割
②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没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割,错误。
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错误。
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符合题意。
23.老张立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长子张某,次子张某强认为父亲立遗嘱时神志不清,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法院查明老张立遗嘱时年迈,但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张某强提供老张日常健忘证据。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老张若立遗嘱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无效
②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老张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
③张某强需要另行举证老张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
④两个见证人在场证明老张立遗嘱时有民事行为能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立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老张立遗嘱时无此能力,则遗嘱无效,正确。
②:自书遗嘱虽一般无需见证人,但根据材料信息,老张日常健忘,且次子主张父亲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此不能据此直接断定有效,错误。
③:张某强主张遗嘱无效,应就“老张立遗嘱时神志不清”承担举证责任,仅凭日常健忘不足以证明其当时无行为能力,正确。
④:见证人可证明立遗嘱过程,但不能直接等同于证明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能力需结合医学或专业证据判断,错误。
24.13岁的中学生林小夏凭借一部校园小说获得全国文学大赛金奖,奖金5万元。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将全部奖金捐赠给山区儿童图书馆,并与该公益项目签署了捐赠协议。林小夏的母亲得知后明确表示反对,认为这笔奖金应作为女儿的教育储备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捐赠协议有效,因为林小夏是自愿作出捐赠承诺的
②林小夏母亲的主张成立,因为林小夏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若林小夏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则无权继承该笔奖金
④林小夏可以独立接受奖金,但捐赠行为需监护人同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林小夏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赠5万元超出其年龄、智力可独立处分的范围,不是自愿就直接有效,排除。
②:林小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捐赠行为需要监护人同意,母亲明确反对,因此母亲的主张成立,正确。
③:奖金本身是林小夏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林小夏在世并未发生继承,排除。
④:接受奖金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完成;但大额捐赠超出其能力范围,需要监护人同意,正确。
25.7岁女儿小诺由母亲陈某直接抚养,父亲罗某需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后罗某因陈某阻挠探望停付抚养费,陈某则因罗某拖欠抚养费拒绝其探望小诺。一天,陈某带小诺玩耍时疏于看管,小诺用玩具铲子划伤儿童小宇,产生8000元费用。小宇父母将小诺父母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陈某以拖欠抚养费为由拒绝探望不合法
②罗某因为探望受阻停付抚养费合法合理
③陈某因未履行好监护义务,需要独自承担侵权责任
④小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自行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支付抚养费与探望权是不同的法律义务,陈某不能以罗某拖欠抚养费为由拒绝其探望,该行为不合法,正确。
②:支付抚养费是罗某的法定义务,不能因探望受阻而停付,该行为不合法,排除。
③:小诺的侵权责任应由其父母共同承担(罗某作为父亲仍有监护责任),并非陈某独自承担,排除。
④:小诺年仅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自行承担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正确。
26.王某与李某结婚后购买一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市值300万元。2025年,王某去世,未立遗嘱。此时李某已怀孕,王某尚有婚前个人债务15万元。王某父亲早逝,只有母亲陈某健在。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房产3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陈某和李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遗产必须为腹中的胎儿保留份额
D.李某可继承王某的遗产75万元
【答案】D
【详解】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A:房产为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B: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陈某是王某母亲,李某是王某配偶,二者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C: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D:遗产继承先析产,再继承;如果有债务,先清偿个人债务,夫妻共同财产300万元,王某的遗产为300÷2=150万元。清偿王某婚前个人债务15万元后,可继承遗产为150−15=135万元。继承人包括李某、陈某、胎儿,共3人,每人可继承135÷3=45万元。因此李某可继承45万元,而非75万元,选项表述错误,符合题意。
27.庞某与戴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庞小某。庞某去世后,戴某身患疾病长期卧床,庞小某不顾不理。戴甲是戴某的堂弟。戴某与戴甲签订协议,约定戴甲照顾戴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后其房屋赠与戴甲。此后,戴甲悉心照顾戴某,并在戴某去世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当戴甲依据协议主张权利时,庞小某以母亲曾在家庭微信群中立下遗嘱,称其名下所有资产归庞小某所有为由拒绝。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戴某在微信群中立下的遗嘱系真实意思表示,应予以尊重
②戴甲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有权获得戴某的房屋
③庞小某侵犯了戴甲的合法继承权,也侵犯了戴甲的法定继承权
④庞小某虽是戴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也有可能丧失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微信群中发布的内容不符合法定遗嘱形式,不产生遗嘱效力;且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本案中戴甲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照顾戴某、操办丧葬的义务,有权依协议获得约定的房屋,正确。
③:戴甲是戴某的堂弟,不属于戴某的法定继承人,其获得房屋的权利来源于遗赠扶养协议,而非法定继承权,错误。
④:庞小某是戴某的儿子,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庞小某对重病卧床的戴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因此庞小某有可能丧失继承权,正确。
28.刘某与牛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四名子女。牛某于2018年7月去世。刘某于2024年8月去世。刘某、牛某名下共有房屋一处,刘某于2023年8月在神志清醒、精神正常的情况下自书遗嘱一份,将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照顾其晚年生活的大女儿。本案中( )
A.因遗嘱效力优先,牛某的其他子女不能继承该房产
B.牛某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各继承人依法继承
C.因继承所取得的房产所有权需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D.大女儿照顾刘某晚年生活,其遗嘱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答案】B
【详解】A:该房屋是刘某与牛某夫妻共同财产,刘某仅能处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无权处分牛某的份额;牛某去世未留遗嘱,其份额需按法定继承,其他子女有权继承牛某的房产份额,排除。
B:牛某去世时未留遗嘱,其房产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刘某及四名子女依法继承,正确。
C:因继承取得的房产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无需登记,排除。
D:刘某将自己的份额留给大女儿,属于自书遗嘱,并非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排除。
29.小琳(化名)18岁时父母离婚,双方约定,小琳随母亲生活,父亲承担其学费并按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小琳23岁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父亲支付第一年费用后拒绝继续承担,理由是小琳已成年、读研非法定义务教育,小琳诉至法院,要求父亲履行抚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依据法律规定,父亲应继续履行对小琳的抚养义务
②父母没有抚养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
④父亲为小琳读研支付的费用可视为基于亲情的赠与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法律规定,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小琳23岁已成年,读研不属于法定义务教育,也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父亲无法定抚养义务,错误。
②:父母对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子女,不存在法定抚养责任,仅在自愿基础上可提供帮助,正确。
③: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通常以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限,不具有永久法律约束力。小琳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该约定对父亲不再具有强制约束力,错误。
④:父亲对读研的小琳无法定支付义务,其自愿支付的费用属于基于亲情的赠与行为,正确。
30.许某育有赵军、赵敏两名子女。2023年,许某亲笔书写自书遗嘱,明确其名下全部财产由赵军继承。2024年,许某因意外瘫痪在床,遂要求赵敏负责照料其饮食起居与康复治疗,并于同年将名下车辆赠与赵敏,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2025年,许某病逝,遗留有5万元银行存款和3.5万元个人债务,赵军持遗嘱要求继承车辆及剩余全部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许某将名下车辆赠与赵敏的行为属于遗赠行为
②许某名下车辆的所有权已转移,赵军无权继承
③车辆赠与行为发生在自书遗嘱之后,故遗嘱失效
④若赵军继承遗产,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遗赠是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赵敏是许某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该行为是赠与而非遗赠,排除。
②:车辆已完成过户登记,所有权转移,不属于遗产,赵军无权继承,正确。
③:车辆赠与行为是对个人财产的生前处分,与后续的遗嘱继承内容不冲突,不会导致遗嘱失效,排除。
④: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若赵军继承遗产,需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正确。
31.李某与郭某是夫妻,因购房需要,二人向张某借款10万元。一年后,两人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在离婚调解书中约定郭某偿还借款本息。两年后,张某将李某与郭某一同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借款本息。由于郭某难以联系,李某按人民法院判决先行垫付了这笔款项。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笔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有还款义务
②李某应以调解书约定为证拒绝垫付这笔款项
③李某可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郭某返还其垫付的款项
④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优先于达成的调解协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该笔借款是李某与郭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购房所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债权人都负有还款义务,离婚时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正确。
②:离婚调解书对债务由郭某偿还的约定,仅对李某和郭某夫妻二人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张某,李某无权以此拒绝垫付,排除。
③:李某对外垫付债务后,依据离婚调解书的内部约定,有权向郭某追偿,可起诉要求郭某返还垫付款项,正确。
④:题干中的离婚调解书本身是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存在判决效力优先于调解协议的说法,排除。
32.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下列对其第四十八条理解正确的是( )
第四十八条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①为夫妻双方享有人格独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②有利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③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和处理权
④符合“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规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夫妻人格独立属于人身关系范畴,核心是夫妻双方享有独立的姓名权、参与生产社会活动的自由等,该条款是财产查询的规定,属于夫妻财产权利,排除。
②:该法规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办法,针对现实中女方普遍难以掌握夫妻共同财产状况、财产权益易受损的情况,该规定便利女方查询配偶财产,有利于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正确。
③: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该规定明确赋予一方财产查询权,直接保障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只有知晓财产状况,才能正常行使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因此该规定也保障了平等处理权的实现,正确。
④:法律规定的“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主要指向婚姻关系中的忠贞义务和人格尊重,该条款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平等财产权利,与忠实义务无直接关联,排除。
33.张先生与李女士婚后育有一女小花,小花自2018年出生后便备受家人喜爱。逢年过节,长辈都会给小花几百至上千元的压岁钱,这些钱一直由李女士保管。截至2024年底,小花的压岁钱共计5万余元。2025年1月,张先生和李女士因感情不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确认小花的抚养权并请求法院分割小花的压岁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小花的监护权变更为一方所有
②夫妻双方无权分割小花的压岁钱,但可以代为保管
③压岁钱是长辈对小花进行的赠与,其所有权归小花本人所有
④小花对压岁钱的独立处分权需要根据其民事权利能力来确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双方仍然是小花的法定监护人,对小花的监护权是平等的,排除。
②③: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离婚分割;但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法定保管义务,可以代为保管,正确。
④:小花对压岁钱的独立处分权需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来确定,而非民事权利能力,排除。
34.林某与张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餐饮店,共同购置了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双方曾口头约定“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但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公证。2023年,林某为扩大餐饮店经营,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50万元,贷款全部用于装修餐饮店,后因经营不善,贷款到期未偿还。2025年,林某突发疾病去世,未立遗嘱,其父母、张某及未成年女儿均健在。关于此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林某以个人名义所贷的50万元,因未与张某共签,属个人债务
②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产,虽有口头约定,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③在林某的法定继承人中,张某作为配偶可以多分得部分遗产
④该笔贷款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张某继续偿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但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题中50万贷款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餐饮店,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个人债务,错误。
②:我国法律明确要求,夫妻财产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产生约定财产的效力。本题中双方仅作出口头约定,没有合法书面协议,因此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存在配偶必然多分得遗产的规则,本题也没有给出张某多尽扶养义务等特殊可多分的情形,错误。
④:该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林某去世后,应当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张某继续偿还,正确。
35.钟某鸿与吴某某婚姻存续期间,钟某鸿向钟某进借款,到期未还。后钟某进起诉追债,双方达成分期还款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次月,钟某鸿与吴某某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住宅和车辆都归吴某某,债务由钟某鸿独自承担。因钟某鸿无财产可执行,钟某进诉请撤销该财产分割约定,法院予以支持。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钟某鸿与钟某进的借款合同经司法确认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钟某进诉请撤销权的时效,自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③财产都归吴某某的约定,属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无效条款
④财产分割约定被撤销后,住宅和车辆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司法确认是对调解协议效力的确认,并非合同生效的前提。本案中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成立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无需司法确认,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而非自提起诉讼之日起算,错误。
③:钟某鸿向钟某进的借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离婚时约定所有财产归吴某某、债务由钟某鸿独自承担,导致钟某鸿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钟某进的合法权益,因而约定无效,正确。
④: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在未被依法撤销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该约定因损害债权人利益被法院撤销后,原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恢复,住宅和车辆应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36.2023年5月1日,小李的父母全款购买了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第二年,小李因资金周转需要,以该套商品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后小李喜欢上女孩小张,小李的爸爸和小张的爷爷是亲兄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属于小李
②小李是商品房的抵押人
③该商品房的抵押权人是小李
④小李和小张不可以结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对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以依法登记为准,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人属于小李,正确。
②:小李用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是借款人,所以小李是抵押人,正确。
③:小李抵押给银行,银行接受抵押和贷款方,因此抵押权人是银行,排除。
④:法律禁止的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小李的父亲与小张的爷爷是亲兄弟,两人同出自曾祖父母,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所以可以结婚,排除。
37.汪某与梅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在玉溪的火锅店登记于汪某名下。汪某到沿海地区打工后,梅某代其与徐某签订了火锅店承包5年的合同,约定年承包费4万元,该代签未得汪某事前同意及事后追认。徐某经营火锅店生意红火且按期缴费,承包第3年,汪某返回后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收回店铺自己经营。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梅某不可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②该合同纠纷可通过效率高、效力强的诉讼方式解决
③徐某与梅某签订的合同因缺乏汪某的追认而无效
④徐某承包火锅店的合同有效,汪某无权提前收回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A
【详解】①③: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可以单独处分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擅自处理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正确。
②:仲裁具有公正性、效率高、效力强等优点。诉讼具有公正性、权威性、效力强等优点,但诉讼程序繁琐、成本高、时间长,排除。
④:徐某承包火锅店的合同无效,排除。
38.宋某与李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2022年育有一子。2024年4月,李某因赌博欠债心情不好对宋某家暴,宋某遂返回娘家居住,双方开始分居。期间,双方尝试沟通,无果。2025年5月,宋某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与李某离婚,并主张儿子跟宋某生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充分考虑家暴及感情破裂事实判决离婚
②宋某可委托诉讼辩护人向法院请求协议离婚
③李某赌博所欠债务,宋某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④若判决儿子跟宋某生活,李某可适当减轻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0条及《民法典》第1079条,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准予离婚情形;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且双方尝试沟通无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判决离婚,①正确。
②: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且向法院提起的是诉讼离婚,非协议离婚,②排除。
③:赌博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宋某无需承担,③正确。
④:离婚后父母监护职责不因子女随一方生活而减轻,李某仍需履行抚养、教育等义务,④排除。
故本题选B。
39.李四离世后未留下遗嘱,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天旺财1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若遗嘱真实有效,旺财可继承1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自然人是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
②: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②正确。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排除。
④: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宠物没有继承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0.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王某的父母又为他们出资购买了相配套的产权车位,车位登记在王某名下。离婚时,李某主张车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均分,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车位归王某所有,但需补偿李某增值部分5万元。据此可以推断( )
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与获得的财产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夫妻财产问题的处理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登记情况及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否则为共同财产。题干中未明确该车位只归王某一人,因此不能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不动产产权登记是权属的重要凭证,但并非登记在一方名下就必然为个人财产,还需结合财产出资来源、赠与意思表示等综合判断(如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却登记在一方名下,仍为共同财产),该表述绝对化,②错误。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这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
④:法院判决车位归出资方子女王某所有,同时要求王某补偿李某车位增值部分5万元,既考虑了车位的出资来源(王某父母出资)、登记情况(王某名下),又兼顾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增值属性,遵循了公平原则,体现了夫妻财产处理需综合考量上述因素,④正确。
故本题选D。
三、简答题
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高小某系高某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此后未与父母联系。2018年,高小某母亲患病住院,居委会多次要求高小某返家照料,高小某拒绝回应且母亲去世亦未奔丧。2020年起,高某因脑梗瘫痪在床,通过派出所向高小某寄送《赡养义务履行通知书》,高小某仍拒不回应,亦未支付任何赡养费用。
2021年,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经医院诊断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的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百年后的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其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每日细心照料高某饮食起居,直至2023年高某去世。
高某去世后,高小某领取了高某10万元存款,并主张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高某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判令高某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判令高小某返还已领取的10万元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面对双方诉求,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理由:①高某与李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自愿,内容合法,李某履行了协议规定的生养死葬义务,法院应判决李某享有高某财产遗赠的合法权利。②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统一的,高小某虽享有高某财产的继承权,但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法院应判决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③法院的上述判决既体现公平正义,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有利于弘扬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美德。
【详解】本题是判决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权丧失、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上述知识,分析法院对李某与高小某的诉求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有效信息①: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遗产归李某所有,且李某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协议合法有效且履行完毕的,扶养人依法享有受遗赠权)。本案中,高某与李某签订的协议自愿、内容合法,李某全面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应依法享有受遗赠权利。
有效信息②:高小某作为高某独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母亲患病、去世未照料奔丧,父亲瘫痪后仍拒不回应赡养通知、不支付赡养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丧失的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统一的,享有权利必须履行相应义务)。本案中,高小某虽为法定继承人,但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有效信息③:高小某在高某去世后领取其10万元存款,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且高小某已丧失继承权,无权继承遗产、领取存款。本案中,李某享有受遗赠权,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应返还领取的存款。
4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让人们在养老方式上有了更多的选择。
余老一直以来独自生活,老伴去世多年。余老育有一子,儿子虽与老人居住不远,却甚少前来探望。71岁的余老与邻居张某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成年意定监护的相关公证。一年后,余老双目失明且行动不便,张某悉心照顾其生活起居。在余老重病去世之前,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余老的儿子在老人去世后,是否可以要求继承其房产?请说明理由。
【答案】余老的儿子不可以继承其房产。
①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余老在重病去世之前属于危急情况,且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该口头遗嘱有效。
②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有效的口头遗嘱使得张某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房产应按照遗嘱处理,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张某作为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依法表示接受即可取得房产。
③余老的儿子虽为法定继承人,但长期以来甚少探望老人,未尽到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因此,即使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儿子也无法继承房产。
【详解】本题属于原因类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余老的儿子在老人去世后,是否可以要求继承其房产。
余老的儿子不可以继承其房产。
有效信息①:在余老重病去世之前,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从遗赠角度说明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余老在重病去世之前属于危急情况,且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其口头遗嘱有效。
有效信息②:余老一直以来独自生活,老伴去世多年。余老育有一子,儿子虽与老人居住不远,却甚少前来探望→从赡养角度说明余老的儿子虽为法定继承人,但未尽到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生前有过两次婚姻,小李是张某与第一任妻子李女士的婚生儿子,大乔和小乔是张某现任妻子关女士(身体有病,无固定收入)与其第一任丈夫的两个双胞胎女儿,张某于2025年因病去世。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小李作为亲生儿子进行照顾,履行了赡养义务。大乔、小乔在关女士与张某再婚时,已经年满30周岁,张某对其未履行抚养、教育职责;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大乔、小乔没有对其进行赡养。张某名下财产有存款55万元(张某生前退休工资9万元+交通事故中获赔的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6万元)。儿子小李以关女士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要求对张某的遗产进行分割。关女士的女儿大乔、小乔主张享有四分之二的财产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张某的合法遗产有哪些,应如何分配?
【答案】①被继承人张某死亡时留下的存款55万元,其中有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被继承人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6万元,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张某生前退休工资9万元是被继承人张某与关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5万元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②小李及关女士均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可以继承遗产。关女士作为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陪伴和扶助义务,且身体有病,无固定收入,应予照顾。大乔、小乔在关女士与张某再婚时,已经年满30周岁,张某对其未履行抚养、教育职责;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大乔、小乔也没有对其进行赡养,所以不享有对被继承人张某遗产的继承权。
【分析】背景素材:因遗产继承产生的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遗产继承、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张某名下财产有存款55万元(张某生前退休工资9万元+交通事故中获赔的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6万元)→可联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从个人财产的角度,说明被继承人张某死亡时留下的存款55万元,其中有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被继承人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6万元,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说明张某生前退休工资9万元是被继承人张某与关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5万元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有效信息②:小李是张某与第一任妻子李女士的婚生儿子,大乔和小乔是张某现任妻子关女士(身体有病,无固定收入)与其第一任丈夫的两个双胞胎女儿;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小李作为亲生儿子进行照顾,履行了赡养义务。大乔、小乔在关女士与张某再婚时,已经年满30周岁,张某对其未履行抚养、教育职责;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大乔、小乔没有对其进行赡养→可联系遗产继承,从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角度,说明小李及关女士均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可以继承遗产。关女士作为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陪伴和扶助义务,且身体有病,无固定收入,应予照顾。大乔、小乔在关女士与张某再婚时,已经年满30周岁,张某对其未履行抚养、教育职责;在张某生病住院期间,大乔、小乔也没有对其进行赡养,所以不享有对被继承人张某遗产的继承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二人育有一子小王。2018年,小王因意外事故导致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一直由王某夫妇照料。2020年,李某与王某感情破裂,搬出去居住,但未办理离婚登记。2022年5月,王某自书遗嘱一份,内容为:“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全部由情人张某继承。”遗嘱末尾有王某手写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2023年3月,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存款共计50万元。张某持王某遗嘱主张继承房产和存款,遭到李某、小王的反对。
经查,李某在王某去世后,发现王某曾于2021年12月与侄子王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王甲负责王某的生养死葬,王某去世后将其收藏的一幅价值20万元的字画(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王甲,王甲已依约履行全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张某依据遗嘱继承房产和存款的诉求?王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分配?请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不会支持张某依据王某的自书遗嘱继承房产和存款的诉求。①自书遗嘱形式无效。王某的自书遗嘱,虽有亲笔书写和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因此该遗嘱无效。②房产和存款不属王某个人遗产。婚后共同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享有50%份额,剩余50%才是王某的遗产;50万元存款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李某先分得一半,剩余25万元属于王某遗产。③张某无继承权。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张某是王某的情人,非法定继承人,不能通过遗嘱继承,且遗嘱无效,也不能通过遗赠取得财产。
遗产分配:①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王某的遗产。房产中50%归李某所有,剩余50%为王某遗产;存款50万元中25万元归李某,剩余25万元为王某遗产;婚前个人财产价值20万元的字画为王某遗产。②处理遗赠扶养协议。王某与侄子王甲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且王甲已依约履行全部义务。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所以价值20万元的字画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王甲取得。③剩余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王某与李某虽感情破裂但未办理离婚登记,仍为合法夫妻,李某是王某的配偶;小王是王某的子女,且因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在王某的自书遗嘱无效,且无其他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王某的遗产(房产中属于王某的部分、50万元存款)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李某和小王继承。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小王),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两小问,第一小问的设问要求谈谈“法院是否会支持张某依据遗嘱继承房产和存款的诉求”,属于辨析类试题,首先判断,然后分析,第二小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一小问
判断:法院不会支持张某依据王某的自书遗嘱继承房产和存款的诉求。
论据①:王某自书遗嘱一份,内容为:“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全部由情人张某继承。”遗嘱末尾有王某手写签名,但未注明年月日→从遗嘱效力的角度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分析王某的自书遗嘱未注明年月日,遗嘱无效。
论据②: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存款共计50万元,李某与王某未办理离婚登记,王某自书遗嘱一份,内容为:“本人名下房产及存款全部由情人张某继承。”→从个人遗产的角度分析:联系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分析房产和存款不属王某个人遗产。
论据③:张某依据遗嘱继承房产和存款的诉求→从遗嘱继承的角度分析:联系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分析张某是王某的情人,非法定继承人,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又因遗嘱无效,也不能通过遗赠取得财产。
第二小问
有效信息①:王某的遗产分配→从遗产确定的角度分析:联系遗产的含义及析产,分析房产50%为王某遗产;存款中25万元为王某遗产;婚前个人财产价值20万元的字画为王某遗产。
有效信息②:王某与侄子王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王甲负责王某的生养死葬,王某去世后将其收藏的一幅价值20万元的字画赠与王甲,王甲已依约履行全部义务→从遗赠扶养协议的角度分析:联系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分析价值20万元的字画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王甲取得。
有效信息③:小王因意外事故导致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一直由王某夫妇照料,李某与王某未办理离婚登记→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联系法定继承人及分配原则,分析李某和小王是王某的法定继承人,且小王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因此分配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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