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高三历史一轮复习课时同步精选练习题】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选择题
1.西周青铜器《留鼎》铭文记载:在荒年,奴隶主国季带人抢了另一个奴隶主留的收成。留告到上司东宫处。匡季起初答应赔偿“五田四夫(奴隶)”,后又赖账。最后,东宫判决匡季加倍赔偿。匡季不得已,用“七田五夫”作了赔偿。这反映出当时( )
A.自然灾害加剧社会矛盾 B.政府注重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C.土地奴隶可以买卖转让 D.周王室致力于调解民事纠纷
2.商鞅变法后,连坐制大兴于西方的秦国,而东方儒墨道诸家则力主“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恶恶止其身”。汉初统治者以“父老苦秦苛法久矣”一度废止连坐制,但关于连坐制的存废之争却始终没有平息。连坐制最终被封建统治者保留下来,成为存续时间最长的传统政制之一。材料表明,连坐制度( )
A.始于商鞅变法时的秦国 B.遭到东方六国集体排斥
C.适应了集权统治的需要 D.把儒法之争推向了高潮
3.1975年出土于湖北云梦县的睡虎地秦简中,记载有以下法律条文:“甲盗,赃值千钱,乙知其盗,受分赃不盈一钱,问乙何论?同论。”、“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司寇盗百一十钱,先自告,可(何)论?当耐为隶臣,或曰赀二甲。”由此可见( )
A.以吏为师贯彻于法律解释 B.法律答问为秦律主要形式
C.秦重视判例指导司法实践 D.贼盗推进法律儒家化进程
4.秦汉时期,投书(匿名信)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史记》记载王温舒为中尉时,仍将投书视为合理的告发形式,这与法律规定相悖。这一现象反映秦汉时期( )
A.选官制度弊病明显 B.法律制度灵活变通
C.司法审判较为随意 D.社会治理复杂多样
5.《秦简·法律答问》曾规定:“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肢指、肤体,问夫何论?当耐(剃出鬓毛胡须的刑罚)”出土于张家山汉简则规定:“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下列项中,与上述变化直接相关的是( )
A.女性地位的逐步提高 B.法家思想成为治国理念
C.官僚体系的不断完善 D.儒家思想逐步融入法典
6.下表是公元前186年西汉政府颁布的《二年律令》中的部分律文。这些律文( )
律文
条文
捕律
“捕从诸侯来为间者一人,拜爵一级”
贼律
“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及谋反者,皆要(腰)斩”
A.表明刑律推崇以礼入法 B.利于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C.印证边疆安全受到重视 D.反映出推恩令得到有效实施
7.史载,西汉“侯(封侯)信坐(人名)不偿人责(债),过六月,夺侯(剥夺爵位),国除(收回封地)”;东汉“贫人负官重债,贫无以偿,则身为官作(劳作),债乃毕竟。”由此可知,两汉时期( )
A.注重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B.对农民的剥削十分沉重
C.广泛具有契约平等观念 D.借贷合约具备完整程序
8.东汉初年的哲学家桓谭在《新论》中展示了治理国事的两条思路:一是“治国者,辅作之本,其任用咸得大才”;二是“一其法度”,即整理、编纂法令,废除过时的条目,统一制度。桓谭的政治主张( )
A.体现了儒法思想的融合 B.彰显了民本主义的色彩
C.加快了社会转型的步伐 D.顺应了现实政治的需要
9.北魏孝文帝按照周礼以教典扰万民、以礼典谐万民、以刑典纠万民的理论框架,把“礼本刑用”付诸实践。其法制改革从手段到内容都体现出隆礼义、重教化、慎刑罚三环紧扣的治国原则。这反映了当时( )
A.法律体系不断走向完善 B.封建礼法开始实现融合
C.周礼成为刑法根本原则 D.以礼入法成为治国理念
10.北魏兰陵长公主孕中被驸马伤及胎儿而亡。当时,一派主张驸马谋杀皇室成员,应处死;另一派认为驸马杀子伤妻致死,考虑父权夫权因素,罪不至死。最终驸马被判处死刑,又因皇子出生被赦免。由此可知( )
A.以儒入法难以为继 B.封建皇权至高无上
C.家国同治面临困境 D.朝廷政治环境宽松
11.唐代朝廷审理官员所犯罪案时,考虑作案动机,分为“公罪”和“私罪”。前者指官员在执行公务时误解敕旨、法规,以至于出现纰漏、差错,但没有为个人谋利的动机,处罚较轻。该做法意在( )
A.鼓励官员尽忠职守 B.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C.规范官员考核流程 D.抑制官员权力扩张
12.唐律规定,狱囚应“贵贱、男女异狱”“诸狱皆厚铺席荐,夏月置浆水,其囚每月一沐”。狱囚若在监禁期间患病,应给予医药救治,病重者还享有脱去戒具、家人陪侍等待遇。犯流罪的囚犯若遇祖父母、父母丧,应给予用以哀悼的假期。这些规定反映了( )
A.贵族狱囚受到唐律优待 B.中华法系注重以人为本
C.儒家思想开始渗入法律 D.唐朝狱政管理规范完备
13.投壶是传统宴饮游戏和礼仪,宋时被广泛推广。司马光修改投壶规则:“投壶者不使之过,亦不使之不及,所以为中也;不使之偏颇流散,所谓正也;中正,道之根也。”由此可知,宋代( )
A.士人价值取向发生变化 B.社会成员地位日趋平等
C.儒学复兴成效十分显著 D.娱乐被赋予了教化劝能
14.宋代的立法出现了一种新的体例“编敕”。“敕”是皇帝发布的涉及国家管理的各种事项的指示、决定等文书。“编敕”就是将皇帝的敕令进行分类编纂并且发布天下,对各级政府机关在未来的行政管理起到调整、协调的作用,是宋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编敕”的出现( )
A.标志古代法律走向成熟 B.促进了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C.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 D.提高了地方政府行政效率
15.北宋朝廷规定,地方诸州听狱之限为大事四十日,中事二十日,小事十日,有“不须追捕而易决者”,不得超过三日;监司官员被命差出,必须严格按照时限启程,“辄推避及为申者,并科杖一百罪”“无故不亲往,辄委官者,徒二年,不以失减”。这些规定的推行旨在( )
A.优化司法程序 B.减少决策失误
C.完善考核制度 D.提升行政效率
16.神册六年(921年),耶律阿保机命大臣“定治契丹及诸夷之法,即《决狱法》,汉人则断以《律令》。”这两项法令的实施有利于( )
A.健全法律体系 B.强化专制统治
C.实现区域自治 D.加强社会治理
17.明清时期,江南地区涌现出诸多才女群体,她们的作品最初以抒发个人才情为主,但逐渐被地方士绅赋予“闺阁雅范”“德才兼备”的道德意涵,甚至成为教化女性的典范。这反映了当时江南地区( )
A.商品经济冲击传统伦理秩序 B.女性自主意识突破礼教束缚
C.士绅阶层主导文化发展方向 D.市民文化推动社会观念开放
18.明朝成化年间,休宁知县颁布《教民条约》:“父慈而子孝,兄友而弟恭,夫和而妻柔,此民之乘彝而家道之所由昌也。”宗法族谱之设,所以别族类、明亲疏,古人敦本深源之意也。据此可知《教民条约》的颁行意在( )
A.以法家思想主导地方治理 B.借助封建礼仪强化等级
C.用儒家伦理完善邻保制度 D.依托宗亲关系教化乡里
19.“仕于其地而有政迹惠泽及于民者谓之名宦;生于其地而有德业、学行传于世者谓之乡贤”,明朝积极推动各地学庙名宦祠、乡贤祠的建立,地方官也以改建或新建名宦祠、乡贤祠为己任,名宦、乡贤祀典日益普遍化并成为一代制度。此举旨在( )
A.弘扬儒学,加强思想控制 B.表彰贤能,推进社会教化
C.推崇心学,维护专制统治 D.纪念名宦,彰显国家威仪
20.下表展示了明清时期部分商人的事迹。通过分析表中信息,可以观察到明清时期( )
商人事迹
山西人赵沈贾西宁、尝收木棉数万斤,鬻于市,仆潜轻其衡,沈侦觉,折衡逐仆
安徽人吴勉学博学藏书,尝校刊经史子集及医书数百种,雠勘精审
浙江人卓禺为善里中,尝斥千金,修桥梁之圯坏者,岁饥出困鼎,所全活以百数
A.商人群体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B.社会普遍推崇重义轻利观念
C.商人群体注重个人道德修养 D.商业经营环境相对宽松自由
二、非选择题
21.【刑罚的演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4分)
材料一
内容
出处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盖多于平邦中典五百章,所谓刑乱邦用重典者也。(墨、劓、髌、宫、大辟都是残害肢体的肉刑)
《汉书·刑法志》
汉文除肉刑,善矣,而以髡笞(kūn chī剃去须发,鞭打身体)代之。
《文献通考》
及隋唐以来,始制五刑,日笞、杖、徒、流、死。
材料二
宋朝刑罚体系基本沿袭唐制,在此基础上又新创折杖法以示宽刑。充军刑在明朝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它是强制犯人到边远地区屯种或充实军伍的刑罚,次于死刑而重于流刑。清朝法律将定型于隋唐并沿用至明的笞刑和杖刑进行了改革,即将笞刑与杖刑的刑具统一改为竹板并减少刑数。刑法的改良,起于清末的改订旧律。其时改笞杖为罚金,以工作代徒流。后来定《新刑律》,才分主刑为死刑(用绞,于狱中行之)、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种,从刑为没收、夺公权两种。
——摘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分析汉初刑罚改革的原因。(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隋唐至清代刑罚的演变趋势,并加以评价。(8分)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一
罗马法有公法与私法之分。《十二铜表法》以私法为主,在《法学总论——法学阶梯》四卷之中,前三卷为人法、物法、债法,均为无可争议的民法内容。罗马法的渊源具有多元性,罗马法“包括法律、平民决议、元老院决议、皇帝的法令、长官的告示和法学家的解答”。在罗马,全体公民均享有立法权。罗马法以保护民事权利为主要任务。
——摘编自王志华《罗马法与唐律——“民法”与“王法”的对立》
材料二
唐代律令常冠以皇帝年号,如《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等。《唐律疏议》在其开篇中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唐代把日常生活中的不敬、不道、恶逆、诬妄父母、反逆等行为都纳入律典,还通过“议”“请”“减”“赎”等制度规定,使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人犯罪时“轻重不在刑书”;“诸犯死罪非十恶,……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
——摘编自张中秋《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及其哲学比较一一以〈唐律疏议>与〈法学阶梯>为对象的探索》等
(1)根据材料,指出罗马法与唐律的不同之处。(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你从罗马法和唐律中得到的历史启示。(4分)
2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在中国古代,士大夫阶层认为他们代表“道统”,君主只能代表“政统”。士大夫自膺为“圣人之道”的真正传授者,因此,就用美化古代尧舜之世这种“厚古薄今”的方式,来对军阀或皇帝施加压力。宋代以后,士大夫在与君主的斗争中逐渐失去优势,君主用“古为今用”的策略将士大夫“厚古薄今”的策略逻辑颠倒过来,认为君人既然承天之命,位居至尊,就必定同时是“圣人”,是重现古代尧天舜日的“晚圣”。于是,君主的世俗权力除了越来越专制外,教化之权也越来越膨胀。因此,君主除了下“诏书”之外,还常有颁布“圣训”之举,将臣与民都一律当作“教化”的对象,而地方官的责任之一,就是在地方的孔庙或学宫中宣读“圣训”,以便老百姓学习。
——摘编自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阅读材料,任选角度,提出一个观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进行论证。(要求:观点正确,史实准确,论证充分,表达清晰)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答案与解析】
一、选择题
1.【答案】B【解析】据材料,西周的青铜器《留鼎》铭文记载了一则关于财产纠纷的案例,在这个案例中,奴隶主国季带人抢夺了另一个奴隶主留的收成,这是一种明显的侵权行为。留将此事告到了上司东宫处,东宫作为当时的政府或司法机关,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起初,侵权方国季答应赔偿“五田四夫(奴隶)”,但后来又赖账。这表明在当时的社会中,即使是奴隶主之间,也存在不守信用的行为。最后,东宫判决国季加倍赔偿,即“七田五夫”。这个判决体现了政府对法律和秩序的维护,以及对侵权行为的惩罚,故选B项;“自然灾害加剧社会矛盾”不能体现材料中政府的作用,A项偏离材料主旨,排除A项;材料中不能体现土地和奴隶的买卖关系,且西周中期井田制下禁止土地买卖,排除C项;“致力于”一说明显错误,过分夸大了周王室在调解民事纠纷方面的作用,排除D项。
2.【答案】C【解析】连坐制作为一种严格的法律制度,通过连带责任来加强统治,显然有利于集权统治。题干中提到连坐制最终被封建统治者保留,并成为存续时间最长的传统政制之一,这反映了连坐制在集权统治中的重要作用,故选C项;“连坐制大兴于西方的秦国”说明秦国之前也存在连坐制,A项中的“始于”不符合史实,排除A项;“而东方儒墨道诸家则力主‘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恶恶止其身’”只能说明儒墨道诸家反对连坐制,不能得出东方六国集体排斥的结论,排除B项;题干中虽然提到了儒墨道诸家与连坐制的不同观点,但并未说明这导致了儒法之争的高潮。因此,D项的推断缺乏依据,排除D项。
3.【答案】A【解析】题干中秦简条文均以具体案例说明法律适用,如乙知情分赃不足一钱仍与盗者同罪、未成年人因身高未达标而免责、司寇自首后仍处刑罚,这些条文反映出官吏对法律条文的权威解释和严格执行,秦朝推行“以吏为师”政策,官吏不仅负责执法,还承担法律教育和解释职责,材料中法律条文的解释与执行正体现这一原则,故选A项;法律答问虽为秦简内容之一,但题干案例属于具体法律条文而非问答形式,且秦律主要形式为律、令等成文法典,排除B项;条文内容属于成文法规定而非判例,秦朝司法以法典为依据,非依赖判例指导,排除C项;秦律严苛,强调法家思想,材料中“同论”“耐为隶臣”等处罚体现法家重刑主义,与儒家化强调的伦理轻刑无关,法律儒家化始于汉代,排除D项。
4.【答案】D【解析】据材料“秦汉时期,投书(匿名信)不具备法律效力”、“仍将投书视为合理的告发形式”可知,秦汉时期法律规定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反映出社会治理并非单一地依据法律条文,而是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故选D项;材料中未提及选官制度相关内容,排除A项;投书与法律规定相悖并非法律制度的灵活变通,而是实际操作与法律条文的不一致,排除B项;仅投书这一告发形式与法律规定不符,不能就此得出司法审判较为随意的结论,排除C项。
5.【答案】D【解析】据材料可知秦朝法律规定因妻子性格凶猛导致丈夫殴打致妻子伤残应对男子处以剃出鬓毛胡须的刑罚,但汉朝法律规定因妻子性格凶猛导致丈夫通过肢体力量殴打致其伤残却不必遭受处罚,这是因为汉朝尊崇儒术使得儒学成为法律制定的指导思想,因此儒家的夫为妻纲的观念逐步融入到法典,故选D项;丈夫殴打妻子的判决从秦朝处以轻罪到汉朝作无罪处理,体现女性地位逐步降低,而非提高,排除A项;汉朝儒家思想逐渐成为治国理念,而非法家,排除B项;官僚体系的完善主要指政府行政机构、官员选拔、官员管理等方面的逐渐进步和完善,但材料涉及家庭夫妻暴力冲突事件的法律处罚规定,与官僚体系没有直接关系,排除C项。
6.【答案】B【解析】从律文可以看出,西汉政府对于防范诸侯的间谍活动、诸侯对城池的攻击以及诸侯谋反等行为都制定了严格的律法,这体现了西汉政府对诸侯的严格防范和控制,从而有利于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故选B项;“以礼入法” 在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后才逐渐开始,公元前 186 年远早于汉武帝时期,A项时空不符,排除A项;材料核心是围绕着中央与诸侯的关系展开,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内的政治稳定和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而边疆安全通常涉及到与外部少数民族的冲突、防御边疆地区免受外敌侵扰等方面,题干中的律文并没有直接涉及这些典型的边疆安全问题,排除C项;推恩令是汉武帝时期为解决王国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公元前186年汉武帝尚未即位,排除D项。
7.【答案】A【解析】据材料“不偿人责……夺候,国除”“贫无以偿,则身为官作,债乃毕竟”并结合基础知识可知,两汉时期,无论封侯的人还是贫困若无法偿还债务均会受到惩处,必须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这是对债权人的保护,故选A项;结合基础知识可知,中国古代国家通过赋税、徭役等形式对农民进行剥削,而地主阶级则通过土地兼并等手段,加剧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当农民无法承受这些压力时,他们可能会借债以维持生计,而债务的累积又会导致他们失去土地,甚至沦为债务奴隶,但材料仅涉及到农民欠债后的应履行的义务,而没有明确农民欠债的原因,排除B项;契约平等是指在签订和执行契约的过程中,各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能够公平地进行交易和协商状态,债务偿还具有一定的契约平等原则,但中国古代主要是基于维护皇权及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故“广泛”一词表述不当,排除C项;结合基础知识可知,中国古代借贷合约的程序完备,具备申请、准核、签订、放款、还款、官方介入等具体程序,但材料仅涉及到还款环节无法顺利履行义务后的官方介入阶段,没有明确具体的借贷程序,排除D项。
8.【答案】D【解析】据材料可知东汉哲学家桓谭认为治国理政既要任用贤才,又要注重法制建设,这是因为西汉后期以来面临政治黑暗、社会动荡的危险,因此桓谭强调任用贤才以此促进吏治清明、注重法制以此巩固封建统治,所以桓谭的政治主张顺应了东汉初年面临的现实的需要,故选D项;虽然儒家思想提倡任用贤才,材料中的桓谭的治理国事的两条思路分为任用贤才和法制建设,这两条思路是平行的,并未融合,排除A项;中国古代的民本主义思想是重视民生,但材料强调任用贤才与加强法制建设,与民本思想无关,排除B项;东汉初年属于封建社会巩固时期,并未走向近代社会,因此桓谭的政治主张不能促进社会转型,排除C项。
9.【答案】D【解析】据材料“把‘礼本刑用’付诸实践”“隆礼义、重教化、慎刑罚”可知,北魏将礼仪教化作为治国的重要原则,体现了以礼入法成为治国理念,故选D项;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材料仅是将礼的思想和原则渗入法律中,无法体现体系完善,排除A项;封建礼法在汉代时期就已经融合,排除B项;“根本原则”的表述过于绝对,排除C项。
10.【答案】B【解析】据材料可知,尽管关于驸马罪责的争论两派主张各不相同。但最终决定权在皇室手中,驸马因皇子的出生而获得赦免,这显示了皇权在法律判决中的决定性影响,体现了皇权的至高无上,故选B项;材料中提到考虑父权夫权因素,罪不至死是受儒家思想影响,且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出现了法律儒家化趋势,“以儒入法难以为继”不符合史实,排除A项;材料只是关于对驸马判决问题的处理,并不代表家国同治,其与材料信息的直接关联性不强,排除C项;从驸马被判处死刑后又因皇子出生被赦免来看,这并不能直接说明朝廷政治环境宽松,更多的是体现了皇权的至高无上,排除D项。
11.【答案】A【解析】唐代区分“公罪”与“私罪”,对因公事失误但无私心的官员从轻处罚,目的在于减少官员履职时的顾虑,使其敢于任事、恪尽职守,避免因畏惧惩罚而消极怠政,体现了朝廷对官员履职积极性的保护与激励,故选A项;公罪与私罪的划分标准在于动机而非文化水平,处罚轻重与官员素质无直接关联,排除B项;材料仅涉及犯罪类型的区分及量刑原则,未提及考核流程的具体调整或完善,排除C项;制度设计侧重于区分过错性质而非限制职权范围,减轻公罪处罚反而可能增强官员行使职权的主动性,与抑制权力扩张无关,排除D项。
12.【答案】B【解析】题干中唐律规定狱囚的待遇包括区分贵贱男女、保障基本生活条件、提供医疗护理、允许病重者家人陪侍、给予丧亲假期等,体现了对囚犯基本尊严和人道需求的关注,符合儒家";仁政"";孝悌";理念,反映出中华法系将伦理道德融入法律的特点,故选B项;唐律规定";贵贱异狱";仅体现等级制度,材料中沐浴、医疗、丧假等优待措施未限定贵族,不能说明贵族受特殊优待,排除A项;汉代董仲舒已开创";春秋决狱",将儒家经义引入司法实践,题干所述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延续而非开端,排除C项;材料仅列举部分狱政规定,未涉及审判程序、刑狱监督等制度,无法推断整个狱政管理体系是否完备,排除D项。
13.【答案】D【解析】司马光对投壶规则的修改,不仅是游戏规则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赋予了其道德意义,即强调“中正”之道。这种修改使得原本单纯的娱乐活动具有了教化的功能,体现了宋代儒家思想对社会生活的渗透和影响,故选D项;材料虽然提到了司马光对投壶规则的修改,但这并不能直接证明士人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排除A项;材料讨论的是投壶游戏和礼仪,并未涉及社会成员地位的平等性问题,排除B项;虽然宋代是儒学复兴的重要时期,但材料中的投壶规则和儒学复兴的直接联系并不明显。投壶作为一种游戏和礼仪,其规则的修改并不能直接反映儒学复兴的成效,排除C项。
14.【答案】C【解析】“编敕”就是将皇帝的敕令进行分类编纂并且发布天下,对各级政府机关在未来的行政管理起到调整、协调的作用,是宋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故选C项;《唐律疏议》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走向成熟,与题干时间和题目主旨均不符,排除A项;君主专制达到顶峰的标志是清代军机处的设置,与题干时间和题目主旨均不符,排除B项;编敕是发布给各级政府机关的,不只是地方政府,所以不能据此得出提高地方政府行政效率的结论,排除D项。
15.【答案】D【解析】题干材料指出北宋对地方审理案件设定了严格时限,如大事四十日、小事三日,并规定监司官员奉命出差必须按时启程,违者处以杖刑或徒刑,这些措施的核心是通过缩短办案周期、严惩拖延推诿,确保政务迅速执行,故选D项;材料未涉及司法审判流程的简化或调整,如证据收集、审判规则等程序优化,排除A项;决策失误涉及信息收集与判断偏差,而材料强调执行速度而非决策质量,排除B项;考核制度侧重于对官员政绩的评价标准,但材料规定的是具体执行要求及惩罚措施,并非考核指标或方式的完善,排除C项。
16.【答案】D【解析】据材料信息可知,耶律阿保机命大臣针对不同人群编订法律,是因俗而治的体现,有利于社会治理,故选D项;仅通过颁布两项法令,“健全”说法有误,排除A项;以不同法令治理国家,缓和矛盾,稳固统治,发挥法律的作用,而非强调专制统治,排除B项;针对不同人群实施不同法律,是根据生产生活状况,便于对民众进行有效管理,而非区域自治,排除C项。
17.【答案】C【解析】明清时期江南士绅将才女群体作品从个人才情转向道德教化,反映出士绅阶层利用文化权力塑造社会伦理,说明其主导文化发展方向,故选C项;江南商品经济虽在明清繁荣,但材料未提及经济对伦理的冲击,反而强调士绅强化传统道德,排除A项;才女作品被改造为教化工具,说明女性自主意识仍被礼教约束而非突破,排除B项;市民文化通常体现世俗化,但材料中士绅对文化的道德化引导属于精英阶层的文化规训,与市民推动开放无关,排除D项。
18.【答案】D【解析】据材料“父慈而子孝,兄友而弟恭,夫和而妻柔……而家道之所由昌也”可知,《教民条约》要求父子、兄弟、夫妻之间要友善亲爱,从而实现家族昌盛、人民和睦,由此可见,《教民条约》的内容渗透了儒家思想和宗亲观念,其目的在于依托宗亲关系教化乡里,进而维护社会稳定,故选D项;材料所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内容都属于儒家伦理思想,而非法家思想,排除A项;材料中的“别族类、明亲疏”是指依托宗亲关系对民众进行教育感化,维护封建伦理,并未提到任何封建礼仪,也并非要强化等级,排除B项;材料仅反映民间教化的内容,并未提到邻保制度,排除C项。
19.【答案】B【解析】由材料可知,明朝此举旨在通过推动学庙名宦祠、乡贤祠的建立,来表彰贤能之士,从而教化民众,以此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故选B项;题干重点在于名宦的政绩和乡贤的德业学行,并非围绕儒学,表述不准确,排除A项;心学在明朝中后期才逐渐兴起,且材料未涉及心学理论或实践,排除C项;纪念名宦仅是局部内容,材料同时强调乡贤,其主要目的并非彰显国家威仪,排除D项。
20.【答案】C【解析】分析表中三位商人事迹,山西商人赵沈贾因发现仆人短斤少两而逐仆,体现其重视诚信经营的道德自律;安徽商人吴勉学校勘书籍严谨求精,展现其追求学术严谨的个人修养;浙江商人卓禺斥资修桥赈灾,反映其行善济世的品格,三者共同体现商人群体注重提升自身道德修养,而非仅关注逐利,故选C项;卓禺修桥赈灾虽属公益,但仅属个案,无法说明群体积极参与,排除A项;材料仅反映部分商人重义,无法推断社会普遍推崇,排除B项;材料未提及商业政策或环境变化,无法体现经营自由,排除D项。
二、非选择题
21.【答案】(14分)
(1)历史原因:先秦刑罚繁苛;吸取秦朝速亡教训。(2分,任答1点即可)
现实原因:缓和社会矛盾;恢复社会经济;尊崇黄老思想,与民休息。(4分,任答2点即可)
(学生笼统回答“缓和社会矛盾、巩固统治”只给2分)
(2)趋势:由传统刑罚向近代刑法转变;由重刑向轻刑转变;由繁琐向简明转变。(4分,任答2点即可)
评价:顺应时代变化不断调整,以维护专制统治,但客观上有利于中国法制近代化,为民主法治思想的传播等提供了法律保障。(4分)
(学生笼统回答“顺应了历史潮流,推动了中国近代化,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给2分)
22.【答案】
(1)罗马法:以私法(民法)为主,注重保护民事权利;立法主体多元,公民享有立法权。(4分)
唐律:以刑法为主;注重礼法结合;立法权归于皇帝。(4分,任答2点即可)
(2)启示:依法治国;立法为民;法律应彰显公平正义;法律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4分,任答2点即可)
23.【答案】
示例
论题:中国古代君主专制集权的程度不断加深。
论证:自秦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中央集权制度后,君主的专制集权呈不断强化之势。汉武帝为了削弱相权,设立中朝,使行政中枢的权力逐渐转移到皇帝亲信手中,加强了君权;宋太祖唯恐宰相权力过大,设枢密院掌管军政,三司掌握财权,分割相权,加强君权;明清时期,宰相被废除后,明朝设立的内阁和厂卫特务机构、清朝设立的军机处都服务于强化或维护君权。君主专制集权强化还体现在对全国臣民的教化方面,宋朝以后,君主将体现自己意志的四书五经定为科举教科书,强化了君主对士人群体的控制;君主将其意志渗透进乡约民规,如明太祖的“六谕”,清朝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等成为乡约宣讲的内容,强化了君主对基层的控制。这些都体现了君主通过教化,强化了对臣民的思想控制之权。
综上,中国古代的君主通过在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多重举措,将全国的军政、教化等权力集中于君主,使得君主的集权和专制的程度不断加深。
选必一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 1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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