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测试-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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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作业-单元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49 KB
发布时间 2026-05-08
更新时间 2026-05-08
作者 政治老师思思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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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练习 一、单选题 1.戴某拥有一套合法产权房屋,年老患病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子女常年在外无法照料,戴某与邻居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其生养死葬,戴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蔡某所有。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悉心照料戴某直至其去世。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戴某订立协议处分房屋,侵犯了其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B.当戴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蔡某应该履行监护职责 C.蔡某按照协议有权获得该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 D.蔡某需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方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李某夫妻在弟弟因病去世后,主动跨省寻找到其失联23年的侄女,并将其弟留下的两套房产及存款全部归还,其行为对“信义”二字做了诠释。此间,李某弟弟的前妻在女儿10岁时也意外离世,女儿一直由姨母抚养长大。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直接继承弟弟留下的两套房产以及存款 ②侄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③姨母尽了抚养义务,可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 ④李某用行动弘扬了传统美德,维护了公序良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83岁的林奶奶独居,名下有一套房产及若干股票。其子张某长期在国外,林奶奶晚年主要由侄女周某照料。林奶奶意识清醒时,在两名邻居见证下录制视频遗嘱,明确表示房产由周某继承,股票由张某继承。林奶奶去世后,张某对视频遗嘱真实性提出异议,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林奶奶将名下房产指定留给周某,属于遗嘱继承 ②视频遗嘱因未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属于无效遗嘱 ③遗嘱合法有效,周某取得房产无需经张某同意 ④虽然张某为法定继承人,但其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年过八旬的张先生与妻子因身体状况相继无法独立生活之后,女儿小张向法院申请成为老人的监护人,老人明确拒绝。检察官走访调查后发现,最近几年来父女纠纷一直不断,女儿逼迫老人卖房为其还债,矛盾不断激化。法院认为小张不适合担任老人监护人,在征得老人和居委会同意的基础上,指定老人所在居委会为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女儿虽不是父母的监护人但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②居委会在张先生死亡后可依法获得张先生的财产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④该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无效,因老人年过八旬无法独立生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谢某生有一子一女,女儿谢乙去世多年,留有一女张丙。2020年,谢某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谢甲,并公证。2025年10月,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产留给侄女谢丁,当日中午谢某去世,留下存款50万元和未到期债务15万元。据此,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谢甲可获得房产 ②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责任 ③张丙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任何遗产 ④口头遗嘱有效,谢丁可依法获得谢某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张某与刘某为夫妻,育有儿子张小宇和女儿张小桐。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置B房产,房产仅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2022年离世,未订立遗嘱。2023年,刘某私自与儿子张小宇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将B房产过户至张小宇名下。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去世后,刘某可独自处置张某的遗产份额 ②婚姻存续期间,该房产仅归登记人张某单独所有 ③未征得张小桐同意便转让房产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④B房产中属于张某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甲在婚前独立创作完成一部小说,婚前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并确定稿费8万元,但稿费在婚后才到账;同时婚前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婚后将该住房出租,年租金4万元;甲婚前有银行存款若干,婚后未动用该笔存款,婚后三年,该存款产生利息3万元;甲不顾妻子反对,坚持用父母赠给个人的拆迁款炒股,获利10万元。关于上述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4万元房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3万元存款利息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10万元股票获利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高某军为被继承人高某珍和其配偶的独生子。高某军自1992年离家出走后,除1998年因补办身份证回过一次上海,再未探视父母、联系父母,父母患病、去世时均未尽到相应义务,其父母主要由叔叔高某栓扶养。后高某栓诉至法院认为高某军遗弃被继承人高某珍,应丧失继承权,高某珍的遗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本人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高某军和叔叔高某栓的继承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②高某珍经济独立,高某军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享有继承权 ③高某军长期对父母未尽任何赡养义务,构成遗弃,丧失继承权 ④若高某珍生前留有遗嘱将部分财产赠与高某军,此时遗嘱依然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马某患严重精神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丈夫黄某将其送回娘家后,长期不探望、不支付医疗及生活费用,导致马某生活困难。马某在娘家生活五年,黄某分文未出,期间还多次提出离婚并悄悄转移财产。黄某的行为(   ) ①构成婚内遗弃,未尽到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 ②触犯了法律,可能产生民事与刑事双重法律后果 ③是对家庭伦理的践踏,仅受道德上的谴责 ④违反了双方人格独立是夫妻关系核心这一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近日,广东深圳王先生去世后留下房产存款等遗产并立公证遗嘱把除赡养母亲以外的财产全部归婚生女小王。不料,一名自称王先生非婚生子的15岁男子起诉要求分割一半遗产。经法院认定,双方亲子关系成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该遗嘱无效 ②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法院支持男子诉求 ③若男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法院会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④王先生的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1.黄老太配偶离世后,与相识十余年的小李夫妇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失能时由小李夫妇监护、代签医疗文件。后黄老太病重失能,小李夫妇向法院申请指定其为黄老太的监护人。在本案中(   ) ①若黄老太有成年子女,法院不会支持小李夫妇的申请 ②黄老太在订立协议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常关键 ③订立意定监护协议后,小李夫妇应对黄老太履行赡养义务 ④法院的判决应体现出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6年1月,郝某与邵某因长期感情不和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离婚。经查,二人婚后共同购买房产一套;郝某婚后瞒着邵某多次向同学闫某借款合计102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条,该笔借款均被郝某用于个人网络投资及偿还自身婚前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家庭开支。对于上述离婚案件,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法院判决离婚无需经过“离婚冷静期” ②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等额分割 ③离婚财产分割不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判决 ④郝某向闫某的借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一位八旬老大爷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自老人老伴去世后,子女们因家庭琐事积怨和财产分配分歧,在赡养老人问题上互相推诿,使老人的养老陷入困境,经多次调解未果,老人无奈选择诉讼。如果你是承办法官,正确做法是(   ) ①告诫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 ②引导子女感念养育之恩、进行换位思考 ③明确不及时赡养父母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引导子女依据财产分配状况进行赡养选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杨某(男)与于某(女)结婚前一周,于某父亲买了一辆汽车送给于某。婚后杨某工作繁忙,收入较高,劝说妻子于某辞职,专心照顾家庭,于某答应并将汽车交给杨某使用。8年后,杨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于某认为其放弃工作照料家庭,牺牲较多,要求杨某给予补偿。经审理,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由杨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5万元。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②因汽车一直由杨某使用,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家务劳动具有重要的家庭贡献,应获得价值认可 ④夫妻双方均有工作的自由,杨某无权要求于某辞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岁的刘某在母亲去世后便外出打工,多年来刘某堂弟一直照顾刘某父亲,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死后房产归刘某堂弟所有。在刘某父亲病重期间,刘某返回家乡与堂弟一起照顾。刘某父亲去世前,在两位邻居的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存款留给刘某。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可以继承父亲的存款 ②刘某父亲的遗嘱真实有效 ③刘某堂弟在刘某父亲逝世后获得房产属于遗嘱继承 ④刘某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6.现年72岁的张某与丈夫育有一儿两女,两女先后外嫁,张某夫妇与儿子许甲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张某夫妇与许甲因生活琐事产生了较大矛盾,于2023年10月起在外租房居住,三个子女均不闻不问。2024年1月,村委会组织张某和许甲就赡养纠纷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张某遂诉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例中(   ) 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三个子女都负有赡养张某的义务 ②张某的三个子女如果不尽赡养义务,将会被剥夺继承权 ③张某三个子女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④张某的子女不仅要在经济上供养张某,还应在生活上照料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2023年11月,Y律师事务所与大连市公证处携手,成功办理了一项“遗赠扶养+意定监护”法律服务业务。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了张某(扶养人/受遗赠人)对李某(被扶养人/遗赠人)的扶养义务,使得李某在生前可以得到有保障的照顾;也约定了李某不得随意处分自己的财产,以保障在李某去世后,如张某按约定履行义务,能取得李某遗赠的财产。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不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出于双方的自愿 ②成年人均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协商监护事项 ③意定监护人仅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义务 ④建议选择与遗赠人的个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饶某与孙某未婚育有一子,后二人感情不和,双方分手,小孩归孙某抚养。因饶某长期未探望、照顾小孩,且拒绝支付任何抚养费用,孙某起诉饶某,要求饶某支付抚养费用。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饶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同时,人民法院向饶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饶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亲子陪伴。由此可知(   ) ①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③人民法院发挥了司法职能,依法纠正监护人的不当行为 ④饶某和孙某作为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应该承担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4月4日,林某因家庭住房正常改善向李某借款12万元,并于当日出具借条写明“今借李某现金12万元整”。2025年3月林某因病去世,留下遗产10万元。当地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确认被继承人林某生前未立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继承人只有与其共同居住25年的配偶杨某及其20岁的儿子,林某儿子自愿放弃继承林某的财产。后李某将林某的配偶杨某及儿子诉诸法院要求清偿林某所欠所有债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李某请求清偿所有债务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依法处理方式及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高某甲夫妇育有一子高小某、一女高某乙。2002年高小某成年后离家外出,自此对父母不闻不问,既未提供经济供养,也未进行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高某乙则长期陪伴在父母身边,悉心照料二老的饮食起居直至其相继离世。高某甲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明确表示将名下房产、存款等全部个人合法财产赠与女儿高某乙。高某甲去世后,高小某返回老家,主张自己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遗产,双方协商无果。高某乙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按遗嘱继承高某甲全部个人财产。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应支持高某乙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2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黄女士与丈夫刘某共同育有一子,置房四间。2020年,刘某去世后,儿子刘小某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到非洲,由于特殊原因与家里失去联系。体弱多病的黄女士生活面临困难,村委会为其办理了社会救助,并安排专人经常接济和照顾黄女士。2023年,黄女士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约定由村委会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村委会可以全权处理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2025年黄女士去世,村委会依照当地风俗将其安葬,并按照协议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改造利用。 2026年初,刘小某回国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父母的四间房屋,并出示了父亲刘某生前找人代写的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死后所有家产由儿子刘小某继承,而且有刘某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落款时间为2019年X月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人民法院能否支持刘小某收回房屋的要求。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与吴某系再婚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小吴。王某与前夫育有一子小峰,从小跟随王某与吴某共同生活。蒋某系小吴的妻子,二人婚后育有一女小丽。2014年8月,小吴发生意外去世,2019年1月,王某亦因病去世,吴某自此跟随蒋某、小丽共同生活。2021年4月,吴某突发脑溢血处于植物人状态,蒋某为其四处求医问药并照顾生活起居直至吴某去世,丧葬事宜亦由蒋某、小丽共同办理。小峰在王某去世后多年来与吴某一直未往来,也未履行任何照顾义务。吴某去世后,小峰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吴某的遗产。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如果你是法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你将如何处理这起继承纠纷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C 【详解】A:戴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戴某的行为没有侵犯子女的法定继承权,排除。 B:题干明确说明戴某年老患病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是蔡某承担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并未约定蔡某承担监护职责,排除。 C: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蔡某已经依约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有权按照协议获得房屋,不需要戴某子女同意,正确。 D:基于继承(包括遗赠扶养协议取得遗产)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时即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登记不是取得所有权的生效要件,排除。 2.D 【详解】①:法定继承中,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等)不继承。李某作为逝者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逝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侄女),所以李某不能直接继承遗产,排除。 ②:侄女是逝者的女儿,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正确。 ③:姨母不是法定继承人,虽尽了抚养义务可依法适当分得部分遗产,但房产和存款的法定继承权仍归属于侄女,姨母不能直接获得相应房产和存款,排除。 ④:李某主动寻回侄女、归还遗产的行为,弘扬了重信守义的中华传统美德,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正确。 3.D 【详解】①: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林奶奶的侄女周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林奶奶将房产指定给周某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错误。 ②:我国法律明确认可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只要满足“立遗嘱人意识清醒、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条件就合法有效,并非必须是书面形式,本案中的视频遗嘱符合生效条件,是有效遗嘱,错误。 ③:该遗嘱合法有效,遗嘱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周某依据有效遗嘱取得房产所有权,无需经张某同意,正确。 ④:遗嘱对房产分配已经作出明确合法安排,优先于法定继承适用,因此张某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也无权主张分割该房产,正确。 4.B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基于亲属关系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丧失监护人资格而免除,因此女儿即便不是监护人仍需承担赡养义务,正确。 ②:仅指定居委会为老人监护人的情况下,居委会不能在张先生死亡后获得张先生的财产。若有遗嘱,或与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履行义务后,在张先生死亡后可以依法获得张先生财产,否则不能,排除。 ③:检察官走访调查后发现,最近几年来父女纠纷一直不断,法院在征得老人和居委会同意的基础上,指定老人所在居委会为监护人,说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正确。 ④:该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有效,不因老人年过八旬无法独立生活而受影响,排除。 5.C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已不具有优先性,本题中最后的口头遗嘱有效,因此谢甲不能获得房产,错误。 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正确。 ③:张丙是谢乙的女儿,谢乙先于谢某去世,张丙可代位继承谢乙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且并非无法继承任何遗产,错误。 ④:口头遗嘱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时有效,谢某弥留之际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符合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因此该口头遗嘱有效,谢丁可依法获得房产,正确。 6.D 【详解】①:张某的遗产份额属于全体继承人共有,刘某作为配偶仅拥有自己的份额,无权单独处分他人继承份额,排除。 ②: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享有所有权,排除。 ③:张小桐是合法继承人,享有房产相应继承份额,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房产,该处分行为无效,正确。 ④:B房产一半为张某遗产,其生前无遗嘱,应依法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所以属于张某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正确。 7.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甲在婚前就已经创作完成小说并签订出版合同,稿费的财产权益在婚前就已经明确取得,因此这8万元稿费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排除。 ②:婚前个人房屋,婚后出租所得租金,属于婚后经营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婚前个人存款,婚后产生的自然孳息利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正确。 ④:用个人专属拆迁款婚后炒股,投资收益属于婚后经营性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8.D 【详解】①:根据《仲裁法》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高某军和叔叔高某栓的继承纠纷只能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错误。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经济独立而免除,高某军长期未尽赡养义务,构成遗弃,丧失继承权,错误。 ③:高某军自1992年离家后,长期对父母不闻不问,患病、去世时均未尽义务,符合《民法典》规定的遗弃被继承人情形,丧失继承权,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宽恕制度,若高某珍生前留有遗嘱将部分财产赠与高某军,视为被继承人宽恕,遗嘱有效,正确。 9.A 【详解】①②:黄某将患严重精神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妻子马某送回娘家,长期不管不顾,也不支付相关费用,未尽到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构成婚内遗弃,可能产生民事与刑事双重法律后果,符合题意。 ③:黄某对弱势配偶的遗弃,是对家庭伦理和道德的践踏,也违反了法律,不仅受道德上的谴责,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排除。 ④:夫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而非人格独立,且本案不涉及违反人格独立原则,排除。 10.D 【详解】①:公证遗嘱无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形式合法有效,排除。 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虽继承权平等,但遗嘱继承优先;本案遗嘱合法,法院不会直接支持分割一半遗产,排除。 ③:15岁男子属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依法应保留必要遗产份额,遗嘱相关内容部分无效,符合题意。 ④:王先生的母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遗嘱中也明确保留了赡养母亲的财产,符合题意。 11.C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成年意定监护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只要意定监护协议合法有效,即便黄老太有成年子女,法院也应当尊重黄老太的真实意愿,支持小李夫妇的申请,错误。 ②:成年意定监护要求订立协议时,订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订立协议时黄老太已经失能,协议直接无效,因此订立时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协议有效的核心关键,正确。 ③:赡养义务是基于亲属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意定监护仅约定监护职责,不会自动为小李夫妇设定法定赡养义务。小李夫妇在黄老太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错误。 ④:我国监护制度的核心原则是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意定监护本身就是黄老太自主意愿的体现,法院判决应当遵循这一原则,正确。 12.A 【详解】①: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登记)离婚,诉讼离婚由法院审理判决,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因此法院判决离婚无需经过离婚冷静期,正确。 ②:该房产是郝某与邵某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没有说明存在过错、需要特殊照顾一方等特殊情形,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等额分割,正确。 ③:离婚时财产分割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直接作出判决,该表述错误,排除。 ④: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家庭开支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郝某的借款全部用于个人投资和偿还婚前个人债务,属于郝某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排除。 13.A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法官可就此对推诿赡养的子女进行法律告诫,符合题意。 ②:解决家庭赡养纠纷需要兼顾法理和情理,引导子女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换位思考,有助于促成赡养问题的妥善解决,符合题意。 ③:不赡养父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并非所有不及时赡养的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错误。 ④: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与财产分配状况无关,子女不能以财产分配分歧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错误。 14.D 【详解】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但并非“权利义务对等”,“对等”的表述错误。 ②:该汽车是于某结婚前受父亲赠与的财产,属于于某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后交给杨某使用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③: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法院判决杨某支付补偿金,正是对家务劳动的家庭贡献的价值认可,符合法律规定。 ④: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干涉另一方的工作自由,因此杨某无权强制要求于某辞职,正确。 15.A 【详解】①②:本案中刘某父亲在两位邻居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存款留给刘某,该口头遗嘱有效,刘某可以继承父亲的存款,正确。 ③:遗嘱继承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排除。 ④:刘某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父亲除遗赠给堂弟的房屋以外的其他遗产,而不是全部遗产,排除。 16.B 【详解】①:赡养扶助父母是法定强制性义务,子女不分婚嫁均需履行赡养责任,正确。 ②:不尽赡养义务并不必然导致继承权丧失,只有情节严重(如遗弃、虐待)才可能依法被剥夺,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③:不赡养老人违背公序良俗,但“法律制裁”通常指国家强制力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一般赡养纠纷主要通过民事判决要求履行义务,不必然涉及制裁,排除。 ④:赡养包含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是完整法定责任,子女应全面履行,正确。 17.B 【详解】①:意定监护基于当事人自主协商自愿设立,区别于法定监护的法定义务,正确。 ②: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协商设立意定监护,并非所有成年人,排除。 ③:意定监护可提前约定履职条件,并非仅限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启动,排除。 ④:无财产利害关系的监护人,可规避利益冲突,更好保障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正确。 18.A 【详解】①: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二者不可分割,符合题意。 ②:本案中饶某与孙某并未形成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前提,该选项表述不符合案件事实,排除。 ③:人民法院调解抚养纠纷、发出家庭教育令,是行使司法职能、纠正监护人失职行为的体现,符合题意。 ④:孙某一直实际抚养小孩,已经履行了监护职责,并非二人都未履行监护职责,排除。 19.李某的部分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杨某获得林某遗产10万元应当清偿林某的债务;但因林某所借款项用于改善家庭住房,期间夫妻共同居住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该继续偿还遗产不足的部分;因为其儿子放弃遗产,所以不应承担清偿义务。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从限定继承原则、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清偿、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角度加以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林某去世留有10万元遗产,未立遗嘱,杨某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在10万元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可从限定继承原则角度分析说明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有效信息②:林某借款用于家庭住房改善且夫妻共同居住,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某需偿还遗产不足部分→可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与清偿角度分析说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需偿还遗产不足部分。 有效信息③:林某儿子自愿放弃继承其父亲财产,依法无需承担案涉债务的清偿责任→可从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角度分析说明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无需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责任。 20.应支持。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该案中成年后的高小某自2002年离家后,对父母不闻不问,不仅未给予任何经济帮助,也没有任何赡养行为,父母去世后,亦未为父母送终,已经构成遗弃。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依法应丧失继承权。故法院应判决高小某丧失继承权。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该案中高某甲的自书遗嘱合法有效,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高某乙是高某甲的法定继承人,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高某甲的个人财产,故法院应支持高某乙的诉求。 【详解】本题为案例分析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家庭与婚姻”模块的知识,可从赡养义务、继承权丧失、遗嘱继承的效力三个角度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高小某成年后长期不履行对父母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义务,属于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可运用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相关知识,分析高小某已丧失对高某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有效信息②:高某甲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明确将全部个人合法财产赠与高某乙→可运用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说明高某甲的自书遗嘱合法有效,高某乙作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有权按遗嘱继承全部遗产。 有效信息③:高某乙长期悉心照料父母直至离世,是高某甲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可运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遗嘱继承的主体要求相关知识,说明高某乙作为高某甲的女儿,属于法定继承人,且遗嘱指定其继承全部财产,不存在无效情形,其继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21.人民法院不能支持刘小某收回四间房屋的要求。①四间房屋属于黄女士与丈夫刘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黄女士,另一半作为遗产由黄女士与儿子两人继承。②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刘小某出示的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为无效遗嘱。③黄女士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且村委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有权按照协议处置属于黄女士的房产部分。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继承、遗嘱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等知识来作答分析。 观点表态:不支持。 关键词①:2020年,刘某去世,2023年,黄女士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约定由村委会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村委会可以全权处理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可联系继承的知识,说明要先进行析产,四间房屋属于黄女士与丈夫刘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黄女士,另一半作为遗产由黄女士与儿子两人继承,黄女士与村委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村委会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有权处理黄女士的遗产,因此刘小某拿不到四间房的所有权。 关键词②:刘小某回国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父母的四间房屋,并出示了父亲刘某生前找人代写的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死后所有家产由儿子刘小某继承,而且有刘某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可联系遗嘱继承的知识,说明该遗嘱为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条件,属于无效遗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22.①小峰虽系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情况下,未尽到扶养义务,应当少分遗产。②小吴先于吴某去世,小丽作为小吴的女儿对吴某尽到了赡养义务,可以代位继承吴某的遗产。③蒋某在小吴去世后全面承担起老人生养死葬的责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吴某的遗产。④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题,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分析继承纠纷。 ①有效信息:小峰在王某去世后多年来与吴某一直未往来,也未履行任何照顾义务→从“法定继承”角度说明:小峰虽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未尽到扶养义务,应当少分遗产。 ②有效信息:小丽作为小吴的女儿对吴某尽到了赡养义务→从“代位继承”角度说明:小丽作为小吴的女儿对吴某尽到了赡养义务,可以代位继承吴某的遗产。 ③有效信息:蒋某在小吴去世后全面承担起老人生养死葬的责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从“法定继承”角度说明:蒋某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吴某的遗产。 ④有效信息:继承引起纠纷→从“家庭和睦”角度说明: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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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测试-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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