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姓名
授课对象
八年级学生
授课内容
依法行使权利(八年级下册)
一、教材分析
本框围绕“依法行使权利”展开,核心包含三大知识点:一是依法行使权利的必要性,明确权利的相对性;二是依法行使权利的具体要求,即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树立法定程序意识;三是公民维护权利的四种合法途径,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且对每种途径的含义、实施方法或适用情形作出具体阐释。
二、学情分析
(一)已有点
八年级学生已在前一课学习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对“权利”概念有初步认知,具备一定的生活经验,在生活中会接触到“维权”相关的社会现象或案例,对“维护自身权益”有朴素的需求和认知。同时,学生已具备基本的信息提取和小组讨论能力,能够围绕具体社会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为议题式教学的开展提供了基础。
(二)障碍点
学生对“权利的相对性”理解模糊,容易陷入“权利是绝对的,想怎么行使就怎么行使”的误区;对依法行使权利的“法定程序”缺乏具体认知,不清楚不同维权途径的适用情形和操作方式,面对权益受损时,可能会采取过激或非法的维权手段。此外,学生对复杂社会事件的法律分析能力较弱,难以从专业视角剖析事件中各方权利行使的合法与违法之处。
三、教学目标
学生通过分析“宁波小洛熙事件”中医患双方的行为,掌握依法行使权利的必要性和具体要求,理解权利的相对性,培养法治观念和政治认同,认同法治是权利行使和维权的根本准则。
学生通过小组合作探究“宁波小洛熙事件”中的维权过程,辨别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维权途径的异同和适用情形,掌握依法维护权利的方法,培养健全人格,学会用理性方式解决纠纷。
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模拟“宁波小洛熙事件”的维权协商过程,学会在权利行使和维权中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遵守法定程序,培养道德修养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责任观。
四、教学重难点
依法行使权利的具体要求。
公民维护权利的四种合法途径及各自的适用情形和实施方法。
五、教学过程
议学情境
学生活动
教师活动
设计意图
【情境导入】
2025年11月14日,5月龄早产儿小洛熙在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接受心脏手术时不幸离世,家属对手术过程及医生提出质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发后,家属通过报案、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宁波市成立多部门调查组开展调查,2026年2月5日发布通报,认定该事件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涉事医生、医院相关负责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免职、行政处罚等处理,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家属与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已由法院受理。
1.观看“宁波小洛熙事件”核心脉络短视频(整合人民日报、澎湃新闻权威报道);
2.结合视频内容,同桌间交流:“从权利角度,你认为这起事件中家属和医院分别享有哪些权利?”
1.播放精心制作的事件脉络短视频,确保内容真实、权威,无主观臆断;
2.巡视学生交流情况,收集学生的观点并进行简单梳理;
3.引出课题:“公民享有权利,但权利该如何行使?权益受损后该如何维权?今天我们就结合这起真实事件学习《依法行使权利》。”
以真实、具有社会关注度的事件为切入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让学生初步感知事件中的权利问题,为后续教学做好铺垫。
【总议题】
从宁波小洛熙事件看,公民应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子议题一】
权利行使有边界——为何要依法行使权利?
1.小组合作:结合教材P36内容和“宁波小洛熙事件”通报内容,分析“医方的哪些行为超出了权利行使的边界?”“医方因权利行使不当承担了哪些法律责任?”;
2.小组代表发言,分享探究成果;
3.全班共同总结:依法行使权利的必要性。
1.为学生提供事件中醫方过失的关键材料(摘录人民日报通报中医方术前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失误等内容);
2.引导学生结合材料分析医方行为的违法性,点拨“权利的相对性”这一核心知识点;
3.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点评、补充,帮助学生梳理出依法行使权利的两大必要性:权利不是绝对的;滥用权利需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小组合作探究,让学生从事件中提炼出依法行使权利的必要性,实现知识的生成性学习,突破“权利的相对性”这一教学难点,同时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和信息分析能力。
【子议题二】
权利行使守规则——该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1.自主学习:阅读教材P36-P37内容,划出依法行使权利的具体要求;
2.情境分析:结合“宁波小洛熙事件”,思考并回答:
①“家属在维权过程中,做到了哪些依法行使权利的要求?”(如通过报案、诉讼等法定方式维权,未采取过激行为);
②“如果家属采取围堵医院、辱骂医生的方式维权,会违反哪些要求?”;
3.角色扮演:2人一组,分别扮演家属和医院工作人员,模拟“事件初期的维权沟通”,要求沟通中体现依法行使权利的要求,避免语言冲突和过激行为。
1.布置自主学习任务,明确学习要求;
2.引导学生结合事件分析依法行使权利的两大核心要求,强调“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是权利行使的底线,“树立法定程序意识”是权利行使的重要原则;
3.巡视学生角色扮演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小组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小组进行指导,提醒学生注意权利行使的边界和规则。
通过自主学习让学生掌握教材基础知识点,通过情境分析让学生将知识与真实事件结合,通过角色扮演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依法行使权利的要求,实现“知识—理解—运用”的转化,突出教学重点。
【子议题三】
权益受损有途径——该如何依法维护权利?
1.小组合作探究:结合教材P37-P39内容和“宁波小洛熙事件”的维权过程,完成表格。
2.小组代表展示探究成果,全班共同订正完善;
3.拓展思考:“结合本事件,说说为什么诉讼是本事件中家属维权的重要途径?”
1.为学生提供事件中家属维权的具体过程材料(如家属报案、法院受理诉讼、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
2.引导学生结合材料和教材知识,梳理四种维权途径的核心内容,重点点拨诉讼的三种类型(本事件中家属提起的是民事诉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刑事诉讼);
3.针对学生的拓展思考进行点评,强调诉讼是维护权利最权威、最有效的途径。
通过小组合作探究表格,让学生系统掌握四种维权途径的知识,同时结合事件明确每种途径在实际中的体现和适用情形,突出教学重点。通过拓展思考,让学生理解不同维权途径的价值,提升学生根据具体情境选择维权途径的能力。
【作业布置】
结合“宁波小洛熙事件”,以“依法维权,守护权利”为主题,写一段100字左右的感悟,谈谈青少年应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利观。
六、教学反思
(一)亮点
学生活动多样化,体现主体性:设计了观看视频、小组合作、情境分析、角色扮演、表格探究等多种学生活动,打破了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在参与、探究、体验中掌握知识,提升能力。
知识生成性强,衔接自然:教学过程中没有直接灌输知识点,而是引导学生结合事件材料自主探究、分析总结,让学生从事件中提炼出依法行使权利的必要性、要求和维权途径,实现知识的生成性学习,同时将教材知识与真实事件紧密结合,让知识不再枯燥,更易理解和运用。
素养目标落地,多维培养:围绕义务教育阶段的五大核心素养设计教学目标,通过各个教学环节,不仅培养了学生的法治观念,还兼顾了政治认同、道德修养、健全人格和责任意识的培养,实现了学生核心素养的多维提升。
(二)不足
时间把控不够精准:在“子议题三”的小组合作探究环节,部分小组对仲裁途径的适用情形分析较慢,导致该环节耗时略长,后续的拓展思考环节时间被压缩,学生的发言不够充分。
个体关注有所欠缺:在小组合作和角色扮演活动中,更多关注了小组的整体表现和代表发言,对小组内性格内向、参与度较低的学生关注不足,未能充分调动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拓展深度有待加强:对四种维权途径的分析主要围绕“宁波小洛熙事件”展开,未能结合更多不同类型的案例进行拓展分析,导致学生对仲裁等适用情形较特殊的维权途径理解仍不够深入,在实际情境中选择维权途径的能力仍需提升。
七、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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