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板块四 专题十一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领跑高中】2025年高考思想政治二轮专题复习教师用书word
202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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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讲义围绕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专题,覆盖父母子女关系、继承、婚姻、劳动者维权等核心考点,按“突破点-考向探究-知识必备-跟踪训练”逻辑架构,通过真题解析、表格梳理、分层练习突破难点,体现复习系统性和针对性。
资料以2024年湖北、山东高考真题为切入点,如遗产继承题结合《民法典》分析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知识必备用对比表格厘清易混点,跟踪训练分基础与提升层。通过“案例-法条-应用”教学活动强化法治观念,助力学生高效掌握考点,为教师把控复习节奏提供指导。
内容正文:
专题十一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本专题是高考命题常考之处。本专题常考知识点有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继承、婚姻、劳动者维权、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等。从材料选取看,高考多依托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为情境,综合考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基本知识。常以劳模表彰活动为背景,考查劳动的重要性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劳动纠纷案例为背景材料,考查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题常以新职业的出现、新经营主体的设立等为背景材料,考查自主创业;以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等为背景材料,融合《经济与社会》中企业经营等知识,考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设问方式的角度看,近几年高考对本专题内容的考查既有客观题,又有主观题,主观题多以辨析类、认识类为主要考查形式,注重结合社会关注的法律生活案例考查。
突破点一 家庭与婚姻
考|向|探|究
遗产继承
1.(2024·湖北高考9题改编)李四(父母已离世)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宠物犬是不能成为继承主体的,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用于购买夫妻共同的家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不选。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债务,故价值210万元的房产,首先应清偿10万元债务,剩余200万元。继承遗产时,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平均分配,李四的遗产金额为100万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小四和妈妈均等继承李四的遗产份额,由于李四父母已离世,故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2.(2024·安徽高考14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正确处理婚姻关系
3.(2024·浙江6月选考20题)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排除。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故②错误。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③正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
平等的夫妻关系
4.(2024·山东高考14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由材料可知,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是小张、小陈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故这100万元借款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间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①正确。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由甲公司以全部资产为限承担责任,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并没有确定只归张某一人,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陈也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错误。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葛某对小张、小陈的住房享有抵押权,若小陈夫妇到期不偿还债务,葛某有权就该住房优先受偿,但购入的设备不是抵押物,葛某不能以变卖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③错误。
知|识|必|备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法定继承注重继承人的顺序,遗嘱继承注重遗嘱人的意愿。
3.继承开始前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4.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5.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6.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协议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7.“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8.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9.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1.继承
(1)继承相关的概念
概念
含义
继承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类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类别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
扶养
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名师点拨
(1)继承开始后,先析产,把遗产从共同财产中析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确定遗嘱有效),遗嘱不涉及的部分财产,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2)继承的法律效力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
(3)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2.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夫妻关系
的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平等的人身关系
内容
①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
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相互扶养
的权利和
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是指夫妻在物质上和生活上互相扶助、互相供养。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知识拓展
夫妻财产的归属
(1)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
①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②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的→共同财产;
③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2)婚前个人房产
①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②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③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增值→个人财产(自然增值)。
(3)婚前个人存款
①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②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③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注意: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
跟|踪|训|练
1.原告李某珍是年逾八旬的老人,与林某育有二子三女。林某去世后,李某珍一直与大儿子林某森一起生活。大儿子林某森于2024年6月9日生病去世,李某珍的二儿子林某坤与三个女儿就李某珍的赡养问题产生了纠纷。李某珍将四个儿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四名被告共同照顾其生活起居,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在这一案例中(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某珍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②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仅要经济上供养她,还应该在生活上照料她 ③如果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会被剥夺继承权 ④李某珍四个子女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李某珍的四个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①②正确。不尽赡养义务并不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条件,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可以不分和少分,③错误。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不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④错误。
2.(2024·湖北十堰二模)王女士与李先生育有三子。1989年李先生去世后,王女士便由三个儿子轮流照顾赡养。李先生在世时,与王女士居住在其单位分配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的公房中。1996年,该房屋实行房改,王女士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房屋产权于2000年登记至自己名下。三个儿子对王女士都十分孝顺,但王女士和大儿媳、小儿媳常有矛盾,又觉得二儿子生活负担重,多次口头表示要将百万庄大街的房产留给二儿子继承。2024年,王女士去世,二儿子要求按照王女士生前留下的口头遗嘱继承百万庄大街的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女士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均等分割
②王女士生前留下的口头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律效力 ③大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没有照顾好王女士可不分配遗产 ④百万大街的房产属于王女士的个人财产,应按其生前意愿由二儿子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A 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故王女士的口头遗嘱是无效遗嘱,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均等分割,而不能由其二儿子继承,①②应选,④不选。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不包括儿媳,只有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不选。
3.结婚十年后,李某和郭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共识。李某表示,房子、车子是郭某父母所买,自己不要,但这些年炒股所用的本金是自己这两年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10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而郭某从未参与炒股,这笔钱不应该被列入财产分割清单。对此,你的看法是( )
A.应该列入,炒股所用的本金是李某个人财产,但炒股所得的10万元收益不是
B.不该列入,李某放弃房子、车子,已经作出了利益的让步
C.应该列入,因为这笔钱是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的收益
D.暂时不列入,感情破裂,双方有责,需裁定责任更大的一方
解析:C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炒股的本金和收益都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的收益,应该列入财产分割清单,A、D不选,C入选。材料中的房子、车子的本身的产权归属未明确,所以并不能以车子、房子的让步,而影响炒股本金和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B不选。
4.(混淆遗嘱继承与遗赠)(2024·湖南衡阳三模)王某养有一儿一女,退休后跟儿子生活。2018年王某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与儿子不和,到公立养老院居住,女儿照顾,儿子没有去探望。2024年王某病重,在去世前神志尚且清楚之时,在三位医务人员在场时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留给女儿继承,50万元存款赠送给养老院。王某去世后,对其财产的处理,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 ②口头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继承王某50万元存款 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三位医务人员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C 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①正确。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神志清楚的王某在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②错误,④正确。王某遗嘱有效,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接受王某50万元存款的遗赠,但不属于继承,③错误。
5.(混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2024·广东深圳二模)2014年1月,王涛与李红登记结婚,2024年7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王涛婚前用100万元购买的房产婚后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6万元。王涛2022年12月发表的文章在2024年8月收到稿费3万元。另外,李红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红所有。本案中关于财产的分配正确的是( )
①王涛婚前购买的房屋已经过多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房产升值的50万元和租金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离婚后王涛收到的3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李红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红个人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着时间、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①说法错误。王涛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50万元属于王涛个人财产,房屋婚后用于出租,是由两人共同打理,租金属于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王涛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的文章,稿费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红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红个人所有,④符合题意。
突破点二 就业与创业
考|向|探|究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2024·黑吉辽高考13题)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自愿订立的合同不代表合同内容就一定合法,即合同不一定有效,③正确。小赵与某公司虽签订的是《合作经营合同》,但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可见小赵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享受工伤待遇,①错误,④正确。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属于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不以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不选。
2.(2024·浙江1月选考22题)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②正确。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符合题意。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说法错误。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说法错误。
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
3.(2024·安徽高考13题)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材料中指出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允许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且甲公司商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在本案中,甲公司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①④正确。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而题干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②不选。材料中指出当地监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如不服处罚,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③不选。
4.(2024·湖北高考2题)现如今买了电器,有故障需要维修时,常会遇到保修附加条件多、小病大修、乱收费等花式套路,让消费者感到买得起修不起,既“头疼”又“心疼”。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 )
①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 ②反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 ③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做好便民服务 ④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材料反映了市场上电器维修存在保修附加条件多、乱收费等问题,为此既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又需要其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①④符合题意。材料涉及的是电器行业侵犯消费者权益,没有做到诚信经营的问题,不涉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②不选。针对材料反映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的缺陷,而不是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且家电维修行业不是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的领域,③排除。
知|识|必|备
1.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2.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依法履行,不得滥用权利。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5.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7.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8.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9.企业要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
1.劳动法与劳动合同
劳动法
调整对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原则
①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意义
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劳动合同
作用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内容
①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②可备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订立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
无效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其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注意:劳动合同的无效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确认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
2.全面理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国家
①加强有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③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着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
①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
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
③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④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者
①应当树立合同意识,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②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要有证据意识,平时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3.诚信经营
开展正当竞争
①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②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禁止实施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商业诋毁、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①原因: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依法纳税
①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②主要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知识拓展
图示理解企业经营的相关联系
跟|踪|训|练
1.(2024·河北保定期中)李某为M公司员工。2023年10月,李某在国庆放假期间加班46小时晕倒在单位卫生间,受重伤住院。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23年12月,仲裁机构裁决M公司与李某签订赔偿协议,由M公司支付李某受伤期间的各种费用及工伤补偿共32万元,李某不再向M公司提出工伤赔偿要求。M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可见本案( )
①当事人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因M公司不认可调解协议,其可提起民事诉讼 ③裁决是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 ④当事人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了M公司的侵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正确。M公司不认可调解协议,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②错误。仲裁机构裁决M公司与李某签订赔偿协议,由M公司支付李某受伤期间的各种费用及工伤补偿共32万元,李某不再向M公司提出工伤赔偿要求,可见本案裁决是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③正确。当事人休息休假的权利受到了M公司的侵犯,④错误。
2.(2024·山东烟台期中)2024年“3·15”晚会曝光了一款高科技酒水听花酒,这款所谓的商务高端白酒标准装售价高达5 860元,精装58 600元,该酒广告宣称有提升免疫力、改善睡眠、调节生理紊乱、抗衰老等功效,一些消费者被此宣传迷惑而上当受骗。听花酒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①其广告宣传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②其行为是与药品功效混淆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③要诚信经营,对酒水功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
④凭借“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致使消费者的利益受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听花酒企业广告宣称了多种健康功效,但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些功效,因此可以被认为是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混淆行为指的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听花酒企业的行为不属于混淆行为,②排除。企业要诚信经营,但企业信用信息指的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而不是针对具体产品的功效,③排除。一些消费者被宣传迷惑而上当受骗反映了“信息不对称”状态,导致利益受损,④正确。
3.(2024·河南南阳期中)在某商场一次促销活动中,某件促销品为39.8元/件,但是海报上将39写得很小、字体颜色也很淡,导致多数消费者认为该商品为8元/件,从而销量大增。由于消费者一般买的东西很多,结账时也往往不会注意每件商品是多少钱,所以很少有人发现这一问题并找商家理论。该商场这种行为( )
①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原则,损害了自身的信誉
②会误导消费者消费,扰乱市场秩序
③可以由消费者指令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予以查处
④可以由消费者协会对其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商场的行为误导了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是8元的商品,其行为严重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原则,损害了自身的信誉,扰乱市场秩序,①②入选。消费者可以找相关的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场进行处罚,但消费者个人不能指令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予以查处,③不选。消费者协会属于社会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不能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④不选。
4.(混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沈某与甲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一条约定:沈某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知悉的公司的秘密泄露出去,辞职后两年内不得到类似公司从业,公司每月支付相应补偿。沈某在甲科技公司工作两年后,被乙科技公司挖走(甲、乙公司业务相同,沈某从事职位相同)。现沈某的行为被甲科技公司发现。甲科技公司要求沈某支付违约金,沈某不同意。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科技公司的限制条款侵害了沈某自由择业权利,属于无效条款
②甲科技公司要维权,必须经过协调、调解的程序
③若甲科技公司要通过诉讼进行维权,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④若双方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并经过人民法院确认,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该条款并未侵害沈某的自由择业权利,属于有效条款,①说法错误。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也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甲科技公司要维权,并非必须经过协调、调解的程序,②说法错误。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若甲科技公司要通过诉讼进行维权,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③符合题意。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符合题意。
一、选择题
1.(2024·安徽淮北二模)幼儿园5岁学生小光在学校门口的便利店购买了一把“萝卜刀”,并带入幼儿园。课堂上小光在一甩一扣玩闹中,伤到同桌小军面部,小军住院治疗15天,花费2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军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作为其维权的法定代理人 ②小光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③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小光与便利店的购买合同有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作为其维权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造成伤害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相应责任,①③正确。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5岁的小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当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上诉,④错误。
2.(2024·山西晋中模拟)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不满一周岁时因感情不合两人协议离婚,儿子跟随母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年后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然而协议履行几个月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的抚养费用。在本案中( )
①刘某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②刘某的民事行为违背补充协议,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③刘某为其子改名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权 ④李某与儿子的父子关系不因孩子姓名的改变而改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所以李某与儿子的父子关系不因孩子姓名的改变而改变,同时李某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刘某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的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①④正确。材料中“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此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所以刘某的主张会得到法律支持,②错误。刘某作为监护人,为未成年的孩子改名的行为没有侵犯未成年人的姓名权,③错误。
3.(2024·河北张家口三模)余某患有先天性白化病,她记得自己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常年在上海打工,自己由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轮流抚养。7岁的她被父亲带上了去杭州的火车,父亲先后3次让她在原地等待自己买糖果回来,最后一次终于一去不返,将她抛弃在杭州汽车东站附近。18年后,余某来到央视《等着我》节目,希望能够找到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下列对于余某的人生遭遇评价正确的是( )
①爷爷奶奶作为余某的监护人对她遭到遗弃也有责任 ②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后的选择值得同情 ③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④如果余某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从材料可以看出,余某有自己的父母,其父母是她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并不是余某的监护人,①错误。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余某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时,也不能选择遗弃孩子,②错误。余某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③正确。余某被父亲遗弃后,如果她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④正确。
4.(2024·河南商丘三模)郑某和于某于2020年5月离婚,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归郑某所有,并且离婚后其15岁的儿子郑甲归郑某抚养。2021年郑某与王某再婚,王某携带一7周岁的女儿随同二人一起生活。2024年郑某去世,郑甲、王某就100万元房产继承产生纠纷。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房产属于郑某婚前财产,应该归郑甲单独所有
②房产属于郑某个人合法遗产,王某享有继承权
③王某女儿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郑某遗产
④如果郑某没有遗嘱,房产应该由郑甲、王某及其女儿三人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房产属于郑某个人合法遗产,王某享有继承权,②正确。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王某女儿未成年,并且一直跟随郑某生活,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王某女儿是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能继承郑某遗产,③错误。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如果郑某没有遗嘱,房产应该由郑甲、王某及其女儿三人共同继承,④正确,①错误。
5.(2024·广东深圳二模)杨某无配偶和子女,其父母与姐姐先于其去世。杨某生病住院期间,邻居顾某尽心照顾其饮食起居,处理住院费用,并在杨某死亡后操办了丧葬事宜。杨某生前在顾某的见证下由村长张某代书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与顾某,但杨某外甥于某则认为应由其继承杨某的全部遗产。这里( )
①顾某承担了杨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依照遗嘱继承全部遗产 ②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利继承遗产 ③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④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顾某与杨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没有法定的继承权,遗赠不属于继承,①错误。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于某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利继承遗产,②正确。于某和顾某的纠纷属于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于某和顾某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④正确。
6.(2024·江西萍乡二模)张某父母早逝,但有一成年未出嫁的妹妹张丙。张某离婚后,其子张甲随母亲生活。后张某与李某相识,李某离异携幼女孙某与母亲共同生活。张某与李某结婚后育有一子张乙。后张某与李某遭遇车祸,张某当场死亡,李某经抢救生还,但丧失了劳动能力。张某与李某积攒了150万元准备买房,有30万元债务未清偿。张某未留下遗嘱。根据材料信息可知,张甲最后可能继承到的遗产是( )
A.30万元 B.18.75万元 C.16万元 D.13.25万元
解析:D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进行析产。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积攒了150万元,尚有30万元债务未清偿,因此夫妻实际共同财产是120万元。因而,张某的遗产是60万元(张某没有留下遗嘱,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剩余60万元为李某的财产。材料中张某有三个孩子即张甲、张乙、孙某(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还有李某,四人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每人各得15万元,但是李某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所以张甲获得遗产应该比15万元少,所以可能获得13.25万元,D正确,A、B、C排除。
7.(2024·河南南阳模拟)2023年12月,上海独生女继承2亿元遗产后被离婚冲上热搜。女子康某家境优越,28岁与王某结婚,婚后康某的父母在一次旅游途中发生车祸,双双去世,去世之前未曾订立遗嘱,留有2亿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全部由康某继承。半年后,王某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要与康某离婚,并要求分割康某继承的遗产。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康某继承父母2亿元遗产,应归康某,王某无权分割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③康某与王某二人的离婚案,人民法院应给出30天的离婚冷静期 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但是本题中康某父母未立遗嘱,2亿元资产是法定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有权分割,①错误,②正确。30天的离婚冷静期是为协议离婚设置的,本题是诉讼离婚,③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④正确。
8.(2024·海南一模)小张与丈夫小李结婚多年,二人与小翠均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一天,小张发现,丈夫小李竟然与同事小翠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小李在与小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翠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至小翠名下。小张一怒之下便将小翠、小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房屋登记在小翠名下,小翠合法有效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小李购买该套房屋赠与小翠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行为 ③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不进行调解 ④小李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财产权利,小张有权要求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小李与同事小翠保持不正当关系,且在与小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小翠购买了一套房屋,违反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原则,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小李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效行为,①错误,②正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调解是必经程序,③错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小李未经小张同意为小翠买房,侵犯了小张的财产权利,小张有权要求赔偿,④正确。
9.2023年,张某应聘到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员工不得打探他人的薪酬,不得泄露自己的工资待遇,否则公司将视情况降薪甚至开除。2024年1月,因张某透露自己薪资受处分后又打听他人薪资奖金,公司最终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关于上述纠纷( )
①张某若不服公司决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张某打听他人薪资的做法并未违法,公司无权因此解除合同 ③2025年1月之前,张某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张某已与公司签订薪酬保密协议,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表述错误。张某应聘到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薪酬保密协议,那就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其打听他人薪资的做法虽未违法,但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签订合同中的约定,故公司有权因此解除合同,②错误,④正确。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③符合题意。
10.(2024·河南南阳期中)随着年内全国范围内的大幅度降温,“低温津贴”的落实再次引发热议。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我国多个北方省市也陆续明确当地低温补贴标准。结合下列内容说法正确的是( )
某员工:“公司安排我在冰冻天气里工作两周了,得有低温津贴吧?”
老板:“啥低温津贴,我也在这冻着呢,而且劳动合同里没有规定这一条。”
某员工:“法律都规定有低温津贴,新闻上也经常报道。”
老板:“咱们依照合同办事。”
①向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体现了用人单位自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用人单位拒发低温津贴,劳动者可在仲裁后二十日内提起诉讼 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不得故意规避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 ④合同未明确低温津贴条款,故劳动者无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向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体现了用人单位自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①正确。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中的裁决不服的,自收到撤销仲裁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不得故意规避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③正确。合同未明确低温津贴条款,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④错误。
11.甲公司享有某发明专利权,同时拥有采用特殊方法进行生产的技术秘密。尹某为甲公司总工程师,系上述专利发明人之一并参与有关技术秘密研发。乙公司高利收买尹某,在获取了包含以上专利技术方案及相关秘密后,便将其改换成完全不同面目投入生产线并大量获利。随后,甲公司与尹某、乙公司发生维权纠纷。以下对本纠纷分析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涉嫌“搭便车”混淆行为 ②乙公司对甲公司隐私权构成侵害 ③尹某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④甲公司可主张解除与尹某的劳动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乙公司高利收买尹某,在获取了包含以上专利技术方案及相关秘密后,便将其改换成完全不同面目投入生产线并大量获利,这不属于“搭便车”混淆行为,①说法错误。材料未体现乙公司对甲公司隐私权构成侵害,②不符合题意。尹某与甲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尹某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③符合题意。材料中尹某的行为违反了保密义务,甲公司可主张解除与尹某的劳动合同,④说法正确。
12.(2024·山东烟台三模)2024年4月26日,某公司员工刘某因工作原因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表个人言论,称休息日不会接听任何与工作相关的电话,并告知公司客户不要打电话打扰自己。该公司认为刘某的言论是不服从公司管理和工作安排的行为,损害公司口碑,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遂向刘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刘某称公司并没有明文规定休息日必须接听与工作相关的电话。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若对公司决定不服,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刘某若依法维权,只能在仲裁与诉讼之间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③用人单位应在用工自主权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寻求平衡 ④刘某并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刘某不可在仲裁与诉讼之间选择其一进行维权,而是先选择劳动仲裁,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某公司因刘某的言论就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且事先并没有明文规定休息日必须接听与工作相关的电话,用人单位应在用工自主权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寻求平衡,以及刘某并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③④正确。
13.(2024·吉林长春模拟)邬某通过A公司经营的旅游App预订客房,支付方式为“到店支付”,订单下单后即被从银行卡中扣除房款,后邬某未入住。邬某认为应当到店后付款,A公司先行违约,要求取消订单并退还房款。A公司认为其已经在服务条款中就“到店支付”补充说明“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对您的银行卡预先收取全额预订费用”,不构成违约,拒绝退款。针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A公司侵犯了邬某的知情权,因此邬某的主张有效
②邬某与A公司的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因此邬某的主张无效
③人民法院应支持A公司的诉讼请求,有利于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
④人民法院应支持邬某的诉讼请求,有利于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本案中,A公司作为经营者在提供格式条款时未能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没有尊重邬某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邬某的主张有效,①正确。邬某与A公司的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但关于“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对您的银行卡预先收取全额预订费用”这条补充说明,邬某可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因此邬某认为A公司先行违约,要求取消订单并退还房款的主张有效,②错误。A公司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支持邬某的诉讼请求而不是A公司的诉讼请求,③排除。邬某的诉求合法合理,人民法院应支持邬某的诉讼请求,有利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也能起到促使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的效果,④正确。
14.(2025·江西鹰潭开学考)近年来,零食江湖出现了“学院派”食品,即由高校研发和代言,由合作企业生产的食品,俘获了不少吃货的心。但这些“高学历”零食在受欢迎之余,也混入了一些“学历造假”分子。上海市消保委随机选取的13种宣称由“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机构参与研发的线上食品中,5款产品被相关机构明确回函否认有关联,4款产品未获相关机构的明确回应。零食“学历造假”( )
①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
②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
③警示制造商须尽到事先审查的义务
④是“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产品造假蒙蔽消费者,而且造假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因此零食“学历造假”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①正确。材料不涉及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②排除。题干反映合格产品被仿冒,生产合格产品的企业无责任对仿冒商品进行事先审查,而造假企业目的就是仿冒,谈不上履行事先审查义务,③排除。仿冒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是“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④正确。
15.(2024·湖南怀化二模)2024年“3·15”晚会以“共筑诚信·共享安全”为主题,曝光了作为预制菜“顶流”的梅菜扣肉,个别商家竟然使用“淋巴肉”制作;有些不法商家将黑手伸向火灾发生时给予人们生的希望的干粉灭火器,制造销售不能灭火的灭火器;另外,一瓶5.86万元,宣称喝了能回春、壮阳的“神酒”听花酒、“把客户当成猎物”的婚恋网站……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应该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 ②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经过仲裁这道法定程序 ③实际商品与宣传不相符合等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某些商家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3·15”晚会上曝光的商家,或者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或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背了公平、诚信的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①④符合题意。因劳动争议维权时,除特定情形外,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消费者维权,不需要先仲裁,②说法错误。“实际商品与宣传不相符合”是违约行为,不是混淆行为,③说法错误。
16.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下面关于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的原因正确的有( )
①可以简化税收体系,使得税收管理更为高效,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②税收政策更加透明,纳税人更容易理解和遵守税收规定,杜绝税收争议和纠纷
③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激励劳动供给,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
④统一征税有助于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率,消除逃税和漏税现象
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C 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可以简化税收体系,使得税收管理更为高效,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激励劳动供给,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①③符合题意。“杜绝税收争议和纠纷”说法过于绝对,②排除。“消除逃税和漏税现象”说法过于绝对,④排除。
二、非选择题
17.(2024·山东聊城二模)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条例》共7章60条,重点就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安全的网络空间提供了法律保障。
【案例】
扬州警方接到李女士报警,称其女儿手机微信账号捆绑的银行卡被盗刷,损失186 300元。经了解,李女士12岁的女儿有部手机,平常用来交网课作业,前不久,孩子收到了一条游戏平台“客服”发来的推广信息,称只需出借微信号,投票打榜5分钟就可获得588元的报酬。小朋友年幼无知,被骗子诱惑,直接将手机上的微信账号和密码告知对方,并提供了手机验证码。随后“客服”告知李女士女儿,后台检测发现其微信账号违规操作,要封停30天。期间不能尝试登录、申请冻结,不然会被永久注销,且影响个人征信。小朋友直接被吓懵,也不敢告诉家人,由于李女士忘记女儿的微信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又没开通短信提醒,直到一个月后,才收到银行卡发来的异常消费短信,经查流水,李女士银行卡前后被盗刷59次,金额达186 300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安全的网络空间。
答案:①父母有抚养、教育和监管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②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进行积极引导、教育和有效监管。③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起到示范作用。
解析:本题运用父母对子女的义务知识分析材料即可。
18.(2024·河南安阳二模)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李某未婚单身,幼年丧父后母亲改嫁,由祖母将其带大,母亲仅偶尔探望李某。成年后,李某负责赡养年事已高的祖母。
李某46岁时,在一次体检中确诊为癌症,他希望自己去世后把财产留给祖母。李某在A4纸上打印“我去世以后,我的所有财产归祖母所有”,并在纸上盖上私章,签上名字,写下了具体日期。之后,李某因癌症去世。李某的母亲认为自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继承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请你说说法院会如何判决。
答案:李某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分得遗产,但不能继承全部遗产。李某在A4纸上打印遗嘱的内容并签名,属于打印遗嘱的范畴。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李某这份遗嘱虽然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是法律效力无法得到保障,属于无效遗嘱。李某由祖母抚养长大,现其祖母年事已高,李某祖母虽然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解析:本题可从法定继承人顺序、遗嘱的种类和有效性等角度组织答案。
19.(2024·黑龙江哈尔滨模拟)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未满十六周岁的雷某具有较高的台球运动水平,由其父亲代其与某体育公司签订《合约书》。约定:雷某成为该公司的台球合约选手,由公司承担雷某在培训基地的教育培训、比赛交通费用等,并保证雷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雷某参加所有赛事及活动必须由该公司统一安排,所获奖金双方各占50%,如违约则退还所有费用。
后由于该公司与案外人解除了培训基地的投资合作协议,雷某未再参加任何培训及公司安排的比赛活动。雷某以无法享受培训、该体育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某体育公司支付违约金。该体育公司则以雷某未经同意擅自离开、违约在先为由,反诉请求判令雷某返还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案例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并列举解决上述纠纷的正确途径。
答案:①雷某虽然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由于其台球运动水平较高,且经其监护人同意,具备接受体育单位招用的资格。合同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
②雷某可以与该体育公司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或依法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可联系订立有效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维权的途径结合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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