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4 文学类文本阅读(散文)(期末真题汇编,云南专用)高二语文上学期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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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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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语文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 |
| 类型 | 题集-试题汇编 |
| 知识点 | 小说 散文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末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云南省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164 KB |
| 发布时间 | 2025-11-26 |
| 更新时间 | 2025-11-26 |
| 作者 | 北沙 |
| 品牌系列 | 好题汇编·期末真题分类汇编 |
| 审核时间 | 2025-11-26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5134732.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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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专题04 文学类文本阅读(散文)
一、(24-25·高二上·云南昭通一中·期末)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金岳霖先生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的一位。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①。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叫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达同学,我问你一个问题:‘林国达垂直于黑板’,这是什么意思?”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有一个同学,大概是陈蕴珍,即肖珊,曾问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搞逻辑?”逻辑课的前一半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比较有意思。后半部分全是符号,简直像高等数学。她的意思是:这种学问多么枯燥!金先生的回答是:“我觉得它很好玩。”除了文学院大一学生必修课逻辑,金先生还开了一门“符号逻辑”,是选修课。这门学问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选这门课的人很少,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学生里最突出的是王浩。金先生讲着,有时会停下来,问:“王浩,你以为如何?”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
王浩和我是相当熟的。王浩的相貌颇“土”,脑袋很大,剪了一个光头,——联大同学剪光头的很少,说话带山东口音。他现在成了洋人——美籍华人,国际知名的学者,我实在想象不出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前年他回国讲学,托一同学要我给他画一张画。我给他画了几个青头菌、牛肝菌、一根大葱、两头蒜,还有一块很大的宣威火腿。——火腿是很少入画的。我在画上题了几句话,有一句是“以慰王浩异国乡情”。王浩的学问,原来是师承金先生的。一个人一生哪怕只教出一个好学生,也值得了。当然,金先生的好学生不止一个人。
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
金先生是个单身汉,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八十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三轮车的约好,每天拉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象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老先生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金先生治学精深,而著作不多。除了一本大学丛书里的《逻辑》,我所知道的,还有一本《论道》。
我对金先生所知甚少。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好好写一写。
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一写。
(有删改)
[注]①一口钟,无袖、不开衩的长外衣,形似斗篷,俗称“一口钟”。
1. 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金先生以“‘林国达垂直于黑板’,这是什么意思?”来回答学生的提问,使学生无言以对,可见金先生的傲慢无礼。
B. 肖珊问金先生为什么研究枯燥的逻辑,他回答“我觉得它很好玩”,可见他对逻辑学的热爱和执着。
C. 金先生与王浩师生二人在课堂上苏格拉底式的问答,颇能体现学者之风,也可见联大时期的治学风气。
D. 文章形散神聚,写了金先生的多个日常片段,表达了作者对金先生平凡而伟大的人格与深厚的学术修养的赞美和钦佩。
2. 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作者以极简洁质朴的语言写金先生的神态,表现出他内心的悲伤,感情真挚。
B. 王府井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谁也不认识金先生,不了解他的成就,侧面烘托了金先生的深居简出、孤独落寞。
C. 文章语言以恬淡为底蕴,克制而又有神采,内敛而又不宣泄,时有兴之所至、信手拈来的“闲笔”,极富意趣。
D. “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一写”首尾呼应,结构圆融,浑然一体。
3. 全文以金先生为主要写作对象,第二段却描写闻一多先生、朱自清先生的衣着,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 “有趣”是这篇散文之“眼”,金先生的“有趣”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二、(24-25·高二上·云南玉溪·期末)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忧郁的孙犁先生
肖复兴
一晃,孙犁先生已经去世五个月了。我一直想写写孙犁先生,却又不知从何写起,面对电脑,枯坐半天,总是一片空白。这让我非常痛苦,我才发现有的事情有的人真的想写却突然没有词了,那感觉就像欲哭无泪一样吧。
孙犁先生去世之后,我读过了不少人写的悼念文章,有些和我想象中的一样,有些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便问自己:我想象中的孙犁先生是什么样子呢?想了许久,我得出的结论是:晚年的孙犁先生是忧郁的。我不知道,我的想象是不是对。那确是我的想象。没错,孙犁先生的晚年是忧郁的。
孙犁先生的忧郁,和他衰年独处有关。他文章中不止一次流露出“故园消失,朋友凋零,还乡无日,就墓在期”的感慨,他是一个情感极其细腻的人,他沉淀了岁月,洞悉了人生,所以在琐碎生活中特别珍时惜日,所以在秋水文章中格外取心析骨。
记得他读完我的《母亲》一文,知道我小时候生母去世后父亲回老家又为我和弟弟娶回一个继母的经历,来信说:“您的童年,无论如何,不能说是幸福的,使我伤感。”然后,又驰书一封特别说:“关于继母,我只听说过‘后娘不好当’这句老话,以及‘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这句不全面的话。您的生母逝世后,您的父亲就‘回了一趟老家’。这完全是为了您和弟弟。到了老家经过和亲友们商议、物色,才找到一个既生过儿女、年岁又大的女人,这都是为了你们。如果是一个年轻的、还能生育的女人,那情况就很可能相反了。所以,令尊当时的心情是痛苦的。”
前一封信,让我感动,我知道孙犁晚年很少再动感情,他自己在文章里说过:“我老了,记忆力差,对人对事,也不愿再多用感情。”他却为我的一篇文章为我的童年而伤感。我能够触摸到他敏感和善感的心,便也就越发明白为什么在他早期的文章中充满了那么多细致入微的感情描摹。我有一种和他的心相通的感觉,这不是什么攀附,只是普通人之间普通情感的相通。我相信他是不愿意他去世后被人称作大师的,他只是一个始终保持着普通人感情的作家,就像他始终喜欢布衣麻鞋、粗茶淡饭一样。
后一封信,让我没有想到,因为在我写文章的时候到文章发表之后,都未曾想到父亲当年那样做时内心真实的感情,而只是埋怨父亲。孙犁先生的信提醒了我,也是委婉地批评了我。真的,对于父亲,我一直都并未理解,一直都是埋怨,一直都是觉得失去母亲后自己的痛苦多于父亲。也许,只有经历过太多沧桑的孙犁先生,对于哪怕再简单的生活都会涌出深刻的感喟吧,而我毕竟涉世未深。我隐隐地感觉到晚年的孙犁先生和年轻时的心境已经不大一样,便总觉得有一种忧郁的云翳拂过他的眼神,善意地注视着我们,伤感地回顾着往昔。
我不大清楚孙犁先生到底是如何看待自己晚年的文章的。我只知道在和我通信中,他特别提到过他的两篇文章:一篇是1989年写的《记邹明》,一篇是1994年写的《读画论记》。在他晚年的著述里,这两篇文章都算比较长的了。我是觉得他自己格外看重这两篇文章的。
我想起先生在给我的信中不止一次地流露出这种情绪:“贪图名利于一时,这是很容易的。但遗憾终生,得不偿失,我很为一些聪明人,感到太不值。”在信里,他对文坛许多现象给予了批评,比如对那些冒充学问的所谓注水书籍的一再批评:“这不能说明他有学问,是说明当前的‘读者’都是‘书盲’,能被这些人唬住,太可怜了。”这样的话,谁能够听得进去,谁又愿意听呢?
晚年唯一能够给予他慰藉的只有读书了。他在信中对我说:“我读书很慢,您难以想象,但我读得很仔细,这也是年轻人难以想象的。”在另一封信中,他又说:“读书烦了,就读字帖;字帖厌了,就看画册。这是中国文人的消闲传统,奔波一生,晚年得静,能有此享受,可云幸福。”孙犁是以这样的心境退回书斋之中的,既有中国传统文人之习,也有无可奈何之隐。孙犁先生的去世,让我感到这样一代文人和文风已经基本宣告结束了。那种忧郁的太息和气质只存活在他的文字中了。
我知道孙犁晚年喜欢临帖书写,曾经请他为我写一幅字,他写来的第一幅录的是杜甫《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三十韵》中的诗句,诗里有“心微傍鱼鸟,肉瘦怯豺狼”和“竹斋烧药灶,花屿读书床”的句子,我不知道是不是先生的自况?他写来第二幅字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我是感到他旷达和超脱之外的一丝忧郁。他出的最后一本书,取的书名竟是《曲终集》,我隐隐感到不大吉利,曾经写信问过他,先生回信却没有回答,也许,是觉得我岁数还小不大懂得吧。
《记邹明》中,有他自己人生的感慨,那是一则邹明记,也是一篇哀己赋。在那篇文章中,他说:“是哀邹明,也是哀我自己。我们的一生,这样短暂,却充满了风雨、冰雹、雷电,经历了哀伤、凄楚、挣扎,看到了那么多的卑鄙、无耻和丑恶。这是一场无可奈何的人生大梦,它的觉醒,常常在瞑目临终之时。”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看这篇文章的,我是感到了一种往昔的梦魇与现实的无奈,交织成一片深刻的忧郁,笼罩在晚年孙犁先生的心头,拂拭不去。
孙犁先生是中国真正的、有点老派的古典文人。孙犁先生的一生,干的是知识分子的事情,他不为官,也不为商。回眸孙犁先生二十年,实际不止二十年,五十年或者更长,把他的五十年、六十年、一生的作品都展示出来,他的每篇文章包括每封信件都可以和读者见面。
正如孙犁先生在《曲终集》中所说:“人生舞台,曲不终,而人已不见;或曲已终,而仍见人。”孙犁先生五十年的作品,不仅一直保持着这种创作的势头,而且保持着真正文人的这种态度。所以我说孙犁先生是真正的文人,做的是真正文人的事情,愿意称自己为文人的人,都应该有发自内心的深省。
(有删改)
5. 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我”对孙犁先生既怀念又珍视,在孙犁先生去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对他的感情。
B. 孙犁先生两次给“我”来信,让涉世未深的“我”更能体会父亲的不易与痛苦,也使“我”更加理解孙犁先生晚年的心境。
C. 孙犁书法中摘录的杜甫诗句和他的作品《曲终集》,表现出的人生认识与感慨是相同的,从中可以窥见他晚年的内心世界。
D. 无论境况如何,孙犁先生始终保持着真正文人的态度,他的文人风骨也一直激励着“我”要时刻有发自内心的深省。
6. 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本文开头将别人心中的孙犁和“我”想象中孙犁的样子进行对比,突出了“我”对孙犁的深刻印象以及独到的认识。
B. 文中写到孙犁先生“也不愿再多感情”,与下文他对“我”童年的伤感形成对照,体现出他是保持着普通人感情的作家。
C. 作者对孙犁的情感表达是层层深入的,先写孙犁先生对“我”的影响,再写他的人生境界,最后赞其是真正的文人。
D. 文中多处引用孙犁自己的话语,既增强了文章的真实性,也表现了孙犁先生对后辈的期许,以及对文学创作的态度。
7. 为什么说孙犁先生晚年是忧郁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8. 如何理解文中画线句子?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一、(24-25·高二上·云南镇雄·期末)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黄河岸边鸟
刘丽丽
父亲修理他的锄头,母亲忙着择菜,准备午饭。芒种快到了,风中传播着麦子即将黄熟的气息,也酝酿着大战之前的焦灼。
锄头并不负责开掘整块田地,而是只给一棵庄稼松土,它照顾的是距离它最近的苗木。通过锄头,人的力量传递给了大地。力量被传递出去,土地中就存储了那么多可以提供燃料、提供生长的东西。清晨,当一个农夫走向田野时,与他同在的是晨曦和一把辅佐他的锄头。锄头起到辅佐和监察的作用,庄稼负责茁壮成长。秋天来临之前,晨曦与锄头又构成了光的双重小岛,与贫瘠和黑暗遥遥相对。
母亲忙碌的是另外一件事。她手中的笊篱也并不负责整个厨房的工作,而是只捞取焯水的蔬菜。在过年时,还要捞取炸货、肉丸、馃子等。因此,一旦这把竹子编制成的工具有所动作,就预示着厨房将有一场小小的改变,对美食的希冀调动起人们的味蕾,空气中飘荡着节日的喜悦。当笊篱被挂在墙上时,念头就暂且被搁置,人被其他事情占据,这种忙碌持续一段时间后,念头又再次萌芽。挂在墙上的笊篱,是一盏映照美食的灯。
阳光热烈起来,父亲的敲打告一段落。我听见母亲跟父亲说:那个叫得好听的鸟又来了。果然,浓密的枝叶间传来鸟的鸣叫,在清水里洗涤过一般干净、辽远。那声音也是我所熟悉的,从记事起就多年不变的。父亲答应了一声,说:可不是今天才来的。父亲整天在田里泡着,鸟是他的邻居,哪只鸟走了、哪只鸟留下了,走了的哪天回来、从哪里回来的,他知道得比谁都清楚。他们说的是四声杜鹃,也叫子规。
鸟声划分了季节,重新定义了人们的工作。在我的童年时代,这种声音响彻原野。它们提醒,但从来不会彼此争夺话语权。其他的鸟通常音节单一,没有太多变化,但这种鸟的叫声不同,每次都是持续四声。不像鸣叫,似乎是在同人说话,娓娓而谈,有着极好的修养和耐心。善意的提醒,在那段时间里几乎从早到晚不辞辛劳。声音的源头或者在树梢,或者在邻居家的房顶,或者在电线塔之上,清晨时分鸣叫的声音尤其清凉而繁复。是谁给了它如此热切的心肠?白天,它是热心的催促者。到了夜晚,忙碌一天的人们终于归家,在那一次次四声的鸣叫中,就隐隐听出了一些惆怅,甚至凄苦。又是谁给了它这种深沉?
我曾无数次沿着梯子爬上围墙,再沿着围墙攀上房顶,向着广袤的田野里眺望,找寻那鸣叫声的源头。古老的黄河两岸,绿树葱翠,麦浪起伏,那散播消息的使者却始终不见踪影。后来极偶然地,知道了它们叫子规鸟,又叫杜宇、子归、催归,等等,是杜鹃科的一种。除去在海南岛的属于留鸟之外,在其他地方均属于夏候鸟。它化身为跋涉者,每一度的归来都带着饱经风霜的沧桑。长距离的迁徙,让它见证了草木荣枯,旁观了人类的生老病死,它可是在用自己的歌唱来抚慰人心?《滨州市生物志》在“本地鸟类”一栏也收录了“四声杜鹃”的词条。
俗名:光棍多处。鸣似“麦子快熟”,体长三十至三十三厘米,雄鸟浓褐色,雌鸟稍浅。麦黄时来,栖树林间,鸣声清亮,四声一度……有益农林。夏候鸟。
短短的文字,在心中激起悠长的涟漪,记忆中的画面迅速闪回,带来简单而丰盛的快乐。
河南人称之为“豌豆偷熟”,因为豌豆比麦子熟得早,所以只要听到它的鸣叫,就知道豌豆熟了,那么接下来麦子也就快了。往河北去,人们叫它“光棍打醋”“光棍好苦”。我去过的地方不多,不知道别处还有什么叫法,以上几种叫法都是谐音模拟,不知道它们对人类的这种命名法是否满意。
农人爱它们,文人也爱它们。杜甫写“两边山木合,终日子规啼”,由子规鸟的啼鸣,引出思乡的离愁。宋代诗人翁卷写乡村四月:“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在一片山明水秀之中,人们根据子规的提示抓紧时间耕作,整幅画面超然而又生动。课堂上,我也曾无数次领着毕业班的学生们吟诵一首送别诗。清晨的校园,法桐青翠,朝晖映入阔大的玻璃窗,学生们的声音是那么响亮:
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
王昌龄被称为“七绝圣手”,和李白是同时代的著名诗人,两人交情深厚,又都有怀才不遇之遭际。“我寄愁心与明月”,体现了李白对朋友遭贬的同情,但又无法当面劝慰,只能寄望明月传达问候。
十五岁的脸庞青春逼人,清澈的眼眸中还不曾染上岁月的风霜。早读,我听见他们用响亮的声音齐齐吟诵。最后一句,“夜郎西”三个字的音调格外扬起。他们能背得出整首诗,能写对所有的字,能讲解借物抒情的写法,然而,中年人生计的艰难、不得志的愤懑、寄托慰藉的复杂情绪,并不是一张轻飘飘的卷子所能承载的。诗中的意味,只有到了一定的年纪才能真正体会吧?有了一次次失败,经历诸多苦楚,被不止一次地击倒,才能忍痛卸去招摇的枝柯,将一颗躁动的心沉下来。知道疼痛不能宣之于口时,遂藏之于心。在一日日的锤炼中、在向内的掘进中,褪去浮华,褪去张狂。一部四声,娓娓道来,向人传递内在的简单和丰盈。
四月份,我去市里的文化馆听了一场报告,主题是普及当地鸟类知识。听完报告我越发确认,子规鸟就该是那个样子。低调的装扮,明确了它不与其他鸟类比美争先的态度。为什么要着一身褐色的羽毛呢?这问题就好比询问一个老农,在所有的农具里为什么更偏爱锄头一样。锄头从头到尾的设计中,就涵蕴着既要下苦力,同时也可以省力的哲学。每个农夫肯定都有一把趁手的锄头,他们用它来和泥土打交道,和顽劣的草根搏斗,用它来平整田地,保护墒情。在民间,实用,永远是第一位的。
雨后的树丛中又传来子规的鸣叫,正是这叫声,让天地也变得更加辽阔。
(有删改)
1. 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 父亲修理锄头、母亲忙着择菜的动作描写,展现了乡村生活中父母劳作时的密切配合以及对劳动的喜爱,更体现出农村生活的闲适。
B. 文章在描写了黄河岸边杜鹃鸟时,对杜鹃不同地区的俗名以及含义做了介绍,丰富了文章的文化内涵,也表达了作者对杜鹃的喜爱。
C. 文章对四声杜鹃的描写从父母到更多的农人,再到文人群体,把杜鹃的文化意义逐步升级,以此体现了农人与文人对杜鹃的不同看法。
D. 结尾写雨后树丛中杜鹃的叫声让天地更加辽阔,一方面体现了杜鹃叫声的高昂和嘹亮,另一方面也暗示像杜鹃一样的父母生活场景的辽阔。
2. 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写秋天来临前,晨曦与锄头构成“光的双重小岛”,表达了农人通过辛勤劳动,借助自然的力量,努力摆脱贫困、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与决心。
B. 描写杜鹃的叫声时用“声音在清水里洗涤过一般干净、辽远”的通感和“鸣声清亮,四声一度”的有节奏语言,体现出杜鹃叫声的特点和美感。
C. 文章引用《滨州市生物志》中对四声杜鹃的记载,与前后文对杜鹃特点描写的内容相互印证,让读者更清楚地认识到文章是真实写作,没有虚构。
D. 开篇以父母日常活动引出杜鹃,中间穿插对杜鹃包括叫声特点、文化意义等的描写,结尾又以杜鹃鸟的鸣叫收尾,首尾呼应,使文章结构严谨。
3. 文章用大量笔墨写“我”教的学生学习带有“杜鹃”意象的诗歌的内容,有哪些重要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 父母手中的锄头、笊篱与四声杜鹃有何共同特征?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二、(23-24·高二上·云南宣威·期末)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别墅
李广田
因为养病,住在乡下的别墅里,同来作伴的,只有母亲。
叫做别墅,也只是说着好听罢了,其实也不过是旷野的几间农舍,四围又绕上了一带短垣。这农舍,距我们的市镇尚有十里,举目四望是绿树,是田禾,农舍附近,就是自家的农田之一部。在农田之一角,有自家的一片榆林。
“娘,我将做些什么来自己消遣呢?”时常向母亲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像三岁的小孩似的,觉得什么事也不能做,除非得到了母亲的允许或帮助。这时,母亲便照例地回答我,说:“医生再三嘱咐,不准你做什么事,你只要晒晒日头,睡睡觉,就已经够了。”
说实在的,同母亲住在一块,我还能有什么可做呢。书,是不让读的,信,也不许写。一切文具,都不在手下,就是偶尔想写下点什么记号之类也不可得。原先住在镇上,那里有许多可以谈天的人,无论是那些吸着长烟管的农夫或踢毽子打球的孩子们,都会给我以欣慰。然而,怕我受不起那些烦扰,才终于搬到了野外来,虽然自己最怕寂寞,为了养病,也不能不安于寂寞了。而母亲呢,终日只打算着我饮食起居的事,便已操劳不少,老年人只为了儿子的病而担忧的心情,我已深深地体谅到了,我不愿意在任何事情上违背母亲的意思。
有一天,当吃着晚饭的时候,母亲忽然想起来似的,说:“明天是镇上的市集了,我想去买些菜来,如能买到一只鸡便好了,因为昨天镇上的王家伯母来,说你是应当吃鸡的,可作药物,又可以当饭吃的呢。”说着,显出很得意的样子,征求我的同意。次日清晨,用过早点之后,母亲便独自到市集去了。回来时日已向午,母亲很得意地说:“不但买了鸡来,还学了吃鸡的方法来呢。”便从麻袋里放出一只肥大的公鸡来,黑羽毛,金颈项。顶上的冠子大而且红,昂了首,抖擞着精神,是一只很可爱的公鸡。可惜在腿上还系着只破鞋,像带着脚镣一般,使它不能十分自由,不然我想它怕要逃去了。
“是今天就杀呢,还是等到明天?”母亲问。
“不,”我摇头回答,“且养它几天再说罢。”
母亲又接着说,“养它几天也可以,或者还可以养得更肥些呢。”我听了这话,觉得颇不舒服,但也不好说出什么,心想:“这只鸡,终于是要为我而死的了。”
次日清晨,不等母亲呼唤,我便起床了,出乎意料的喜欢,因为我听到了被买来的那只公鸡的早啼。对这只即使将要被杀,也还尽着这司晨的义务的禽,觉得很可感激,但同时又觉得很可哀怜,“让它活下去罢,”就有这样的心思。当散步归来时,看见母亲撒些谷粒给那鸡吃,那鸡也就泰然地啄食,对于那饲养它的人,表示出亲昵的样子。
“听了鸡叫,所以才早起的呢。”
“真的吗?那么就留它叫五更好了。”母亲这样回答,仿佛很体谅我的用心。
午饭后,我把这鸡带到榆林间去,因为那里有东西可以啄食,如草叶、草实、野葡萄粒之类,在荒草里也可以找得青色的小虫,这更是很好的鸡的食饵了。当这鸡在那草地上任意啄食时,我也在帮它寻取,每当捉得一只青虫或蚂蚱之类时,便咕咕咕咕地把鸡唤来,并给它吃。它每是绕在我身旁不去。并时常抬起它那带着红冠的头来向我注视,也在喉间发出很轻微的咕咕鸣声。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五天,母亲不曾提起过杀鸡的事,只有时候说,“这鸡更肥了,”并不再说别的。我呢,也乐得来这样下去,病虽依然如初,说是吃掉一只鸡便可痊愈的事,谁能相信呢。我每天带着这只被留下来的公鸡到榆林间去,在那里游戏,在那里休息,不但忘却了寂寞,且也过了些有趣的日子。仿佛一只鸡也就懂得人的心思似的,对自己表示出那样的友情:几乎是不能相离的,它永是跟在我脚后,坐下来,它伏在我的身旁,有时,竟要飞到我的身上来了,捉到青虫时,便可在我的手心里被它啄食,很是可喜。有时,它失迷在那些榆林的荒草里去了,只要听到咕咕的呼唤,便摇摆着肥重的身体向我奔来。夜里就宿在屋前的埘中,清晨便把我从梦中唤醒。
是某日的晚间,天空阴得颇浓,好像就要下雨了。用过晚饭之后,母亲说:“天很冷,早些上床去睡罢。”还不等入睡,便听到窗外洒洒的雨声了。明晨醒来,已是早饭时候,外面的雨声还是不停。对于自己的这样懒起,觉得很不高兴,好像在后悔着什么,又好像在怨恨着那雨。仔细想时,原来是我既未听到母亲把我唤醒,又不曾听到鸡声,为什么今天会没有了鸡声呢?觉得很是可疑。当我随便地洗过手脸之后,看见母亲很慌忙地冒着雨从厨房里走来,两手上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东西放在我的面前,并说:“快点吃罢,鸡已煮好了。”
我很久地沉默着,望着那碗上的热气向上蒸腾,眼前只是一片模糊。在雨声中,听到母亲在一旁用颤抖的声音说:“怎么还不快吃呢?等会就要凉了。好容易,费了一夜的工夫才给你煮好,而且还是神煮!”说着,也坐在一旁沉默着。我们都沉默着,而且沉默了很久。
所谓“神煮”者,这便是母亲所说的,学来的那煮法了。把鸡杀死洗净之后,并不切碎,也不加油盐之类,只放在清水里煮熟,而所用柴薪,又只限于用谷秸七束,在锅里煮过一夜之后方取食,据说,这样煮法就可以医病。
听了母亲的再三督促,觉得很是难忍。最后,母亲竟哭着说:“原是希望给你治病的,既这样,我还有什么希望呢。”说着,就不能自已地呜咽起来。我也只有忍着泪,服从了母亲的命令。
又过了几日,母亲说:“再去买只来吃罢。”我说:“吃过一次病也不见好,也就不必再买了。”此后,便不再提起关于吃鸡的事。至于自己的病呢,确也不曾见好,医生说还须继续静养,很想早搬回镇里去住,也不可能,只是依然过着那幽静的日子,在野道上缓步,在榆林间徘徊或沉思。
(节选自《画廊集》,有删改)
5.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将乡下的几间农舍称为“别墅”,并描述了其周围的景色,透露出随遇而安的心境。
B.“像三岁的小孩似的,觉得什么事也不能做,除非得到了母亲的允许或帮助”,这表明“我”对母亲的严厉管束有点抵触。
C.“我”心想“这只鸡,终于是要为我而死的了”,这既是一种无奈和不安,更是悲悯情怀的自然流露。
D.鸡蒸好后,“我”和母亲“都沉默着”,“我”沉默是因为一个生命因“我”逝去,母亲沉默是为“我”的病而担忧。
6.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回忆了“我”在镇上的生活场景,虽然烦扰,却感到欣慰,与下文“很想早搬回镇里去住”形成呼应。
B.公鸡泰然地“任意”“在我的手心里”啄食,这些描写生动地描绘出动物与人类的和谐相处图景。
C.文章的主题往往有多元性,本文对“神煮”做出了解释,揭示了文章反对封建迷信的主题。
D.作者在行文时,不刻意求工,注重真情实感的流露,全文呈现出朴实、自然、平淡、真挚的语言风格。
7.“我”和母亲对待公鸡的态度有何不同,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对此加以分析。
8.本文虽然只写了在乡下养病的简单经历,但其过程却蕴含了作者丰富而深沉的情感。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23-24·高二上·云南楚雄·期末)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归去来
史铁生
我知道,北玲有一桩未了的心愿:回陕北,再看看那片黄土连天的高原。她曾对我说过,当她躺在美国的医院里,刚从那次濒死的大手术中活过来,见窗台上友人们送来很多鲜花,其中有一束很像黄土高原上的山丹丹,想必也是百合类。她说,她熬着伤痛,昏睡,偶尔醒来就看见那束花在阳光里或者月色中开得朴素又鲜活。她知道她患了肝癌。她说,有十几天,也许更久,别的花慢慢凋谢,唯独那束山丹丹一样的花一直不败,她相信此非偶然,必是远方那片黄土地上的精神又来给她信心和帮助。
她说:“等我的病见好一点,立哲要带我回一趟陕北。”
立哲,北玲的丈夫。就是那个孙立哲——当年的知识青年模范,在窑洞里为农民做手术的赤脚医生。立哲当年的事迹颇具传奇色彩:只上过初中二年,却在土窑洞里做了上千例手术,小至切除阑尾、大到从腹腔里摘出几十斤重的肿瘤。我可以做证,这既非讹传也无夸张。我与立哲是中学同学,在陕北插队同住一眼窑洞。十年中,在陕北那座小山村里,他内外妇儿各科一身兼顾、治好的病人以数千计。那小山村真名叫关家庄,我曾在一篇小说中叫它作“清平湾”。
最早听说北玲、大约是1974年,听说陕北知青中有几个师大女附中的才女正写一部知青题材的小说,才女中就有吴北玲这名字;那时我也正动了写小说的念头,这名字于是记得深刻。第一次见她是在1978年,初秋,下着小雨,一个身材颀长的女子跟在立哲身后走进我家。立哲说,她叫吴北玲,也是陕北插队的。我说,噢——我知道。立哲说你怎么知道?我说,早就知道,行么?立哲笑道:行。北玲脱去粉红色的雨披,给我的印象是生气勃勃。其时她已在北大读中文系。立哲说一句“你们俩有得聊”,就去忙着包饺子(他拌的饺子馅天下一流,这一点,几年后在芝加哥得到验证)。我便像模像样地跟北玲谈文学。饺子熟时雨停了。那晚月色极好,我们坐在小院儿里吃饺子,唱辽阔的陕北民歌,又唱久远的少年时的歌,直唱到古今中外。北玲唱的一首古曲至今还在耳边: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立哲说北玲的手风琴也拉得好,北玲说等哪天她要带着琴来为我演奏。我常常不能相信,一个灵魂竟会消失,尤其那样一个生气勃勃的灵魂。
婚后不久,立哲和北玲相继去了美国,一个学医,一个学比较文学,一去又是十年。他们从美国寄来照片,照片上的北玲依然年轻,朝气蓬勃;立哲却胖起来,激素的作用,听说他又添了糖尿病。信却少,他们太忙。听说立哲对实验动物过敏,几次因窒息被送进医院,他的导师惋惜再三,也只得同意他转行;之后听说他们开办了“北方饺子公司”,“孙太太的饺子”声誉极好;之后又听说他们创建了“万国图文”和“万通科技”公司,在美国每年注册的这类公司有上万家,三年后仍然存在的只有7%,立哲和北玲的公司不仅存在下来,而且还有了三四个子公司。
1989年北玲回国探亲,带着出生仅四个月的小女儿,说是想让女儿早些看到中国。小女儿长得很漂亮,睁开眼睛东张西望,不知她对故乡的第一印象如何。天色渐晚,我请北玲吃炸酱面,一边听她讲在美国的创业史。先是一边读书一边在饭馆里打工,干最低等的活,一个人负责收拾三四十张餐桌的餐具,一秒钟都不停地跑,可竟连其他国家的打工者都歧视他们,小费都被别人敛去不给他们留一文。立哲还在搬家公司干过,一二百斤的硬木家具扛起来两腿打颤,有一次电梯坏了,但不能违背合同,就一趟趟扛上几层楼,钱却不多挣。后来二人办起“饺子公司”,芝加哥歌舞喧喧之际,两人总是熬着瞌睡把饺子包得满屋子没地方搁。天很快亮了,饺子冻好,包装整齐,立哲开着破汽车一家一户地送。随后办起了“万国图文公司”,设备不够,北玲便于周末在其打工的公司藏下,用人家的设备工作,周六周日昼夜苦干,睡在地板上,立哲探监似的按时来送饭。就这样创业。真难,真苦。北玲说:“插队过来的人,什么苦没受过?不怕。”可图的什么呢?北玲半晌不语,笑笑。很可能这是命,是性格,性格就是命运,不能放弃理想的命运。“其实也简单,”她说,“中国人不能总让人瞧不起。”此前立哲已回国一趟,筹备在中国投资办高技术企业。立哲和北玲都屡屡说起美国先进的科学技术,盼望中国不能再落后。我见北玲的脸上有明显的疲倦。她说一年前胃上刚刚切除了一个瘤子,“良性的,没事了”。
可那瘤子半年后竟发展成癌,扩散到肝,已是晚期。立哲痛哭失声,做了多年医生的他曾治好过多少病人,如今他知道很可能救不了自己的妻子了。北玲却无比镇定,把一切向立哲做了嘱咐,平静地上了手术台。肝脏切去五分之三,有四十分钟她是处于心跳循环停止的冰冻状态,立哲在手术室外等候,非常可能北玲就此不能醒来。北玲命真硬,又挺过来了,睁开眼,躺在病房里,见那束山丹丹一样的花开得简单、自在、潇洒,阳光下和月光里都仿佛带着遥远的那片故土的声音。
1991年秋天,立哲带北玲回国治病。到北京的第二天他们来看我。北玲并不显出多少病容,啃着一根玉米跟在立哲身后走进来,“嘿,铁生,我吃了一路煮老玉米,还有烤白薯。”坐下,依旧谈笑风生。那个细雨的早秋初见她时的情景,恍如昨日。她摘去头巾,笑说:“瞧瞧我,没样儿啦。”放疗化疗把她的旧发脱光,但又已长出了短短的新发。我不大相信她真的患了绝症,不信她会死,虽然知道谁都会死。那样一个乐观潇洒的灵魂,怎么可能就消失?
今年春节我们一起过的。爆竹声中,北玲兴致很高,一定也要动手包饺子。我与北玲无话不谈,几次同她说起死,她毫无惧色,说她在那次大手术的四十分钟冰冷状态时已经死过一回了,她说那时她感到自己飘飘然飞进宇宙,“自由自在地飞呀飞呀”,飞过很多很多星球,心神清朗宏阔极了,并且看见了她曾住过的这颗星球……我真的不相信一颗如此博大的爱心会化为乌有,我真是不信北玲的心魂可以消失。我知道她还有一桩未了的心愿:回陕北,再看看那连天的黄土高原,看热烈的山丹丹花在那块古老的土地上蓬勃开放。
立哲和我们几个一起在陕北插队的同学屡次说起,要一块儿回陕北一趟,坐汽车去,慢慢走,把那青天黄土都看遍。那时北玲的心魂一定也和我们在一起,在我们左右,在我们头顶上,不给我们指点,给我们鼓舞,给我们拉着琴唱那深情豪放的民歌……
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内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标题与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并序》的标题相似,却与陶渊明所表达的隐逸主题大相径庭。
B.北玲等人写知青题材的小说,这引起了作者的关注,同时也更坚定了作者写小说的念头。
C.在美国,孙立哲与北玲的公司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来,可见夫妻二人经营有道。
D.作者对北玲的离世深感惋惜,文中多次直接抒发了作者对北玲离世的万般不舍与无奈之情。
2.关于文中孙立哲的经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孙立哲原是一名赤脚医生,后来在美国学习时由于对实验动物过敏,选择转行开公司。
B.孙立哲在关家庄插队时,虽学历不高,但医术精湛,仁心仁术,治好的病人以数千计。
C.文章叙述孙立哲拌的饺子馅天下一流,这为后文北玲鼓励孙立哲开“饺子公司”做铺垫。
D.孙立哲与北玲伉俪情深,他屡次和别人说要去陕北一趟,这可能是为了完成妻子的心愿。
3.文章第五段和第六段都提及了立哲和北玲夫妻二人在美国创业的经历,但这样的叙述并无重复累赘,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对人生困境进行思考,从而实现人生困境的突围,达到人格的升华,这些都构成了史铁生散文的主题意蕴。请以北玲为例,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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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4 文学类文本阅读(散文)
一、(24-25·高二上·云南昭通一中·期末)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金岳霖先生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的一位。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①。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叫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达同学,我问你一个问题:‘林国达垂直于黑板’,这是什么意思?”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有一个同学,大概是陈蕴珍,即肖珊,曾问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搞逻辑?”逻辑课的前一半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比较有意思。后半部分全是符号,简直像高等数学。她的意思是:这种学问多么枯燥!金先生的回答是:“我觉得它很好玩。”除了文学院大一学生必修课逻辑,金先生还开了一门“符号逻辑”,是选修课。这门学问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选这门课的人很少,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学生里最突出的是王浩。金先生讲着,有时会停下来,问:“王浩,你以为如何?”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
王浩和我是相当熟的。王浩的相貌颇“土”,脑袋很大,剪了一个光头,——联大同学剪光头的很少,说话带山东口音。他现在成了洋人——美籍华人,国际知名的学者,我实在想象不出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前年他回国讲学,托一同学要我给他画一张画。我给他画了几个青头菌、牛肝菌、一根大葱、两头蒜,还有一块很大的宣威火腿。——火腿是很少入画的。我在画上题了几句话,有一句是“以慰王浩异国乡情”。王浩的学问,原来是师承金先生的。一个人一生哪怕只教出一个好学生,也值得了。当然,金先生的好学生不止一个人。
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
金先生是个单身汉,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八十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三轮车的约好,每天拉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象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老先生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金先生治学精深,而著作不多。除了一本大学丛书里的《逻辑》,我所知道的,还有一本《论道》。
我对金先生所知甚少。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好好写一写。
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一写。
(有删改)
[注]①一口钟,无袖、不开衩的长外衣,形似斗篷,俗称“一口钟”。
1. 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金先生以“‘林国达垂直于黑板’,这是什么意思?”来回答学生的提问,使学生无言以对,可见金先生的傲慢无礼。
B. 肖珊问金先生为什么研究枯燥的逻辑,他回答“我觉得它很好玩”,可见他对逻辑学的热爱和执着。
C. 金先生与王浩师生二人在课堂上苏格拉底式的问答,颇能体现学者之风,也可见联大时期的治学风气。
D. 文章形散神聚,写了金先生的多个日常片段,表达了作者对金先生平凡而伟大的人格与深厚的学术修养的赞美和钦佩。
2. 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作者以极简洁质朴的语言写金先生的神态,表现出他内心的悲伤,感情真挚。
B. 王府井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谁也不认识金先生,不了解他的成就,侧面烘托了金先生的深居简出、孤独落寞。
C. 文章语言以恬淡为底蕴,克制而又有神采,内敛而又不宣泄,时有兴之所至、信手拈来的“闲笔”,极富意趣。
D. “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一写”首尾呼应,结构圆融,浑然一体。
3. 全文以金先生为主要写作对象,第二段却描写闻一多先生、朱自清先生的衣着,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 “有趣”是这篇散文之“眼”,金先生的“有趣”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1.【答案】A “可见金先生的傲慢无礼”说法错误。此处体现了金先生的逻辑和智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2.【答案】 B “孤独落寞”说法错误。这一场景的描写旨在表现金先生的深居简出,突出他的人生态度,而非孤独落寞。
3.【答案】①衬托金先生的独特穿着。②展现联大时期教授们的清贫生活。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赏析人物描写的能力。①文中先是细致描述了金岳霖先生的穿着打扮极具个人特色,显得与众不同,紧接着提到闻一多先生穿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领子很高,袖口极窄,朱自清先生披着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通过展现闻一多先生和朱自清先生这两位同样极具代表性的教授相对普通、传统甚至有些“过时”的衣着风格,与金先生独特、别样的穿着形成鲜明对比,更加突出了金先生在穿着方面独树一帜的特点,起到了很好的衬托作用。②在描写这几位教授衣着时,着重体现了衣服的一些特点,如闻一多先生的旧夹袍是亲戚送的,样式还过时了,朱自清先生披的是赶马人穿的那种毡子,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教授们的衣着简陋、朴素,反映出当时西南联大时期教授们整体生活条件并不优渥,处于比较清贫的状态。
4.【答案】①外形有趣。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眼镜一只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很独特;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走路姿态很独特。②课堂点名方式有趣。如: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③生活爱好有趣。如: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这只斗鸡能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搜罗水果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鉴赏作品的人物形象的能力。①由原文“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可知,金先生从外在形象上就透露出一种独特的“有趣”气质。②在给众多学生上课,又没有点名册的情况下,金先生想出了十分新颖独特的提问方式,比如直接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这种点名方式打破了常规,给原本严肃的课堂增添了许多别样的趣味,也展现出金先生在教学过程中不拘一格、充满创意的一面。③由原文“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可知,金先生在生活中有着独特的喜好,生活爱好有趣。
二、(24-25·高二上·云南玉溪·期末)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忧郁的孙犁先生
肖复兴
一晃,孙犁先生已经去世五个月了。我一直想写写孙犁先生,却又不知从何写起,面对电脑,枯坐半天,总是一片空白。这让我非常痛苦,我才发现有的事情有的人真的想写却突然没有词了,那感觉就像欲哭无泪一样吧。
孙犁先生去世之后,我读过了不少人写的悼念文章,有些和我想象中的一样,有些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便问自己:我想象中的孙犁先生是什么样子呢?想了许久,我得出的结论是:晚年的孙犁先生是忧郁的。我不知道,我的想象是不是对。那确是我的想象。没错,孙犁先生的晚年是忧郁的。
孙犁先生的忧郁,和他衰年独处有关。他文章中不止一次流露出“故园消失,朋友凋零,还乡无日,就墓在期”的感慨,他是一个情感极其细腻的人,他沉淀了岁月,洞悉了人生,所以在琐碎生活中特别珍时惜日,所以在秋水文章中格外取心析骨。
记得他读完我的《母亲》一文,知道我小时候生母去世后父亲回老家又为我和弟弟娶回一个继母的经历,来信说:“您的童年,无论如何,不能说是幸福的,使我伤感。”然后,又驰书一封特别说:“关于继母,我只听说过‘后娘不好当’这句老话,以及‘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这句不全面的话。您的生母逝世后,您的父亲就‘回了一趟老家’。这完全是为了您和弟弟。到了老家经过和亲友们商议、物色,才找到一个既生过儿女、年岁又大的女人,这都是为了你们。如果是一个年轻的、还能生育的女人,那情况就很可能相反了。所以,令尊当时的心情是痛苦的。”
前一封信,让我感动,我知道孙犁晚年很少再动感情,他自己在文章里说过:“我老了,记忆力差,对人对事,也不愿再多用感情。”他却为我的一篇文章为我的童年而伤感。我能够触摸到他敏感和善感的心,便也就越发明白为什么在他早期的文章中充满了那么多细致入微的感情描摹。我有一种和他的心相通的感觉,这不是什么攀附,只是普通人之间普通情感的相通。我相信他是不愿意他去世后被人称作大师的,他只是一个始终保持着普通人感情的作家,就像他始终喜欢布衣麻鞋、粗茶淡饭一样。
后一封信,让我没有想到,因为在我写文章的时候到文章发表之后,都未曾想到父亲当年那样做时内心真实的感情,而只是埋怨父亲。孙犁先生的信提醒了我,也是委婉地批评了我。真的,对于父亲,我一直都并未理解,一直都是埋怨,一直都是觉得失去母亲后自己的痛苦多于父亲。也许,只有经历过太多沧桑的孙犁先生,对于哪怕再简单的生活都会涌出深刻的感喟吧,而我毕竟涉世未深。我隐隐地感觉到晚年的孙犁先生和年轻时的心境已经不大一样,便总觉得有一种忧郁的云翳拂过他的眼神,善意地注视着我们,伤感地回顾着往昔。
我不大清楚孙犁先生到底是如何看待自己晚年的文章的。我只知道在和我通信中,他特别提到过他的两篇文章:一篇是1989年写的《记邹明》,一篇是1994年写的《读画论记》。在他晚年的著述里,这两篇文章都算比较长的了。我是觉得他自己格外看重这两篇文章的。
我想起先生在给我的信中不止一次地流露出这种情绪:“贪图名利于一时,这是很容易的。但遗憾终生,得不偿失,我很为一些聪明人,感到太不值。”在信里,他对文坛许多现象给予了批评,比如对那些冒充学问的所谓注水书籍的一再批评:“这不能说明他有学问,是说明当前的‘读者’都是‘书盲’,能被这些人唬住,太可怜了。”这样的话,谁能够听得进去,谁又愿意听呢?
晚年唯一能够给予他慰藉的只有读书了。他在信中对我说:“我读书很慢,您难以想象,但我读得很仔细,这也是年轻人难以想象的。”在另一封信中,他又说:“读书烦了,就读字帖;字帖厌了,就看画册。这是中国文人的消闲传统,奔波一生,晚年得静,能有此享受,可云幸福。”孙犁是以这样的心境退回书斋之中的,既有中国传统文人之习,也有无可奈何之隐。孙犁先生的去世,让我感到这样一代文人和文风已经基本宣告结束了。那种忧郁的太息和气质只存活在他的文字中了。
我知道孙犁晚年喜欢临帖书写,曾经请他为我写一幅字,他写来的第一幅录的是杜甫《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三十韵》中的诗句,诗里有“心微傍鱼鸟,肉瘦怯豺狼”和“竹斋烧药灶,花屿读书床”的句子,我不知道是不是先生的自况?他写来第二幅字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我是感到他旷达和超脱之外的一丝忧郁。他出的最后一本书,取的书名竟是《曲终集》,我隐隐感到不大吉利,曾经写信问过他,先生回信却没有回答,也许,是觉得我岁数还小不大懂得吧。
《记邹明》中,有他自己人生的感慨,那是一则邹明记,也是一篇哀己赋。在那篇文章中,他说:“是哀邹明,也是哀我自己。我们的一生,这样短暂,却充满了风雨、冰雹、雷电,经历了哀伤、凄楚、挣扎,看到了那么多的卑鄙、无耻和丑恶。这是一场无可奈何的人生大梦,它的觉醒,常常在瞑目临终之时。”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看这篇文章的,我是感到了一种往昔的梦魇与现实的无奈,交织成一片深刻的忧郁,笼罩在晚年孙犁先生的心头,拂拭不去。
孙犁先生是中国真正的、有点老派的古典文人。孙犁先生的一生,干的是知识分子的事情,他不为官,也不为商。回眸孙犁先生二十年,实际不止二十年,五十年或者更长,把他的五十年、六十年、一生的作品都展示出来,他的每篇文章包括每封信件都可以和读者见面。
正如孙犁先生在《曲终集》中所说:“人生舞台,曲不终,而人已不见;或曲已终,而仍见人。”孙犁先生五十年的作品,不仅一直保持着这种创作的势头,而且保持着真正文人的这种态度。所以我说孙犁先生是真正的文人,做的是真正文人的事情,愿意称自己为文人的人,都应该有发自内心的深省。
(有删改)
5. 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我”对孙犁先生既怀念又珍视,在孙犁先生去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对他的感情。
B. 孙犁先生两次给“我”来信,让涉世未深的“我”更能体会父亲的不易与痛苦,也使“我”更加理解孙犁先生晚年的心境。
C. 孙犁书法中摘录的杜甫诗句和他的作品《曲终集》,表现出的人生认识与感慨是相同的,从中可以窥见他晚年的内心世界。
D. 无论境况如何,孙犁先生始终保持着真正文人的态度,他的文人风骨也一直激励着“我”要时刻有发自内心的深省。
6. 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本文开头将别人心中的孙犁和“我”想象中孙犁的样子进行对比,突出了“我”对孙犁的深刻印象以及独到的认识。
B. 文中写到孙犁先生“也不愿再多感情”,与下文他对“我”童年的伤感形成对照,体现出他是保持着普通人感情的作家。
C. 作者对孙犁的情感表达是层层深入的,先写孙犁先生对“我”的影响,再写他的人生境界,最后赞其是真正的文人。
D. 文中多处引用孙犁自己的话语,既增强了文章的真实性,也表现了孙犁先生对后辈的期许,以及对文学创作的态度。
7. 为什么说孙犁先生晚年是忧郁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8. 如何理解文中画线句子?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5.【答案】C “表现出的人生认识与感慨是相同的”错误。从摘录杜甫诗句到《曲终集》出版,孙犁的内心世界应是从旷达和超脱逐渐走向“忧郁”。杜甫诗句“心微傍鱼鸟,肉瘦怯豺狼”和“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更多地体现了孙犁先生的孤独、超脱和一丝忧郁;而《曲终集》中“人生舞台,曲不终,而人已不见;或曲已终,而仍见人”则更多地体现了对人生无常和创作永恒的感慨。两者虽有联系,但并非完全相同。
6.【答案】A “进行对比”错误。文章开头并未将“别人心中的孙犁”和“我想象中的孙犁”进行对比,而是提到“我读过了不少人写的悼念文章,有些和我想象中的一样,有些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重点在于引出“我想象中的孙犁先生是什么样子”,并不是为了突出“我”对孙犁的独到认识,而是为了引出下文对孙犁先生晚年的描述。
7.【答案】 ①孙犁先生衰年独处,常感慨故园不在,朋友离去,还乡无日,这种生活状态使他忧郁。②孙犁先生感情极其细腻,沉淀思想,洞察人生,对很多事情都有深沉的感慨。③孙犁先生往昔经历太多人生坎坷与沧桑,晚年的心境发生变化。④孙犁先生内心流露出对文坛现实与生活的无可奈何。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分析传主形象的的能力。①根据“孙犁先生的忧郁,和他衰年独处有关。他文章中不止一次流露出‘故园消失,朋友凋零,还乡无日,就墓在期’的感慨”可知,这直接说明了孙犁先生晚年的孤独状态,他独自生活,家乡无法回去,朋友越来越少,甚至感到死亡的临近。这种生活状态让他感到忧郁。②根据“他是一个情感极其细腻的人,他沉淀了岁月,洞悉了人生,所以在琐碎生活中特别珍惜时间,所以在秋水文章中格外取心析骨”可知, 孙犁先生的感情细腻,对生活中的细节和人生的感悟都非常深刻,这种对生活的敏感让他更容易陷入忧郁。③根据“也许,只有经历过太多沧桑的孙犁先生,对于哪怕再简单的生活都会涌出深刻的感喟吧”可知,孙犁先生经历了许多人生的坎坷和沧桑,这些经历让他对生活有了更多的感慨,心境发生变化,也让他在晚年显得更加忧郁。④根据“在信里,他对文坛许多现象给予了批评,比如对那些冒充学问的所谓注水书籍的一再批评……这样的话,谁能够听得进去,谁又愿意听呢”可知,孙犁先生对文坛的现状感到不满,但又无力改变,这种无奈也增加了他的忧郁。
8.【答案】 ①孙犁先生将人生比作舞台,感慨有的人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价值,而有的人即使死去,其人生仍有价值;②体现了孙犁先生对创作和人生价值的追求,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人物品质更加突出;③这句话概括了孙犁先生一生创作的势头,突出文章主旨,表达了作者对孙犁先生保持着真正的文人态度的赞美与倾慕之情。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对重点句子的理解和分析的能力。①根据“正如孙犁先生在《曲终集》中所说:‘人生舞台,曲不终,而人已不见;或曲已终,而仍见人'”可知,这句话将人生比作舞台,“曲不终,而人已不见”意味着有的人活着但可能已经没有价值;“曲已终,而仍见人”则表示有的人虽已去世但其人生仍有价值,说明了人生的短暂和价值的差异。有的人活着时已经失去了价值,而有的人即使去世,依然被人们铭记。②根据“孙犁先生五十年的作品,不仅一直保持着这种创作的势头,而且保持着真正文人的这种态度”可知,孙犁先生一生坚持创作,始终保持文人的态度,这种对创作和人生价值的追求使他的形象更加丰满。③根据“孙犁先生五十年的作品,不仅一直保持着这种创作的势头,而且保持着真正文人的这种态度”可知,这句话体现了孙犁先生的坚持和追求,概括了其一生创作的情况,突出了文章赞美孙犁先生保持真正文人态度的主旨,也表达了作者对他的赞美与倾慕。
一、(24-25·高二上·云南镇雄·期末)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黄河岸边鸟
刘丽丽
父亲修理他的锄头,母亲忙着择菜,准备午饭。芒种快到了,风中传播着麦子即将黄熟的气息,也酝酿着大战之前的焦灼。
锄头并不负责开掘整块田地,而是只给一棵庄稼松土,它照顾的是距离它最近的苗木。通过锄头,人的力量传递给了大地。力量被传递出去,土地中就存储了那么多可以提供燃料、提供生长的东西。清晨,当一个农夫走向田野时,与他同在的是晨曦和一把辅佐他的锄头。锄头起到辅佐和监察的作用,庄稼负责茁壮成长。秋天来临之前,晨曦与锄头又构成了光的双重小岛,与贫瘠和黑暗遥遥相对。
母亲忙碌的是另外一件事。她手中的笊篱也并不负责整个厨房的工作,而是只捞取焯水的蔬菜。在过年时,还要捞取炸货、肉丸、馃子等。因此,一旦这把竹子编制成的工具有所动作,就预示着厨房将有一场小小的改变,对美食的希冀调动起人们的味蕾,空气中飘荡着节日的喜悦。当笊篱被挂在墙上时,念头就暂且被搁置,人被其他事情占据,这种忙碌持续一段时间后,念头又再次萌芽。挂在墙上的笊篱,是一盏映照美食的灯。
阳光热烈起来,父亲的敲打告一段落。我听见母亲跟父亲说:那个叫得好听的鸟又来了。果然,浓密的枝叶间传来鸟的鸣叫,在清水里洗涤过一般干净、辽远。那声音也是我所熟悉的,从记事起就多年不变的。父亲答应了一声,说:可不是今天才来的。父亲整天在田里泡着,鸟是他的邻居,哪只鸟走了、哪只鸟留下了,走了的哪天回来、从哪里回来的,他知道得比谁都清楚。他们说的是四声杜鹃,也叫子规。
鸟声划分了季节,重新定义了人们的工作。在我的童年时代,这种声音响彻原野。它们提醒,但从来不会彼此争夺话语权。其他的鸟通常音节单一,没有太多变化,但这种鸟的叫声不同,每次都是持续四声。不像鸣叫,似乎是在同人说话,娓娓而谈,有着极好的修养和耐心。善意的提醒,在那段时间里几乎从早到晚不辞辛劳。声音的源头或者在树梢,或者在邻居家的房顶,或者在电线塔之上,清晨时分鸣叫的声音尤其清凉而繁复。是谁给了它如此热切的心肠?白天,它是热心的催促者。到了夜晚,忙碌一天的人们终于归家,在那一次次四声的鸣叫中,就隐隐听出了一些惆怅,甚至凄苦。又是谁给了它这种深沉?
我曾无数次沿着梯子爬上围墙,再沿着围墙攀上房顶,向着广袤的田野里眺望,找寻那鸣叫声的源头。古老的黄河两岸,绿树葱翠,麦浪起伏,那散播消息的使者却始终不见踪影。后来极偶然地,知道了它们叫子规鸟,又叫杜宇、子归、催归,等等,是杜鹃科的一种。除去在海南岛的属于留鸟之外,在其他地方均属于夏候鸟。它化身为跋涉者,每一度的归来都带着饱经风霜的沧桑。长距离的迁徙,让它见证了草木荣枯,旁观了人类的生老病死,它可是在用自己的歌唱来抚慰人心?《滨州市生物志》在“本地鸟类”一栏也收录了“四声杜鹃”的词条。
俗名:光棍多处。鸣似“麦子快熟”,体长三十至三十三厘米,雄鸟浓褐色,雌鸟稍浅。麦黄时来,栖树林间,鸣声清亮,四声一度……有益农林。夏候鸟。
短短的文字,在心中激起悠长的涟漪,记忆中的画面迅速闪回,带来简单而丰盛的快乐。
河南人称之为“豌豆偷熟”,因为豌豆比麦子熟得早,所以只要听到它的鸣叫,就知道豌豆熟了,那么接下来麦子也就快了。往河北去,人们叫它“光棍打醋”“光棍好苦”。我去过的地方不多,不知道别处还有什么叫法,以上几种叫法都是谐音模拟,不知道它们对人类的这种命名法是否满意。
农人爱它们,文人也爱它们。杜甫写“两边山木合,终日子规啼”,由子规鸟的啼鸣,引出思乡的离愁。宋代诗人翁卷写乡村四月:“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在一片山明水秀之中,人们根据子规的提示抓紧时间耕作,整幅画面超然而又生动。课堂上,我也曾无数次领着毕业班的学生们吟诵一首送别诗。清晨的校园,法桐青翠,朝晖映入阔大的玻璃窗,学生们的声音是那么响亮:
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
王昌龄被称为“七绝圣手”,和李白是同时代的著名诗人,两人交情深厚,又都有怀才不遇之遭际。“我寄愁心与明月”,体现了李白对朋友遭贬的同情,但又无法当面劝慰,只能寄望明月传达问候。
十五岁的脸庞青春逼人,清澈的眼眸中还不曾染上岁月的风霜。早读,我听见他们用响亮的声音齐齐吟诵。最后一句,“夜郎西”三个字的音调格外扬起。他们能背得出整首诗,能写对所有的字,能讲解借物抒情的写法,然而,中年人生计的艰难、不得志的愤懑、寄托慰藉的复杂情绪,并不是一张轻飘飘的卷子所能承载的。诗中的意味,只有到了一定的年纪才能真正体会吧?有了一次次失败,经历诸多苦楚,被不止一次地击倒,才能忍痛卸去招摇的枝柯,将一颗躁动的心沉下来。知道疼痛不能宣之于口时,遂藏之于心。在一日日的锤炼中、在向内的掘进中,褪去浮华,褪去张狂。一部四声,娓娓道来,向人传递内在的简单和丰盈。
四月份,我去市里的文化馆听了一场报告,主题是普及当地鸟类知识。听完报告我越发确认,子规鸟就该是那个样子。低调的装扮,明确了它不与其他鸟类比美争先的态度。为什么要着一身褐色的羽毛呢?这问题就好比询问一个老农,在所有的农具里为什么更偏爱锄头一样。锄头从头到尾的设计中,就涵蕴着既要下苦力,同时也可以省力的哲学。每个农夫肯定都有一把趁手的锄头,他们用它来和泥土打交道,和顽劣的草根搏斗,用它来平整田地,保护墒情。在民间,实用,永远是第一位的。
雨后的树丛中又传来子规的鸣叫,正是这叫声,让天地也变得更加辽阔。
(有删改)
1. 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 父亲修理锄头、母亲忙着择菜的动作描写,展现了乡村生活中父母劳作时的密切配合以及对劳动的喜爱,更体现出农村生活的闲适。
B. 文章在描写了黄河岸边杜鹃鸟时,对杜鹃不同地区的俗名以及含义做了介绍,丰富了文章的文化内涵,也表达了作者对杜鹃的喜爱。
C. 文章对四声杜鹃的描写从父母到更多的农人,再到文人群体,把杜鹃的文化意义逐步升级,以此体现了农人与文人对杜鹃的不同看法。
D. 结尾写雨后树丛中杜鹃的叫声让天地更加辽阔,一方面体现了杜鹃叫声的高昂和嘹亮,另一方面也暗示像杜鹃一样的父母生活场景的辽阔。
2. 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写秋天来临前,晨曦与锄头构成“光的双重小岛”,表达了农人通过辛勤劳动,借助自然的力量,努力摆脱贫困、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与决心。
B. 描写杜鹃的叫声时用“声音在清水里洗涤过一般干净、辽远”的通感和“鸣声清亮,四声一度”的有节奏语言,体现出杜鹃叫声的特点和美感。
C. 文章引用《滨州市生物志》中对四声杜鹃的记载,与前后文对杜鹃特点描写的内容相互印证,让读者更清楚地认识到文章是真实写作,没有虚构。
D. 开篇以父母日常活动引出杜鹃,中间穿插对杜鹃包括叫声特点、文化意义等的描写,结尾又以杜鹃鸟的鸣叫收尾,首尾呼应,使文章结构严谨。
3. 文章用大量笔墨写“我”教的学生学习带有“杜鹃”意象的诗歌的内容,有哪些重要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 父母手中的锄头、笊篱与四声杜鹃有何共同特征?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1. 【答案】B A.“展现了乡村生活中父母劳作时的密切配合以及对劳动的喜爱,更体现出农村生活的闲适”错误。文章开头写父亲修理锄头、母亲忙着择菜,此时芒种快到了,文中提到“风中传播着麦子即将黄熟的气息,也酝酿着大战之前的焦灼”,这表明父母的劳作是为即将到来的农忙做准备,并非体现农村生活的闲适。而且文中未体现父母劳作时密切配合以及对劳动的喜爱。C.“再到文人群体,把杜鹃的文化意义逐步升级,以此体现了农人与文人对杜鹃的不同看法”错误。文章对四声杜鹃的描写从父母到更多的农人,再到文人群体,不是把杜鹃的文化意义逐步升级,也不是为了体现农人与文人对杜鹃的不同看法。而是通过不同群体对杜鹃的关注,展现杜鹃在不同层面的意义和价值,如对农人是劳作的提醒,对文人是情感的寄托等。D.“另一方面也暗示像杜鹃一样的父母生活场景的辽阔”错误。结尾写雨后树丛中杜鹃的叫声让天地更加辽阔,主要是体现杜鹃叫声的清亮,以及杜鹃鸟在人们生活和文化中的重要意义,它的叫声能引发人们的诸多联想和感悟,使人们的内心世界和认知更加开阔,而不是暗示像杜鹃一样的父母生活场景的辽阔。
2. 【答案】C “是真实写作,没有虚构”错误。文章引用《滨州市生物志》中对四声杜鹃的记载,主要是为了让读者更清楚、更准确地了解四声杜鹃的特点,如俗名、外形、习性、对农林的益处等,增强文章内容的科学性和可信度,但不能就此说明文章是完全真实写作,没有虚构。文学作品往往会在真实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和创作。
3. 【答案】①内容上,通过学生学习诗歌,引出对诗歌中杜鹃意象的解读,如李白借杜鹃表达对朋友遭贬的同情,体现了杜鹃在文学作品中的特定意义。②思想上,学生们能背诵诗歌,但难以体会其中中年人的复杂情绪,这与杜鹃传递的思想、情感呼应,强调了人生阅历对感悟的重要性。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情节作用的能力。①内容方面:作者写学生学习像李白的“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这样带有杜鹃意象的诗歌,通过对诗歌的解读,引出了杜鹃在文学作品中的特定意义,即李白借杜鹃的啼鸣表达对朋友王昌龄遭贬的同情,丰富了文章关于杜鹃文化内涵的内容,使文章对杜鹃的描写不仅仅局限于其作为自然生物的特点,还拓展到了文学领域。 ②思想方面:文中提到“他们能背得出整首诗,能写对所有的字,能讲解借物抒情的写法,然而,中年人生计的艰难、不得志的愤懑、寄托慰藉的复杂情绪,并不是一张轻飘飘的卷子所能承载的。诗中的意味,只有到了一定的年纪才能真正体会吧”,学生们虽然能背诵诗歌、理解写作手法,但由于缺乏人生阅历,难以体会诗歌中中年人的复杂情绪。这与杜鹃在文中传递的思想、情感相呼应,杜鹃的叫声在不同时候有不同的情感表达(白天是热心的催促者,夜晚有惆怅、凄苦之感),强调了人生阅历对感悟事物的重要性,深化了文章的主题,引发读者对人生经历和情感感悟的思考。
4. 【答案】①实用性。锄头辅助农夫劳作,笊篱用于厨房工作,在民间有实用性;杜鹃鸟对农人来说“有益农林”,具有实际的价值。②低调朴素。锄头和笊篱都是普通的工具,不张扬;杜鹃鸟着一身褐色羽毛,装扮低调,不与其他鸟类比美争先。③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锄头和笊篱是父母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工具;杜鹃鸟的叫声划分季节,重新定义人们的工作,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分析理解文章内容的能力。①实用性:从文中可以看出,锄头是农夫劳作的重要工具,“它照顾的是距离它最近的苗木”“人的力量传递给了大地”,辅助农夫进行松土、平整田地等工作,保护墒情,与泥土、草根打交道;笊篱用于厨房工作,“只捞取焯水的蔬菜”“在过年时,还要捞取炸货、肉丸、馃子等”,是厨房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在民间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四声杜鹃对农人来说“有益农林”,它的叫声“麦黄时来,栖树林间”,提醒农人麦子快熟了,划分了季节,重新定义了人们的工作,也具有实际的价值,所以三者都具有实用性。 ②低调朴素:锄头和笊篱都是很普通的工具,锄头没有华丽的外观,笊篱是竹子编制而成,它们都不张扬。四声杜鹃“着一身褐色的羽毛”,文中提到“低调的装扮,明确了它不与其他鸟类比美争先的态度”,同样体现出低调朴素的特点,不追求外在的华丽和引人注目。 ③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锄头和笊篱是父母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工具,父亲修理锄头,母亲使用笊篱,它们与父母的生活息息相关。四声杜鹃的叫声在“我”的童年时代就响彻原野,“它们提醒,但从来不会彼此争夺话语权”,它的存在和叫声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无论是农人根据它的叫声安排劳作,还是文人借它表达情感,都表明它与人们的生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二、(23-24·高二上·云南宣威·期末)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别墅
李广田
因为养病,住在乡下的别墅里,同来作伴的,只有母亲。
叫做别墅,也只是说着好听罢了,其实也不过是旷野的几间农舍,四围又绕上了一带短垣。这农舍,距我们的市镇尚有十里,举目四望是绿树,是田禾,农舍附近,就是自家的农田之一部。在农田之一角,有自家的一片榆林。
“娘,我将做些什么来自己消遣呢?”时常向母亲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像三岁的小孩似的,觉得什么事也不能做,除非得到了母亲的允许或帮助。这时,母亲便照例地回答我,说:“医生再三嘱咐,不准你做什么事,你只要晒晒日头,睡睡觉,就已经够了。”
说实在的,同母亲住在一块,我还能有什么可做呢。书,是不让读的,信,也不许写。一切文具,都不在手下,就是偶尔想写下点什么记号之类也不可得。原先住在镇上,那里有许多可以谈天的人,无论是那些吸着长烟管的农夫或踢毽子打球的孩子们,都会给我以欣慰。然而,怕我受不起那些烦扰,才终于搬到了野外来,虽然自己最怕寂寞,为了养病,也不能不安于寂寞了。而母亲呢,终日只打算着我饮食起居的事,便已操劳不少,老年人只为了儿子的病而担忧的心情,我已深深地体谅到了,我不愿意在任何事情上违背母亲的意思。
有一天,当吃着晚饭的时候,母亲忽然想起来似的,说:“明天是镇上的市集了,我想去买些菜来,如能买到一只鸡便好了,因为昨天镇上的王家伯母来,说你是应当吃鸡的,可作药物,又可以当饭吃的呢。”说着,显出很得意的样子,征求我的同意。次日清晨,用过早点之后,母亲便独自到市集去了。回来时日已向午,母亲很得意地说:“不但买了鸡来,还学了吃鸡的方法来呢。”便从麻袋里放出一只肥大的公鸡来,黑羽毛,金颈项。顶上的冠子大而且红,昂了首,抖擞着精神,是一只很可爱的公鸡。可惜在腿上还系着只破鞋,像带着脚镣一般,使它不能十分自由,不然我想它怕要逃去了。
“是今天就杀呢,还是等到明天?”母亲问。
“不,”我摇头回答,“且养它几天再说罢。”
母亲又接着说,“养它几天也可以,或者还可以养得更肥些呢。”我听了这话,觉得颇不舒服,但也不好说出什么,心想:“这只鸡,终于是要为我而死的了。”
次日清晨,不等母亲呼唤,我便起床了,出乎意料的喜欢,因为我听到了被买来的那只公鸡的早啼。对这只即使将要被杀,也还尽着这司晨的义务的禽,觉得很可感激,但同时又觉得很可哀怜,“让它活下去罢,”就有这样的心思。当散步归来时,看见母亲撒些谷粒给那鸡吃,那鸡也就泰然地啄食,对于那饲养它的人,表示出亲昵的样子。
“听了鸡叫,所以才早起的呢。”
“真的吗?那么就留它叫五更好了。”母亲这样回答,仿佛很体谅我的用心。
午饭后,我把这鸡带到榆林间去,因为那里有东西可以啄食,如草叶、草实、野葡萄粒之类,在荒草里也可以找得青色的小虫,这更是很好的鸡的食饵了。当这鸡在那草地上任意啄食时,我也在帮它寻取,每当捉得一只青虫或蚂蚱之类时,便咕咕咕咕地把鸡唤来,并给它吃。它每是绕在我身旁不去。并时常抬起它那带着红冠的头来向我注视,也在喉间发出很轻微的咕咕鸣声。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五天,母亲不曾提起过杀鸡的事,只有时候说,“这鸡更肥了,”并不再说别的。我呢,也乐得来这样下去,病虽依然如初,说是吃掉一只鸡便可痊愈的事,谁能相信呢。我每天带着这只被留下来的公鸡到榆林间去,在那里游戏,在那里休息,不但忘却了寂寞,且也过了些有趣的日子。仿佛一只鸡也就懂得人的心思似的,对自己表示出那样的友情:几乎是不能相离的,它永是跟在我脚后,坐下来,它伏在我的身旁,有时,竟要飞到我的身上来了,捉到青虫时,便可在我的手心里被它啄食,很是可喜。有时,它失迷在那些榆林的荒草里去了,只要听到咕咕的呼唤,便摇摆着肥重的身体向我奔来。夜里就宿在屋前的埘中,清晨便把我从梦中唤醒。
是某日的晚间,天空阴得颇浓,好像就要下雨了。用过晚饭之后,母亲说:“天很冷,早些上床去睡罢。”还不等入睡,便听到窗外洒洒的雨声了。明晨醒来,已是早饭时候,外面的雨声还是不停。对于自己的这样懒起,觉得很不高兴,好像在后悔着什么,又好像在怨恨着那雨。仔细想时,原来是我既未听到母亲把我唤醒,又不曾听到鸡声,为什么今天会没有了鸡声呢?觉得很是可疑。当我随便地洗过手脸之后,看见母亲很慌忙地冒着雨从厨房里走来,两手上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东西放在我的面前,并说:“快点吃罢,鸡已煮好了。”
我很久地沉默着,望着那碗上的热气向上蒸腾,眼前只是一片模糊。在雨声中,听到母亲在一旁用颤抖的声音说:“怎么还不快吃呢?等会就要凉了。好容易,费了一夜的工夫才给你煮好,而且还是神煮!”说着,也坐在一旁沉默着。我们都沉默着,而且沉默了很久。
所谓“神煮”者,这便是母亲所说的,学来的那煮法了。把鸡杀死洗净之后,并不切碎,也不加油盐之类,只放在清水里煮熟,而所用柴薪,又只限于用谷秸七束,在锅里煮过一夜之后方取食,据说,这样煮法就可以医病。
听了母亲的再三督促,觉得很是难忍。最后,母亲竟哭着说:“原是希望给你治病的,既这样,我还有什么希望呢。”说着,就不能自已地呜咽起来。我也只有忍着泪,服从了母亲的命令。
又过了几日,母亲说:“再去买只来吃罢。”我说:“吃过一次病也不见好,也就不必再买了。”此后,便不再提起关于吃鸡的事。至于自己的病呢,确也不曾见好,医生说还须继续静养,很想早搬回镇里去住,也不可能,只是依然过着那幽静的日子,在野道上缓步,在榆林间徘徊或沉思。
(节选自《画廊集》,有删改)
5.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将乡下的几间农舍称为“别墅”,并描述了其周围的景色,透露出随遇而安的心境。
B.“像三岁的小孩似的,觉得什么事也不能做,除非得到了母亲的允许或帮助”,这表明“我”对母亲的严厉管束有点抵触。
C.“我”心想“这只鸡,终于是要为我而死的了”,这既是一种无奈和不安,更是悲悯情怀的自然流露。
D.鸡蒸好后,“我”和母亲“都沉默着”,“我”沉默是因为一个生命因“我”逝去,母亲沉默是为“我”的病而担忧。
6.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回忆了“我”在镇上的生活场景,虽然烦扰,却感到欣慰,与下文“很想早搬回镇里去住”形成呼应。
B.公鸡泰然地“任意”“在我的手心里”啄食,这些描写生动地描绘出动物与人类的和谐相处图景。
C.文章的主题往往有多元性,本文对“神煮”做出了解释,揭示了文章反对封建迷信的主题。
D.作者在行文时,不刻意求工,注重真情实感的流露,全文呈现出朴实、自然、平淡、真挚的语言风格。
7.“我”和母亲对待公鸡的态度有何不同,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对此加以分析。
8.本文虽然只写了在乡下养病的简单经历,但其过程却蕴含了作者丰富而深沉的情感。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5.【答案】B “这表明‘我’对母亲的严厉管束有点抵触”理解错误,原文“像三岁的小孩似的,觉得什么事也不能做,除非得到了母亲的允许或帮助”是对“我”养病时的心理描写,写出了自己的无所事事,选项曲解文意。
6.【答案】C “揭示了文章反对封建迷信的主题”说法错误,文章没有此主题,本文对“神煮”做出解释,是为了说明母亲对“我”的用心,选项于文无据。
7.【答案】①母亲把公鸡视为治儿子病的药物,虽然知道儿子喜欢,但最终还是煮了它;②“我”把公鸡视为精神的寄托,享受到了排解寂寞的快乐,但最终不愿违了母亲的好心而吃了它;③总体而言,母亲的态度是因为对儿子的爱,“我”的态度是因为寂寞,对公鸡的同情、怜惜和对母亲的理解、尊重。
【解析】本题考查理解文章内容,分析比较重要情节语段内容情感的能力。根据原文“有一天,当吃着晚饭的时候,母来忽然想起来似的,说:‘明天是镇上的市集了,我想去买些菜来,如能买到一只鸡便好,因为昨天镇上的王家伯母来,说你是应当吃鸡的,可作药物,又可以当饭吃的呢’”可知,母亲把公鸡视为治儿子病的药物,根据原文“母亲又接着说,‘养它几天也可以,或者还可以养得更肥些呢’”“‘真的吗?那么就留它叫五更好了。’母亲这样回答,仿佛很体谅我的用心”“看见母亲很慌忙地冒着雨从厨房里走来,两手上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东西放在我的面前,并说:‘快点吃罢,鸡已煮好了’”“在雨声中,听到母亲在一旁用颤抖的声音说:‘怎么还不快吃呢?等会就要凉了。好容易,费了一夜的工夫才给你煮好,而且还是神煮!’”可知,母亲虽然知道儿子喜欢大公鸡,但最终还是煮了它。从买公鸡、留公鸡到煮公鸡,从始至终,母亲对待公鸡的态度都是出于对儿子的爱。根据原文“我呢,也乐得来这样下去,病虽依然如初,说是吃掉一只鸡便可痊愈的事,谁能相信呢。我每天带着这只被留下来的公鸡到榆林间去,在那里游戏,在那里休息,不但忘却了寂寞,且也过了些有趣的日子。仿佛一只鸡也就懂得人的心思似的,对自己表示出那样的友情:几乎是不能相离的……便摇摆着肥重的身体向我奔来”可知,“我”把公鸡视为精神的寄托,享受到了排解寂寞的快乐,此时“我”对待公鸡的态度是因为寂寞。根据原文“便从麻袋里放出一只肥大的公鸡来……抖擞着精神,是一只很可爱的公鸡。可惜在腿上还系着只破鞋,像带着脚镣一般,使它不能十分自由,不然我想它怕要逃去了”“‘不,’我摇头回答,‘且养它几天再说罢’”“母亲又接着说,‘养它几天也可以,或者还可以养得更肥些呢。’我听了这话,觉得颇不舒服,但也不好说出什么,心想:‘这只鸡,终于是要为我而死的了’”可知,“我”不忍心杀公鸡,体现了“我”对公鸡的同情、怜惜之情。根据原文“听了母亲的再三督促,觉得很是难忍。最后,母亲竟哭着说:‘原是希望给你治病的,既这样,我还有什么希望呢。’说着,就不能自已地呜咽起来。我也只有忍着泪,服从了母亲的命令”可知,“我”最终不愿违了母亲的好心而吃了公鸡,对待公鸡态度的变化是出于对母亲的理解、尊重。
8.【答案】①对母亲的理解与尊重之情,虽然母亲说的做的不全符合自己的心意,但还是遵从了母亲的安排;②对公鸡的同情、怜惜之情,不忍心杀公鸡;③对寻常生活的怀念和感激之情,觉得镇上的人给自己带来了精神上的欣慰;④对生命状态的思索,最后自己不得不依然过着那幽静的日子,常在野道上缓步,在榆林间徘徊或沉思。
【解析】本题考查评价作者表现出的情感态度的能力。根据原文“所谓‘神煮’者,这便是母亲所说的,学来的那煮法了。把鸡杀死洗净之后,并不切碎,也不加油盐之类……据说,这样煮法就可以医病。听了母亲的再三督促,觉得很是难忍。最后,母亲竟哭着说:‘原是希望给你治病的,既这样,我还有什么希望呢。’说着,就不能自已地呜咽起来。我也只有忍着泪,服从了母亲的命令”可知,虽然母亲说的做的不全符合自己的心意,但“我”还是遵从了母亲的安排,体现了“我”对母亲的理解与尊重之情。根据原文“便从麻袋里放出一只肥大的公鸡来……抖擞着精神,是一只很可爱的公鸡。可惜在腿上还系着只破鞋,像带着脚镣一般,使它不能十分自由,不然我想它怕要逃去了”“‘不,’我摇头回答,‘且养它几天再说罢’”“母亲又接着说,‘养它几天也可以,或者还可以养得更肥些呢。’我听了这话,觉得颇不舒服,但也不好说出什么,心想:‘这只鸡,终于是要为我而死的了’”可知,“我”不忍心杀公鸡,体现了“我”对公鸡的同情、怜惜之情。根据原文“原先住在镇上,那里有许多可以谈天的人……都会给我以欣慰”“至于自己的病呢,确也不曾见好,医生说还须继续静养,很想早搬回镇里去住,也不可能”可知,“我”觉得镇上的人给自己带来了精神上的欣慰,体现了“我”对寻常生活的怀念和感激之情。根据原文“只是依然过着那幽静的日子,在野道上缓步,在榆林间徘徊或沉思”可知,最后“我”自己不得不依然过着那幽静的日子,常在野道上缓步,在榆林间徘徊或沉思,体现了“我”对生命状态的思索。
(23-24·高二上·云南楚雄·期末)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归去来
史铁生
我知道,北玲有一桩未了的心愿:回陕北,再看看那片黄土连天的高原。她曾对我说过,当她躺在美国的医院里,刚从那次濒死的大手术中活过来,见窗台上友人们送来很多鲜花,其中有一束很像黄土高原上的山丹丹,想必也是百合类。她说,她熬着伤痛,昏睡,偶尔醒来就看见那束花在阳光里或者月色中开得朴素又鲜活。她知道她患了肝癌。她说,有十几天,也许更久,别的花慢慢凋谢,唯独那束山丹丹一样的花一直不败,她相信此非偶然,必是远方那片黄土地上的精神又来给她信心和帮助。
她说:“等我的病见好一点,立哲要带我回一趟陕北。”
立哲,北玲的丈夫。就是那个孙立哲——当年的知识青年模范,在窑洞里为农民做手术的赤脚医生。立哲当年的事迹颇具传奇色彩:只上过初中二年,却在土窑洞里做了上千例手术,小至切除阑尾、大到从腹腔里摘出几十斤重的肿瘤。我可以做证,这既非讹传也无夸张。我与立哲是中学同学,在陕北插队同住一眼窑洞。十年中,在陕北那座小山村里,他内外妇儿各科一身兼顾、治好的病人以数千计。那小山村真名叫关家庄,我曾在一篇小说中叫它作“清平湾”。
最早听说北玲、大约是1974年,听说陕北知青中有几个师大女附中的才女正写一部知青题材的小说,才女中就有吴北玲这名字;那时我也正动了写小说的念头,这名字于是记得深刻。第一次见她是在1978年,初秋,下着小雨,一个身材颀长的女子跟在立哲身后走进我家。立哲说,她叫吴北玲,也是陕北插队的。我说,噢——我知道。立哲说你怎么知道?我说,早就知道,行么?立哲笑道:行。北玲脱去粉红色的雨披,给我的印象是生气勃勃。其时她已在北大读中文系。立哲说一句“你们俩有得聊”,就去忙着包饺子(他拌的饺子馅天下一流,这一点,几年后在芝加哥得到验证)。我便像模像样地跟北玲谈文学。饺子熟时雨停了。那晚月色极好,我们坐在小院儿里吃饺子,唱辽阔的陕北民歌,又唱久远的少年时的歌,直唱到古今中外。北玲唱的一首古曲至今还在耳边: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立哲说北玲的手风琴也拉得好,北玲说等哪天她要带着琴来为我演奏。我常常不能相信,一个灵魂竟会消失,尤其那样一个生气勃勃的灵魂。
婚后不久,立哲和北玲相继去了美国,一个学医,一个学比较文学,一去又是十年。他们从美国寄来照片,照片上的北玲依然年轻,朝气蓬勃;立哲却胖起来,激素的作用,听说他又添了糖尿病。信却少,他们太忙。听说立哲对实验动物过敏,几次因窒息被送进医院,他的导师惋惜再三,也只得同意他转行;之后听说他们开办了“北方饺子公司”,“孙太太的饺子”声誉极好;之后又听说他们创建了“万国图文”和“万通科技”公司,在美国每年注册的这类公司有上万家,三年后仍然存在的只有7%,立哲和北玲的公司不仅存在下来,而且还有了三四个子公司。
1989年北玲回国探亲,带着出生仅四个月的小女儿,说是想让女儿早些看到中国。小女儿长得很漂亮,睁开眼睛东张西望,不知她对故乡的第一印象如何。天色渐晚,我请北玲吃炸酱面,一边听她讲在美国的创业史。先是一边读书一边在饭馆里打工,干最低等的活,一个人负责收拾三四十张餐桌的餐具,一秒钟都不停地跑,可竟连其他国家的打工者都歧视他们,小费都被别人敛去不给他们留一文。立哲还在搬家公司干过,一二百斤的硬木家具扛起来两腿打颤,有一次电梯坏了,但不能违背合同,就一趟趟扛上几层楼,钱却不多挣。后来二人办起“饺子公司”,芝加哥歌舞喧喧之际,两人总是熬着瞌睡把饺子包得满屋子没地方搁。天很快亮了,饺子冻好,包装整齐,立哲开着破汽车一家一户地送。随后办起了“万国图文公司”,设备不够,北玲便于周末在其打工的公司藏下,用人家的设备工作,周六周日昼夜苦干,睡在地板上,立哲探监似的按时来送饭。就这样创业。真难,真苦。北玲说:“插队过来的人,什么苦没受过?不怕。”可图的什么呢?北玲半晌不语,笑笑。很可能这是命,是性格,性格就是命运,不能放弃理想的命运。“其实也简单,”她说,“中国人不能总让人瞧不起。”此前立哲已回国一趟,筹备在中国投资办高技术企业。立哲和北玲都屡屡说起美国先进的科学技术,盼望中国不能再落后。我见北玲的脸上有明显的疲倦。她说一年前胃上刚刚切除了一个瘤子,“良性的,没事了”。
可那瘤子半年后竟发展成癌,扩散到肝,已是晚期。立哲痛哭失声,做了多年医生的他曾治好过多少病人,如今他知道很可能救不了自己的妻子了。北玲却无比镇定,把一切向立哲做了嘱咐,平静地上了手术台。肝脏切去五分之三,有四十分钟她是处于心跳循环停止的冰冻状态,立哲在手术室外等候,非常可能北玲就此不能醒来。北玲命真硬,又挺过来了,睁开眼,躺在病房里,见那束山丹丹一样的花开得简单、自在、潇洒,阳光下和月光里都仿佛带着遥远的那片故土的声音。
1991年秋天,立哲带北玲回国治病。到北京的第二天他们来看我。北玲并不显出多少病容,啃着一根玉米跟在立哲身后走进来,“嘿,铁生,我吃了一路煮老玉米,还有烤白薯。”坐下,依旧谈笑风生。那个细雨的早秋初见她时的情景,恍如昨日。她摘去头巾,笑说:“瞧瞧我,没样儿啦。”放疗化疗把她的旧发脱光,但又已长出了短短的新发。我不大相信她真的患了绝症,不信她会死,虽然知道谁都会死。那样一个乐观潇洒的灵魂,怎么可能就消失?
今年春节我们一起过的。爆竹声中,北玲兴致很高,一定也要动手包饺子。我与北玲无话不谈,几次同她说起死,她毫无惧色,说她在那次大手术的四十分钟冰冷状态时已经死过一回了,她说那时她感到自己飘飘然飞进宇宙,“自由自在地飞呀飞呀”,飞过很多很多星球,心神清朗宏阔极了,并且看见了她曾住过的这颗星球……我真的不相信一颗如此博大的爱心会化为乌有,我真是不信北玲的心魂可以消失。我知道她还有一桩未了的心愿:回陕北,再看看那连天的黄土高原,看热烈的山丹丹花在那块古老的土地上蓬勃开放。
立哲和我们几个一起在陕北插队的同学屡次说起,要一块儿回陕北一趟,坐汽车去,慢慢走,把那青天黄土都看遍。那时北玲的心魂一定也和我们在一起,在我们左右,在我们头顶上,不给我们指点,给我们鼓舞,给我们拉着琴唱那深情豪放的民歌……
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内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标题与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并序》的标题相似,却与陶渊明所表达的隐逸主题大相径庭。
B.北玲等人写知青题材的小说,这引起了作者的关注,同时也更坚定了作者写小说的念头。
C.在美国,孙立哲与北玲的公司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来,可见夫妻二人经营有道。
D.作者对北玲的离世深感惋惜,文中多次直接抒发了作者对北玲离世的万般不舍与无奈之情。
2.关于文中孙立哲的经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孙立哲原是一名赤脚医生,后来在美国学习时由于对实验动物过敏,选择转行开公司。
B.孙立哲在关家庄插队时,虽学历不高,但医术精湛,仁心仁术,治好的病人以数千计。
C.文章叙述孙立哲拌的饺子馅天下一流,这为后文北玲鼓励孙立哲开“饺子公司”做铺垫。
D.孙立哲与北玲伉俪情深,他屡次和别人说要去陕北一趟,这可能是为了完成妻子的心愿。
3.文章第五段和第六段都提及了立哲和北玲夫妻二人在美国创业的经历,但这样的叙述并无重复累赘,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对人生困境进行思考,从而实现人生困境的突围,达到人格的升华,这些都构成了史铁生散文的主题意蕴。请以北玲为例,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1.【答案】B “北玲等人写知青题材的小说……也更坚定了作者写小说的念头”分析错误,原文只是说“听说陕北知青中有几个师大女附中的才女正写一部知青题材的小说,才女中就有吴北玲这名字;那时我也正动了写小说的念头,这名字于是记得深刻”。可见,文中并没有说北玲等人写知青题材的小说更坚定了作者写小说的念头。
2.【答案】C “北玲鼓励孙立哲开‘饺子公司’”错,原文是“后来二人办起‘饺子公司’……两人总是熬着瞌睡把饺子包得满屋子没地方搁”,可见,原文只是说北玲和立哲二人办“饺子公司”,但是并无北玲鼓励孙立哲开“饺子公司”的相关表述。
3.【答案】①第五段是侧面叙述,第六段是正面叙述,两处相互印证,使立哲和北玲夫妻二人的创业经历真实感人,所以并无重复累赘之感。②第五段是略写,第六段是详写,详写更能表现出立哲和北玲吃苦耐劳的精神,凸显出他们浓浓的爱国之情,所以并无重复累赘之感。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散文重要段落的手法和作用的作用。考生应从表达效果和人物形象角度进行分析。
第五段,根据“听说立哲对实验动物过敏,几次因窒息被送进医院,他的导师惋惜再三,也只得同意他转行;之后听说他们开办了‘北方饺子公司’,‘孙太太的饺子’声誉极好;之后又听说他们创建了‘万国图文’和‘万通科技’公司,在美国每年注册的这类公司有上万家,三年后仍然存在的只有7%,立哲和北玲的公司不仅存在下来,而且还有了三四个子公司”分析,此处采用三个“听说……”的句式,该段从侧面叙简略地叙述了立哲和北玲夫妻二人在美国创业的艰难经历;第六段,根据“先是一边读书一边在饭馆里打工,干最低等的活,一个人负责收拾三四十张餐桌的餐具,一秒钟都不停地跑,可竟连其他国家的打工者都歧视他们,小费都被别人敛去不给他们留一文。立哲还在搬家公司干过,一二百斤的硬木家具扛起来两腿打颤,有一次电梯坏了,但不能违背合同,就一趟趟扛上几层楼,钱却不多挣。后来二人办起‘饺子公司’,芝加哥歌舞喧喧之际,两人总是熬着瞌睡把饺子包得满屋子没地方搁。天很快亮了,饺子冻好,包装整齐,立哲开着破汽车一家一户地送。随后办起了‘万国图文公司’,设备不够,北玲便于周末在其打工的公司藏下,用人家的设备工作,周六周日昼夜苦干,睡在地板上,立哲探监似的按时来送饭。就这样创业”分析,该段通过自己讲述,从正面详细叙述她和立哲在美国创业的经历;详写更能表现出立哲和北玲吃苦耐劳的精神,凸显出他们浓浓的爱国之情,所以并无重复累赘之感。综上,第五、六段都提及了立哲和北玲夫妻二人在美国创业的经历,前者侧面略写,后者正面详写,详写更表现了两人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爱国情怀,两处相互印证,使立哲和北玲夫妻二人的创业经历真实感人,并无重复累赘之感。
4.【答案】(1)实现人生困境的突围:①北玲在美国饭馆打工时遭受歧视,曾因创业而举步维艰,后又身患癌症,但她敢于直面困难,从容面对。②北玲将陕北插队的那段艰苦岁月转化成自己的精神财富,成为自己人生路上前进的动力。(2)达到人格的升华:她希望中国不要落后,具有高度的民族责任感,显示出其高尚的人格。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探讨散文创作意图的能力。考生应抓住题干中的“实现人生困境的突围”和“达到人格的升华”主题意蕴来理解。
(1)分析实现人生困境的突围:根据“先是一边读书一边在饭馆里打工,干最低等的活,一个人负责收拾三四十张餐桌的餐具,一秒钟都不停地跑,可竟连其他国家的打工者都歧视他们,小费都被别人敛去不给他们留一文”“先是一边读书一边在饭馆里打工,干最低等的活,一个人负责收拾三四十张餐桌的餐具,一秒钟都不停地跑,可竟连其他国家的打工者都歧视他们,小费都被别人敛去不给他们留一文。立哲还在搬家公司干过,一二百斤的硬木家具扛起来两腿打颤,有一次电梯坏了,但不能违背合同,就一趟趟扛上几层楼,钱却不多挣。后来二人办起‘饺子公司’,芝加哥歌舞喧喧之际,两人总是熬着瞌睡把饺子包得满屋子没地方搁。天很快亮了,饺子冻好,包装整齐,立哲开着破汽车一家一户地送。随后办起了‘万国图文公司’,设备不够,北玲便于周末在其打工的公司藏下,用人家的设备工作,周六周日昼夜苦干,睡在地板上,立哲探监似的按时来送饭。就这样创业。真难,真苦”“我见北玲的脸上有明显的疲倦。她说一年前胃上刚刚切除了一个瘤子……可那瘤子半年后竟发展成癌,扩散到肝,已是晚期”分析,北玲在美国饭馆打工时遭受歧视,曾因创业而举步维艰,后又身患癌症,但她敢于直面困难,从容面对。根据“有一束很像黄土高原上的山丹丹,想必也是百合类。她说,她熬着伤痛,昏睡,偶尔醒来就看见那束花在阳光里或者月色中开得朴素又鲜活。她知道她患了肝癌。她说,有十几天,也许更久,别的花慢慢凋谢,唯独那束山丹丹一样的花一直不败,她相信此非偶然,必是远方那片黄土地上的精神又来给她信心和帮助”“北玲说:‘插队过来的人,什么苦没受过?不怕’”分析,北玲将陕北插队的那段艰苦岁月转化成自己的精神财富,成为自己人生路上前进的动力。
(2)分析达到人格的升华:根据“一边读书一边在饭馆里打工,干最低等的活,一个人负责收拾三四十张餐桌的餐具,一秒钟都不停地跑,可竟连其他国家的打工者都歧视他们,小费都被别人敛去不给他们留一文”“可图的什么呢?北玲半晌不语,笑笑。很可能这是命,是性格,性格就是命运,不能放弃理想的命运。‘其实也简单,’她说,‘中国人不能总让人瞧不起。’此前立哲已回国一趟,筹备在中国投资办高技术企业。立哲和北玲都屡屡说起美国先进的科学技术,盼望中国不能再落后”分析,她希望中国不要落后,具有高度的民族责任感,显示出其高尚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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