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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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历史课件聚焦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发展,以獬豸神兽导入构建法律公正认知,按先秦礼法之争、汉唐礼法结合、宋元明清继承发展脉络,串联儒家法家思想、法典演变及社会教化等核心知识,形成清晰学习支架。 其特色在于融合史料实证与时空观念,引用《唐律疏议》残卷、云梦睡虎地秦简等文物史料,结合案例探究与课后练习,培养历史解释能力。学生能系统掌握知识,教师可借助框架提升教学效率,助力核心素养培育。

内容正文:

单元导读:法律与教化。 法律 防范与惩处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教化 教育与引导 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互为补充 相辅相成 中国神话中裁决法律的神兽 獬豸(xiè zhì) 在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獬豸勇猛、公正,能辨曲直,是司法“正大光明”“清平公正”的象征。 授课年级:高二年级 授课老师:叶多勇 选修一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中国古代的 法治与教化 8 2 敦煌《唐律疏议》残卷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8课 一、礼法之争: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礼法结合: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三、继承发展: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礼法之争: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1.礼法之争的渊源:夏商西周。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夏朝 商朝 西周 德治 法治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缺乏秩序) 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思想。 德治的 渊源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礼记·曲礼上》 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 ——《尚书·梓材》 法治的渊源 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特点:习惯法; 贵族色彩浓厚。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礼记·曲礼》 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 ——《周礼·秋官》 :《禹刑》 :《汤刑》 :《九刑》 2.礼法之争的发展:春秋战国。(1)早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铸刑书:公元前536年,子产将郑国法律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 子产:提出“以宽服民”(道德教化和怀柔)、“以猛服民”(严刑峻法和暴力)的主张。 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摘自《左传·昭公六年》 子产铸刑书 引发辩论,邻国叔向反对。 叔向:认为公布刑书会使百姓更注重争端,不顾道德礼义。实质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特权。 子产铸刑鼎 意义: ①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②限制贵族特权,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利益; ③稳定社会秩序; ④推动法制发展。 (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左传·昭公二十年》 孔子:(1)核心:“仁”,关爱他人。 (2)政治思想:①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统治者顺应民心,爱惜民力;②克己复礼。 儒家:人性善,主张德治。 2.礼法之争的发展:春秋战国。(2)思想上表现为儒家与法家之争。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儒家创始人 孔子 孟子:政治思想:①施仁政于民,宽刑薄赋;②民贵君轻;③勿夺农时。 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孟子·梁惠王上》 孔子的学说至少有三方面缺欠。第一,“述而不作”,不够重视创新;第二,宣扬德治,不够重视军事;第三,推崇礼乐,不够重视生产劳动。 【重点探究】先秦儒家思想的价值及缺陷。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评价: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无法快速富国强兵,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春秋战国时期。 六经 《诗经》 《礼记》 《易经》 《春秋》 《乐经》 《书经》 张岱年在《孔子与中国文化》中说:孔子的思想在三方面为中国文化的发展提供思想基础。第一,积极乐观的有为精神;第二,对于道德价值的高度重视(使中国文化中存在以道德教育代替宗教的传统);第三,开创了重视历史经验的优良传统。 法家:人性恶,主张法治。 2.礼法之争的发展:春秋战国。(2)思想上表现为儒家与法家之争。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商鞅:颁行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韩非:①集权:推行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主专制理论,希望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 ②法治:依法治国,赏罚分明,奖励耕战; ③选官:“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商鞅 韩非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韩非子》 法家认为法律作用:定分止争、兴功惧暴。 法术势:法是政府制定、向全民公布的成文法;术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手段和方法;势是指君主拥有的权势地位。 评价: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最终促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 2.礼法之争的发展:春秋战国。(2)思想上表现为儒家与法家之争。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乱世之争 礼崩乐坏 济世之道 价值重塑 和而不同 特别提示:先秦儒家在力主“德治”的同时并不排斥“法治”,先秦法家在力主“法治”的同时也承认基本的道德存在,“德治”与“法治”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中一直都不是相互排斥的,水火不容的,而德治与法治相互结合的社会治理方法也是古往今来越来越明显的一种共识。 德法之争实质是国家治理方式之争,二者根本目的都是为了维护阶级统治、稳定社会秩序。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二、礼法结合: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改法为律,历朝法典多以此命名。 (2)汉承秦制,制成《九章律》。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云梦睡虎地秦简:湖北省云梦县出土,大部分为秦的法律条文和相关解释。 《九章律》:汉高祖统一中国以后颁行的法典。前六篇大体同于秦律,源于李悝《法经》。后三篇新增户口、赋役、兴造等方面的规定。原文已失传。 《二年律令》:汉高后二年,吕后颁布。含27种律和1种令,涉及两汉初年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内容。 律:通过正式立法程序制定、颁布、实施的法律文件。(如《盗律》) 令:君主就一时一事而以命令形式颁布的法律文件。 1.秦汉:(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改法为律,历朝法典多以此命名。 (2)汉承秦制,制成《九章律》。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帝(汉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汉纪·汉纪十九》 两汉制度以儒为主,儒法合流,为后世历朝封建统治者所沿用。 2.魏晋:(1)特点:律令儒家化。 汉武之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以经断狱,以经注律。 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 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尊崇儒术 董仲舒(前179年-前104年)汉代思想家、政治家。 “春秋大一统” “君权神授” “天人感应” “三纲五常” “尊崇儒术” 汉代引经决狱体现了以下司法原则: (1)亲亲相隐原则;(2)原心定罪原则; (3)纲常礼教原则;(4)以功覆过原则; (5)反对株连原则;(6)“诛首恶”原则; (7)宽刑宥罪原则;(8)刑罚适中原则;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3.唐朝:(1)法治: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唐高宗永徽年间修订颁布《永徽律》,后又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唐朝臻于成熟,宋后渐进发展,民初逐渐解体】 《唐律疏议》是唐朝儒家治国理念下礼法结合的典范,既是前朝法律体系集成,又为后世各朝法律蓝本,对亚洲诸国产生深远影响。 元余志安勤有堂刻本《故唐律疏议》 3.唐朝:(2)礼治:732年,颁行《大唐开元礼》,这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是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大唐开元礼》 《大唐开元礼》分吉、宾、军、嘉、凶五礼,解决和协调对《礼记》经传认识的矛盾,实现对于唐朝本朝新礼的吸收,体现了唐朝礼制的时代化和创新精神。 (3)社会教化: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三、继承发展: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沿革: 三、继承发展: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宋朝 元朝 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 整体上弃唐宋法律不用,但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明嘉靖年间始建藏书楼,命名为“天一阁”,时藏书七万余卷。 宋代对法律主体的认知有突破性进展,佃户、雇工、人力、女使都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仅在契约的有效期内与主人维持主仆名分;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年),商人亦成为“能为国致财者也”。 ——摘自朱勇《论宋代法制文明及其历史贡献》 宋代法律在调整经济关系、维护私有权益、推进司法公正等方面,是以前任何朝代难以企及的。 制定《大明律》。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1.法律沿革: 三、继承发展: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明朝 清朝 法典沿袭《大明律》,制定《大清律例》。 《大明律集解附例》 明太祖起于草莽,深知民间疾苦,特别强调“治乱世用重典”。《大明律》变通体例,调整刑名,注重经济立法,扩大民法的范围,进一步推动礼法结合。 由于《大明律》不可更改,难免与现实脱节。明中期后,条例被广泛运用。 《大明律集解附例》节选 律为正文 例为附注 背景:三国至五代,儒家学说日益僵化并受佛道冲击,正统地位受到挑战。北宋中期起,一批学者掀起儒学复兴运动。 2.儒学沿革: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三、继承发展: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其(理)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 ——《朱子语类》 张载——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北宋程颢 南宋朱熹 北宋程颐 内容:①宇宙观:“理/天理”是自然界和社会的根本原则。 ②人生观: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③认识论:“格物致知” 儒学走向 哲学化 平民化 内容:①宇宙观:“理/天理”是自然界和社会的根本原则。 ②人生观: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③认识论:“格物致知” 2.儒学沿革: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三、继承发展: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书法内容为南宋朱熹《劝学诗》 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和科举,广泛传播并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石洞书院‌:曾先后有叶适、朱熹等名师掌教,是南宋初年学术中心,开创浙江民间兴学重教之风。 3.社会教化沿革: 宋朝——约律分野: 儒学人士投身基层教化, 以乡约教化乡里。 三、继承发展: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北宋吕大钧撰写《吕氏乡约》是我国最早的成文乡约,成为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原因:①程朱理学的形成; ②宋朝科举制发展,扩大统治基础,社会阶层流动; ③士大夫社会责任感和主体意识的增强。 宋朝乡约出现原因和职能? 职能: ①教化职能:对乡民教化封建宗法思想和儒家的伦理纲常。 ②救助职能:乡约与社仓、保甲、社学等结合,凸显救助功能。 ③法律职能:乡约逐渐官方化,助于调解民间纠纷和调查取证。 原因:①程朱理学的形成; ②宋朝科举制发展,扩大统治基础,社会阶层流动; ③士大夫社会责任感和主体意识的增强。 三、继承发展: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明清社会教化的特点:乡约经政府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影响: ①利于匡正民风,扫除陋习。 ②稳定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③利于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承。 ④有利于发展生产,推动农业发展。 3.社会教化沿革: 明朝——约律融合: 乡约改为明太祖“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清朝——约为律用: 乡约宣讲康熙帝 “圣谕十六条” 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 《大清律例》。 本课总结:第八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礼法之争 继承发展 礼法结合 律令开始儒家化 【探究】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形成原因和影响。 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原因:前弊:①吸取秦朝任用法家思想,出现暴政和衰亡教训; 政治:②君主专制制度下皇权至上,官僚政治不断完善; 经济:③小农经济以家庭为单位,宗法观念根深蒂固; 思想:④儒家思想自汉代以后成为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想,其德治和民本思想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影响:1.汉代创设的礼法结合模式为历代封建王朝沿用,维护皇权和封建等级,巩固封建秩序,促进了封建社会的繁荣发展。 2.立法宽严适中,体现强烈的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气息。 3.审理案件、定罪量刑易主观化,不利于法治意识形成。 原因:前弊:①吸取秦朝任用法家思想,出现暴政和衰亡教训; 政治:②君主专制制度下皇权至上,官僚政治不断完善; 经济:③小农经济以家庭为单位,宗法观念根深蒂固; 思想:④儒家思想自汉代以后成为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想,其德治和民本思想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影响:1.汉代创设的礼法结合模式为历代封建王朝沿用,维护皇权和封建等级,巩固封建秩序,促进了封建社会的繁荣发展。 2.立法宽严适中,体现强烈的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气息。 3.审理案件、定罪量刑易主观化,不利于法治意识形成。 三、继承发展: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从《法经》到《大清律例》,中国封建法典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素有中华法系之称。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的最高立法权,皇帝的诏书往往成为法律。中国古代法律,强调遵行礼教,强调纲纪伦常,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写进法律。 ——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探究】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特点。 特点:①自成体系,特色鲜明;②皇帝掌握立法权; ③诸法融合(成文法典、习惯法和判例)突出成文法典; ④强调以礼入法,礼法结合;⑤家庭本位,重视伦理道德; ⑥以礼入刑,民法与刑法不分。 【重点探究】孔子与孟子思想主张的异同。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孔子称赞管仲辅佐齐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孔子企望周之复兴,“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孟子提出“定于一”,尊新王。“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他希望改朝易姓后,重现孔子所说“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盛世。——据《论语》《孟子》 依材料指出孔孟主张的异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出现异同的原因。 相同:实现国家统一,恢复礼乐制度。 不同:孔子主张复兴周王朝;孟子主张由推行仁政的诸侯建立新的王朝。 原因:1.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战乱频仍,民心思定。 2.春秋时期,周王室仍有影响力,孔子对周天子抱有期望;战国时期,诸侯纷纷称王,孟子对周王室不再抱有幻想。 补充:孔孟的距离。 春秋时期的孔子对社会还没完全失望,他的闲雅代表了春秋相对于战国暴乱而言还相当宁静。所以孔子仍想要克己复礼,恢复过去的社会秩序。而孟子是主张更为激烈的“革命派”,他游说列国时,正是商鞅受刑、诸国合纵连横之际,他认识到只恢复故态而不改弦更张是不能济事的。 课后练习与记忆巩固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后练习 2、汉武帝时期,甲某出海,溺水身亡。四月后,甲母令甲妻乙改嫁。有人状告乙:夫未下葬,妻已改嫁,按律当弃市。董仲舒表示反对,因为根据《春秋》经义,若无子,寡妇可以改嫁,且乙只是服从婆婆的安排,应无罪释放。由此可知,汉代司法( ) A.以儒释法 B.亲亲相隐 C.原心定罪 D.轻罪重罚 1、西周中期的《吕刑》记载:“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下列古代传统与该观点最为契合的一项是( ) A.原情定罪 B.论心定罪 C.以礼入律 D.轻罪重罚 C A 课后练习 4、《唐律疏议》《宋刑统》均规定“亲亲可以相隐”,指可以袒护、隐瞒亲人的罪行。但谋反叛逆等涉及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和杀人、重伤等重大刑事案件,则不准“隐”。这反映出( ) A.重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B.体现内儒外法的治国理念 C.强调家庭伦理的重要意义 D.德治法治互补的治理模式 3、北魏确立“存留养亲”条款:死罪之人,若家中有七十以上的祖父母或父母无人照顾,而犯罪者又是家中的独子“单丁”,律则网开一面,可奏请皇帝予以宽宥;《唐律》对存留养亲制度又作了详细规定,该制度一直保留到清代。这一规定( ) A.违背了法律公正 B.表明统治者对老人的优抚 C.缓解了社会矛盾 D.深受社会主流价值观影响 D A 第8课 重点知识梳理 1、写出下列事件或文件的朝代:①《永徽律疏》;②《禹刑》;③铸刑书;④《问刑条例》;⑤《家礼》;⑥六谕;⑦《天圣令》;⑧《二年律令》;⑨《吕氏乡约》;⑩《九章律》。 2、写出下列文件:①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②唐朝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③开创律例合编体例;④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3、董仲舒的新儒学体系有哪5点思想主张? 4、分别写出孔子、孟子和韩非的政治主张。 5、写出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形成原因4点。 6、写出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特点6点。 7、简写乡约的3点职能和4点影响。 8、写出宋至明清时期乡约的发展趋势。 《孔子圣迹图·齐景公问政孔子》清同治十三年孔宪兰刻本 选修一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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