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灌南县初中思想品德七年级(下)导学建议案
第21课 护佑生命安康
学习内容: 第一框 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
学习目标: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关爱生命健康的情感,从而增强依法维权,关爱他人生命的意识。
【知识与能力】理解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学校教育阶段应对未成年人进行的教育有:健康与安全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
学习重点:生命健康权。
学习难点:依法维权。
学法提示:活动教学法、讨论探究法、比较学习法、案例探讨法。
导学过程:
一、导入示标:
1.欣赏感悟:展示有关海伦·凯勒的邮票,引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学生听MP3朗诵《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配乐)
2.设疑导思:(1)从海伦·凯勒的字里行间,我们读懂了什么?(2)假如我还有三天生命,我会怎么度过?
3.归结导入:(1)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2)如果有一天不幸失去了健康,要像海伦·凯勒一样,做生活的强者,奏响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是美好的,但生活也是复杂的,我们的周围也可能出现各种侵害我们权利甚至生命的情况。为此,我们要知道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怎样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二、自学知疑:
(一)预习检测:(1-3题每题2分,第4题4分共10分)
1.阅读“生活在线”思考:
(1)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意义。
(2)现实生活中存在哪些健康“陷阱”?
(3)学校、社会怎样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的?
(4)结合你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就安全健康问题向学校领导提几条建议。
(二)质疑问难:
三、探究交流:
■探究交流:“谁是责任人”
●社会透视:据统计,近年各类未成年人伤害事件呈上升趋势。每年我国有近2万14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40至50万儿童受到车祸、中毒、他杀、自杀等意外伤害,未成年人已成为危险环境的受害者。
●现身说法:你知道自己生活中可能受到的侵害吗?你知道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怎样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呢?
●阅读思考:阅读文本P64内容,思考探究:
1.这起事故中应追究哪些人责任?应吸取哪些教训?
2.学校教育阶段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身心健康成长的教育有哪些?
■探究感悟:“地震中的奇迹”
●情境再现:阅读文本P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