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节 海洋权益与我国海洋发展战略
1.夯实基础:结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指出海域的划分方法,说明我国的海洋权益及其意义。
2.凸显能力:通过读图和填图明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域的划分,能够分辨内水、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以及各海域的法律地位和相关国家在其中的权利和义务。
3.涵育素养:运用史料及我国公开发表的政府声明等,说明南海诸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4.导向价值:结合实例,说明我国海洋发展战略的举措及其意义。
学习目标:
“权”:指沿海国依法行使的权利,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
“益”:指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利益。如海洋安全利益、科学利益、文化利益。
一、海洋权益及其范畴
2.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在领海的主权,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别国领海以外的自由航行、飞越权以及在别国领海的无害通过权等。
1.定义:海洋权益是指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一些权利和利益。
1.领海基线的确定:海域划分,首先需确定沿海国或群岛国的领海基线。领海基线是领海与内水的分界线,也是测算领海宽度的起算点,一般采用正常基线法和直线基线法等划分。
一、海洋权益及其范畴
正常基线法也称低潮基线法,即以退潮时海水退至离岸边最远的那条水边线为领海基线。
它一般适用于岸线较为平直、变化不明显的海区。
直线基线法是在岸线极为曲折或者接近海岸有一系列岛屿的地方,确定适当点后再用直线连接而成领海基线。
内水:
【划分】一国领陆范围以内的河流、湖泊和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内海、海湾、海港和海峡内的水域。
【相关权益】与陆地领土的地位相同,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主权
一、海洋权益及其范畴
一、海洋权益及其范畴
领海:
【划分】邻接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宽不超过12海里。
【相关权益】沿海国在领海内享有国家主权,包括领海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外国船舶享有无害过境通过权。
一、海洋权益及其范畴
毗连区:
【划分】从领海基线量起,向海宽度不超过24海里,(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不超过12海里。)
【相关权益】沿海国在其毗连区内具有防止和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法律和规章的行为而在毗连区内行使必要的管制权
一、海洋权益及其范畴
专属经济区:
【划分】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
【相关权益】这一区域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和其他管辖权,而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自由等,但这种自由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
一、海洋权益及其范畴
大陆架:
【划分】指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沿岸土地在海面下向海洋的延伸,可以说是被海水所覆盖的大陆。)
【相关权益】沿海国享有勘探、开发包括海床、底土在内的矿产资源的主权权利。其他国家享有在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以及航行和飞越其上空的权利
一、海洋权益及其范畴
公海:
【划分】公海在国际法上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部分。
【相关权益】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对所有国家开放,对于公海上的海盗行为、走私毒品等罪行,各国都可依法行使管辖权
国际海底区域:【划分】指国家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相关权益】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财产
完成表格中相关区域的含义及其空间范围,讨论在这些区域沿海国家和其他国家的权利及义务。
名称 划分 相关权益
内水 是领海基线向陆的一面海域,包括沿海国沿岸的河口、港口、海湾、海峡等 与陆地领土的地位相同,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主权
领海 邻接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宽不超过 。 沿海国在领海内享有的主权,包括其领海上空、海床和底土,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毗连区 从领海基线量起,向海宽度不超过 。 沿海国在其毗连区内具有防止和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法律和规章事项的管制权
专属经济区 是在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可达200海里) 沿海国享有勘探、开发、养护、管理等权利和从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等管辖权。所有国家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但不得从事危害沿海国主权和安全的活动
大陆架 大陆架包括沿海国以外依其领陆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沿海国享有勘探、开发包括海床、底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其他国家享有在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以及航行和飞越的自由
公海 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部分 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对所有国家开放,对于公海上的海盗行为、走私毒品等罪行,各国都可依法行使管辖权
国际海底区域 指国家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 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为全人类共同的财产
12海里
24海里
他国军舰可无害通过
他国船只不得进入
勘探、开发、管理自然资源
勘探、开发海床、底土的矿产资源
拥有执法权但是不包括上空
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
大陆架
内水
领海
毗连区
专属经济区
公海
海洋政治权益:包括 权、海洋 权、海洋 权等。
海洋经济权益:包括开发 、 以及大陆架的自然资源,发展海洋经济等。
海洋安全利益:将海洋作为 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和抵御海上军事冲突。
海洋科学利益:将海洋作为 实验基地,以认识海洋自然规律等。
海洋文化利益:包括海上 、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一.海洋主要权益及其范畴
3.海洋权益的范畴
主
管辖
管制
领海
专属经区
国防
科学
观光旅游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世界第三大河。
1.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相关法律。
二、中国的海洋权益
二、中国的海洋权益
①我国海域辽阔。
管辖300万平方千米的海域。
2.我国享有的海洋权益
②在公海、国际海底以及极地拥有海洋权益。
③我国岛屿众多。有海岛11000余个,是我国不可分割的领土。
南海亦称南中国海,是东亚通往南亚、中东、非洲、欧洲的重要航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南海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是我国主要的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热带生态系统的分布区。我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我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我国收复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非法侵占的南海诸岛,并恢复行使主权。为了加强对南海诸岛的管理,我国于1947年审核修订了南海诸岛地理名称,绘制了标绘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并于1948年2月正式公布,昭告世界。
2002年,为了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我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强调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议,各方承诺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和扩大化的行动。2012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1.我国对于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主要有哪些?
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和毗连区;中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2.维护海洋权益的意义。
为海洋开发活动提供和平、稳定的周边及外部环境;巩固国防,打击海上恐怖活动、走私和跨国犯罪,营造和平、良好的国际海上安全秩序;维护我国对外贸易海上航运通道、石油航线以及重大海外利益的安全。
二、我国的海洋权益
3.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1)范围: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等组成。
(2)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
①历史证据:早在明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
②地质依据:钓鱼岛地处东海大陆架,是我国台湾岛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部分,向东与琉球群岛之间以冲绳海槽相隔。
二、我国的海洋权益
4.解决岛屿国际争端的基本原则
(1)岛屿享有海洋权益的范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
①四周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岛屿,可以同陆地一样拥有自己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②《公约》还规定:那些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活动的岩礁,不享受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③显而易见,岛屿之争的实质是海洋国土及海洋权益之争。
长期以来,国际社会为解决岛屿争端形成了一些基本原则:
●最先发现原则 历史上哪个国家最先发现该岛屿或群岛即属哪国。
●历史习惯原则 哪个国家最先占领该岛屿或群岛即属哪国。
●充分考虑现状原则 该岛屿现在在哪个国家的实际控制之下即属哪国。
●充分尊重当地居民原则 通过对该岛屿居民进行民意测验或公民投票等确定其归属。
●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 将该岛领陆向海并在水下自然延伸的各部分划归该国,但不得侵犯其他当事国领陆的自然延伸部分。
上述原则之间存在相互矛盾甚至尖锐对立之处时,国际岛屿争端的解决方式包括国际司法解决、政治解决、武力方式解决、全民公决等。
1.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识
中国是世界海洋大国,中华民族曾经创造出辉煌的海洋文化并对古代海洋航行等作出杰出贡献,但由于历史上长期受农耕文明影响,海洋意识薄弱,重陆轻海,错失海洋大发展机遇。因此,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把我国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发达、科技先进、生态健康、安全稳定、管控有力的新型海洋强国。
三、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
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是指沿海国通过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海上航行安全等,以获取最大海洋利益的指导性纲领。
三、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
2.发展海洋经济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海盐生产、海洋水产等传统产业长期居世界第一。
三、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
2.发展海洋经济
①我国海洋产业产值从2002年至2016年呈上升趋势;
②我国海洋产业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第一产业比重呈下降趋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重都在上升。
(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滨海旅游业和海洋信息服务等新兴海洋产业增长迅速)
但是,海洋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仍多在10%以下
今后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及远洋开发能力,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
3.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1996年我国在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与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通过协商,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各自海洋管辖权的界限。对于海域划界必须有两手准备:一是友好协商,以协议的方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坚决反对别国侵占我国海洋权益的行为。
为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必须建设强大的现代化人民海军,在维护自身海洋安全和利益的同时,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并在钓鱼岛、南海、航行自由等重大问题上实现海洋维权。
三、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
4.保护海洋环境
我国入海河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局部海域污染严重。受全球气候变化、不合理开发活动等因素的影响,近岸海域海水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时有发生。我国现已经规划和建设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统筹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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