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Word教参)-【导学教程】2025年政治新编高考大一轮总复习(统编版)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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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价值引领] [课标要求] 提高法治素养,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责任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对应学生用书P297] 核心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对应学生用书P297] 1.什么是民法? 2.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如何理解其构成要素?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民法内涵: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等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4.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 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 × 纠正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民币10万元。(  ) × 纠正 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为还债行为,即老王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行为。 3.15周岁的李同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认可其民事活动。(  ) × 纠正 自然人自出生起就具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15周岁的李同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自身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果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就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具备法律效力。 4.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 × 纠正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辨识与判断、分析与评价) (2022·北京卷)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材料中,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材料中,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B错误。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材料中的“7周岁的小学生”可知,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正确。 [答案] D [易错提醒] 误认为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等因素无关。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因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024·湖南湘潭模拟)民法典充分回应新时代人民诉求,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下列事项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①王某故意侵犯了周某的荣誉权、肖像权 ②交警给闯红灯的小车司机王某开出的处罚单 ③甲中学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座椅的采购合同 ④某总公司领导到下属分公司指导工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王某故意侵犯了周某的荣誉权、肖像权”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间人身关系的纠纷;“采购合同”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①③正确。交警开处罚单适用于行政法,而不是民法调整的范围,②不选。“某总公司领导到下属分公司指导工作”这属于企业间上级对下级的管理,不适用民法调整,④不选。 答案 B 考向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分析与评价、探究与建构) 民法典共有1 200多个条文,在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绿色原则”。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意味着(  ) ①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民事活动规定了普遍性的限制 ②民事主体应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③民事主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民事法律关系 ④一定会弥合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形成的各种利益冲突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②③ [解析] 自愿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之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③错误。④夸大了该原则的作用,排除。 [答案] A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以乙方的身份签订一些格式合同,如购买手机、购买保险、外出旅游等,其中可能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的条款。如果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  ) A.公平原则 B.诚信原则 C.平等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解析 合同内容加重乙方义务,则“最终解释权归甲方”,违背了民法典确立的公平原则,没有合理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A正确。 答案 A [易错提醒] 混淆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强调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公平原则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核心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对应学生用书P299] 1.为什么要维护人身权利? 2.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3.怎样维护人身权利? 4.怎样维护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 1.人身权的重要性: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的类别: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内容 常见侵权行为 生命权 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身体权 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侵害假肢、义眼、心脏起搏器等,也认定为侵害身体权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 (2)姓名权、肖像权 姓名权 内涵: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内涵: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提醒]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侵犯了肖像权。 (3)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名誉权、 荣誉权 ①内涵: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保护: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人身权的判断方法 1.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 × 纠正 姓名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而不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的权利。 2.与他人同名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 × 纠正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等情形,若与他人同名纯属巧合,则没有侵犯他人姓名权。 3.甲乙之间有矛盾,甲公开丑化乙的照片。因甲不以营利为目的,故甲并未侵犯乙的肖像权。(  ) × 纠正 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要件。无论是以营利为目的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使用某人肖像,都必须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4.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使乙的声誉受损,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 × 纠正 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故甲所散布的就不是真实的信息,未侵犯乙的隐私权,而是通过诽谤方式对乙实施了名誉侵权。 考向一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辨识与判断、分析与评价) 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医院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和生命权 ②张某作为自然人去世后,医院可以不必赔偿治疗费 ③医院并未对张某构成精神损害,不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④张某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医院手术误将张某一肾脏摘除,且张某因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故张某死亡与医院手术失误构成因果关系,医院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与生命权,①正确。张某已经去世,其作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终止,但其亲属享有医疗赔偿请求权,②错误,④正确。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针对受害人死亡导致亲属精神伤害而采取的补偿措施,③错误。 [答案] B (2023·浙江卷)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解析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邻居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答案 B (2024·九省联考贵州卷)从2021年开始,虞某利用“AI换脸”软件非法将他人人脸信息进行替换合成,制成虚假的换脸视频和图片,非法获利万余元。2023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对虞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当地互联网法院判令虞某删除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共6万元。由此可见(  ) ①虞某因侵害他人肖像权,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②虞某因侵害公共信息安全,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③参与民事活动,公民必须守好权利行使的法律界限 ④本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应依据刑事诉讼法解决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虞某的行为侵害了承载在不特定多数社会主体个人信息之上的公共信息安全,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对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一案例也启示我们作为公民,在参与民事活动时必须守好权利行使的法律界限,②③正确。虞某侵害他人肖像权,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①错误。本案属于民事公益诉讼,不适用刑事诉讼法,④错误。 答案 C 考向二 以主观题形式考查个人信息保护(分析与综合、探究与建构) (2023·山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校一个学习小组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开展探究活动,收集到以下资料。 某地保障房主管部门拟公示信息 申请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情况、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申请住房门牌号。 申请结果信息:申请人员的摇号结果、配租结果。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三)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就如何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说明你的观点,并阐明理由。 [思维流程] 第一步:设问剖析——抓住具体要求 知识限定 《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设问类型 分析说明类 问题指向 说明如何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 第二步:材料分析——找出有效信息 信息①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信息②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三)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信息③ 如何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 第三步:知识调用——明确理论依据 1.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 2.既要兼顾公众的知情权,也要保护好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 3.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平衡、依法履职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平衡。 第四步:事理结合——运用逻辑答题 ①二者存在一定的冲突,政务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然而,政务人员在处理和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泄露公民信息以及信息公开过程中披露或提供超出必要限度的个人信息等现象,使得公民个人信息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最终导致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若公开信息不规范,将有可能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给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不良影响。②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一定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既要兼顾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也要保护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让信息公开变成隐私信息“裸奔”,给公民造成极大的信息安全隐患。③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平衡、依法履职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平衡,相关部门要依法取得他人信息并确保信息安全,对公民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要坚持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对应学生用书P302] “AI换脸”游走在法律边缘 一段时间以来,“AI换脸”走红网络,无论是在手机应用商域还是在社交平台、视频网站,都能看到不少提供“AI换脸”功能的服务,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用这种方法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 2023年4月11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着手从立法的角度规范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路径。该《意见稿》展现了对个人信息的全方位保护机制。 [信息解读] 信息提取(圈画关键词句) 知识对接(整合调用知识) 显性 信息 信息①:__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 ①侵害他人肖像权,甚至侵犯他人名誉权 信息②: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②__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 隐性 信息 “换脸”可以,违法不行 [探究思考] 结合材料,运用“人格权”知识,分析“AI换脸”可能触及的法律问题。(分析与综合能力、法治意识素养) 提示: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AI换脸”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会侵害他人肖像权,情节严重的甚至侵犯他人名誉权。②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AI换脸”技术的不当收集和使用会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权。 1.由浙江G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际运营的A景区在采集游客人脸信息时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存在强制要求购票游客录入人脸信息,且景区未对采集到的人脸信息定期予以删除。浙江省湖州市检察机关因此对浙江G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理由是(  )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获取个人信息 ②我国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③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游客的肖像权 ④该公司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我国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②说法正确。该公司存在强制要求购票游客录入人脸信息,且景区未对采集到的人脸信息定期予以删除,致使游客个人信息被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就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④符合题意。 答案 D 2.“AI换脸”走红网络,一张照片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就秒变视频主人公。近日,小张利用某“AI换脸”软件将一段恶搞视频里男主角的脸换成了自己单位同事小李的脸,并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传播,这给小李造成了许多苦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张侵犯了小李的隐私权、肖像权和身份权 ②小李只有诉至法院,法院才会保护小李权益 ③小张应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 ④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小张负责举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小张将一段恶搞视频里男主角的脸换成了自己同事小李的脸,并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传播,这给小李造成了许多苦恼。小李可诉至法院保护自身权益,有权要求小张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②③正确。小张行为没有经小李同意,因此,侵犯了小李的肖像权,而未侵犯小李身份权、隐私权,①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④错误。 答案 C 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基于深度合成技术的换脸、变声、人工智能对话(俗称“AI换脸”)应用已经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这一应用在服务用户需求,改进用户体验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人员用于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诋毁、贬损他人名誉、荣誉,仿冒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9月2日审议通过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手段、部门职责、企业责任和行业治理、新业务涉诈风险评估等作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2023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表示,通过“AI换脸”实施诈骗行为,对于构成诈骗罪的,要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利用“AI换脸”实施诈骗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要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中有关“建设法治国家”的知识和《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如何使法治跟上科技的发展。 解析 关键词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可联系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 关键词②:追究刑事责任、进行行政处罚→可联系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关键词③:换脸、变声,诋毁、贬损他人名誉、荣誉,仿冒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等→可联系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答案 ①适应科技的发展,立法机关要建立和完善规范科技发展的法律制度,实现科技治理有法可依。 ②完善法律实施机制,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机关严格司法,惩罚犯罪。 ③滥用“AI换脸”技术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维护人身权利的意识,在生活中既要依法保护自身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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