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四课第2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课件(共30张PPT)

201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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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初中
学科 道德与法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八年级
章节 第四课 老师伴我成长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15-201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
文件大小 3.86 MB
发布时间 2015-07-26
更新时间 2015-07-26
作者 -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1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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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四课第2框 刘翔 姚明 董存瑞 肖像与姓名 是一个具体的人的两大外在标志 1、肖像的含义和表现形式: ●含义:是以容貌为中心的的人体形象再现。 ●表现形式:有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 一、我有肖像权 2、肖像与人格的关系: 肖像再现了个人的基本特征,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拍了张跳舞的照片。某刊编辑找到了小红,要求将该照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 案例分析 探究: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 3、肖像权的含义: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P41) 注意: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一、我有肖像权 周杰伦获得报酬 “小雨”经父母同意后将肖像用于广告宣传 征得“小雨”和周杰伦同意后公司为其拍宣传照 制作权 使用权 获酬权   2004年11月21日,出版的某报头版刊登刘翔的大幅图片,并配有中友百货的广告,之后,被刘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告上了法庭。 (1)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 (3)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P41) 4、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一、我有肖像权 5、依法维护肖像权 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P42) 一、我有肖像权 陈某违反交通规则,跨越马路中间的护栏强行过马路,被王某拍照,王某将照片送到报社发表,让舆论谴责这种既不讲社会公德,又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陈某知道后却指责王某侵犯了他的肖像权。 活学活用——“我来当法官” 思考:王某是否侵犯了陈某的肖像权? 如果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也并非出于恶意,对不道德现象进行批评,是正常行使舆论监督权利,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1)为新闻报道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肖像 如政治家、外交官、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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