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华蓥中学高二春季开学考试(2024年2月)
语文试卷
(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班级、姓名、考号填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
2.答选择题时,必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3.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位置上,不准使用铅笔和涂改液。
4.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5.考试结束后,只将答题卡交回。
一、现代文阅读(15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4题,15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材料一: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刑法,而是民事领域的婚姻法。社会秩序的建立,人民权利的保障,都有赖于对基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买卖、交易等才能顺利进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出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较为完善,为什么还要把与民事相关的法律编纂成一部法典?原来,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效果。
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生活方式在不断变化,社会关系在不断调整,调节社会关系的民法也需要与时俱进。今天中国的民法典可以说是21世纪互联网、高科技时代民法典的代表。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所谓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而非财产性权利,范围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将人格权单独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如何应对烦不胜烦的骚扰电话?遇到摄像头偷拍该怎么处理?AI换脸、伪造他人声音算不算侵权?这些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能在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由此而言,这部权威、严谨的民法典,又何尝不是一部信息时代的“生活指南”?
法律的生长、完善,同样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中新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引发不少关注和讨论,这样的“制度设计”本身就彰显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倡导夫妻和谐、珍视家庭价值的文化观念。此外,民法典还专门引入“优良家风”的表述,同时在商事交易与夫妻关系的平衡中更加凸显了维护家庭和睦的价值取向。类似规定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不仅体现着“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宝贵财富和经验。
(摘编自《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材料二: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姓“民”,意味着它以民为本,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利益诉求,最大化地谋求人民的利益。在新时代,我们与民法典如约相见,可以说是一种水到渠成。
改革开放初期,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社会经济生活处在急剧变动之中,社会关系还没有定型。此时起草民法典,其所应具备的稳定性、前瞻性很难得到保证。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国民财富也持续增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此背景下,编纂民法典,完善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具有现实紧迫性。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民法理论尚无法支持建立民法典的科学体系,立法机关当机立断,在民法典的制定上走“批发改零售”的路线,即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待时机成熟后再编纂民法典。多年来,一批民事单行法律相继制定颁布,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也普遍增强。这些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
民法本质上是“人”法,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民法典继承民法通则中有关人身权的规定,回应了人格权保护的现实需求,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坚持和落实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次重大创新,在世界各国民法典中也是十分先进的,使我国民法典具有了强大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