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和义务》复习设计
一、复习目标:
1、知道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
2、理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学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增强权利和义务观念,珍视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5、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能够结合实际,培养学生一定的审题方法和答题技巧。
【重、难点】
重点:
1、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
2、 正确行使和维护公民权利;
3、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难点:
1、 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
2、 对政治权利、劳动权、物质帮助权的认识和理解;
3、 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4、 违反法定义务须担责。
2、 考试题型:本专题是近年来中考常考内容之一,以选择题、非选择题形式考查。常结合网络谣言、典型案例、生活场景、漫画等素材命题,既可以出客观题,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也可以出主观题,综合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单元知识点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本单元以“理解权利义务”为题,以权利和义务为主线,共两课,主要帮助我们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懂得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单元知识一句话串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
(2) 考点梳理
考点1、公民基本权利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1)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
(2)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4)其他权利。包括: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2、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重要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重要性:公民享有这些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我国公民享有监督权。
①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②重要性: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的重要性?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4、网上评议政府有什么意义?
(1)对政府:①有助于政府接受公民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②有助于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对公民:①有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②有助于拓宽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渠道等。
5、人身自由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6、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非法关押、超市搜身等行为。
7、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原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2)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
权、隐私权等。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但被剥夺政治权利人除外.B
8、住宅不受侵犯
(1)原因: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2)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