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顶兴学校历史组
【名词解释】共和
(英文名称: Republic)
词起源自拉丁文res publica,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务”。 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共和在本意上是通过制度组织起来的公共事务领域,而不是一种组织形式或政体。共和主义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与中立性,即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公益),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一国家是不是“共和国”,并不在于它的国名是否称之为“共和国”,而是在于它的政体是否“行共和之政”。共和政治的基本含义就是,国家和政府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国家和政府应当为公共利益而努力,而不应当为私人利益而奋斗。共和政治的另一个基本含义是,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人不是继承的,不是世袭的,也不是命定的,而是由自由公正的选举产生的。因而,公正而自由的选举,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行共和政治的又一基本准则。
教学思路:缔造共和(南京临时政府)→破坏共和(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探索共和(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确立和完善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
一、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的政治制度
1.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年1月-1912年4月)
(1)中华民国的建立:
①时间: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②意义:标志着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中国诞生;
③措施:A.采用五色旗为国旗;B.改用阳历,以中华民国纪年。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
①原则:主权在民、平等自由
②内容:
A.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
B.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多数党产生
C.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才能生效
③评价: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知识拓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的政治体制”示意图
【特别提醒】清王朝与中华民国政权的本质区别在于清王朝是封建君主专制政权,中华民国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的建立体现了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推动了中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名词解释】南北议和:南北议和是指辛亥革命时期,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南方革命政府和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方清政府势力,在上海举行的和谈。武昌起义后,各省纷纷独立,清政府的统治土崩瓦解,只能依靠袁世凯的北洋军。在外国列强的“居中”调停下,南北双方于1911年12月初签订武汉停火协议。12月18日,北方代表唐绍仪和南方代表伍廷芳在上海南京路工部局市政厅议和。孙中山在谈判期间回国,在南京组建临时政府,袁世凯遂撤销唐绍仪代表资格,和谈中断。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南京政府临时大总统,外国列强均不承认。孙中山致电袁世凯,承诺清帝退位优待条件。2月12日,清宣统皇帝退位。13日孙中山提出辞呈。3月10日,袁世凯就职中华民国第二任临时大总统。
2.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的政党政治
(1)开始出现:
辛亥革命后,专制政权土崩瓦解,各类政党社团纷纷建立,各派政治力量迅速分化重组。
(2)转折:“宋教仁案”
①1912年8月,国民党成立;不久,在国会选举中获胜,宋教仁将负责组织责任内阁;
②宋教仁组阁威胁袁世凯独裁统治,1913年春,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被刺杀;
③“宋案”后,国民党发动二次革命,被镇压;
④国会议员受袁世凯胁迫,选举其为正式大总统后,其先后下令解散了国民党和国会。政党政治名存实亡
【名词解释】
宋教仁案:宋教仁与黄兴创立华兴会后,一直从事反清革命活动。中华民国成立,宋教仁任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局长,后出任唐绍仪内阁农林总长。1912年8月,宋教仁等以同盟会为基础组建了国民党,推孙中山为理事长,宋教仁代理事长,主持党务。1913年初,第一次国会选举中,国民党以绝对优势获得多数议员的隔位。一心想实行独裁统治的袁世凯感到威胁,于3月20日晚,派人在上海车站行利宋教仁,22日宋教仁伤重身亡。宋案发生后,举国震惊,促成了“二次革命”的爆发。
二次革命:宋教仁遇刺,袁世凯同五国银行团签订《善后借款合同》,作为对内镇压革命的军费。至此孙中山认为“非去袁不可”,积极发动讨伐袁世凯的斗争。6月,袁世凯下令免去国民党人李烈钧、胡汉民等人的职务。7月,李烈钧在江西湖口,黄兴在南京相继宣布独立,江苏、安徽、广东、福建等省先后响应。最终在袁世凯北洋军的进攻下失败。二次革命是一场保卫辛亥革命成果的战斗﹐孙中山等革命党人继承了武装斗争的光荣传统﹐不畏强权﹐英勇奋战。它的失败也充分暴露了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运动的软弱性。
护国运动:袁世凯复辟帝制,激起全国人民的愤怒,纷纷声讨袁世凯的罪行。1915年,孙中山发表了《讨袁檄文》,号召人民共杀民贼。12月25日,蔡锷在云